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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快新闸村乡村振兴步法,常年保持村容整洁,提高村民素质,引导广大村民追求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自觉养成整洁、卫生、环保、节能的生活习惯。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建积分制管理专班。
二、制定村民积分明细及积分兑换方法,(积分明细及兑换办法附后)并将积分细则及兑换办法发放到村民手中,同时为村民发放积分卡,村民积分随时变动。
三、为将村民积分与垃圾分类积分融合管理,今年给每个农户再配备一个垃圾桶,让农户从源头将垃圾分类。村内确定一个垃圾收购员每周确定一天时间分别到小组定点定时收购可回收垃圾,收购价格按高于市场每斤0.02的价格,差额部分由村委会补偿。
四、开展一次专项人居环境整治积分活动,以此推动村民积分制活动。专项积分活动共设9个积分项,计500分,此次活动中,村委会将采用定期和不定期两种方法检查评比,农户在第一次评比时没有做如第二次做了同样享受加分。积分满500分的可直接兑奖话费。
为进一步激发农户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探索运用“小积分”撬动“大治理”,因地制宜推广乡村家庭积分制管理,努力构建乡村治理共建共治共享工作格局,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积分制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农发〔20xx〕11号)《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江苏省乡村振兴局印发关于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清单制”和三个“一张图”典型方式的通知》(苏农经〔20xx〕2号)和《苏州市农业农村局印发关于推进乡村治理积分制试点工作的通知》(苏市农资〔20xx〕2号)等文件精神,以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将乡村治理重要事务量化为积分指标,评价农户参与乡村治理综合表现情况,逐步推动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建引领。要把党的领导贯穿乡村治理全过程、各方面,精准聚焦乡村振兴重点领域、重要任务和关键环节,将治理目标与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机结合、全面衔接,着力妥善解决治理过程中的难点和堵点。
2.坚持因地制宜。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制订符合本村(涉农社区)实际的家庭积分评价体系和激励方式,不搞“一刀切”或生搬硬套。同时要随着农村发展的新情况新变化,适时调整内容和评价标准,建立动态管理、操作性强的积分体系。
3.坚持民主公开。充分听取和遵循农民群众意见,将积分内容、评定标准、运行程序、积分兑换、推荐名单等交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确定。严格履行村级民主议事程序,全面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做到公开透明、民主决策。
4.坚持激励引导。在奖惩方式上应以奖励激励为主、批评教育为戒,充分发挥好“小积分”的激励和约束作用,引导村民“崇德向善”,调动村民参与积分制工作的积极性。
5.坚持弘扬风尚。加大宣传引导和示范推广工作,引导广大农民群众认真遵循村规民约,自觉摒弃陋习,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夯实乡村治理长效机制。
三、工作任务
1.制订乡村家庭积分制管理工作方案及实施办法。各区镇制订乡村家庭积分制管理工作方案,同时指导各行政村(涉农社区)制订年度乡村家庭积分制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各行政村(涉农社区)应根据年度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现代化、地方特色等重点工作,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包含如美丽乡村、农房管理、村规民约、公益慈善、家庭荣誉等方面的积分项目细化清单。
2.推广运用乡村家庭积分平台。各行政村(涉农社区)应依托“昆山市乡村家庭积分管理平台”,逐步推行乡村家庭积分数字化管理,实现积分线上录入、动态调整、先进评定、线上申兑、综合查询等功能。
3.开展乡村家庭综合评价工作。各行政村(涉农社区)一般以月、季度或年为一个积分评价周期,采用“基础分+加减分”的方式开展积分评价工作。在一个积分评价周期内,按照积分办法规定,进行巡查打分,并根据评分结果开展积分兑换工作。可采取精神激励、实物奖励、公益服务等积分应用方式,提高家庭户参与的积极性。
4.开展乡村家庭先进评定工作。各行政村(涉农社区)于每年末,根据家庭户年度总积分情况,评选出“金牌户”“银牌户”“铜牌户”三种类型的先进家庭,并悬挂“金牌户”“银牌户”“铜牌户”标识。
四、进度安排
1.调查研究阶段(20xx年5月)
通过实地走访、集中座谈等方式,对各区镇家庭户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加快研究制定全市“百村共治”乡村家庭积分制管理工作方案及实施办法。
