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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卫生红黑榜实施方案(推荐6篇)

2023-12-03 22:2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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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村级环境卫生红黑榜实施方案

为切实改善农村卫生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就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总体要求:以完善环卫设施为重点,以建立环境卫生长效保洁机制为核心,以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为目标,全面推进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切实改善人居环境,努力营造清洁卫生、环境优美、文明向上的新农村形象。

目标任务:通过一年时间的整治,全面实现农村环境卫生常年保洁,基本建立起“户集、村收、镇运”的垃圾收集网络,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具体要实现“五有五无”,即有布局合理的垃圾收集堆放点、有相对完善的垃圾清运处理设施、有环卫保洁队伍、有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制度、有考核奖惩的激励约束机制,道路两旁无随意倾倒垃圾、河道(池塘、溪道)无漂浮物、辖区内无“白色污染”、村内无暴露垃圾和卫生死角、房前屋后无乱堆放。

二、整治范围和标准

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范围为各行政村,重点为镇区内的“三江四路”。

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要全面清除农村陈年建筑垃圾和卫生死角,确保全镇农村村庄、道路两侧、河道水面、卫生公厕等区域保持卫生整洁,白色污染得到有效控制。有长效保队伍和完善的制度,环境卫生实行动态保洁,建立一日三扫制度;垃圾封闭收集,垃圾堆放点、垃圾收集工具等设施干净、无损、勤消毒,无垃圾死角,道路整洁干净;公厕布局合理,无明显臭味,整洁、无乱贴乱涂写现象;河道(溪道)水面无漂浮物,水质良好无异味;主要道路两侧无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现象。

三、整治内容

1、对现有农村生产、生活、建筑垃圾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整治,清理后空间平整、复绿或补建相应设施,做到不留死角。

2、完善垃圾箱、公厕、垃圾中转站等环卫设施布局,配齐配强垃圾清运车等农村垃圾收集设施,实施垃圾集中收集处理。

3、建立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长效机制,达到“五个一”要求:即每个村有一个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年度计划,有一支专职的环卫队伍,有一个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村庄环境卫生管理公约,有一套环境卫生保洁运行管理制度,有一套垃圾收集设备。

4、清理影响镇容村貌的建筑形态、影响主要道路交通乱搭建,粉刷整洁主要道路两侧单位和村庄房屋立面,配套补种绿化。

四、实施步骤

本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筹备及宣传阶段(4月5日至5月7日)

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要确定主管爱国卫生工作的负责人,实施责任到人,认真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宣传,同时组织方案的实施。

(二)实施阶段(5月8日至6月25日)

本阶段的工作重点是“五抓一保”:一抓宣传。广泛宣传,全民动员,营造浓厚的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各种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环境综合整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群众的环境意识、卫生意识,增强做好环境综合整治的自觉性,努力形成人人关心、参与和支持环境综合整治的良好氛围。二抓硬件。各行政村要配置好垃圾清运车辆和工具,要按照便于清运的原则,安排一定数量的封闭垃圾堆放点,有条件的要配备清洗装置。三抓队伍。各村要强化保洁队伍建设,要按常住人口2‰一5‰的比例建立村环境卫生保洁队伍,分片负责区域内农户垃圾收集运输和卫生保洁工作。四抓制度。出台各项卫生考核、保洁制度,确保环境整治工作的开展。各村要把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明确专人负责。五抓重点“三江四路”。重点为镇区内的“三江四路”,即澄潭江、镜岭江、西坑江中的垃圾和西坑、肇圃、安山、练使方向的四条公路两侧的垃圾清理。“一保”即保持长效整洁。要坚持整治环境与转变人的观念一起抓,突击性整治与经常性的管理一起抓。强化管理,把长效管理工作统一纳入日常工作中去,建立环境卫生治理长效工作机制。

(三)检查评比阶段(6月26日到7月31日)

抽调环境整治组成员组成检查组,对全镇环境整治工作进行检查评比,重点检查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卫生问题是否得到解决,环境整治成果是否得到巩固。对在整治工作中领导重视、措施有力、态度积极、组织发动面广,取得显著成效的部门单位、完成任务较好的部门单位予以表彰和奖励。

五、工作要求

(一)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负责人和主管爱卫工作的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卫生、建设、教育、工商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明确责任,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整治期间,镇爱卫办对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进行不定期抽查、督导,掌握工作进度,督促检查落实,及时反馈信息。

(三)镇爱卫办对开展活动不主动、存在问题较多的行政村、单位要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按要求完成整改工作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再次下达整改通知书。第二次整改仍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整改工作的,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篇:村级环境卫生红黑榜实施方案

建设新农村首先要有新环境、新面貌。当前,我乡环境容貌“脏、乱、差”现象比较突出,与我乡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不相适应。为彻底解决环境卫生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两个文明建设,提高群众生活质量,特制定我乡环境容貌脏乱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以改善农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为目标,以增强农民群众文明卫生意识为着力点,以建立和完善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为保证,切实解决农村环境卫生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提高农村环境卫生水平,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

二、工作目标

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面广量大,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今年要年全面完成环境卫生整治任务,使环境面貌发生明显改变,居民生活条件环境。

三、整治任务

(一)清洁农村厕所。采取多种形式和综合措施,提高农村厕所的净化水平,消灭蚊蝇虫蛆,逐步改善入厕环境,消除卫生隐患。村委会、学校及供群众使用的公共场所所,要做到有专人负责,及时保洁,定期清理粪便。结合农村卫生厕所改造工程,充分有效利用生活污水冲厕洁厕,逐步解决村内污水乱排乱倒问题,基本实现污水沟渠排放,不上路、无溢流。

(二)治理清运垃圾。全面清理村内、村外、村庄连接处的积存垃圾、死角垃圾,清除河道、河沟、坑塘内多年积聚的垃圾渣土,捡拾村庄周边的白色污染;规范村内垃圾倾倒点的设置,科学建设、合理配置垃圾收集设施(垃圾箱);及时清运农村垃圾,禁止在河道、坑塘倾倒、堆放垃圾,保护地下水源。

