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社区文明村创建实施方案》,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社区文明村创建实施方案》。
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及“传树争做”活动,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在辖区内开展“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目标,通过 “星级文明户” 创评活动,倡导文明、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使居民在评星选星、参与监督的道德实践中,提升文明素质,营造见贤思齐、崇德向善的浓厚氛围,推动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社会文明和生态文明协调发展。
二、评选标准
1、道德风尚星:保持良好的'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财务,保护集体利益;积极参加街道、社区组织的居民议事活动,为街道、社区发展提供好的意见建议;德高望重,家庭成员有较好的口碑;有孝老爱亲、见义勇为等先进事迹。
2、孝老爱亲星: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特别在老人及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3、遵纪守法星:积极参与普法活动,自觉学习法律法规,模范遵纪守法,家庭成员中无违法乱纪问题;带头抵制非法组织和邪教活动,不沾染黄赌毒;遇事讲理,不蛮横粗野,不无理取闹,不无理上访。
4、自富带富星:懂经营、善管理,致富能力强,家庭年人均纯收入高于社区平均水平;积极参加科技培训,带头学习推广新技术、新项目、新模式;积极引导带动周围居民共同致富。
5、科教文化星:尊师重教,支持教育事业;子女学业有成;积极参加各类健康向上的文体、科普、技能培训活动;经常读书看报,关心国家大事;积极参与“书香莲花”创建活动。
6、诚实守信星:遵守诺言、诚实守信,以诚待人、童叟无欺;家庭成员无拖欠他人财物等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诚信经营、合法经营,信誉至上;说话公道,办事公正。
7、爱岗敬业星:坚守岗位职责,争先创优获得有荣誉,在单位团结同志,业绩突出。
8、家庭和睦星:家庭成员之间注重亲情、关系融洽;邻里、亲戚之间相处友好、互帮互助;家族在本地有威望。
9、助人为乐星:助人为乐,造福乡里,有奉献精神,扶危济困,义务为居民办实事、好事;积极参加爱心捐赠、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
10、“双创”环保星:积极参与“双创”活动,家庭成员语言、行为文明,有良好卫生习惯,庭院内外卫生整洁,房前屋后绿化美化;积极参加公共场所环境整治、公共用地绿化活动;家庭成员参与社区组织的健康知识教育活动,健康状况良好。
三、时间安排
1、宣传发动阶段。社区居委会要高度重视,认真召开动员会议,组织党员干部搞好宣传发动,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活动,营造全民创“星”、争“星”氛围。
2、全面推进阶段。社区居委会组织各居民组按照居民自评(6月1日至7日)――群众互评(6月8日至13日)――社区审定星级(6月14日至6月19日)――张榜公示(6月20日至6月25日)――星级标牌上墙(7月中旬前)5个环节,全面推进“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
3、总结表彰阶段。在各社区评选出的“传树争做”星级文明户中,进行推优活动,评选先进典型,结合“庆七一”活动进行隆重表彰(拟定6月30日)。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各社区居委会要高度重视“传树争做”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要成立创建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该项工作。严格评选活动各个环节要求及程序,档案资料健全,材料上报及时。于6月20日前上报“传树争做”星级文明户名单及先进典型推荐表1份。名单及申报表的纸质版、电子版报送街道党政办。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广泛发动群众,有效组织群众,让群众在创建评选活动中得到实惠,受到教育,提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社区居委会要充分利用广告栏、宣传橱窗、广播等阵地,广泛宣传创建评选内容、标准,及时发布光荣榜,形成以得星为荣,创星争星的浓厚氛围。
(三)公平公正,确保实效。社区居委会要摈弃旧观念,不分新老住户,不分居民组还是辖区楼院,一视同仁,公开、公平、公正开展评选活动,把评选工作纳入群众监督之中,确保评选质量,确保“传树争做”星级文明户不低于辖区居民总数的30%。
(四)健全机制,加强管理。社区居委会要为每个参评家庭建立评选档案和跟踪调查,星级文明户评选不搞终身制,实行动态管理。每年终,对不能认真履行星级标准规定的内容、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摘牌,并给予教育、指导、帮扶。
五、评选及后期管理要求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评;评定后有出现以下行为的,撤销荣誉称号:
1、家庭成员有违法犯法行为的;
2、家庭成员存在封建迷信,参与邪教、黄赌毒等丑恶现象的;
3、违反环保和土地法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切实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着力提升农村文明程度,推进全局城乡文明创建工作扎实开展,根据省、市文明委和县文明办会议精神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在全局开展新时代“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实现乡风文明为目标,激发群众内生动力,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破除陈旧陋习,改变不良生活习惯,树立争星光荣、安贫可耻的导向,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提高,不断提升农村文明程度,为全力建设秀美林场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
二、工作目标
全局“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舜福居委会和5个村宣传覆盖率达到100%,农户参评率达到90%以上。
三、评选原则
1.县级主导,局里主抓,村级实施,农民主体。
2.以创为主,以评为辅,以评促创,创评结合。
3.年中初评,年底总评,增星减星,动态管理。
四、评选内容和标准
(一)十星内容与标准。全县统一按照“爱党爱国星、遵规守法星、科教文体星、勤劳致富星、诚实守信星、助人为乐星、文明风尚星、团结友善星、卫生健康星、环境生态星”创建评选十星级文明户。
