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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细则(推荐5篇)

2024-01-13 21:3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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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乡村治理积分制实施方案

为促进基层治理方式转变,激发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构建全民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体系。根据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积分制有关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要求,切实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有序开展,调动村民参与村庄事务的积极性,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以自治增活力、以法治强保障、以德治扬正气,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坚持实事求是,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不断增强广大农民的参与感、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总体目标

按照我县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总体要求,结合我镇实际,从乡村治理的重点难点问题和农民群众最关心、最迫切、最现实的问题入手,在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下,实施农户积分制度,合理设置积分内容,以农户积分激活内生动力,形成一套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通过积分制调动乡村治理工作中村民参与热情,通过建立积分制长效运行机制,使农村基层党组织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常态化,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强化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领导地位;将乡村治理与发展乡村产业、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保护生态环境、塑造文明乡风等乡村振兴重点任务有机结合,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发挥村民自治作用,引导农民群众主动参与公共事务,凸显农民群众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地位,激活乡村发展内生动力;将纷繁复杂的村级事务标准化、具象化,让乡村治理工作可量化、有抓手,将农村基层治理由“村里事”变成“家家事”,由“任务命令”转为“激励引导”,提升乡村治理的精细化、科学化、透明化和规范化水平。

三、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乡村治理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党管乡村治理的领导体制机制,坚持固本强基,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建设好引领乡村治理工作的领头雁和战斗堡垒,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领导作用,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坚持农民主体。坚持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充分尊重农民、依靠农民、组织农民,维护农民权益,切实发挥农民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作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作为乡村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积分制调动村民参与村庄事务与公益事业的积极性,激活村庄发展内生动力。

――坚持"三治"结合。坚持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创新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有效实现形式,推动自治、法治、德治联动融合、共同发力。

――坚持多方协同。综合运用传统治理资源和现代治理手段,以积分制推动党领导下的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和村民自治的良性互动,鼓励引导社会和公众协同参与,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打造维护乡村社会和谐稳定强大合力。

――坚持问题导向。坚持问题导向和改革创新,从实际出发,聚焦农民关心、社会关注的突出问题和核心矛盾,重点突破,积极推进乡村治理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从体制机制层面探索解决影响农民安居乐业、乡村和谐稳定的深层次问题,形成具有广泛推广价值的经验做法和体制机制创新。

四、主要内容

(一)党组织统筹把握方向。以镇、村党组织为主导,组织实施积分制,对积分内容、评价方式、结果运用等各个环节把关,让积分制充分体现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保障积分制持续推进。围绕乡村治理的重点任务和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确定符合当地实际的积分内容,随着农村发展的新情况新变化,适时调整积分内容和评价标准,建立动态管理、操作性强的积分体系。

(二)实施农户日常和年度积分制度。按照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实施农户日常和年度积分制度,将乡村治理各项事务转化为量化指标。在本村长期居住的农户,有独立户口和独立宅院,均可参与积分评价;老年户可自愿参加。积分主要考察评议农户五个方面表现:包括党的建设、民生保障、环境整治、文明新风、遵纪守法等。其中环境整治和文明新风为日常积分,原则上每季度开展一次,每项基础分值40分;其他为年度评议积分,每项基础分值为20分。总基础分值140分,每个自然年度汇总一次,采取“基础分+加分项+减分项”相结合的方式,计算年度总得分。

(三)精准划分片区和评议小组。各村以片或组为单元,精准划分范围进行评议,原则上每组不超过100户为宜。根据划分单元数量成立积分评议小组,原则上每组不少于5人,由村“两委”成员、小组长、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党员群众代表等组成。评议小组日常负责所在片区农户的宣传、管理,进行评议时,实行小组交叉考察评议。

(四)规范评议程序。日常积分,评议小组要开展现场实地查看,结合农户日常表现,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提出积分初步意见;经全体评议小组成员会议研究核实后,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计算季度积分成绩。年度积分,采取个人申报与小组评议相结合的方式,个人根据积分表实事求是填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评议小组进行核实,提出年度积分初步意见;召开党员、村民代表会议,包村领导、包村人员参加并进行监督,公开审议提出修改意见;评分结果在村内公示三天,无异议后上报镇乡村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积分运用。树立正确导向,坚持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正向激励为主、奖惩结合的原则,结合经济水平和群众需求创新奖励方式,充分发挥积分制的激励约束作用。以自然年为单位进行累计,年终与各类评先评优挂钩。