2.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6月)
召开全市“百村共治”乡村家庭积分制管理工作推进会,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及具体要求,部署推进积分制工作。
3.平台培训阶段(20xx年6月-20xx年7月)
组织各区镇、行政村(涉农社区)开展乡村家庭积分制管理工作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4.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6月-20xx年12月)
各区镇制定工作方案,开展积分制试点,分类有序推进,确保年底前所有镇(区)全覆盖推广。
5.总结提升阶段(20xx年11月-20xx年12月)
各行政村(涉农社区)要善于发现和及时解决问题,根据村情适当调整实施办法,探索形成符合本村(涉农社区)实际的工作方法。同时,应认真梳理和总结乡村家庭积分制管理工作的相关经验和做法,选树一批典型案例,突出示范引领实效。
6.常态推进阶段(2023年1月起)
各行政村(涉农社区)建立工作长效推进机制,持续开展积分制管理工作,积极运用新机制逐步解决乡村治理难点堵点。
五、工作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各区镇成立乡村家庭积分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成员;各行政村(涉农社区)成立乡村家庭积分评价工作小组,由村党组织书记担任组长、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由村“两委”班子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网格员等组成成员。
2.加强工作落实。各区镇要加强乡村家庭积分制管理工作指导,明确责任,制订完善考核办法。各行政村(涉农社区)是积分制的实施主体,应建立健全工作机构,配强积分管理工作队伍。
3.加强宣传推广。每年开展市级乡村家庭积分制管理先进镇、村评比活动,各区镇、村(涉农社区)应通过村务公开栏、农村智慧e阳光平台、村民联系群等多种渠道,做好相关宣传发动工作。
4.加强示范引领。各区镇应加强积分制管理典型案例申报工作,每月至少向上报送一篇典型案例,全方位选树典型、用典型带动群众,突出乡村治理实效实例。
5.加强信息管理。各区镇、行政村(涉农社区)要认真做好网络信息安全防护、档案保密管理等工作,增强信息管理的责任感,确保各家庭信息资料安全,不泄露家庭户隐私信息。
依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积分制的部署安排,根据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积分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积分制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好积分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20xx年中央1号文件“推广乡村治理创新性典型案例经验”要求,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益探索,进一步创新乡村治理方式,健全乡村治理体系。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原则。在开展乡村治理工作中组织实施积分制时,乡、村党组织要对积分内容、评价方式、结果运用等各个环节把关,让积分制充分体现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保障积分制沿着正确的方向推进。
2.坚持农民主体原则。试点村通过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户长会、村民理事会等方式,将积分的主要内容、评分标准、运行程序等环节与群众商定,广泛征求农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让农民群众全程参与积分制的制度设计,确保积分制符合农民群众意愿,维护农民群众民主权利。
3.坚持公平公正原则。积分制的实施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评分过程、评分结果主动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确保评分真实、准确、可信。
4.坚持重点突破原则。积分制的推广不求面面俱到,主要针对当前农村治理中的老大难问题,重点选择一两个方面的工作进行,而不是需要投入大量资金、村民难于完成的事情。
三、工作内容
1.确定开展积分制具体内容。每个乡(镇)选取一个行政村开展乡村治理积分制试点。试点村重点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风文明建设、村民自治等方面内容,选取某个比较成熟、容易推开的方面为试点方向,制定具体的乡(镇)、村积分制工作方案。
2.开展宣传发动。通过乡间夜话、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户长会、村民理事会等方式,向群众广泛宣传开展乡村治理积分制的新形势、新政策、新要求,试点村的广大农民群众清楚开展积分制工作的相关内容,并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积分制工作。
