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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推进20xx年“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遥落实,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我校安全工作,提高校园安全管理水平,促进我校教育安全稳定,根据遂溪县教育局《关于开展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全面深入地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按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师生安全意识,营造全民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舆论氛围。建立教育系统安全长效管理机制,突出隐患治理这条主线,以及学校安全管理政策,普及学校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努力创建安全、文明、健康、和谐的校园环境。
二、活动主题
安全责任、重在落实。
三、活动时间
5月30日-6月30日。
5月30日至6月5日为安全教育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6月6日至6月12日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咨询周;6月12日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咨询周;6月13日至6月19日为应急预案演练周;6月下旬为巩固提高周。
四、组织机构
成立学校“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我校“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工作。
组长:王耀渔
副组长:黄荣贵
组员:各班班主任
五、具体内容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和动员阶段。5月28日-29日
第二阶段:5月30日-6月25日,具体实施阶段。
主要内容:
1、在学校召开师生大会,出一期有关安全教育的黑板报,创造浓厚的“安全月”活动氛围。
2、在校黑板报专栏开辟“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专栏,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月的开展情况。
3、召开班主任安全教育专题会议,以防火、防盗、防诈骗、防滋扰、放伤害等为主题内容的安全教育,指导各各班主任对本班全体学生开展安全常识普及教育。
4、组织一次火场逃生应急演练,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责任观念。
5、对全校进行一次专题安全大检查。
第三阶段:6月26-6月30日,总结阶段。
六、活动要求
1、各班要认真落实本方案精神,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好本次“安全生产月”活动
2、各班要以班情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主题,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全校师生的安全防范技能,增强全校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确保我校校园安全稳定。
3、活动结束后,各班级要结活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及时总结安全工作的先进事迹和典型做法。
20xx年5月29日
一、活动主题
安全发展,预防为主
二、活动时间
6月1日至30日。其中,6月份第二个星期日(6月13日)为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
三、活动内容
(一)宣传报道
1、6月1日上午,与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召开“安全生产月”活动新闻发布会。具体安排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南昌日报、南昌晚报、市电视台、市电台各派1―2名记者参加。此项工作由市委宣传部新闻处、市安监局综合处负责组织协调。
2、6月2日至30日,在南昌日报、南昌晚报、市电视台、市电台开设专栏、专题,连续报道我市安全生产典型事迹。同时在每日黄金时段、主要版面播发“安全生产月”活动标语口号或动漫。重点组织宣传咨询日活动的新闻报道。对个别安全隐患整改不力、存在问题的单位,经市领导同意后进行曝光。此项工作由市委宣传部部署,各新闻单位落实,市安监局综合处负责协调。
3、6月2日至30日,在手机上播发“安全生产月”活动标语口号。此项工作由南昌移动公司、南昌联通公司和南昌电信公司负责,市安监局监管二处负责协调。
(二)宣传咨询日活动
宣传咨询日活动于6月13日上午在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秋水广场举行。届时,我市将启动安全生产“六进”巡展活动仪式,并组织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和相关市直单位设立咨询台,发放安全生产宣传资料,接收群众现场咨询。各县区、开发区组织人员方阵参加,统一服装,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组织开展“三项创建”活动
根据省指委会统一部署,组织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参加本质安全型工业园区、安全社区、安全文化创建示范企业评选活动。此项工作由市安监局综合处负责协调。
(四)组织参加井冈山安全发展网上论坛
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和各部门要积极组织人员撰写论文,于5月25日前报送到市安监局综合处(发电子邮件,邮箱:3986152@1xx.com),经初选后报省指委会。省指委会将评选出优秀论文组织交流,并予以奖励。此项工作由市安监局综合处负责。
(五)组织参加全国性活动
按照省指委会要求,我市还将积极参与第二届“生命之歌”全国安全歌曲大赛、第五届安全发展高层论坛、应急救援三项活动(首届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技能大赛、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安全生产应急知识竞赛)、“安康杯”竞赛和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等。待省指委会相关具体方案下发后,由市安委办组织实施。
(六)社会宣传活动
1、“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县区、各开发区(新区)、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各主管(行业)部门,要结合自身特点,组织所属企业、单位、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企业、校园宣传活动由市安监局监管一处、监管二处、监察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协调;社区(县区和开发区)活动由市安监局综合处负责协调。
2、组织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和有关企业、单位在活动月期间,在市区和当地主要公众场所、主要街道及路口、车站、码头、建筑工地、临街主要建筑物等处悬挂巨幅标语。此项工作由市安监局监察支队负责协调。
3、组织各县区、各开发
区(新区)、各部门和各企业、单位征订“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品。此项工作由市安全生产宣教中心负责。
四、活动要求
1、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和各部门、各单位要精心组织、认真谋划,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利用宣传栏、文化橱窗、广播站等阵地,采取安全生产月专题节目、公益广告、文艺演出、演讲、安全知识和技能竞赛等多种形式,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为重点,认真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让安全生产知识走进千家万户,让“安全发展,预防为主”理念深入人心。
2、请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将本县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开展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于5月25日前)和活动总结(于7月5日前)书面报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3986152、3986173(传真)。
3、20xx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由市安委办负责总协调和与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的联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