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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里生根、在传播中升华,大力营造家风好、民风淳、党风正、政风清的社会氛围。我社区启动“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挖掘一批“最美家庭”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的引领作用,着力提升居民素质,倡导文明新风,促进社会和谐。
二、参选对象
在我社区范围内居住,成员无违犯罪、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均可参加“文明家庭”评选活动。
三、评选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广泛宣传,通过口头、板报、网格等多种形式,积极动员广大群众积极主动地此次活动。
2、征集和评比阶段:大力征集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鼓励居民毛遂自荐、群众或组织大力推荐,然后通过先进事迹的评比活动,评选出群众心目中的先进人物和候选人。
3、民主评选阶段:召开社区居民会议,征集的'事迹进行民主评选,民主决议,确定人选。
4、公示表彰阶段:在辖区内公示”最美家庭“名单,并召开总结大会。
四、活动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组织开展“文明家庭”系列评选表彰活动,是动员干部群众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提高城市文明程度的有效途径。要积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参与评选活动,促进文明建设工作稳步开展。
2、精心组织,广泛动员。精心组织实施,并将“文明家庭”评选活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志愿服务、文体活动等结合起来,使“文明家庭”活动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相互融合、共同促进。要以最大限度扩大群众参与率和活动社会影响力为目标,通过开展家风家训征集比赛,晒最美家庭照片等方式,大力宣传“文明家庭”。
3、坚持原则,从严把关。评选活动要坚持面向基层群众、面向工作一线,对照评选标准和细则,做到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确保评选出的“文明家庭”可信、可亲、可敬、可学;要严肃纪律,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确保公开、公正、公平,真正把那些民意基础好、社会认同度高的“文明家庭”评选出来。
20xx-2023年是衡阳市争创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周期。为确保实现既定的创建目标,根据工作需要,经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调整苗圃街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职能职责,具体方案如下:
组长:雷 宇 街道党工委书记第一副组长:吕雁玲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常务副组长:戴正伟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副组长:伍沙威 街道人大联工委主任
刘意波 街道党工委委员、政协联工委主任
肖 炯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高 杨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刘 杰 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周 莹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成员单位: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街道纪工委、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办公室、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区城管驻苗圃中队、司法所、街道团工委、工会、妇联、各社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创建办)和12个专业工作组。
一、创建办
主 任:戴正伟
副主任:高 杨
成员:刘诗庆、周晓芳、曾勇、欧阳辉、曾旺、尹思
责任部门:党政办、街道纪工委、街道团工委、经济发展办公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应急办)、社会事务办公室。
主要职责:
1. 负责创建工作的规划策划、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宣传报道、资料收集整理。
2. 配合区创建办承办中央、省文明办开展的重大活动。
3. 做好测评迎检的对接、策划、组织、协调工作。
4. 指导、督促各社区做好创建工作,推动完成创建任务。
二、设置十二个专业工作组
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测评标准,结合我街道工作实际,共设十二个专业工作组。
(一)人文环境建设组
组 长:高 杨
责任单位:各站办(党政办牵头)及各社区
主要职责:
1.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教育,学习宣传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2.利用新闻宣传、社会宣传、文艺宣传等各种形式,深化推广普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依托基层宣传文化阵地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道德讲堂等,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日常生活。
3.加强公益广告宣传管理和网上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和网络文明传播活动。
4.建立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分析研讨、检查考核制度,健全重大舆情和突发事件舆情引导机制,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加强舆情监测和分析研判,筑牢意识形态安全屏障。
5.积极稳妥做好经济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舆情引导,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潮的影响。加强“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应用。
