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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激发农户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探索运用“小积分”撬动“大治理”,因地制宜推广乡村家庭积分制管理,努力构建乡村治理共建共治共享工作格局,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积分制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农发〔20xx〕11号)《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江苏省乡村振兴局印发关于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清单制”和三个“一张图”典型方式的通知》(苏农经〔20xx〕2号)和《苏州市农业农村局印发关于推进乡村治理积分制试点工作的通知》(苏市农资〔20xx〕2号)等文件精神,以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将乡村治理重要事务量化为积分指标,评价农户参与乡村治理综合表现情况,逐步推动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因地制宜。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制订符合本村(涉农社区)实际的家庭积分评价体系和激励方式,不搞“一刀切”或生搬硬套。同时要随着农村发展的新情况新变化,适时调整内容和评价标准,建立动态管理、操作性强的积分体系。
2、坚持民主公开。充分听取和遵循农民群众意见,将积分内容、评定标准、运行程序、积分兑换、推荐名单等交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确定。严格履行村级民主议事程序,全面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做到公开透明、民主决策。
3、坚持激励引导。在奖惩方式上应以奖励激励为主、批评教育为戒,充分发挥好“小积分”的激励和约束作用,引导村民“崇德向善”,调动村民参与积分制工作的积极性。
4、坚持弘扬风尚。加大宣传引导和示范推广工作,引导广大农民群众认真遵循村规民约,自觉摒弃陋习,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夯实乡村治理长效机制。
三、工作任务
1、制订乡村家庭积分制管理工作方案及实施办法。各区镇制订乡村家庭积分制管理工作方案,同时指导各行政村(涉农社区)制订年度乡村家庭积分制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各行政村(涉农社区)应根据年度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现代化、地方特色等重点工作,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包含如美丽乡村、农房管理、村规民约、公益慈善、家庭荣誉等方面的'积分项目细化清单。
2、推广运用乡村家庭积分平台。各行政村(涉农社区)应依托“昆山市乡村家庭积分管理平台”,逐步推行乡村家庭积分数字化管理,实现积分线上录入、动态调整、先进评定、线上申兑、综合查询等功能。
3、开展乡村家庭综合评价工作。各行政村(涉农社区)一般以月、季度或年为一个积分评价周期,采用“基础分+加减分”的方式开展积分评价工作。在一个积分评价周期内,按照积分办法规定,进行巡查打分,并根据评分结果开展积分兑换工作。可采取精神激励、实物奖励、公益服务等积分应用方式,提高家庭户参与的积极性。
4、开展乡村家庭先进评定工作。各行政村(涉农社区)于每年末,根据家庭户年度总积分情况,评选出“金牌户”“银牌户”“铜牌户”三种类型的先进家庭,并悬挂“金牌户”“银牌户”“铜牌户”标识。
四、进度安排
1、调查研究阶段(20xx年5月)
通过实地走访、集中座谈等方式,对各区镇家庭户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加快研究制定全市“百村共治”乡村家庭积分制管理工作方案及实施办法。
2、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6月)
召开全市“百村共治”乡村家庭积分制管理工作推进会,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及具体要求,部署推进积分制工作。
3、平台培训阶段(20xx年6月―20xx年7月)
组织各区镇、行政村(涉农社区)开展乡村家庭积分制管理工作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4、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6月―20xx年12月)
各区镇制定工作方案,开展积分制试点,分类有序推进,确保年底前所有镇(区)全覆盖推广。
5、总结提升阶段(20xx年11月―20xx年12月)
各行政村(涉农社区)要善于发现和及时解决问题,根据村情适当调整实施办法,探索形成符合本村(涉农社区)实际的工作方法。同时,应认真梳理和总结乡村家庭积分制管理工作的相关经验和做法,选树一批典型案例,突出示范引领实效。
6、常态推进阶段(20xx年1月起)
各行政村(涉农社区)建立工作长效推进机制,持续开展积分制管理工作,积极运用新机制逐步解决乡村治理难点堵点。
