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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市委宣传部、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文广局、市总工会、共青团市委、市妇联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莆田市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莆田市工商系统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推动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围绕“加强宣传、规范准入、强化监管”,开展内容新颖、形式多样、社会广泛参与的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促进工商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措施有效落实,防范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二、活动主题
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是对安全生产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是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的根本途径。各单位要突出“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主题,全面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安全生产准入条件,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积极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坚决防范较大及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提升全市工商系统安全生产监管总体水平。
三、活动内容
以宣传教育为活动的主要形式,立足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加强对企业和经营者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切实做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严格依法行政,不得擅自降低涉及安全生产行业企业的准入门槛。结合当前的年检、换照以及数据录入等工作,开展前置审批“回头看”,认真查验各类前置审批的许可内容和有效期限,凡与营业执照载明事项不符的,责令改正后方可办理年检、验照手续。同时要把好登记关,对政府公布的重大隐患区域或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不得为其办理营业执照。
(二)开展“莆田市工商系统八闽红盾出击DD无证无照经营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根据莆田实际,积极开展“无证无照经营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要把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开展“无证无照经营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结合起来,重点排查整治从事黑网吧、流通食品、娱乐场所、餐饮、住宿、危化品、矿山、农资等等涉及危害人身财产安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等重点监管行业以及无需前置的无照经营户
(三)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经营者的安全生产意识。一是通过办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以及年检等机会,加强工商行政管理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二是通过工商网站、信息简报和媒体等手段,宣传安全生产知识。三是印制安全生产宣传资料,通过工商所日常巡查把资料分发到经营者手中。
(四)积极配合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为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活动期间,市、县(区)工商局机关和各工商所在单位门口要悬挂安全生产宣传口号横幅。积极参与和配合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的“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疑难问题。参与并配合地方政府组织的针对非法生产经营活动猖獗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开展的“打非治违”联合执法行动,确保当前存在的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在一段时间内不抬头,不死灰复燃。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将此项工作作为深化“安全生产年”一项重要内容和主要措施,及时成立组织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谋划部署,科学组织实施,制定周密的实施方案,落实责任和经费投入,确保“安全生产月”的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二)突出主题,创新形式。要突出“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这一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在活动内容和形式上积极创新,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力求使整个“安全生产月”活动,既让群众喜闻乐见,又能贴近生产活动实际,使全社会的安全意识有明显提高,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工作得到全面加强。
(三)舆论引导,营造氛围。安全生产工作重在宣传,各工商所都必须悬挂、张贴与“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的宣传横幅、标语或图片;要加强与媒体协作配合,通过制作专题、宣传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传播安全理念和安全知识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意义,营造出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的活动氛围。
各单位要及时将好经验、好典型、好做法以信息报送的方式及时向市工商局反馈。市工商局将适时对有关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活动方案和活动总结请分别于6月5日和6月27日前报送市工商局企业监督管理科。
为在本工程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我司编制了安全生产方案,明确管理职责,确保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一、业主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5、组织对施工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施工单位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
二、施工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交通部颁发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全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安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之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确良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施工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5、施工单位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6、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工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7、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全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8、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为贯彻场部及社政办下发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全大队营造“安全管理,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树立“安全为天”的思想,创建“人人管安全,人人要安全”的和谐大队,突出“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的活动主题,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要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各项工作的`首要位置”作为指导思想,强化安全生产的责任意识和反违章管理,树立全大队职工群众参与意识,把保障安全放到至高无上地位,通过多样广播、标语、横幅等工作,提高职工安全防范技能和意识,促进大队安全发展。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安排:
活动主题:
活动时间:20xx年5月31日―6月30日
三、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把安全生产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完善安全应急预案体系,促进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落实;职工群众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安全管理明显加强;事故隐患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四、组织机构:
成立公司“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褚xxx
副组长:陈xx
成员:xxx翁xxx张xx
五、主要活动计划:
1、利用职工大会、广播、板报、横幅、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组织职工参加场部“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
3、安排人员参加社政办6月21组织举办的“安全在我心中”演讲比赛。
4、参加社政办6月24日组织举办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再培训、培训班。
以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为指引,紧紧围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动员全区机关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发动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一系列形式多样、内涵丰富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推动树立红线意识,提升全民安全素质,有效预防和减少重大安全事故发生,为推动安全生产形势稳步好转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
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20XX年6月1日至30日
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XX区住房和建设局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统筹协调等日常工作。
(一)开展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执法月”活动。
1、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组织开展施工现场隐患自查自报和治理活动,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法律要求,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报,强化建筑施工管理和安全技能培训教育,不断增强各级管理人员特别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工程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管理能力,以及工人(农民工)的安全意识。建筑施工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考核、持证上岗,其他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培训,取得“平安卡”后方可上岗作业。
2、积极开展创建安全文明工地活动,区建设工程事务监督管理中心要鼓励企业将符合创建条件的工程纳入创建计划,严格安全管理,加强企业的安全文化建设,建立完善“责任落实、基础扎实、投入到位、管理规范”的企业安全生产保障体系,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3、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从业人员识灾、辨灾、防灾、逃灾、避灾和自救、互救、共救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并做好应急处置和逃生自救演习。
4、区建设工程事务监督管理中心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的强力推进“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开展专项执法、联合执法行动,集中严厉打击各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对违法建设行为坚决予以曝光,统筹兼顾各项工作,突出重点,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5、总结往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经验的基础上,开拓工作思路,创新活动形式,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贴近基层服务企业,使企业广泛参与到“安全生产月”活动中来并有所收获。
6、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工地现场采取组织播放安全生产案例教育片、事故警示教育展板巡展、宣传横幅、墙报、板报、小刊物等多种形式,全面剖析典型事故原因,深刻汲取惨痛事故教训,加强对建筑工地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教育,使“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到工地。
7、区建设工程事务监督管理中心及时总结“安全生产月”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于6月25日前将建筑工地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上报局办公室。
上述工作由建管科、区建设工程事务监管中心负责。
(二)开展燃气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
1、组织学习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相关文件精神。各燃气企业要组织本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下属站点负责人贯彻学习《深圳市安全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2、开展各类安全生产公益宣传。(1)各燃气企业要创新理念、开拓阵地、丰富载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和户外广告等传统媒体与网站、微博、微信、应用软件等新媒体,形成优势互补,大力开展燃气等方面的公益安全宣传。
(2)加强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通过组织播放安全生产案例教育片、事故警示教育展板巡展,全面剖析典型事故原因,深刻汲取惨痛事故教训,用教训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
3、开展“隐患自查与安全生产执法月”活动。(1)加大安全管理网格化巡查频率。根据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要求,各燃气企业应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在加大日常安全巡查频率的同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报及治理活动,指导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到普通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2)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燃气企业要对各燃气经营场站的安全隐患进行自查自纠,开展企业内部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和治理活动,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跟踪整改、确保隐患消除。以严格控制钢瓶存量、查处“三合一”违规现象,加强运输车辆安全管理,检查和维护消防设施为重点,深化燃气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4、开展“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各燃气企业要充分重视应急预案演练工作,要结合要求,制定方案,落实责任人。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系统的应急救援演练,综合实战演练,将预案中的职责通过演练落实到位。
