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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各项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工作目标任务,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近期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市政府决定,从11月1日至1月底,在全市各行业(领域)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攻坚战冬季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省政府重点行业领域118条若干规定,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不断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着力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有效防范一般和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全面完成今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为明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头、起好步奠定坚实的基础,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努力达到根本好转目标。
二、行动范围和重点
安全生产攻坚战冬季行动的范围是全市各级、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
重点是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民爆器材、学校和商贸及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
三、行动内容
安全生产攻坚战冬季行动重点从“打、停、整、关、扶”五方面着手:
“打”就是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实施重点打击,做到“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对因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导致事故的责任人进行严格的`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停”就是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实行停产停业。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对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不齐全、安全培训不严格、应急救援预案未备案、建设项目“三同时”手续不齐全、存在重大隐患等问题的,立即停产整顿。整改完成,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整”就是整治落实到位。继续深入开展以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为重点的各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加大隐患治理力度,力求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隐患,不留死角,取得实效,确保深化专项整治提出的问题整改到位。
“关”就是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凡产业政策明令禁止生产的企业、去年专项整治以来列入关闭范围的一类企业(单位)、政府要求关闭的企业、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的企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无望的企业、发生重特大事故的企业,全部实施关闭。
“扶”就是扶持帮助企业。对新办企业和证件齐全且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企业,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给予政策支持。要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压缩行政审批时限,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建立健全责任落实考核机制。
四、职责分工
1.煤矿安全冬季行动由市煤炭工业局牵头负责,忻州煤监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公安民爆支队等部门密切配合。
2.交通运输安全冬季行动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密切配合。
3、道路交通安全冬季行动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牵头负责,市交通运输局密切配合。
4.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冬季行动由市安监局牵头负责,市国土、公安、交通等部门密切配合。
5.建筑施工安全冬季行动由市住建局牵头负责,市规划、教育等部门密切配合。
6.商贸及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冬季行动由市公安消防支队牵头负责,市经信委、工商局等部门密切配合。
7.特种设备安全冬季行动由市质监局牵头负责,市住建局等部门密切配合。
8.农业机械安全冬季行动由市农机局牵头负责,市公安交警等部门密切配合。
9.民爆器材安全冬季行动由市公安局民爆支队牵头负责,市安监、煤炭等部门密切配合。
10.民用燃气安全冬季行动由市质监局牵头负责,市住建局等部门密切配合。
11.学校、幼儿园安全冬季行动由市教育局牵头负责,市公安局、消防等部门密切配合。
12.铁路、网吧、歌舞厅、冶金、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建材、电力等其他行业领域的安全冬季行动,由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确定安全生产攻坚战冬季行动重点工作。
13.关闭企业由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五、时间及步骤
此次活动时间从11月1日至1月31日。共分为四个阶段:
(一)安排部署阶段(11月1日至11月5日):召开全市安全生产攻坚战冬季行动动员会议,全面安排部署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攻坚战冬季行动。新闻媒体要加强舆论宣传,开辟专栏对冬季行动进行跟踪报道。各县(市、区)、各部门及各类企业结合工作实际,具体细化攻坚战冬季行动工作方案,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具体部署。