五、工作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各区镇成立乡村家庭积分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成员;各行政村(涉农社区)成立乡村家庭积分评价工作小组,由村党组织书记担任组长、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由村“两委”班子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网格员等组成成员。
2、加强工作落实。各区镇要加强乡村家庭积分制管理工作指导,明确责任,制订完善考核办法。各行政村(涉农社区)是积分制的实施主体,应建立健全工作机构,配强积分管理工作队伍。
3、加强宣传推广。每年开展市级乡村家庭积分制管理先进镇、村评比活动,各区镇、村(涉农社区)应通过村务公开栏、农村智慧e阳光平台、村民联系群等多种渠道,做好相关宣传发动工作。
4、加强示范引领。各区镇应加强积分制管理典型案例申报工作,每月至少向上报送一篇典型案例,全方位选树典型、用典型带动群众,突出乡村治理实效实例。
5、加强信息管理。各区镇、行政村(涉农社区)要认真做好网络信息安全防护、档案保密管理等工作,增强信息管理的责任感,确保各家庭信息资料安全,不泄露家庭户隐私信息。
为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落实市文明委《关于进一步推动群众成为城市创建主体的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积极引导群众参与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推进志愿服务常态化、长效化,现结合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文明创建长效机制工作目标,以深入推进全市志愿服务活动为重点,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健全完善志愿服务长效机制,打造“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的志愿者队伍,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在全市范围内营造“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社会风尚。
二、工作内容
(一)强化志愿服务机制长效落实。严格落实《大冶市注册志愿者管理服务制度(试行)》的相关要求,推进由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统一领导,市志愿者行动促进中心统筹协调推进,市创建办、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团市委协作配合,责任单位具体负责、志愿者组织(志愿者协会、志愿服务队)认真执行,志愿者积极参与工作机制的落实;进一步强化志愿服务作运行,各责任主体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招募注册、组建队伍、组织培训、采集需求、发布信息、设计项目、开展活动、提供服务、建立台帐等工作。
(二)打造规范化的志愿服务平台。
1、按照“线上线下一体化”模式,搭建“互联网+志愿服务站(岗)”的志愿服务平台。“大冶市志愿者网”、“大冶志愿者微信公众号”为全市统一的志愿者注册、志愿服务活动审核、志愿服务时长统计的网络平台。“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岗)”为志愿者招募管理、志愿项目设计公布、志愿服务开展的活动平台。
2、各“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岗)”主管单位要按照“有明确的.功能定位、有标识、有具体负责人、有具体人员安排表、有稳定的志愿服务队伍、有志愿服务台账、有服务项目公示(确定3项以上常年开展的志愿服务项目)、有便民物品”的要求,对志愿服务站点进行全面规范。
3、各“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岗)”5月15号之前必须做到“三到位”:人员到位、制度到位、设施到位,确保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长效化开展。
(三)建立高标准的志愿服务队伍。
1、按照“谁所有、谁注册,谁管理、谁培训,谁使用、谁保障”的原则,建立“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的高标准志愿者队伍。
2、按照规模化标准,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必须建立由干部职工为主体的志愿者队伍;各社区(村)要根据需求、结合实际,分类建立集家庭、个体户、私营企业、非公经济组织、民间组织、“小区共建委员会”等在内的群众志愿者队伍。按照专业化标准,各职能部门要积极建立城市管理、交通文明、文化体育、医疗卫生、法律法规、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等专业化志愿者队伍;按照品牌化标准,积极引导组建旗帜鲜明的志愿者服务队,形成自身独特的品牌和风格,在全市范围内培育一批“有稳定志愿者、有常态化服务”的典型示范性志愿服务队伍。
3、根据属地原则,将各单位志愿服务队划分到包保社区所在辖区“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岗)”进行统一管理,将各群众志愿服务队划分到所在辖区“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岗)”进行统一管理。
(四)开展多样化的志愿服务活动。
