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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王实验中学德育管理积分实施方案
(2010.9修订版)
学校政教处根据本方案,对各年级班的德育管理进行德育量化积分,各年级对各班进行德育量化积分,各班对每个学生进行德育量化积分,以此来评价各年级、班及每个学生的德育情况。
政教处或学生干部每天组织检查并及时公布;每周末累计一次,按积分对前2名颁放流动红旗;每月对班级管理进行汇总。学期结束后,由政教处对各年级班进行德育量化积分汇总,评选优秀班集体和优秀班主任。
各学期每月每班德育基础分为100分。
检查计分项
说明:在校学生违反以下内容的,对其所在班的德育积分扣分。
一、处分扣分:学生违反《大王实验中学对违纪学生处分规定》,按下列标准扣分:警告扣3分,严重警告扣5分,记过扣7分,留校察看扣9分。扣分在班级积分汇总时,单列扣分项扣除。
二、教室纪律:
1、每旷课一节扣2分,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
2、自习打闹、说话、看小说及其他闲杂书刊或做干扰其他同学学习的事,打架、骂人、侮辱人,每项扣2分。
3、顶撞老师,情节稍轻,每次扣5分,较重者按《对违纪学生处分规定》处理。
4、在教学楼内大声喧哗,或做各种体育活动的,每次扣2分。
三、宿舍纪律:
5、在宿舍楼内大声喧哗,或做各种体育活动的,每次扣1-3分。
6、在宿舍楼内随地大小便,每次扣10分。
7、午休晚睡时间,说话、点灯、看书、听收音机、打闹、外出的,每次扣1-5分。
8、在宿舍楼内就餐,楼道内洗衣服、洗澡、刷牙、乱泼水的,每次扣1-5分。
9、午休晚睡迟到一次扣2分。
10、住宿生午休晚睡接待客人的,一次扣2分。
11、住宿生物品不按规定摆放或摆放不整齐,或床铺上堆放杂物的,扣1-5分。
12、被子不折叠或摆放不规范的,床单凌乱不整,床下杂物多且杂乱,扣1-5分。
13、住宿生不准带家长或他人进入宿舍楼,不得留外人住宿,否则一次扣10分。
14、住宿生必须按学校安排住宿,不准私自调换宿舍或床辅位置,否则一次扣5分。
15、住宿生一律在校内住宿,如遇特殊情况,须经班主任或任课教师或级部主任同意并签请假单后,方可在外居住,否则一次扣10分。
16、熄灯后,若宿舍内仍有说话者,受到批评一次却不改正的,又不能落实到具体某个人的,扣该宿舍内每人3至5分。
四、食堂纪律:
17、打水、买饭等不排队的,一次扣1至5分。
18、顶撞或辱骂伙房工人的,一次扣20分。较重者按《对违纪学生处分规定》处理。
19、随意丢馒头、倒饭菜、乱泼菜汤米汤,不讲公共卫生的,一次扣1至5分。
五、校园纪律: 20、在校园内追逐打闹的,扣1至5分。校园内骑自行车,扣5分。
21、按照学生证佩带规定,不佩带学生证(牌)的,扣1分/人,转借学生证(牌)的,每人
扣1分。
22、自行车无牌或无证或无锁的,扣1分/辆。不按规定位置摆放的,扣5分/辆。
23、严禁在校园内带食品、水果、饮料及边走边吃边饮等不文明行为的发生,否则每发现一次扣1分。
24、损坏公共设施,在校园、教室内乱涂、乱刻、乱划,爬窗、爬墙,损坏花草树木、践踏草皮,每次除扣1―10分外,另负赔偿责任。
25、要求统一穿校服,如每周一升旗时间,或其他要求穿校服时而未穿校服的,扣1分/人。
六、卫生纪律:
26、每日检查宿舍、卫生区、教室卫生不合格的,每次扣1-5分。周五卫生大扫除不合格的,扣5至10分。
27、乱扔废纸、塑料袋、冰糕袋、饮料盒(袋)等废弃物的,随地吐痰的,每次扣1至5分。
28、衣着、头发、手面、脖子污渍多,个人卫生差,每发现一次,扣2分。
七、两操纪律:
29、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到达指定位置做操的班级,每次扣1分。30、做操时,每班卫生值日员不超过5人,否则每多1人,扣1分。
31、做操不认真,随意说笑打闹,每次扣2分。班主任不跟操的扣5分。
八、集会纪律:
32、集会时,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到达的扣5分,旷会每人次扣1分。
33、有说话、看书、睡觉、打闹等行为的,每人次扣1分。被领导在会上批评的,扣10分。
34、队伍不整齐扣1-5分,班主任在队伍后说笑的,扣10分。
九、其他:
