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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印发《全面推行积分制管理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指导意见(试行)》(增委农办〔20xx〕3号)精神,为促进基层治理方式转变,激发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解决农民主体缺位、民主管理水平不高、村级组织号召力趋弱等问题,全面构建全民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工作格局,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为目的,全面推行积分制管理模式,通过正向激励,凝聚群众、引导群众、调动群众,激发群众内生动力,以行政村为重点,以群众自我服务管理为核心,扩大积分制管理覆盖面、完善积分制管理制度设计、夯实积分制管理支撑体系,加快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积分制管理工作格局。
二、组织机构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农业农村办公室、城乡发展服务中心(环卫组)、规划建设办公室、生态环境保护和水务综合服务中心(水务组)、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纪检监察办公室、财政办公室、综合保障中心等部门专项工作负责同志,各村党组织书记、主任及驻点责任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街农业农村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农业农村工作分管领导兼任,副主任由农业农村办公室、城乡发展服务中心(环卫组)等部门专项工作负责同志兼任,具体负责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管理工作的统筹、指导和协调等系列工作。
三、工作目标
20xx年推行光耀村积分制管理人居环境整治试点,探索创新乡村治理新路径;2023年起,在全街11条行政村逐步全面推行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管理。
四、工作内容
(一)积分管理内容
1.积分主体。参与村积分制管理工作主体以家庭为单位,家庭各成员积分计入家庭单位。家庭单位根据不同参与方式进行积分计分,积分的具体内容及积分标准参考《增江街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管理评分表》,结合各村当地实际适当改动,设置符合自身实际的积分管理细则。
2.积分流程。村制定相关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管理工作方案,成立村级积分制管理工作小组,建立管理台账,村民以家庭为单位建立积分手册。
(1)一季一评分。积分可由本人通过口头、电话、短信、微信等多种方式向村申报,可由村民代表代为申报,也可由积分制管理工作小组考评登记。
(2)一季一公示。各村积分制管理工作小组每季度定期将村民的积分情况通过村委宣传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天。接受广大村民的'查询、监督,村民对积分有异议的,可进行反映,工作小组调查核实后,根据调查情况作出处理。
积分制管理工作小组,每季定期对家庭积分进行考评,考评的积分纳入公示目录。每季各村评选出20户“人居环境整治积分之星”。
(3)一年一评先。年底各村评选10户“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先进户”。
(二)积分结果运用
年度内积分实行累积使用,年底清零,次年重新积分。奖励形式分为物质奖励、精神鼓励和享受有关激励政策。积分兑换奖励由积分制管理工作小组统筹实施。
1.与评先表模挂钩。“干净整洁家庭”、“美丽庭院”“星级文明户”、“卫生清洁户”等推荐评定必须是积分排在全村积分靠前的家庭,向上级申报的各类“道德模范”、“劳动模范”、“创业模范”和先进典型等优先考虑积分较高的先进代表。
2.开展积分兑换与奖励。积分兑换设定的日常生活用品等物质。具体实施细则可以根据当地村情、集体收入情况制定具体奖励办法和标准,全年积分靠前的家庭除了荣誉表彰的同时,可根据村实际情况探索制定村集体分红比例增值、优先享受宅基地分配、优先租用农村集体用地、积分兑换现金等方式的奖励措施。
3.奖励物资来源。
(1)动员各级组织、社会各界、社团组织等企事业单位自愿捐赠帮助积分兑换点补充货源;
(2)有条件的村可考虑从公益金中列支补贴;
(3)由政府作适当补助。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联动效应。各村和职能部门要加强协同联动,充分调动各方参与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推进积分制度的强大合力。试点村成立由村党组织书记具体负责、村“两委”人员、村干部代表、村民代表、志愿者等为成员的村积分制管理工作小组,做好积分制管理的领导组织落实。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村的积分制实施细则,负责村民积分的考评,并结合工作实际,策划并组织各类积分分享实践活动。村确定1-2名积分制管理专员负责村民积分的记录、初审等具体工作。
