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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城乡环卫一体化实施方案

2023-10-19 09: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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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村环境卫生整治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x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优环境、提效能、促升级”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株办〔20xx〕30号)文件精神,切实解决影响发展环境、制约发展升级的问题,大力推进依法规范行政、公开透明行政、廉洁高效行政,县委、县政府决定从20xx年下半年开始,在全县开展“优环境、提效能、促升级”专项活动,全面掀起一场“效能革命”。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市“发展环境优化年”工作要求和县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围绕“奋力打造xx发展升级版,加快建成湘赣边界中心县”主题,着力营造务实清廉的服务环境、便民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规范有序的建设环境,确保转变作风取得明显成效,维护政令畅通取得明显成效,提高行政效能取得明显成效,优化发展环境取得明显成效。

二、活动内容

(一)以整顿作风为重点,营造务实清廉的服务环境

1.着力解决作风“庸、懒、散、慢、浮”问题。大力整治工作平庸、因循守旧、得过且过、吹牛拍马、谋人不谋事等“庸碌”行为。大力整治精神不振、不思进取、颓废萎靡、消极懈怠、执行不力、无所事事等“懒惰”行为。大力整治纪律涣散、自由散漫、擅离职守、随意脱岗、服务意识差等“散漫”行为。本篇文章来自。大力整治办事拖拉、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等“怠慢”行为。大力整治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不解决实际问题,热衷于迎来送往,心态“浮躁”,作风“浮漂”,成绩“浮夸”等不实行为。

(牵头单位:县督查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办事处),县直机关各单位,省、市驻茶各单位)

2.着力解决为政“私、奢、贪”问题。坚决纠正国家公职人员私心杂念严重的错误倾向,严肃查处利用手中权力和职务便利谋取私利等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坚决纠正国家公职人员贪图享受的错误倾向,严肃查处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超标准使用和豪华装修办公室等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坚决纠正国家公职人员热衷于谋取部门利益的错误倾向,严肃查处侵占国家集体资财,设立“小金库”,超规定发放津贴、奖金和福利等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察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办事处),县直机关各单位,省、市驻茶各单位)

3.着力解决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严肃查处对属于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不解答、不受理、不办理,不一次性告知,或者放弃、拒绝履行职责的不作为问题。严肃查处乱罚款、乱检查、乱收费、乱摊派的乱作为问题。严肃查处工作不认真、不主动、不积极的慢作为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效能监察和重要岗位效能监督,逐批逐次对涉及发展环境的相关部门或相关部门的主要业务股所开展民主测评和民意调查活动。

(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察局、县督查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办事处),县直机关各单位,省、市驻茶各单位)

(二)以规范行政审批为重点,营造便民高效的政务环境

4.推进审批制度改革。认真落实国务院审批制度改革的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只减不增”的要求,组织开展承接与下放行政审批权力,最大限度赋予乡镇(办事处)和园区更多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完善招商引资企业注册登记前置审批“一个窗口”帮办制度,以企业注册登记、投资立项、工程报建和验收为突破口,完善联合审批、联合验收、联合收费等机制。完善重点项目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制度。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督查局、县监察局、县发改局、县政府法制办、县编办、县财政局、县政务中心等县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办事处))

5.推进行政审批的便捷高效。完善政务中心服务功能,强力推进和落实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梳理行政职权、法律依据,实现流程再造、目录公示,确保全县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100%进驻政务中心,行政审批事项100%网上运行。实行即时审批、限时审批、超时问责制度,严格落实“法定时限内提速三分之一以上”的要求。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督查局、县监察局、县发改局、县政府法制办、县财政局、县政务中心等县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办事处))

6.推进政务公开、公共服务部门办事公开。各级各部门必须在网站上公开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社会公益事业资金流向。各职能部门必须在网站(页)上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审批流程、审批依据、审批结果。各类公共服务单位(供水、供电、供气、电信、金融等)必须向社会公布法定依据、办事程序、服务指南、收费标准、时限结果,推进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确保行为规范、公正透明、优质高效、便民利民。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督查局、县监察局、县编办、县政府法制办、县财政局、县政务中心等县直有关单位和各乡镇(办事处))

