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生态扶贫培训实施方案(推荐5篇)》,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生态扶贫培训实施方案(推荐5篇)》。
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5号)、《劳动保障部关于印发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的通知》(劳社部发[20xx]18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工作的意见》精神,为切实抓好广东省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计划,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提升技能、稳定就业、促进发展”为主题,紧紧围绕我省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需要,运用财政补贴政策,组织用人单位、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和就业服务机构,大力开展在粤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促进农民工提高技能和稳定就业,培养适用型技能农民工队伍,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六个结合,突出广东特色。
坚持与提高农民工组织就业程度相结合。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大力推进定向培训、劳务合作、对口扶贫、劳务代理等工作,促进农民工稳定就业,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稳定合格的劳动力供给。
坚持与培养中高级技能人才相结合。加快培养适用型技能农民工队伍,促进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满足企业用工需求。
坚持与创新培训模式相结合。大力推进校企合作培训模式,充分发挥职业培训机构与用人单位两方面的优势,建立农民工培训与就业紧密结合的新机制。
坚持与加强就业和劳动保障管理相结合。重点扶持用工规范的用人单位加强培训,促进企业规范用工,优化我省用工环境。
坚持与督促企业落实培训责任相结合。突出重点,集中资金扶持有愿望和条件组织农民工培训的用人单位,点面结合,促进企业切实履行农民工培训义务。
坚持完成培训任务与提高培训质量相结合。确保参加培训的农民工绝大部分能考取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二)坚持二个导向。
在培训规划上坚持以当地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为导向;在培训实施上坚持以用人单位的需求为导向。
(三)坚持二个创新。
创新培训模式,建立政府统筹、企业导向、社会参与、个人努力的联动机制;创新投入机制,建立政府、用人单位和个人共担经费的培训投入机制。
三、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20xx-20xx年,组织400万在粤农民工参加技能提升培训,年均培训80万人;培训后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比率达到90以上,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比率不低于80。20xx年任务按劳动保障部的要求执行
(二)任务下达
原则上以各地上年度办理就业登记的外来流动就业人数为基数,综合考虑各地培训鉴定能力、地方资金配套等因素,每年3月底前将农民工培训就业任务分解下达到各市,各市于4月底前下达到县区和用人单位。
(三)培训和补贴对象
培训对象是在我省城镇就业的农民工,其中外省农民工不少于70,外来城镇户籍流动就业人员可参照执行。财政补贴对象是指经定点培训获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农民工(含城镇户籍外来工)。
四、工作措施
(一)开展用工检查摸底,全面掌握在粤农民工情况。
加强就业管理,严格执行就业登记和用工登记制度。从20xx年开始,每年的下半年由各地级市统一组织开展一次对农民工就业情况检查摸底。各地要组成劳动保障监察、就业服务管理、劳动关系、劳动工资、等科(处)室、单位参加的联合检查组,依托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机构,采用用人单位、农民工个人自报和随机抽查、重点检查等办法,对辖区内用人单位使用农民工情况进行全面摸查,开展用工登记和就业登记,核发《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并将调查结果录入“农民工培训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农民工信息库。
(二)开展培训需求调研,制定培训规划和具体的计划。
在用工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各市劳动保障部门还要通过组织用人单位定期自报和公开征集等方式,广泛收集用人单位对农民工的培训需求,建立农民工培训需求数据库。要结合本地产业发展规划,制订农民工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按计划制订分期培训的具体方案,确定每期重点培训工种,编发培训目录及补贴标准向社会公布,统筹组织农民工培训。各市应于每年2月底前将当年农民工培训计划报省农民工培训工作办公室(省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三)认定农民工定点培训机构,实行定点培训。
制订实施全省统一的《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定点机构认定和管理办法》,认定一批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定点机构。定点机构主要包括三类:
1、用人单位农民工技能培训就业基地。主要承担本单位农民工和劳务帮扶地区输出劳动力的培训;对在行业内具有优势的用人单位培训机构,经县以上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可承担行业农民工培训。
2、劳动保障部门农民工定点培训机构。从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的技工学校和就业训练中心、百万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基地、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中认定,主要承担不具备培训条件的用人单位和高级以上技能农民工的培训。
3、社会农民工定点培训机构。从社会各类职业培训教育机构中认定,主要承担特有行业工种及具有比较优势工种的培训。
(四)依托用人单位,多形式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
农民工培训必须坚持以用人单位岗位需求为导向,以在岗培训为主要形式。要选择技术工人需求量大、对职工培训积极性高的行业和企业为突破口,带动其他行业和企业重视和加强农民工技能培训。在培训方式上可采用以下几种:
1、用人单位自主培训。具有农民工定点培训资格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国家职业标准,结合岗位技能要求,制定在岗农民工培训计划和教学大纲,报同级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后,自行组织培训,经考核鉴定领证后按规定申请培训补贴。
2、行业统筹培训。各行业协会可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行业通用技术工种的技能要求,制定行业工种培训教学标准、教学大纲和农民工培训计划,报省劳动保障厅批准后,指定行业内具有农民工定点培训资格的用人单位开展行业农民工培训,并按规定申请培训补贴。
3、劳动保障部门组织培训。对不具备培训条件或不履行农民工在岗培训义务的用人单位,由同级劳动保障部门制定农民工培训计划,向用人单位下达培训任务,统筹组织农民工到劳动保障部门或社会定点培训机构培训,企业应承担培训费按规定分担的部分。高技能农民工培训原则上由劳动保障部门统筹组织到高技能培训基地培训。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从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需要出发,尽量采取灵活方式,把培训与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的影响降到最低。
