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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突击月实施方案

2024-01-13 21:3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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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攻坚战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确保集团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全面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的通知》(煤安监监察[XX]XX号)文件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根据国家、省局安全生产大排查煤矿企业排查主要内容,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自查自改,着力解决“看不到、想不到、查不透”和“看惯了、习惯了、干惯了”等问题,对排查的各类隐患及时有效整治,对发现的各类问题及时有效解决,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活动扎实开展,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大排查自查自改活动专项领导小组。

组长:董事长

副组长: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成员:XXXX部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XXXX部,安全总监XXXX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调度、协调、监督、汇总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三、自查自改内容

1、机构和人员情况。是否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安全红线,强化法治意识,依法依规办矿、管矿。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对下属煤矿的管理责任。

2、管理制度和责任制落实情况。是否建立健全以主要负责人为首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职责;是否制定并落实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投入、奖惩、技术措施审批、培训、办公会议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领导干部带班下井制度,实现对所属煤矿的有效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

3、安全生产投入情况。是否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xx])16号)和地方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所属煤矿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能否予以保证。

4、生产计划和经营指标制定情况。生产经营决策是否听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意见;是否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下达生产计划或经营指标。

四、工作要求

1、开展自查自改。由集团董事长牵头、安全总监具体负责对照上述4项排查主要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改,并编制自查自改报告。20xx年11月底前完成第一次自查自改,20xx年起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自查自改。

2、检查指导煤矿开展自查自改工作。各煤矿要严格按照国家局通知要求和井工煤矿221项自检表内容,全面分析研判矿井重大风险和深层次问题,对我矿采、掘、机、运、通等主要系统,瓦斯、水、火、煤尘等重大灾害超前治理情况,石门揭煤、巷道贯通、采空区密闭、井下动火、放炮等关键环节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自查自改,着力解决“看不到、想不到、查不透”和“看惯了、习惯了、干惯了”等问题,对排查的各类隐患及时有效整治,对发现的各类问题及时有效解决,同时发动全体职工全面参与隐患排查整治,对查出隐患的职工予以奖励。

第二篇:安全生产实施方案

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结合项目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有效进行,特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进一步加大项目部安全隐患排查力度,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强化各级安全责任和职工的安全意识,为生产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确保项目部顺利完成年度职业健康安全目标

二、检查范围

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矿山施工现场和职工生活区。

三、定期安全检查

1、项目部定期大检查由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带头,各部门负责人和班长参加,检查要有重点、讲实效,每月至少进行一次。

2、部门和班组定期检查由部门和班组兼职安全员组织,进行安全生产互检,每周至少一次。

3、项目部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

Ⅰ、春季安全大检查是以防雷、防静电、防触电、防建筑物倒塌为重点。

Ⅱ、夏季安全大检查是以防暑降温、防讯为重点。

Ⅲ、秋季安全大检查是以防火,安全防护设备和防冻保温为重点。

Ⅳ、冬季安全大检查是以防火、防爆、防毒、防雪、防滑为重点。

4、每逢节假日都要进行一次节日前检查,联合组织有关部门和班组参加,包括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前的四次检查,主要是检查节日的安全保卫措施,如节日值班、保密保卫、安全消防、节日生产准备等。

四、日常安全检查

1、岗位操作人员在上岗作业前及作业中应根据安全操作规程对本岗位作业范围内的安全情况随时进行检查。

2、班组长应在作业前对本班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本班作业后再次对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并在交接班时将安全生产隐患和处理情况交给下一班,在交接班时,有关安全方面的问题也必须认真交接。接班后并作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解决不了的要上报所在部门,同时将情况写在交接班日记上。

3、项目部当班专(兼)职安全员应进行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查。

4、安全技术部门应坚持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听取群众意见,发现不安全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加以解决。

五、具体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检查的重大意义,把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加强领导,认真抓实抓好。要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开展好检查工作。

2、安全生产检查要做到边查、边改、边落实。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发出“现场检查整改通知书”,定人、定措施、定时间解决。并进行跟踪,确保落实。对于受条件限制,暂不能解决的问题,要采取临时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并提出解决措施和方案,订出计划、限期解决。