7.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善。着力推进“一委一办一中心”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模式。将国有投资的工程建设、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国有土地招拍挂和其他资源性资产交易等招投标活动,实行统一监管,确保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的公平公正、规范有序。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督查局、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招投标局、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房产局、县政务中心)

(三)以规范权力运行为重点,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8.规范行政执法。对国土、规划、环保、安全生产、食品安全、质量监督、治安管理、劳动监察、城市管理等重点单位和热点问题开展执法监督,促进执法行为规范。建立财政专项资金安排与使用情况的报告、检查、评估问效制度,建立检查联动机制,加强跟踪审计和监督问效,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牵头单位:县监察局;责任单位: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县政府法制办等县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办事处))

9.规范涉企检查。认真贯彻落实《xx市规范涉企检查若干规定(暂行)》,清理涉企收费项目,严查严惩未经公示的收费行为。落实《xx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建立健全涉企行政处罚向县督查局(优化办)备案制度。做好涉企检查专项备案工作,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发展环境。

(牵头单位:县督查局;责任单位:各涉企检查单位、涉费部门)

10.规范中介服务。进一步理顺政府部门和中介组织的关系,打击中介组织垄断经营、强制服务、暗箱操作行为。严查行政部门与中介机构、营利性二级机构利益捆绑,强迫企业接受指定中介机构有偿服务以及强迫企业参加学会、协会等社团组织并缴纳会费等行为。全面清理和规范各类评审中心、服务中心等中介机构、营利性二级机构,确保行政审批事项前置中介评审规范、高效。全面公示中介机构服务事项和收费标准,全面引入行政审批前置中介评审服务市场机制,维护社会中介组织的自主独立性和公平竞争性。

(牵头单位:县监察局;责任单位:县督查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工商局、县民政局、县物价局、县政务中心)

(四)以推进项目保质提速为重点,营造规范有序的建设环境

11.优化项目建设环境。建立重大项目定期调度督办联席会议制度,重点督办重点工程、重大产业、重要基础设施建设中的核心项目,加强项目建设相关的行政许可、提供服务、政策执行、完成进度、责任落实、资金利用效率等方面情况的效能监察,进一步优化项目建设环境。开展重点项目施工环境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查处发生在重点项目施工工地及其周边的'刑事治安案件。依法严厉打击强揽工程、垄断地材、恶意索要、阻工闹事等扰乱重点项目施工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完善项目落户地乡镇(办事处)、村(社区)、组优化施工环境工作责任制。完善项目业主、施工单位与乡镇(办事处)、村(社区)、组联席和议事制度。完善工程项目法制宣传教育机制。探索完善项目建设和相关方利益共享机制。

(牵头单位:县督查局、县监察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重点办、县绩效考核办、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重点工程项目所在地乡镇(办事处)以及各相关职能部门、各重点工程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项目建设公司)

12.优化园区发展环境。落实xx市《关于促进园区升级发展的若干意见》,建立园区环境优化办公联动机制,推进园区体制改革,落实相关政策,进一步优化园区发展环境。建立投资项目定期协调、督办机制,实行季度通报制度,进一步优化招商引资环境。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督查局、县监察局、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各乡镇(办事处))

13.优化征地拆迁环境。规范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政策,优化工作程序,妥善解决遗留问题,提速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工作。严厉打击利用征地拆迁安置谋取私利和部门利益的行为,维护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对象合法权益,确保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牵头单位:县国土资源局;责任单位: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县督查局、县监察局、县房产局、县纠风办、各乡镇(办事处))

三、工作步骤

(一)学习宣传阶段。召开一次千人动员大会,编发一本“优环境、提效能、促升级”专项活动读本。各级各部门按照活动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进行动员部署,制定实施方案,开辟活动专栏,全方位、多角度、高频率宣传报道活动情况,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对照工作内容,查找本地本单位作风建设、行政审批、政务服务、权力运行、施工环境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

(三)集中整治阶段。按照市委、市政府“出重拳、下猛药、治顽症”和“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的要求,抓住影响工作作风转变和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1.受理投诉。畅通群众诉求渠道,鼓励社会公众以各种形式投诉。各级各部门都要公布举报电话,广泛收集线索和信息。