6.深化文明家庭创建,加强婚姻家庭辅导和妇女权益保障,倡导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开展传承好家风好家训活动。
7.传承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以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七夕节、中秋节、重阳节为重点,推进传统节日振兴工程。
8.开展“文明伴我行”、“两有两为”(“文明有约、雁城有爱”,“人人为我、我为人人”)居民素质提升工程,努力提升居民素质。
9.加强居民教育,培育并评选道德模范,大力宣传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形成学习、崇尚、争当、关爱道德模范的浓厚氛围。
10.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推进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建设。
11.加强基层理论宣讲和基层阵地建设,组织开展各类文明实践活动,落实好学习实践科学理论、宣传宣讲党的政策、培育践行主流价值、丰富活跃文化生活、开展移风易俗等工作。
(二)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组
组 长:刘意波
责任部门:城管中队、综合执法大队及各社区
主要职责:
1、牵头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先进城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巩固“国家园林城市”和省级“节水型城市”创建成果。
2、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加强对市政设施及公共场所基础设施建设的维护使用。强化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海绵城市”、“韧性城市”建设;加强街巷道路路面硬化、排水设施完善、装灯率、亮灯率。
3、推进城市精细化、数字化建设和管理,并有效运行。
4、抓好环境卫生治理,做好对马路市场、流动商贩的规范化引导、合理化疏导、人性化管理。社会用语文明规范,引导流浪乞讨人员进行社会救助、公共场所无违章停车(机动车、非机动车)、占道经营、广告乱粘贴现象,扰乱社会秩序现象。
5、组织开展市容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行动,做到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无脏乱差现象,公共卫生间分布合理、保洁及时、无明显异味。
6、加强拆迁工地、施工工地管理。加强文明创建工艺宣传,设置高标准建筑围档。加强建筑工地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提高工地人员文明素质。
7.按照《衡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测评点测评标准》,抓好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建设,确保达到文明创建工作要求。
8.指导、督促各社区开展“向不文明行为说不”系列活动,做好城市管理劝导、纠章、处罚、举报等工作。
9.推进城市建设管理领域综合执法和管理,坚持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并举,推行“721”工作法。
10.组织动员“衡阳群众”志愿者积极参与城市建设管理类志愿服务,组织策划特色鲜明、贴近群众的志愿服务活动,扎实推进“衡阳群众”品牌创建工作常态化,推出志愿服务项目,创造品牌创建经验。
(三)法制环境建设组
组 长:戴正伟
责任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司法所、派出所、各社区。
工作职责:
1.坚决杜绝负面清单出现。
2.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专项整治,维护社会安定,预防和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打击“两抢一盗”等多发侵财犯罪,做好对刑满释放人员、吸毒人员等重点人群的服务管理,加强公共安全保障。
3.加强全民普法教育,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全民法治宣传教育的普及率≥80%。
4.加强国家安全教育宣传、反宗教极端思想宣传教育。
5.鼓励表彰见义勇为行为,保障见义勇为者的利益。
6.深入推进“阳光办案”、“阳光执法”,建立司法公信责任制度。
7.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做好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服务、司法救助等相关工作。
(四)交通秩序整治工作组
组 长: 刘意波
责任部门:应急管理办、城管队及各社区
主要职责:
1.配合开展“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
2.坚块杜绝负面清单出现。
3.协助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保持交通样序持续良好,万车死亡率达到(全国文销城市测好体系》指标要求。
4.与区相关部门对接,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和智能交通建设,确保城市道路的人行道、非机动车道连续、平整、无损坏,行人过街、机非分离、人车分离等安全设施配置完整。
5.配合区相关部门抓好出租车、公交车、客运车辆等窗口文明创建工作,大力整治非法营运,规范营运行为。
6.配合区相关部门持续开展“一盔一带”专项整治行动,不断提高交通参与者安全防护意识、文明出行意识、优化道路通行秩序,切实预防单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7.倡导文明交通行为,广泛开展文明交通宣传,提高文明交通素质,引导驾驶员养成“班马线前礼让行人”、“行人过马路只走班马线”的习惯,车辆、行人各行其道,无违及交通信号通行、行人非机动车不按规定横过道路现象,乘客排队候车或依次上下车,引导公民广泛参与“交通违法随手拍”活动,学校开展大手牵小手活动,打造文明交通“严管街”、“示范街”。
(五)市场环境建设工作组
组 长:伍沙威
责任部门:卫健办、应急管理站及各社区
主要职责:
1. 加强对食品药品生产企业、商场、超市、农贸(集贸批发)市场等地的安全监管工作,特别是加强食品药品等领域的综合执法,严厉打击出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严厉打击走私贩私、贩卖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杜绝发生任何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2.强化教育引导,规范各类市场秩序,抓好大型商场超市、农贸(集贸、批发)市场和“六小门店”的文明创建工作。对市城区的商场、超市、加油站、农贸(集贸、批发)市场、食品流通企业进行全面综合整治,确保经营场所证照齐全、亮证经营、规范经营,环境卫生整洁、干净,消防设施、无障碍设施齐全。
3.农贸(集贸、批发)市场实行生熟分开、干湿分离,独立设置活禽售卖宰杀区域或无活禽宰杀现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达到《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指标要求。
