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牌匾设计实施方案(推荐2篇)》,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牌匾设计实施方案(推荐2篇)》。
第一章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xxx新区紫金路延长线配套用房及市政道路建设项目
二、建设性质:新建
三、建设单位:xxx市政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一)法人代表:xxx
(二)联系电话:xxx
(三)联系地址:xxx新区审计局五楼
(四)邮编:xxx
四、建设地点:xxx紫金路延长线(园丁小区农贸市场商住楼旁)
五、建设时间:开工时间:20xx年xx月;竣工时间:20xx年xx月
六、建设规模及内容:
1、xxx新区紫金路延长线空地范围内建盖小区配套设施:项目规划用地135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32.34平方米。项目建成后预计有20间商铺。本项目为临时性房屋建筑。
2、地块周围市政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拟建8米宽市政道路56.2米,9米宽市政道路70.4米。项目的实施旨在提高周边小区居民生活质量及小区配套设施建设,为周边生活小区居民提供便利;
七、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方案
1、投资概算:项目概算总投资230万元,其中:
2、资金筹措方案:由公司自筹。
第二章项目概况
由于xxx园丁小区农贸市场商住楼已建成投入使用,因此为进一步提高和完善小区功能,方便广大住户生活,根据新城区总体建设规划,结合小区实际情况,经公司研究,拟在xxx新区紫金路延长线空地范围内建盖小区配套设施以及地块周围市政道路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地块为xxx地块,由我公司负责建设。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承担县城老城区及新区市政建设等项目的开发、投资及管理,包括道路交通、供排水、电力、学校、医院、菜市场等基础配套设施项目的融资、投资和经营管理;扶贫项目开发投资。
第三章建设规模、技术标准、建设方案及进度计划
一、项目建设内容
1、xxx新区紫金路延长线空地范围内建盖小区配套设施:项目规划用地135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32.34平方米。项目建成后预计有20间商铺。本项目为临时性房屋建筑。
2、地块周围市政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拟建8米宽市政道路56.2米,9米宽市政道路70.4米。项目的实施旨在提高周边小区居民生活质量及小区配套设施建设,为周边生活小区居民提供便利。
二、技术标准及工程建设方案
《钢结构设计规范》
《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城镇道路工程与质量验收规范》
《城镇道路路面设计规范》
三、进度计划
为确保本项目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按期完成建设任务,作项目实施进度安排如下:
(一)第一阶段:20xx年xx月C20xx年xx月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审批等前期工作。
(二)第二阶段:即项目实施阶段,20xx年xx月C20xx年xx月,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三)第三阶段:20xx年xx月完成项目的验收工作。
第四章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一、投资概算
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230万元,分项投资如下:
1、紫金路延长线配套用房建设预计投资200万元;
2、地块周围市政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预计投资30万元。
二、资金筹措
本项目概算总投资230万元;
资金筹措方案为:公司自筹。
第五章环境保护及安全生产方案
一、环境保护目标及措施
贯彻环保“三同时”方针,即环境治理设施应与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环保原则,做到技术可行、经济合理、效益显著,尽可能使建设对周边环境降低到最小影响。
排除噪音及粉尘污染。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因施工机械的运转产生一定的噪音及粉尘,从而造成对周边环境的低度污染。因此,要求施工队伍依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加以防范,变更附近的生活环境的作业时间,对于噪音大的机械设备增加隔音装置,对粉尘多的部位要采取喷水除尘处理,采取振动较小的施工方法,确保施工现场环境不受污染。
二、安全生产
(一)安全要求
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并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环保相关合同,切实做到“安全第一”。使用搬运等机构设备,在开工前应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操作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杜绝责任事故发生。要注意降尘降噪,以保护工人的身心健康。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项目经营符合职业安全卫生的要求,保障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健康,严格执行劳动部《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在所有用电设备和设施处落实完善安全措施,以确保操作员安全生产。岗位操作人员应熟悉设备技术性能,定期检查,安全操作。
(二)防范措施
根据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政策规定,本项目拟采用的劳动安全防范措施有:
1、粉尘的防范措施
工作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粉尘,长期接触会影响身体健康,造成不良影响,为了防止产生的粉尘累积,在施工作业中可采取洒水降尘和通风措施。
2、坠落意外伤害防范措施
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施工地段基础开挖的观察,防止滑坡、高空坠落物对人体的伤害,对危险地段和部位要切实采取防护措施加强安全防范工作。
3、人身防护措施
严格管理生产劳动过程中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根据工作环境特点配备各种必要的防护用具和劳保用品。
4、安全教育
对所有工人要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安全标识、标志设置要严格按设计安放设置,并有专人负责,保证其运行、使用的可靠性。
第六章节能措施
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之一。为了使建设项目得到有效节约并合理利用资源,应始终贯彻节约资源、保护资源的原则。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建设部等有关部门的规定,在项目选址、设备、设施选型、建筑设计、施工、材料、能源等必须考虑节能高效问题。
第七章招投标方案
一、招投标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第3号令);
(三)《工程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
(四)《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
(五)《玉溪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
(十)xxx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
二、招标组织原则
(一)严格执行国家及云南省招标制度;
(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保证招标人平等、便捷地获取招标信息,严格评标规定,保证评标活动的公正性。
第八章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
项目建成后预计有20间商铺,实现经济效益25万。
二、社会效益
提高周边小区居民生活质量及小区配套设施建设,为周边生活小区居民提供便利;地块周围市政道路建成后,方便车辆行驶,有效的避免堵车,降低了交通事故发生的概率。
第九章组织管理措施
一、项目资金管理
加强资金管理,建立会计制度,项目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使用,并加强审计和监督,严格经费的使用支出。
二、项目建设管理
严格工程建设程序,实行项目行政首长负责制,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严把技术质量关。
三、项目后续管理
加强后续工程管护。项目建成后,建立相应的后续工程管理办法,对项目进行跟踪问效,并接受监督部门和上级的监督检查。
四、项目档案管理
