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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思想
为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发挥先进教师的辐射作用,加快百小教师成长的步伐,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下列评优评先方案。
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评选类别
1、感动校园之星
2、优秀教育工作者
3、年度考核优秀
4、条线先进: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优秀年级组长、优秀教研组长、优秀教科研积极分子、优秀备课组长、优秀通讯员、优秀首席教师、优秀办公室主任
组织评选时间
一月份: 感动校园之星 优秀教育工作者
六月份:年度考核优秀 条线先进
各类评优的具体方案
一、指导思想
体现我校“尊重生命、享受教育”的办学理念,本着“不让有才能的人吃亏,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干事的人吃亏”的准则,引导师生发现美、赞扬美,用身边的'榜样打动自我,打动他人。通过发现感动、传递感动、共享感动来发挥榜样作用,凝聚教师力量。营造尽责、合作、和谐的校园文化氛围,构建和谐校园。
二、组长:蒋冬梅 副组长:徐卫国、杨建祥
组员:丁红芳、赵晓丽、宣纪珍、吴伟、朱龙、徐彩芬、周海娣、张晓峰、吴霞仙
三、参评对象:百小全体教职员工
四、十佳教师名称
博爱之星:对学生、同伴、社会具有博爱之心。
笃行之星:脚踏实地,工作务实,任劳任怨。
尽责之星:尽心尽责完成本职工作,第一责任人意识强,并积极参与学校管理 。
合作之星:合作意识强,能主动参与他人工作和学校工作,能出谋划策。
创新之星:能开创性完成本职工作,工作创新有特色。
勤学之星:把学习作为生活习惯,认真撰写读书笔记,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具备良好的理论素养 。
教学之星:具有较好的业务素养、教学基本功,课堂教学能力优秀。
奋进之星:工作目标明确,有永不言败的心态。
质量之星:学科教学和教育质量优秀
管理之星:在班级管理、学科管理、行政管理等方面具有一定经验,管理成效明显。
五、活动程序:
第一阶段:
①感动校园之星征文撰写(四十周岁以下青年教师必须写,四十周岁以上的教师自愿),征文体裁不限。文章及时发送校园网“教师随笔”栏目和个人博客,A4纸打印稿上交教科室;
②四~六年级学生征文:“我心目中的好老师”;
③一~六年级学生问卷调查。
第二阶段:年级组根据征文以及评选方案精神,由年级组长组织推荐10名“感动校园之星”(在全校教师范围内推荐),作为“感动校园之星”候选人。 被推荐出的候选人填写“候选人登记表”,A4纸打印稿交校长室。
第三阶段:学校评委会评审决定 “感动校园之星”人选和优秀征文。
第四阶段:校园网公布十名“感动校园之星”名单。
第五阶段:组织撰写感动校园之星颁奖词。
第六阶段:制作感动校园之星ppt文稿,召开感动校园之星颁奖大会。(颁奖大会作为一个项目,由教师申报策划。)
第七阶段(寒假):行政人员慰问感动校园之星。
第八阶段:汇编“感动百小”师生征文专辑,通过校园橱窗、校园广播、《阳光家园》等多种途径宣传“感动百小之星”事迹。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XX年高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校教育管理研究人员和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辽人社职〔20XX〕31号)及沈阳市人社局20XX年职称评审工作的相关要求,为保证我校职称评审工作健康、有序开展,特制订20XX年职称评审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有利于学校发展、突出岗位实际贡献为导向,以规范管理为手段,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推荐。充分发挥职称评审工作的激励和导向作用,为实现学校转型、建设沈阳开放大学提供良好的人才环境。
二、组织机构
根据评审工作要求,学校成立职称评审委员会,具体见《沈阳广播电视大学职称评审委员会职责》。其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由人事处负责。
三、申报及评审工作
⒈申报范围
学校在编专业技术人员、人事代理人员。
⒉申报条件
符合辽宁省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学历年限按整年计算,计算截止时间为20XX年10月。
⒊个人申报
填报《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表格格式有主系列和非主系列区别,一式二份);
《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材料》装订成册,各类材料复印件装订顺序为目录、个人总结、年度考核、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外语考试证书、计算机考试证书、继续教育证书、获奖证书及有关业绩证明、论文著作、其它;
提供符合政策规定的论文、著作、教材等原刊(本);
申报人的学历认证、论文检索和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的查询信息打印页;