4.组织开展“节俭养德”、“文明餐桌”行动,突出抓好中小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监管。
5.建立健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部门协作机制、社会共治机制,设立并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的渠道。
6.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加强自身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建立“红黑榜”公示制度,开展失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7.组织动员“衡阳群众”志愿者积极参与市场环境整治类志属服务,组织策划特色鲜明、贴近群众的志愿服务活动。扎实推进“衡阳群众”品牌创建工作常态化,推出志愿者服务项目,创造品牌创建经验。
(六)社区文明创建工作组
组 长:肖 炯
责任单位: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办公室、各社区。
主要职责:
1.坚决杜绝负面清单出现。
2.加强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建设,构建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基层管理服务平台,整合党建、综治、计生、社保等资源,完善网格服务团队,健全网格指导员、网格员队伍,加强队伍培训,提高队伍素质,细化工作任务,强化工作职责。
3.改善社区生活环境,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建设包括便民市场、运动场地、文化活动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医疗服务机构在内的15分钟生活圈,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有效覆盖,全面提高社会居民幸福指数。
4.开展背街小巷、居民小区环境整治,重点清理楼道堆物、积存垃圾、白色污染、小广告。使社区环境绿化美化,卫生状况良好,无脏乱差现象,路面硬化、平整,排水设施完善,无明显坑洼积水,楼内干净整洁,楼道无堵塞,墙面、玻璃无污秽破损、无小广告乱张贴,照明灯完好。
5.落实社区人防、物防、技防制度,督促指导社区微型消防站等各类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维护保养。
6.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开展慈善募捐活动,特殊困难人群普遍得到救助,做好孤残儿童、弃婴救助工作及其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做好未成年人救助工作及其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7.建立减灾、防灾、救灾综合协调机制和灾害应急管理体系,开展社区减灾、防灾及应急宣传教育,开展自救互救及应急知识与技能培训。
8.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构建养老服务体系,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
9.加强社区民主建设与管理,组织开展文明社区创建活动,通过屋场恳谈会、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等载体,不断提升社区文明程度和社区居民文明素质,充分调动社区居民的积极性,提高社区居明的支持度、参与度、满意度。
10.加强社区文化建设,做好社区文化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维护。
11.负责对社区居民进行宣传教育,组织问卷调查和入户宣传。
12.督促社区开展环境整治,指导社区整理迎检资料。
(七)工业文明创建工作组
组 长:刘意波
责任部门:经发办及各社区
主要职责:
1.负责驻街道国省市区属企业、民营企业的文明创建工作,确保达到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各项指标要求。
2.协调电力、电信、移动、联通等企业电力设备设施和通信设备设施的管理维护,确保干净整洁。
3.协调电信、移动、联通等企业通过短信、网络等方式加强宣传来推进文明创建工作,提升文明创建群众知晓度。
(八)卫生健康文明创建工作组
组 长:伍沙威
责任部门:卫健办及各社区
主要职责:
1.巩固“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
2.抓好医疗卫生行业的文明创建工作。
3.加强公共卫生领域综合执法管理。
4.建立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处置机制,健全医疗救治、科技支撑、物资保障体系,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
5. 深入推进爱国卫生运动,依托本地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和宣传文化阵地普及卫生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防控知识,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指标要求。
6.建立医养结合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7.开展无偿献血、义诊等公益活动。
(九)驻街道部队创建工作组
组 长:肖 炯
责任部门:综治办(武装工作),民政办(退役军人事务站)及各社区
主要职责:
1. 积极配合加大拥军共建力度,巩固“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成果。
2. 抓好驻区部队文明创建工作,组织各驻区部队认真开展“文明餐桌”“文明旅游”“文明交通”“文明卫生”“文明序”“文明网络”等文明行动,引领军营文明新风尚。
3. 开展全民国防教育,强化全民国防教育观念,营造关心国防、支持国防良好氛围。
(十)“衡阳群众”志愿服务工作组
组 长:周 莹
责任部门:团工委、各社区
主要职责:
1. 建立健全“衡阳群众”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机制,确保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达到《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指标要求。加强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完善志愿服务注册登记、培训管理、褒奖激励、物质保障、技术支持等规章制度。
2. 打造精准对接群众需求的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项目,加强理论和形势政策宣讲、文化文艺志愿服务,形成“点单”、“接单”、“派单”、“评单”相贯通的工作模式,群众参与度和满意度持续提升。