4、校企合作培训。承担农民工培训的定点培训机构要加强与用人单位合作,充分发挥用人单位在岗技能训练、场地、设备和专业培训机构教学、师资力量的优势,共同制订农民工培训计划和教学大纲,采取在用人单位设立培训基地或随岗培训、培训机构派师资上门授课,或选送农民工到培训机构培训共同组织培训。
5、农民工自选培训。持有所在单位或拟接收单位同意推荐培训证明的农民工,可到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培训机构,自主选择政府规定的自选补贴工种参加培训,经考核获得相应证书并到已定单位就业的按规定给予补贴。
(五)规范培训标准和教学大纲,加强职业技能鉴定。
制定实施全省统一的《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标准和教学大纲》。在培训学时上,参加国家职业资格或专项能力资格培训的,按国家和省规定执行;参加本省新开发工种技能培训的,由省统一学时标准。在培训内容上,应包括公共课程和技能培训课程,以实操培训为主,公共课程教材统一使用《广东省农民进城务工指南》。对参加培训的.农民工,各级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要本着方便、快捷的原则,积极提供技能鉴定和发证服务,适当降低收费。有条件的地级市,要根据本地区的需要,结合农民工实际情况,协助省组织开发适应农民工参加的新工种、新职业和专项能力培训鉴定标准、教材等资料,确保培训和鉴定质量。
(六)配套提供公共就业服务,促进农民工稳定就业。
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包括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要向农民工开放,加快在劳动力市场和就业服务大厅开设农民工专门服务窗口,为农民工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鼓励社会就业服务机构为农民工提供减免费服务。对提供免费服务的就业服务机构,各级政府要给予职业介绍补贴。对经培训获得相应证书并达到用人单位上岗要求的农民工,所在用人单位或协议接收单位要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作为申领培训补贴的依据。
(七)加强区域劳务合作,提高农民工组织就业程度。
进一步完善省际劳务合作和省内对口劳务帮扶机制,加强输入与输出地在联动组织农民工培训输送就业的合作。将“百万工程”与“农民工培训计划”结合起来,完善培训输出基地和就业安置基地对接机制,探索推行“1 1”培训就业模式,即对培训技能要求高和中级以上技能的农村劳动力,由培训输出基地去组织1-3个月的基本技能培训,再到就业安置基地上岗强化培训,经考核取得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两类基地可分别申请劳务输出培训补贴和农民工培训补贴,着力培养用人单位适用的中级以上技能人才。加快推进输出、输入地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联接和远程可视见工系统建设,积极组织开展劳务派遣工作,逐步提高农民工组织培训就业比例。
(八)建立政府、用人单位、个人共担的培训投入机制。
1、费用分担。农民工技能培训鉴定所需费用,由财政根据培训等次定额补贴,不足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70,农民工个人承担30。财政定额补贴基本标准由省统一制订,每年根据各级财政资金安排情况进行调整,并在分配下达年度培训任务时予以公布。各地也可按工种实行不同的补贴标准,并可根据当地财力提高补贴标准,提高标准所需经费由当地财政承担。
2、确保培训时间。用人单位要积极调整农民工工作时间,确保农民工有时间参加培训,同时要确保农民工培训期间的基本生活。
3、职业培训补贴申领程序。农民工经培训获得相应职业证书并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由所在用人单位向所属劳动保障、财政部门申领补贴。农民工自选工种培训,应先垫付培训和鉴定费用,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由个人凭有关证件向就业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补贴。
4、职业介绍补贴。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含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和实行全免费职业介绍服务的社会职业介绍机构,免费介绍农民工就业的,按登记并推荐就业的农民工人数,按省规定的标准进行补贴。
5、农民工职业培训、技能鉴定和职业介绍补贴的具体办法,由省劳动保障厅会财政厅另行制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
为确保农民工培训计划与“百万工程”有机结合,农民工培训工作由各级“百万工程”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统筹组织实施。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层层抓落实,确保完成省下达的农民工培训就业任务。
(二)加强经费保障。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根据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的需要,按照国发5号文和省政府贯彻意见的要求,做好经费预算,协调当地财政按规定安排农民工培训就业补贴资金,并纳入财政年度预算。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提取职工教育培训费,并按农民工占全部职工比例,结合所承担的培训任务,安排农民工在岗技能提升培训经费。对不履行义务的企业,按规定强制提取,用于政府组织农民工培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资助外省籍农民工培训,省本级和各地配套资金主要用于资助本省籍农民工培训。
(三)强化管理。
加强政策配套,抓紧制订实施全省统一的《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计划工作规程》、《农民工定点培训机构认定管理办法》、《农民工培训质量监控和考核办法》、《农民工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办法。加快开发使用农民工培训管理信息系统,实行信息化管理。
(四)加强宣传发动。
各地要制定“农民工培训计划”的宣传方案,创新宣传手段,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推广活动,充分调动农民工和用人单位参与计划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5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闽政[20XX]14号),切实抓好我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决定在全市大力开展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现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提升技能、稳定就业、增加收入、促进发展、构建和谐”为主题,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需要,运用财政补贴政策,组织用人单位、各类定点职业培训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大力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进一步提高农村劳动力整体素质,实现有效和稳定就业,促进农民增收本小康,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建设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
二、培训对象
培训主要对象是已在我市城镇务工的农民工(含外省、外地区来的农村劳动者)、未转移就业但有转移就业愿望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农村初高中毕业未升学人员、农村退役士兵和其他新生劳动力。
三、基本原则
农民工培训要坚持“五个结合”。
农民工培训与有效转移就业相结合。农民工培训要紧紧围绕就业,就业要紧紧围绕产业,对准我市“3+1”产业集群,以企业的需求为导向,大力推进定单式培训、定向培训的校企合作培训模式,促进农民工稳定就业,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提供稳定合格的劳动力保障。
