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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卫生红黑榜实施方案

2023-12-03 22:2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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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村环境卫生整治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优美环境建设活动为载体,着力美化、净化校园环境,培育特色校园文化,努力打造优美整洁,规范有序,文明高效,品味高雅的校园文化形象,做到以环境带作风,以环境树形象,以环境提效能,切实维护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为教育教学服务为根本目的。

二、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梁鸽翔

2、实施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班班主任及后勤组全体同志

三、工作任务

1、绿化美化校园按照“能绿则绿”的要求,对校园进行全面绿化,科学搭配花草树木的品种,针对目前学校的整体格局,充分开发每一块能够绿化美化的土地资源,充分调动全体师生的智慧,深入调研,全面谋划,认真落实,实现三季有花,四季常青。

2、利用本土苗木种子结合本地实际,就地取材,充分发动全校师生捐献花草苗木的种子和幼苗,用足用实用好本土资源,恰到好处地实现绿化、美化的目标任务。

3、积极创设景观通过垂直挂绿,阳台摆绿,栏杆绕绿等方式,增加校园绿量,提升校园绿化档次,要求各班及处室,充分发动师生,献策献力,在教室及处室内栽培合适的花木,并安排学生专人管护,以此达成育花育人的双重效果。

4、净化美化校园定期开展卫生大扫除和环境大整治活动,消除校园内的垃圾和杂物,使校园卫生干净整洁,在师生中开展“我为校园增绿”和“校园花朵我载植”系列教育实践活动,培养全体师生“爱花、爱草、美化环境、美化校园”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5、立足现状,大胆创新对我校现有花园、绿化带重新进行修剪、整形。以求有新变化、树立新形象、创设新环境。

6、针对我校今年校园、操场硬化的实际情况进行大谋划、小调整。重在维护、修剪、整形。工程结束后全面实施校园绿化美化,改善校园面貌,优化育人环境,树立学校新形象。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3月1日DDD3月20日),宣传动员。学校制定总体工作方案,宣传动员全体师生参与绿化美化活动。

第二阶段(3月21日DDD4月10日)制定计划。校工会和政教处、后勤处深入开展调研工作,结合我校实际,制定详细的实施细则和要求。

第三阶段(4月11日DDD4月20日)组织实施。根据实施细则,按计划有步骤地高质量地落实校园绿化、美化工作,各班组、各处室全力抓好落实,做到空地绿成苗,花园花常开。

第四阶段(4月21日DDD5月10日)总结汇报。“五一”假后,学校按照实施细则和工作要求,全面检查,查漏补缺,确保面积达标,质量创优。

五、几点要求

1、提高认识全体师生要充分认识到校园环境的优化美化活动也是学校教育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转变作风,提升质量的'有效措施。因此,全体师生要人人参与,全员动手,积极完成此项工作。

2、科学谋划校工会、政教处、后勤处要在全体师生中展开调研,广泛听取全体师生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学校绿化美化工作实施细则,为第三阶段的具体实施当好参谋,当好指挥。

3、落实责任根据“谁的区域谁管护”的要求,落实好绿化美化区域的管理和维护责任,抓好抓实花木的日常施肥、浇水、修剪及除虫防病害工作,做到个个参与,责任明确。

第二篇:村环境卫生整治实施方案

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下发的《县环境卫生和交通秩序大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整治路段――行政东路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为了配合全县开展环境卫生和交通秩序大整治活动,彻底改善县城环境卫生“脏、乱、差”及车辆乱停乱放现象,我局尽全力将分管路段实现净化、亮化、美化、绿化,确保该路段交通秩序畅通。

二、成立工作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科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治日常工作。

三、整治时间

整治时间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12月18日―12月22日)。

召开全局干职工大会,进行动员部署,明确各科室职责,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到分管路段实地了解情况。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2月24日―1月15日)。

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集中时间、人员、设备开展环境卫生和交通秩序整治。

(三)巩固验收阶段(20xx年1月17日―1月20日)。对我局分管路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卫生整洁、交通有序。

四、整治内容

(一)环境卫生整治。

1、添置垃圾桶等环卫设施。我局将自筹资金,购置垃圾桶10个,按四十米的间距,将垃圾桶摆放在行政东路两边;做到每天打扫两次,每周五大扫除一次,确保路面卫生达到“五净、六无”;