《沈阳广播电视大学职称评审量化赋分表》纸质一份,赋分表中所列C项教学教辅成果奖和D项科研成果中的获奖部分不能重复赋分;
科研处出具的科研成果级别认定结果。
⒋部门推荐
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申请职称评审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查,填写量化赋分表,出具20XX年度招生指标完成情况证明及推荐意见。
⒌资格审核
学校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将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不满足评审条件或未如实填报申报材料的人选取消其评审资格。
⒍量化考核
对申报职称评审人员继续采取量化方式进行考核(量化考核标准详见《沈阳广播电视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量化办法(试行)》。申报人员的师德师风、学历资历、教学教辅成果、学术成果分值汇总后反馈本人核实,本人确认无误后签字,并将此四项分值分别乘以相应权重后求和、排序、公示、报学校职称评审委员会。
⒎评审会推荐
校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学校职称评审工作,评审采用票决制,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推荐人选,获1/2及以上赞同票为获得推荐资格。
若获1/2及以上赞同票的人数超过上级下达指数,按得票多少顺序取至规定名额;若在确定最后1名人选时存在同票现象,对同票者由评审委员会重新投票表决;若获1/2及以上赞同票的人数低于上级下达的指数,根据第一轮得票多少顺序,按已投出数与指标差额的2倍确定下一轮候选人,继续投票,依次类推,最多不超过三轮,若三轮内无法确定,则由学校党委研究决定。
此次职称评审依照主系列和非主系列申报人数比例分别确定推荐指数。选票分主系列和非主系列两个部分。两个系列按各自指数投票产生的人选,为学校上报推荐人选。
⒏校党委会审批
评审结果报学校党委会审批。
⒐公示
拟推荐人选在校园网公示。
⒑上级审核
学校公示无异议,职称评审材料上报沈阳市教育局、沈阳市人社局,审核通过后,报各系列评审会评审。
四、申报材料有关事宜
⒈关于外语和计算机要求。职称外语政策继续按照辽宁省人社厅《关于完善职称外语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辽人发〔20XX〕11号)执行。申报评审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需分别通过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中的两个不同模块考试;申报评审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可通过一个模块的考试。计算机考试模块不允许重复选择。下列人员评审专业技术职务时计算机免试:博士毕业生,计算机专业毕业的大专以上的毕业生,年满45周岁(含45周岁)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
⒉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所提供的论文、著作、科研立项、成果等必须是任现职以来发表或取得的,并与申报专业相同或相近,非本专业的不作为推荐依据。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申报各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提供的论文应为国家或省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并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术论文。
⒊今年申报工作在正常纸质材料报送的基础上,继续进行网络申报、推荐、评审。学校经评审、公示确定的推荐人选需登陆辽宁省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及高端人才网络申报评审系统,点击进入辽宁省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及高端人才网络申报评审系统,按照系统要求填报信息,申报人选要确保所填报信息真实准确,并按照要求填写申报承诺。
⒋专业技术人员填写《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需在表中“备注”栏内承诺处签名。对提供伪造虚假学历、资历、外语、计算机证书、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的人员,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其评审资格,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予以撤销;已聘用专业技术职务者予以解聘,三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别专业技术资格。