(二)强化宣传引导,有序推进落实。各村要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激发群众热情。抓好落实,选树典型,建立群众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为重点的评价体系,实现积分项目全覆盖、积分对象全参与、积分过程全记录、积分奖励全公开,确保制度推行公平公正。
(三)加强队伍建设,强化考核督查。各村要加强村级党组织建设,不断提高村党组织的号召力和凝聚力,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要加强对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志愿者的培训,提高积分制度管理的技能和服务群众的水平,定期开展督查督办,适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为促进基层乡村治理现代化进程,创新利用治理有效机制工具,激发村民积极参与村庄事务,全面推进我县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新格局。根据《中共海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海南省乡村振兴局》(琼委农办〔20xx〕46号)《中共海南省委宣传部海南省文明办海南省民政厅海南省乡村振兴局共青团海南省委海南省妇女联合会》(琼发振〔20xx〕2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省委省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改进乡村治理的决策部署,创新利用积分制有效治理机制工具,实施乡村治理积分制,提升乡村民主管理水平,激发村庄活力,构建和谐稳定的美丽乡村。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积分制管理全过程,做到积分制管理为了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坚持正面引导,加强宣传,营造人人参加积分的浓厚氛围,凝聚积极向上的正能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现积分项目全覆盖,积分对象全参与,积分过程、积分奖励全公开。
二、工作目标
结合“七个倡导”工作要求,实施村民积分制度、各乡镇各村因地制宜地设置积分内容、营造人人参与建设村庄、乡风文明的浓厚氛围,增强群众的主人翁意识。坚持逐步引导、规范运行,不断总结创新,完善管理办法,形成特色管理制度,为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自治、德治、法治”乡村治理工作格局奠定坚实基础。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和改进我县乡村治理工作,促进农村和谐稳定,成立县乡村治理“积分制”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其成员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要负责日常事务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文海燕兼任,副主任由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敖卓卫担任。因工作或职务变动不再担任成员的,由继任者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四、工作内容
(一)制定工作方案。各乡镇根据县乡村治理积分制实施方案,结合各村情况,指导各村制定村级乡村治理积分制管理工作方案。
1.确定积分对象。本村(居)户籍村民,以家庭户为单位建档立户,以家庭户为累计分,以个人为单位计分,家庭成员所得分全部累计入家庭户。
2.制定积分内容。结合“七个倡导”及村重点工作,引导村民勤劳致富、尊老爱幼、邻里和谐、勤俭节约,男女平等弘扬农村优秀文化传统以及村民希望改变的公共事务制定积分内容,根据村民行为给予加分或扣分。积分的内容可根据村(居)发展实际适时调整,设置符合自身实际的积分管理细则,积分内容原则每年修订一次,年内可由村民代表大会临时修订,不断深化拓展到乡村治理各层面。
3.开展积分登记统计。村委会设立积分申报窗口,村级“积分制”工作小组按照一事一记录,一月一审核,一季度一公示的形式开展。一是村级工作组每月开展家庭卫生类积分,入户检查,给予村民积分;二是根据村级组织工作需求,不定期开展活动,如开展志愿者、文艺体育活动等。
一事一记录。分分有记录,记录加分或扣分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事由。积分登记村民主动申报和被动登记(村委发起积分活动给予计分)
一月一审核。村民监督委员会以召开乡村振兴工作队、村两委干部及评议对象所在村民小组组长等民主形式每月对村民积分进行审核认定。