2、人行道铺设草坪。行政东路从自来水厂门口到状元路有近五百米左右的人行道暂未铺设地砖,根据自来水厂将要搬迁及建设等因素,我局拟将人行道上的杂草清除干净、平整到位,并在其上铺设草坪。

(二)市政设施整治。严禁在该路段进行乱开乱挖,对道路两边的损毁的苗木及时补种到位。

(三)市容秩序整治。严禁该路段摆摊设点,严禁乱倒建筑垃圾。

(四)交通秩序整顿。严禁该路段出现车辆乱停乱放现象。

五、整治存在的`问题及经费预算

(一)存在的问题:目前,行政东路人行道上有23棵树需要补种,按每棵树10000元计算,则需23000元,建议由县园林局这23棵树由其补种。

(二)经费预算:

1、购置10个垃圾桶×300元=3000元。

2、靠自来水厂两侧杂草丛生,堆满了乱石,并且附近的老百姓在马路沿线开荒栽满了蔬菜,要请机械设备(推土机)清理、平整人行道路面,工资大概要1.5万元。

3、草坪面积为500米×2米=1000平方米,草坪及人工工资约1.2万元。所有费用共计3万元整。

六、整治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此次环境卫生和交通秩序大整治活动,及时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并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各科室负责人工作职责,形成工作合力,确保这次活动取得明显实效,进一步提升城市品位,为创建文明城市、建设品质做出应有的贡献。

第三篇:村级环境卫生红黑榜实施方案

实施农村卫生改厕可以改善农村环境面貌、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保护生态环境,对于控制四害孳生、阻断传染病传播具有重要作用。为切实做好我县农村卫生改厕工作,确保完成省市下达的工作任务,结合全县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及村庄环境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xx年省、市下达我县完成无害化卫生厕所共7000座,按各乡镇卫生改厕普及率,分解下达到新安镇等5个镇,在今年10月底前完成。

二、项目实施

(一)资金筹集与管理

1.资金筹集。资金筹集坚持政府支持引导与群众自筹相结合的原则。对于建设三格式化粪池、化粪池安装等费用,县财政补助镇政府800元/户,除县财政补贴外,建设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所需的其余建材由农户自购,有条件的镇、村视财力状况对本地农村卫生改厕给予扶持,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捐助。

2.资金管理。按照《省爱国卫生条例》,县财政建立农村卫生改厕专项资金,并加强管理,做到专款专用,由县财政局会同爱卫办每半年一次,按实际完成数将资金拨付镇财政所(分局),由镇财政所(分局)组织统一支付给村或施工队。各镇对改厕资金补助标准、补助方式要向农户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审计部门要对本年度的改厕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

(二)技术标准

严格执行省卫生改厕地方标准。三格式无害化卫生厕所要求厕所有墙、有顶,有蹲便器,粪池为三格式化粪池并有盖板、无渗漏,密封好、厕内清洁、无蝇蛆,基本无臭,粪便定期清除并达到无害化处理效果,鼓励厕屋入院入室。

(三)工程管理

1.项目申报。改厕项目由镇向县爱卫办申报,经县爱卫办进行实地考察后填写项目申请书上报至市。

申报条件:本年度确定为省级生态村创建村必须申报,新农村建设集中居住点优先申报,有组织实施改厕能力、群众积极性较高、经济条件较好的村也可申报。

申报内容:村居总人口数、总户数、已改厕情况、拟改厕受益户数、改厕类型、拟施工时间、预算费用、资金筹措等基本情况。项目村改厕完成后无害化户厕普及率达90%以上。

审批程序:县爱卫办进行实地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厕所选址是否在室内、院内或靠近住所的地方,并远离水源等。

2.施工管理。县爱卫办按程序负责改厕材料集中招标,中标商负责运输到村。镇负责确定改厕施工队,并组织施工人员参加培训,专门负责改厕的建设施工,以保证质量,降低成本;每月向县爱卫办上报一次工程进度。