上述工作由综合执法大队(燃气管理大队)负责。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相关科室(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性,安排专人负责,确保人力、物力投入,提早策划,做好部署,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区安委办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将具体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
(二)确保成效,以月促年。各相关科室(单位)要紧密围绕“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的活动主题,开拓工作思路,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强力推进“安全生产月”的各项活动。要在总结往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经验基础上,开拓工作思路,精心部署,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要广泛动员企业自觉开展活动,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提高安全生产的本质安全。增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实效性,形成长效机制,真正达到“以月促年”的目的。
(三)认真总结。请各相关科室(单位)认真分析此次活动中好的方法,及时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总结工作。
为进一步开展好淮阴区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根据省、市安委办《关于开展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以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为重点,以“安全发展、预防为主”为主题,加大宣传力度,加快宣传平台和制度建设,推动安全理念、安全文化、安全法律和安全知识“六进”活动,进一步提升宣传效果,努力创建有淮安特色的安全文化,为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创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活动主题
安全发展、预防为主。
“安全生产月”的各项活动要紧紧围绕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总体部署,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和素质,推动经济社会安全发展,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三、活动时间
2023年6月1日至30日。
四、活动形式
总体部署,项目推进,一周突出一个重点:第一周为“安全生产宣传周”,第二周为“安全文化和科技普及周”,第三周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周”,第四周为“应急预案演练周”。
五、活动内容
1、收看安全生产文艺巡演活动。5月31日,市安委会在市大运河文化广场举办安全文艺演出暨“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相关部门和重点企业组成方阵参加,市政府领导致辞,市文艺团体演出安全文艺节目,拉开安全生产月活动序幕。
2、开辟安全生产专栏。由区文广新局牵头,区安监局配合,在淮阴电视台、《新淮阴》等媒体开辟“安全生产专栏”,播刊我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有关内容。
3、安全生产知识集中宣传咨询活动。6月13日,区安委办牵头,在黄河广场设立多个咨询点,安委会有关单位自行设立咨询点,就安全生产热点问题及安全生产知识为群众提供咨询服务,同时接受广大群众的安全生产隐患举报。
4、安全生产图片巡展活动。区安委办拟定统一标准,各乡镇、区有关部门、重点企业分别制作安全生产知识、法律法规、事故案例、工作成果等展板,到乡镇、社区、学校、工地及公共场所巡回展出,每个乡镇巡回展出不少于10场次,每个部门不少于5场次,每个重点企业不少于1场。
5、安全生产隐排查整改攻坚活动。挑选10家企业、10个场所、10个村居(社区),利用“安全生产月”30天时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会战行动,在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基础上开展整改攻坚战。
6、安全生产指导员工作讲评活动。召开安全生产指导员会议,对安全生产指导员深入村居(社区),帮助、指导村居(社区)开展建章立制、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工作讲评,树立典型,推广经验,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指导员制度。
7、安全生产论文评选活动。市安委办下发《关于2023年“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论文征集的通知》,并在《淮安日报》刊登。向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征集论文。组织专家评审,评出一、二、三等奖,予以奖励,同时汇编《论文集》,并择优向上级有关刊物推荐。
8、安全生产案例教育活动。组织区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观看安全案例教育片《血的'代价-重大事故案例剖析》等,并将此片分发到各乡镇、有关部门和重点企业,自行组织人员观看,各乡镇、区有关部门原则上组织观看不少于5场次,重点企业不少于1场。
9、“1+3”安全培训活动。配合市安监局办好“1+3安全监控工作体系推广培训班,广泛宣传“1+3”安全监控体系的主要内容、主要做法和典型经验,切实在企业构筑起事故隐患“群防、群控、群治”的工作机制,使推广工作更加扎实,更富有成效。
10、安全生产专家服务企业交流活动。在去年送安全专家进企业的基础上,召开现场会,选择2-3名企业聘用的安全专家,交流指导、服务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工作、解决安全生产难题的经验和体会,请企业负责人介绍支持安全专家工作、落实工作经费等方面的做法。
11、安全生产演练活动。淮阴区是农业大区,夏收将至,农机安全关系千家万户,为加强农机安全,由区农机局牵头,安监、消防、交通等部门参加,开展农机安全演练活动。
六、活动要求
(一)各乡镇、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全国第9个、我省第17个、我市第18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谋划部署,科学组织实施,把安全月活动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范围,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谋划好重点宣传活动,全面推动“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各乡镇、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推广和交流活动中好的做法、经验,创新形式和内容,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各乡镇、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在主要路口及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横幅,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月宣传氛围。区安委办将组织对“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协调、配合各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好各项宣传活动。
(三)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各新闻媒体要集中力量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报道工作,进一步凝聚安全发展共识。
(四)各乡镇、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围绕活动目标,广泛动员,全员参与。公安、交通、建设、林牧渔业、质监、农机、教育、卫生、服务业发展、消防、海事等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针对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公众聚集场所、学校、建筑施工、农机等安全生产重点环节和领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各行业、企业都要根据各自特点,在“安全生产月”中组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重点行业、企业演练活动方案要及时报区安委办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