2.明察暗访。对于普通投诉,分类、分级进行转办或交办,并对办理结果进行督查或回访。对一些重点、热点投诉,由县查究问责组直接进行调查。对县委、县政府重点推动的工作或者全县普遍存在的工作作风、效能、发展环境问题,由活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开展明察暗访。明察暗访结果通过媒体曝光、通报、查究问责等方式处理并督促整改。各级各部门要针对各自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整改力度。

3.查究问责。对违反干部作风建设、机关效能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有关规定的人和事,严格按照湘纪发〔20xx〕17号、茶发〔20xx〕10号、茶发〔20xx〕2号等文件规定,严肃查办,严格问责。本篇文章来自。涉及单位的,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责任;涉及个人的,除追究本人责任外,对督促整改不力、导致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一并追究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县“优环境、提效能、促升级”专项活动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活动的组织实施。各重点工作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所涉任务负总责、具体抓,并组建工作班子负责相关措施的执行和落实。各级各部门要成立相应机构,切实加强对专项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领导力量到位、落实措施到位、工作责任到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加强协调,强化督查。县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认真安排部署,全面掌握工作动态,及时通报情况。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纪检监察机关和督查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突出开展对重点部门、重点行业和活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干部管理、教育、考核和监督。宣传部门要加强舆论宣传,强化舆论监督,宣传先进典型,曝光突出问题,营造浓厚氛围,形成强大声势。各重点工作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调度协调职责,不定期地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推动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

(三)严明纪律,务求实效。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活动方案的要求,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做到问题查清、追责到位、整改到位。对工作过程中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对落实不力、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的要坚决予以问责,确保专项活动取得实效。

第二篇:村环境卫生整治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城乡环境治理有关安排,进一步整治农村环境卫生,创造良好的农村人居环境,根据《陇南市武都区加强城乡环境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综合治理、长效管理原则,按照“以人为本、强化基础、建立机制、优化环境”的要求,采取乡、村两级联动的机制,以村社为单位,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着力解决农村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亮化美化农村环境,加快农村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充实环卫管理人员,完善管理制度,形成长效机制,教育引导农民讲卫生、保健康、除陋习、树新风,优化人居环境,不断提升农村环境卫生整体水平。

二、目标任务

在全乡16个村和乡属各单位,尤其是对212国道沿线7村全面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治理。

(一)总体目标、通过农村环境卫生治理活动,达到“一树一改两加强三提升”的目标(“一树”即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树立讲卫生、爱清洁、讲文明、树新风的观念;“一改”即改变农村环境脏、乱、散、差的面貌;“两加强”即加强农村环卫设施建设,加强村容村貌整治力度;“三提升”即农民群众的环境卫生意识显著提升,农村卫生管理水平显著提升,农村卫生面貌整体形象显著提升),逐步建立完善环境卫生管理机制,推动农村环境卫生管理进程,进一步提高农村居民卫生意识、健康素质和生活质量。

(二)主要任务、农村环境卫生治理工作由乡农村环境卫生治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各村组和乡属单位紧密配合,以村社为主体,认真组织实施,广泛发动群众,全面完成以下整治工作任务。

1、全面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治理宣传活动、一是广泛宣传动员广大群众全面清理通村公路、村内道路和庭院环境卫生、二是宣讲卫生防病知识、提高群众自我保健能力、三是发动中小学校集中开展卫生健康教育活动、四是在农村主要路段设置健

康知识宣传栏、宣传健康知识、引导农民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2、加强对乡机关、乡属单位的环境整治、全面整治单位内部及周边的环境卫生,达到“三新四净五无四有”(门窗洁新、办公设施整洁新、花卉树木四季新;院落楼梯净、墙体地面净、办公厅室净、厕所车库净;无乱堆乱放、无杂草垃圾、无乱接乱挂、无乱写乱画、无污迹;有亮化和卫生设施、有卫生专管人员、有检查考核制度、有门卫管理员)的标准。