(三)治理乱堆乱放。清理村内柴草、杂物,清除街道两侧的私搭乱建。全面整理收拾主街道、小胡同内乱堆乱放的柴草、杂物、砖瓦,清理房前屋后的堆物堆料,打扫庭院内的卫生,村内做到柴草码放整齐,院内做到物料堆放有序。结合村庄开展的植树建绿活动,以绿治脏,以绿挤乱,选择成长快、易管护、适宜当地的植物进行绿化,逐步提高村庄绿化美化水平。

(四)整治道路沿线卫生。清楚107国道、京港澳高速、乡级主要干道沿线视线范围内的各类垃圾,拆除杂乱无章的违规建筑,并搞好两侧绿化。

(五)建立管护制度。结合村规民约的制定、完善和宣传,建立健全村庄环境卫生管理和维护制度,加强日常的管理和经常性维护,形成长效的环卫保洁机制。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各村要按300人配备1名的标准设立专职的环境卫生保洁人员,负责清扫保洁、清运垃圾、绿化管护。建立健全群众参与和监督的有效机制,调动全体村民参与村庄整治,吸纳有一定代表性的村民进行监督,确保整治有成效、不反弹。

四、工作要求

开展环境卫生整治主要是为改善广大居民的居住和出行环境提供条件,为新农村建设奠定良好的环境卫生基础。必须提高认识,科学规划,周密部署,抓好落实。

(一)全面部署,全民动员。各村支书要负总责,加强领导,抓好部署,要动员到村中,宣传到户内,落实到人头,做到家喻户晓,人人动手,户户参与,打一场全民参战的农村

环境卫生整治战役。要结合农村开展的党员主题教育活动,把村庄环境卫生整治作为农村党组织进行教育、改进工作、联系群众的重要主题和重要实践,切实负起责任,每一位共产党员都要带头参加整治活动,率先垂范。

(二)成立组织,加强指导。为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乡里成立专门组织,由乡长王本富同志任组长,副乡长张中程同志任副组长,成员有各包村干部及各村支书。政府将抽调专门人员定期深入各村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及时解决;乡财政设立环境卫生整治专项资金,对完成整治任务、达到整治要求的村实行定额补助或以奖代补,对垃圾集中清运、处理进行补助。

(三)周密安排,联片推进。各村要结合实际情况,本着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制定具体而周密的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方案和行动计划,要明确责任,掌握好推进的进度和节奏,确保有序稳步推进。要突出整治的区域效果,采取连片、连线整治的办法,全面推开,整体覆盖,做到村村有行动,村村有变化。要注意工作方式,坚持抓两头带中间,对有一定基础的村庄鼓励提前完成,对那些底子薄、面貌差的村庄,要积极往前推,早着手、早整治,争取早日改变脏乱面貌。

第三篇:村环境卫生整治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的总体部署,做好新时期农村爱国卫生工作,切实改变农村环境卫生面貌,提高农村环境质量和群众的健康水平,持续、有效地推进农村卫生城市化管理进程,根据我村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经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着眼点,以提高农民健康水平为目的,以创建各级卫生村为载体,动员广大群众主动参与,进一步加大农村环境卫生建设和管理力度,紧密围绕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重点,瞄准弱点,破解难点,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用三年时间使我村环境卫生面貌明显改观,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应有贡献。

二、工作目标

以村容整洁、清除白色垃圾为主要任务,结合爱国卫生其他工作,通过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使农村环境卫生得以明显改善。村环卫基础设施、环卫保洁队伍、环卫制度与措施配套健全,村容貌整洁,路面平整完好,排水系统畅通,垃圾定期理清,柴草堆放整齐,畜禽圈养,户厕清洁卫生,室内环境洁净,个人卫生良好。

三、工作标准要求

(一)村委会处驻地卫生

1、基础设施建设。主要道路及人行道硬化率分别在100%道路排水系统完整通畅;实行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驻地厕所保持清洁卫生。室内室外配备垃圾箱等环卫设施,并保持良好的使用管理状态。

2、环境卫生管理。配有环卫队伍和专业管理制度,清扫保洁覆盖率在100%以上;加强垃圾清运管理,达到日产日清。

3、环境绿化美化。主要道路建有绿带和行道树,并配置整齐、美观,因地制宜建设公共绿地。

4、办公室内部卫生管理。卫生管理责任区明确,环境绿化、美化、净化,室内卫生整洁,设有足够的封闭式垃圾容器,垃圾日产日清。

(二)村内卫生

1、基础条件。村庄规划整齐;村内道路全部硬化,道路排水系统完整通畅;设有足够的垃圾容器,无垃圾暴露存放;卫生户厕普及率在91%以上;自来水普及率为100%。

2、绿化美化。主要村道绿带、行道树整齐美观,管理到位。

3、环境卫生。设专人负责村庄道路的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垃圾定期清理;村内无“三大堆”,无白色垃圾,村外“三大堆”隐蔽集中放置。

(三)加大宣传

健康教育。按照《亿万农民健康教育促进行动规划》的要求,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要不定期地举办各类卫生知识讲座,通过新闻媒体、固定宣传栏、板报等多种形式普及艾滋病、禽流感等重大疫病预防知识,提高群众参与综合整治活动的积极性。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提高整治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整治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当前,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以及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存在的薄弱环节还较为突出。群众的卫生意识、生活习惯、经济条件、生活设施相对滞后,还存在部分垃圾随意处理,环卫设施不配套,白色污染不断蔓延的现象。有的村道路年久失修,坑洼不平,排水渠道不畅,环境卫生管理处于无序状态,这些都给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身心健康带来一定程度的影响和危害,急需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因此,大力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既是农村三个文明建设和提高农村综合竞争力的需要,也是实现和维护广大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行动。要站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高度,统一思想认识,扎实开展工作。

(二)切实加强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并精心组织开展整治工作

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内容多、任务重。为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展开并取得良好成效,村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全面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要着眼长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的措施,要把整治任务层层分解,明确责任,建立责任网络体系,为整治工作全面展开奠定良好的组织基础。