(二)自查自纠和县级督促检查阶段(11月6日至12月20日):各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尤其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落实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整改资金、整改时间和应急预案,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各县(市、区)政府要组织力量对本行政区内各行业(领域)企业进行检查。检查比例不低于30%。
(三)强化整改、市级督查阶段(12月20日至1月20日):在企业自查自纠、县级检查的基础上,市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县(市、区)开展安全生产攻坚战冬季行动进行督查检查,督查比例不低于10%。
(四)总结考评阶段(1月20日至1月31日):各县(市、区)政府及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对全市安全生产攻坚战冬季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工作好的单位和个人表彰奖励,差的全市通报批评。各单位总结材料在1月25目前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政府、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统筹兼顾、通盘安排,在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全面做好安全生产攻坚战各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攻坚战冬季行动具体工作方案,细化攻坚战冬季行动重点工作内容和推进措施,层层分解责任,扎实推进,确保取得实效。对在冬季行动期间发生事故的企业,按《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晋政发〔〕24号)第31条规定,加大处罚力度。各级各部门要将制定的工作方案于11月10日前报市政府安委办。
(二)各相关部门要集中人力物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深入现场,严格执法,遇有重大问题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各部门之间沟通与配合,联合查处各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三)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开展安全生产攻坚战冬季行动的重要性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把宣传教育贯穿到冬季行动的始终,营造和保持有利于安全生产攻坚战冬季行动的社会舆论氛围。要通过媒体及时公布对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典型案例和重特大事故、典型事故的查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建立举报奖励机制,设立举报电话,进一步调动全社会参与安全生产监督的积极性。
(四)各级政府安委会及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加强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和综合协调。各县(市、区)安委会、市直有关部门每月25目前要书面向市政府安委办报告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含电子版),及时上报重要举措、重要成果、存在问题等信息。市安委会要适时听取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工作汇报,促进工作落实到位。
七、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攻坚战冬季行动取得成效,市政府成立安全生产攻坚战冬季行动领导组,对全市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攻坚战冬季行动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部署。
组长:
副组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此次攻坚战冬季行动的总体安排,跟踪了解各行业(领域)、各县(市、区)政府安全生产攻坚战冬季行动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攻坚战冬季行动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全市攻坚战冬季行动情况的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等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安委办。
x工业园区是我镇企业相对集中区,是全镇安全生产监管的重点。为加强x工业园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打牢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促进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根据区安委办《关于印发庐阳区工业园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决定在x工业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的要求,以《安全生产法》、《x省安全生产条例》为依据,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规范工业园区安全监管机构、队伍、制度和台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深入整治建筑施工、生产企业、消防以及职业健康等安全隐患,治理重点行业和领域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为我镇及园区安全生产形势的好转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基础。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达到以下目标:
(一)安全生产制度健全完善,基本台账齐全,责任落实。安全监管机构、队伍发挥作用好,安全监管能力明显增强。
(二)建设施工、工贸企业、消防以及职业健康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薄弱环节和明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三)有效遏制安全事故发生,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我镇成立x工业园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镇长x任组长,副镇长x定为副组长、安监办、建设办、市容办、x派出所、x工业园管委会等相关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此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监办,由镇安监办主任童峰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检查验收等具体工作。
