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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城乡环卫一体化实施方案

2023-10-19 09: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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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村环境卫生整治实施方案

为持续推进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根据《中共陕西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陕西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2021―202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继续深入学习推广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围绕乡村建设行动,巩固拓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果,扎实稳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提升等重点任务,将重点突破和综合整治、示范带动和整体推进相结合,紧扣我市“绿色循环・汉风古韵”战略定位,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为核心,构建“一户一处景、一村一幅画、一镇一风景、全域大花园”净美汉中格局,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区域中心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分类施策。立足我市不同区域气候条件、地形地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文习俗,实事求是、自下而上、分类确定治理标准和目标任务,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

坚持规划引领,突出地方特点。以县域为单位先规划后建设,突出地方特点、文化特色、时代特征,留住乡愁,不大拆大建,科学编制村庄规划,实现农村景观、文化遗产有保护,村庄发展有蓝图。

坚持农民主体,突出多方参与。尊重农民意愿,充分考虑农村特点和农民需求基础上,建立政府、村集体、村民等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增强群众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提升行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坚持健全机制,突出统筹发展。立足三年行动基础,强化衔接,完善系统化、规范化、长效化的政策制度和工作推进机制,注重质量,统筹推进环境改善、基础设施配套、自然生态保护、乡村社会管理,加快整治工作提档升级。

(三)目标任务

将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与镇域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乡风文明、乡村治理等工作统筹衔接。到2023年,11个农村人居环境市级样板镇,100个市级示范村全部创建达标,其余整治村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显著提升,实现美丽宜居目标。到2025年,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新进展。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左右,厕所粪污有效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显著提升,长效管护机制进一步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0%以上,乱排乱放得到管控,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农村生活垃圾实现收运处理的自然村比例稳定保持在95%以上,城乡结合部及条件较好村庄实现分类处置、源头减量;各项长效管护机制健全,农民群众卫生健康和环境保护意识显著增强;村庄绿化覆盖率稳定在35%以上,村容村貌和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持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与“十三五”末相比,全市干净整洁村占比由95%提高到100%,重点达标村占比由60%提高到80%,示范样板村占比由10%提高到20%,乡村综合承载功能进一步增强。其中:

一类地区(留坝县、佛坪县)。农村卫生厕所基本普及,厕所粪污实现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并推动分类处理试点示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机制实现全覆盖。

二类地区(汉台区、城固县、西乡县)。农村户用厕所实现愿改尽改,厕所粪污基本得到有效处理,资源化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有效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基本实现全覆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立。

三类地区(南郑区、洋县、勉县、宁强县、略阳县、镇巴县)。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稳步提高,厕所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能力得到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不断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水平进一步得到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基本改善;村容村貌水平明显提升,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示范取得积极进展。