(三)切实加大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和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涉及到方方面面和千家万户,难点问题、敏感问题多,且时间长、工作量大。为此,村将不间断的思想和宣传发动工作贯穿于整治工作的全过程,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和有效的宣传形式,对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工作措施、整治进展情况进行全方位的宣传和报道,使整治活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并及时宣传和推广一些好经验、一批好的家庭卫生户。同时,要全力做好组织和发动工作,广泛动员、引导社会力量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合力,推动整个整治活动不断健康深入地发展。

(四)切实把握整治工作的重点,突出解决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基础工程

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要本着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从实际效果出发,突出整治的重点,解决问题的难点,有计划、分阶段、按步骤实施,逐步建立和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在硬件建设上,着重解决基础设施配套,一是在村交通便捷处修建18个垃圾池,交通不便捷处安置3个垃圾容器,解决垃圾无处可倒或暴露存放问题;二是严格做到生活垃圾进入池外运处置,解决垃圾随意处置和垃圾“围村”现象;三是配备必要的垃圾运输车辆,建立专门的保洁队伍,确保垃圾日产日清;四是整修道路、硬化户道,畅通排水渠道,解决群众出行的问题。

在软件建设上,要从完善管理机制入手,建管村环境整治工作监督组,定期对村内环境整治工作进行排查,在思想道德教育、健康教育、文明意识与卫生习惯养成、管理制度、奖惩措施等方面,建立和形成一套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的长效机制,推动农村环境卫生管理走向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五)切实强化整治工作的督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圆满成效

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任务繁重,为确保整治工作广泛、持久地开展及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在上级检查的基础上,完善工作措施,以确保整治工作的有序进行。村将组织村督察组定期按照市委部置的标准,对村内环境卫生进行督察,结合上级政府的督察,不断完善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体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圆满成效。

第四篇:村环境卫生整治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高城管理水平,营造良好的城环境,为广大城县居民带给整洁、礼貌、规范、有序的生产生活环境,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从根本上解决城县“脏、乱、差”问题入手,组织社会力量,高起点、高质量、高效率地对城县环境卫生进行综合整治,实现“净化、绿化、亮化、美化、畅通”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统一领导、单位承包的原则、此次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行、县两级统一领导,各单位、各部门按所承包职责县域、路段具体负责完成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任务。

二是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的原则、各单位、各部门一把手为此次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第一职责人,出现问题将严格追究职责人职责。

三是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的原则、大环境卫生整治是一项长期工作任务,各单位、各部门要从整治工作实际出发,注重源头治理,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注重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从巷道硬化、树池维修、广告牌匾更换等方面予以资金支持,服务广大民群众。

四是坚持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原则、各单位、各部门要组织开展每周五干部职工上街捡拾垃圾行动,以实际行动号召和带领民群众参与城管理、保护城环境,不断提升民城意识和礼貌意识。

三、整治任务、职责单位及完成时限

(一)容貌整治

1、乱贴乱画整治、对沿街墙体、建筑物、居民小县、居民楼道等所有地方的乱贴乱画、乱写乱涂要彻底清除。

职责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7月30日前达标,并构成长效机制。

2、临街建筑物整治、按照职责路段划分,对职责县内所有临街建筑物立面进行粉刷、更新(职责单位:及县两级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清洗(职责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

3、占道经营整治、彻底清理街路、小县内的店外店、水果摊、饮食摊等一切形式的占道经营;清除占用人行步道摆放经营的鸡架、鸟笼、兔笼以及建筑材料等商品、物资。

职责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25日前达标、(经典搞笑签名)

4、露天食品加工(经营)、室外烧烤整治、严格按照食品卫生管理要求,坚决取缔沿街及小县内的露天食品加工(经营)、室外烧烤。

职责单位:县卫生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25日前达标。

5、牌匾广告整治。

(1)牌匾、按照1店最多2牌、整齐划一的标准要求,对剩余的牌匾、落地牌匾一律清除;牌匾资料务必与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相一致,对字迹残缺、掉漆、褪色、歪斜的牌匾要及时修复;新办工商经营业户设置的牌匾要到达标准要求,达不到的禁止开业。

(2)户外广告、对户外高空广告、墙体广告、路标广告、车体广告、天桥广告、自开车架广告、候车亭广告以及过街横幅等进行集中治理,破旧的要更新,损坏的要修复,违规的要清除;除重要节日,重大政治、经济活动的宣传外,其他庆典宣传、商业宣传、政策法规宣传、纪念宣传一律不得设置过街横幅;空白广告牌要上公益广告,不准有空白版面;永久性广告务必有明设施,夜间能够亮起来否则一律拆除。

职责单位:县工商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20日前达标。

6、建筑工地整治、施工工地一律按规定标准进行围圈,并书写经城管办审查的宣传口号;围圈外不准堆放任何建筑材料及杂物;工地的出入口要持续整洁,无杂物、无污水淤泥,严禁车辆带泥上路;除特殊状况,取得主管部门批准外,任何单位不得占用道路作业、施工;工地施工现场的绿化和政公用设施务必持续完好,并设置保护措施;工地食堂、工棚、临时厕所务必到达卫生标准要求;完工的基建工地务必做到工停料净场地清。

职责单位:县建设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

7、广场、街路及参观线路沿线卫生整治、加强各类广场、街路及参观线路沿线的卫生管理,开展全天候清扫保洁,严格禁止各类车辆进入广场,破损缺失的果皮箱要及时修复补齐,到达设施完好、路面整洁、无践踏绿地草坪的标准。

职责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20日前达标。

8、乱泼乱倒整治、一是继续实行定时、定点倾倒垃圾制度,早7:30分前、晚7:00时后为居民县(巷道内)倾倒垃圾时刻,主次干道两侧居民(包括商户)全天不允许向路面倾倒垃圾(自备垃圾收集容器,定时倒入环卫工人的垃圾清运车内,无隔夜暴露垃圾;二是严禁及县内所有单位和个人随处丢弃各类垃圾;三是严格禁止沿街商业和饮食网点向马路雨水井口倾倒污水、污物。