1.爱党爱国星。爱党、爱祖国、爱社会主义、爱集体、爱人民。拥护党的领导和路线、方针、政策,能顾全大局,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关系。传承家风家训,适龄青年积极报名应征参军,尽己所能、用己所长,为家乡建设发展贡献力量。
2.遵规守法星。遵规守法是公民的基本素养。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遵守村规民约,不参加非法宗教、邪教和封建迷信活动,自觉远离黄赌毒,依法依规生产经营。
3.科教文体星。大力推动乡村科技和人才振兴。自觉学科技用科技,带动科技兴乡,积极参加科技培训和科普活动。积极参与健康向上的文化生活,不断提高生活品味和生活情趣,保证家庭适龄儿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积极参加村级组织的各类文化、体育、娱乐活动。
4.勤劳致富星。在广大农民群众中根植“幸福生活是奋斗出来的”的生活理念。通过学习技术、钻研经营、开辟门路经商、创办企业等多种正规渠道创业致富,在精准扶贫中主动脱贫并带动其他贫困户脱贫。
5.诚实守信星。诚实守信是立身之本。诚实不欺,重约守信,不以次充好,不坑蒙拐骗,不敲诈勒索,按时偿还银行贷款和他人财物,诚信经营,及时主动申报、纳税。
6.助人为乐星。引导树立“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理念。积极参与社会志愿服务队伍和各种村民互助组织,自觉参与村内各项公益事业和各种社会公益活动,积极开展扶贫济困,助弱助残、关爱自然、关爱社会等活动。
7.文明风尚星。在广大农村树立新时代、新乡村、新风俗理念。弘扬传统家庭美德,孝老爱亲,传承良好的家风家教,带头移风易俗,婚丧嫁娶简办新办,不搞封建迷信,摈弃陈规陋习。
8.团结友善星。树立中华一家亲的思想。民族之间团结友爱,亲如一家,尊重民族风俗,尊重各民族风俗习惯;家庭团结,夫妻、婆媳之间关系融洽,妯娌之间和睦相处;邻里团结,与人相处宽容随和,热心帮助他人,主动为邻里乡亲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9.卫生健康星。树立健康中国的理念,引导人们养成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建设好厨房、厕所和畜圈,爱护村容村貌,爱护公共设施,积极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自觉控烟限酒,远离毒品;自觉学习避孕节育、生殖健康和疾病防治知识。
10.环境生态星。引导树立生态文明理念。积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和文明村乡镇(社区)、小区创建,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发展绿色产业和庭院经济,积极营造良好人居环境,不以破坏生态的手段谋取个人利益。
(二)否决条件。凡有以下情况,不得参与“十星级文明户”评选。若已授牌的,撤销荣誉称号,由村(居)委会收回奖牌,两年内不得参与“十星级文明户”评选。
1.家庭成员发生违纪违法、刑事治安案件的;
2.家庭成员存在封建迷信、黄、赌、毒等丑恶现象的;
3.发生家庭暴力,不赡养老人的;
4.传播、参与非法邪教组织的;
5.污染环境等行为的。
五、评选程序
“十星级文明户”的创建评选活动,县文明办统一指导,局里主抓,村级实施。
(一)成立组织。局里和各村(居)分别成立文明创建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魏新林任组长,统领全局创建工作,督促指导各村(居)开展工作,各村(居)创建领导小组由各村(居)党支部书记任组长,各村(居)两委干部、党员和居民代表参加,负责各项创建工作任务的具体落实。
(二)评选方式。自荐+推荐。村民小组按常住户数的5%向村(居)创建领导小组推荐,各群众户也可自行向村(居)创建领导小组自荐。
(三)村级审核。局创建领导小组将各村(居)小组推荐和群众自荐情况汇总后,结合局纪检监察室、社区管理科、大庙口派出所、局计生服务中心等相关方面意见进行排查筛选。
(四)实地评分。局创建领导小组对经排查筛选后选出的各户进行实地考察及评分,确定“十星级文明户”初步人选。
(五)公示结果。将“十星级文明户”初步人选进行为期7天的张榜公示。局创建领导小组对评选结果进行综合审核后,张榜采取村(居)党群服务中心集中公示的方式进行,确保评审结果家喻户晓。公示期间,群众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应提出复核申请,局创建领导小组要及时复查复议,并于3天内回复明确意见。
(六)授牌表彰奖励。各村对评选出的“十星级文明户”给予表彰:
1、颁发“十星级文明户”星级牌,集中表彰。
2、优先考虑各户成员作为发展入党、后备村干部、“两代表一委员”及公益性岗位人选。
注:星级牌由局里统一设计、制作及下发,在进行完集中表彰后,由村(居)两委择日挂在农户住宅门楣上并合影留念。
(七)资料存档。搜集整理活动资料,制作评星活动档案。将每户“十星级文明户”评星表、会议记录、开展创评、宣传发动、帮建、表彰大会、表彰晚会等活动的各种文件、方案和其他资料、音像、图片等材料存档,并将最终评选结果及相关资料报送乡镇办公室备案。
六、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4月)。各村(居)要召开动员会议,组织两委干部和党员及村(居)民代表搞好宣传发动。
(二)全面推进阶段(20xx年5月-8月)。全局所有各村(居)普遍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
(三)总结表彰阶段(20xx年9月-12月)。总结本年“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工作,对评选出的“十星级文明户”进行表彰。
七、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是建设乡村振兴的重要载体、文明乡村创建的重要内容,各村(居)必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安排专人负责,对方案中任务细化,落实到人,确保评选活动有序开展。
2.认真组织实施。各村(居)开展创建评选时,要加强对各村帮助指导,因地制宜,规范操作,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要坚守标准,严把程序,切实防止“只挂牌、不评选”等走过场的做法,坚决杜绝形式主义,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3.严格规范管理。要贴近群众生活不搞形式主义,不增加农民负担,把评选工作纳入日常群众互相监督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评选质量。评选工作以村(居)为单位,局里帮助指导,每年评选一次。“十星级文明户”评选不搞“终身制”,按照“能上能下,动态管理”的要求,按时组织复评,对创建活动滑坡,出现违法违纪问题的“十星级文明户”要及时摘牌,并给予教育、指导、帮扶,确保“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为推动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遏制歪风邪气的滋生,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明生活,经镇党委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以促进乡风文明、村容整洁为着力点;以完善文化设施,改善精神文化生活环境为突破口;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素质,为构建和谐镇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镇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年初对镇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委员会作了部分调整,调整后如下:
主任:xxx
副主任:xxx
成员:xxx
镇文明委办公室设在文化站,段威特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三、主要内容
1、加强政策宣传和思想道德教育。广泛宣传中央和省市县关于“三农”工作的重大决策和重要举措,宣传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积极开展传统美德和先进思想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形成讲正气、树新风、促和谐的文明风尚,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打下坚实的`思想道德基础。
2、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性文化活动。各村要充分利用村级组织活动中心、农家书屋等精神文明建设阵地,广泛开展政策法规、科普知识和文明新风的宣传活动,引导和组织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吸引农民群众广泛参与,寓教于乐,使其在各种健康向上的活动中愉悦身心、陶冶情操、提高素养。
3、开展文明单位、文明村、文明农户评选活动。本年度评选镇级文明单位2个,文明村3个,每村1―2户文明农户,评选活动依照村推荐、镇决定、后公示的步骤实施,并接受社会监督。各单位、各村要认真组织好本次评选活动,在全镇营造一个争先进、学先进、促文明的浓厚社会氛围。
四、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4月)
1、召开镇文明委工作会议,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
2、召开全镇动员大会,要求各村各单位健全精神文明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
3、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使精神文明建设深入民心。
(二)申报评选阶段(4月―10月)
各单位、各村根据创建文明单位、文明村、文明农户的标准,切实抓好创建工作。具体步骤为:
1、各村开展自评活动,对符合文明农户创建条件的家庭进行审查推荐,并于10月31日前向镇文明委申报。
2、各单位、各村对照评选标准,准备好创建材料,于10月31日前以自荐或管区推荐的方式向镇文明委申报。
(三)验收阶段(11月份)
镇文明委对各创建单位进行检查验收,会议集中研究评比,最后将结果进行公示。
(四)总结表彰(12月份)
镇精神文明委员会根据检查验收结果召开总结大会,对镇文明单位、文明村、文明农户的获得者进行通报表彰。
五、工作要求
1、搞好宣传发动。各村、各单位要自觉把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摆上议事日程,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群众对精神文明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在全社会营造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文明氛围,不断提升精神文明建设的质量和水平。
2、落实目标责任。各村、各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把创建工作作为本单位工作的重点来抓。要根据全镇的总体部署和任务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层层分解,责任到人。
3、强化工作措施。各村、各单位要加大检查督查力度,对照目标要求,狠抓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注重实际效果。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避免搞形式、走过场,同时要保证必要的经费投入,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开展。
为促进我乡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精神文明创建深入推进。根据市级文明村评选标准和县有关要求,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将花山村确定为市级文明创建村,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做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主线,以经济发展为核心,以改善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为根本出发点,结合新农村建设,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以点带面,稳步推进全乡文明村创建工作上水平。
二、创建原则
1、坚持经济发展与环境改善相结合的原则。在发展农村经济的同时,将村庄环境卫生整治和村容村貌改善作为创建重要手段和载体,形成经济持续发展和环境优美的良性发展格局。
2、坚持整体推进和重点突出原则。文明村创建活动要在全面推进的同时,突出重点区域建设,要以基础条件好、开发潜力大的公路沿线为重点,率先建成一批产业效应明显的科技推广示范基地和人居环境优美的小康农宅建设聚居区。
3、坚持量力而行、因地制宜原则。根据自然条件、区位特点、发展水平,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一村一策,建设风格不同、特色各异的文明村。
4、坚持“政府推动、部门联动、村民主动”原则。发动群众,提高村民创建积极性,增强主动创建意识。加强部门配合,建立联动促创机制,广泛参与,形成社会合力。
三、目标任务
在不断拓展创建内容、探索创建方式、积累创建经验的基础上,经过努力,基本达到市级文明村创建标准,使花山村经济发展和文明程度跻身全乡发展前列,为全乡精神文明创建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
四、创建标准
(一)基本条件
1、成立创建工作领导机构,加强领导,组织落实创建任务,基本达到市级文明村考核验收指标。
2、经济发展,生活富裕,农民人均收入高于全县平均水平。
3、达到“六有”条件:即有一个坚强有力的基层领导班子,有科学合理的村庄规划布局,有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有增收致富的主导产业,有文明淳朴的村风,有和谐、民主、安定的社会秩序。
4、实施“三改”(改水、改厨、改厕)和“四通”(通路、通水、通电、通气)工程,达到硬化、净化、气化、整齐化效果。清除柴草乱垛、粪土乱堆、污水乱泼、垃圾乱倒、禽畜乱跑“五乱”现象。
5、配套建设村级活动室、卫生室、农家书屋等场所和设施。
(二)指标体系
1、村容村貌:整洁有序,无“五乱”现象,达到“六化”效果,生态环境良好。
2、饮用水源:村民饮用水卫生、安全,自来水普及率达70%以上,水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饮用水源净化。