35、不服从管理,无理顶撞,甚至侮辱报复班干部、学生会成员、督查人员的,情节较轻的扣5―20分,情节较重的按《对违纪学生处分规定》处理。
36、在校内吹口哨每发现一次扣5分。在校内抽烟、喝酒的,每发现一次带烟到学校的,扣10分。
37、发现学生偷盗、敲诈、勒索、打群架者,扣所在班20分,并移送派出所处理。
38、不尊重家长,家长意见较大,经查属实的酌情扣分。其它需要扣分者,经查属实,参照上述标准酌情扣分。
加 分 项
39、被评为文明宿舍者,给所在班加2分。每周每班获得一次流动红旗,加2分。40、敢于同不良行为坏人坏事做斗争的;制止打架、偷盗等违犯法纪行为发生;在校内外检举违法乱纪行为,做好人好事的,经查属实的加1―10分。
41、学校组织的大型活动,按班主任奖励管理办法执行。
43、其它需要加分者,须经班主任申请,政教处审查,学校同意后,视情况酌情给予加分。
大王实验中学 政教处
2010.9
为促进基层乡村治理现代化进程,创新利用治理有效机制工具,激发村民积极参与村庄事务,全面推进我县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新格局。根据《中共海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海南省乡村振兴局》(琼委农办〔20xx〕46号)《中共海南省委宣传部海南省文明办海南省民政厅海南省乡村振兴局共青团海南省委海南省妇女联合会》(琼发振〔20xx〕2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省委省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改进乡村治理的决策部署,创新利用积分制有效治理机制工具,实施乡村治理积分制,提升乡村民主管理水平,激发村庄活力,构建和谐稳定的美丽乡村。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积分制管理全过程,做到积分制管理为了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坚持正面引导,加强宣传,营造人人参加积分的浓厚氛围,凝聚积极向上的正能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现积分项目全覆盖,积分对象全参与,积分过程、积分奖励全公开。
二、工作目标
结合“七个倡导”工作要求,实施村民积分制度、各乡镇各村因地制宜地设置积分内容、营造人人参与建设村庄、乡风文明的浓厚氛围,增强群众的主人翁意识。坚持逐步引导、规范运行,不断总结创新,完善管理办法,形成特色管理制度,为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自治、德治、法治”乡村治理工作格局奠定坚实基础。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和改进我县乡村治理工作,促进农村和谐稳定,成立县乡村治理“积分制”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其成员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要负责日常事务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文海燕兼任,副主任由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敖卓卫担任。因工作或职务变动不再担任成员的,由继任者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四、工作内容
(一)制定工作方案。各乡镇根据县乡村治理积分制实施方案,结合各村情况,指导各村制定村级乡村治理积分制管理工作方案。
1.确定积分对象。本村(居)户籍村民,以家庭户为单位建档立户,以家庭户为累计分,以个人为单位计分,家庭成员所得分全部累计入家庭户。
2.制定积分内容。结合“七个倡导”及村重点工作,引导村民勤劳致富、尊老爱幼、邻里和谐、勤俭节约,男女平等弘扬农村优秀文化传统以及村民希望改变的公共事务制定积分内容,根据村民行为给予加分或扣分。积分的内容可根据村(居)发展实际适时调整,设置符合自身实际的积分管理细则,积分内容原则每年修订一次,年内可由村民代表大会临时修订,不断深化拓展到乡村治理各层面。
