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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2014年桐庐县“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实施意见
各乡镇(街道),库区管委会:
为广泛动员全县家庭主动参与到清洁桐庐和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工作,进一步培育家庭成员生态意识、文明意识,从创造优美的家居生活环境入手,为促进新农村建设、提高生活品质奠定良好的素质基础,我县决定自2011年起在全县开展“美丽庭院”创建工作。现就该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共建美丽庭院、共享品质生活”为主题,以改善庭院环境为根本,以巩固“庭院整治”长效管理机制为抓手,以创建“洁化、序化、美化、绿化”庭院为目标,为加快形成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提升全县家庭环境品质作贡献。
二、目标要求
从2011年起,以业已开展的“清洁桐庐”三年行动及“庭院整治”为基础,按照“环境卫生清洁美、摆放有序整齐美、庭院设计协调美、种树栽花绿化美”(以下简称“四美”)要求,在全县家庭中开展“美丽庭院”创建活动。力争到2014年,全县100%的行政村开展“美丽庭院”创建工作,100%的家庭达到“庭院整治”合格家庭,35%的家庭达到“美丽庭院”标准;其中,被我县列为中心村培育的行政村要确保50%的家庭达到“美丽庭院”标准,被我县列为美丽乡村精品村和整乡整镇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行政村要确保55%的家庭达到“美丽庭院”标准,实现庭院内外的洁化、序化、美化、绿化要求,使全县人居和生态环境得到显著改善。
三、工作原则
1、注重结合。“美丽庭院”创建工作要在巩固“庭院整治”长效管理机制和已经取得成效的基础上,与自身实际相结合,与我县正在实施的“潇洒桐庐〃秀美乡村”5525工程、“风情小镇”、“文明生态村”建设相结合,与农村住房改造、“美德农家”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试点先行,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美丽庭院”创建工作。
2、因地制宜。结合实际,选择作为全县中心村培育的、或是精品村示范的具有引领作用的行政村为本地试点村,合理制定“美丽庭院”创建目标、创建时序、创建标准、创建机制,分步实施,分类指导、分层推进、分工落实,形成富有特色的“美丽庭院”创建工作模式。
3、整合资源。按照“美丽庭院”创建工作依靠全社会、建设成果惠及新农村的要求,着力解决在开展“美丽庭院”创建工作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形成上下一心、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同时,还要充分调动广大家庭成员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推动“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
4、探索创新。以行政村为单元,将“美丽庭院”创建活动的设想要求纳入“美丽乡村”建设整体规划中协调运作。要在实践中探索,注重突出地域特点,加强“美丽庭院”创建工作研究,善于挖掘创新体制机制的经验做法,加大总结、推广和宣传力度,以提高“美丽庭院”创建工作水平。
四、创建内容
桐庐县“美丽庭院”标准(以下简称“四美)
1、环境卫生清洁美(洁化):通过清理房内、房屋周边积存垃圾,消灭卫生死角,养成自觉将垃圾入桶(箱),使庭院内外整洁干净,无垃圾、无杂物、无污水、无污渍等。
2、摆放有序整齐美(序化):通过对家庭廊前、庭院、房前屋后、墙体周匝杂物的清除整理,使庭院内物品堆放整齐,无乱搭、无乱建、无乱堆、无乱挂之物,庭院外观整齐有序。
3、庭院设计协调美(美化):通过动员家庭拆除有碍观瞻构筑物、墙体改造、洗涤设施与畜禽养殖整治等行动,使庭院内外与周边景致、环境协调一致,有一定文化品位、美韵特色的景观。
4、种树栽花绿化美(绿化):通过帮助农户进行庭院设计、广栽花草树木等,使庭院周边、房前屋后有花草树木,可以是果树、观赏花草树木、盆栽盆景等,其绿化面积不少于庭院面积的20%。
五、组织实施
1、制定方案。各乡镇(街道)、库区管委会要结合自身实际,抓紧研究制定具体措施,编制“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全力推进“美丽庭院”创建工作。
2、分层推进。全县“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分四年进行。
2011年,全县以“美丽庭院”创建工作为载体,巩固“庭院整治”长效管理机制,使100%村(社区)实行“庭院整治”长效管理,90%的家庭成为“庭院整治”合格家庭,25%的家庭达到“庭院整治”示范家庭(美丽庭院)标准。每个乡镇(街道)确立1个“美丽庭院”工作试点村,并在该村全面展开“美丽庭院”创建工作。
2012年,全县60%的行政村开展“美丽庭院”创建工作;94%的家庭成为“庭院整治”合格家庭,28%的家庭达到“美丽庭院”标准。
2013年,全县80%的行政村开展“美丽庭院”创建工作;96%的家庭成为“庭院整治”合格家庭,32%的家庭达到“美丽庭院”标准。