3、道路建设:村庄主干道路全部实现硬化,人口聚居区有照明路灯。
4、住宅建设: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村民住房整齐美观实用,无乱搭乱占乱建现象,庭院整洁,院落美化。
根据省市乡村文明行动移风易俗工作安排,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移风易俗工作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根本,对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倡树婚丧嫁娶新风、营造文明和谐乡风将发挥重要作用。本着“文明节俭、群众满意”的原则,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喜事新办、丧事简办。20xx年9月初,全镇所有村庄普遍将移风易俗纳入村规民约,普遍建立红白理事会并切实发挥作用,农民群众对移风易俗满意度达到90%以上。20xx年底,全镇农村红白理事会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婚丧嫁娶新风基本形成,婚丧嫁娶中的不良风气得到彻底根治,移风易俗成为广大农民群众的行动自觉,群众满意度保持在较高水平,使乡风民风真正美起来。
二、重点工作
(一)建设红白理事会等群众组织。村庄建立完善红白理事会,红白理事会由群众推举德高望重、热心服务、公平公正、崇尚节俭、有一定礼仪特长的人士组成。红白理事会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完善制度保障,制定红白事的办理流程、标准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公示上墙。
(二)组织移风易俗专项治理行动。加强丧葬活动管理,依法治理违规土葬、乱埋乱葬、骨灰装棺再葬、超标准建墓立碑等行为。对办理丧事活动中宣扬封建迷信、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和污染环境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整治殡葬用品市场,全面取缔棺木、封建迷信用品、大型墓碑生产销售行为,严肃查处殡葬用品店违规经营、占道经营和无证照经营行为。
(三)加快推进“厚养薄葬”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厚养薄葬”,计划每个管区至少建设1处集中养老服务设施,支持在建设为老年人提供生活居住、日间照料、休闲娱乐、精神慰藉等服务的农村幸福院。鼓励扶持农村节地生态公益性公墓建设,试点推进骨灰撒散、树葬、花坛葬、草坪葬等节地生态安葬。
(四)党员带头倡导移风易俗。农村广大党员特别是村干部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从自家做起,带头宣传倡导移风易俗,带头文明节俭办婚丧事,带头火葬和生态安葬,带头文明低碳祭扫。实行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党员干部婚丧行为主动向所在党组织报告,对违反规定的党员干部,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推动乡风文明行动移风易俗工作的深入开展,镇成立由纪委、党政办、民政办、组织办、督考办、文化站、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为成员的乡村文明行动移风易俗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的.整体合力。同时,建立工作信息报送制度,逐级报送工作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做法,推动工作快速扎实有序开展。
(二)强化宣传动员。9月初,召开全镇乡村文明行动移风易俗工作推进会,制定操作模板,对移风易俗的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指导村开展移风易俗工作。通过“村村响”等形式,加强对移风易俗、遏制农村陈规陋习经验做法宣传,曝光一批大操大办、“薄养厚葬”的负面典型。将移风易俗作为“三新四美”培训的主要内容,教育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改陋习、树新风活动。通过峄山草根微剧团、庄户剧团、广场舞等形式,使群众在耳濡目染中接受教育,努力营造形成社会广泛关注、群众积极参与的浓厚舆论氛围。
(三)强化督导考核。镇不定期对红白理事会建设和发挥作用情况、村规民约修订和上墙等进行暗访检查,公开排名通报。并移风易俗工作开展情况将纳入综合考核和村干部星级化管理,对移风易俗工作不力的,扣除相应分值,并由镇督考办挂牌督办。
为深化推进我镇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现创建工作的常态化、系统化、精细化、长效化,全面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力争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成功,根据《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21版)》要求,结合普连集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把以人民为中心贯穿于城市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按照镇党委、镇政府关于争创省级文明城市的部署要求,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全域创建、全时创建、全员创建,以文明城市高质量创建,推动人民生活水平高质量提升,促进普连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奋力建设文明和谐美丽幸福的新普连,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
二、任务目标
紧扣《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21版)》目标要求,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抓紧、抓牢、抓细,聚焦短板弱项,奋力攻坚克难,推动市民文明素养不断提高,社会文明风尚不断弘扬、城乡环境面貌不断改善,社会公共秩序不断优化,确保我镇成功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实现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长效化。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全民创建,以人为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人民为中心推进城市建设,围绕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积极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发扬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鼓励市民通过各种方式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发展各项社会事业,提高公共服务水平,让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成为人民群众的民心工程,真正实现共治共管、共建共享。
