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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管安全生产月实施方案

2024-01-13 21:3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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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货运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xx年全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贵州行”活动的通知》(黔安办[20xx]8号)、《交通运输部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交安委[20xx]2号)和《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黔交安[20xx]12号)安排,为扎实开展好20xx年全省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促进全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和省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为指导,以“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为主题,在全省道路运输系统大力开展“打造本质安全,共享平安交通”活动,传播安全知识,普及安全法制,巩固安全基础,打造本质安全,全面遏制道路运输事故,为我省社会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提供良好的道路运输服务。

二、组织机构

成立贵州省道路运输局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省道路运输行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有关活动。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杨建刚(贵州省道路运输局党委书记)

章友竞(贵州省道路运输局局长)

副组长:罗卫华(贵州省道路运输局副局长)

成员:王松、冷珂、汪泽罡、周力、祝凤玲、李洋、陈章宇、令狐燕、吉廉、陈欢、汤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安全科,负责组织、协调全省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各市(州)、威宁县、仁怀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具体负责本单位活动的开展和指导辖区内道路运输生产经营单位的积极参与。

三、活动内容

“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xx年6月在全省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道路运输企业、城市客运企业、维修企业、驾培机构、客(货)运站同时开展。具体活动内容有:

(一)开展宣教活动。一是省道路运输局党政主要领导将结合行业实际和安全工作特点,论本质安全、话平安运输,在贵州省道路运输公众信息服务网等媒体上发表文章。二是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结合工作职责,组织业务骨干深入基层,重点围绕法规制度、典型案例和防范措施开展宣教活动,强化安全理念,普及安全知识,促进责任落实。

(二)推动学习共进。一是组织共享“平安交通”经验交流。省道路运输局将结合“平安交通”建设行动要求,深入推进“平安车辆”、“平安车站”创建,选取工作进展快、效果好的地区,分别开展一次现场成果展示和经验交流。二是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交流。省道路运输局将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单位或企业,开展一次现场观摩。三是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积极通过媒体开展安全生产宣传,进行广泛交流和互动。

(三)实施专项行动。一是省道路运输局要针对危险品运输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开展一次专项整治。二是各单位要通过“双随机”、曝光平台、“随手拍”等形式多开展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曝光行动。三是各单位要结合职责在广场、客货运站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行动。四是省道路运输局将牵头组织开展一次道路运输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活动。五是各单位要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统一部署,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六是各相关单位要开展文明汽车客运站“回头看”检查活动,及时总结安全文化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认真谋划,做好安排部署,把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与深入开展“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以及当前开展的各项重点工作结合起来,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积极推动各项工作的抓手,制定措施,落实责任,抓出成效。

(二)积极营造氛围。各单位要积极利用各种媒体和各类宣传文化阵地以及客运站等窗口平台,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围绕“平安交通”建设,坚持正面宣传,大力普及道路运输安全法律法规,增强广大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和群众安全出行意识,引导群众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生产的监督,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

(三)强化跟踪督导。各地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月”各项内容的督促检查,实时掌握活动动态,对活动开展不力的单位予以批评指正,确保活动取得实效,避免流于形式。省局将适时组织督导组,实地督查“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

(四)重视信息报送。各地要及时了解掌握活动动态和情况,确定一名联络员,将活动动态(报告、简报、新闻稿件、图片、视频资料等)及时报送省道路运输局并于7月3日12:00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和信息报送情况将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第二篇:交通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一、宣传内容

系统宣传国家安全观战略思想内容,彰显国家安全观对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指导意义,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使广大干部师生在教育活动中普遍掌握国家安全知识,提升国家安全意识,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加强师生的法制教育。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宣传活动扎实有效,学校成立东门小学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统筹、组织、指导和督查等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活动时间

20xx年4月13日-4月20日

四、宣传形式

1.分校区制作、悬挂一条宣传横幅,以营造浓厚舆论氛围。本部:增强国家安全意识,保障国家长治久安;分部:倡导安全文明风尚,提高全民安全意识。(责任部门:安全组)

2.将《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等有关法律上传到学校网站,供师生浏览阅读。(责任部门:宣传组)

3.利用国旗下的讲话时间,进行一次有关国家安全方面的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对国家安全的知晓率。(责任部门:大队部)

4.开展一次以国家安全为主要内容的主题队会,集中开展国家安全教育。(责任部门:各班)

五、活动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高度重视,把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活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2.加强创新、务求实效。要把主题活动有机贯彻到法治宣传教育整体工作中,突出特色、注重实效,把活动抓细、抓实。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小手拉大手”、人人通等有效途径扩大宣传广度,使活动效果得到有效保证。

第三篇:交通安全生产月工作总结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和文明意识,深入推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形成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维护良好秩序、携手治理交通环境、切实提升文明交通水平的社会氛围,公安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今年将以“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在全国组织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