3.工程实施。各相关单位要对照《省爱国卫生条例》全面组织开展改厕工作;县爱卫办每月将改厕进度报表报县政府领导和市爱卫办,并及时报道改厕进展情况及经验做法;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技术指导,保证工程顺利推进。

4.竣工验收。改厕完成并投入使用为竣工,改厕竣工实行逐级验收,考核验收人员对结果负责。村自查。由村验收人员、施工队负责人、村委会,改厕户登记后报乡镇。乡镇复查。由乡镇组织财务、监察等人员对改厕逐户验收,验收合格后由施工方、分管负责人、镇长签字确认后,上报至县爱卫办。县考核。各项目镇向县爱卫办提出验收申请。县爱卫办会同财政局对项目村改厕受益户完成情况及工程质量进行验收,抽取样本户不低于20%,验收合格后,向市爱卫办申报;市爱卫办组织对项目村改厕工程质量及受益户数进行复查后,报省爱卫办验收。

(四)加强宣传

县爱卫办要印发有关无害化卫生厕所的宣传材料,各镇、项目村要深入农户进行宣传,大力宣传改厕的意义、好处,教会农民正确的使用方法,保证工程发挥良好的效益。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县农村卫生改厕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负责人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分管负责人、县卫计委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县文明办、财政局、住建局、审计局、环保局等部门分管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计委,县卫计委爱卫办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农村改厕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和考核工作。

(二)注重协同配合。县卫计委、县爱卫办负责制订改厕计划、技术标准、组织培训、监督指导、检查考核、中末期评估等工作;县督查办负责将改厕工作列入全县目标考核;县财政局要将配套资金纳入年初预算并负责按工程进度及时下拨给各乡镇财政所(分局);县住建局负责将农村卫生改厕纳入村庄环境整治工作中;县审计局负责项目工程资金使用的审计;县文明办、环保局、卫计委等相关部门将农村改厕工作纳入创建文明镇村、生态镇村、卫生镇村的考核指标,合力推进农村改厕工作。

(三)严格落实责任。《省爱国卫生条例》明确规定各镇政府是卫生改厕工程项目的责任主体,要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的要求,加强对本地项目申报、建设实施、建成后使用等全程管理,通过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改厕进度和质量。各有关镇要以村为单位,制定实施方案,组织施工队伍按三格式无害化卫生厕所标准统一实施改、建。县爱卫办负责技术指导,采取以点带面的方式全面推进改厕工作。

(四)强化督查考核。县爱卫办将全程跟踪督查改厕工作进展情况,报道改厕进展及经验做法。建立奖惩机制,对组织力度大、推进速度快的予以奖励;对工作不力的通报批评,对弄虚作假、擅自改变资金用途、挤占挪用财政资金的要严肃查处。10月下旬,县爱卫办、财政局将对改厕情况进行检查核实,根据结果采取针对性措施拾遗补缺,保质保量完成改厕任务。

第四篇:村环境卫生整治实施方案

为持续推进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根据《中共陕西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陕西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2021―202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继续深入学习推广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围绕乡村建设行动,巩固拓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果,扎实稳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提升等重点任务,将重点突破和综合整治、示范带动和整体推进相结合,紧扣我市“绿色循环・汉风古韵”战略定位,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为核心,构建“一户一处景、一村一幅画、一镇一风景、全域大花园”净美汉中格局,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区域中心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分类施策。立足我市不同区域气候条件、地形地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文习俗,实事求是、自下而上、分类确定治理标准和目标任务,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

坚持规划引领,突出地方特点。以县域为单位先规划后建设,突出地方特点、文化特色、时代特征,留住乡愁,不大拆大建,科学编制村庄规划,实现农村景观、文化遗产有保护,村庄发展有蓝图。

坚持农民主体,突出多方参与。尊重农民意愿,充分考虑农村特点和农民需求基础上,建立政府、村集体、村民等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增强群众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提升行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坚持健全机制,突出统筹发展。立足三年行动基础,强化衔接,完善系统化、规范化、长效化的政策制度和工作推进机制,注重质量,统筹推进环境改善、基础设施配套、自然生态保护、乡村社会管理,加快整治工作提档升级。