一季度一公示。每个季度对村民积分变更连同累计榜单(家庭户正积分、负积分排名、个人正积分、负积分排名)在公开栏以及村里显眼位置公示,接受全体村民的查询、监督。村民对积分有异议的,可进行反映,经调查核实后,根据调查情况作出处理。
4.积分工具
(1)积分超市:实物兑换处(可指定已经营业的积分超市或村委会自建积分实物兑换处)
(2)村民积分台账:村委建档,每户村民的积分情况同步在村委更新,保持同步,避免出现纰漏。
(3)积分登记载体
积分存折:每户发一本积分存折,所有成员每积分一次就在存折上登记,并盖上积分章,带上积分存折可到积分超市兑换,并在积分存折上扣掉相对应的.分数。
5.积分应用
奖励形式分为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物质奖励由村(居)统筹实施。
(1)开展积分实物及服务兑换激励。村民在固定日期可携带“积分存折”到积分超市(由镇指定超市或者在村委会设立积分超市)进行核实兑换,兑换包括日常生活用品及服务,如管道疏通、空调清洗、剪头发,缴纳医保等,品类不断扩展。具体兑换根据村集体收入情况,制定具体奖励办法和标准。兑换后积分不清零但不再有兑换权,以年为周期,积分不跨年,次年重新计分。试运行的前3个月,每个月进行集中兑换,营造氛围。
(2)积分与红黑榜挂钩。每季度设置正积分前10名红榜,负积分前10名黑榜。
(3)积分评奖评优。积分将作为村庄开展各类评奖评优的主要遴选依据,如“星级党员”、“文明户”、“孝道家庭”、“道德模范”等。
(二)组织实施。在镇的统一部署下,确定联动工作机制包括工作计划、工作成果汇报频次等;各试点村党组织认真研究组织实施,定期召开积分工作管理总结会,总结问题经验,并且向上级党委政府反馈。
(三)总结。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应定期召集各镇召开总结经验交流会,相互借鉴及改进,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昌江经验。
五、经费保障
各乡镇各村根据实际情况,统筹整合财政补助+村集体经济收入+社会捐赠+联系点(定点)单位扶持,健全多元投入保障机制。
六、时间安排
(一)5月中旬前制定实施方案。
(二)6月底上报活动进展情况。
(三)9月底前,梳理总结报送活动推进做法、成效和困难问题等情况。
(四)12月底前,报送开展乡村治理“积分制”活动年度总结。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级“积分制”领导小组负责指导乡镇开展“积分制”工作;镇级成立“积分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做好“积分制”实施统筹工作;村级成立“积分制”工作执行组,负责制定、修订、解释积分制实施方案,及村民积分登记、管理、监督审核、策划组织各类积分相关活动。
(二)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广播、短信、微信群等形式宣传“积分制”管理工作。加大媒体宣传,树立村民积分乡间榜样力量。
(三)分类有序推进。县乡村振兴局要加强开展积分制推广运用的指导,因地制宜、分类实施、量力而行、有序开展,逐步完善推广运用积分制。县级以叉河镇红阳村、石碌镇山竹沟村为积分制试点,鼓励各乡镇探索创新,积极学习各地优秀积分经验,加强交流互动,实际结合,构建各具特色的乡村治理积分制经验。
为切实加强丰盛镇乡村治理工作,让广大农民群众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内外兼修建设美丽乡村,全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根据全区乡村治理推广运用积分制相关部署,结合《中共重庆市巴南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巴南区20xx年乡村治理“积分制”推广应用工作建设方案的通知》巴南委农办发〔20xx〕7号具体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镇逐步推广运用乡村治理积分制度,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推广运用积分制的对象范围
(一)推广运用积分制的意义目的。在农村推广运用乡村治理积分制,是在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下,通过民主程序,将乡村治理各项事务转化为数量化指标,对农民群众日常行为进行评价形成积分,并给予相应精神鼓励或物质奖励,以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从而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新时代乡村治理格局,以干净整洁的生活环境和良好的村风民风逐步影响和改变农民群众的落后生活习惯,从而达到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营造整治有序、生态宜居的乡村环境,促进农村和谐稳定的目的。
(二)推广运用积分制的对象范围。积分制度范围是20xx年度:油房村、王家村、桥湾村、双碑村;20xx年度石家村、梨坪村、街村、桥上村。积分对象为各村农户。
(三)推广运用积分制的实施步骤。采用先行50%村试点,再全面推开的方式进行。
油房村、王家村、桥湾村、双碑村试点村时间从20xx年3月1日开始,其余村从20xx年1月1日开始全面推开。