3、农村环境卫生治理任务、农村的'环境卫生治理工作要按照新农村建设的要求,集中解决农村的脏、乱、差问题,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整治任务:一是狠抓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动员和组织村民硬化道路、填坑补凹,方便出行;改善人畜饮水条件,完善排水设施,解决污水乱流的问题、二是加强村容村貌整治、动员和组织村民拆除乱搭乱建和旧房遗留的残墙断壁、清理占道堆放的建筑材料、粪堆、土堆、柴堆及房前屋后堆放的杂物,清除道路两侧垃圾、三是治理视觉污染、动员和组织村民摘除乱悬乱挂的横幅;清理粉刷墙壁上的乱贴乱画和残留的过期宣传标语;清除建筑物、树木、电杆上的乱拉乱挂、四是做好道路清扫保洁和垃圾收集运输工作、对各村的道路要按照专人负责或村民划段包干的方式清扫保沽,维护环境、要组织群众及时清理垃圾,特别是道路旁、村口和房前屋后的积存垃圾,不留死角、按照方便群众的原则,采取灵活方式完善垃圾收集处理系统,教育群众不要乱倒垃圾,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五是引导畜禽养殖户,改善圈合功能,科学饲养,杜绝粪便污染、六是加强村社环境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建设,通

过民主评选的方式建立村社环境卫生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卫生管理制度、评比标准和监督检查。

4、重点路段整治任务、由乡领导小组牵头,集中对辖区内国道212沿线7村进行环境卫生整治,重点完成以下四个方面的整治任务、一是清理公路两侧视野内的各类积存垃圾,建立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做到公路沿线村社垃圾分类收集,卫生填埋,杜绝乱倒垃圾行为,保持公路两侧干净整洁、二是抓好石门学校、信用社、水泥厂、电站等单位卫生,充分展示机关单位文明卫生的良好形象、三是抓好公路沿线各村的环境卫生、公路沿线各村要组织配环卫人员定时清扫,畅通排水渠道,完善排水系统,杜绝污水横流、乱泼乱倒行为、四是定期组织清扫活动,全面清除卫生死角,组织开展检查评比活动。

5、开展卫生先进村创建活动、今年,力争创建区级卫生村1个、乡级卫生单位2个,乡级卫生村16个、由乡上对创建工作进行考核。

三、时间步骤

(一)排查问题阶段(6月15日―6月20日):在全乡各村社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大检查,排查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针对具体问题提出整治方案,再安排、再部署,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全面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宣传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21日―10月20日):通过集中整治,使农村环境卫生脏、乱、差的问题得到明显好转,农村面貌有较大改观。

(三)检查验收阶段(10月21日―10月31日):进行检查验收

和先进评选工作,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探索建立环境卫生管理的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加强对农村环境卫生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乡上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巩武霞同志任组长,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和伟同志任副组长,其他科级以上领导为成员的石门乡农村环境卫生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农村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各村及乡属各单位也要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具体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和工作任务,确定专人抓好具体工作,确保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村和乡属各单位要各项治理工作,共同推动环境卫生治理活动深入开展。

1、各村是农村环境卫生治理工作的行动主体和责任主体,负责本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要按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生态文明新农村建设活动的开展,有组织、有部署、有计划、有总结地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建立管理好保洁员队伍。

2、乡属各单位要认真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并建立长效的监督和管理机制,确保此项工作长效运行。

(三)广泛宣传动员、乡属各单位和各村要利用广播会、群众会等形式,广泛宣传动员,把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的精神传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强化监督检查、由乡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采取定期检查和明查暗防相结合的办法,对活动中涌现

出的先进村和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组织不力、重视不够的村和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树立榜样,宣传典型,确保全乡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五)健全长效机制、乡属各单位、各村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安排专职的环卫人员,长期进行环境卫生清理工作,同时,建立完善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的各项管理制度,推动我县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长足发展。

第三篇:村环境卫生整治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高城管理水平,营造良好的城环境,为广大城县居民带给整洁、礼貌、规范、有序的生产生活环境,迎接_级精神礼貌现场会召开,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从根本上解决城县“脏、乱、差”问题入手,组

织社会力量,高起点、高质量、高效率地对城县环境卫生进行综合整治,实现“净化、绿化、亮化、美化、畅通”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统一领导、单位承包的原则、此次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行、县两级统一领导,各单位、各部门按所承包职责县域、路段具体负责完成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任务。