(三)目标任务

将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与镇域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乡风文明、乡村治理等工作统筹衔接。到2023年,11个农村人居环境市级样板镇,100个市级示范村全部创建达标,其余整治村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显著提升,实现美丽宜居目标。到2025年,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新进展。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左右,厕所粪污有效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显著提升,长效管护机制进一步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0%以上,乱排乱放得到管控,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农村生活垃圾实现收运处理的自然村比例稳定保持在95%以上,城乡结合部及条件较好村庄实现分类处置、源头减量;各项长效管护机制健全,农民群众卫生健康和环境保护意识显著增强;村庄绿化覆盖率稳定在35%以上,村容村貌和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持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与“十三五”末相比,全市干净整洁村占比由95%提高到100%,重点达标村占比由60%提高到80%,示范样板村占比由10%提高到20%,乡村综合承载功能进一步增强。其中:

一类地区(留坝县、佛坪县)。农村卫生厕所基本普及,厕所粪污实现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并推动分类处理试点示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机制实现全覆盖。

二类地区(汉台区、城固县、西乡县)。农村户用厕所实现愿改尽改,厕所粪污基本得到有效处理,资源化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有效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基本实现全覆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立。

三类地区(南郑区、洋县、勉县、宁强县、略阳县、镇巴县)。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稳步提高,厕所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能力得到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不断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水平进一步得到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基本改善;村容村貌水平明显提升,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示范取得积极进展。

二、重点任务

(一)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1.逐步普及农村卫生厕所。对2013年以来利用各级财政支持改造的问题厕所,于2022年底前整改到位;对其他问题厕所,结合后续改厕工作,逐步整改到位。立足各地自然地理条件、风俗习惯,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推进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改造,实现愿改尽改、能改尽改;不具备条件的、列入撤并拆迁计划的村庄可通过建设公厕满足群众需要,合理规划建设公共厕所,加快新改建镇村景区旅游厕所、学校厕所,落实管护主体责任,强化日常运行维护。2021―2025年,新改造农村户用卫生厕所10万座以上。(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配合部门:市卫健委、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旅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教育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2.选好适宜技术模式。鼓励对现有农村改厕技术进行改进完善,探索推行一体式后端设施设备和节水型、少水型前端设施设备,降低前后端改造成本,成熟后再逐步推广。鼓励城乡结合部及有条件的地方新建入户进院,引导新改水冲式厕所入室进屋。对因选用技术模式不当出现问题的厕所,及时研究提出改进补救措施。健全市县镇村四级技术支撑服务体系,探索线上互动、线下指导等多种方式帮助基层解决改厕难题。(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配合部门:市卫健委、市科技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3.狠抓厕所粪污治理。加强农村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有机衔接,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动卫生厕所改造与生活污水治理一体化建设,因地制宜推进厕所粪污分散处理、集中处理与纳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鼓励联户、联村、村镇一体处理,实现厕所粪污就地就农资源化利用。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结合发展绿色农业,开展厕所粪污收集处理利用。鼓励厕所粪污与畜禽粪污统筹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建立健全日常巡检、设备维修和粪污清掏等管护体系,鼓励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导农民或市场主体组建社会化、专业化、职业化服务队伍,建立粪污清掏和资源化利用服务体系。(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配合部门: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文旅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4.突出改厕质量实效。严把产品质量关,规范招标采购程序,加大产品质量市场监管力度。严把施工质量关,由培训合格的施工人员严格按标准要求改厕,或在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组织村民施工。严把竣工验收关,完善落实相关标准和规范,将群众使用效果和满意度等纳入验收指标。(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配合部门:市住建局、市卫健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二)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5.分区分类有序治理。梯次推进,优先治理水源保护区、城乡结合部、镇(街道)所在地、中心村、旅游风景区等区域农村生活污水,推动治理水平提升。开展不同地域类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合理采取纳入城镇污水管网统一处理、联村联户集中处理、单户分散处理等技术模式,探索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与改厕一体化建设工程,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厕所粪污治理,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6.加大黑臭水体治理。摸清全市农村黑臭水体底数,建立治理台账,明确治理优先序。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示范,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为重点,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水体净化等措施进行综合治理,消除较大面积黑臭水体。(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配合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乡村振兴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7.实施农村水系整治。鼓励河(湖)长制向村级延伸,统筹兼顾农村河湖管控与水生态治理保护,深入开展河湖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水质改善长效运行维护机制。实施重点流域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推进重点河流和小流域综合治理。加强南水北调水源涵养地水污染防治、生态湿地修复与保护。(牵头部门:市水利局;配合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科技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三)持续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处理