农民工培训与职业技能鉴定相结合。积极引导、鼓励和支持受培训的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确保参加培训的农民工绝大部分能考取初级工以上的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实现持证上岗。
农民工培训与引进项目促进发展相结合。通过培训,培养企业需要的合格产业工人,促进招商引资工作更好开展,吸引更多商人来三明各地投资兴办企业,实现富余农村劳动力及时、就地、就近有效转移就业,促进三明各地经济社会的共同发展,实现社会和谐。
农民工培训与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相结合。通过培训,加快培养中高级技能人才,培养适用型技能农民工队伍,满足企业用工需求,促进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升级。
农民工培训与促进稳定就业相结合。完善农民工就业服务机制,为进城求职农民提供“四免”(即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就业信息)和“两补”(即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为进一步优化农民进城务工环境,有效解决企业用工难和留工难问题。在全市推广农民工《就业保障卡》制度,给进城务工人员在就业服务、追薪维权、买药看病、子女就学、旅行消费、定点购物等方面享受各种优惠。要求各企业在用工工资报酬、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社会保障等方面做到合理合法,努力做到与其他劳动者 “三同”即 “同工同酬、同工同时、同工同权”,吸引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就业,提高农村劳动力就业质量和就业稳定性。
四、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20XX-20XX年,组织17.5万农民工参加技能提升培训,年均培训3.5万人;培训合格率要达到90%以上,培训后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比率达到80%以上;培训后就业率要达到80%以上。
具体目标: 20XX年,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4万人,组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3.5万人,免费职业技能鉴定6000人,培训合格率要达到90%以上,培训后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比率达到80%以上,培训后就业率要达到80%以上。20XX年组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中包括组织岗位技能提升培训2万人、劳务输出培训0.8万人和劳动预备制培训0.7万人。今后每年的年初,将农民工培训、免费鉴定和转移就业任务分解下达到各县(市、区)及各有关单位。
五、工作措施
㈠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统筹领导,推进农民工培训工作在全市广泛开展,农民工培训具体工作由三明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设在劳动保障局内)负责。各部门和各单位之间要通力合作,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落实工作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层层抓落实,切实把我市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和农民工技能提升工作抓出实效,确保完成省下达的农民工培训就业任务。各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要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制定好农民工培训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目标任务、工作措施、经费保障、工作进度和工作要求。
充分发挥有关部门和工青妇组织等社会团体的积极性,做好农民工培训就业的宣传工作,积极引导社会各类培训机构参与农村劳动者技能培训。鼓励企业加强校企合作,开展订单培训和定向培训。根据社会化原则,公开公平地评估认定,确定具备培训资质、愿意承担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任务、培训质量高、就业效果好、社会认可的职业培训机构作为定点培训机构,并向社会公布。
㈡强化管理制度
每年年初,各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要及时制订农民工培训年度计划,报送市劳动就业中心和市局职业培训科。开展每一期培训都要制定出具体的培训计划,每期培训计划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对象、培训工种、培训人数、培训形式、课程设置、师资安排和课程表等。各县(市、区)定点培训机构开展农民工培训实行报备制,市直定点培训机构农民工培训实行报批制,每一期的培训计划必须在培训开课前及时上报备案审批。开展每期培训,要认真做好农民工签到记录,要建立健全农民工培训档案。
㈢培训具体要求
1、组织开展三种类型培训。
⑴劳动预备制培训。主要是依托技工学校和各类职业院校,以及有条件的职业培训实体,组织本市农村初、高中毕业生,以帮助实现就业和获得初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为目标进行的`技能培训。未能实现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士兵,也可纳入劳动预备制培训。培训时间半年至一年。
⑵劳务输出培训。主要是依托各类职业培训实体,组织本市山区农村富余劳动力(重点是被征地农民、农村贫困户)进行的技能培训,以实现其转移就业的目标。培训时间视就业岗位要求,原则上不少于120课时。
⑶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主要依托企业和职业培训实体,对已经在我市就业的省内外农民工,按照不同技能水平的要求,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以实现提高其岗位技能的目标。企业可以通过设立培训基地、劳务派遣组织培训、校企联合等方式,探索培训的多样化,落实岗位技能提升的培训任务。培训时间不少于120课时。
2、大力开展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
在培训内容上,实施岗前培训、岗后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的分类培训,特别是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提高培训和就业质量。组织有转移就业愿望的农村劳动者开展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安全生产、工业卫生、厂纪厂规等岗前培训;组织已经录用上岗的农民工进行基本理论知识、基本技能和安全操作规程等岗后培训;组织企业在岗职工进行专业理论知识、实际操作技能和安全操作规程等岗位技能提升培训。通过不同阶段的培训,在岗的职工取得初级工以上的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实现持证上岗,更好地推动企业技术进步,促进企业生产发展。
在培训方式上,坚持以用人单位岗位需求为导向,以在岗培训为主要形式,采用劳动保障部门或社会定点培训机构组织培训、校企联合培训、用人单位自主培、行业统筹培训和农民工自选培训等多种形式。
㈣加强经费保障
各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要根据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的需要,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做好当年农民工培训经费预算,协调当地财政按规定安排农民工培训就业补贴资金,并纳入当年财政年度预算。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提取职工教育培训费,并按农民工占全部职工比例,结合所承担的培训任务,安排农民工在岗技能提升培训经费。