二、积分项目及评定标准
每户积分基础分为100分,根据情况设置加分项和减分项,每月一评,逐月累加。
(一)基础分项100分
1、爱党爱国10分
(1)宣传党和国家政策,帮助发放宣传资料等2分。
(2)在村委会组织的各类会议上主动发表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言论2分。
(3)家庭成员考上大学本科、硕士、博士,家庭成员积极报名入党、入伍2分。
(4)有保护国家、集体财产或他人人身、财产安全实施抢救、救灾、救人行为4分。
2、人居环境30分
(1)庭院“三不见”6分:不见白色垃圾、不见生活垃圾、不见建筑垃圾。
(2)室内“三整齐”6分:家具家电放整齐、被子床单放整齐、生活用品放整齐。
(3)厨房“三要”6分:要通风透气,要摆放合理,要洁净有序。
(4)厕所“三无”6分:无溢流、无蚊蝇、无臭味。
(5)室外“三归”6分:农具归顺、柴草归位、畜禽归栏。
3、遵纪守法(20分)
(1)遵守村规民约5分。
(2)支持和配合村“两委”工作,积极参与村民会议等集体活动5分。
(3)婚丧嫁娶、满月、祝寿、升学、入伍、乔迁、开业等不大操大办、无收受高额彩礼和礼金行为5分。
(4)举报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并经调查属实的5分。
4、乡风文明(20分)
(1)拥护党的领导,能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积极贯彻党和国家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10分。
(2)家庭和睦、邻里和谐、与人和善,讲文明、讲礼貌,尊老爱幼,不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学科学、尊重科学,不搞封建迷信活动10分。
5、示范带动(20分)
(1)努力发展致富项目或产业,为村委会发展、治理建言献策并得到采纳10分。
(2)参与乡村建设行动5分。
(3)带头垃圾分类处理,践行厨余堆肥等环保生活方式,带头参与村里组织的防火、防盗、防爆、防事故活动5分。
(二)加分项
1、家庭成员中有做好人好事的`,积极参与镇村组织的各类宣传宣讲活动,由各村民小组收集汇总,村评议会审核通过后加0.5分/件。
2、积极参与或配合村、村民小组组织的志愿服务、参与检查评比等村务工作,加0.5分/次。
3、主动支持并清理“蓝棚顶”“无人居住废旧房”“房前屋后杂物堆”“田间地头废弃物”“管线‘蜘蛛网’”等人居环境整治的,加1分/月,主动认领公共区域并落实管护责任加1分/月。
4、庭院栽花植绿1分/月。
5、被评为区、镇新乡贤好乡亲、最美家庭、清洁文明户,每项荣誉分别加1分/月。
以上第1―5项加分项每月最高不超过5分。
6、积极参与承包地经营权流转的,加20分/年。
7、为村集体招贤纳士,劳动关系在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约定1年以上,加10分/年。
8、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招商引资或为村集体购捐农资生产资料达10万元以上的,加20分/年。
9、解决村集体急难险重问题或在重大事件活动中表现突出的(由镇人民政府认定),加20分/次。
以上6―9项以家庭为单位加分,由评分小组根据情况在月度做好记录,年终予以加分,每年加分最高不超过50分,计入12月月度积分和年度总分,12月可兑换物品,并参与年终评比。
(三)减分项
1、散播与党和国家政策背道相驰的言论,拒不配合镇村正常工作的,扣5分/次。
2、参与或组织封建迷信活动,造谣、传谣的,扣1分/次。
3、坐等政府补贴补助,不思进取,宣扬“等靠要”思想的,扣1分/次。
4、乱搭乱建,扣1分/次,拒不整改的,扣10分/次。
5、与邻里发生矛盾,扣1分/次。
6、故意破坏公共设施的,扣1分/次;私吞、侵占集体财产,扣10分/次。
7、有家庭成员非法上访或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的,扣5分/次。
8、有家庭成员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的,包括但不限于秸秆焚烧,扣2分/次。
9、有家庭成员出现违法违纪行为,在影响期内只积分,不参与兑换。
以上1―9项,以实际居住在一起的家庭成员个人为单位按月减分。
以上积分项目和评分标准供各镇街参考借鉴,各镇街、村(农村社区)可根据镇情、村情、民情实际,增减调整积分项目内容和积分分值。
三、积分评定方式及时间
积分评定由各村牵头负责,可实行驻村干部包村责任制。评委由驻村干部、村社干部、村民代表组成。根据情况可分若干评分小组分片负责,每组不少于3人,指定小组长1名,具体负责包片内农户积分的评定工作,并对评分结果负责。
丰盛镇设置评分指导组,具体指导各评分小组审查参与积分农户资格,逐户建立积分台账,并指导各村逐户开展现场评分,填写好积分卡。
评分时间为每月底进行,确有特殊情况的,可在次月3日前完成评分工作,并逐户填写好积分卡,做好积分评定情况汇总和上报。
四、积分公示及奖励兑换
(一)积分公示
每月评分结束后,由各村按照一户一档建立积分台账,于每月10日前在村务公开栏更新积分情况,同时公示光荣榜和开展评分及检查图片资料,接受广大村民监督。各村可通过微信群、QQ群公示到一家一户,也可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小组会议集中宣布当月积分和累计积分,表扬累计积分多的农户,树立榜样意识。村民对积分有异议的,经各村民委员会调查核实后,根据核实情况作出处理并公示。