四、整治重点
(一)安全监管基础建设。根据《安全生产法》、《x省安全生产条例》,进一步规范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协调机构、监管机构运行,健全监管网络;在园区建立目标考核和指标控制体系,强化责任落实;完善安全生产基本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台账,全面提升工业园区安全监管工作水平。
(二)道路交通安全。排查治理工业园区道路交通危险路段,合理设置和增加减速带、信号灯、警示标志、安全标牌,采取有效措施,重点防范物流企业和混凝土预拌企业的大型货车、搅拌车占道、“三超”等违法行为,规范道路通行秩序,打牢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措施,加大路面管控和事故查处力度,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三车”交通安全。根据市、区“三车”整治工作相关部署,严格落实各方主体责任,建立工作协调和联动执法机制,加大路面管控力度,严查“三车”交通违法行为。对园区混凝土预拌企业要求采取亮牌亮号运输、交纳安全保险金和安装GPS系统,聘用“三车”的督导员继续加强驻守等,对进出车辆认真登记,切实加强对“三车”交通安全的整治。
(四)建筑施工安全。开展建设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强化起重机械、高大模块、深基坑、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防护措施。推进建设施工质量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创建活动,明确各方责任,加大监管力度,落实安全经费,实现在建工程全部达到安全工地标准化要求。
(五)消防安全。建立及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明确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加大对现有消防安全隐患的整治力度,加强消防栓、灭火器材等基础设施建设,建筑物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方可施工、投入使用;物流仓储、劳动密集企业要组建义务消防组织,配备必要的器材,加强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定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加强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及时开展自救。
(六)工业企业安全。加强源头监管,严格落实高危行业的安全许可制度和“三同时”规定,防范高风险、生产工艺落后甚至非法违法生产的企业进入园区。在高危行业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鼓励企业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和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的建设活动,逐步提升安全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推行企业ABC分类管理制度和“1+3”安全监控工作体系,积极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管理工作机制。
(七)职业健康安全。推行企业职业危害申报,督促企业开展职业危害评价、检测和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落实职业健康相关制度,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开展作业场所粉尘和有毒物质治理专项行动,全面治理职业危害防治的薄弱环节,解决存在问题,改善作业场所环境,提高职业危害事故防治能力。
(八)特种设备安全。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日常维修保养;严格要求使用吊装设备、压力管道、容器锅炉、叉车、行车的企业对设备维修、保养、建档,按时、按规定依法检验检测。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按规定进行检验(校验);作业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五、工作时间
从x年6月1日至x年9月20日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工业园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是打牢安全生产“双基”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安全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制定方案,切实把工业园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要加大投入力度,根据专项整治工作的实际需要,安排专项资金,确保各项措施和标准、要求落到实处。
(二)结合实际,深入研究。本着因地制宜的原则,对园区的安全监管机构、制度和台帐建设要有量化指标,对重点行业领域的整治要有针对性的措施,真正做到既有高度,又切合实际,简单易行,能够落实到位。要根据工作推进情况,适时研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订相应的措施,加以调整落实。检查验收阶段,要全面把握工作特点,及时总结取得的经验做法,用以推动面上的工作。
(三)认真总结,严格考核。各单位、各部门要全面把握工作特点,及时总结取得的经验做法,用以推动面上的工作,并于9月2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至镇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传真):9月21日开始,针对此次整治工作镇政府将组织对相关单位(部门)进行考评,同时抽查半数园区企业进行验收,对考评验收结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对不能按照规定时间、标准要求,完成整治任务的,实行安全生产工作“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评优的资格。