二是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的原则、各单位、各部门一把手为此次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第一职责人,出现问题将严格追究职责人职责。

三是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的原则、大环境卫生整治是一项长期工作任务,各单位、各部门要从整治工作实际出发,注重源头治理,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注重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从巷道硬化、树池维修、广告牌匾更换等方面予以资金支持,服务广大民群众。

四是坚持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原则、各单位、各部门要组织开展每周五干部职工上街捡拾垃圾行动,以实际行动号召和带领民群众参与城管理、保护城环境,不断提升民城意识和礼貌意识、(家长评语大全)

三、整治任务、职责单位及完成时限

(一)容貌整治

1、乱贴乱画整治、对沿街墙体、建筑物、居民小县、居民楼道等所有地方的乱贴乱画、乱写乱涂要彻底清除。

职责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7月30日前达标,并构成长效机制。

2、临街建筑物整治、按照职责路段划分,对职责县内所有临街建筑物立面进行粉刷、更新(职责单位:及县两级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清洗(职责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

3、占道经营整治、彻底清理街路、小县内的店外店、水果摊、饮食摊等一切形式的占道经营;清除占用人行步道摆放经营的鸡架、鸟笼、兔笼以及建筑材料等商品、物资。

职责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25日前达标、(经典搞笑签名)

4、露天食品加工(经营)、室外烧烤整治、严格按照食品卫生管理要求,坚决取缔沿街及小县内的露天食品加工(经营)、室外烧烤。

职责单位:县卫生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25日前达标。

5、牌匾广告整治。

(1)牌匾、按照1店最多2牌、整齐划一的标准要求,对剩余的牌匾、落地牌匾一律清除;牌匾资料务必与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相一致,对字迹残缺、掉漆、褪色、歪斜的牌匾要及时修复;新办工商经营业户设置的牌匾要到达标准要求,达不到的禁止开业。

(2)户外广告、对户外高空广告、墙体广告、路标广告、车体广告、天桥广告、自开车架广告、候车亭广告以及过街横幅等进行集中治理,破旧的要更新,损坏的要修复,违规的要清除;除重要节日,重大政治、经济活动的宣传外,其他庆典宣传、商业宣传、政策法规宣传、纪念宣传一律不得设置过街横幅;空白广告牌要上公益广告,不准有空白版面;永久性广告务必有明设施,夜间能够亮起来否则一律拆除。

职责单位:县工商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20日前达标。

6、建筑工地整治、施工工地一律按规定标准进行围圈,并书写经城管办审查的宣传口号;围圈外不准堆放任何建筑材料及杂物;工地的出入口要持续整洁,无杂物、无污水淤泥,严禁车辆带泥上路;除特殊状况,取得主管部门批准外,任何单位不得占用道路作业、施工;工地施工现场的绿化和政公用设施务必持续完好,并设置保护措施;工地食堂、工棚、临时厕所务必到达卫生标准要求;完工的基建工地务必做到工停料净场地清。

职责单位:县建设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

7、广场、街路及参观线路沿线卫生整治、加强各类广场、街路及参观线路沿线的卫生管理,开展全天候清扫保洁,严格禁止各类车辆进入广场,破损缺失的果皮箱要及时修复补齐,到达设施完好、路面整洁、无践踏绿地草坪的标准、(描述老师的句子)

职责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20日前达标。

8、乱泼乱倒整治、一是继续实行定时、定点倾倒垃圾制度,早7:30分前、晚7:00时后为居民县(巷道内)倾倒垃圾时刻,主次干道两侧居民(包括商户)全天不允许向路面倾倒垃圾(自备垃圾收集容器,定时倒入环卫工人的垃圾清运车内,无隔夜暴露垃圾;二是严禁及县内所有单位和个人随处丢弃各类垃圾;三是严格禁止沿街商业和饮食网点向马路雨水井口倾倒污水、污物。

职责单位:县工商局、县卫生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10日前达标,构成长效机制。

9、城亮化整治、破损缺失的公园灯、河岸灯、路灯、楼体灯、商业灯

箱等照明设施,破损的要修复,缺失的要补齐、具体要求:一是沿街商业网点的灯箱、霓红灯、街头橱窗要全部亮起来;二是沿街单位的门前、办公楼、庭院要亮起来;三是广场的照明灯、地灯、景观灯要亮起来;四主次街路的路灯要全部亮起来。