农户积分作为评星定级及荣誉评定依据。得分居全村前10%且不低于基础分值的,授予“五星级文明户”称号;居全村前11%―20%且不低于基础分值的,授予“四星级文明户”称号;居全村前21%―30%且不低于基础分值的,授予“三星级文明户”称号。三星级及以上文明户颁发奖牌,并分别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农户积分情况作为党员发展、入党积极分子推荐重要依据。农户积分配套系列奖励,主要包括政府贴息贷款、适度扩大本地银行信贷额度等。

(六)建立长效运行机制。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凝聚各部门和社会各类组织力量参与,形成协同推进积分制的合力,逐步将各种评选、考核纳入积分制,形成一个积分多应用机制。拓宽资金来源渠道,有效撬动和健全包括政府奖补、集体经济投入、社会捐赠在内的多元投入保障机制。鼓励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等方式开展积分数据收集、汇总及统计等工作,优化完善日常管理。将积分制纳入镇纪委、村监委会监督范围,确保程序依法合规。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级成立乡村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各村要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重要意义,把乡村治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深入实施开展乡村治理积分制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二)建立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责任,加强部门联动,建立乡村治理工作协同运行机制。强化统筹协调、具体指导和督促落实,镇党政办会同党建、宣传、综治、信访、民政、司法、派出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强化政策、资源和力量配备,加强工作指导,做好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对乡村治理工作情况开展督导,对乡村治理政策措施开展评估。

(三)加强分类推进。坚持试点先行,确定龙雨庄村、武家汇村为第一批试点村。其他各村要结合实际,主动推进。围绕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主要任务,分类确定落实举措。对于需要普遍执行和贯彻落实的政策措施,要加大工作力度,压实责任,明确时间进度,尽快取得实效。对于需要继续探索的事项,要组织开展改革试点,勇于探索创新,及时总结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加快在面上推广。对于鼓励提倡的做法,要有针对性地借鉴吸收,形成适合我镇的乡村治理机制。

(四)强化各项保障。各村要加强乡村治理人才队伍建设,明确专人负责联系对接;充实基层治理力量,聚合各类人才资源,引导农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在乡村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有计划、分层次开展村干部培训,进一步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鼓励镇、村创新乡村治理积分机制。组织开展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活动,大力选树宣传乡村治理各类先进典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第二篇:积分管理制度

一、学习方面

(一)学习减分项

1、上课后不能按时安静下来(不能做到”三不”即不说话、不抬头、不扭头)―1

2、上课以及年级要求的时间点(早上7:20,中午2:00,晚上6:50等)迟到-1(以铃声结束为准)

3、旷课一节-5

4、上课(包括自习课)不注意听讲的(说话、睡觉、看闲书等)-1

5、自习课随便出入室的(不出教学楼,要向班长请假,否则向班主任请假)-1

6、不接受老师批评及其它不尊重老师的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1(情节特别严重的视情况由老师处理)(以上各项由值日班长负责)

7、迟交、不交及交了没写作业的-1,抄作业的―2分,让别人抄作业―3分。考试作弊者-2分,协同作弊者-4分,团讯及广播稿按作业进行考勤

8、学习考试成绩退步最快的前五名-1(学习委员负责、各科课代表协助)。

注:早读不合格―1分/次,以语文英语老师、班主任、班干部、值日班长检查为准,值日班长记录。

(二)学习加分项

1、参加学校及上级单位组织的各种学习竞赛+1,获奖者+3

2、月考考试前15名同学:1-5名+3,6-10名+2,11-15+1

3、月考考试进步最快的前5名+1

4、各单科第一名+3

5、被老师评为作业优秀的+0、5分/次(课代表负责统计,若课代表作假―5分)

(三)特别说明:

上课有事、有病需向老师请假(老师不在或有特别紧急的事,可向班长请假)并由值日班长记录在。值日班长记录不全面―1分,徇私舞弊―2分。

二、卫生、劳动方面(卫生委员负责、各宿舍长、组长协助)