3. 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建立应急志愿服务体系,完善联动配合、信息共享、培训演练等工作机制,培育医疗、救援、科技、心理疏导等专业志愿队伍。
4. 积极推进“衡阳群众”品牌创建工作,组织开展“衡阳群众”志愿者招募、注册、培训、管理等工作,大力弘扬志愿服务精神,积极培育志愿服务文化,确保市民对“衡阳群众”志愿服务活动认同和支持率≥90%,注册“衡阳群众”志愿者人数占城市建成区常住人口比例≥20%,注册“衡阳群众”志愿者参加“衡阳群众”志愿服务活动的人数≥50%,注册“衡阳群众”志愿者每年人均参加“衡阳群众”志愿服务活动的时间≥25 个小时。
5. 以社区为重点,加强志愿服务站点建设。
6. 开展志愿服务关爱行动,以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困难群体、残疾人等为重点做好结对帮扶。组织文明旅游、文明交通、文明上网、环境保护、邻里互助、社会治安、健康教育、法律援助等志愿服务活动,围绕国家及区域重大发展战略开展相关志愿服务活动。
7. 加强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组织党政机关参与“衡阳群众”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党员“衡阳群众”常态化开展“四季同行・雷锋家乡学雷锋・衡阳群众在行动”等形式多样的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开展“最美衡阳群众”系列典型以及星级“衡阳群众”志愿者评选推介活动,重点落实“衡阳群众”包片(区)、包楼栋、包路段(路口)网格化管理工作。
(十一)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组
组 长:周莹
责任部门:各站办(党政办牵头)及各社区
主要职责:
1. 巩固“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市”创建成果,全力打造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品牌。
2. 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健全体制机制,开展系列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完善家庭、学校、政府、社会相结合的'工作模式,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
3. 深化文明校园创建,确保全区文明校园创建全覆盖。推进党的创新理论进课堂,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校园文化活动,加强学生健康教育、劳动教育、节能环保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校园及周边环境干净整洁,在校园显著位置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学生守则和校训。
4. 加强关爱未成年人主题的公益广告宣传,常态化开展网吧、歌舞厅、游戏厅等文化娱乐场所及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确保学校周边 200 米以内无网吧、录像厅、歌舞厅等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经营场所。
5. 扎实开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在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好“传承红色基因”系列教育活动;开展“新时代好少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劳动美”等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阳光成长”、“衡阳群众”志愿服务、关爱留守儿童等活动。
6. 推进社区家长学校、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等未成年人活动阵地常态化开展各类活动,做到有记录、有资料。
7. 组织动员“衡阳群众”志愿者积极参与“关爱未成年人”志愿服务,组织策划特色鲜明、贴近群众的志愿服务活动,扎实推进“衡阳群众”品牌创建工作常态化,推出志愿服务项目,创造品牌创建经验。
(十二)文明创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
组 长:刘 杰
责任部门:街道纪工委、各社区
主要职责:
1.坚决杜绝负面清单出现。
2.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一线、向群众身边延伸,更好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建设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
3.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以及“衡阳群众”相关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
4.形成专项督查、联合督查、通报曝光的制度化工作流程,采取查办督办、提醒谈话、领导约谈、组织调整的方式,强化责任落实。
5.切实履行监督责任,严格落实《珠晖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问责办法》和有关奖励办法,对全街道创文工作进行常态化督查,坚持激励为主,奖惩结合。
各专业工作组组长要牵头组织研究制定本组创建工作计划规划、措施办法,统筹协调本组开展好创建工作,定期开展督促指导工作。各组要对标《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主动认领和严格落实本组创建工作任务,负责对接完成上级相应工作组安排的创建任务,做好本组的创建资料台账。
各社区负责做好本社区文明创建工作的规划策划、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宣传报道、资料收集整理等,及时完成创建办、各专业工作组交办的工作任务,每半个月向创建办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各社区书记为各单位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第一责任人。
《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指标如有调整变化,以上领导分工和人员、职责如有调整变化,本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职能职责则相应予以调整。
一、指导思想
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激发群众内生动力,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破除陈规陋习,弘扬传统美德、弘扬时代新风、弘扬主流价值,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实现乡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思想基础。
二、创建内容和标准
(一)十星标准。