各地要加强政策配套,结合农民工实际,抓紧制订《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积极争取当地财政部门安排相应配套资金,与中央和省市财政补助资金合并使用,确保资金落实到位并有效用于开展农民工培训,使农民工直接受益。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农村工作会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xx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xx〕25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意见》(皖政办〔20xx〕42号)精神,围绕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五大示范行动”实施,以需求为导向,以提升农民综合素质、职业技能和创业发展能力为核心,建立教育培训、认定管理和政策扶持“三位一体”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体系,着力培养一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为推进农业绿色发展、转型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提供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20xx年,全省计划培训5万人。
1.职业农民培训4万人。培训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2万人、专业技能型职业农民0.5万人、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1.5万人。对培训合格者颁发《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证书》,对培训合格并经认定的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颁发《新型职业农民证书》;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认定并颁发《新型职业农民证书》率达到60%以上。
2.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产品电商人才(以下简称“电商人才”)培训1万人。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对培训合格者颁发《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证书》。
(三)奖补标准
新型农民(职业)培训,省级以上奖补资金实行直补培训机构的办法,具体奖补标准是: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培训按人均3000元、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培训均按人均1000元,电商人才培训按人均2000元。奖补资金的具体拨付、使用和管理要求,由省财政厅、省农委另行制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各市、县要统筹安排工作经费,支持新型农民(职业)培训工作。
(四)实施范围
20xx年新型农民(职业)培训项目在全省各县(市、区)(以下简称“县”)、省直有关单位实施。其中专业服务型的“农机服务人员”培训任务中有2000人由省农机局统筹安排,芜湖市农委组织实施,各县农委负责对象遴选推荐和后续管理服务工作。各市将培训任务向贫困县和省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示范县倾斜,各县将美丽乡村中心村、贫困村列为新型职业农民重点培训范围。
二、重点工作
(一)确定培训对象
1、职业农民培训。职业农民培训主要分为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三类。生产经营型主要培训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骨干等;专业技能型主要培训农业工人、农业雇员等;专业服务型主要培训农机服务人员、统防统治植保员、村级动物防疫员。培训对象遴选条件:长期稳定从事农业、培训需求和愿望迫切、初中以上文化、年龄不超过60周岁,其中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培训对象的家庭人均纯收入为本县农民人均纯收入2倍以上且产业达到一定规模。培训对象遴选遵循立足产业、农民自愿的原则,由县农委按照个人申请、村委推荐、乡镇初审、县农委确定的程序择优确定。20xx、20xx年已培训的职业农民今年不再培训。
2.电商人才培训。主要培训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中,从事农产品电子商务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以及返乡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和退伍军人等。培训对象遴选条件:已开展或有开展农产品电子商务愿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有电脑和智能手机应用基础。培训对象遴选由县农委按照职业农民遴选程序择优确定。电商人才与职业农民培训对象当年不得重复。
(二)遴选培训机构
培训机构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农民培训资质(办学许可或培训、推广职能),必要的培训场所、专业教师、现代教学设备和实践实训基地,具备与培训内容相适应的培训能力和跟踪服务能力等。培训机构由项目县农委会同县财政局采取符合规范的方式遴选,并报省农委备案。每县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不得超过6个。项目县农委要与承担任务的培训机构签订培训合同。
(三)明确培训内容
按照农业部推介发布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规范》要求,科学安排培训内容和课程,培训内容要符合当地现代农业发展需要,广泛征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训需求,鼓励采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点单式”培训。培训内容分为公共基础课和专业技能课两部分。
1.职业农民培训。公共基础课,重点培训新型职业农民素养、涉农政策法规、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建设、农业生态环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品牌化经营、市场营销、“互联网+”农业、现代农业经营与管理等内容。专业技能课,重点培训农业绿色增产增效攻关模式、良种良法配套、农信农机农艺融合、一控两减三基本、农业标准化生产、农产品储藏保鲜加工等技术技能。
2.电商人才培训。公共基础课,参照职业农民培训内容安排。专业课,重点培训农产品电子商务知识、网络店铺建设、产品包装、客户服务、网络店铺营销等内容。
(四)规范培训方式
1、职业农民培训。实行分类型、分专业、分阶段、参与式、重实训、强服务的培训方式。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15天,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7天。为提高培训效果,原则上每期培训班不超过50人;结合农业生产周期、农时季节和农民对技术需求等,分时段培训,每段培训时间不超过2天;注重实践技能操作,理论课和实践课时间按1:2安排;做到系统知识培训与跟踪指导服务相结合、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传统培训方式与现代培训手段相结合。
2.电商人才培训。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7天,其中理论和实际操作培训5天、参观学习2天。做到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提高学员的参与性、互动性和实效性。
(五)做好考试考核和认定发证工作