8.健全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依托城乡环卫一体化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统筹县、镇、村三级设施建设和服务,优化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设施布局,实现单户分类,持续提升覆盖率;立足农村实际,积极采用小型化、分散式无害化处理方式,科学选择收集、运转和处置模式,降低管护和运行成本,建立稳定运行长效机制,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提高处理能力。(牵头部门:市城市管理局;配合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9.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加快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探索符合农村特点和农民习惯、简便易行的分类处理模式,减少垃圾出村处理量。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与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创建,协同推进农村有机生活垃圾、厕所粪污、农业生产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处理利用,建设一批区域农村有机废弃物综合利用设施,探索就地就近就农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路径。(牵头部门:市城市管理局;配合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供销社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10.完善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加快以县域、镇(街道)为主的农村生活垃圾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扩大供销社等农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服务覆盖面,积极推动与环卫清运网络合作融合,创新回收方式和业态。鼓励引导农村建筑垃圾用于村内道路、入户路、景观建设等就地就近消纳利用。(牵头部门:市城市管理局;配合部门:市供销社、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四)不断提升村容村貌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11.推进村庄规划编制。统筹城镇和村庄布局,科学确定村庄分类,加快推进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编制村庄规划。通盘考虑农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等,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推进100个市级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示范村和120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编制村庄规划。(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乡村振兴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12.改善提升村庄公共环境。全面清理私搭乱建、乱堆乱放,整治残垣断壁,通过集约利用村庄内部闲置土地等方式扩大村庄公共空间。整治农村户外广告,规范发布内容和设置行为。深入实施乡村绿化美化行动,引导村民积极开展庭院绿化,围绕农村水旁、路旁、村旁、宅旁植树推进村庄绿化,利用荒地、废弃地、边角地等建设村庄小微公园和公共绿地。保护乡村山体田园、河湖湿地、原生植被、古树名木等,开展荒山荒地荒滩绿化。支持条件适宜地区开展森林乡村建设,实施水系联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市林业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乡村振兴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13.强化乡村风貌引导。按照“格局空间合理、村容田园乡土、村庄特色突出、民居风貌传统、传承历史文化”的总要求,在科学确定村庄发展定位,用地功能布局的同时,进一步突出对村庄风貌和民居特色的引导管控,科学指导美丽乡村建设内容。制定村容村貌提升导则,优化村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促进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传统文化相得益彰。有序推进村庄及庭院整治,突出乡土特点和地域特色,持续开展农房建设试点,强化质量监督管理。加强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推进传统村落挂牌保护。因地制宜推进乡村建设,不搞千村一面,严格规范村庄撤并,已经明确的搬迁撤并类村庄不列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范围,重在保持干净整洁,保障现有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稳定运行。(牵头部门:市住建局;配合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乡村振兴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14.加快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继续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夯实县区政府责任,加大以工代赈等方式,建立健全农村道路养护机制,合理设置农村道路管护公益性岗位。有序实施30户以上自然村(组)通硬化路,推进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更多进村入户,进一步改善村庄交通条件。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突出稳定水源、城乡一体化、小型工程规范化改造等重点,统筹布局农村饮水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村供水工程体系和管理体系。加强农村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三线”维护梳理,推动线路违规搭挂治理。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加快推进清洁取暖,推动天然气供气设施向农村延伸。整治农村户外广告,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农村无障碍环境建设。健全村庄应急管理体系,努力实现农村生产生活用火规范化、科学化,合理布局应急避难场所,积极配备必备的防汛、消防等救灾设施设备,畅通应急救援安全通道。(牵头部门:市发改委;配合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林业局、国网汉中供电公司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五)提高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