按照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市20xx年农村沼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发〔20xx〕196号)要求,为深入推进我县农村沼气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摸清全县在用大中小型沼气工程的底数,建立沼气设施管理台账。健全农村沼气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提高安全风险防控和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能力。落实农村沼气生产者、经营者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沼气设施安全运行。提高沼气生产风险辨识和管控能力,建立长效工作机制,遏制沼气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整治内容
(一)开展调查摸底,实行分类处置。各镇(街道)要尽快就辖区内由县级以上农口财政补助建设的沼气工程(户用沼气、养殖小区沼气工程、大中型沼气工程)运行和管理情况,开展摸排辨识,确认风险并登记建档,完善沼气生产业主及生产单位的基本信息。
1.统计正常运行沼气工程数量。对正常使用的农村沼气工程要建立台账、规范管理,加强沼气安全使用宣传力度,加大对业主的培训指导,督促业主加强管护,确保沼气工程安全运行。
2.摸清报废池体数量。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对达到使用年限,整体功能严重退化已无法使用的户用沼气设施,正常报废;因地震、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影响或基础塌陷等地质条件变化,导致池体严重受损、无法正常使用的农村沼气设施,作为灾毁报废;因畜禽养殖禁(限)养区划定、村庄集并、生态移民、扶贫搬迁等政策影响,致使不再具备运行条件及受交通、水利等各类工程建设影响需要拆除的户用沼气设施,作为政策性报废;由于沼气业主自行改造为水窖、污水池、厕所等造成功能转变的农村沼气设施,向相关业务单位进行转交;受业主用能条件变化、外出打工长期闲置等其他因素影响,须报废的户用沼气设施,作为其他报废。各镇(街道)要避免因荒废、闲置而导致安全事故发生,做好报废设施的安全处置工作,彻底杜绝安全隐患。
3.做好管理权限移交工作。对沼气工程因改厕等原因发生功能转变的设施进行摸底统计,按照要求做好相关管理权限移交手续及明确落实责任,确保工程安全利用。
(二)夯实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各镇(街道)要进一步规范沼气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明确属地监管职责,落实农村沼气生产者(养殖场业主及散养户等)、经营者的安全生产主体职责,督促其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完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沼气设施安全运行。建立健全《沼气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沼气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沼气安全生产问题整改制度》《沼气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等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全面推行《沼气安全使用承诺书》《沼气工程安全生产告知书》《沼气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通知单》《沼气安全管理通知单》等管理制度,提高安全风险防控和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能力,加强重点区域、关键环节点的安全生产及风险隐患梳理和排查。
(三)规范作业管理,强化安全生产。各镇(街道)要规范沼气工程安全生产作业方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预案。沼气工程现场作业要经沼气业主或沼气生产经营单位技术人员审查通过后方可实施。不具备专业技术能力的`业主或生产经营单位,聘请第三方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方案和应急预案进行审查。沼气作业管理做到“九有一禁止”(九有:有辨识、有标识、有告知、有审批、有通风、有检测、有设备、有监护、有教育;一禁止:禁止盲目施救)。
(四)加大技术指导服务,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县农业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要继续加大对各类沼气工程的安全技术指导服务,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排和整改安全隐患,落实防范措施,强化风险管控措施。针对沼气工程设施日常运行、维护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安全标识是否齐全、沼气输送管线是否完好、用户操作是否规范、户内用气设备是否完整、进出料口盖板是否牢固、发酵设施管线是否泄露、储液池是否具备防溺水设施等。对废弃沼气工程,要按照沼气设施相关标准、办法,指导农村沼气设施业主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专业拆除、填埋或改造等安全性处置工作,消除安全隐患。同时,要密切关注新闻媒体、自媒体披露以及群众举报的沼气安全隐患信息,第一时间组织调查核实整改,排除隐患。
三、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改(10月25日至11月14日前)。各镇(街道)要认真组织调查摸底工作,对照专项整治重点内容,细致排查隐患,制定管控措施,完善管理制度。全面摸底全面辨识沼气生产作业风险并建立清单台账,填写《有限空间汇总表》(附件1)。
(二)督导检查(11月15日至11月24日前)。各镇(街道)要针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进行督导检查,逐一落实整改;对可能造成群死群伤或较大以上事故的重大风险隐患建立台账,重点监管。县农业农村局将采取随机抽查等方式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导。各镇(街道)请于11月23日前将自查自改情况及重大隐患台账报送县农业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三)总结提升(11月25日至12月10日前)。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专家对各镇(街道)沼气工程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验收,填写《有限空间验收确认表》(附件2),并对全县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于12月15日前将专项整治总结报告及《有限空间汇总表》(附件1)、《有限空间验收确认表》(附件2)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要充分认识抓好沼气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强化组织领导,深入一线检查,督促生产单位搞好自查自纠,确保专项整治全面覆盖,不留死角,沼气安全生产。