六、项目部组织的每一次安全生产检查情况都必须如实记录在“安全检查记录”本上。

第三篇:街道安全生产月方案

为做好本街道辖区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切实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水平,根据食品安全相关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健全地方政府对本区域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有关部门按照分工各负其责的监管体系。坚持治理检查与振兴产业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依法检查整制,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总体目标

按定期和平时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使食品安全各环节的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食品行业自律显著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得到有效规范,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三、组织机构

为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水平,确保辖区居民饮食安全,特成立长青街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名单如下:组长:彭望平(常务)副组长:张学书

成员:苏功斌周健田克安胡立凯黄洪军张仁国朱可岭夏发清李东平庞家辉

四、重点检查任务及主要目标、措施

(一)食品生产环节

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产品专项检查整治行动。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取缔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非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查处企业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重点检查小企业、小作坊,解决行业内影响食品安全的普遍问题。

主要目标:

1、对市场销售的“三品”进行检查,依法查处伪造、冒用使用标志等违法行为;开展“三品”质量监督抽检,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和生产企业。

2、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进货验收、加工过程控制和出厂检验等全过程质量安全制度。

3、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区域性和行业性的质量安全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4、建立较为完善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门管理制度,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整体水平切实得到提高。

主要措施:

1、开展食品生产企业检查。开展食品生产企业检查,督促建立全过程质量安全制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落实产品检验合格出厂制度和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鼓励和引导企业积极采用良好生产规范(GMP)、良好卫生规范(GHP)和危害分析控制点技术(HACCP)等先进食品安全制度,提高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2、开展区域性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深入调研,把具有区域性集中性生产物质特点而质量安全隐患较大的食品加工区作为重点整治地区;加强巡查,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行为,并及时发布相关查处信息;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查处取缔无证照生产加工行为。

3、全面整治食品小企业、小作坊。完善食品小企业、小作坊监管制度;开展食品小企业、小作坊调查摸底,建立监管电子信息档案,实施动态监管,使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日常监管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

(二)食品流通环节

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食品的行为。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和扰乱食品市场秩序的行为。重点检查售假问题突出的市场特别是农村市场和食杂店,重点检查消费者举报多的食品。主要目标:

1、索证索票和进货台帐制度进一步完善。

2、流通环节食品监测工作有效开展。

3、无照经营食品、销售伪劣食品等违法食品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主要措施:

1、严把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关。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审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许可文件,未获得相关许可文件的,一律不予登记注册,严把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准入关。按照规定对食品经营主体及时进行特别标注,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经济户口和信用分类管理力度。依法查处和取缔无证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确保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加强日常巡查,下移监管重心,严格落实基层工商所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和属地监管责任制,突出重点场所、重点区域、重点销售者,将食品市场巡查与经济户口管理、食品质量监测、食品分类监管与信用分类监管等结合起来,提高日常巡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违章行为,依法查处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和扰乱食品市场秩序的行为,切实规范食品销售者的经营行为。

3、完善和推进索证索票和进货台帐制度。进一步完善索证索票制度的'具体要求和进货台帐制度的具体内容,加强分类指导,提高“两项制度”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积极探索适合不同经营主体和经营场所的电子台帐、纸质台收和票据粘贴台帐,进一步扩大“两项制度”的覆盖面。

4、加强流通环节食品监测。针对流通环节特点和消费者申诉、举报的情况,科学确定食品监测的范围、品种、项目和方式,及时进行消费警示和提示,加大对不合格食品退市的跟踪监管力度。认真开展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规范快速检测工作程序,建设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信息平台,加强快速检测结果的对比分析和综合利用,充分利用监测结果开展市场规范和执法检查工作。

(三)餐饮消费和农村群宴环节

查处餐饮单位无证经营行为。重点检查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小型餐饮单位。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加大对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管检查力度。主要目标:

1、餐饮单位全面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

2、餐饮单位全面实施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索证索票制度。

3、餐饮单位全面达到《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

4、有效防范学校食堂集体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主要措施:

1、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加强日常监管,查处餐饮单位无证经营行为。

2、规范餐饮业原料采购索证管理。重点检查学校食堂、工厂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小型餐饮单位,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及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售食品等行为。