职责单位:县工商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15日前达标。

10、加强犬类等禽畜管理、禁止各类犬在广场、街路等场所内随地便溺,对已发生随地便溺的粪便由犬主人负责清除,对不清除者由县执法局予以处罚;在规定的县域内遛狗者务必由狗主人用缰绳牵引,防止犬类伤人事件发生,对无缰绳牵引者由公安部门予以处罚;对其它不贴合城管理规定的豢养行为,由及县公安局、县执法局按照无主禽畜进行全面清理、收容。

职责单位:县公安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10日前。

(二)公共绿地和街路、参观线路沿线绿岛整治

全面补齐公共绿地和参观线路沿线绿岛内残缺不全的.花草树木,不得出现黄土裸露的空地;清除杂草;花木要定期修剪;进一步加强管护。

职责单位:及县林业局

完成时刻:8月15日前,并构成长效机制。

(三)社区卫生整治

1、彻底清除有物业条件的居民小县及居民楼道、阳台、自开车棚内的乱堆乱放,乱搭乱建,做到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阳台规范整洁,车棚内车辆摆放整齐,楼体干净、要逐个小县、逐个楼道、逐个车棚进行整治。

2、定期进行下水井的清掏和管道的疏通,及时解决下水外溢问题,持续排水畅通。

3、小县路面无塌陷,无破损,无积水,无白色污染,做到全天候保洁。

4、小县内树木花草缺失的要一次性补齐,被居民占为菜地的务必恢复。

5、新竣工的居民楼务必同步进行保洁交接,交接前的保洁由街道办事处负责,交接后由保洁物业公司负责,不准出现保洁空档造成垃圾积存。

6、居民小县楼道内的声控照明灯要亮起来。

职责单位:县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8月20日前达标。

(四)单位卫生整治

1、实行城卫生日和周末卫生日制度,落实门前“五包”职责制、各单位要组织落实每月4日的城卫生日和周末卫生日制度,彻底清除单位庭院内的卫生死角,做到单位庭院内及周边无积存垃圾,无白色污染,无乱堆乱放,无乱贴乱画,“门前五包”职责落实到位。

2、庭院内路面平整,无坑洼,无破损,排水畅通,道路硬覆盖率到达100%,室内外厕所结构完好,贴合卫生要求,5―10月每周消杀一次。

3、彻底清除“四害”孳生地,定期组织开展除“四害”药物消杀,进一步完善除“四害”防灭设施。

4、大力开展庭院绿化美化,临街建筑物要拆墙透绿、亮化、张挂迎会办会宣传标语。

职责单位:县各行政企事业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刻:8月20日前达标。

(五)场卫生整治

1、严格治理场外经营、各类场严格禁止摊位外溢,主次街路的临街商铺及商亭不准店外摆放(堆放)商品经营,坚决取缔小商小贩占道经营。

职责单位:场摊位外溢由县工商局负责,其余(含早、夜)由县执法局负责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

2、全面实行场全程保洁、各类场(包括早、晚)实行垃圾袋装化管理,由收取卫生费的单位根据实际需要设专职保洁人员,进行场的全程保洁、全程保洁的标准是从上到散,保洁员在岗在位,摊位内外整洁,垃圾袋装化,无落地垃圾,散地净。

职责单位:场主办单位或收取卫生费的保洁单位负责保洁,各类场内场及县由工商局负责监管;露天场由执法局负责监管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

(六)行业卫生整治

1、加强对饮食服务、食品加工、食品销售、美容美发、公共浴池、娱乐场所、商场超、宾馆旅店等行业和公共场所从业单位的清理整顿,对不具备条件、达不到标准的要坚决关掉、对“五小”行业(即:小饭店、小旅店、小理发店、小食杂店和小浴池)的整治要作为重点,全面提高“五小”行业卫生管理水平、一是完善“五小”行业的基础设施,做到各项设施齐全、二是加强“五小”行业的日常卫生管理,到达经常化。