(二)严格监督检查,压实主体责任。各镇(街道)要按要求对辖区内沼气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迅速组织开展整治工作,对检查中发现有重大风险隐患的沼气生产单位或沼气用户,建议停产、停用、及时整改;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到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能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企业,坚决予以关闭。
(三)加强宣传,提高预防能力。各镇(街道)要加大对沼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沼气安全生产、管理、使用、维护等方面知识,对沼气工程生产单位全面开展教育培训。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栏、专题培训、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宣传沼气生产的危险性和防范事故的方法。通过培训切实提高沼气生产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事故施救、自救、自我防护能力,从源头上筑牢安全防线。
为强化安全管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体目标的顺利实现,现制定如下安全生产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发展、科学发展、持续改进为总要求,深入扎实开展各项安全专题活动为宣传载体,以加强组织建设、加强教育培训、重视隐患排查治理、现场管理,加大安全投入等主要措施,以有效防范和杜绝事故为工作目标,切实把各项责任落实到位,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保证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开展。
二、工作内容与目标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管理相关文件和精神,做到令行禁止。
2、根据上一年工作情况,编制好今年安全措施计划,按文件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重点落实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配齐配足应急救援器材。
3、以“主体责任明确、岗位职责明晰、制度健全规范、措施有效落实”为标准,建立健全各级组织,分级落实安全责任;定期对各职能科室、班组人员是否正确履行其职责与义务进行考核,确保安全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4、严格按照集团公司的“三优”、“三化”要求,强化汽车站管理,保持站容、站貌、车容、车貌干净整洁。严格按照“客规”要求,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努力为旅客创造一个良好的候车和乘车环境。
5、坚持安全教育制度,客运办每月组织二次安全例会,对全站员工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6、进一步加强对《GPS监控管理办法》、《车载视频监控工作管理办法》的学习培训,加强对人员、车辆的动态管理,打击一切违法行为;
7、日常检查:坚持贯彻执行《安全义务告知制度》,落实履行“一岗双责”制。客运办每日派一名领导带队,对日常安全生产的进行检查。检查内容为:
⑴、员工到岗情况;
⑵、员工安全生产意识情况;
⑶、各单位安全生产的设施、设备情况;
⑷、各单位员工是否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8、季节性检查:
一是每季度对客运站所属安全设施设备、办公场地、门面外租房、宿舍楼等进行隐患排查;
二是年底对冬防物资的配备进行检查;
三、在进行隐患排查的同时,对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规范从业行为进行隐患排查。
1、节假日检查、上路检查及上路考察:
一是针对春运、五一、十一等重要节假日客流大、运输任务重、道路交通环境更加复杂的特点,组织进行针对性的事故隐患排查(目的: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二是每月不低于2次的上路检查(目的:查处有无私自站外更换未取得我司驾驶资格的驾驶员和其它违法行为);
三是对新开班线进行上路考察以及对事故多发班线进行考察。
2、严格“源头化”管理,严禁不经过年、季、月、日检的车辆进站报班营运,对违反规定的车辆,一律停运。凡进站运行的车辆,(包括;社会、个体、外公司车辆)必须配备有效灭火器(灭火器压力、合格证、年审标志符合要求),没有配备灭火器的车辆或灭火器不符合要求的,调度室停止报班,待符合要求后方可报班营运。
3、对“三品”检查工作要严查严堵,明确责任,各负其责,违规必纠。
4、结合“春运”、“安全月”、“安全周”及“百日安全赛”等活动,加强对售票人员及站务人员的教育。及时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对玩忽职守造成企业重大损失的要进行责任追究。抓好“安全生产月”以及几大节假日的`安全生产运输工作。
5 、狠抓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和旅游包车管理,对旅游包车要按要求逐级签订包车安全责任书,安全部门签署意见后,方可包车,同时做好存档工作。
6、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安全检查工作中,查出的问题一定要有记录、有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
7、加强对本单位公务用车的管理力度,不经过领导同意禁止私自用车,违者严肃处理。
8、坚持每月一期的安全简报,及时向外宣传企业的亮点、闪光点。
9、安全生产基础档案管理工作检查:客运办坚持每月对各科室、班组的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台账的建档、归档进行检查(目的:规范、统一各科室、班组各项安全基础管理台账,及时发现管理上的缺陷,加以改进)。
10、坚持安全生产汇报制度,各科室、班组每周一上午向客运办站务会议汇报一周安全生产经营情况,特殊情况必须在一小时之内向公司领导及主管部门汇报。凡不及时汇报,瞒报、漏报者将追究其应负责任。
11、继续完善安全工作标准化达标工作。
一、工作目标
通过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履行农机安全监管职责,打击农业机械行业非法和违法违规行为,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和减少农机事故的发生,切实提高农机“三率”水平,创造安全、有序的农机作业环境。
二、重点内容
(一)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无牌行驶、使用假冒或伪造牌证、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超载等行为;
(二)农机维修、报废回收企业制售假冒伪劣农业机械和私自拼装、改装及出售报废农机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从20xx年5月开始,到11月20日结束。