1、爱党爱国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集体,热爱家乡。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被西方组织以慈善、宗教的名义蒙骗收买,不信谣、不传谣。积极拥护和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乡村各种活动和村集体建设,保护国家和集体财产,爱护公共设施。
2、勤劳致富星:家庭年人均收入高出当年本村平均水平。勤劳致富,合法经营,有一个以上好的致富项目或产业,且收入稳定。积极帮助和扶持周围群众共同致富,成为左邻右舍致富的“领头人”。
3、诚实守信星:有较强的重信守约意识,诚实守信,童叟无欺;不参杂使假,不坑蒙拐骗,不敲诈勒索,不欺行霸市,无违约和毁约行为。按时偿还银行贷款和他人财物。不引诱欺骗拐卖人口、引诱欺骗群众加入传销组织。
4、团结友善星:与乡邻友善和谐相处,有求必应,有难必帮。乐善好施、扶贫济困,乐于助人。见义勇为,敢于伸张正义、与坏人坏事作斗争。积极参加扶贫济困、助弱助残等社会公益活动和各种村民互助组织。
5、孝老爱亲星:尊老爱幼,团结和睦,孝敬父母公婆,精心养儿育女,不虐待老人、妇女、儿童,不发生家庭暴力。家庭成员处事通情达理,亲属间关系融洽、亲密。有矛盾纠纷听劝告、服处理。不重男轻女,保证依法送子女入学。外出务工要妥善安排好留守父母和孩子的生活。要加强与学校老师的'联系,经常了解留守孩子在校学习生活情况。关心关爱其他亲属。
6、遵规守法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积极参加法治学习教育,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增强法治意识。家庭成员无违法犯罪、违章建筑、违法经营、偷税漏税、传播淫秽物品、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情况,不参与赌博、吸毒,不加入传销、封建迷信、非法宗教等非法组织,不搞非法活动。遇到困难和问题通过正当程序和法律手段解决,不闹访、缠访,不串联、不越级上访,不采取暴力报复社会。
7、绿色环保星:环保意识强,积极参与植树造林活动,不焚烧秸秆和白色垃圾,家庭实行垃圾分类处理。爱护村容村貌,爱护公共设施,积极参与村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不向河流、路边、公共场所倾倒垃圾,不在村内公共道路上堆放“四堆”。积极参加农村改水、改厕、改厨等活动,厨房、厕所符合新农村建设和卫生标准。保持和传承中华民族勤俭节约传统美德,自觉节粮、节电、节水、节地、节材。
8、优生优育星:严格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不早婚,不抢生、超生,做到优生优育,积极参加卫生保健知识的学习,适龄青年及时接受婚前教育。
9、卫生健康星:有良好的卫生习惯,打造“美丽庭院”,保持住房内外清洁卫生,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四周环境优美整洁,有绿化,无杂草、垃圾、污物;畜禽圈养,粪便及时处理。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家庭成员讲究卫生,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
10、科教文体星:保证家庭适龄儿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尊师重教,积极参与政策允许的各类助教、助学活动;家庭45岁以下成员无文盲;崇尚科学,不从事任何有悖科学的活动;学科技,积极参加科技培训和科普活动,家庭成员至少有1人懂1门以上实用技术;积极参与各类文体活动,精神文化生活丰富多彩,乐观奋进,精神风貌良好,积极构建学习型家庭。
(二)否决条件。凡有以下情况者,不得参与“十星级文明户”评选。若已参与或授牌的,撤销荣誉称号,由村委会收回奖牌,两年内不得参加“十星级文明户”评选:
1、家庭成员发生刑事治安案件的;
2、家庭存在封建迷信、黄、赌、毒等丑恶现象的;
3、发生家庭暴力,不赡养老人的;
4、传播、参与非法邪教组织的;
5、焚烧秸秆等污染环境的。
三、评选流程
“十星级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由乡统一领导、统筹规划,村“两委”班子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整个工作分以下几个阶段:
1、建立组织,宣传发动阶段(7月1日――7月31日)。各村成立创建“十星级文明家庭”活动领导小组,组织村负责人及创建“十星级文明家庭”成员单位工作人员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同时,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广泛开展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申报初评,开展活动阶段。
(1)家庭自评(8月1日――8月15日)。每个家庭对照星级标准自我评估,由各户向活动领导小组申报获星数目。
(2)群众评议(8月16日――8月31日)。各村召开村民代表会、道德评议会进行评议。
3、总评验收,总结表彰阶段。
(1)村“两委”审批(9月1日――9月15日)。村“两委”认真听取群众意见,根据每个家庭的申报情况进行考评,采取符合几星标准就批准几星家庭的办法,确定获星家庭,并张榜公示。
(2)乡镇审核(9月16日――9月30日)。各村公示结果报乡领导小组办公室,乡领导小组再组织审核、验收,进行年终总评。各村采取召开村民大会等形式,通报“评星”结果,对“十星级文明户”进行授牌表彰。
4、资料存档。村“两委”要建立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档案,将所有创建资料按年份归入档案,资料包括:每户十星级文明户创评表、每次会议记录、开展创评或帮建等活动的各种文件、方案和其他原始痕迹资料、图片等。同时将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名单及活动总结报乡政府,乡政府整理汇总后报市文明办。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为切实加强活动的指导,确保活动高标准、高要求、高质量的开展,乡党委政府成立“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乡长担任,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支部村委负责人、包村干部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兼任,负责“道德讲堂”建设活动工作。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是建设“美丽乡村”的重要载体,是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内容,各村务必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安排专人负责,对方案再细化、任务再落实,确保评选活动有序开展。
2、严格标准,确保实效。各村要因地制宜,规范操作,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切实防止“只挂牌、不评选”等走过场的做法,坚决杜绝形式主义,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要加大评选活动的宣传力度,树立一批先进典型。