3.组建评比队伍。各乡镇要充分发挥民主及村民自治原则,指导成立积分制评分工作组。由试点村“两委”、群众代表、妇女代表、党员代表等人员组建,要充分挖掘村内威信较高、热心公益事业的“老教师”、“老党员”、“老干部”等“五老人员”,充实到评比队伍当中,不能出现全部由干部代替评比队伍,更不能出现有名无实的评分队伍。
4.开展评比。各试点村每季度至少要进行一次评比,鼓励每月进行一次评比,评比内容要要紧紧围绕工作方案,评比标准要易于操作。开展评比之前可以通过“村务公开群”、村内公开栏等载体进行预发通知。开展评选过程中村乡镇、村“两委”干部要充当组织者,要解释好、引导好评分小组开展评分工作。
5.进行张榜公示:各试点村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分结果公示,可以采取“组内公示”、“村内公告栏公示”、“村务公开群公示”等形式进行张榜公示,对做的好农户进行正面宣传,对做的差农户进行批评教育,形成“做好与做差不一样”的工作氛围,通过评比进一步促进积分制的推广。
6.建立积分档案。各村(居)要建立乡村治理积分档案,分季度对评比的农户积分进行登记汇总,并及时报送至乡(镇)乡村治理“积分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乡(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本乡(镇)农户积分汇总工作,并按季度下发“积分券”至各村(居),以便及时发放到农户手中。
四、建立完善的积分兑换程序和标准
各乡(镇)要成立乡村治理“积分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适合本乡镇的积分兑换程序和标准,并向群众进行广泛宣传。做好“积分制”解释工作和“积分制”后续管理工作。
五、强化工作保障
1.成立上犹县开展乡村治理推广“积分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分管农业农村工作县政府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农业农村局、民政局、司法局等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由农业农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各分制推广日常工作。
2.将乡村治理积分制推广工作纳入到对各乡(镇)农业农村年度绩效考评内容。
为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贯彻乡村振兴战略,探索基层社会治理,弘扬“孝”文化,激发广大群众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山七镇试行乡村治理积分制管理,重点围绕村规民约落实、人居环境整治、文明创建、社会综治等几大类别建立积分体系,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乡村治理工作格局。
一、指导思想
创新基层制度管理体系,以充分发挥模范带动作用为目标,通过实行农户积分制管理,实现农户日常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努力打造示范带动、奖优罚劣、动态管理新平台,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构建和谐稳定发展的社会环境。
二、总体要求
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基层队伍的社会治理能力,确保社会治理的正确方向。坚持以人为本,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积分制管理全过程,做到积分制管理为了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坚持正面引导,加强宣传,营造人人参加积分的浓厚氛围,凝聚积极向上的`正能量。坚持公平公正,实现积分项目全覆盖,积分对象全参与,积分过程、积分奖励全公开,确保积分制管理公平公正。
三、运行规则
(一)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成立由支部书记牵头、支委具体负责的领导小组,做好积分管理的领导和宣传发动。成立支部书记任组长,村“两委”成员、村民组长为成员的积分管理工作小组。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村积分制实施细则,负责农户积分的审核认定,并结合工作实际,策划并组织各类积分分享实践活动。确定一名村干部负责农户积分的申报、记录、初审等具体工作。积分制管理工作接受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
(二)积分的主体和内容
以宅为单位,以家庭为积分主体。农户积分的内容分为四大类:村规民约落实、人居环境整治、文明创建、社会综治。
(三)积分流程
村里建立管理台账,有参与意愿的村民以户为单位建立积分手册。
1、一日一记录。积分申请可通过口头、电话、短信、QQ、微信等多种方式申报,也可由村民组长代为申报,其他村民也可向村反映加分。申报时要清楚告知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事由,并提供相关证明。
2、一月一审核。积分管理工作小组每月对农户积分进行审核认定,认定结果在每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中进行公开。
3、一季一公示。每季度将农户的积分情况在村公开栏中进行公示,接受广大村民的查询、监督。村民对积分有异议的,可进行反映,支部调查核实后,根据调查情况作出处理。