2014年,全县100%的行政村开展“美丽庭院”创建工作,100%的家庭达到“庭院整治”标准,35%的家庭达到“美丽庭院”标准;其中,被我县列为中心村培育的行政村要有50%的家庭达到“美丽
庭院”标准,被我县列为秀美乡村精品村和整乡整镇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行政村要有55%的家庭达到“美丽庭院”标准。
3、分类实施。要针对不同类型的行政村分类实施“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对已创建为市级和县级“庭院整治”示范村的要在做好“清洁桐庐”、“庭院整治”长效管理、巩固创建成果的基础上,对照“四美”要求开展“美丽庭院”完善提升活动;对还未建成市级和县级“庭院整治”示范村的,先按“庭院整治”工作要求进行整治,再按“四美”要求完善提升。
4、突出重点。要确定工作重心,结合“四美”要求,精心组织实施,抓好典型培育。同时,配合精品村及整乡整镇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同步开展“美丽庭院”创建工作,为全面开展“美丽庭院”创建工作树立典型。县里将重点以“美丽庭院”精品村创建为载体,切实推进全县“美丽庭院”创建工作,每年年底对“美丽庭院”创建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并视情予以奖励。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把“美丽庭院”创建工作作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作为主动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构建和谐桐庐的民心工程,作为凸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打造我县特色工作品牌的重要手段,把全县妇女组织和广大妇女的思想统一到“秀美乡村”建设上来。全县“美丽庭院”创建工作由桐庐县“美丽庭院”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另行发文)统一领导,县妇联承担具体组织协调工作。各乡镇(街道)及库区管委会也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实施。
(二)强化宣传氛围。各乡镇(街道)、库区管委会要切实加强舆论宣传和理念引导工作,为“美丽庭院”创建工作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的作用,围绕
“共建美丽庭院、共享品质生活”这一主题,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富有实效、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如“美丽庭院”读书活动、“美丽庭院”展示、“美丽庭院”评比活动等,总结宣传先进典型,在全县营造浓厚的争创氛围。
(三)强化合力推进。全县“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将列入县委、县政府对乡镇(街道)、库区管委会考核内容,并通过完善考核办法,加强对“美丽庭院”创建工作的考核力度。县财政每年将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奖励当年“美丽庭院”创建工作示范村示范家庭代表。各乡镇(街道)、库区管委会也要加大投入力度,设立“美丽庭院”创建工作专项资金,加强庭院园林绿化、规划设计、科普知识的宣传和辅导,帮助家庭成员掌握和运用相关知识,积极推进“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可持续开展。
抄送:市清洁办、市统筹办、市妇联,县委办、县人大办、县府办、县政协办,周媛玉、吴玉凤、严兴华、周建英、王金才同志。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实现农民安居乐业,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我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现实要求,也是寨根广大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根据中央和省、市、县有关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订寨根乡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以中原经济区西峡高效生态经济示范县建设为统揽,坚持“经济生态化、生态经济化”理念,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以提升我乡群众生活品质为核心,持续推进各村环境连片整治,加快各村基础设施建设步伐,进一步提升寨根新农村建设水平。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群众主体。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要在乡党委、政府的统筹协调下,各村对区域范围内进行统筹规划,有效组织推进。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发挥群众主体作用,组织群众积极参与,要广泛听取和征求群众意见,坚持“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决策权。