二、重点任务

(一)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1.逐步普及农村卫生厕所。对2013年以来利用各级财政支持改造的问题厕所,于2022年底前整改到位;对其他问题厕所,结合后续改厕工作,逐步整改到位。立足各地自然地理条件、风俗习惯,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推进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改造,实现愿改尽改、能改尽改;不具备条件的、列入撤并拆迁计划的村庄可通过建设公厕满足群众需要,合理规划建设公共厕所,加快新改建镇村景区旅游厕所、学校厕所,落实管护主体责任,强化日常运行维护。2021―2025年,新改造农村户用卫生厕所10万座以上。(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配合部门:市卫健委、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旅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教育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2.选好适宜技术模式。鼓励对现有农村改厕技术进行改进完善,探索推行一体式后端设施设备和节水型、少水型前端设施设备,降低前后端改造成本,成熟后再逐步推广。鼓励城乡结合部及有条件的地方新建入户进院,引导新改水冲式厕所入室进屋。对因选用技术模式不当出现问题的厕所,及时研究提出改进补救措施。健全市县镇村四级技术支撑服务体系,探索线上互动、线下指导等多种方式帮助基层解决改厕难题。(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配合部门:市卫健委、市科技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3.狠抓厕所粪污治理。加强农村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有机衔接,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动卫生厕所改造与生活污水治理一体化建设,因地制宜推进厕所粪污分散处理、集中处理与纳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鼓励联户、联村、村镇一体处理,实现厕所粪污就地就农资源化利用。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结合发展绿色农业,开展厕所粪污收集处理利用。鼓励厕所粪污与畜禽粪污统筹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建立健全日常巡检、设备维修和粪污清掏等管护体系,鼓励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导农民或市场主体组建社会化、专业化、职业化服务队伍,建立粪污清掏和资源化利用服务体系。(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配合部门: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文旅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4.突出改厕质量实效。严把产品质量关,规范招标采购程序,加大产品质量市场监管力度。严把施工质量关,由培训合格的施工人员严格按标准要求改厕,或在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组织村民施工。严把竣工验收关,完善落实相关标准和规范,将群众使用效果和满意度等纳入验收指标。(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配合部门:市住建局、市卫健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二)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5.分区分类有序治理。梯次推进,优先治理水源保护区、城乡结合部、镇(街道)所在地、中心村、旅游风景区等区域农村生活污水,推动治理水平提升。开展不同地域类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合理采取纳入城镇污水管网统一处理、联村联户集中处理、单户分散处理等技术模式,探索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与改厕一体化建设工程,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厕所粪污治理,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6.加大黑臭水体治理。摸清全市农村黑臭水体底数,建立治理台账,明确治理优先序。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示范,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为重点,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水体净化等措施进行综合治理,消除较大面积黑臭水体。(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配合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乡村振兴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7.实施农村水系整治。鼓励河(湖)长制向村级延伸,统筹兼顾农村河湖管控与水生态治理保护,深入开展河湖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水质改善长效运行维护机制。实施重点流域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推进重点河流和小流域综合治理。加强南水北调水源涵养地水污染防治、生态湿地修复与保护。(牵头部门:市水利局;配合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科技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三)持续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处理

8.健全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依托城乡环卫一体化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统筹县、镇、村三级设施建设和服务,优化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设施布局,实现单户分类,持续提升覆盖率;立足农村实际,积极采用小型化、分散式无害化处理方式,科学选择收集、运转和处置模式,降低管护和运行成本,建立稳定运行长效机制,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提高处理能力。(牵头部门:市城市管理局;配合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9.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加快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探索符合农村特点和农民习惯、简便易行的分类处理模式,减少垃圾出村处理量。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与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创建,协同推进农村有机生活垃圾、厕所粪污、农业生产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处理利用,建设一批区域农村有机废弃物综合利用设施,探索就地就近就农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路径。(牵头部门:市城市管理局;配合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供销社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10.完善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加快以县域、镇(街道)为主的农村生活垃圾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扩大供销社等农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服务覆盖面,积极推动与环卫清运网络合作融合,创新回收方式和业态。鼓励引导农村建筑垃圾用于村内道路、入户路、景观建设等就地就近消纳利用。(牵头部门:市城市管理局;配合部门:市供销社、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四)不断提升村容村貌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11.推进村庄规划编制。统筹城镇和村庄布局,科学确定村庄分类,加快推进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编制村庄规划。通盘考虑农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等,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推进100个市级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示范村和120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编制村庄规划。(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乡村振兴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12.改善提升村庄公共环境。全面清理私搭乱建、乱堆乱放,整治残垣断壁,通过集约利用村庄内部闲置土地等方式扩大村庄公共空间。整治农村户外广告,规范发布内容和设置行为。深入实施乡村绿化美化行动,引导村民积极开展庭院绿化,围绕农村水旁、路旁、村旁、宅旁植树推进村庄绿化,利用荒地、废弃地、边角地等建设村庄小微公园和公共绿地。保护乡村山体田园、河湖湿地、原生植被、古树名木等,开展荒山荒地荒滩绿化。支持条件适宜地区开展森林乡村建设,实施水系联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市林业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乡村振兴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13.强化乡村风貌引导。按照“格局空间合理、村容田园乡土、村庄特色突出、民居风貌传统、传承历史文化”的总要求,在科学确定村庄发展定位,用地功能布局的同时,进一步突出对村庄风貌和民居特色的引导管控,科学指导美丽乡村建设内容。制定村容村貌提升导则,优化村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促进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传统文化相得益彰。有序推进村庄及庭院整治,突出乡土特点和地域特色,持续开展农房建设试点,强化质量监督管理。加强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推进传统村落挂牌保护。因地制宜推进乡村建设,不搞千村一面,严格规范村庄撤并,已经明确的搬迁撤并类村庄不列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范围,重在保持干净整洁,保障现有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稳定运行。(牵头部门:市住建局;配合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乡村振兴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14.加快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继续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夯实县区政府责任,加大以工代赈等方式,建立健全农村道路养护机制,合理设置农村道路管护公益性岗位。有序实施30户以上自然村(组)通硬化路,推进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更多进村入户,进一步改善村庄交通条件。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突出稳定水源、城乡一体化、小型工程规范化改造等重点,统筹布局农村饮水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村供水工程体系和管理体系。加强农村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三线”维护梳理,推动线路违规搭挂治理。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加快推进清洁取暖,推动天然气供气设施向农村延伸。整治农村户外广告,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农村无障碍环境建设。健全村庄应急管理体系,努力实现农村生产生活用火规范化、科学化,合理布局应急避难场所,积极配备必备的防汛、消防等救灾设施设备,畅通应急救援安全通道。(牵头部门:市发改委;配合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林业局、国网汉中供电公司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五)提高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