3、加强指导,规范管理。要紧贴群众生产生活需求,不搞形式主义,不增加农民负担,把评选工作纳入群众的监督之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评选质量。评选工作以村为单位每年评选一次“十星级文明户”。评选不搞“终身制”,要按照“能上能下,动态管理”的要求,按时组织复评,对创建活动滑坡,出现违法违纪问题的农户要及时摘牌,并给予教育、指导、帮扶,确保“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是我省提出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具有前瞻性的民生工程,是群众路线实践活动的具体化体现,五堡镇按照县委的总体要求部署,在对高杏公路两侧14个行政村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组织各村分别召开村两委干部会和村民代表会议,广泛征求意见,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实施范围
在我镇高杏公路沿线14个行政村进行重点改造提升建设,其中:对基础设施、经济条件、村风民风较好的康庄村、杨窑村、九堡村、广恩屯村确定为美丽乡村建设;对经经济条件比较突出、村风民风比较好的'高堡村、五堡村、头堡村确定为小康村建设;对七堡村、百姓营村、下四堡村、小堡村、二堡村、羊圈村、三堡村重点搞好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确定为环境整治村。
二、具体分类
一类村:康庄村、杨窑村、九堡村、广恩屯村(美丽乡村);二类村:高堡村、五堡村、头堡村(小康村);三类村:七堡村、百姓营村、下四堡村、小堡村、二堡村、羊圈村、三堡村(环境整治村)。
三、实施内容
1、一类村:康庄、杨窑、九堡、广恩屯4村,将进行居民节能改造、主街道、小巷硬化、村庄美化、亮化、净化、绿化、农村改厕、饮水安全工程等方面全面开工建设并加强村风、民风、文化等软件方面的建设。
2、二类村:高堡村、五堡村、头堡村3村,将在主街道、小巷硬化、村庄美化、亮化、净化、绿化、农村改厕、饮水安全工程等改善村容村貌方面加大建设力度,并将在鼓励和支持各村农村经济合作社、创业致富带头人整合资源,带动群众发家致富方面取得实效。
3、三类村:七堡村、百姓营村、下四堡村、小堡村、二堡村、羊圈村、三堡村7个村,将重点做好村庄的美化、亮化、净化、绿化、农村改侧等环境综合整治方面的工程。
四、建设投资
1、全力配合县执法部门对高杏公路沿线私搭乱建的违法建设进行拆除。
2、硬化道路56300平方米,需资金414万元。
3、对主街道两旁进行绿化,种植枣树、龙爪槐等18000棵,需资金13万元。
4、安装路灯180盏,需资金36万元。
5、清理垃圾1.2万方,配备垃圾箱180个,垃圾池240个,清运车10辆、改厕350户,共需资金380万元。
6、主街道墙壁粉刷31500平方米,需资金27万元。
7、其它项目:在村庄连片集中区新建垃圾填埋厂一座,需资金110万元;饮水安全需资金120万元;节能改造需资金80万元。
以上所需资金合计:1580万元,可自筹230万元,需帮扶1350万元。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全力配合县执法部门对镇域内高杏公路两侧私搭乱建的违法建筑进行拆除,清理路旁柴草杂物及垃圾,并栽植经济林木,对路边设施进行美化、亮化。
第二阶段:对村内主街道、小巷进行硬化,对主街道两侧进行绿化。配置垃圾箱、清运车、新建垃圾池、安装路灯、粉刷墙壁、节能改造、改侧、饮水安全工程等。
第三阶段:各村按标准建设完工后,将进一步完善其它设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并加大宣传,号召广大群众共同监督和维护本村的面貌。
六、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了加强重点乡村建设工作,切实提升我镇农村面貌,镇党委政府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为副组长,各包村领导及村支部书记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形成上下联动机制。
2、加大宣传,发动群众。加大农村面貌改造提升的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让群众不仅知道,而且理解,还要支持。
镇党委、政府及全镇广大群众有信心有能力把环境整治工作做好,但资金缺口过大,望县政府安排财政、交通、环保、住建及各农口等有能力的部门进行一对一的帮扶,以取得更大的效果和成绩。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以村庄清洁行动春季战役、夏季战役、秋冬季战役为突破口,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切实抓好以人居环境整治为重点的村庄清洁行动,建立长效管护机制,优化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村容村貌和镇村文明程度。
二、目标任务
聚焦农村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围绕我镇村庄清洁行动“五清一改一增绿”主要内容,以主干道路、通村道路沿线、村庄周边、庭院内外、养殖小区等为重点,以清除“四堆”(土堆、粪堆、草堆、垃圾堆)为主要内容,坚持干群联动、群众为主,集中时间、人力,特别是大力发动群众,围绕“村庄清洁助脱贫、干干净净迎小康”这个主题,全域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和文明创建活动,使所有行政村特别是2个贫困村环境卫生明显改观,村容村貌建设明显提升,群众文明意识明显提高,环境卫生整治长效机制得到建立,达到安徽省清洁村庄标准和文明村镇水平。
三、行动内容
(一)整治通村道路沿线环境卫生和乱象。对村组道路路面和沿线垃圾、枯树、枯草、废旧薄膜、塑料袋等进行彻底清理;拆除通村道路沿线的残墙断壁和各种无功能建筑,清理道路两侧河道、水沟渠道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净化道路沿线及周边环境。彻底整治“骑路逢集”、占道经营、出店经营、流动摊点等乱象。
(二)清理村庄周边及巷道内“四堆”。以各自然庄为单元,广泛发动群众,集中清理村庄周边及巷道内的草堆、粪堆、土堆、垃圾堆以及门前私搭乱建的柴草棚。清理的麦草秸秆进行打包、压捆,有序堆放,做到“四堆”远离村庄。
(三)整治居民庭院内外的环境卫生。督促和发动群众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清除农户庭院内外的垃圾、杂物,规整院内堆放物品,自觉开展垃圾分类投放。积极开展庭院美化亮化,以村为单位规范实施“五小园”,提升人居环境整体形象。各村积极开展“清洁文明户”、“最美家庭”、“xx村好人”等评选活动,提升人文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环境整洁、标识标牌上墙,美观大方,组织架构、工作制度健全,有具体工作人员负责。成立志愿服务小队和特色服务队,进行志愿者登记,有志愿者注册名单。建有志愿服务站(有标识、服务项目、志愿者、志愿服务活动记录),有公开文明实践活动计划表,每周开展一次文明实践活动,每月组织一次政策理论宣讲会,道德讲堂、扶贫课堂、农民技能培训等活动。根据序时举办“我们的节日”系列活动,适时开展诵读、歌咏、书画等竞赛和文艺汇演活动,倡导各村举办农民运动会等全民健身活动。依托“我们的节日”活动,注重深化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新风,使村民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充分发挥村规民约自治作用,各村成立红白喜事理事会,推动新事新办、丧事简办。村书记掌握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基本知识(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站长;志愿服务队的队长、队员;特色小分队情况;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开展情况。)。