2、加强火车站、客运站等窗口单位的卫生管理,做到站容站貌及车体整洁,候车室清洁,保洁到位,四壁无尘,窗明几净,站台及停车场整洁,无垃圾积存和暴露。

职责单位:县卫生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交通局、临河火车站。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坚持经常。

(七)交通环境整治

1、继续加大残疾人三轮车、人力三轮车、电动三轮车非法营运的整治力度,坚决取缔残疾人三轮车、电动三轮车和无证人力车的载客营运。

2、进一步加强及县繁华地段、商业网点、学校周边等交通乱点乱段的治理,禁止客运、货运、出租车等车辆随意乱停及在停车点长时刻停放车辆。

3、坚决杜绝各种车辆、行人乱闯红灯和各类机动车乱鸣喇叭现象。

4、对缺损、不洁的交通标志或设施进行修补、洗刷。

5、严格禁止各类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及人行步道上行驶或停放,一经发现,启动贴单处罚程序进行处罚。

职责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25日前达标。

(八)环境污染整治

1、全面整治饭店油烟污染,排油烟务必透过高出楼顶的管道排放,坚决禁止直接向室外排放、已经造成的墙体污染要彻底清理,管道漏油的要全面维修,持续完好。

2、全面禁止商业网点利用高音喇叭招揽生意和小商小贩走街串巷用电子喇叭叫卖的扰民行为。

3、对及县现有的废品回收站点要全部排查,在城县外统一规划、进入再生资源场及收购亭,及时送往废品回收公司,不得出现占道和乱堆等污染环境现象。

职责单位:县环保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

(九)违章建筑整治

彻底拆除沿街两侧、居民县、场内、单位庭院内等私搭乱建的商亭、板房、塑料棚、偏厦、围栏等各种违章建筑。

职责单位:县建设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25日前达标。

(十)城乡结合部卫生整治

1、彻底清除积存垃圾、继续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城县出入口、城郊村屯、铁路公路沿线等处积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清除力度,到达无垃圾积存。

2、加强日常卫生管理、城乡结合部要保证垃圾日产日清,城县出入口、环城公路要保证到达无乱倒垃圾、无乱堆物料、无乱搭棚屋、无乱开店铺的标准。

职责单位:县交通局、各乡镇、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10日前达标。

(十一)巩固除“四害”成果

1、“四害”孳生地治理、及县内所有的垃圾场、垃圾中转站、垃圾箱、公厕及南北河等场所,要全面进行环境卫生清理,定期进行药物消杀,到达无暴露垃圾,公厕周围洁净,水体清洁无漂浮物。

2、“四害”防治设施建设、居民县、单位庭院要按照防治标准在各自辖县室外建立灭鼠毒饵站,毒饵站内要长期投有灭鼠药物;粮库、食品加工、餐饮、食堂等重点防鼠单位以及所有单位的各类库房,要设置毒饵盒、防鼠门板、防鼠网;餐饮、食品加工、食品销售、宾馆、旅店、招待所、商场、医院等公共场所和单位,要根据不一样状况,采用物理隔离、电子驱赶等方法,设立防蚊蝇设施。

3、“四害”药物消杀、

(1)灭鼠、开展一次全秋季统一灭鼠活动,及县内所有单位、场所、公共地带都要投放有效灭鼠药物,到达全面覆盖,把鼠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2%标准之内、

(2)灭蟑螂和灭蚊蝇、以餐饮、宿舍、旅店、室内场、单位食堂、医院病房等服务行业为重点,在环境卫生整治的基础上,采取药物消杀的方法,开展统一消杀活动,确保蟑螂、蚊蝇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之内。

职责单位:及县爱卫办、及县卫生局、及县水务局、及县食药管理局、及县商务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四害”防治设施建设8月15日前完成,秋季统一灭鼠9月25日前完成。

(十二)建立健全健康教育宣传栏

居民社县、窗口单位都要设立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宣传栏,卫生部门要结合卫生防病、国家卫生城建设以及群众关心的卫生热点问题等带给宣传资料,做到宣传资料保存完整,每月更换一次。

职责单位:及县卫生局、及县爱卫办、住建委、县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坚持经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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