15.加大废旧农膜回收利用。落实《农用薄膜管理办法》,加强生产、销售和使用环节农膜监管力度,严格源头管控。开展生态地膜、全生物可降解地膜替代传统地膜试点示范。以玉米、马铃薯为重点作物,以加厚地膜应用、机械化捡拾、专业化回收、资源化利用为主攻方向,开展废旧农膜回收试点示范,健全回收网络,探索回收利用机制。开展农膜适应性覆盖评价,建立常态化、制度化农田地膜残留监测和评价体系。加大农膜回收技术集成和机械研发,全面提升农膜回收利用水平。(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社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16.全面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以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利用为主攻方向,开展重点县秸秆综合利用能力建设,打造典型样板。健全秸秆收储供应体系,提高秸秆商品化收储和供应能力,提升产业化利用水平。因地制宜、农用优先,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不断完善秸秆资源台账制度,推进秸秆利用运行长效机制,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17.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程度。坚持生态绿色发展,优化产业布局,引导养殖业从水源地、水网地向山区农区转移,推广“果蔬茶园牧”种养模式,加快构建农牧结合、种养循环发展方式。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严把涉重金属项目审核关,深入推进农用地分类管控,巩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成效。引导有条件有需求的大型规模场建设完善沼气发电上网、生物天然气生产等设施设备,推动有关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落实。鼓励畜禽粪肥施用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实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多渠道、多形式、多途径发展。(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六)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

18.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围绕“八清一改”要求,坚持“立足清、聚焦保、着力改、促进美”12字方针,把村庄清洁行动与农村爱国卫生运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等有机结合,由“清脏”向“治乱”拓展,由村庄面上清洁向屋内庭院、村庄周边拓展,教育引导农民群众养成健康卫生的良好生活习惯。结合风俗习惯和重要节日,组织动员群众开展攻坚战、特色战、歼灭战等系列活动,集中力量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实现干净、整洁、有序常态化,打造净美宜居文明村庄。(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林业局、市供销社、团市委、市妇联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19.健全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五有”机制。明晰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产权归属,建立健全设施建设管护标准规范等制度,推动农村厕所、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设备和村庄保洁等一体化运维。健全管护队伍,落实管护经费,合理设置公益性岗位,优先聘用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人员。有条件地区可依法探索建立农村厕所粪污清掏、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运行管护社会化服务体系和服务费市场化形成机制,逐步建立农户合理付费、村级组织统筹、政府适当补助的运行管护经费保障制度,推行系统化、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民政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三、工作要求

(七)发挥农民群众主体作用

20.激发内生动力活力。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健全党组织领导村民自治机制,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运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制度,鼓励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村民等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实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相关项目公示制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有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设。引导农民或农民合作组织依法成立各类农村环保组织或企业,承接本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后续管护工作。坚持农民主体作用,引导调动群众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村民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使人人成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倡导者、参与者和受益者。(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团市委、市妇联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21.提高文明健康意识。举办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活动,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纳入各级农民教育培训和农村学校、幼儿园教育内容,普及卫生健康和疫病防控知识,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引导农民群众进一步养成良好卫生习惯。通过组织开展专业化培训,把村民培养成为村内环境卫生治理和公益性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的'主要力量。推进健康村庄建设,完善村庄公共卫生设施,深入开展卫生县城、卫生镇村创建活动,持续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推动乡村振兴青春建功行动,广泛动员农村青少年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志愿服务活动。(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市委文明办)、市卫健委;配合部门: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团市委、市妇联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22.建立健全村规民约。支持立足各地实际,制定完善村庄公共场所卫生保洁、社区噪声控制等文明公约;深入开展美丽庭院评选、环境卫生红黑榜、道德积分兑换等活动;将“门前三包”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要求纳入村规民约,明确村民责任,增强农民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自我服务意识。(牵头部门:市民政局;配合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委宣传部(市委文明办)、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妇联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八)持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23.创新完善相关激励政策。做好与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等政策衔接,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设施建设用地、用水、用电保障和税收减免等政策。设施建设用地要在国土空间规划中予以明确,按照设施农用地管理;设施用水、用电比照农业用水、用电执行。在严守耕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的前提下,优先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用地,积极利用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开展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建设。落实村庄建设项目简易审批有关要求。鼓励村级组织和乡村建设工匠等承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小型工程项目,降低准入门槛,加大以工代赈等方式实施。鼓励支持科研机构、企业等加大科技研发、联合攻关、集成示范、推广应用以及开展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围绕绿色低碳发展,强化农村人居环境领域节能节水降耗、资源循环利用等技术产品研发推广。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域相关人才队伍建设和技能培训,选派规划、建筑、园艺、环境等行业专业技术人员驻村一线实际指导。加强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监测,定期发布监测报告。(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统计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24.加快标准体系建设。着眼关键环节风险防控,突出群众意愿征询、施工质量监督、工程验收、后续管护、第三方评估等重点环节,健全制度体系,规范整治行为。加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域设施设备、建设验收、运行管护、监测评估、管理服务等地方标准,强化标准体系建设,提高基层干部、农民群众、参与企业等标准化意识。增强主动性,依法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守质量安全底线”。(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配合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卫健委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25.构建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完善县区为主、市级适当补助的政府投入机制,加大市县财政投入,将县财政投入情况纳入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考核。继续实施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政策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县区政府要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资金,统筹安排土地出让收入用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可按规定统筹整合农村人居环境相关资金和项目,逐村集中建设。引导和撬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投资收益较好、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项目。鼓励各地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等方式用于符合条件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强化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金融、财税、监管政策的正向激励,给予低成本资金支持。严格执行地方债务管理有关规定,严禁举债推进,严防举债风险。(牵头部门:市财政局、市发改委;配合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乡村振兴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四、保障措施