3、开展餐饮单位餐具消毒的集中整治。对餐饮单位的餐饮具和餐具集中消毒单位配送的餐饮具的消毒情况进行抽样检查。

4、开展熟食卤味、冷菜、盒饭等高风险食品的专项监督检查。

5、严格消费环节肉品进行索证索票和检查验收制度,采取切实措施确保集体食堂、餐饮单位只使用定点屠宰厂(场)的猪(牛、羊)肉和经检疫检验合格的禽肉产品。

(四)畜禽屠宰

打击私屠滥宰行为。加大对定点屠宰厂(场)的力度。查处生产加工、销售病死害猪(牛、羊)肉和注水猪肉等的行为,规范活禽屠宰,严防未经检疫(验)或检疫(验)不合格畜禽产品流入市场。主要目标:

1、确保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出厂(场)肉品质量100%合格。

2、对私屠滥宰、定点屠宰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率达100%。

3、加大举报管理力度,确保举报查处率达100%。主要措施:

1、打击私屠滥宰等不法行为。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加大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区域,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和其他管理薄弱环节的整治力度,严防未经检疫(验)或检疫(验)不合格畜禽产品流入市场。

2、全面清理和检查定点屠宰企业,重点清理达不到条件、不符合规定(规划)的屠宰厂(场、点),加强屠宰企业资源整合和改造升级,规范屠宰企业管理,从根本上提高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经营水平。有条件的地区,要规范活禽屠宰。

3、加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监管,严格执行进厂(场)检查验收制度、肉品销售台帐管理制度和病害肉无害化处理制度。严厉打击定点屠宰厂(场)屠宰病死猪、出售病害猪肉的违法行为。

(五)保健食品

打击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药物的行为。查处违规生产经营保健食品和伪造、冒用保健食品标签标识的行为。严查以公益讲座、免费体检、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形式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整治宣传普通食品功能疗效、夸大宣传保健食品功能的行为。主要目标:

1、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得到有效规范,从源头上杜绝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的行为。

2、进一步遏制保健食品的违法标识和过度宣传行为。主要措施:

1、配合省、市局推进保健食品GMP工作,从源头上杜绝违法添加药物的行为。

2、加强对重点保健食品的抽验,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3、开展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和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专项检查工作。

4、加强对公益讲座、健康诊疗、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形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行为的监管工作。

5、整治宣传普通食品功能疗效、夸大宣传保健食品功能的行为。

五、整体措施

(一)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把企业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做到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将责任延伸到生产经营第一线,落实到生产经营过程的具体环节。企业要确保生产经营的食品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原料查验、索证索票和全过程追溯制度;提高检验检测能力,落实食品检验合格出厂制度和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

(二)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完善运行机制,强化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在现有监管模式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责任,完善协调运行机制,着力解决分段监管中的空隙和漏洞。从制定规则、监督实施、绩效评价、责任追究四方面进一步细化具体措施,丰富综合监督内容,创新综合监督手段和方式,完善综合监督机制。改进监督抽查手段,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追踪溯源、排查举报线索等方式,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三)加强食品行业自律。加快建立以守法遵章为准绳、社会道德为基础、企业自律为重点、社会监督为约束、诚信效果可评价、诚信奖惩有制度的食品企业诚信体系。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完善相关规范和标准。建立食品企业诚信不良记录收集、管理、通报制度和行业退出机制。

(四)加强经费保障和使用监督。各社区、相关企业要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整治经费的投入,并加强经费的使用和管理,确保整治专项经费发挥最大效益。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社区、辖区相关单位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高度,把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列入当前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形成相关单位协调配合、齐抓共管、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

(二)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建立协调有序、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街道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强对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有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加强社会监督,鼓励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工作,提高全社会食品安全意识。各社区、辖区相关单位要大力宣传食品安全常识和法律知识,切实提高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四)认真开展督查,确保整顿效果。要根据工作目标和任务逐级开展检查和评估,对整顿工作扎实、效果显著的单位和部门给予鼓励,对食品安全问题突出且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部门要通报批评、督促整改,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四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要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各项工作的首要位置”作为指导思想,强化安全生产的责任意识和反违章管理,树立全大队职工群众参与意识,把保障安全放到至高无上地位,通过多样广播、标语、横幅等工作,提高职工安全防范技能和意识,促进大队安全发展。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安排