⒌所有申报人员均要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学历信息查询;通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进行论文期刊信息查询并打印查询页,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清华同方中国知网”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主流数据库进行本人论文信息的检索;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首页“快捷通道”中的“计算机职称证书查询”进行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查询。
⒍以上文件中涉及的相关评审条件及表格均在我校校园网主页“师资队伍”栏目中下载。
五、评审工作时间安排
见附件。
六、工作要求
⒈在评审过程中,要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在同等条件下,向任现职期间工作表现、工作业绩突出的人员倾斜。对有严重教学事故或违反师德师风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⒉为增强职称评审工作的透明度,学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职称评审过程。
⒊严禁参评人员拉关系、私自散发个人材料,凡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评委不得营私舞弊,打击压制、报复参评人员。
为了适应教育发展的需要,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创造公开平等的竞争氛围,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幼儿园实际工作,特制定《仁怀市实验幼儿园评优评先考核方案》:
一、 成立考核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 成立监督小组:
组长:
成员:
三、 考核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实事求是原则。
2、真正把教职工中优秀的同志推荐出来,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四、 评选办法:
1、成立评审小组;
2、对考核对象进行审核打分;
3、根据评分推选出候选人上交述职报告;
4、确定对象进行公示;
5、确定表彰名单。
6、行政、教学、后勤,按上级名额分配进行比例计算,评优选先
五、评审细则:(总分100,思想政治20分、教育教学、后勤工作及行政人员考核各50分、行政测评20分、民主测评分10分)
(一)、师德师风政治思想表现:(20分)
1、学校要求上交的资料,一次无故不完成者首先不能参加评优评先,达到3次以上无故未完成者年终师德考核不合格。
2、园内组织各种活动,3次以上因临时假不能参加的,本学期不能参加评优选先。推荐参加市级以上活动的一次加 2 分。
3、凡有家长和幼儿反映教师打或辱骂幼儿,经查实1次扣5分,并按有关规定执行处罚。
4、请假(除婚丧喜事,生病住院者外),其余请假1天扣0。5分,事假5天以上(含5天)、病假8天(含8天)者本学期不得参加评优评先;住院并启动医保10天上(含10天)者不得参加评优评先。
5、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学校查岗,一次未在岗者扣2分;旷工一次不得参加考核;
6、满勤一月加1分。
7、主动承担学校工作,经学校考核小组认定工作量后一次加2分。
8、在幼儿园指定穿园服和佩戴岗位牌时,未予配合的老师1次扣2分。
9、上班时间串岗、摆龙门阵者,一次扣5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打毛衣、上网、玩手机看课外书等)发现一次扣2分。
10、幼儿园在开展活动时,全园教师必须使用普通话,未遵守一次扣2分。(小班前两周可适当使用方言)
11、教职工上班期间留彩色指甲或长指甲的一次扣2分。
12、全体教师(含行政、后勤)在参加或组织活动时穿超短裙和高跟鞋、披散头发的,经学校提醒未整改者一次扣2分。
13、财产管理:对自己所管理的资产,妥善保管,放置有序,无遗失、损坏(自然损坏例外)。资产遗失、非正常损坏或非自然损坏,扣2分。
注:同等条件下未请假和未换班者优先评优评先。
(二)、行政人员工作考核(50分)
1、行政会一次未参加扣5分,迟到早退一次扣2分。
2、上级及学校交办的任务未按时完成者一次扣8分,造成重大影响的一次扣15分。
3、上班时间未经园长同意擅自离岗、网购、玩游戏,发现一次扣10分。
4、 主动撰写论文、参加各种比赛,参照教师获奖加分。
(三)、班级教育教学工作考核(50分)
1、教学工作
(1)保教处安排或教师自愿组织公开课、送教下乡等教学活动,须提前两天把教案交保教处检查同意后方可组织此次活动。公开课每次主教加5分,协教(本班教师或保教处指派)每人加2分、讲座每次加3分;二级培训加2分,保教处组织的教研活动,未当班老师必须参加的,未参加一次扣1分。活动当天换班、事假、病假可以不参加此活动。
(2)教案敷衍了事,与周计划(课程表)不相符的发现一次不能参加评优评先。教案备详案且有教学反思记录,教案必须随堂带教案,不定期抽查,没有按时备完教案1次扣2分。
(3)各班教师应认真按一日活动时间安排表组织幼儿开展各项活动并关注幼儿,未按一日活动细则开展者一次扣2分。
(4)备课中反映出示的教具抽查时发现没有教具一次扣2分(教具在周计划中反应)。
(5)除学校统一组织外,充分带动幼儿和家长一起开展公开集体亲子活动,(由保教处检查并参与)主讲教师加5分,协助教师加3分。(一学期不超过2次)