职责单位:县工商局、县卫生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10日前达标,构成长效机制。

9、城亮化整治、破损缺失的公园灯、河岸灯、路灯、楼体灯、商业灯

箱等照明设施,破损的要修复,缺失的要补齐、具体要求:一是沿街商业网点的灯箱、霓红灯、街头橱窗要全部亮起来;二是沿街单位的门前、办公楼、庭院要亮起来;三是广场的照明灯、地灯、景观灯要亮起来;四主次街路的路灯要全部亮起来。

职责单位:县工商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15日前达标。

10、加强犬类等禽畜管理、禁止各类犬在广场、街路等场所内随地便溺,对已发生随地便溺的`粪便由犬主人负责清除,对不清除者由县执法局予以处罚;在规定的县域内遛狗者务必由狗主人用缰绳牵引,防止犬类伤人事件发生,对无缰绳牵引者由公安部门予以处罚;对其它不贴合城管理规定的豢养行为,由及县公安局、县执法局按照无主禽畜进行全面清理、收容。

职责单位:县公安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10日前。

(二)公共绿地和街路、参观线路沿线绿岛整治

全面补齐公共绿地和参观线路沿线绿岛内残缺不全的花草树木,不得出现黄土裸露的空地;清除杂草;花木要定期修剪;进一步加强管护。

职责单位:及县林业局

完成时刻:8月15日前,并构成长效机制。

(三)社区卫生整治

1、彻底清除有物业条件的居民小县及居民楼道、阳台、自开车棚内的乱堆乱放,乱搭乱建,做到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阳台规范整洁,车棚内车辆摆放整齐,楼体干净、要逐个小县、逐个楼道、逐个车棚进行整治。

2、定期进行下水井的清掏和管道的疏通,及时解决下水外溢问题,持续排水畅通。

3、小县路面无塌陷,无破损,无积水,无白色污染,做到全天候保洁。

4、小县内树木花草缺失的要一次性补齐,被居民占为菜地的务必恢复。

5、新竣工的居民楼务必同步进行保洁交接,交接前的保洁由街道办事处负责,交接后由保洁物业公司负责,不准出现保洁空档造成垃圾积存。

6、居民小县楼道内的声控照明灯要亮起来。

职责单位:县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8月20日前达标。

(四)单位卫生整治

1、实行城卫生日和周末卫生日制度,落实门前“五包”职责制、各单位要组织落实每月4日的城卫生日和周末卫生日制度,彻底清除单位庭院内的卫生死角,做到单位庭院内及周边无积存垃圾,无白色污染,无乱堆乱放,无乱贴乱画,“门前五包”职责落实到位。

2、庭院内路面平整,无坑洼,无破损,排水畅通,道路硬覆盖率到达100%,室内外厕所结构完好,贴合卫生要求,5―10月每周消杀一次。

3、彻底清除“四害”孳生地,定期组织开展除“四害”药物消杀,进一步完善除“四害”防灭设施。

4、大力开展庭院绿化美化,临街建筑物要拆墙透绿、亮化、张挂迎会办会宣传标语。

职责单位:县各行政企事业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刻:8月20日前达标。

(五)场卫生整治

1、严格治理场外经营、各类场严格禁止摊位外溢,主次街路的临街商铺及商亭不准店外摆放(堆放)商品经营,坚决取缔小商小贩占道经营。

职责单位:场摊位外溢由县工商局负责,其余(含早、夜)由县执法局负责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

2、全面实行场全程保洁、各类场(包括早、晚)实行垃圾袋装化管理,由收取卫生费的单位根据实际需要设专职保洁人员,进行场的全程保洁、全程保洁的标准是从上到散,保洁员在岗在位,摊位内外整洁,垃圾袋装化,无落地垃圾,散地净。

职责单位:场主办单位或收取卫生费的保洁单位负责保洁,各类场内场及县由工商局负责监管;露天场由执法局负责监管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

(六)行业卫生整治

1、加强对饮食服务、食品加工、食品销售、美容美发、公共浴池、娱乐场所、商场超、宾馆旅店等行业和公共场所从业单位的清理整顿,对不具备条件、达不到标准的要坚决关掉、对“五小”行业(即:小饭店、小旅店、小理发店、小食杂店和小浴池)的整治要作为重点,全面提高“五小”行业卫生管理水平、一是完善“五小”行业的基础设施,做到各项设施齐全、二是加强“五小”行业的日常卫生管理,到达经常化。

2、加强火车站、客运站等窗口单位的卫生管理,做到站容站貌及车体整洁,候车室清洁,保洁到位,四壁无尘,窗明几净,站台及停车场整洁,无垃圾积存和暴露。

职责单位:县卫生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交通局、临河火车站。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坚持经常。

(七)交通环境整治

1、继续加大残疾人三轮车、人力三轮车、电动三轮车非法营运的整治力度,坚决取缔残疾人三轮车、电动三轮车和无证人力车的载客营运。

2、进一步加强及县繁华地段、商业网点、学校周边等交通乱点乱段的治理,禁止客运、货运、出租车等车辆随意乱停及在停车点长时刻停放车辆。

3、坚决杜绝各种车辆、行人乱闯红灯和各类机动车乱鸣喇叭现象。

4、对缺损、不洁的交通标志或设施进行修补、洗刷。

5、严格禁止各类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及人行步道上行驶或停放,一经发现,启动贴单处罚程序进行处罚。

职责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25日前达标。

(八)环境污染整治

1、全面整治饭店油烟污染,排油烟务必透过高出楼顶的管道排放,坚决禁止直接向室外排放、已经造成的墙体污染要彻底清理,管道漏油的要全面维修,持续完好。

2、全面禁止商业网点利用高音喇叭招揽生意和小商小贩走街串巷用电子喇叭叫卖的扰民行为。

3、对及县现有的废品回收站点要全部排查,在城县外统一规划、进入再生资源场及收购亭,及时送往废品回收公司,不得出现占道和乱堆等污染环境现象。

职责单位:县环保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

(九)违章建筑整治

彻底拆除沿街两侧、居民县、场内、单位庭院内等私搭乱建的商亭、板房、塑料棚、偏厦、围栏等各种违章建筑。

职责单位:县建设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25日前达标。

(十)城乡结合部卫生整治

1、彻底清除积存垃圾、继续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城县出入口、城郊村屯、铁路公路沿线等处积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清除力度,到达无垃圾积存。