26.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好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要求,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总体部署一体推进。坚持市负总责,县镇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定期研究解决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中的有关重大问题,有力有序推进。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督促推动重点任务落实。市级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出台配套支持政策。县区党委和政府要做好组织实施工作,上下衔接、域内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主要负责同志当好一线指挥,选优配强基层干部队伍,推动工作任务落实。镇(街道)党委和政府要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将国有和镇(街道)农(林)场居住地点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范围统筹考虑、同步推进。(牵头部门: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市委组织部、市住建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林业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27.分类精准整治。集聚提升类村庄重在完善基础设施,推动农村人居环境与产业发展互促互进,提升建设管护水平;城郊融合类村庄重在加快实现城乡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互联互通;特色保护类村庄重在保护自然历史文化特色资源、尊重原住居民生活形态和生活习惯,加快改善人居环境;“空心村”、已经明确的搬迁撤并类村庄不列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范围,重在保持干净整洁,保障现有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稳定运行。(牵头部门: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配合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委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28.完善整治机制。调整优化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强化各专项推进办公室力量。县区要立足各自实际,进一步调整完善现有工作推进机制。突出质量实效、群众满意导向,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行系统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行管护。在县域范围内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和美丽宜居村庄创建推介活动,示范带动面上整体提升。在工作推进中,避免政府大包大揽和“一刀切”现象,充分考虑基层财力承受能力,合理确定整治提升任务。(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建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29.督查考核激励。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全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和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对市县党政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存在突出问题列入市委生态环境保护督查范围,强化问题整改力度。市级有关部门要制定完善考核、验收的标准和办法,会同县区加强日常工作调度,定期组织开展对各地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结果与相关支持政策相挂钩,检查结果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成效明显的县区按照规定予以适当奖励,表彰奖励一批先进县、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牵头部门: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市乡村振兴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建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30.营造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多种融合传播手段,宣传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积极推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典型经验,讲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百姓身边故事。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监督,畅通群众反映投诉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积极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凝聚各方共识,合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第五篇:村级环境卫生红黑榜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我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全面提升环境质量,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改善村民的居住环境,做到村民房前屋后卫生整洁,垃圾分类处理,打造绿色、生态、清洁的xx新村,经村“两委会”研究决定,根据本村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对全村环境进行综合整治,推进村庄净化,环境美化,人居条件优化。重点整治生活垃圾、生活污水、三堆杂物、农业废弃物等,有效改变庭院、村社道路沿线等地方的“脏、乱、差”状况,营造干净、整洁、有序的宜居环境,着力提升村社环境管理水平,建立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