(6)每班自制玩具比例达到40%以上,并保证幼儿人手一件(每少一件扣1分)。
(7)在教师当班时间内,制作教具和备课以及其它工作不管幼儿,查证一次扣5分。
(8)经学校同意,组织幼儿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主教加5分、协教加3分。
(9)中午午睡要求:不能睡觉,不得离岗,巡查纠正幼儿睡姿、盖被,午睡中生病的幼儿及时照顾并报值班医生(行政值周、当班医生抽查中没做到发现一次扣2分)。
(10) 环境创设中,主题墙必须按每月开展主题活动的资料布置,区角材料含公共区角每两周填充一次,主题墙和区角填充材料必须和活动进度同步,本班负责的环境创设区域按时完成,每月考核记录优秀加5分、未完成扣5分。
(11) 早操时每班必须有教师带操,保育员教师专门负责接孩子和组织幼儿秩序,未带操者查证一次扣3分。
(12) 由幼儿园指派外出指导工作的教师,每次加2分。
(13) 承担外来观摩学习的班级,组织活动教师1次加5分,配班教师1次加3分。
(14) 教师参加各种比赛活动,获园级一等奖加3分,园级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优秀奖加0。5分;获市级一等奖加4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分,优秀奖加1分;获地级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4分,三等奖加3分,优秀奖加2分;获省级一等奖加8分,二等奖加6分,三等奖加5分,优秀奖加4分;或国家级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8分,三等奖加6分,优秀奖加5分。
(15)论文获奖加分同上,发表论文一次加3分,每学期限额3篇。
2、家长工作
(1)各班每学期必须召开二次家长会(报保教办公室作记录并检查,另附表册、图片等资料应证),未召开的一次扣5分;另组织家长开展培训、交流、探讨会、家长培训、家长义工活动(报保教处记录、必须有方案、培训内容、反馈表、图片)本班教师一次各加5分。
(2)各班教师必须做好班上幼儿的家访工作,新生要求全部家访,新生家访无需图片印证;老生要求每班每学期每位老师家访4名以上幼儿,并有图片等资料印证,未完成者一次扣1分。
(3)班上无家园宣传栏各扣3分,每月需更换一次,未更换的一次扣1分。(内容:幼儿个别表现、新的教育理念、各种计划、通知、安全知识等)教师共同完成。
(4)不管家长询问任何事,均要求耐心解答如发生冲突经查明原因属教师责任的一次扣5分。
3、班级管理工作:
(1)每天需将幼儿用品(杯子、毛巾、桌、椅、门、窗等)进行消毒处理,各种消毒工作由当班教师指导保育员教师完成,未完成的发现一次扣1分。
(2)教师未按时接班的一次扣2分;班上物品摆放混乱,发现一次扣1分(主要指桌椅、区角、书包、书及被子等);不及时关空调、关水、关电者发现一次扣1分。
(3)如幼儿尿裤子或大便在裤子里未及时处理者发现一次扣5分。(注:午睡期间不能禁止幼儿上厕所)。
4、安全工作:
(1)出现事故经查实属于离、串岗的教师一切责任自己承担以外,另扣考核分8分。
(2)未按要求做好晨检一次扣2分。(班级)
(四)、后勤工作(50分)
1、未按要求完成计划、记录、表册、总结,未按要求开展工作,发现一次扣2分。
2、无正当理由不在岗,擅自离岗,发现一次扣2分。
3、工作到岗但不认真履行工作,未遵守岗位职责,造成不良影响,一次扣5分。
4、经检查,工作有问题,不及时整改,造成影响的,一次扣5分。
5、乐于接受学校交办任务,并能保质保量完成,一次加2分。
6、无正当理由拒绝学校临时交办任务,一次扣5分。
7、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评比、比赛活动获奖的,以保教处考核奖励为标准实行同等加分。
8、教师撰写论文发表,同样以教学教师考核奖励为标准实行同等加分。
9、辅导幼儿作品获奖,同样以教学教师考核奖励为标准实行同等加分。参与奖、纪念奖、普遍性的'优秀奖等不加分,但作为评优选先一个重要隐性加分因素。
10、上级部门表彰奖励的,同样以教学教师考核奖励为标准实行同等加分。
11、部门迎接上级专项检查,合格以上加1分、优秀加3分,不合格扣5分。
(五)、行政测评(20分)
行政人员根据教师和后勤工作者的工作表现对其测评;园长对中层干部工作度评分;其测评占总分数的百分之二十。
(六)、民主测评(10分)
1、班级教师由本班家长进行测评,家长给予班级教师的测评占总分值的百分之十。
2、后勤工作人员由班级教师进行测评,教师给予的测评占总分值的百分之十。
3、全园教师对园长及中层干部民主测评,测评占总分值的百分之十。
每位教职员工的基分是一学期100分,根据以上考核细则进行学期考核,其分数每学期公布1次,公示期3天。一学年总分在120分以下者(不含120分)扣除年终绩效奖金,年终考核不合格;以分数高低排列,推选出市级、园级、表彰人选。对专项奖项不用比分推选。
一、评选目的
树立典型,给予榜样示范,调动教师教育教学的积极性。
二、指导思想
1.弘扬先进,树立典型,为骨干教师成长创设良好的环境与氛围。
2.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
3.发挥先进教师示范引领作用,树立一批,带动一片,形成激励优秀教师脱颖而出的长效机制。
4.注重学校内涵建设,促进我校教育教学发展。
三、评选对象
所有公办教教职工和(过渡)合同教师。
四、评选办法
1.推荐产生候选人:
a.自我推荐
b.民主推荐。
2.校级领导组抽出一定比例进行综合考证,择优推荐,其余名额平均分配到各年段,由年段长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择优推荐,并由全体教职工、行政会或校级领导组表决确定候选人。