2.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各村要立足当地发展实际,顺应发展变化趋势,根据各村的资源禀赋,实施有针对性的“一村一策”建设方法,不搞一刀切。科学确定各村具体目标、重点、方法和标准,分类要求、分类部署。要突显生态文明,保护生态环境,挖掘文化内涵,展现乡村特色。
3.示范带动、长效推进。从解决群众最迫切、最直接、最关心的环境卫生问题着手,注重挖掘推广典型,坚持示范带动,以点带面。建立可持续的.长效推进工作机制,巩固和发展建设成果,推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工作不断深化提升。
(三)目标任务
以清垃圾、清污水、清杂物,硬化、绿化、亮化、美化,创建美丽宜居乡村(以下简称“三清四化一创建”)为重点,全面开展村庄人居环境整治。各村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全面加快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持续推进主干道房屋改造,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不断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以方庄村和界牌村为先导,为推进全乡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做好示范带动,树立标杆。各村到20__年,达到居民住房、饮水和出行等基本生活条件明显改善,人居环境基本实现干净、整洁、便捷。全乡各行政村达到农村人居环境改善达标村标准,50%以上行政村达到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标准。
二、工作重点
(一)“三清”
1.清垃圾。依据村庄主次干道和村民居住间距,合理摆放垃圾箱或建设垃圾池,组建垃圾清运处置队伍,建立垃圾转运站点,配备垃圾运输车辆和人员,定时清扫清理、收集运输、掩埋处理垃圾。逐步推行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回收利用,交通便利且转运距离不远的村庄,采取“户分类、组收集、村转运”方式处置。进一步规范农业生产废弃物和农作物秸秆的回收利用。在此基础上逐步实现村内及周边无污泥、无柴垛、无杂草、无粪堆、无建筑垃圾“六无”目标。
2.清污水。重点抓好各村沟、河、渠综合治理,改善水资源环境。有条件的村庄,加大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铺设地下管网,推行雨污分流,清理村内村外沟渠水塘河道。人口相对集中、布局较为合理、经济基础可行的中心村,利用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生产生活污水。人口较少、居住比较分散的村庄可建设低成本的微动力污水处理设施或生态污水处理设施。
3.清杂物。加强农村家庭宅院、村庄公共空间整治,清理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拉乱挂、乱涂乱画等现象,规范农村日常生活物品堆放秩序。农具、秸杆、杂物等堆放整齐。村内无乱搭乱建的违章建筑,无有碍村容村貌的残垣断壁、污物杂草。主次干道及两侧要达到无有碍观瞻的垃圾、污水和杂物。加强农房、院落等整治,保护和修复井泉沟渠等乡村要素,实现村庄整体风貌与自然环境相协调。
(二)“四化”
1.硬化。加快推进我乡道路硬化工程,以农村公路三年行动计划为契机,完善农村公路村村通、连村道路建设,年久失修损坏严重的进行重新整修,原来标准低的要进行规范,需要新修的要积极做好项目对接适时修建;做好村内主次干道硬化,有条件的村庄实现通户道路硬化;建成布局合理、干支联网、安全便捷的农村公路和公共交通网络。
2.绿化。积极开展园林乡村创建活动,各村周围营造有围村防护林带,村庄内外、房前屋后种植林木花草;村主次干道绿化管理到位,行道树规格一致,绿篱修剪整齐,各村绿化覆盖率逐年提高。
3.亮化。加快各村电气化建设步伐,规范电网建设。主次干道以合适的间距设置路灯,路灯规格统一、设置整齐。推广使用太阳能、风能供电的路灯,合理安装线杆、路灯等亮化设施,实现村内主街道和公共活动场所夜晚有照明。
4.美化。主要通过拆除有碍观瞻建筑物、墙体立面改造、设置生态文化墙等行动实现“庭院设计布局美”;通过对家庭廊前、庭院、房前屋后、墙体周围杂物的清理整理,使农户庭院外观整齐有序以实现“杂物摆放整齐美”;通过养成农户垃圾入箱等良好卫生习惯实现“清洁卫生环境美”;通过帮助农户进行庭院设计、广栽花草树木实现“种树栽花绿化美”等。
(三)“一创建”