2、加强日常卫生管理、城乡结合部要保证垃圾日产日清,城县出入口、环城公路要保证到达无乱倒垃圾、无乱堆物料、无乱搭棚屋、无乱开店铺的标准。

职责单位:县交通局、各乡镇、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10日前达标。

(十一)巩固除“四害”成果

1、“四害”孳生地治理、及县内所有的垃圾场、垃圾中转站、垃圾箱、公厕及南北河等场所,要全面进行环境卫生清理,定期进行药物消杀,到达无暴露垃圾,公厕周围洁净,水体清洁无漂浮物。

2、“四害”防治设施建设、居民县、单位庭院要按照防治标准在各自辖县室外建立灭鼠毒饵站,毒饵站内要长期投有灭鼠药物;粮库、食品加工、餐饮、食堂等重点防鼠单位以及所有单位的各类库房,要设置毒饵盒、防鼠门板、防鼠网;餐饮、食品加工、食品销售、宾馆、旅店、招待所、商场、医院等公共场所和单位,要根据不一样状况,采用物理隔离、电子驱赶等方法,设立防蚊蝇设施。

3、“四害”药物消杀、

(1)灭鼠、开展一次全秋季统一灭鼠活动,及县内所有单位、场所、公共地带都要投放有效灭鼠药物,到达全面覆盖,把鼠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2%标准之内、

(2)灭蟑螂和灭蚊蝇、以餐饮、宿舍、旅店、室内场、单位食堂、医院病房等服务行业为重点,在环境卫生整治的基础上,采取药物消杀的方法,开展统一消杀活动,确保蟑螂、蚊蝇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之内。

职责单位:及县爱卫办、及县卫生局、及县水务局、及县食药管理局、及县商务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四害”防治设施建设8月15日前完成,秋季统一灭鼠9月25日前完成。

(十二)建立健全健康教育宣传栏

居民社县、窗口单位都要设立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宣传栏,卫生部门要结合卫生防病、国家卫生城建设以及群众关心的卫生热点问题等带给宣传资料,做到宣传资料保存完整,每月更换一次。

职责单位:及县卫生局、及县爱卫办、住建委、县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坚持经常。

第五篇:村环境卫生整治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高城管理水平,营造良好的城环境,为广大城县居民带给整洁、礼貌、规范、有序的生产生活环境,迎接_级精神礼貌现场会召开,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从根本上解决城县“脏、乱、差”问题入手,组

织社会力量,高起点、高质量、高效率地对城县环境卫生进行综合整治,实现“净化、绿化、亮化、美化、畅通”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统一领导、单位承包的原则、此次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行、县两级统一领导,各单位、各部门按所承包职责县域、路段具体负责完成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任务。

二是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的原则、各单位、各部门一把手为此次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第一职责人,出现问题将严格追究职责人职责。

三是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的原则、大环境卫生整治是一项长期工作任务,各单位、各部门要从整治工作实际出发,注重源头治理,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注重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从巷道硬化、树池维修、广告牌匾更换等方面予以资金支持,服务广大民群众。

四是坚持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原则、各单位、各部门要组织开展每周五干部职工上街捡拾垃圾行动,以实际行动号召和带领民群众参与城管理、保护城环境,不断提升民城意识和礼貌意识、(家长评语大全)

三、整治任务、职责单位及完成时限

(一)容貌整治

1、乱贴乱画整治、对沿街墙体、建筑物、居民小县、居民楼道等所有地方的乱贴乱画、乱写乱涂要彻底清除。

职责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7月30日前达标,并构成长效机制。

2、临街建筑物整治、按照职责路段划分,对职责县内所有临街建筑物立面进行粉刷、更新(职责单位:及县两级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清洗(职责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

3、占道经营整治、彻底清理街路、小县内的店外店、水果摊、饮食摊等一切形式的占道经营;清除占用人行步道摆放经营的鸡架、鸟笼、兔笼以及建筑材料等商品、物资。

职责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25日前达标、(经典搞笑签名)

4、露天食品加工(经营)、室外烧烤整治、严格按照食品卫生管理要求,坚决取缔沿街及小县内的露天食品加工(经营)、室外烧烤。

职责单位:县卫生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25日前达标。

5、牌匾广告整治。

(1)牌匾、按照1店最多2牌、整齐划一的标准要求,对剩余的牌匾、落地牌匾一律清除;牌匾资料务必与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相一致,对字迹残缺、掉漆、褪色、歪斜的牌匾要及时修复;新办工商经营业户设置的牌匾要到达标准要求,达不到的禁止开业。

(2)户外广告、对户外高空广告、墙体广告、路标广告、车体广告、天桥广告、自开车架广告、候车亭广告以及过街横幅等进行集中治理,破旧的要更新,损坏的要修复,违规的要清除;除重要节日,重大政治、经济活动的宣传外,其他庆典宣传、商业宣传、政策法规宣传、纪念宣传一律不得设置过街横幅;空白广告牌要上公益广告,不准有空白版面;永久性广告务必有明设施,夜间能够亮起来否则一律拆除。

职责单位:县工商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20日前达标。

6、建筑工地整治、施工工地一律按规定标准进行围圈,并书写经城管办审查的宣传口号;围圈外不准堆放任何建筑材料及杂物;工地的出入口要持续整洁,无杂物、无污水淤泥,严禁车辆带泥上路;除特殊状况,取得主管部门批准外,任何单位不得占用道路作业、施工;工地施工现场的绿化和政公用设施务必持续完好,并设置保护措施;工地食堂、工棚、临时厕所务必到达卫生标准要求;完工的基建工地务必做到工停料净场地清。