(四)积分结果运用
1、积分手册制作、发放、计分,以及物资兑换由积分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各村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2、积分每年度兑换一次,下年度积分重新累积。
3、农户积分排名情况每季度通过适当方式公布,按照积分排名发布“红”“黑”榜。
4、可兑换的物品根据村集体收入情况,制定具体奖励办法和标准情况,并通过公告发布。
5、对各村年度积分排名前5的农户家庭颁发“年度乡村治理示范户”门牌,并给予一定奖励。
6、对高积分户在项目建设、村级公益性岗位等方面优先安排;在“星级文明户”、“五好家庭”、美丽庭院等各类荣誉表彰中优先推荐。
7、对申请入党村民落实党员发展随访制度,在乡村治理过程中积极参与、成效显著的,优先推优入党;对消极应付、效果不佳甚至不达标的,酌情延期或不予发展。
(五)爱心超市
1、标准。
(1)各村建立“孝美积分兑换超市(专柜)”,能够容纳生活用品、粮油等物品即可。
(2)由各村负责超市管理和运营,负责对物品进行积分定价,自负盈亏。
2、物资筹集。
(1)各村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自行支配财政拨付的补贴资金,依法依规自行采购相关物资。
(2)动员各级组织、社会各界、社团组织自愿捐赠生活用品和钱物,帮助爱心超市补充货源。
(3)有条件的村可从村级集体经济、公益金中列支补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联动效应
各村是此次工作的实施责任主体,村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整体统筹、安排,切实扛起责任,抓好落实。要加强同群众、社会各界的协调联动,争取广泛参与,形成推进积分管理制的强大合力。
(二)强化宣传引导,坚持公平公正
各村要将积分管理制融入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志愿者服务、“我为群众办实事”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各项活动之中,并利用微信群、电子屏、宣传资料进行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度和满意度。以户为单位,实现积分管理全覆盖、积分兑现全参与、积分过程全记录、积分奖励全公开,确保制度推行公平公正。
(三)加强队伍建设,强化考核督查
各村要以积分制管理为契机,加强村级党组织建设,不断提高村级党组织的号召力和凝聚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带头引领作用,加强村干部、村民组长、志愿者的培训,提高积分制度管理的技能和服务群众的水平。
为切实加强丰盛镇乡村治理工作,让广大农民群众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内外兼修建设美丽乡村,全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根据全区乡村治理推广运用积分制相关部署,结合《中共重庆市巴南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巴南区20xx年乡村治理“积分制”推广应用工作建设方案的通知》巴南委农办发〔20xx〕7号具体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镇逐步推广运用乡村治理积分制度,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推广运用积分制的对象范围
(一)推广运用积分制的意义目的。在农村推广运用乡村治理积分制,是在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下,通过民主程序,将乡村治理各项事务转化为数量化指标,对农民群众日常行为进行评价形成积分,并给予相应精神鼓励或物质奖励,以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从而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新时代乡村治理格局,以干净整洁的生活环境和良好的村风民风逐步影响和改变农民群众的落后生活习惯,从而达到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营造整治有序、生态宜居的乡村环境,促进农村和谐稳定的目的。
(二)推广运用积分制的对象范围。积分制度范围是20xx年度:油房村、王家村、桥湾村、双碑村;2023年度石家村、梨坪村、街村、桥上村。积分对象为各村农户。
(三)推广运用积分制的实施步骤。采用先行50%村试点,再全面推开的方式进行。
油房村、王家村、桥湾村、双碑村试点村时间从20xx年3月1日开始,其余村从2023年1月1日开始全面推开。
二、积分项目及评定标准
每户积分基础分为100分,根据情况设置加分项和减分项,每月一评,逐月累加。
(一)基础分项100分
1.爱党爱国10分
(1)宣传党和国家政策,帮助发放宣传资料等2分。
(2)在村委会组织的各类会议上主动发表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言论2分。
(3)家庭成员考上大学本科、硕士、博士,家庭成员积极报名入党、入伍2分。
(4)有保护国家、集体财产或他人人身、财产安全实施抢救、救灾、救人行为4分。
2.人居环境30分
(1)庭院“三不见”6分:不见白色垃圾、不见生活垃圾、不见建筑垃圾。