3.开展积分登记统计。村委会设立积分申报窗口,村级“积分制”工作小组按照一事一记录,一月一审核,一季度一公示的形式开展。一是村级工作组每月开展家庭卫生类积分,入户检查,给予村民积分;二是根据村级组织工作需求,不定期开展活动,如开展志愿者、文艺体育活动等。
一事一记录。分分有记录,记录加分或扣分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事由。积分登记村民主动申报和被动登记(村委发起积分活动给予计分)
一月一审核。村民监督委员会以召开乡村振兴工作队、村两委干部及评议对象所在村民小组组长等民主形式每月对村民积分进行审核认定。
一季度一公示。每个季度对村民积分变更连同累计榜单(家庭户正积分、负积分排名、个人正积分、负积分排名)在公开栏以及村里显眼位置公示,接受全体村民的查询、监督。村民对积分有异议的,可进行反映,经调查核实后,根据调查情况作出处理。
4.积分工具
(1)积分超市:实物兑换处(可指定已经营业的积分超市或村委会自建积分实物兑换处)
(2)村民积分台账:村委建档,每户村民的积分情况同步在村委更新,保持同步,避免出现纰漏。
(3)积分登记载体
积分存折:每户发一本积分存折,所有成员每积分一次就在存折上登记,并盖上积分章,带上积分存折可到积分超市兑换,并在积分存折上扣掉相对应的.分数。
5.积分应用
奖励形式分为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物质奖励由村(居)统筹实施。
(1)开展积分实物及服务兑换激励。村民在固定日期可携带“积分存折”到积分超市(由镇指定超市或者在村委会设立积分超市)进行核实兑换,兑换包括日常生活用品及服务,如管道疏通、空调清洗、剪头发,缴纳医保等,品类不断扩展。具体兑换根据村集体收入情况,制定具体奖励办法和标准。兑换后积分不清零但不再有兑换权,以年为周期,积分不跨年,次年重新计分。试运行的前3个月,每个月进行集中兑换,营造氛围。
(2)积分与红黑榜挂钩。每季度设置正积分前10名红榜,负积分前10名黑榜。
(3)积分评奖评优。积分将作为村庄开展各类评奖评优的主要遴选依据,如“星级党员”、“文明户”、“孝道家庭”、“道德模范”等。
(二)组织实施。在镇的统一部署下,确定联动工作机制包括工作计划、工作成果汇报频次等;各试点村党组织认真研究组织实施,定期召开积分工作管理总结会,总结问题经验,并且向上级党委政府反馈。
(三)总结。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应定期召集各镇召开总结经验交流会,相互借鉴及改进,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昌江经验。
五、经费保障
各乡镇各村根据实际情况,统筹整合财政补助+村集体经济收入+社会捐赠+联系点(定点)单位扶持,健全多元投入保障机制。
六、时间安排
(一)5月中旬前制定实施方案。
(二)6月底上报活动进展情况。
(三)9月底前,梳理总结报送活动推进做法、成效和困难问题等情况。
(四)12月底前,报送开展乡村治理“积分制”活动年度总结。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级“积分制”领导小组负责指导乡镇开展“积分制”工作;镇级成立“积分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做好“积分制”实施统筹工作;村级成立“积分制”工作执行组,负责制定、修订、解释积分制实施方案,及村民积分登记、管理、监督审核、策划组织各类积分相关活动。
(二)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广播、短信、微信群等形式宣传“积分制”管理工作。加大媒体宣传,树立村民积分乡间榜样力量。
(三)分类有序推进。县乡村振兴局要加强开展积分制推广运用的指导,因地制宜、分类实施、量力而行、有序开展,逐步完善推广运用积分制。县级以叉河镇红阳村、石碌镇山竹沟村为积分制试点,鼓励各乡镇探索创新,积极学习各地优秀积分经验,加强交流互动,实际结合,构建各具特色的乡村治理积分制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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