15.加大废旧农膜回收利用。落实《农用薄膜管理办法》,加强生产、销售和使用环节农膜监管力度,严格源头管控。开展生态地膜、全生物可降解地膜替代传统地膜试点示范。以玉米、马铃薯为重点作物,以加厚地膜应用、机械化捡拾、专业化回收、资源化利用为主攻方向,开展废旧农膜回收试点示范,健全回收网络,探索回收利用机制。开展农膜适应性覆盖评价,建立常态化、制度化农田地膜残留监测和评价体系。加大农膜回收技术集成和机械研发,全面提升农膜回收利用水平。(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社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16.全面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以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利用为主攻方向,开展重点县秸秆综合利用能力建设,打造典型样板。健全秸秆收储供应体系,提高秸秆商品化收储和供应能力,提升产业化利用水平。因地制宜、农用优先,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不断完善秸秆资源台账制度,推进秸秆利用运行长效机制,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17.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程度。坚持生态绿色发展,优化产业布局,引导养殖业从水源地、水网地向山区农区转移,推广“果蔬茶园牧”种养模式,加快构建农牧结合、种养循环发展方式。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严把涉重金属项目审核关,深入推进农用地分类管控,巩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成效。引导有条件有需求的大型规模场建设完善沼气发电上网、生物天然气生产等设施设备,推动有关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落实。鼓励畜禽粪肥施用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实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多渠道、多形式、多途径发展。(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六)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

18.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围绕“八清一改”要求,坚持“立足清、聚焦保、着力改、促进美”12字方针,把村庄清洁行动与农村爱国卫生运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等有机结合,由“清脏”向“治乱”拓展,由村庄面上清洁向屋内庭院、村庄周边拓展,教育引导农民群众养成健康卫生的良好生活习惯。结合风俗习惯和重要节日,组织动员群众开展攻坚战、特色战、歼灭战等系列活动,集中力量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实现干净、整洁、有序常态化,打造净美宜居文明村庄。(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林业局、市供销社、团市委、市妇联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19.健全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五有”机制。明晰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产权归属,建立健全设施建设管护标准规范等制度,推动农村厕所、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设备和村庄保洁等一体化运维。健全管护队伍,落实管护经费,合理设置公益性岗位,优先聘用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人员。有条件地区可依法探索建立农村厕所粪污清掏、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运行管护社会化服务体系和服务费市场化形成机制,逐步建立农户合理付费、村级组织统筹、政府适当补助的运行管护经费保障制度,推行系统化、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民政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三、工作要求