培训结束后,培训机构采取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相结合方式,对学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县农委审定。对考核合格者,由培训机构颁发《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证书》。对培训合格的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按照省农委皖农科〔 20xx〕125号文件要求,进行新型职业农民认定,颁发《新型职业农民证书》。对培训合格的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电商人才进行统计造册。
三、建立政策机制
各级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研究制定促进新型农民培训项目建设的优惠政策,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各地要建立健全新型职业农民政策扶持制度,充分利用现有政策,积极出台新的政策,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的扶持,重点在土地流转、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金融信贷、补贴、保险、产业扶持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创办各类经营实体。建立农技人员跟踪联系服务职业农民制度,将职业农民培训对象遴选为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的科技示范户,实行农技人员与其对接服务。跟踪服务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为3年,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电商人才均为1年,其中电商人才的跟踪服务由相关培训机构和学员所在县农委负责落实,实行培训教师与学员所在县农技人员双联系。探索建立贫困县职业农民示范带动机制,鼓励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每人结对帮扶一个同产业的贫困户。探索职业农民养老保险办法,推动职业农民保障机制建立。探索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与中、高职学历教育、农业职业技能鉴定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相衔接机制,提升新型职业农民综合素质。
四、建立审核机制
3月底前,省农委组织力量对各市和省直管县申报20xx年新型农民培训任务情况进行全面审核,确定培训任务后下达各市,由各市及时将培训任务下达到所属县。各县根据下达的培训任务,尽早启动培训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五、建立实施机制
各地按照立足产业、政府主导、多方参与、注重实效的原则,组织实施新型农民培训项目,按照以下步骤有序推进实施。
(一)精心制定方案(3月中旬前)。一是制定实施方案。各地按照《20xx年新型农民(职业)培训实施办法》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分解落实培训任务,认真制定整体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点工作、进度安排和保障措施等。各市、县实施方案报省农委、省财政厅备案。二是制定分专业培训方案。由县农委牵头组织农广校等培训机构和产业专家等共同制定分专业培训方案。方案要按规定时间(15天或7天)和分阶段(7次或3次)培训要求制定(电商人才培训、芜湖市承担的全省农机服务人员培训可不分阶段),主要反映每期培训班的'培训机构及培训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形式和工作要求等内容,以便培训机构实施。方案要按照农业部推介发布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规范》,围绕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结合职业农民特点和生产经营需要科学制定。各县分专业培训方案及培训机构承担任务情况报省农委备案。三是制定教学管理方案。培训机构根据专业培训方案,制定每期培训班教学管理方案。方案主要反映组织领导、学员名单、教学计划、培训管理及后勤服务等方面的内容,报经县农委批复后实施,做到“一班一案”。
(二)认真开展培训(3月中旬至11月中旬)。培训机构严格按照整体实施方案、分专业培训方案和教学管理方案开展培训,严把培训时间和质量关,提高培训质量。遴选专业理论水平高、实践经验和教学经验丰富、语言表达能力强、深受农民欢迎的专家、教授、农技推广人员,以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优秀管理和技术人才、优秀农村实用人才为授课教师,每期培训班至少聘请1名以上的省级专家。电商人才培训师资主要聘请省农产品电子商务培训讲师团成员,并根据需要扩大聘请师资范围。认真选择教材,并保证参训学员人手一套省级以上统编教材(公共课教材10种以上和专业技能课教材3-5种)。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化手段开展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每期培训班建立5项制度:即班主任制度(每班确定一名班主任,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第一堂课制度(每期培训班县农委安排人员上第一堂课,宣讲政策,并了解培训机构培训工作安排和学员需求等情况);学员培训考勤制度(实行学员每天签到);满意度调查制度(每期培训班最后一堂课,县农委安排人员组织学员开展满意度评价,了解培训实施效果),培训台账制度(建立培训台账、培训过程影像资料等培训档案)。
(三)抓好认定服务(11月底前)。培训结束后,各县按照要求,开展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认定工作,并为新型职业农民建立档案(相关信息录入信息管理系统),落实跟踪联系服务和扶持政策。
(四)做好总结工作(12月)。各市、县农委在项目验收基础上,认真做好总结工作,并按照省农委、省财政厅关于绩效评价的部署和要求,对年度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自查自评。
六、建立资金拨付和监督机制
省财政厅会同省农委按照项目目标任务,及时将项目资金拨付到各市及项目县,各项目县按照省财政厅和省农委制定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待定)规定要求,将项目资金拨付到培训机构。
各地要建立严密的审核制度和透明的资金拨付制度,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坚决杜绝“挤、占、腾、挪”项目资金现象,建立项目县项目资金审计制度,切实把民生资金用好用出效益。
七、建立验收机制
各县农委要加强项目管理,及时进行验收。培训机构在完成培训任务后,及时向县农委提出验收申请,各县农委会同财政部门按照有关要求组织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出具验收报告,对存在问题的待整改后再验收,直至合格。各市农委要会同财政局加大对所辖县的指导服务和督查力度。省农委会同省财政厅进行抽查或复验,并将抽查或复验结果及时通报全省,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予奖补或将已拨付项目资金追回。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皖政办〔20xx〕42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领导小组议事协调作用,强化工作落实。各级农委要发挥牵头作用,主动与财政等部门及机构单列的畜牧、水产、农机等涉农部门协调沟通,加强委内科教、市场信息、合作经济指导、农技推广等相关单位的统筹协调,明确职责分工,共同做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
(二)提高培训质量。注重整合资源,充分利用各级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涉农院校、农技推广机构、农业科研院所、农垦等公益性教育培训资源,积极开发利用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园区等社会化教育培训资源。抓好培训机构遴选与管理,确保培训机构具备适应培训要求的条件和能力。建立省市县新型农民(职业)培训师资库,实行优质师资资源共享,鼓励吸纳具有一定专业技能的本地专家和种植、经营能手参与授课。建立培训机构与师资评价及退出机制,将受训农民的满意度,作为培训机构、培训效果的重要依据和参考,保障培训质量。建立以部、省统编教材为主,其他正规出版教材和地方编印教材为补充的教材使用格局,保障教材质量。鼓励支持培训机构将实训基地建设与国家和省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科技创新与集成示范基地、农民田间学校、农民合作社人才培养实训基地、农业企业基地等结合,确保每个专业建立一个实训基地,增强实践实训能力。