职责单位:县建设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

7、广场、街路及参观线路沿线卫生整治、加强各类广场、街路及参观线路沿线的卫生管理,开展全天候清扫保洁,严格禁止各类车辆进入广场,破损缺失的果皮箱要及时修复补齐,到达设施完好、路面整洁、无践踏绿地草坪的标准、(描述老师的句子)

职责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20日前达标。

8、乱泼乱倒整治、一是继续实行定时、定点倾倒垃圾制度,早7:30分前、晚7:00时后为居民县(巷道内)倾倒垃圾时刻,主次干道两侧居民(包括商户)全天不允许向路面倾倒垃圾(自备垃圾收集容器,定时倒入环卫工人的垃圾清运车内,无隔夜暴露垃圾;二是严禁及县内所有单位和个人随处丢弃各类垃圾;三是严格禁止沿街商业和饮食网点向马路雨水井口倾倒污水、污物。

职责单位:县工商局、县卫生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10日前达标,构成长效机制。

9、城亮化整治、破损缺失的公园灯、河岸灯、路灯、楼体灯、商业灯

箱等照明设施,破损的要修复,缺失的要补齐、具体要求:一是沿街商业网点的灯箱、霓红灯、街头橱窗要全部亮起来;二是沿街单位的门前、办公楼、庭院要亮起来;三是广场的照明灯、地灯、景观灯要亮起来;四主次街路的路灯要全部亮起来。

职责单位:县工商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15日前达标。

10、加强犬类等禽畜管理、禁止各类犬在广场、街路等场所内随地便溺,对已发生随地便溺的粪便由犬主人负责清除,对不清除者由县执法局予以处罚;在规定的县域内遛狗者务必由狗主人用缰绳牵引,防止犬类伤人事件发生,对无缰绳牵引者由公安部门予以处罚;对其它不贴合城管理规定的豢养行为,由及县公安局、县执法局按照无主禽畜进行全面清理、收容。

职责单位:县公安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10日前。

(二)公共绿地和街路、参观线路沿线绿岛整治

全面补齐公共绿地和参观线路沿线绿岛内残缺不全的.花草树木,不得出现黄土裸露的空地;清除杂草;花木要定期修剪;进一步加强管护。

职责单位:及县林业局

完成时刻:8月15日前,并构成长效机制。

(三)社区卫生整治

1、彻底清除有物业条件的居民小县及居民楼道、阳台、自开车棚内的乱堆乱放,乱搭乱建,做到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阳台规范整洁,车棚内车辆摆放整齐,楼体干净、要逐个小县、逐个楼道、逐个车棚进行整治。

2、定期进行下水井的清掏和管道的疏通,及时解决下水外溢问题,持续排水畅通。

3、小县路面无塌陷,无破损,无积水,无白色污染,做到全天候保洁。

4、小县内树木花草缺失的要一次性补齐,被居民占为菜地的务必恢复。

5、新竣工的居民楼务必同步进行保洁交接,交接前的保洁由街道办事处负责,交接后由保洁物业公司负责,不准出现保洁空档造成垃圾积存。

6、居民小县楼道内的声控照明灯要亮起来。

职责单位:县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8月20日前达标。

(四)单位卫生整治

1、实行城卫生日和周末卫生日制度,落实门前“五包”职责制、各单位要组织落实每月4日的城卫生日和周末卫生日制度,彻底清除单位庭院内的卫生死角,做到单位庭院内及周边无积存垃圾,无白色污染,无乱堆乱放,无乱贴乱画,“门前五包”职责落实到位。

2、庭院内路面平整,无坑洼,无破损,排水畅通,道路硬覆盖率到达100%,室内外厕所结构完好,贴合卫生要求,5―10月每周消杀一次。

3、彻底清除“四害”孳生地,定期组织开展除“四害”药物消杀,进一步完善除“四害”防灭设施。

4、大力开展庭院绿化美化,临街建筑物要拆墙透绿、亮化、张挂迎会办会宣传标语。

职责单位:县各行政企事业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刻:8月20日前达标。

(五)场卫生整治

1、严格治理场外经营、各类场严格禁止摊位外溢,主次街路的临街商铺及商亭不准店外摆放(堆放)商品经营,坚决取缔小商小贩占道经营。

职责单位:场摊位外溢由县工商局负责,其余(含早、夜)由县执法局负责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

2、全面实行场全程保洁、各类场(包括早、晚)实行垃圾袋装化管理,由收取卫生费的单位根据实际需要设专职保洁人员,进行场的全程保洁、全程保洁的标准是从上到散,保洁员在岗在位,摊位内外整洁,垃圾袋装化,无落地垃圾,散地净。

职责单位:场主办单位或收取卫生费的保洁单位负责保洁,各类场内场及县由工商局负责监管;露天场由执法局负责监管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

(六)行业卫生整治

1、加强对饮食服务、食品加工、食品销售、美容美发、公共浴池、娱乐场所、商场超、宾馆旅店等行业和公共场所从业单位的清理整顿,对不具备条件、达不到标准的要坚决关掉、对“五小”行业(即:小饭店、小旅店、小理发店、小食杂店和小浴池)的整治要作为重点,全面提高“五小”行业卫生管理水平、一是完善“五小”行业的基础设施,做到各项设施齐全、二是加强“五小”行业的日常卫生管理,到达经常化。

2、加强火车站、客运站等窗口单位的卫生管理,做到站容站貌及车体整洁,候车室清洁,保洁到位,四壁无尘,窗明几净,站台及停车场整洁,无垃圾积存和暴露。

职责单位:县卫生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交通局、临河火车站。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坚持经常。

(七)交通环境整治

1、继续加大残疾人三轮车、人力三轮车、电动三轮车非法营运的整治力度,坚决取缔残疾人三轮车、电动三轮车和无证人力车的载客营运。

2、进一步加强及县繁华地段、商业网点、学校周边等交通乱点乱段的治理,禁止客运、货运、出租车等车辆随意乱停及在停车点长时刻停放车辆。

3、坚决杜绝各种车辆、行人乱闯红灯和各类机动车乱鸣喇叭现象。

4、对缺损、不洁的交通标志或设施进行修补、洗刷。

5、严格禁止各类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及人行步道上行驶或停放,一经发现,启动贴单处罚程序进行处罚。