公安部提出,此次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各级公安交管、司法行政、教育行政等部门要开展系列宣传活动,送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让学生、家庭、企业负责人及相关从业人员知法、懂法、守法,进一步提升整个社会的法治交通意识、文明交通水平。要将涉及百姓生活、公共秩序、公共安全的《刑法修正案(九)》等法律法规宣讲纳入12月4日“国家宪法日”主题活动,着重开展“危险驾驶罪”的案例宣传,利用普法宣传阵地,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警示教育。要对公路客运企业、旅游客运企业、校车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进行一次全覆盖的宣讲活动。各级各部门要大量印制、发放、展示带有“122”标识的宣传品,组织重点群体参观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开展体验式宣传教育。

公安部要求,各级公安交管、交通运输部门要以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实施为契机,针对在道路上驾驶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的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校车、旅客运输车辆严重超员、严重超速,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等危险驾驶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在城市道路着重整治追逐竞驶、酒驾、闯红灯、不礼让斑马线等危险驾驶行为,在高速公路着重整治超速、货车占道行驶、占用应急车道等违法行为,在农村道路着重整治面包车超员、货车违法载人、摩托车无牌无证等突出违法行为。要加强大数据信息研判互通,并依托辑查布控系统等信息技术手段,准确掌握违法行为发生量大的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组织专门力量开展联合执法,加强路面管控,严查严处突出违法行为;在源头上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对主体责任不落实、内部管理漏洞多、违法违规突出的'运输企业,要集中约谈企业负责人,责令加强内部管理,严格落实动态监控制度、内部安全教育制度和“五不两确保”安全承诺制度;对问题严重的,要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责任。

各级文明办、共青团、妇联、工会等要充分动员社会各方面资源,结合地区实际,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引导、扶助事故受害者等公益活动,积极倡导文明出行、礼貌乘车,大力宣传文明交通新风尚,倡导文明交通好习惯。各级交通运输、公安交管部门要集中宣传、公开表彰文明驾驶先进个人、集体和示范村、学校,广泛展示“好交警”、“好司机”的故事,大力传播文明交通正能量。各地各部门要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名人发挥示范作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抵制危险驾驶行为,参加文明交通倡议等主题活动,积极参与“降速五公里”、“系上安全带”、“送头盔下乡”等公益活动。

另外,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集中宣传力量、拓展宣传手段,在农村地区、客货运输企业、驾校组织开展“拒绝危险驾驶”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排查修缮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宣传设施,依托行政村出入口、村委会(村民服务中心)、国省道沿线自然村醒目位置宣传牌、农村交通安全服务站(劝导站)集中展示主题海报、宣传画和宣传标语,依托县电视台、广播站、乡村广播(大喇叭)开展集中宣传,组织交通安全宣传队深入农村地区宣讲危险驾驶行为的法律责任和现实危害,争取覆盖到全部乡、镇和行政村。各级交通运输、公安交管部门要结合驾驶考试制度改革,组织驾驶培训机构对驾校学员深入开展文明交通理念集中宣传、强化培训。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客货运输企业向每一位驾驶人告知刑法新规定、发送一次主题短信。并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连续推出“全国交通安全日”特别节目,形成集中报道声势。相关部门领导要走进直播间参与宣传活动,要以滚动字幕、公益广告等形式播出“全国交通安全日”相关消息和主题提示;在报刊杂志开辟专版、专栏,结合违规企业、危险驾驶典型案例曝光,持续宣传危险驾驶行为的法律责任和现实危害;在互联网、“两微一端”等网络平台,统一组织“全国交通安全日――危险驾驶随手拍”、“全国交通安全日――交法微课堂”等主题活动,与群众广泛互动;在“百城百台”交通专业媒体策划组织主题联播,并通过电子显示屏、户外标语、电视游走字幕、网站弹出框、手机短信等方式密集宣传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创文明交通的良好氛围。

通过交通安全日活动的开展,交通安全意识已深入人心,老师、学生和家长都深有感触。学生了解了交通安全常识,提高了遵守交通法规意识。安全走路,安全乘车,安全骑车己成为学生们的自觉行动。开展此活动以来,我校的交通安全工作到位,没有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此次12.2交通安全日活动的开展,广大家长对孩子的在校学习感到放心,同时,社会对学校的满意程度有了较大提高。可以说,我们开展的特色活动富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对学校各项工作起了支撑和推动作用,成为学校安全和德育工作的支点和杠杆。

今后,我校将继续认真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并把此项工作常规化。我校将以交通安全教育日为契机,最大限度地发挥好学校教育的作用,将交通安全教育活动由校内延伸到校外、家庭、社会,使学生及广大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交通法制意识和交通文明意识不断提高,为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有序的交通环境而不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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