(二)奖励设置
1、物质奖励
(1)物品兑换。按照积分1分对应1元人民币的标准,积分与物品价值匹配的原则,以积分兑换相应物品。可为牙膏、牙刷、肥皂、香皂、洗衣粉、洗衣液、毛巾、大米、菜油等家庭日常用品。各村可根据多数群众需求,采购相对应的物品,或订制有纪念意义的水杯、手机壳等,各村采购的奖励物品需有正规增值税发票,资金使用必须符合财经管理法规,所购物品需保证质量安全。
(2)兑换时间。每月20日左右(党日活动日)为积分兑换日,如遇节假日或特殊情况,可适当提前或延后。各村组织辖区各村民小组长、群众集中兑换。集中兑换应富有仪式感,通报表扬门前“三包”完成好的农户,树立榜样意识。
(3)积分累计。当月兑换物品后扣除相应积分,但仍需累计全年积分,参与年终评选奖品等次。
(4)积分转存。积分卡可以将兑换奖品后剩下的分转存下一期。
(5)年终评比。凭全年累计积分兑换一次奖品,按照常住户数的20%设置奖励名额,一等奖奖品价值50元、二等奖奖品价值30元、三等奖奖品价值20元,分别占奖励总名额的20%、30%、50%。
2、荣誉激励
在积分兑换的基础上,各村(农村社区)每月评选10―15户“乡村治理示范户”,授予流动红旗,增强村民荣誉感。结合支部主题党日、村民代表会议等开展积分交流活动,组织积分较高的群众分享积分心得,讲述积分故事,进一步提高群众参与热情,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五、经费保障
试点经费由区补助,镇统筹方式解决,村也可使用集体收入资金开展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丰盛镇成立以党委书记肖帮雷、镇长吴谦为双组长,副镇长赵进、宣传委员覃斌、组织委员杨梅、副镇长王琳为副组长,社事办、建环办、宣传办、农服中心工作人员为组员的乡村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农服中心。试点村要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重要意义,把乡村治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深入实施开展乡村治理“积分制”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二)建立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责任,加强部门联动,建立乡村治理工作协同运行机制。强化统筹协调、具体指导和督促落实,镇党政办会宣传、综治、信访、民政、司法、派出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强化政策、资源和力量配备,加强工作指导,做好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对乡村治理工作情况开展督导,对乡村治理政策措施开展评估。
(三)加强分类推进。坚持试点先行,确定油房村、王家村、桥湾村为第一批试点村。其他各村要结合实际,主动推进。围绕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主要任务,分类确定落实举措。对于需要普遍执行和贯彻落实的政策措施,要加大工作力度,压实责任,明确时间进度,尽快取得实效。对于需要继续探索的事项,要组织开展改革试点,勇于探索创新,及时总结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加快在面上推广。对于鼓励提倡的做法,要有针对性地借鉴吸收,形成适合我镇的乡村治理机制。
(四)强化各项保障。各村要加强乡村治理人才队伍建设,明确专人负责联系对接,充实基层治理力量,聚合各类人才资源,引导农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在乡村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有计划、分层次开展村干部培训,进一步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鼓励镇、村创新乡村治理积分机制。组织开展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活动,大力选树宣传乡村治理各类先进典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乡村治理的决策部署和全国乡村治理推广运用积分制视频会议精神,根据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关于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积分制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农发〔20xx〕11号)以及中共重庆市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乡村治理积分制推广运用及有关工作的通知》(渝农办发〔20xx〕33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xx年底,在全区28个行政村推行乡村治理积分制工作;到2023年年底,在全区45个行政村推行乡村治理积分制工作;到2024年年底,全区56个行政村实现积分制全覆盖。