二、重点整治地段

我村环境卫生重点整治地段为:xx新村住宅小区、村社居民点主干道、鸭小公路等地段及农户房前屋后院落卫生。

三、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村党支部书记任组长,村社干部为成员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成员的工作职责及卫生责任区。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组织召开党员、社长、村民代表大会对卫生清洁工作进行宣传引导,在村宣传栏设置环境卫生曝光台,对随意乱扔乱到垃圾的人和事及时进行曝光,遏制破坏公共卫生的不良行为,在全村形成人人参与卫生清洁活动的氛围。

3、多方筹资,保障运行。一是充分利用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项目资金,解决除住宅小区外的公共地段卫生保洁的经费问题;二是在住宅小区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向小区住户收取物业管理费,开展小区卫生保洁。

4、组建队伍,完善设施。一是对全村53名享受低保且有劳动能力的人员纳入保洁员队伍进行统一管理,将公共地段的环境卫生整治落实到每位保洁员,安排定期进行卫生打扫,并由所在地段的社长做好考勤,将参与卫生整治和完成情况与下一年度低保评议挂钩,对不按要求完成卫生整治工作的低保人员取消下一年度低保评议资格。二是确定专人对新建的垃圾池进行定期维护和管理,督促引导农户将生产生活垃圾拉运到垃圾池进行集中处理。三是配齐配好相关环卫设施。

四、具体工作

1、经村两委讨论、广泛征询村民意见、村民代表大会通过等方式,制定环境卫生整治、柴草清理村规民约。内容在村公共场所予以公布,并发放到每家每户,引导村民自觉遵守,形成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良好机制,进一步规范村民卫生习惯,提高文明素养。

2、全面推行“门前三包”制度。农户对户内户外环境卫生实行“三包”(包卫生、包秩序、包清运),并实行垃圾袋装和定时定点倒放、按时清运。

3、建立镇村社干部卫生责任区制度。以社为单位开展卫生集中整治活动,村干部对各自负责片区的卫生清理情况进行督导并协助清理。具体是:镇上干部张保彪负责7社,张之民负责1、6社,梁磊负责2、3社,张贤负责5、8社,宋金婷负责4社。村上干部闫自保负责2、3、社,闫自明负责1、5社,闫红负责4、6社,吴天兵负责7、8社。村社干部对责任区内农户门前屋后及公共地段的卫生定期督促检查,确保整洁。

4、每周四开展一次环境卫生清理整治工作,清理范围包括村内通村主干道及各社居民点道路两侧垃圾、各社周边渠道、荒地上的生活垃圾、xx村文化广场卫生。每月最后一周的周四集中对三堆杂物、柴草秸秆清理未达到标准的农户开展义务帮扶清理活动。利用“三榜一台”定期对卫生清洁搞得好的农户和片区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得力、卫生清洁搞得差的农户给予通报批评,使全村上下形成一股奋勇争先的氛围。

五、奖惩办法

xx村环境卫生清理领导小组将根据卫生检查及通报结果,对小组成员、保洁员队伍及农户严格履行奖惩措施。

一是领导小组成员的奖惩措施。社长能够及时督促农户自觉维护环境卫生,落实每周清运车清理工作,全社没有三堆杂物、柴草秸秆乱堆乱放现象的,在年底考核中加分,评先树优时优先考虑。社内卫生脏乱差,三堆杂物清理不彻底,柴草秸秆乱堆乱放、回院上房被通报的社长将在年底扣除相应工资,村上通报一次扣10元,镇上通报一次扣20,县级以上没通报一次扣100。

二是保洁员队伍的奖惩措施。一年中没有无故缺勤或请假次数未超过3次的,在全村范围内公开张榜表扬。在农村低保、五保名额评议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优先考虑评定“五星级”文明农户评选等评先树优;有3次以上缺勤记录的低保户,在下次低保评选中将不予考虑;有3次以上缺勤记录的五保户,有慰问粮油、面粉等活动时将不予考虑。

三是一般农户的奖惩措施。对能够积极配合村内卫生清理整治工作,及时清理自己院落室内卫生,无柴草秸秆乱堆乱放现象的农户,在评选低保、发放慰问物品及评选先进时优先考虑;对乱扔乱放垃圾,乱堆柴草秸秆又不配合环境卫生清理领导小组和保洁员队伍进行整治的农户,在评选低保、发放慰问物品及评选先进时不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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