(二)坚持全域创建,城乡统筹。坚持“以城为主、城乡共建”的创建理念,突出镇区创建,指导、推进镇、村(社区)文明创建,形成全域创建格局。将文明城市创建贯穿于创建的全过程,每时每刻、随时随地保持创建的意识,把创建任务、责任细化落实到机关、学校、医院、企业等每个基层单位,落实到街道、社区、小区、广场、公园等每个角落,确保创建全覆盖。
(三)坚持问题导向,立破并举。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作为创建工作的着眼点和落脚点,强化问题意识、突出问题导向。运用系统化思维和方法,实行集中整治与常态化管理相结合,着力解决城市建设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不走偏。
(四)坚持联动创建,高位推动。站在“全镇一盘棋”的高度,按照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把本职工作与创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把行业创建与社区创建有机结合起来,把自身发展与社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主动协调配合,加强统筹推进。形成“上下联动、条块结合,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创建工作体系。把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实行工作力量聚焦、人财物配置倾斜。广泛发动群众参与,让每个人在创建活动中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提高,形成全员创建、合力创建的生动局面。
四、主要任务
在全面落实对照《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21版)》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2021版)》各项指标要求的基础上,结合普连实际,重点实施文明城市创建八大提升工程。
(一)实施思想道德建设提升工程
1.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主题主线,引导干部群众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广泛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宣传教育,汇聚起同心共筑中国梦的强大力量。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引导人们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责任单位:镇宣传办、镇组织办)
2.培育社会文明素养。贯彻落实《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中办发〔2013〕24号)、《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厅字〔2016〕50号)、《贯彻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的若干措施》(鲁发〔2020〕11号)、《新时代菏泽市公民道德建设(2020―2022年)实施方案》(菏文明委〔2020〕9号)等相关文件,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弘扬共筑美好生活梦想的时代新风,激励人们向上向善、孝老爱亲,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最美人物等评选推荐活动。推进文明旅游制度建设,强化教育引导和监督管理,引导和规范群众文明旅游、文明出游。开展“光盘行动”和“反对浪费、崇尚节约”等文明行动,形成制止餐饮浪费长效机制。(责任单位:镇直各部门、单位)
3.推动诚信体系建设。广泛宣传诚信理念、弘扬诚信文化、褒扬诚信典型、曝光失信案例。围绕“3・15”消费者权益日、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全国“质量月”等重要节点开展市场主体信用承诺、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等主题实践活动。贯彻《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见》(文明委〔2014〕7号),建立健全有效运行的工作机制。落实好《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6〕64号),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联动机制,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诚信缺失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治理,群众对本地诚信建设的满意度≥90%。(责任单位:镇发展和改革办、镇市场监督管理所、镇招商局)
4.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积极构建家庭、学校、政府、社会“四位一体”育人体系,打造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常态化工作品牌。以“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为主题,广泛组织开展“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传承红色基因”系列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学雷锋志愿服务、“劳动美”社会实践、“阳光成长”心理健康教育等思想道德教育实践活动。广泛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社区家长学校、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和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深入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均衡配置公共教育资源,有具体的扶持弱校措施,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和信息公开制度。加大教育投入,确保生均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支出不低于1000元。推行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政府部门定期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建立学校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确保群众对本镇义务教育的满意度不低于75%。(责任单位:镇宣传办、镇政法委、镇团委、镇检察室、镇派出所、镇司法所、镇教委、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5.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健全志愿服务体系,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志愿服务条例》,大力弘扬志愿精神,积极培育志愿服务文化,建立健全登记注册、服务记录、关系转接、褒奖激励等机制,推进志愿服务项目常态化。以社区、公共文化设施、景区景点、医院、交通场站、政务大厅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为重点,建立有人员、有项目、有管理的志愿服务站点。开展为老、为小、为困难群体、为需要心理疏导和情感慰藉群体、为社会公共需要服务的“五为”志愿服务活动,围绕服务美丽中国建设、乡村振兴战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确保市民对志愿服务活动认同和支持率不低于90%。(责任单位:镇直各部门、单位)