(五)整治养殖小区、养殖户环境卫生。规范畜禽养殖,清理养殖小区、养殖户周边的畜禽粪便、柴草秸秆、生产垃圾,对畜禽粪便和污水等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实现粪便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防止环境污染。对处理设施和标准达不到要求的,由镇畜牧部门报县农业农村和相关部门予以整改或关闭。
四、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宣传动员阶段(4月20日至4月28日)。各村要按照我镇党委、政府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和文明创建工作的统一部署,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包保网格责任,明确整治重点、完成时限及工作标准;广泛宣传村庄清洁行动和文明创建活动的目的意义,动员群众广泛参与,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29日―5月20日)。要完善村、组、农户基础环卫设施,加强专业保洁队伍;合理划分各自然庄村容村貌整治区域,落实相关职责,对照整治具体标准,从农户庭院及村组公共地段具体抓起,扎实推进村容村貌整治工作;健全完善清扫保洁、垃圾分类、垃圾清运等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和收储转运设施;确保环境卫生脏乱差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村容村貌得到较大改观,文明程度得到较大提升。
(三)巩固提升阶段(5月21日―12月31日)。集中整治工作结束后,各村要建立长效管护机制,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效。结合各村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和文明创建活动夏季战役和秋冬季战役,坚持常抓不懈。同时对落后村庄,要重点予以督促整治,确保全镇村容村貌整治和文明创建活动工作无死角无盲区。
(四)检查验收阶段(5月16日-11月30日)。在县级检查验收前,镇村庄清洁行动和文明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照怀远县清洁村庄标准和文明创建评分标准对各村庄清洁行动和文明创建活动分春季战役、夏季战役、秋冬季战役三次逐村进行验收。对验收通不过的村,将督促其狠抓整改,进一步明确整治重点、难点问题,扩大整治成果,提升整治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网格包保,责任到人。为开展好各村村庄清洁行动,各村要强化落实网格包保责任制,村书记负总责,各村包片干部包保到户,划定区域范围,保洁员与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合理分工,形成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上下齐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氛围。进一步明确整治重点、工作标准、推进措施、质量时限,确保整治任务按照时限要求保质保量完成。
(二)强化宣传,形成氛围。各村要通过召开党员大会、自然庄村民会议、广播、刷写墙体标语、悬挂横幅、出动宣传车等形式,积极动员广大群众共同参与村庄清洁行动和文明创建活动。要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进一步增强广大农民群众参与村庄清洁行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养成不乱倒乱扔生产生活垃圾、不随意堆放柴草、不随地吐痰、大小便等良好卫生习惯,全面清理整治房前屋后、庭院、居室和村庄公共地段环境卫生,不断提高农民对环境卫生与文明创建的知晓率,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参与。
(三)明确职责,狠抓落实。各村、镇直有关单位要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文明创建工作大局出发,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强化服务,形成合力。要突出整治和创建工作重点,尤其要做好本村辖区内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认真履行好“门前三包”责任制,建立工作目标和责任,将任务层层落实到相关责任人,确保整治和创建工作有效开展。
(四)加强考核,兑现奖惩。参照《怀远县文明创建工作考核办法(20xx年度)》,实行村庄清洁行动和文明创建工作考核年保证金制度,镇财政设立文明创建工作和村庄清洁行动专户,各村缴纳保证金4000元,村书记和村分管人员(村分管人员限一名)各缴纳保证金2000元。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考核:实行两周一通报、一月一调度、三月一考核,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村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被动、屡屡落后的村予以约谈通报。
文明创建工作考核:采取季度考核和年终总评方式实施,按季度兑现奖惩。年终总评成绩为当年度各季度考核的平均成绩。按照《怀远县农村地区文明创建考核评分细则》每季度对各村进行考核。对县三创办巡查、领导巡查调研、媒体曝光及群众举报发现的问题,在季度考核中,每一个问题扣0.1分,未按整改时间整改到位的,依次加倍扣分。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不断提高广大农民群众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进一步推动陈户乡建设上水平,根据县委《关于组织开展“五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的安排意见》(县委发[20xx]61号)文件精神,经乡党委研究决定在全乡组织开展“五星文明户”创评活动。为保证该活动顺利开展,特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
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组织开展“五星文明户”活动,在全乡广大农户中积极倡导文明、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激发群众创业致富的热情,促进农村文明程度和农民素质的不断提高,促进群众的自我教育、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谐有序发展。