(一)动员部署(5月底前)
结合实际,突出重点,落实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要求和措施。
(二)集中整治
要坚持自查自纠与督导检查相结合,扎实开展整治行动,对查出的农机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登记,逐项纠正和治理。既要督查检查,又要做好服务,落实分类监管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三)总结分析(11月20日后)
各中心要对开展“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总结,书面报告于11月底前报市农机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要明确人员和工作职责,要将其与“农机安全生产年”、农机隐患排查治理、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紧密结合起来,努力推进各项农机安全责任和措施的落实。
(二)突出重点,扎实推进。要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和农忙季节的安全监管和监控,特别是抓好“三夏”和“三秋”农机安全生产工作。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宣传橱窗、宣传标语、“平安农机通”等宣传载体,广泛宣传“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宣传农机法律法规、农机安全生产知识,着力提高农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营造良好的农机安全生产社会氛围。
(四)求真务实,注重实效。坚持“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长期抓、反复抓,按照“工作深下去、执法严起来、措施落实好、事故降下来”的要求,积极探索增强农机安全监管特点规律,建立保障农机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确立务实的管理理念,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减少工作的盲目性,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近期,在文化和旅游部组织的景区安全生产暗访中发现,周庄、虎丘景区存在游客在水上游时未穿着救生衣、个别景区电缆外露等安全隐患。年终岁首,两节将至,旅游市场持续回暖,游客出行和各类活动增多,人流、物流、车流激增,安全生产压力加大。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文旅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坚持不懈强化重点隐患治理
坚持重心向下,关口前移,聚焦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单位和重点环节,着力开展安全生产排查整治。
1.抓好消防隐患排查治理。结合“百日攻坚”太仓行动方案要求,各景区、乡村旅游区对照自查及苏州市轮查的结果,对景区防火、建材消防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安全、消防设施保养和维护、安全出口畅通等重点问题开展整改落实,切实拧紧安全阀门。对照省文化和旅游厅“百日攻坚行动”督查中发现的`消防设施老化或配置不足,员工培训不到位、技能掌握不熟练等问题,各景区、乡村旅游区要制订方案,细化责任,严肃整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形成闭环管理。
2.抓好临水区域旅游安全管理。各景区、乡村旅游区要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加强临水区域旅游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对码头、危险水域等重点游客集散区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水上游览项目需向有关部门报备和安全检查后方可运营。
二、着力构建景区安全体系
始终保持高度警觉,着力补齐短板、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全面推进冬季旅游景区安全生产工作。
1.抓好特种设备设施安全。两节将至,各景区、乡村旅游区要加强特种设备安全检查,采取有效举措,时刻提防安全问题。企业要充分认清特种设备隐患的动态性、可变性,针对季节特点、时段特征、装备特性和安全周期,摸排隐患、制定对策,提高抗风险能力。
2.抓好景区交通安全管理。各景区、乡村旅游区做好大风寒潮和风雪冰冻天气防范应对工作,及时清理积雪积冰道路,必要时采取关停措施。加强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危险地段设置安全警示标牌标识。
3.做好应急事件处置能力。“两节”假期时间长,群众出行和公众活动多,各景区、乡村旅游区要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做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工作,确保旅游市场安全、有序。
三、科学精准抓实疫情防控工作
根据全市统一部署,科学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
1.抓好人员流量管控。严格执行景区分时预约制度,控制客流和最大承载量,采取指挥引导等手段,科学分流疏导游客,切实提升景区服务管理水平。
2.抓好防范措施落实。做好消毒保洁和公共卫生,引导游客科学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做好个人防护,强化购票、入园、游览、乘车、购物和用餐等环节的防控提醒。
四、持续不断加强安全宣传教育
各景区、乡村旅游区要重视员工岗前和岗位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技能和处置能力,组织面向游客的安全防范教育,增强全员安全意识。
1.抓好安全信息发布。市文体广旅局文旅官微要及时发布天气、交通等预警预报信息,各景区、乡村旅游区要在适当位置及时发布相关提醒,针对冬季及假日旅游特点,有针对性地发布出游信息。
2.抓好值班值守工作。特殊天气和元旦春节期间,各景区、乡村旅游区严格执行值班制度,保证投诉渠道和应急响应渠道畅通,信息报告及时准确,遇有重要问题加强请示报告。要完善相关预案,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做好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准备,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实战能力。
3.做好禁塑限塑工作。各景区、乡村旅游区要深入贯彻落实苏州市文旅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苏州市文旅行业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做好禁塑限塑工作,同时加强餐桌文明宣传,有效制止旅游景区内的餐饮浪费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