(七)发挥农民群众主体作用

20.激发内生动力活力。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健全党组织领导村民自治机制,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运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制度,鼓励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村民等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实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相关项目公示制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有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设。引导农民或农民合作组织依法成立各类农村环保组织或企业,承接本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后续管护工作。坚持农民主体作用,引导调动群众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村民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使人人成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倡导者、参与者和受益者。(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团市委、市妇联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21.提高文明健康意识。举办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活动,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纳入各级农民教育培训和农村学校、幼儿园教育内容,普及卫生健康和疫病防控知识,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引导农民群众进一步养成良好卫生习惯。通过组织开展专业化培训,把村民培养成为村内环境卫生治理和公益性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的'主要力量。推进健康村庄建设,完善村庄公共卫生设施,深入开展卫生县城、卫生镇村创建活动,持续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推动乡村振兴青春建功行动,广泛动员农村青少年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志愿服务活动。(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市委文明办)、市卫健委;配合部门: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团市委、市妇联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22.建立健全村规民约。支持立足各地实际,制定完善村庄公共场所卫生保洁、社区噪声控制等文明公约;深入开展美丽庭院评选、环境卫生红黑榜、道德积分兑换等活动;将“门前三包”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要求纳入村规民约,明确村民责任,增强农民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自我服务意识。(牵头部门:市民政局;配合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委宣传部(市委文明办)、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妇联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八)持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23.创新完善相关激励政策。做好与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等政策衔接,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设施建设用地、用水、用电保障和税收减免等政策。设施建设用地要在国土空间规划中予以明确,按照设施农用地管理;设施用水、用电比照农业用水、用电执行。在严守耕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的前提下,优先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用地,积极利用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开展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建设。落实村庄建设项目简易审批有关要求。鼓励村级组织和乡村建设工匠等承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小型工程项目,降低准入门槛,加大以工代赈等方式实施。鼓励支持科研机构、企业等加大科技研发、联合攻关、集成示范、推广应用以及开展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围绕绿色低碳发展,强化农村人居环境领域节能节水降耗、资源循环利用等技术产品研发推广。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域相关人才队伍建设和技能培训,选派规划、建筑、园艺、环境等行业专业技术人员驻村一线实际指导。加强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监测,定期发布监测报告。(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统计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24.加快标准体系建设。着眼关键环节风险防控,突出群众意愿征询、施工质量监督、工程验收、后续管护、第三方评估等重点环节,健全制度体系,规范整治行为。加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域设施设备、建设验收、运行管护、监测评估、管理服务等地方标准,强化标准体系建设,提高基层干部、农民群众、参与企业等标准化意识。增强主动性,依法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守质量安全底线”。(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配合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卫健委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25.构建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完善县区为主、市级适当补助的政府投入机制,加大市县财政投入,将县财政投入情况纳入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考核。继续实施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政策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县区政府要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资金,统筹安排土地出让收入用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可按规定统筹整合农村人居环境相关资金和项目,逐村集中建设。引导和撬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投资收益较好、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项目。鼓励各地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等方式用于符合条件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强化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金融、财税、监管政策的正向激励,给予低成本资金支持。严格执行地方债务管理有关规定,严禁举债推进,严防举债风险。(牵头部门:市财政局、市发改委;配合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乡村振兴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四、保障措施

26.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好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要求,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总体部署一体推进。坚持市负总责,县镇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定期研究解决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中的有关重大问题,有力有序推进。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督促推动重点任务落实。市级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出台配套支持政策。县区党委和政府要做好组织实施工作,上下衔接、域内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主要负责同志当好一线指挥,选优配强基层干部队伍,推动工作任务落实。镇(街道)党委和政府要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将国有和镇(街道)农(林)场居住地点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范围统筹考虑、同步推进。(牵头部门: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市委组织部、市住建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林业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27.分类精准整治。集聚提升类村庄重在完善基础设施,推动农村人居环境与产业发展互促互进,提升建设管护水平;城郊融合类村庄重在加快实现城乡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互联互通;特色保护类村庄重在保护自然历史文化特色资源、尊重原住居民生活形态和生活习惯,加快改善人居环境;“空心村”、已经明确的搬迁撤并类村庄不列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范围,重在保持干净整洁,保障现有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稳定运行。(牵头部门: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配合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委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28.完善整治机制。调整优化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强化各专项推进办公室力量。县区要立足各自实际,进一步调整完善现有工作推进机制。突出质量实效、群众满意导向,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行系统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行管护。在县域范围内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和美丽宜居村庄创建推介活动,示范带动面上整体提升。在工作推进中,避免政府大包大揽和“一刀切”现象,充分考虑基层财力承受能力,合理确定整治提升任务。(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建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29.督查考核激励。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全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和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对市县党政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存在突出问题列入市委生态环境保护督查范围,强化问题整改力度。市级有关部门要制定完善考核、验收的标准和办法,会同县区加强日常工作调度,定期组织开展对各地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结果与相关支持政策相挂钩,检查结果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成效明显的县区按照规定予以适当奖励,表彰奖励一批先进县、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牵头部门: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市乡村振兴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建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30.营造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多种融合传播手段,宣传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积极推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典型经验,讲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百姓身边故事。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监督,畅通群众反映投诉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积极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凝聚各方共识,合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第二篇:村环境卫生整治实施方案