(2)室内“三整齐”6分:家具家电放整齐、被子床单放整齐、生活用品放整齐。
(3)厨房“三要”6分:要通风透气,要摆放合理,要洁净有序。
(4)厕所“三无”6分:无溢流、无蚊蝇、无臭味。
(5)室外“三归”6分:农具归顺、柴草归位、畜禽归栏。
3.遵纪守法(20分)
(1)遵守村规民约5分。
(2)支持和配合村“两委”工作,积极参与村民会议等集体活动5分。
(3)婚丧嫁娶、满月、祝寿、升学、入伍、乔迁、开业等不大操大办、无收受高额彩礼和礼金行为5分。
(4)举报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并经调查属实的5分。
4.乡风文明(20分)
(1)拥护党的领导,能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积极贯彻党和国家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10分。
(2)家庭和睦、邻里和谐、与人和善,讲文明、讲礼貌,尊老爱幼,不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学科学、尊重科学,不搞封建迷信活动10分。
5.示范带动(20分)
(1)努力发展致富项目或产业,为村委会发展、治理建言献策并得到采纳10分。
(2)参与乡村建设行动5分。
(3)带头垃圾分类处理,践行厨余堆肥等环保生活方式,带头参与村里组织的防火、防盗、防爆、防事故活动5分。
(二)加分项
1.家庭成员中有做好人好事的,积极参与镇村组织的各类宣传宣讲活动,由各村民小组收集汇总,村评议会审核通过后加0.5分/件。
2.积极参与或配合村、村民小组组织的志愿服务、参与检查评比等村务工作,加0.5分/次。
3.主动支持并清理“蓝棚顶”“无人居住废旧房”“房前屋后杂物堆”“田间地头废弃物”“管线‘蜘蛛网’”等人居环境整治的,加1分/月,主动认领公共区域并落实管护责任加1分/月。
4.庭院栽花植绿1分/月。
5.被评为区、镇新乡贤好乡亲、最美家庭、清洁文明户,每项荣誉分别加1分/月。
以上第1-5项加分项每月最高不超过5分。
6.积极参与承包地经营权流转的,加20分/年。
7.为村集体招贤纳士,劳动关系在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约定1年以上,加10分/年。
8.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招商引资或为村集体购捐农资生产资料达10万元以上的,加20分/年。
9.解决村集体急难险重问题或在重大事件活动中表现突出的(由镇人民政府认定),加20分/次。
以上6-9项以家庭为单位加分,由评分小组根据情况在月度做好记录,年终予以加分,每年加分最高不超过50分,计入12月月度积分和年度总分,12月可兑换物品,并参与年终评比。
(三)减分项
1.散播与党和国家政策背道相驰的言论,拒不配合镇村正常工作的,扣5分/次。
2.参与或组织封建迷信活动,造谣、传谣的,扣1分/次。
3.坐等政府补贴补助,不思进取,宣扬“等靠要”思想的,扣1分/次。
4.乱搭乱建,扣1分/次,拒不整改的,扣10分/次。
5.与邻里发生矛盾,扣1分/次。
6.故意破坏公共设施的,扣1分/次;私吞、侵占集体财产,扣10分/次。
7.有家庭成员非法上访或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的,扣5分/次。
8.有家庭成员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的,包括但不限于秸秆焚烧,扣2分/次。
9.有家庭成员出现违法违纪行为,在影响期内只积分,不参与兑换。
以上1-9项,以实际居住在一起的家庭成员个人为单位按月减分。
以上积分项目和评分标准供各镇街参考借鉴,各镇街、村(农村社区)可根据镇情、村情、民情实际,增减调整积分项目内容和积分分值。
三、积分评定方式及时间
积分评定由各村牵头负责,可实行驻村干部包村责任制。评委由驻村干部、村社干部、村民代表组成。根据情况可分若干评分小组分片负责,每组不少于3人,指定小组长1名,具体负责包片内农户积分的评定工作,并对评分结果负责。
丰盛镇设置评分指导组,具体指导各评分小组审查参与积分农户资格,逐户建立积分台账,并指导各村逐户开展现场评分,填写好积分卡。
评分时间为每月底进行,确有特殊情况的,可在次月3日前完成评分工作,并逐户填写好积分卡,做好积分评定情况汇总和上报。
四、积分公示及奖励兑换
(一)积分公示
每月评分结束后,由各村按照一户一档建立积分台账,于每月10日前在村务公开栏更新积分情况,同时公示光荣榜和开展评分及检查图片资料,接受广大村民监督。各村可通过微信群、QQ群公示到一家一户,也可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小组会议集中宣布当月积分和累计积分,表扬累计积分多的农户,树立榜样意识。村民对积分有异议的,经各村民委员会调查核实后,根据核实情况作出处理并公示。
(二)奖励设置
1.物质奖励
(1)物品兑换。按照积分1分对应1元人民币的标准,积分与物品价值匹配的原则,以积分兑换相应物品。可为牙膏、牙刷、肥皂、香皂、洗衣粉、洗衣液、毛巾、大米、菜油等家庭日常用品。各村可根据多数群众需求,采购相对应的物品,或订制有纪念意义的水杯、手机壳等,各村采购的奖励物品需有正规增值税发票,资金使用必须符合财经管理法规,所购物品需保证质量安全。
(2)兑换时间。每月20日左右(党日活动日)为积分兑换日,如遇节假日或特殊情况,可适当提前或延后。各村组织辖区各村民小组长、群众集中兑换。集中兑换应富有仪式感,通报表扬门前“三包”完成好的农户,树立榜样意识。
(3)积分累计。当月兑换物品后扣除相应积分,但仍需累计全年积分,参与年终评选奖品等次。
(4)积分转存。积分卡可以将兑换奖品后剩下的分转存下一期。