3.投票结果由校级领导组根据推荐人选的情况进行综合表决并公示。
4.呈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五、评选条件
(一)师德表现:
1.参加评优评先教师应思想端正、作风正派,无出现师德师风违规违纪事情。
2.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乐于奉献,为人师表,关心集体,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师形象,受到学生的尊重和同行的好评。
3.热爱学生,不讽刺、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言传身教,做学生的良师益友。因渎职失职造成重大的校园安全事故,取消评优资格。在年级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有较好的声誉。
4.能胜任本职工作,愉快接受学校安排并组织好学生参加各项竞赛、展示、演出活动等工作。不存在因工作失职而被校级以上处分或通报批评,或在师生中、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事件发生。
5.积极进取,在近两年内主动参与学校及各级各类赛事,有明显的.工作业绩。
6.无旷工、旷教情况;一学期上班、上课、开会累计迟到5次以上或违反其它同一常规要求累计5次以上(学校如实考勤,记录为准),因事、因病请假两个月或以上者取消评优资格。
(二)教学业务:
1.积极参与教改实践,按时按要求参加教研活动,参加集体备课,并能提出有价值的问题和见解,能很好地完成备课、听课任务,教研组反映好。
2.按质按量出色完成课堂教学工作。能采取因材施教,注重对学生分类指导和个别辅导。所带班级或学科学生进步显著,学科抽统考,期末检测成绩好。语、数、英、科学教师所任学科成绩上、下学期平均必须达年段中等以上。技能科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县级团体或个人竞赛,总成绩必须在中等以上。
3.勇于开拓创新,不断改革进取,逐步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风格。积极参加公开课、教改优质课、智能竞赛、说课,并在校内外形成较好的社会反响,或取得较高的评价。
4.学校期初、期中、期末教学常规检查时能按时按质完成。
5.重视科研工作,积极承担、参与科研课题项目。每年都有较高水平的论文、教育案例、教学设计、课例发表或获奖。必须是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立项或组织评选的,各种出版社和各级教育学会取得的证书一律不予承认。
6.自觉接受继续教育,积极参加基本功训练。紧密结合教学、科研工作,坚持在职进修和继续教育学习,并收到明显成效。
7.治学严谨,作风扎实,精通业务,教学态度端正,具有敬业精神和团结协作精神。
(三)其它要求:
1.原则上同一年度不参评两项评优活动(包括教师年度考核评优活动)。
2.原则上两年内不重复参评同一项同一级别评优活动(包括教师年度考核评优活动)。
3.原则上5年内教师年度考核没定为优秀级别的优秀教师优先考虑。
4.所带领的班级多次被授予校级文明班级给予优先考虑。
5.所承担或指导的各级各类赛事成绩优异,给予优先考虑。
6.在学校中心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优秀教师优先考虑。
7.20xx年秋季起凡进入心养小学不足一年整的教师原则上不参评各级各类评优评先及教师年度考核评优活动。(除上级主管部门直接指定或推荐的除外)
一、指导思想
弘扬先进,树立典型,激发教师工作热情;示范引领,榜样感召,促进教师专业成长;锤炼队伍,改革创新,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评选对象
全校所有在岗教师。
三、评选条件
(一)师德表现
1.思想端正,作风正派;服从分工,关心集体;认真履职,乐于奉献。
2.尊重组织,积极担当;团结协作,诚信友善;爱岗敬业,主动作为。
3.关爱学生,体贴服务;尊重家长意见,密切家校联系;探究教育方法,提高育人艺术。
4.为人师表,树好形象;严守法纪,遵守公德;加强自身学习,提高政治素养。
(二)教学业务
1.严谨治学,精通业务;端正教态,深化课改;打造高效课堂,凸显教学风格。
2.完成工作任务,创优教学业绩;在教学常规检查中没有缺项。
3.认真参加教研活动,积极参与课题研究;自觉接受继续教育,不断推出教研成果。
4.注重因材因人施教,有效进行分类指导、个别辅导;培养学生兴趣特长,热心学生课余活动、社团活动。
(三)其他条件
1.实行6个优先。一是获得市级及以上优质课、说课、技能比赛奖励者,评选优秀教师优先;二是在学校中心工作中表现突出,受到上级表彰者优先;三是个人先进事迹得到上级领导表扬、社会各界好评或新闻媒体宣传者优先;四是教育、教学或管理工作受到上级表彰者优先;五是教育科研成果被上级推广者优先;六是考核分相同班主任优先。
2.实行6个不予考虑。一是出现教学、安全责任事故者,两年不予考虑;二是违反法纪法规或教师职业行为规范,被上级追究或家长投诉者,不予考虑;三是学年累计事假超过10天以上,病假超过1个月以上,或者有无故旷工行为者不予考虑;四是无故拒绝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公开课、培训、公益活动、值班、临时性工作等)者,不予考虑;五是教师绩效考评分数排后20%范围内教师不予考虑;六是“学习强国”平台排名后20%不予考虑。
四、评选依据.