(三)强化监管评价。各市、县农委会同财政部门明确工作责任,落实管理措施,强化过程督导和监管,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各市对项目县、项目县对培训机构要加强指导和监管。建立学员培训质量随机抽检机制和培训现场暗访机制,并将抽检和暗访结果作为对培训机构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违反规定的培训机构,严肃处理,收回补助资金直至取消培训资格。各市、县农委要建立月报告制度,自20xx年4月起,每月2日前将培训进度情况报送省农委。省农委、省财政厅将按照民生工程实施要求,重点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年度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由省民生办通报各市。
(四)做好宣传工作。各地要加强新型农民(职业)培训政策的宣传,充分利用网络、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及简报,宣传报道各地的成功做法和先进典型,营造新型农民(职业)培训的良好氛围。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全区农业农村中心工作,实施乡村XX战略和强化保供给、保增收、保小康的重要人才支撑,加快培育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助推我区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和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目标要求。通过培训过程以促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以满足农民理念知识技能需求为核心,以提升培育质量效能为关键,紧密结合乡村XX人才需求实际,开展分层分类分模块培训,切实提升培育内容的针对性、过程管理的规范性、培育结果的有效性,组织广大技术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大力开展技术服务指导,助推新技术、新成果的推广应用。
二、重点任务
结合乡村XX人才需求实际,按照省、市农业农村部门下达的分类培训、分层培训、分模块培训任务。20xx年我区组织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含省扶贫村农民合作社带头人、专业种养加能手)320人;农业经理人30人;
农业领军人才(含外向型涉农企业负责人)20人。
(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含省扶贫村农民合作社带头人、专业种养加能手)。年龄在16-60周岁,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已经创建或有意愿创建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务农农民和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省扶贫工作重点村有意愿但未参加过农民培训的贫困村合作社带头人应培尽培。
(二)农业经理人。年龄在16-60周岁,重点培训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农业领域从事农业生产组织、设备作业、技术支持、产业加工与销售等管理服务的人员。培训由XX区农业农村局遴选、组织学员,省农广校(省农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统一指导组织实施。
(三)农业领军人才(含外向型涉农企业负责人)。年龄在16-60周岁,重点培训农村基层干部、在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管理的管理骨干。培训由XX区农业农村局遴选、组织学员,省农广校(省农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统一指导组织实施。
三、实施步骤
(一)筹备阶段(20xx年7月)
1、深入培训需求调研。全区范围内采取填写电子调查问卷、走访座谈等方式开展培训需求调研,充分了解我区产业发展情况和农民实际需求,深入科技示范户、种养大户、专业合作社等组织,通过座谈、走访和信息化手段,开展培训需求调查摸底,为制定实施方案提供重要依据,科学确立培训对象及培训课程。
2、加强培训机构建设。根据上级文件要求,XX市XX区农业广播电视学校遴选确定培训机构、田间学校、实训基地。培训机构应熟悉农民培训特点,具备必要的师资力量,必须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开展培训工作,逐班次建立真实、完整和规范的培训档案,做好学员信息采集报送和培训后跟踪服务、整体考核管理工作,逐步建立起规范有序有效的'培训工作运行机制,确保培训质量。
3、遴选培训对象。多举措做好高素质农民培训招生宣传工作,统筹考虑从业人员状况和人才需求,组织有一定文化基础,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务农农民和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登录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XX)“农民教育培训申报系统”或手机下载“云上智农”手机APP报名参加培训,并按照实施规范精准遴选,经各乡镇政府、农业农村局和培训机构审核后确定为培训对象,录入农民教育培训对象库,实施规范管理和服务。
4、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更新扩大高素质农民培训工程师资库,遴选熟悉“三农”,具有丰富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专家承担相应的培育任务。
5、建立模块化课程体系。培训课程包括综合素养、经营管理、专业技能、实习实训(跟踪服务)、线上学习等教学模块。综合素养课包括但不限于思想政治、农业通识、农业农村政策法规、文化素养等课程;
经营管理、专业技能课包括但不限于乡村治理、农业生产技术、农业经营管理、农产品营销、绿色发展等课程;
实习实训(跟踪服务)选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典型案例进行现场观摩、剖析、到学员本人产业运营地点进行现场指导服务;
(二)培训阶段
根据我区产业发展情况和农民实际需求,按照“经营管理培训在市、生产技能培训在县”和“1+X”模式,科学设置培训内容,按产业周期分段培训,坚持课堂教学与现场教学并举,教师授课与学员自学相结合,实地指导与远程教学相结合,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
1、实际操作技能培训(20xx年8月-12月):实际操作技能采用集中培训、田间课堂、现场指导、技术服务和观摩考察相结合的培训模式。主要学习农业生产过程中的重要及先进技术,侧重提升专业技能水平、实际操作能力和生产效率,培养学员自身发展能力。
2、经营管理集中培训(20xx年11月):根据市农广校统一安排,组织学员在市培训基地集中培训。主要培训农民职业素养、“三农”新形势、农产品质量安全、绿色生产、农产品品牌创建与市场营销、“互联网+农业”、现代农业经营与管理、农业农村政策等内容。
3、跟踪服务(20xx年1月-4月):根据学员需求,安排教师结合农时不定期对学员进行跟踪指导,建立学员跟踪服务支持平台,为学员提供远程学习、信息推送、沟通交流等服务。
(三)提升实施阶段(20xx年4月-5月底)
总结20xx项目实施经验,进一步创新农民教育培训模式、完善信息服务平台、建立健全农民教育培训制度。
四、经费使用
建立专人管理、共同监督的资金管理制度,根据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办法保障培训资金完全用于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严格按照培训项目的资金用途使用,项目资金共111万元,主要用途为:
(一)30名农业经理人培养和20名农业领军人才(含外向型涉农企业负责人)培养,培训费用按每人3000元标准执行;
(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含省扶贫村农民合作社带头人、专业种养加能手)资金总额96万。资金用途包括:
(1)学员支出,学员培训食宿费、误餐交通费、人身安全保险费、教师交通讲课食宿费;