(一)卫生减分项

1、值日生忘记值日-2,值日迟到―1

2、宿舍值日不合格,责任人-3;宿舍值日合格,责任人―1分

3、教室和卫生区、责任区不合格,值日生-2,组长-3,卫生委员―2,垃圾筐未倒―0、5分/次。

4、窗户电扇等未关造成的'不合格,相关负责人―1分,安全委员―1分

5、桌面乱―0、5分/次,以老师检查为准。

(二)卫生加分项

1、宿舍值日优秀值日生+1分,持续一周全优(包括特优)宿舍每人再+1分;宿舍值日特优值日生+3,每周达三次特优全宿舍每人再+1分;如果一个月全优每人再+1分。

2、能够积极参加学校、班级临时劳动+1。

三、文体方面(体育:体委负责、班长协助;文艺:文艺委员负责,副班长协助)

(一)文体减分项

1、旷操(含早操、课间操、眼保健操值日班长负责)-2

2、早操迟到(以本班队伍出操时间为准,体育委员和当天值日班长负责)-1

3、课间操迟到(以值周生检查为准)―1,课间操没带书的―0、5分/次。

4、不认真做操的(被班长、体委、老师发现)并不听从班干部及老师管

理的-1,造成不良后果的(出现不合格)-2,情节特别严重的,由老师处理。

5、值周生+1,优秀值周生+2,值周长+3,出现重大失误者―3。

(二)文体加分项

1、参加学校运动会+1,获得名次的+3

2、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娱活动(如新年联欢)+1,获得荣誉的+3

3、参加班级元旦的文艺晚会,主持人+1分,小品及舞蹈演员+1分,歌曲演员+0、5

4、集体活动中,参与者+1分,观众+0、5,因故不能参加者不加分,不请假者―1

四、其它

(一)减分项

1、宿舍就不合格,当天值日生及宿舍长―1,相关责任人-3,其它成员-0、5。

2、星期日不得出校门,到教室上自习的情况:

(1)一周两次不完成作业(各科合计,每周六晚学委统计并宣布上自习名单);

(2)教室及宿舍卫生宿舍5个合格(会在以后提高标准为两个合格)或2个不合格,所有相关责任人及值日生上自习;被子2次不合格的相关责任人上自习;

(3)就寝:一个不合格。相关责任人,宿舍长及值日生上自习;被班主任查到的也要上自习。

(4)一周迟到2次及2次以上。

(5)一周一次无故不签假条不跑操者,旷课者,―2分/次且上自习。无故不上自习会―3分/次,迟到早退―1分/次。

3、不遵守《中学生守则》,打架、吸烟、喝酒、上网吧及有其它中学生不宜行为的-5,同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并通知家长。

4、校园外有不良行为并造成影响的-5、

5、每周评出优秀值日班长1人,+1分;被班主任认为不认真的―1分。值日班长第2天早上的7:40―7:45做总结。

6、作业、迟到、常规等一项满限额后上自习,一项一周累积顺延。

(二)加分项

1、在校内做好人好事,+1分

2、在社会上有好人好事并产生影响为我校争光的+3

3、为学校广播室积极投稿被选用的,+1分/篇

附说明

1、出现不合格情况,相关的同学要及时(当天晚上大课间,最晚在第二天早操)向班主任通报。

2、常规结果每周一汇总,由值日班长全面负责统计每天常规结果,第二天把汇总结果交于副班长,然后副班长每星期一交老师备案。

3、每人基础分为80分,为班内进一定职务的(班干部、组长、板报组成员、课代表、组长等)85分,以上各减分项中(学习减分、值日减分与一般同学相同)班干部违反要加倍扣分。

4、期末汇总,奖励总分前15名(含集体减分和个人减分)的同学,奖励分为一、二、三等(特别突出的视情况,可设特等),奖品在下学期初兑现。

5、本量化分是评优干、奖学金、三好等学校奖励的有力依据之一,并注明在家长通知书中一并寄于家长。每个月把积分情况及时通报给家长,并由家长写出评语,积分后三名且月扣分高于10分的同学在返校时将家长叫来与班主任交流情况。

6、如有其它特殊情况发生,可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或由民主表决。

另:不要将香皂、牙膏等洗漱用品带到教室,不要在教室吃饭,不要在教室大声喧哗,注意维持教室卫生,值日生及时清理垃圾筐,每周一值日组对教室进行卫生大清整。班干部负责积分汇总和公示。