二、对象范围
乡村治理积分制工作由各镇党委负责,各村党组织具体组织实施,积分对象为行政村所有农户。
三、积分内容
为四类:法治类、德治类、自治类、示范带动类。
(一)法治类。主要包括参与维护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社会公共秩序、公民生活秩序为主要内容的治安秩序;以见义勇为,街面巡守,治安及反恐信息收集,单位内部防范,守家护院为主要内容的群防群治;以不稳定因素信息摸排,矛盾纠纷调解,维护稳定为主要内容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崇尚科学不迷信,不参与迷信活动,提高对邪教伪科学的识别能力,遇到邪教活动做到不听、不看、不信、不传、不参与并积极举报;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在生产生活中或经营活动中相互尊重、信守承诺,不拖不赖、不坑蒙拐骗;积极维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不受损害;远离麻将、纸牌等赌博行为。
(二)德治类。主要包括拥护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德;以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为主要内容的家庭美德;以友善互助、正直宽容、明礼守信、热情诚恳、自强自立为主要内容的个人品德。
(三)自治类。主要包括参与美丽乡村建设活动及村会议、文体活动、道德讲座、健康教育等集体活动;举办婚礼不大操大办、不铺张浪费,不出现内容粗俗、不文明闹婚场面;帮助孤寡老人、“三留守”人员、精神病患者等奉献活动;按规定举办葬礼,不违规安葬、不大操大办,不影响公共秩序、不干扰居民生活;按规定不办无事酒,在传统节日、重要节庆期间,不搞大吃大喝和铺张浪费;不贪图享乐、不好吃懒做,通过辛勤劳动,实现脱贫致富;保护修缮公共设施,维护环境卫生,举报违法施工和破坏环境行为的管理活动。
(四)示范带动类。主要包括为村委会发展、治理建言献策并得到采纳;成功创办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并带动村民发展产业致富;积极参与配合政府工作、村务活动等活动;获评“星级文明户”“最美庭院”“文明家庭”等荣誉;家庭成员获先进事迹被国家级、市级、区级、镇级媒体公开报道。
四、工作步骤
(一)制定标准。各镇在参照区乡村治理积分制评价体系指导标准基础上,可再细化制定积分评价标准,于4月29日前报乡村振兴局备案。
(二)积分评定。各行政村结合实际成立积分评定小组,由村干部、村民小组长作为评定小组成员,党员代表、群众代表参与,各村结合实际可每季度逐户对村民积分进行审核认定。评定小组对农户积分事项进行记录并签字确认。
(三)结果公示。积分评定完成后,积分评定小组每季度将村民的积分情况在村便民服务中心公示栏、村民小组人员集中区域进行公示,每季度至少更新一次积分情况,接受广大村民的监督。村民对积分有异议的,可进行反映,村委会调查核实后,根据调查情况讨论研究后作出处置。
(四)建立台账。各行政村以户为单位建立积分台账。鼓励有条件的行政村借助“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开展积分数据收集、汇总及分析。积极探索积分制管理平台建设,开展积分管理和公示等,促进积分管理精准化、精细化、即时化。
(五)结果运用
1.正向激励。将积分与评优推先相结合,实行以荣誉激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激励机制。
①荣誉激励。各行政村根据积分,定期评选一定数量的“文明户”,积极开展“星级文明户”“清洁户”“好媳妇”“好婆婆”等评选,授予流动红旗(参考),采取张榜公布、广播通报等多种方式进行表扬,增强群众荣誉感。结合支部主题党日、村民代表会议等开展积分交流活动,组织积分较高的群众分享积分心得、讲述积分故事,进一步提高群众参与热情。
②物质奖励。各行政村结合自身实际,可选择辖区内商店超市等市场经营主体作为积分兑换点,或自行采购商品建立“积分超市”。积分超市原则上要做到“六有”,即:有固定场所、有统一招牌、有明码标价、有管理制度、有发放台账、有专人管理。每1积分按人民币1元计算,兑换同等价格的日常用品,积分兑换物品由各镇自行确定,原则上兑换大米、食用油、洗衣粉(液)、洗洁精、香皂、毛巾、牙膏等日常生活物品。各行政村原则上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积分兑换活动,兑换奖品后扣除相应积分,但累计积分不清零。每年年终,各行政村可就当年村民累计积分设置一定名额进行奖励,激发村民参与积分评比的积极性。
2.反面教育。以批评教育为主,对积分较低的家庭,将其积分情况进行通报或张榜曝光,并针对性开展宣传教育和引导。
五、经费保障
乡村治理积分制工作经费采取财政补助、集体支持、社会捐赠等方式筹措资金,各镇要健全多元投入保障机制。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积分兑换商品的商品补助,补助标准原则上按照商品单价的50%进行补助。各镇、村可整合服务群众专项经费、集体经济收入等经费开展积分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乡村治理积分制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实际问题。要成立全面推进乡村治理积分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要求,全力推进乡村治理积分制工作,不断扩大积分制工作覆盖面,确保全面深入开展。