(2)教学支出,教材费、培训场所租用费、实训基地建设及实践费、学习观摩交流费、宣传报道费、培训资料费、培训用品(培训文具、组织招生、优秀学员奖品、结业证书等其他与培训工作相关的费用支出);
(3)其他支出,跟踪服务费、项目管理工作经费、师资培训费、职业技能鉴定费以及项目绩效考核评价费用等,做到对农民实行全程免费培训。
五、保障措施
(一)严格班级管理。培训机构要建立规范的班级管理制度,选好配强班主任和农民实践操作指导员,负责培训班的日常管理,抓好考勤工作。
(二)创新培训方式。遵循成人学习特点和农业生产规律,实行“一点三线、全程分段、对接服务”培训形式,即以产业发展为立足点,提升实习实训比重,实行农学结合、弹性学制、送教下乡等培训模式,把农民培养成建设现代农业的主导力量。
(三)加强信息报送。在培训开班当天,由培训机构现场组织学员通过“云上智农”平台或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实现培训班次和学员信息100%上网,确保培训过程可查可溯。在培训工作中边培训边总结,按要求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尤其是在培训中遇到的突出问题,以便工作顺利开展。
(四)重视系统评价。培训班结业前,动员和组织培训学员依托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和“云上智农”平台对培训教师、培训班组织和培训效果进行独立在线评价,提高线上评价覆盖面,原则上参与评价的学员比例不低于80%。
(五)注重总结宣传。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各种宣传媒体,日常宣传、重点宣传、点对点宣传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中取得的经验做法、取得成效和典型事例,为高素质农民培育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村级脱贫攻坚实施方案范文
我村结合村情民情实际情况,做到扶贫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下面是关于村级的脱贫攻坚实施方案范文。
村级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篇一
库独木村大寨小组,现有农户50户224人,主要居住着拉祜族(原为苦聪)。2005年末人均纯收入960元,人均产粮300公斤,现有耕地面积386亩,其中:田70亩,地316亩。经济收入主要以种植业为主,即包谷、水稻和茶叶。现有大小牲畜723头。
大寨组由于少数民族集居,群众素质普遍偏低,生产生活条件十分落后,各项基础设施建设较为滞后,特别是村容村貌的建设。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文明程度的提高,加快民族地区的新农村建设势在必行。
1、指导思想
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抓住西部大开发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机遇,以稳定解决温饱和脱贫致富为中心,以贫困村和贫困户为主要工作对象,以少数民族地区、边境地区和自然环境条件恶劣的特困地区为工作重点,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努力改善贫困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促进民族团结,边疆巩固,社会稳定,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2、奋斗目标
大寨小组实施整村推进扶贫项目,计划在今年xx月份启动,xx年6月全部实施完成。通过项目的实施,基本解决该小组48户220人的温饱问题;修复人畜饮水3公里,建水池3个20立方米;
实施村容村貌整治700米xx00平方米,支砌挡墙62立方米,排水沟100米;种植茶叶150亩,18万株;新建科技文化室1所80平方米,实施科技培训2期400人次,力争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幅达到10%。使基础设施、生态环境有较大改善,经济快速发展,科技、教育、文化、医疗、卫生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群众文化生活不断丰富,农民生活质量和综合素质显著提高,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创造条件。
3、采取的措施
(一)组织领导
乡人民政府成立了平掌乡整村推进综合扶贫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长任组长,由分管扶贫工作的副乡长任副组长,财政、水电、交通、农牧、规划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项目的规划、组织、领导、监督和实施。在此组织机构的基础上又组建了综合协调组、项目实施技术组、财务管理组、实施项目办公室等工作班子,相应从水利、交通、农业、林业、财政等部门抽调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负责项目的规划和实施及技术指导、质量监督、资金管理等工作。村组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项目的实施。
(二)项目实施方式
所有项目均安实施方案实施,由工作领导小组和项目实施办公室统一领导,并全面负责做好实施协调指挥工作,整个项目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施工,平掌乡还专门明确一名副乡长对该项目实施的领导。项目的实施要充分利用本地有资质的施工队伍,并从水利、交通、农业、林业、路政等相关部门抽调专业技术人员对项目进行技术指导和工程质量的监督,以确保项目工程的质量。
(三)工程管理
项目实施中严格按设计要求,落实工程技术负责制,严格工程质量;严格按有关的技术规范、标准要求执行。在工程实施中,由项目实施技术组负责技术,确保工程质量,同时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地方专业技术人才优势和外地先进技术相结合,确保工程安质安量完成,达到设计要求。
(四)资金管理
严格项目资金管理,建立“财政、审计、监察、扶贫办、乡政府具体实施”的管理制度,一是扶贫项目资金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二是认真遵循扶贫资金使用规定;三是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实施”的原则,重大工程严格招投标制度,并按玉政发《玉溪市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规定》的通知执行。
(五)竣工验收
项目要严格按规划进行,按期上马,在保证质量的同时,确保各项工程按期完成,不能拖泥带水,工程竣工后,写出项目实施总结和申请验收报告,并由市县组织专家进行验收。
(六)后续管理
项目实施后,关键在于管理,要克服重建轻管的思想,对各项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都要加强后续管理,使他们充分并长期地发挥效益。
4、项目投资情况
库独木大寨整村推进扶贫项目计划总投资21万元,其中:省级资金15万元,自筹(含群众投工投劳)6万元。具体分项目为:
(一)基础设施
(1)修复人畜饮水3公里,建水池3个20立方米。计划投资4.5万元,其中:省级资金3.5万元,自筹1万元;具体概算为: ①架设DG40主管2000米,需要管子334根,每根单价为95元,需资金31730元;
②架设DG15进户管1000米,需要管子167根,每根单价为36元,需资金60xx元;
③每户安装一个水龙头,共需50个,每个单价为6元,需资金300元;需接头等各种配件1500个,综合单价为2元,共需资金3000元;需配备一台搬丝机,需资金280元。
④支砌水池3个,其中:源头1个,容量为4立方米;寨头2个,容量为16立方米。每方单价为180元,共需资金3600元。
(2)新建村庄道路700米xx00平方米,支砌挡墙62立方米,排水沟100米,计划投资6万元,其中:省级资金5万元,乡自筹1万元。其具体概算为:
①主干道建设:主干道全长200米,700平方米,平均宽3.5米。铺设标准为平均厚30cm,其中:毛石20cm,沙浆10cm。工程造价40元/㎡,整个主干道工程概算需资金2.8万元。
②次干道建设:全长500米,平均宽度1米,计500㎡。铺设标准为平均厚21cm,其中:毛石15cm,沙浆6cm。造价为26元/㎡,整个人行道工程概算需资金1.3万元。
③排水沟建设:排水沟全长100米,建设标准为三面光沟,沟心平均宽20cm,高30cm,沟帮厚25cm,沟底厚10cm,造价为100元/m。整个排水沟工程概算需资金1万元。
④档墙支砌:整个工程共需支砌档墙62m³,工程造价为150元/m³,工程概算为0.9万元。
(二)产业发展