第三篇:乡村治理积分制实施方案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进一步促进基层治理方式转变,激发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关于印发<关于推行积分制管理创新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银党农办发〔2019〕2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推行积分制管理模式,通过正向激励,凝聚群众、引导群众、调动群众,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充分发挥群众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脱贫攻坚、乡风文明实践中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探索破解村民主体缺位、村级组织号召力趋弱、农村基层治理缺抓手、农村基础设施薄弱、环境卫生脏乱差等问题的新路径,努力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自治、德治、法治”乡村治理工作格局。

二、工作目标

扶持一批积分制管理示范村,引导社会全面参与、农民自治管理,在试点示范的基础上,实现乡村治理积分制的全覆盖。

――乡村治理能力不断提高。提高乡村依法依规治理、服务群众、引导自治等能力,使乡村治理回应群众诉求更灵敏、提供服务管理更完善、开展群众工作更扎实、维护和谐更有力。

――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鼓励农民参加人居环境治理“赚”积分,“兑”出乡村环境新面貌。农村居民住房、饮水和出行等基本条件明显改善,人居环境基本实现干净、整洁、便捷。

――群众参与活力有效激发。各类主体参与积分制管理乡村治理的积极性不断增强、作用充分发挥,共同营造积极向上、安定有序的乡村治理新局面。

――乡风文明水平显著提升。引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村规民约成为群众的自觉意识和行为准则,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更加充实,农村文明程度显著提升。

三、项目内容

(一)资金安排

安排资金50万元,在各村积极申报的基础上,遴选出推行积分制管理成效明显的10个村予以奖补。

(二)申报条件

1.基础条件完善。按照“面积适宜、方便群众、便于管理”原则,在交通便利、人口密集区域合理选址,能够容纳生活用品、衣服、文具、粮油等物品。

2.管理体制健全。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两委班子战斗堡垒作用,把推行积分制管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具有完善的积分申报、评定、结果运用等管理制度。

3.积分设置合理。结合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任务有针对性地设置动态管理、可操作性强的积分体系。

4.群众发动充分。引导群众参与积分制管理全过程,让村民成为主要参与者、最大受益者和最终评判者。村民积分兑换人数占本村总人数比例原则应达到30%以上。

5.实施效果明显。各类主体参与积分制管理的积极性不断增强,作用充分发挥,通过积分制管理,乡村治理能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风文明水平等取得明显成效。

6.积极探索创新。通过电子化信息平台,有效运用智能化分析、大数据处理等现代信息技术,使积分制管理更加高效、便捷。

(三)申报程序

1.申报(7月22-8月5日)。各村按照申报条件自愿申报,填报项目申报表经所在乡镇公示审核报送至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2.初审(8月6-8月12日)。由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对申报村进行初审。初审结果以正式文件报送至银川市农业农村局,每个县(市)区推荐示范村不得超过3个。

3.评审(8月13日-8月31日)。银川市农业农村局采取实地调研、竞争性评选、综合评定等方式对各县(市)区申报的村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兑现以奖代补资金。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管理。组成由银川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等相关单位组成的项目实施领导小组,负责项目资金的落实及项目的申报、验收等日常管理工作。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要抓好落实,选树典型,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示范村要建立群众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为重点的评价体系,实现积分项目全覆盖、积分对象全参与、积分过程全纪录、积分奖励全公开,确保项目取得实效。

(三)加强资金监督。积分制管理示范村要对项目资金实行专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项目领导小组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一经查出存在虚报、挪用、未按方案使用资金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第四篇:乡村治理积分制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沙洋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积分制管理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村实际,现制定社会治理积分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社会治理创新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改进社会治理方式、促进社会安全有序的总体目标,依托我村网格化社会管理优势,积极探索村社会治理积分制管理的有效途径与方法。为争创全国“长安杯”构建平安大局稳定,创造和谐发展的社会环境。

(二)总体任务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社会参与、村民自治、因地制宜、创新治理”为原则。通过正面引导、采取多种形式提升辖区单位(商户、社团)、家庭、广大村民的责任心、正义感,激励他们积极主动参与社会治理,参与村活动,争做好人好事,让村处处弘扬正气、体现正能量。通过争取积分的形式,激发群众自治活力,提升基层组织治理能力,逐步形成社会治理积分制管理制度,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