(5)年终评比。凭全年累计积分兑换一次奖品,按照常住户数的20%设置奖励名额,一等奖奖品价值50元、二等奖奖品价值30元、三等奖奖品价值20元,分别占奖励总名额的20%、30%、50%。
2.荣誉激励
在积分兑换的基础上,各村(农村社区)每月评选10-15户“乡村治理示范户”,授予流动红旗,增强村民荣誉感。结合支部主题党日、村民代表会议等开展积分交流活动,组织积分较高的群众分享积分心得,讲述积分故事,进一步提高群众参与热情,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五、经费保障
试点经费由区补助,镇统筹方式解决,村也可使用集体收入资金开展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丰盛镇成立以党委书记肖帮雷、镇长吴谦为双组长,副镇长赵进、宣传委员覃斌、组织委员杨梅、副镇长王琳为副组长,社事办、建环办、宣传办、农服中心工作人员为组员的乡村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农服中心。试点村要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重要意义,把乡村治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深入实施开展乡村治理“积分制”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二)建立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责任,加强部门联动,建立乡村治理工作协同运行机制。强化统筹协调、具体指导和督促落实,镇党政办会同党建、宣传、综治、信访、民政、司法、派出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强化政策、资源和力量配备,加强工作指导,做好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对乡村治理工作情况开展督导,对乡村治理政策措施开展评估。
(三)加强分类推进。坚持试点先行,确定油房村、王家村、桥湾村为第一批试点村。其他各村要结合实际,主动推进。围绕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主要任务,分类确定落实举措。对于需要普遍执行和贯彻落实的政策措施,要加大工作力度,压实责任,明确时间进度,尽快取得实效。对于需要继续探索的事项,要组织开展改革试点,勇于探索创新,及时总结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加快在面上推广。对于鼓励提倡的做法,要有针对性地借鉴吸收,形成适合我镇的乡村治理机制。
(四)强化各项保障。各村要加强乡村治理人才队伍建设,明确专人负责联系对接,充实基层治理力量,聚合各类人才资源,引导农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在乡村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有计划、分层次开展村干部培训,进一步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鼓励镇、村创新乡村治理积分机制。组织开展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活动,大力选树宣传乡村治理各类先进典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为促进基层乡村治理现代化进程,创新利用治理有效机制工具,激发村民积极参与村庄事务,全面推进我县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新格局。根据《中共海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海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积分制和清单制的通知>》(琼委农办〔20xx〕46号)《中共海南省委宣传部海南省文明办海南省民政厅海南省乡村振兴局共青团海南省委海南省妇女联合会<关于开展乡风文明“七个倡导”活动的通知>》(琼发振〔20xx〕2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省委省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改进乡村治理的决策部署,创新利用积分制有效治理机制工具,实施乡村治理积分制,提升乡村民主管理水平,激发村庄活力,构建和谐稳定的美丽乡村。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积分制管理全过程,做到积分制管理为了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坚持正面引导,加强宣传,营造人人参加积分的浓厚氛围,凝聚积极向上的正能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现积分项目全覆盖,积分对象全参与,积分过程、积分奖励全公开。
二、工作目标