1.按照志愿服务项目化的要求,开展多个主题的志愿服务活动。各志愿服务队要按照“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岗)”的志愿项目招募需求开展志愿活动,也可以自行确定志愿项目开展志愿活动,志愿活动结束后及时向“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岗)”备案。
2.各单位要安排干部职工志愿者长期参加交通文明劝导志愿服务活动,要经常到包保社区“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岗)”报到,开展符合群众需求的志愿服务活动。各社区、小区“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岗)”要经常性向居民采集需求,积极招募和组织群众志愿者参加卫生绿化、清除牛皮癣、邻里帮扶、矛盾调解、政策宣传等主题鲜明、符合群众需求的志愿服务活动。城管、交通、公安、文体、卫生、公汽、教育、政务服务中心等职能部门单位“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岗)”要结合各自职责职能,积极组织志愿者长期开展咨询答疑、便民服务、城市管理、安全保卫、文明引导、医疗保障、文化宣传等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同时,城管、交通、公安等单位“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岗)”还要定期招募志愿者参与城市管理、交通安全等志愿体验活动。
(五)落实鼓舞性的激励措施。
1.严格落实《大冶市注册志愿者管理服务制度(试行)》的相关要求,对表现优秀的注册志愿者激励。
2.在全市范围内定期开展“优秀学雷锋志愿服务(岗)”、“优秀志愿服务团队”、“优秀志愿服务项目”、“优秀志愿者”等志愿服务评选活动。“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岗)”也可定期自行开展上述活动。
3.依托志愿服务记录,开展志愿服务时长兑换积分换取奖品活动。鼓励有关单位在招生招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聘用和录取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注册志愿者。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旅游景点等场所,要积极对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注册志愿者免费或优惠开放。城市公共交通部门要积极对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注册志愿者给予票价减免优待。
(六)打造硬品质的志愿服务品牌
1.通过健全机制、打造平台、建立壮大特色队伍、开展活动等一系列举措,在全市范围内,推出一批在社会管理、城市建设、医疗卫生、教育教学、文化宣传、农业农村、环境保护、公益慈善等多个热点领域内“树得住、叫得响、过得硬”志愿服务品牌项目、品牌队伍。
2.积极发现和培养先进典型,发现和挖掘志愿服务工作中涌现出的感人事迹,推选一批事迹突出、感染力强的典型和优秀故事,进行全面宣传报道;制作推出符合群众认知特点的短视频、微电影等志愿服务品牌文化产品,进行大力传播。在志愿服务工作中形成学典型、比典型、做典型的浓厚工作氛围,吸引更多的群众关注志愿服务工作,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大冶市注册志愿者管理服务制度(试行)》的职责分工,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相关科室具体抓的工作格局,确保相关工作落到实处。
(二)宣传发动,联动推进。各单位、“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岗)”、志愿服务队伍要加强工作宣传,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微信等多种宣传平台开展全方位多形式的宣传。同时,要注重联动协作,加强沟通合作和交流共享,切实推动志愿服务有机融合、相互促进,营造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的氛围。
(三)常态管理,确保实效。各志愿服务队要加强志愿者的内部管理,各“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岗)”要严格对照标准,强化人员安排管理和设施维修更新,各主管单位要切实做好“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岗)”的日常管理,充分发挥发挥志愿者招募、活动宣传发动的“桥头堡”作用。
(四)形成品牌,打造亮点。要树立品牌思维,创新思路,积极招募群众志愿者,结合实际,设计有特色的志愿服务项目,打造有特色保长效的志愿服务品牌,推动各类志愿服务活动有效开展。
(五)加强督促,严格考核。团市委将联合市创建办、市文明办、市民政局等部门对各单位志愿服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常态化督查,对发现的典型问题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并将各单位志愿服务工作纳入年度文明工作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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