活动主题:xxx

活动时间:20xx年x月x日―x月x日

三、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把安全生产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完善安全应急预案体系,促进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落实;职工群众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安全管理明显加强;事故隐患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四、组织机构

成立公司“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五、主要活动计划

1、利用职工大会、广播、板报、横幅、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组织职工参加场部“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

3、安排人员参加社政办x月x日组织举办的“安全在我心中”演讲比赛。

4、参加社政办x月x日组织举办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再培训、培训班。

第五篇: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优质、安全、绿色为导向,健全和发展我县农业绿色发展标准体系;以季节、品种、问题为导向,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以法律为准绳,遵循四个最严要求,压实农产品生产者主体责任,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增强监管者责任意识,增强生产者法律意识,增强消费者安全意识,促进全县农业质量发展和产业竞争力。

二、整治范围和内容

以蔬菜、食用菌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和农药生产经营单位为重点,围绕克百威、甲拌磷、氧乐果、水胺硫磷、氟虫腈等禁限用高毒农药及毒死蜱、百菌清、腐霉利等易超标农药加大蔬菜产品质量检测力度,严厉查处违规销售和使用高毒农药、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农药、不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规定、规模农产品生产企业不建立完善生产管理档案等行为,促进蔬菜生产用药行为进一步规范。推出一批示范性农场、基地。推进落实菜篮子工程县长负责制。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农产品生产过程监控。督促检查农产品生产者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标准化生产制度、生产记录制度、农残检测制度、投入品安全使用管理制度情况,建立生产管理档案情况,重点查验农药使用品种、数量、时间等内容,督促其遵守农药安全使用间隔期的法律规定。与市场监管局携手加强联合治理,通过市场准入倒逼生产者落实农产品准出制度,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溯源体系建设,探索多种形式的农产品准出手段,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基地准出制度。

(二)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一是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继续开展以农药残留为重点的执法检查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添加、违禁使用、制假售假、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违规使用行为。二是强化农业投入品整治。进一步规范农药经营使用行为,实施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落实农药进销货台账制度和农药登记备案溯源工作。

(三)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针对重点品种突出隐患开展专项监测和监督抽查,全年完成果蔬类农残定性检测4800个,定量监测1000个样品分析,整治期间要完成检测数量的80%。进一步扩大县乡快检覆盖范围,增加检测数量和频次,发挥生产源头把关作用。充分利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平台,不断完善平台功能,发挥平台预警分析、数据汇总功能,丰富监管手段和内容。

(四)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按照辽宁省地方标准,稳步健全农业绿色发展标准体系,形成重点农作物标准化栽培技术模式图,提高农业标准化水平和绿色安全优质农产品供给能力。加快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认证,20xx年,全县认证数量10个以上,实施标准化生产面积占耕地面积比重达到75%以上。绿色食品续展率达到60%以上。大力推进粮食生产核心区、蔬菜生产核心区、特色作物生产核心区建设,通过三区示范创建,以点带面,带动规模经营主体按标生产。

四、实施步骤

(一)部署动员阶段(5月1日-5月11日)。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相互配合,联合行动,共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要制定生产领域蔬菜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周密部署、精心安排、突出重点、迅速行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12日-9月15日)。组织力量,围绕整治范围和内容开展全方位、全环节、全覆盖的.生产环节蔬菜安全整治工作,通过严打重惩、打击威慑、宣传教育、营造氛围,规范农产品生产行为和农药经营行为。