(二)实施人居环境提升工程
1.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采取突击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办法,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行动,解决乱贴乱画、乱扔乱倒、乱搭乱建、占道经营等突出问题。对城区公共场所积存垃圾、纸屑、烟蒂、污物、公共卫生间环境卫生等开展集中整治,对城区重点区域的“三乱”(乱涂写、乱张贴、乱刻画)牛皮癣开展集中整治,对“制癣者”予以严厉处罚。加大对《山东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宣传力度,落实生活小区垃圾分类机制,加大分类设施在机关、学校、小区、商超等公共区域的投放,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大于95%。(责任单位: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镇派出所、普连集镇各村)
2.提升城市美化程度。整治线杆线缆,推进具备条件的架空线缆入地,逐步消除城市架空线缆“蜘蛛网”,保障设施安全。对公交站亭、公交车体、邮箱、座椅、垃圾桶等城市家具进行保护与改造,提升小城镇雕塑、建筑立面、广告牌匾、喷泉等艺术美感。将我镇相关文化元素融入镇街亮化,打造镇街夜景特色,展现普连集镇风采和魅力。(责任单位: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镇规划办、镇供电所、镇移动公司、镇电信公司、镇联通公司、镇广电网络公司)
3.持续开展黑臭水体整治。加强河湖生态综合治理,持续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进一步健全河(湖)长巡河(湖)履职制度,开展辖区内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通过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活水保质等措施,提升黑臭水体治理效果,建立健全黑臭水体治理长效机制。加强黑臭水体治理督导,加强水质监测。2022年底,确保我镇全面彻底消除城市黑臭水体。(责任单位:镇城乡规划建设办、镇环保所)
4.巩固美丽城市建设成果。结合国家园林城市申报工作,实施“城市绿肺”提升行动。治理裸露土地,改造现有绿化,推进城市绿道、立体绿化建设,规划建设贴近群众的街头游园、主题公园、口袋公园、湿地公园等专类公园,确保建城区绿地率不低于3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大于12平方米。贯彻落实好《菏泽市养犬管理办法》《菏泽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努力建设设施更加完善、市容更加整洁、环境更加舒适、秩序更加井然、空气更加清新的美丽城市。(责任单位: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镇派出所)
(三)实施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1.科学制定我镇总体规划。突出以人为本、尊重自然、传承历史、绿色低碳的理念,加强对普连空间立体性、平面协调性、风貌整体性、文脉延续性的规划和管控,充分发挥规划的战略引导和刚性控制作用,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减少镇村硬覆盖地面,推进海绵镇村建设,打通“断头路”。加强智慧社区建设,提高智能化管理水平。(责任单位:镇规划办、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2.建立完善无障碍设施。主次干道、普连大街人行道在路口、出入口设有缘石坡道。政务大厅、商场超市、宾馆饭店、公共文化设施、新建社区(小区)、医院、交通场站设有轮椅通道、扶手或缘石坡道、无障碍停车位等无障碍设施。无障碍标识明显,设施管理、使用情况良好。镇村公共卫生间设有轮椅通道、扶手或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设置方便残疾人、老年人、伤病人或孕妇儿童使用的带扶手的坐便器或蹲便器。车站、政务大厅、医院、景区景点、大型商场设有无障碍卫生间和母婴室,且管理、使用情况良好。(责任单位:镇规划建设办、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镇市场监督管理所、镇卫生院、交通运输所、镇文化站、镇行政审批服务大厅、镇科协)
3.持续推进“厕所革命”。坚持全域共建,推动厕所数量革命,重点加强公共区、景区、棚户区、住宅小区、农村地区的厕所建设。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开展美丽宜居村庄和美丽庭院示范创建活动,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坚持全域共管,推动厕所质量革命,加大已有厕所改建力度,不断提档升级,提升管护能力。坚持全域参与,推动厕所共享革命,动员沿街具备条件的机关、宾馆、饭店、商场、营业厅等公共单位向市民免费开放厕所。(责任单位:镇城乡规划建设办、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镇妇联)
4.开展道路街巷修复整治行动。完善镇村的“里子”,开展镇村范围内主次干道、背街小巷专项摸排清查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无死角,及时修复整治,确保路面无破损、无坑洼积水;对街巷内、道路边乱堆乱放、车辆乱停等问题进行整治,全面净化城区范围内的背街小巷空间,切实规范背街小巷容貌秩序。开展深度保洁示范路创建工程,进一步提高主次干道深度保洁标准,推广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和深度保洁,提高洒水频次,实行吸、扫、冲、收一体化作业。城市主干道实现“路见本色”,对重点部位和示范街区路面定期进行高压冲洗或预设防污设施。重点加强对集贸市场、学校、车站等点位及周边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的保洁。(责任单位: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镇城乡规划建设办、普连集镇各村居)