1、教师依据绩效考核方案中的《出勤素养》、《履行工作职责》、《工作量》、《教学质量》计算出考核得分;优秀班主任评选,依据《班主任考核方案》考核计算得分。
2、评选国家、省、市、县级、镇级优秀(校级),按一学年的得分由高到低评选依次推荐;
师德师风标兵、先进教育工作者采用民主推荐、民主评选的方式进行。
五、评选原则.
1、两年内不能连续评为同一级别的县级奖励。
三年内不能重复评为同一级别的市级奖励。
五年内不能重复评为同一级别的省级奖励。
国家级奖励原则上只评一次。
2、语数英之外的教师,每二年给一个镇级优秀指标,有突出贡献的直接报镇、县级优秀(由教育系统组织的各种竞赛、比赛、测评等获得团体一、二等奖以上者)
六、评选办法
(一)明确奖项设置
1.优秀教师:按全体教师人数的15%比例评选。
2.先进工作者:按班子成员人数的25%比例评选。
3.优秀班主任:按班主任总人数的.30%评选。
4.年度考核优秀:按县人社局规定的指标评选。
(二)明确指标分配
1.全校分为语文组、数学组、英语组、行政后勤组、艺体综合组5个小组,按各组实际人数比例四舍五入分配优秀教师指标。
2.开学初由教务处核定各组成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各组成员不交叉,学年中途一般不变动。
3.优秀教师由教务处主持年级组组长成员会议进行评定,优秀班主任由政教处评定推荐。以上两项荣誉推荐名单应交校务会审定。
4.先进工作者、年度考核优秀由校务会按本方案评定。
(三)明确奖项运用
1.前面三项荣誉称号获得者,由学校或乡镇颁发荣誉证书,公示光荣榜,并按乡镇级荣誉称号加分,计入职称评聘计分,但只取一项。
2.年度考核优秀计分参照相关文件规定。
3.凡是学校上报县级以上荣誉评选,必须在校级相应的荣誉称号教师中推荐。
4.获得以上荣誉称号者,如果在一年内被举报失实,将取消奖项,并对责任人进行追究。
七、其它说明:
1、如有与原制度相违背的则以此制度为准。
2、本方案解释权归校长室。从20xx年9月1日起执行。
为了充分调动体艺科目教师的工作积极性,鼓励教师集体合作,体现评价体系的合理性,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评对象
体育、音乐、美术、信息、书法等学科教师。
二、考评办法
1、领导考评(120分):
教务室组织年级的蹲点领导、年级主任、全体班主任组成考评小组,对本年级的考核科目教师进行考评。满分为120分,96分以上为优秀,80―95分为良好,79分及以下为一般。三个等级的人数比例分别为年级考核科目教师总数的30%、40%、30%。
2、学生考评(120分):
年级按教务室的要求,在各班挑选10名学生,来考评本班考核科目教师。满分为120分,96分以上为优秀,80―95分为良好,79分及以下为一般。三个等级的人数比例分别为年级考核科目教师总数的30%、40%、30%。任教多个班的,取各班得分的平均值。
说明:教师最后得分,就是领导考评分和学生考评分的'平均值。
三、奖励办法
1、考核科目教师考评得分的70%,计入“两项”评优积分。
2、考核科目教师考评得分的全额,作为年级教学进步奖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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