(三)检查督促阶段(9月16日-9月20日)。县农业农村局组成工作督导检查组,对各地专项整治工作成果进行检查,督促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总结提升阶段(9月21日-9月30日)。对专项整治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总结,提炼形成有效监管模式,在全市范围宣传推广,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刻认识生产环节蔬菜安全整治工作是全县乃至全市食品安全建设年工作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要结合全年工作建立和完善整治工作领导机制,增加工作力量,增强工作手段,统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各机构,明确各方责任,切实承担起法定监管职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舆论引导。积极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开展食品安全建设年工作的宣传报道,多角度宣传生产领域蔬菜专项整治行动,在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基础上,定期不定期地通过媒体公布地产蔬菜质量信息,尊重消费者知情权和监督权,及时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信息,给予科学、积极、正向引导,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加强监督检查。县农业农村局将组成整治工作督导小组,深入乡镇、村、企业(基地)督促检查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抽查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大力排查辖区内威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隐患,发现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准薄弱环节,及时整改,确保我县人民群众菜篮子安全。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乡镇、企业(基地)指定专人负责采集和报送专项整治工作的相关信息,收集整理工作图片、视频等素材,对重点工作形成信息,及时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及行政执法科,并于20xx年9月20日前上报生产环节蔬菜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第六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攻坚战实施方案

为确保青奥会期间全市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根据区安委会《迎“青奥”安全生产200天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迎“青奥”安全生产200天专项整治行动》一系列部署要求,按照行业主管、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结合20xx年安全工作要点,深入开展全区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整治活动,以企业自查和安全监察部门督促检查相结合,以消除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为目的,推进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为青奥会成功举办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整治范围

全区按重要性划分为三个区域;

1.“核心区”:是指比赛场馆、训练场馆、签约宾馆、定点医院、文化交流场所。

2.“重点区”:是指比赛场馆、训练场馆、重点接待场所周边(200米范围内机电设备),以及火车站、轨道交通站、客运汽车站区域。

3.“外围区”:是指上述两个区域以外的区域,重点加强对学校、幼儿园以及医院、商场、展览馆、公园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电梯等特种设备。

(二)达到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活动,确保“核心区”不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力保“重点区”不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力争“外围区”不发生较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三、组织领导

成立迎“青奥”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质监分局局长张金贵担任;副组长由区安监局副局长沈原、质监分局副局长聂猛、区住建局副局长于永斌担任,成员由各街道、园区分管领导担任。

四、工作重点

专项整治工作以排查和整治青奥会“核心区”“重点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外围区”重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为重点,突出开展四项专项整治工作:

1.继续强化使用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加强公众聚集场所、投诉举报率较高的重点场所电梯的安全监察;与相关部门联动,加强对物业企业监督检查及责任落实;进一步推进电梯管理人员“积分管理制”,严格落实三角钥匙管理制度。

2.提高投诉举报处理的规范性和效率。制定常见投诉举报工作程序,规范、高效地处置投诉举报;将投诉举报列入对维保单位的故障率考核指标,进一步强化电梯维保单位监督管理。落实电梯维保单位安全管理责任,加强电梯维保单位日常维护保养落实及质量的监督检查,促使维保单位和物业企业认真履行故障排除和日常管理职责,降低投诉举报数量。

3、特种设备进行监督抽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使用

单位限期整改。“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监督检查记录存档备查。重点检查内容:“三落实、二有证、一检验、一应急”是否有效落实。是否制定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预案和落实应急演练工作。

4.形成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各相关职能部门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工作模式,协同处理电梯安全重大问题。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前)

召开迎“青奥”安全生产200天电梯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健全组织,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整治内容和安排,细化分解责任,确保整治行动有效落实。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1日-5月25日)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指导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电梯维保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对本单位电梯的使用、维保和管理开展自检、自查,对本单位使用的电梯进行全面核查摸清设备底数,建立设备台帐,全面、深入、细致地彻底排查设备隐患,确保隐患有效整改,全面排查设备隐患,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消险。

(三)重点排查阶段(5月25日-6月15日)

在企业自查自纠和安全监察机构重点检查的基础上,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核心区”、“重点区”电梯使用单位、“外围区”重点电梯使用单位的设备核查,摸清设备底数,建立设备档案。全面排查设备隐患,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消险,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全部登记造册,按照属地管理责任,进行联合集中整治。

隐患排查重点检查内容:“三落实、二有证、一检验、一应急”是否有效落实。即:是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办理注册登记、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是否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是否落实定期检验;是否制定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预案和落实应急演练工作。

(五)政府督查阶段(6月15日-6月30日)

区安委办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单位组织和实施专项治理工作,对重点企业、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发现隐患问题的落实整改情况进行督查。

专项整治结束后,各单位要巩固专项整治成果,认真总结,及时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对整治工作中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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