5.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的保障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图书馆、文化馆、乡村民俗博物馆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继续免费开放,并长期向群众开放,正常开展活动。开展全民阅读活动,支持实体书店建设。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按照人口规模或服务人群的距离,建设选址适中、与地域条件协调的文体广场,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达到人均室外体育用地0.3平方米以上、人均室内体育用地建筑面积0.1平方米以上,每个街道拥有晨晚练体育活动点5个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大于1.8平方米,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状况良好。加强文化市场体系建设,扩大优质文化产品供给。(责任单位:镇文化站、镇教育委、镇科协、普连集镇各村居)
(四)实施交通秩序提升工程
1.开展交通秩序综合整治。集中治理车窗抛物、行人闯红灯、乱穿马路、翻越护栏等不文明行为,重点解决个别路段人机混行、机非混行、乱停乱放问题,打造文明有序、安全畅通的城市交通环境。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打造文明交通“严管街”“示范街”。深化抄告制度,曝光不文明交通行为,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存在违反交通安全法规的通报其所在单位。采取多渠道曝光交通违法行为,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以主次干道、学校、市场、商业街区、公共场所及窗口地区周边为重点,对占道停放、堆放、经营行为及倚门出摊行为持续进行整治,并落实日常巡查管理责任。签订沿街店面、单位市容环卫责任书,强化道板违停执法管理,落实日常管理与执法监督责任,确保堵塞交通、破坏环境卫生、引起群众投诉等占道经营现象得到彻底根治。(责任单位:镇派出所、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镇宣传办)
2.加强城市停车场建设管理。出台《普连集镇停车场管理办法》,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积极发展立体停车、智慧停车,重拳整治“画地为牢”私设停车场、车辆乱停乱放问题。启动建设全县统一的“智慧停车管理系统”,完善城区机动车停车场申办备案制度。制定并实施差别化停车收费政策,推进存量停车设施的智慧化、立体化改造,在部分路段合理规划停车泊位,充分利用好闲置地块的空间解决停车难问题。(责任单位镇派出所、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镇规划办)
3.加快智慧交通建设。为解决高峰期道路拥挤问题,积极协调镇教委,安排镇直机关职工、教职员工以及学生家长实行重点路域段长制、包片制度;实行错峰上下学制度;确保公共交通分担率不低于30%。完善道路交通功能设施,行人过街、机非分离、人车分离等安全设施配置完整,提升交通通行率。保证道路交通护栏、隔离墩无空缺、损坏、移位,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等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规范,提高科技应用与管理水平。规范有序发展露天经济,允许设置的便民市场、便民摊点不得占压车行道和盲道。优化城镇区域主干道、次干道和支路级配,提高城镇路网密度,打造镇域交通微循环。(责任单位:镇派出所、镇交通运输所、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镇自然资源规划办、普连集集镇各村居)
(五)实施社区小区提升工程
1.加快城镇老旧住宅小区改造。制定城区内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加快实施老旧小区供水、供电、燃气、热力、消防、通讯、雨污水分流等管网设施更新改造,完善旧住宅区停车、公共照明、电动汽车充电、二次供水、垃圾分类收集、排污管网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便利店、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健身休闲等社区服务设施。支持符合条件的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外墙保温等设施,完善无障碍环境设施。(责任单位:镇规划办、圆梦新村、武平楼新村、司庙新村、武堂新村 )
2.加强和规范小区建设。提升小区治理水平,结合“红色物业”品牌创建活动,健全完善小区长效管理机制,探索建立城区各街道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专员制度。推进落实小区属地管理常态长效,充分发挥镇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加强社区党组织、村委会对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指导和监督。在物业行业广泛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推选一批文明小区、文明物业、美丽街区。加强小区环境卫生治理,确保环境绿化美化,卫生状况良好。(责任单位:镇规划办、圆梦新村、武平楼新村、司庙新村、武堂新村 )
(六)实施集贸市场整治提升工程
1.加强环境整治。集贸市场主办方和管理者,要配齐管理人员和卫生保洁人员,加强日常管理,切实做到无占道经营,出口和通道畅通,地面干净无污水,垃圾随产随扫随清理,市场内部整洁有序。加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停放管理,确保市场内部井然有序。(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督管理所、镇招商办、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2.提升管理能力。集贸市场主办方和管理者要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和制度,配强管理和保洁人员,切实履行物业管理职责,加强内部治安和安全管理,配置便民设备,在相关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做好明码标价、物业、卫生、治安、消防、经营秩序等管理工作,注重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无违规售卖野生动物现象,保证商品质量合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98%,为经营者、消费者提供安全、整洁、有序、舒适的交易环境。(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督管理所、镇招商办、)
(七)实施网格创建提升工程
1.开展“包联共建”。各有关镇直部门单位到包联网格开展创建工作,推进“包联共建”,积极动员干部进网格、包楼栋,查找发现不足,督促整改提高。上门入户宣传文明创建知识,做到应知应会,确保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的知晓率、满意率不低于90%。(责任单位:各网格责任单位、普连集镇各村)