职责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25日前达标。

(八)环境污染整治

1、全面整治饭店油烟污染,排油烟务必透过高出楼顶的管道排放,坚决禁止直接向室外排放、已经造成的墙体污染要彻底清理,管道漏油的要全面维修,持续完好。

2、全面禁止商业网点利用高音喇叭招揽生意和小商小贩走街串巷用电子喇叭叫卖的扰民行为。

3、对及县现有的废品回收站点要全部排查,在城县外统一规划、进入再生资源场及收购亭,及时送往废品回收公司,不得出现占道和乱堆等污染环境现象。

职责单位:县环保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

(九)违章建筑整治

彻底拆除沿街两侧、居民县、场内、单位庭院内等私搭乱建的商亭、板房、塑料棚、偏厦、围栏等各种违章建筑。

职责单位:县建设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25日前达标。

(十)城乡结合部卫生整治

1、彻底清除积存垃圾、继续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城县出入口、城郊村屯、铁路公路沿线等处积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清除力度,到达无垃圾积存。

2、加强日常卫生管理、城乡结合部要保证垃圾日产日清,城县出入口、环城公路要保证到达无乱倒垃圾、无乱堆物料、无乱搭棚屋、无乱开店铺的标准。

职责单位:县交通局、各乡镇、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10日前达标。

(十一)巩固除“四害”成果

1、“四害”孳生地治理、及县内所有的垃圾场、垃圾中转站、垃圾箱、公厕及南北河等场所,要全面进行环境卫生清理,定期进行药物消杀,到达无暴露垃圾,公厕周围洁净,水体清洁无漂浮物。

2、“四害”防治设施建设、居民县、单位庭院要按照防治标准在各自辖县室外建立灭鼠毒饵站,毒饵站内要长期投有灭鼠药物;粮库、食品加工、餐饮、食堂等重点防鼠单位以及所有单位的各类库房,要设置毒饵盒、防鼠门板、防鼠网;餐饮、食品加工、食品销售、宾馆、旅店、招待所、商场、医院等公共场所和单位,要根据不一样状况,采用物理隔离、电子驱赶等方法,设立防蚊蝇设施。

3、“四害”药物消杀、

(1)灭鼠、开展一次全秋季统一灭鼠活动,及县内所有单位、场所、公共地带都要投放有效灭鼠药物,到达全面覆盖,把鼠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2%标准之内、

(2)灭蟑螂和灭蚊蝇、以餐饮、宿舍、旅店、室内场、单位食堂、医院病房等服务行业为重点,在环境卫生整治的基础上,采取药物消杀的方法,开展统一消杀活动,确保蟑螂、蚊蝇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之内。

职责单位:及县爱卫办、及县卫生局、及县水务局、及县食药管理局、及县商务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四害”防治设施建设8月15日前完成,秋季统一灭鼠9月25日前完成。

(十二)建立健全健康教育宣传栏

居民社县、窗口单位都要设立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宣传栏,卫生部门要结合卫生防病、国家卫生城建设以及群众关心的卫生热点问题等带给宣传资料,做到宣传资料保存完整,每月更换一次。

职责单位:及县卫生局、及县爱卫办、住建委、县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坚持经常。

第六篇:村环境卫生整治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农办等16个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方案〉的通知》、市委农办等16个部门《关于印发〈漳州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方案〉的通知》、县委农办等16个部门《关于印发〈长泰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聚焦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急需解决的村庄环境卫生难题,以“清洁村庄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以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广泛动员各方力量,优化整合各种资源,集中整治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加快提升村容村貌,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现全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体系全覆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90%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8.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基本解决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问题;3个乡村振兴示范村基本完成农村“三线”改造;农户房前屋后打扫干净、拆清楚、摆整齐、保畅通,村庄“路边、水边、房边”得到有效治理,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村容村貌明显提升;政府、村集体、村民等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有效运作,文明村规民约普遍形成,长效清洁机制基本建立,全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升。

二、重点任务

针对当前影响农村环境卫生的突出问题,广泛宣传、群策群力,集中力量从面上推进农村环境卫生整治,重点做好村庄内“三清两改”。

(一)推进常态化村庄清洁行动。各村要发挥包点单位、驻村干部(第一书记)、村干部带头作用,组织群众、志愿者集中行动,持续抓好以“三清二改”为主要内容的村庄清洁行动,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农村卫生治理攻坚。

1、清理农村生活和建筑垃圾。全面清理村庄农户房前屋后和村巷道柴草杂物、积存垃圾、塑料袋等白色垃圾、河岸垃圾、沿村公路和村道沿线散落垃圾、修建改造房屋的建筑垃圾等,积极推动村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建筑垃圾定点存放、及时清运,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重点整治垃圾山、垃圾围村、垃圾围坝。建立“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积极推动村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开展“分类投运、分类收集、分类处理”试点。进一步完善落实村庄保洁长效管理机制,完善垃圾收集设施,按2员/千人的标准配足保洁人员,加强常态化运作资金保障,实现村庄保洁常态化,环境净化。

2、清理村内塘沟。推动农户节约用水,引导农户规范排放生活污水,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常识,提高生活污水综合利用和处理能力。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排水沟等为重点,开展种植业、养殖业等方面污染治理,清理水域漂浮物,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

3、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随意丢弃的病死畜禽尸体、农业投入品包装物等农业生产废弃物,在设施农业重点区域开展废旧农膜回收行动。严格按照规定处理,提高农业生产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规范村庄畜禽散养行为,积极推广规模化、集约化生态健康养殖,实现畜禽粪污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减少养殖粪污影响村庄环境。

4、改造整理影响村容村貌的农村“三线”。按照“规范、安全、美观”的要求,整治农村供电、网络、电视电话线路,拔除、清理村庄废弃杆塔、线路,整治违法交越、搭挂行为,引导合理共杆,做到杆线架设整齐规范、安全有序,无私拉乱接现象,让出“干净天际线”。