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从项目调查研究(包括建设前的照片)、项目计划、项目报批、实施方案、招投标、实施阶段(整改要求、报表、项目变更等)、财务决算、审计决算等过程,收集整理好各阶段的各种技术资料,技术资料要求整理齐全、准确、规范后及时归档,确保能真实完整地反映整个建设情况,以备查阅和存档。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系列重要战略部署,我省以推进“多规合一”改革创新和贯彻执行新《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为契机,深入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六大专项整治行动”和环境保护大检查专项行动,基本摸清了全省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情况。为做好环境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工作,推进我省总体规划的实施,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严格落实新《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对在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六大专项整治行动”及环境保护大检查专项行动中发现和清理出来的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相关职能部门应依法予以处罚,并根据实际情况分类提出处理意见和管控措施。通过清理整治,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规范市场竞争秩序,确保我省总体规划有效实施,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依法依规,实事求是。以新《环境保护法》实施时间(20xx年x月x日)为界限,分别对“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等违规行为发生在xxxx年x月x日前的建设项目,依法依规取缔关停一批、整治完善一批、验收备案一批。对环保大检查中瞒报未纳入清理整治方案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20xx年x月x日后发生的环境违法行为,严格按照新《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进行查处。要正确面对历史遗留问题,实事求是提出处理意见,有序化解环境风险。
(二)属地负责,分类整治。在各市县人民政府统一组织领导下,由环保部门牵头,各相关部门通力配合,制定本辖区环保违规项目清理整治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要充分考虑不同项目的实际情况,分别对“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等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提出处理意见和环保管控措施。
(三)加强指导,提高效率。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考虑不同项目的污染物排放、周边环境质量状况等实际,有针对性提出处理意见,加强分类指导,督促建设单位落实整改,提高整治效率,确保清理整治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三、清理整治范围及期限
将生态环境保护“六大专项整治行动”和环境保护大检查专项行动中清理出来、违法行为发生在20xx年x月x日前的“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等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列入此次清理整治范围,并于20xx年xx月xx日前整治处置完毕(20xx年xx月xx日后清理整治政策不再适用)。
四、清理整治措施
甄别违法违规项目的不同情况,按照已建成项目、未建成项目进行分类处理。
(一)已建成项目。对xxxx年x月x日前已经建成投产或者使用,未经环评审批或竣工环保验收的建设项目,按以下情形处理:
1、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和城镇、区域发展总体规划,污染防治等环保措施完善且能满足相关环保标准要求,环境风险可控的,由市县环保部门责令项目限期开展现状环境影响评价,并按相关规定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信息公开后,报有权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保部门备案,纳入环保日常监管。其中环境影响小且环境敏感程度低的项目可以直接予以备案。
2、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和城镇、区域发展总体规划,但污染防治等环保措施不到位,或存在环境风险隐患的,由市县环保部门采取限期治理、停产整治等措施,责令项目限期整改;完成整改并经市县环保部门核查合格后,限期开展现状环境影响评价,并按相关规定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信息公开后,报有权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保部门备案,纳入环保日常监管。
3、项目不符合产业政策或城镇、区域发展总体规划的,以及整改后仍达不到备案条件要求的(不含涉及国计民生、公共利益的公共设施类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市县环保部门依法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责令于xxxx年xx月xx日前停产、搬迁或关闭。
4、对于交通、城建、环保等涉及重大基础设施或民生工程类建设项目,按要求实施了污染治理措施、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但因为其他原因难以通过审批和验收的项目,由市、县环保部门上报同级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后予以备案管理。
5、建设项目的地点、规模或采用的生产工艺等发生重大变动的,由建设单位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保部门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再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手续。不属于重大变动的,环保部门在竣工环保验收中直接予以认定,不再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6、对因相关防护距离内存在环境敏感目标而无法通过竣工环保验收的建设项目,若符合其他相关环保管理要求的,可先行进行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未落实防护距离要求的问题由市县人民政府协调解决。
7、对已经省级环保部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除辐射、化工等重污染或环境风险较大以及跨市县的项目由省级环保部门负责组织验收外,其余的均由省级环保部门组织项目所在地市县环保部门开展验收。
(二)未建成项目。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在20xx年x月x日后擅自开工建设的建设项目(含20xx年x月x日前违法动工建设尚未完工的项目),一律严格按照新《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处理,由市县环保部门责令停止建设,依法进行处罚,对严重污染和破坏生态的项目可以责令恢复原状。对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根据新《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以行政拘留。
(三)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而开工建设的高尔夫球场项目,按照国家及省政府统一部署,纳入高尔夫球场专项治理工作予以清理。
(四)各级环保部门应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对已建成的无污染或轻污染的项目,应优化简化竣工环保验收程序,加快环保竣工验收工作。放开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市场,具有法定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可承担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政府对本辖区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工作负总责,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及时推进清理整治工作,确保按期完成整治任务。各市县应于每月x日前向省生态环境保护厅上报清理整治工作进度。各市县政府应于20xx年xx月xx日前将清理整治工作完成情况上报省生态环境保护厅。
(二)严格责任追究。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将加强对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工作的检查和督导,定期通报各市县清理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进展缓慢、整改任务落实不到位的市县进行督办,必要时对市县政府负责人进行行政约谈。对因清理整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逾期未按要求完成整治任务的建设项目,严格按照新《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由环保部门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责令限期停业、停止使用或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