2.履行网格责任。进一步细化创建网格,镇级网格长每月到包联网格不少于1次,由网格责任单位组建“包联共建”小分队,每周巡查不少于1天,帮助整治乱泼乱倒、乱扯乱挂、乱停乱放、乱搭乱建、乱涂乱画等问题,协助清理“牛皮癣”,确保责任区域全天候符合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标准。(责任单位:各网格责任单位)
3.支持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各联系单位每年至少为包建单位办一件实事,重点是帮助修补、硬化、绿化、美化小街小巷,协助开展整治和背街小巷改造,完善公用设施,解决居民反映的突出问题。各单位每年帮扶共建包建单位资金实现逐年增长。(责任单位:各网格责任单位)
4.推动全民参与。各有关村居、社区要充分配合辖区内联系单位参与创建,安排更多力量,充实创建一线,努力发挥作用。各包联单位要深入村居展开调研,及时汇总梳理上门入户征求的意见和建议,整合各种资源,协助村居解决矛盾,指导村居开展创建工作,切实服务群众生产生活。指导帮助社区健全志愿服务组织,促进自我管理、邻里互助。协调村级专业志愿服务队进村居开展关爱志愿服务活动,建立完善志愿服务活动台账,帮助村居开展党员教育、村居服务、文体活动等。建立群众参与监督制度,及时发现、反映、监督不文明现象。健全小组长、小胡同队伍,切实壮大一线创建队伍,确保创建活动群众参与率不低于95%。(责任单位:各网格责任单位、普连集各村居)
(八)实施公益宣传提升工程
1.规范整治现有广告设置。开展沿街自设性违规广告整治,对重点区域沿街玻璃门窗张贴、杂乱多层店招、乱设撑牌广告现象实施全面整治。推进大型经营性违规广告整治,按照“零新增、清存量”的要求,有计划有目标地整治大型违规经营性户外广告,消除遮挡式大型广告牌。全面排查市场化运作的全彩电子显示屏设置管理情况,严格按照不低于30%的要求落实公益广告内容。(责任单位: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镇市场监督管理所、镇服务中心、镇行政审批办、普连集镇各村居)
2.广泛增设公益广告。坚持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耐久性相结合,以政府购买、互助共建等方式,与社会单位加强合作,重点打造出楼栋文化、墙体文化和户外文化。充分利用建筑围挡、宣传栏、LED屏等载体,在主次干道、商业大街、公共广场、公园、景区景点、学校、医院、社区(小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公共文化设施、商场超市、农贸(集贸、批发)市场、宾馆饭店、政务大厅、银行网点、(邮政、移动、电信、联通)营业厅、公交车站、交通场站(火车站、汽车站)等公共场所广泛刊载与城市景观相融合、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接受方式和欣赏习惯相契合,耐久性强的公益广告。建筑围挡公益广告展示面积不少于建筑工地围挡墙体面积的50%。各类媒体拿出重要版面、黄金时段和显著位置,保障公益广告发布的数量、频次、时长。(责任单位:镇直各部门、单位,普连集镇各村居)
3.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各级各类宣传平台,大力宣传深化省级文明城市创建的重大意义和新动态、新举措、新典型、新经验和新成效,营造积极向上的城市人文环境,提高广大市民对文明城市创建的知晓率、支持率、参与率和满意度。建立群众参与监督制度,及时发现、反映、监督不文明现象。运用“12345”热线、网站、微信、信箱等平台,广泛收集民意,及时反馈信息。(责任单位:镇直各部门、单位,普连集各村居)
五、工作保障
(一)健全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组织指挥体系,按照《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21版)》标准和要求,成立曹县普连集镇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从相关部门抽调工作人员集中办公,确保创城办工作常态化运转。各责任单位要结合创建行动计划和工作分工,逐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量化分解创建任务,明确时间进度、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各村居、各责任部门要压实责任,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健全工作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抓好本单位日常创建工作,施行任务清单化、措施化,实行问题销号管理。
(二)提供经费保障。把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运转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建立完善财政投入逐年增长机制;设立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考核激励专项资金,用于对基层创建工作的激励补助;将各责任部门完成创建文明城市各项指标任务所需经费列入年度部门预算,给予经费保障。同时,各部门要加大向上争取力度,多方筹措资金用于文明城市创建。
(三)完善督导考核。创城办抽调人员组成实地督导组,负责发现、收集、整理问题,建设一个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问题库,每周一汇总,将发现问题反馈给包联网格责任单位,并指导、监督问题整改。各网格每月召开一次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推进会,相关镇领导和网格内责任部门、村居负责同志参与,调度解决督导反馈问题库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每两个月召集镇各网格召开一次推进会,通报各网格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每季度开展一次模拟测评,日常工作进展情况及模拟测评情况作为年底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依据,把考核结果作为各村居各部门及其领导班子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镇宣传办对照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测评内容,将测评结果作为文明村和文明单位考评的重要依据和前置条件。
(四)强化监督问责。建立行政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组织各类媒体开设专栏、曝光台,对认识不足、工作落实不到位,存在问题不能及时解决的单位或部门,予以曝光。由镇创城办督导组定期开展督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通过领导点评、专项督办、媒体监督等形式,促进重点难点问题解决,对工作不负责任、未按时限完成任务、完不成任务和不作为或乱作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推荐专题: 社区文明村创建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