总体目标:开展“五星文明户”评选活动,旨在把全乡广大农民、广大农户吸引和凝聚到农村的经济建设中来,通过“五星级文明户”的争创活动,进一步提高农民素质,发展农村经济,鼓励农民创业,发展家庭项目,改善农户生产和生活环境,逐步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城乡一体化,从而形成健康向上、和谐淳朴的民风。
二、创评标准和评选方法
(一)“五星文明户”标准:
根据文明乡镇创建和新农村建设的具体要求,结合我乡农村实际,确定我乡“五星文明户”标准如下:
1、科技致富之星
(1)积极学习推广新技术,家庭成员中有12名科技明白人。
(2)积极发展生产,带头创业增收,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3)家庭人均纯收入明显高于全村平均水平。
2、遵纪守法之星
(1)积极参加普法教育,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能够依法办事。
(2)热心集体公益活动,自觉遵守《村规民约》,无违规行为。
(3)家庭成员无赌博现象,不参与邪教活动,无治安、劳教、刑事处罚。
3、诚实守信之星
(1)诚信从业,不损公肥私,不损人利己,不以次充好,不掺杂使假,不欺诈抵赖。
(2)无不良贷款记录,无恶意欠费及偷漏税行为。
(3)家庭成员诚恳待人、恪守信用,在群众中有良好的声誉。
4、和谐友爱之星
(1)夫妻和睦,男女平等,尊老爱幼。
(2)邻里团结,互帮互助,不搬弄是非,无矛盾纠纷。
(3)积极参与好婆婆、好媳妇、和谐家庭等创评活动。
5、文化卫生之星
(1)家庭成员坚持读书看报,室内有图书字画,参与并支持文化教育事业。
(2)家庭实现改厨、改厕、改圈,建有沼气池,庭院美化绿化,室内干净整洁,房前屋后不乱堆乱放,卫生习惯好。
(3)移风易俗,勤俭办事,反对封建迷信,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二)“五星文明户”评选办法:
“五星文明户”评选活动,采取全面参与与树立典型相结合、综合评选与单项评选相结合,按照控制总量、自报公评、逐级申报、分级表彰的办法进行。评选分单项典型户、“五星文明户”、“五星文明示范户”三个层次。五类单项典型户每社各评选1户,“五星文明户”按总农户10%的比例确定,“五星文明示范户”按“五星文明户”10%的比例确定。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五星文明户”每年评选一次,评选按照家庭自评、小组评定、村级评审、乡镇总评的程序进行。创评活动共分个阶段。
1、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4月25日5月20日)。要召开创建“五星文明户”动员会,村两委班子要开好会议,组织好党员干部逐户上门宣传发动,对开展“五星文明户”评选活动的意义、评选程序、评选方法、表彰奖励办法进行广泛宣传,使宣传发动到家入户、人人皆知,营造浓厚的争创氛围,以吸引群众广泛参与。同时,要充分利用妇代会、宣传栏、橱窗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争创的.目的、意义、内容、程序及先进典型。
2、推荐初评阶段(20xx年5月21日6月30日)。以社为单位,分别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按照“五星”内容和评选标准规定比例推荐评选出综合性“五星文明户”和“五星文明示范户”,推荐评选出科技致富之星、遵纪守法之星、诚实守信之星、和谐友爱之星、文化卫生之星等单项典型户各1户。
3、汇总公示阶段(20xx年7月1日7月20日)。村党支部、村委会对各社推荐评选情况进行初审汇总,报请乡党委审批后,对评出的“五星文明户”、“五星文明示范户”和各单项典型户在全村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4、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7月21日8月20日)。乡党委组织相关人员对各村开展“五星文明户”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评选程序、申报表、测评表、登记表和会议记录、图片等相关资料进行检查验收。对工作不认真,群众参与率不高、知晓率不高,资料不规范、不齐全,评选结果不公示的村,将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重新组织开展。
5、命名表彰阶段(20xx年8月21日9月20日)。召开表彰会议,对评选出的“五星文明户”由各乡党委命名表彰,对评选出的“五星文明示范户”由各乡党委推荐上报县文明委命名表彰。
6、集中宣传阶段(20xx年9月21日11月30日)。在各村委会要设置“五星文明户”光荣榜,对评选出的“五星文明户”、“五星文明示范户”和各单项典型户进行宣传。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五星文明户”创建活动是我乡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有利于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有利于动员广大农民参与改造环境,移风易俗的实践,创建优美环境和优良秩序,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有利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调整和改善社会人际关系,形成健康向上、生动活泼的社会风气;有利于在促进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把精神文明建设的任务落到千家万户。因此,各村一定要高度重视,要从政治高度来把握认识。
2、加强领导,建立组织。乡上成立“五星文明户”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加强对创评活动的指导,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各村也要成立领导小组,形成由村领导牵头,各村民小组长具体实施的有效运作机制。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五星文明户”评选活动,涵盖了农村社会的每一个家庭“细胞”,是一项以人为本的群众性活动。因此,必须切实抓好宣传工作,要注意宣传的广泛性,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工具,大力宣传创评活动的目的意义、评选标准、评选程序及优惠政策,力求做到家喻户晓、老幼皆知,形成人人关心,户户参与,以“星”为荣,争“星”进位的良好氛围。同时对家庭热点问题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解疑释惑,化解矛盾,保证活动顺利推进。不断提高农民思想道德素质,推动农村经济发展。
4、注重实际,确保效果。“五星文明户”创建评比活动要从各村的实际出发,要与群众的需求紧密结合,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讲求实效。做好活动期间各项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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