5、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加强健康教育工作,广泛宣传卫生习惯带来的好处和不卫生习惯带来的危害,提高村民清洁卫生意识。建立文明村规民约,明确并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引导群众自觉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从源头减少垃圾乱丢乱扔、柴草乱堆乱积、农机具乱停乱放、污水乱泼乱倒、墙壁乱涂乱画、“小广告”乱贴乱写、畜禽乱撒乱跑、粪污随地排放等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现象和不文明行为。

(二)完善生活垃圾转运设施日常运行管理。镇政府负责垃圾转运,加强转运系统设施日常运行维护,并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三)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智能化建设。合理配备垃圾分类和资源化、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因地制宜设立废旧电池、荧光灯、手机、农药瓶、废弃药品、体温计等有毒有害垃圾收集点。

(四)健全农村环境卫生长效保洁制度。建立健全村庄公共环境保洁制度,推动形成民建、民管、民享的长效机制。建立村庄卫生保洁费收取制度,各村按照实际情况,根据“一事一议”原则确定卫生保洁收费标准;实行“门前三包”制度,各村要与村民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将“门前三包”责任完成情况作为村内评选文明户、卫生户的重要指标。通过约束和激励机制切实增强农民群众自觉性主动性。持续开展各项整治工作,确保村庄常年保持干净、整洁、有序,激励引导农民群众主动爱护和维护环境卫生,培养良好卫生意识和文明生活习惯。

(五)制定保洁员管理办法。

1、人员选聘。农村保洁员的配备,以行政村为单位,原则上按村庄人口每500人配备1名保洁员。各村可根据自然村分布等实际情况确定配备人数。农村保洁员应符合聘用条件: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农村保洁员聘用按照自愿报名,村“两委”研究确定,报乡(镇)政府备案的程序,并与行政村签订聘用合同。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五保户、低保户等困难人员优先聘用。行政村必须在聘用合同中明确保洁员的保洁责任范围和岗位职责、保洁标准,保洁员原则上实行一年一聘。

2、岗位职责。农村保洁员负责做好责任区日常清扫保洁;每天至少对责任区清扫一次,环境卫生符合保洁标准。鼓励有条件的村实行全天候保洁。

3、日常管理。村“两委”负责保洁员的日常管理。实行村干部分片包村,每旬至少对保洁情况进行一次抽查,及时公布抽查情况。镇不定期组织开展检查、评比,督促落实日常保洁、保洁费专款专用、保洁员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等;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群众举报投诉,并负责核查落实。农村保洁经费纳入村级财务专户管理,保洁员工资每月按时发放至个人银行账户。各地可以根据激励工作需要,按不高于保洁员工资总额20%的比例进行适当提留,作为绩效工资,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对年度保洁工作表现突出的农村保洁员给予适当表彰和奖励,对不尽职履责的农村保洁员,视情节分别给予批评,扣发绩效工资,解聘。

4、工作保障。各行政村要强化设施设备保障,为农村保洁员配备必要的保洁工具。农村保洁员的工资标准由各地根据人口、财力等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每人每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水平。村“两委”定期向社会公布财政补助、村民缴费以及保洁员工资发放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5、考核。村“两委”成立专门考核小组,对农村保洁员进行季度和年度考核。具体考核内容、方式和结果应用,由各村制定并公布实施,镇负责督促落实。

三、行动原则

(一)镇级主抓,多方参与。镇党委、镇政府对村庄清洁行动负主体责任,负责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各村主要负责同志为“一线总指挥”,做好村庄清洁行动部署动员、督促指导、检查验收等工作。鼓励群团组织、社会力量等参与村庄清洁行动。

(二)村为单位,农民主体。以村为单位组织实施,村党组织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等,组织动员农民群众自觉行动,培养形成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主动投身村庄清洁行动,保持村庄内部清洁。

(三)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立足本地自然资源禀赋、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合理设定行动目标,科学确定重点任务,精心制定实施方案,不搞“一刀切”,不搞层层加码,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四)先易后难,循序渐进。要学习推广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从农民自己动手能干、易实施、易见效的村庄环境卫生问题入手实施先行整治,坚持少花钱或花小钱办大事办好事,达到干净、整洁、有序标准。在此基础上,稳扎稳打渐次推进其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五)教育引导,移风易俗。坚持环境整改与转变观念相结合,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倡导文明新风,引导农民群众转变观念,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培养农民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这项工作纳入镇党委、镇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和宜居环境整治工作专项小组的具体领导下,统筹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各项任务。各村书记、主任要亲自部署、亲自动员、亲自推动,切实抓好组织实施工作。各村书记担任村庄“清洁指挥长”,负责辖区的村庄清洁行动,发挥村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发动群众、组织群众,确保各项整治任务落地见效。

(二)强化监督考评机制。村定期检查各自然村卫生保洁情况,镇将不定期开展检查评比,督促落实常态化保洁制度。鼓励发动老人会、妇女会等参与开展日常巡查检查。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态化工作表现突出的村,将给予表扬奖励;对落实工作措施不力的村将视情况进行约谈、问责。

(二)健全监督机制。建立群众事群众抓、群众参与、群众监督的机制,各村可设立公开电话或投诉信箱等,接受群众咨询、举报,对反映的问题及时核查和回应。

(三)广泛宣传发动。探索采用购买服务等方式,与志愿者组织合作,发动志愿者下乡入村,广泛宣传引导。鼓励依托民间组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督查工作,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强化社会监督。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发挥村民主体作用,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转化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大力宣传好的经验、做法、典型人物事迹,对治理工作推进不力的负面典型进行曝光,着力营造人人珍爱环境的良好氛围。

(四)建立健全垃圾治理资金保障机制。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垃圾治理各项补助。另外,我镇也相应配套垃圾治理补助,按农村每个人口补助20元,列入村级运转补助。各村应按照“谁受益、谁负担,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实施“一事一议”,向村民及外来人口按每个人口10元的标准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各村应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包括争取环境连片整治、旧村改造、设备更新、移民安置、绿色村镇创建、污水治理等项目筹集资金。开展村企共建,发动企业单位、社会各界名人、专业大户等捐款捐物筹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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