(二)加强工作指导。各镇、区级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指导各行政村因村施策制定积分评分标准,建立积分台账,做好积分登记、清算、资料归档、经费管理使用等工作。形成“区级指导、镇负责、村具体实施、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三)强化宣传发动。各镇要大力选树典型,推广先进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组织人员进村社、入农户面对面开展宣传,将积分制工作理念、积分项目、积分标准、积分奖励等融入乡村治理各项工作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之中,通过比积分、兑积分等措施激发群众参与热情。积极通过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乡村治理积分制的方式方法、典型经验,提升基层和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镇要对标对表乡村治理积分制实施方案,不断加强工作创新,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全面总结在乡村治理积分制推广运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及时向区乡村振兴局报送相关资料。
为认真落实上级工作部署,扎实开展为民服务活动,全面推进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为社区居民生产、生活、工作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制定如下方案:
一、组织原则:
坚持“自愿参加、量力而行、讲求实效、持之以恒”的原则。
二、志愿者条件:
(一)年龄需达到14周岁以上人员;
(二)自愿从事志愿者服务且每年至少参加2次志愿者活动;
(三)具备相应的体能和服务技能;
(四)遵纪守法人员;
三、活动内容:
(一)爱心助老志愿活动。以社区享受居民养老服务的孤寡空巢老人为主要对象,开展精神慰籍、保健指导、家政服务、文化娱乐、权益维护等志愿服务,弘扬敬老助老传统美德,为老年人创造健康优质的生活条件。
(二)爱心助残志愿活动。发扬“理解、尊重、关心、帮助”的精神,为残疾人及家庭开展医疗保健、心理咨询和日常生活照料等方面服务,创造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条件,增强残疾人自立自强、参与社会、服务社会能力。
(三)爱心助困志愿活动。针对辖区困难群众、困难家庭不同情况,开展捐款捐物、结对助学和送医疗、送岗位、送信息、送技术志愿服务,建立长效机制,实实在在的扶贫对子,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使他们感到关怀和温暖,逐步使困难群体脱贫致富。
(四)爱心助学志愿活动。引导社区热心未成年人教育的各界人士,特别是发挥社区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的作用,开展宣讲、辅导、教育、关爱等志愿服务,关心未成年人的学习、生活,促进健康成长,让他们享受“同一片蓝天”。
(五)文明创建志愿行动。围绕创建文明社区,组织社区志愿者开展文明礼仪、法律法规、职业技能、卫生知识、营养保健、科普知识等为内容的宣讲培训活动,在社区举办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文体活动,不断提高居民的思想道德修养、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提高和谐文明社区建设水平。引导社区居民提高环境意识,共同参与保护和改善环境,营造整洁、生态、优美的生活居住空间。
四、奖励细则
(一)奖励目的:推动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工作,进一步激发志愿者和居民参与社区服务的热情;
(二)奖励形式:积分兑换礼品;
(三)奖励标准:
1.志愿者每参加一次志愿服务活动满1小时,便可得5个爱心积分。未满1小时不进行计算。当爱心积分达到一定数额时,志愿者可兑换相应的物质奖励。换算标准:5个爱心积分相当于价值5元礼品,以此类推。每个档次的礼品不同,当礼品不足时可采取同等价值的礼品进行替换。
2.街道对优秀志愿者进行褒扬和嘉奖,年底进行评选优秀服务志愿者活动。各社区实行“积分制”旨在提高志愿者参与活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通过志愿服务活动积分量化管理,实现了志愿活动实绩的可感知、可比较,通过这种科学的制度设计,明细的考核标准,实现对社区志愿服务长期性的维系,是新的社会条件下的社会治理模式的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