种植茶叶150亩,计划种植茶苗18万株,计划投资6万元,其中:省级资金3万元,自筹3万元。
(三)社会公益
(1)建盖砖木结构的科技文化室1所80平方米,计划投资4万元,其中:省级资金3万元,自筹1万元;
(四)科技培训与推广
(1)计划举办科技培训2期,400人次,需要培训经费0.5万元。
4、效益分析
该项目的实施,可以解决200余人的温饱,224人、723头大牲畜的饮水困难,改善50户农户的生产生活条件,通过科技培训,可使该组群众每人至少掌握一门的农业科学技术,提高了其生活技能。因工程项目实施,增加了就业机会,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加快第二、三产业发展,农民科技文化素质逐步提高,社会不稳定因素得以缓解,对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具有十分重要的政治意义。而且通过该项目的实施,生态效益也十分明显,核桃、竹子、茶叶等种植即可保持水土流失,又可为农民增加收入,改善生活水平。
村级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篇二
为集中力量、整合资源,加快全县精准脱贫攻坚步伐,实现2017年全县所有贫困人口全面脱贫,与全县人民同步够格进入全面小康社会,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集中力量开展精准脱贫攻坚工作。现结合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脱贫致富的决策部署,立足建设“两富两美”新XX,采取精准化识别、针对性扶贫、科学化脱贫的方法,建立精准脱贫包联机制,凝聚各方力量同向、同心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确保2020年实现全县所有贫困村和贫困人口一个不落的同步、够格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二、基本原则
——坚持稳定脱贫原则。加大精准脱贫和扶贫开发力度,进一步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升贫困户自主致富的“造血”能力,力促贫困人口早日摆脱贫困。
——坚持一户一策原则。建立全县贫困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精确分析查找致贫原因,采取“一户一策”的方法,科学精准制定贫困户脱贫致富的具体计划与工作方案。
——坚持整体推进原则。把脱贫攻坚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水利、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重视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事业发展,提高贫困人口生活质量。
——坚持群众参与原则。脱贫攻坚的关键和主体是贫困群众。因此,在脱贫项目的选择、实施、管理等各个环节,都要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尊重群众意愿,接受群众监督。——坚持合力攻坚原则。按照“统筹安排、集中使用、性质不变、渠道不乱”的原则,整合县扶贫农发、发改、交通、水利、住建、国土、财政、民政、农林等政策性资金,激活企业、商会、慈善组织等社会资源,形成脱贫攻坚工作合力。
三、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按照中央和省、市既定的人均收入2500元(2010年不变价)贫困线和达到“两不愁、四保障”(即不愁吃、不愁穿、保障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和养老)标准,到2017年,全县1.xx万户、4.88万贫困人口人均收入全部跨越2500元(2010年不变价)贫困线,贫困村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特色优势产业初具规模,教育、卫生、社保等优惠政策惠及所有贫困人群,为2020年同步够格进入全面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阶段目标:按照“分步实施、重点攻坚、全面脱贫”的思路,力争2015年,完成脱贫任务3490户14800人;,完成脱贫任务3800户17000人;2017年,完成脱贫任务3910户17000人。
四、重点工作
(一)完善数据,科学化核查。通过建档立卡,把真正的脱贫对象及准确信息摸清核准,为精准脱贫提供可靠依据。
——核实完善贫困户信息,做到“四清”。对全县所有贫困人口,逐户调查核实,切实做到“四清”:一是核准家底状况、致贫原因、收入来源、收入水平等基本情况,完善基础档案,做到“底数清”;二是核准脱贫门路、需要解决的主要困难,完善问题台账,做到“问题清”;三是核准以往扶持情况、扶持效果,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做到“对策清”;四是确定帮扶单位、帮扶干部,实行定户定人定时定责帮扶、不脱贫不脱钩的“四定两不”帮扶机制,做到“责任清”。(牵头部门:县扶贫农发办、统计局;参与单位:县民政局,各镇办、社区)
——核实完善贫困村信息,做到“五有”。对贫困村逐村摸底调查核实,重新录入县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切实做到“五有”,即:有村情档案,包括基本村情、基础设施、主导产业、公共服务、贫困状况、收入水平等;有问题台账,包括主要制约因素、以往扶持情况和效果、最迫切需要解决的瓶颈问题等;有需求清单,按照“缺什么、扶什么”的原则,抓住主要矛盾,提出项目清单;有村级规划,包括基础设施、主导产业、公共服务、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计划、金融支持计划、龙头企业带动计划、科学技术指导方案等;有帮扶记录,包括领导、单位、干部帮扶工作记录,以及贫困户增收脱贫时限。(牵头部门:县扶贫农发办、统计局;参与单位:各镇办、社区)
(二)多措并举,精准化脱贫。以建档立卡为依据,整合资源,集中力量,确保精准脱贫攻坚工作取得最大成效。
1.乡村建设脱贫。对建档立卡的67个重点贫困村中2097户9353名贫困人口,通过实施整村推进、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等项目,加强水、电、路、两委会阵地、卫生室、老年人幸福互助院、绿化美化等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群众生活条件、提升人居环境水平。对建档立卡中有危漏房等安全隐患的贫困户,通过实施危房改造、高崖滑坡治理等项目,促使贫困户住有所居、安居乐业。(牵头部门:县扶贫农发办;参与单位:县住建局、财政局、交通局、新农办,相关镇办、社区)
2.产业扶持脱贫。对建档立卡中有劳动和经营能力但无产业途径的1153户5085名贫困人口,通过实施产业扶持开发、低收入户产业扶持、产业化扶贫等项目,鼓励发展猕猴桃、核桃、苗木花卉、御石榴、手工布艺、土鸡养殖等特色产业,引导开办小商店、农家乐,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和商贸旅游产业,有效增加经营性收入。(牵头部门:县扶贫农发办;参与单位:县农林局、畜牧局、农业园区办、商务办,各镇办、社区)
3.岗位开发脱贫。对建档立卡中有劳动能力但缺少经营能力的178户621名贫困人口,设立保洁员、协管员等公益性岗位,鼓励企业开发爱心工作岗位,吸纳和安置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上岗工作,增加贫困户工资性收入。(牵头部门:县人社局;参与单位:县劳动服务局、城管局、公安局、交警大队、农业园区办、工业园区管委会,各镇办、社区)
4.搭帮联营脱贫。对建档立卡中有经营意愿但经营能力弱的220户764名贫困人口,充分发挥种植养殖大户、龙头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的辐射带动作用,以合作、联营、入股等多种方式,实现搭帮互助,增加贫困户经营性收入。对吸收贫困户加入其经营组织体系的企业、合作社等,优先向上推荐申报扶持项目资金。(牵头部门:县扶贫农发办;参与单位:县农林局、畜牧局、财政局、农业园区办,各镇办、社区)
5.土地流转脱贫。对建档立卡中经营不了承包地或经营承包地效率低的409户1702名贫困人口,由政府引导,支持和鼓励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优先流转贫困户承包地,并优先提供一定的就业岗位,增加贫困户财产性和工资性收入。(牵头部门:各镇办、社区;参与单位:县国土局、农林局、畜牧局、农业园区办、扶贫农发办)
6.教育保障脱贫。对建档立卡中因家庭困难致子女难以完成学业的926户4832名贫困人口,支
推荐专题: 生态扶贫培训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