(三)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的努力,实现基层社会治理积分制管理全覆盖,通过创新基层思想政治工作方法,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激发社会治理活力,进一步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

20xx年底,完成村积分制管理试点推广工作,达到市、县验收条件。村社会治理积分制管理覆盖率达到100%。具体要求如下:

1、基层思想政治工作明显加强。将基层思想政治工作纳入积分内容,实行量化管理,使之更加符合时代要求、富有生机活力。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自觉意识和行为准则,筑牢社会治理的共同价值基础。

2、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努力形成党的领导坚强有力,政府主导作用全面发挥,社会各方有序参与,基层群众自治成效明显,政府治理与社会自我调节、群众自我管理良性互动的有利局面,社会治理多元合力显著增强。

3、基层社会治理活力有效激发。各类主体参与积分制管理创新社会治理工作的积极性不断增强、需求充分释放、作用充分发挥,共同营造安居乐业、安定有序的基层社会治理新局面。

4、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显著提升。提高基层依法治理、服务群众、引导自治等能力,使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回应群众诉求更灵敏、提供服务管理更完善、开展群众工作更扎实、维护平安和谐更有力。

(四)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基层队伍的社会治理能力,确保基层社会治理的正确方向。

2、坚持以人为本。科学设置积分制管理标准体系,引导群众参与积分制管理全过程,满足群众多样化服务需求,做到积分制管理为了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

3、坚持正面引导。充分发挥积分制管理的正向激励作用,选树正面典型,加强宣传引导、营造人人参加积分的浓厚氛围,凝聚积极向上的正能量。

4、坚持公平公正。建立健全以群众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为重点的评价体系,实现积分项目全覆盖、积分对象全参与、积分过程全记录、积分奖励全公开,确保积分制管理公平公正。

二、制度设计

(一)积分制管理的主要对象。基层社会治理积分制管理的主要对象是村民、党员、家庭和单位(辖区所属单位)等集体和个人。在实际工作中,村要不断拓展积分制管理覆盖面,逐步将各类对象纳入管理范围。

(二)积分制管理的项目内容。积分项目主要是思想政治类、平安稳定类、村建设类、奖励惩罚类4大类。

1、思想政治类。主要包括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以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德。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以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为主要内容的家庭美德。以友善互助、正直宽容、明礼守信、热情诚恳、自强自立为主要内容的个人品德等内容。

2、平安稳定类。主要包括参与维护以党和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社会公共秩序、公民生活秩序为主要内容的治安秩序。以街面巡社、治安及反恐信息收集、单位内部防范、看家护院为主要内容的群防群治。以不稳定信息摸排、矛盾纠纷调解、重要对象稳控为主要内容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等内容。

3、村建设类。主要包括参与文明集镇、文明乡村、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参加村会议、文体活动、道德讲堂、市民教育、健康教育等集体活动。参与义务家政和教育助学、辅导留守儿童等奉献活动。保护修缮公共设施、维护环境卫生、举报违法建设和破坏环境行为等管理活动。

4、奖励惩罚类。主要对荣获各级各类荣誉以及先进事迹被各级媒体宣传报道的,给予一定分值的奖励;积分事项被确认为虚假的,给予加倍扣分的惩罚。

要围绕上述内容建立积分项目体系,也可结合实际新增其他积分项目;对村民、党员、家庭和单位等不同对象,可以分层分类有针对性地设置积分事项、积分标准、积分账户。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

1、由村党支部牵头,治保干部主抓,组织相关单位征求意见,成立村积分制工作管理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别筹建专班,开展摸底调研,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组织学习先进地方积分制管理方法,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操作方法,充实积分项目和具体内容,完善激励措施。

2、要层层动员部署,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要求,分级分批组织村两委班子成员、网格员及相关单位人员进行积分制专题培训。

3、了解积分制村和单位要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宣传栏、宣传制品等广泛开展宣传,组织人员进小区、进楼栋、进村组、进家庭面对面开展宣传,积极宣传积分制管理的意义、目的、做法,营造浓厚的积分氛围。要以“小手牵大手”活动为载体,引导学生家长积极参与村社会治理积分制管理。办社会治理积分制管理专栏,有计划地进行宣传报道,提升基层和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村和各单位要落实兼职宣传人员,及时推介村社会治理积分制管理工作中的典型事例和工作经验。