结合“七个倡导”工作要求,实施村民积分制度、各乡镇各村因地制宜地设置积分内容、营造人人参与建设村庄、乡风文明的浓厚氛围,增强群众的主人翁意识。坚持逐步引导、规范运行,不断总结创新,完善管理办法,形成特色管理制度,为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自治、德治、法治”乡村治理工作格局奠定坚实基础。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和改进我县乡村治理工作,促进农村和谐稳定,成立县乡村治理“积分制”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其成员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要负责日常事务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文海燕兼任,副主任由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敖卓卫担任。因工作或职务变动不再担任成员的,由继任者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四、工作内容
(一)制定工作方案。各乡镇根据县乡村治理积分制实施方案,结合各村情况,指导各村制定村级乡村治理积分制管理工作方案。
1.确定积分对象。本村(居)户籍村民,以家庭户为单位建档立户,以家庭户为累计分,以个人为单位计分,家庭成员所得分全部累计入家庭户。
2.制定积分内容。结合“七个倡导”及村重点工作,引导村民勤劳致富、尊老爱幼、邻里和谐、勤俭节约,男女平等弘扬农村优秀文化传统以及村民希望改变的公共事务制定积分内容,根据村民行为给予加分或扣分。积分的内容可根据村(居)发展实际适时调整,设置符合自身实际的积分管理细则,积分内容原则每年修订一次,年内可由村民代表大会临时修订,不断深化拓展到乡村治理各层面。
3.开展积分登记统计。村委会设立积分申报窗口,村级“积分制”工作小组按照一事一记录,一月一审核,一季度一公示的形式开展。一是村级工作组每月开展家庭卫生类积分,入户检查,给予村民积分;二是根据村级组织工作需求,不定期开展活动,如开展志愿者、文艺体育活动等。
一事一记录。分分有记录,记录加分或扣分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事由。积分登记村民主动申报和被动登记(村委发起积分活动给予计分)
一月一审核。村民监督委员会以召开乡村振兴工作队、村两委干部及评议对象所在村民小组组长等民主形式每月对村民积分进行审核认定。
一季度一公示。每个季度对村民积分变更连同累计榜单(家庭户正积分、负积分排名、个人正积分、负积分排名)在公开栏以及村里显眼位置公示,接受全体村民的查询、监督。村民对积分有异议的,可进行反映,经调查核实后,根据调查情况作出处理。
4.积分工具
(1)积分超市:实物兑换处(可指定已经营业的积分超市或村委会自建积分实物兑换处)
(2)村民积分台账:村委建档,每户村民的积分情况同步在村委更新,保持同步,避免出现纰漏。
(3)积分登记载体
积分存折:每户发一本积分存折,所有成员每积分一次就在存折上登记,并盖上积分章,带上积分存折可到积分超市兑换,并在积分存折上扣掉相对应的分数。
5.积分应用
奖励形式分为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物质奖励由村(居)统筹实施。
(1)开展积分实物及服务兑换激励。村民在固定日期可携带“积分存折”到积分超市(由镇指定超市或者在村委会设立积分超市)进行核实兑换,兑换包括日常生活用品及服务,如管道疏通、空调清洗、剪头发,缴纳医保等,品类不断扩展。具体兑换根据村集体收入情况,制定具体奖励办法和标准。兑换后积分不清零但不再有兑换权,以年为周期,积分不跨年,次年重新计分。试运行的前3个月,每个月进行集中兑换,营造氛围。
(2)积分与红黑榜挂钩。每季度设置正积分前10名红榜,负积分前10名黑榜。
(3)积分评奖评优。积分将作为村庄开展各类评奖评优的主要遴选依据,如“星级党员”、“文明户”、“孝道家庭”、“道德模范”等。
(二)组织实施。在镇的统一部署下,确定联动工作机制包括工作计划、工作成果汇报频次等;各试点村党组织认真研究组织实施,定期召开积分工作管理总结会,总结问题经验,并且向上级党委政府反馈。
(三)总结。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应定期召集各镇召开总结经验交流会,相互借鉴及改进,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昌江经验。
五、经费保障
各乡镇各村根据实际情况,统筹整合财政补助+村集体经济收入+社会捐赠+联系点(定点)单位扶持,健全多元投入保障机制。
六、时间安排
(一)5月中旬前制定实施方案。
(二)6月底上报活动进展情况。
(三)9月底前,梳理总结报送活动推进做法、成效和困难问题等情况。
(四)12月底前,报送开展乡村治理“积分制”活动年度总结。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级“积分制”领导小组负责指导乡镇开展“积分制”工作;镇级成立“积分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做好“积分制”实施统筹工作;村级成立“积分制”工作执行组,负责制定、修订、解释积分制实施方案,及村民积分登记、管理、监督审核、策划组织各类积分相关活动。
(二)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广播、短信、微信群等形式宣传“积分制”管理工作。加大媒体宣传,树立村民积分乡间榜样力量。
(三)分类有序推进。县乡村振兴局要加强开展积分制推广运用的指导,因地制宜、分类实施、量力而行、有序开展,逐步完善推广运用积分制。县级以叉河镇红阳村、石碌镇山竹沟村为积分制试点,鼓励各乡镇探索创新,积极学习各地优秀积分经验,加强交流互动,实际结合,构建各具特色的乡村治理积分制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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