以“产业发展生活美、美丽宜居生态美、地域特色内涵美、乡风文明民风美、管理民主和谐美”为创建目标,着力发展各村支柱产业,着力整治居住环境,着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着力强化精神文明,着力农村基础组织建设,努力打造美丽宜居村。各村在做好“三清、四化、一创建”的基础上,继续抓好以下重点:一是实施整区域推进。二是坚持规划先行,不大拆大建,把本土文化、本土风俗、本土建筑风格、本土产业优势彰显出来。三是完善基础设施,突出主干道路的延伸拓宽及两边的美化、绿化、亮化、净化工作,加快沿线公厕、垃圾池、游园、村部、幼儿园、学校、便民服务中心、文化大院等配套设施建设。四是强化综合整治,持续推进主干道路沿线房屋改造,加大环境整治力度,区域内有碍观瞻的违法建设、违法采砂、养殖场一律坚决取缔,砂石厂坚决搬迁或取缔。五是提升产业水平。六是倡树文明新风,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三、推进措施
(一)科学规划。按照产业、新农村、土地、公共服务和生态规划“五规合一”要求,科学编制和完善全乡体系规划,根据人口变化等情况进行科学论证,对各村进行科学分类。明确重点村、中心村、一般村。按照公共服务与城市均等、居所适应农村特点的要求,科学规划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对具有特色景观和民俗文化的村庄,在整治时,要尽可能保留村庄的文化传承和自然风貌。
(二)示范带动。结合目前全县正在开展的蓝天行动计划和碧水工程以及乡村清洁工程,先期选择经济基础较实、生态环境较好,乡风文明、群众积极、特色鲜明的村庄,通过资源倾斜、项目整合、政策扶持、重点打造,示范带动全乡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工作。
(三)逐步推进。按照突出重点、次第展开、逐步提升的原则,科学谋划,分类指导,循序渐进,持续而为,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今年的工作重点是以点带面,持续推进。以示范村建设为基础,通过持续推进、点面结合,逐年分类分期分批打造一批城乡统筹示范村、美丽宜居中心村、改善环境整治村,加快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力争20__年底前,全乡各行政村达到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整治村标准,50%以上行政村达到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标准。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推动工作开展,乡党委、政府成立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领导小组,由党政办、纪委、城建、财政、国土、农业、教育、卫生、电力等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具体负责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政策制定、重大问题决策等工作。各村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相应成立专门工作机构,紧密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年度实施计划,确定年度工作任务,切实抓实抓紧抓好。
(二)强化舆论引导。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农民群众既是受益者也是主体,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营造社会上下广泛关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浓厚氛围,形成政府主持引导、群众自主建设和社会积极支持的工作局面。充分发挥宣传作用,大力宣传新农村建设的各项政策措施,对农民居住观念、生活方式、生产方式进行宣传引导,及时推广先进经验。积极宣传卫生健康知识,引导农民改变乡村生活陋习,培育健康生活新方式。组织开展必要的卫生先进户、星级文明户等文明创建活动,提倡农村精神文明新风尚。
(三)创新投入方式。要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纳入公共财政覆盖范围,探索建立政府引导、群众主体和社会参与的共建机制。要以各村为单位统筹整合好农村土地连片综合整治、交通建设、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等涉农项目资金,集中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完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制,调动农民参与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的积极性。通过政府委托、采购等方式,向社会购买村庄规划建设,垃圾收运处理、污水处理、河道管护等公共服务,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各村要按总人口千分之五的比例配备乡村专业保洁员队伍。
(四)严格督导考核。坚持示范带动、有序推进,不搞形式主义,不搞盲目攀比,不搞形象工程,严格考核验收,确保整治实效。研究建立各村人居环境统计和评价机制,加大督查力度。激励先进,督促后进,确保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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