(二)组织实施阶段。

1、试点先行。曾巷村按照镇要求要先开展社会治理积分制管理推广工作,制定推广方案,2017年9月底前全部完成推广任务。

2、推广实施。要迅速组建积分制管理工作专班,启动推广实施工作,制定积分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村主职干部为此项工作第一责任人,要落实一名干部专门负责本村积分制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建立由村居民代表、志愿者、网格员、村干部组成的工作专班。网格员、综治信息员负责宣传积分制管理办法,为村居民做好积分申报、记录、初审等具体工作。积分制管理工作接受村财务监督委员会监督。

3、细化积分内容。参与村社会治理积分制工作的主体是村民、党员、家庭和辖区单位。要参照《曾集镇村(社区)社会治理积分制管理分值指导标准(试行)》,并结合本地社会治理实际情况制定积分内容和积分分值。家庭和单位(商户、社团)根据不同参与方式设置相应的积分计分标准。

4、制定积分流程。按照村民、党员、家庭和单位(商户、社团)四大主体,分别建立积分账户。积分程序分六步:自行申报(也可由他人代为申报)→网格员、综治信息员采集初审→公示栏公示→干部审核→专人录入系统→填写奖分通知单或者“行为银行存折”等。积分申请可通过口头、电话、短信、QQ、微信等多种方式申报,也可以由网格员代为申报。网格员采集初审积分行为时,要摸清行为发生时间、地点、事由。有条件的要收集相关证据。积分主体的积分在本镇范围内可转移和接续。

5、创新积分运用。积分实行累计使用,奖励之后不清零。奖励方式根据不同积分主体、不同积分内容、不同时间阶段进行分类排名分类奖励。具体奖励办法按实际情况制定。奖励形式分为兑换服务、物质奖励、精神鼓励和享受有关激励政策。兑换服务、物质奖励由村统筹实施,积分奖励年费控制在村常住人口人均2元标准以内。精神鼓励包括各级各类评星、评先表彰等。激励政策主要包括办理电话充值卡、绿色通道就医卡、代养人员优先入住养老院、优先选择实物配租公租房、优先做为各类慰问对象、优先推荐就业或者担任社团负责人、优先使用社区活动场地或者设备、作为各类先进单位(个人)考核评比依据等。

(三)验收完善阶段

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迎接市、县验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

1、完善积分制管理平台。依托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台,开展积分制管理信息报送、统计分析、积分累计等工作。

2、完善社会组织平台。各地要大力扶持和培育互助类、公益类、服务类等社会组织,切实发挥各类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服务中的自管自治作用。

3、完善协调联动平台。加强相关单位、社会组织、个体商户、村民群众等协调联动。立足部门职责,结合实际需要,制定相应的积分激励政策、措施和办法。把业务工作、重点工作纳入到基层社会治理积分制管理范畴。要充分挖掘、整合辖区内行政资源、市场资源、社会资源。进一步完善积分兑换目录,推行“政府保障、商家让利、积分补贴、居民收益”的积分兑换模式,为积分自由兑换提供资源保障。

四、保障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基层社会治理积分制管理工作纳入全年重要议事日程,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实际问题。决定成立村积分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村治保主任任组长,村干部、信息员为成员,办公室设在村综治办公室,由网格平台代办员具体组织实施。切实加强对社会治理积分制管理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督导,推动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二)强化队伍建设。加强对村工作人员、网格员、志愿者的培训,提高其操作积分制管理的技能和服务居民群众的工作水平。加大对基层各类社会组织的培育引导力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纳入积分制管理等方式,充分调动社会组织参与积分制管理的积极性,壮大积分制管理工作队伍。

(三)强化经费保障。奖励经费最低标准按常住人口1.5元/人的标准纳入镇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各村按常住人口1元/人的标准配套建立奖励资金。要采取政府保障、部门帮助、社会筹措、吸引社会捐赠等市场运作相结合的方式,多元化、多渠道筹集积分制奖励经费。实施基层社会治理积分制管理的工作经费和软件开发、系统维护等费用采取分级负担原则予以保障。

(四)强化督办考核。村两委将把基层社会治理积分制管理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内容,纳入履职尽责考核体系;对于推动工作不力的要坚决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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