为规范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试点工作,探索有效运行模式,实现村庄环境干净优美、文娱活动丰富多样、乡风乡情文明和谐整体目标,根据《市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试点实施方案》、《镇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任务

1、村级工作任务:每村确定一个垃圾集并点,每个集并点配备一个钩臂箱(特大村可考虑适当增加),每户自备一个圾桶,每80-100户选聘一名保洁服务人员和垃圾清运服务人员,负责村庄日常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运送至村集并点,做到“六净”、“六无”,即:进村道路净、集市街巷净、沟塘堰边净、公共场所净、房前屋后净、村周环境净、无生活垃圾、无建筑垃圾、无抛洒杂物、无乱堆乱放、无乱搭乱建、无乱栽乱种。

2、镇级工作任务:镇建设一座统一规范的垃圾压缩中转站,配备专业钩臂车和钩臂箱,将各村集并点垃圾收至镇中转站,进行压缩处理,由市运至九真填埋场填埋。

二、工作要求

(一)服务人员要求

1、在卫生保洁员责任区范围内,服务人员负责清扫道路、人行道、河塘边、公共厕所和其它公共活动区域等的环境卫生,确保无杂物、无碎石碎砖和其它生活垃圾,并将每家每户垃圾收集转运到村垃圾集并点钩臂箱,服务人员保证一天两次(早6:00---8:00晚17:00---19:00)对上述地域进行清扫。

2、服务人员负责对本责任区内各家各户落实门前“三清”责任制进行督促和检查。

3、当钩臂箱垃圾装至箱体80%左右,及时联系转运司机进行清运,并同时清扫钩臂箱周围散落的'垃圾。

(二)环境保洁服务内容

1、清扫。对责任区内公共道路、公共场所进行清扫,做到无垃圾纸屑、积水、青苔。

2、捡拾垃圾。及时清除公共道路、沟渠、堰塘、绿化带等责任区内的白色垃圾、漂浮物。

3、运送。清扫的垃圾运送到指定的垃圾集并点。

4、清洁公共设施。保证清运板车及责任区内各种指示牌、宣传栏、钩臂箱外观干净整洁。

(三)垃圾清运服务内容

1、将责任区内所有居民户垃圾每天上午收集并清运到村级垃圾集并点。

2、将村庄前后、沟渠、堰塘的积存垃圾逐步清运至村垃圾集并点。

3、确保垃圾不外溢,对清运设施检修保洁,需更换零件及时提出申请。

4、责任区内公共厕所及时进行清理。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我镇成立了领导小组。

四、推进步骤

20xx年8月-9月为前期准备阶段,一是进行宣传发动,采取下发宣传资料,上门宣传等方式提高群众对服务项目实施的知晓率。二是选聘村级服务人员,并与之签订正式服务合同。三是配合市级建好中转站,各村选建好垃圾集并点。10月进入正式运行阶段,全镇24个村1个社区统一进行农村环境卫生整治,保证服务项目正常化、常态化运转。20xx年元月为检查考核结账阶段。

五、考核结帐

镇委、镇政府组织对农村环境卫生整治运行维护服务项目进行考核结账。根据保洁效果、垃圾清除量以及垃圾清运服务项目中的工作时间、效果,通过每月定期检查评分,每季度按群众代表、村“两委”干部、镇专班人员按照4:3:3比例计算服务人员最终分值,按分值兑现服务报酬。

第三篇:村环境卫生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辖区环境,提升街区市容环境卫生状况,加快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园林城市步伐,加强和改进辖区环境卫生、秩序和建设管理水平,营造整洁、优美、舒适、温馨的人居环境,不断促进我街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全面发展,现决定在街道范围内开展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范围

全街辖区内的“四小”即“小街、小巷、小区、小院”、主次干道、广场、楼体、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周边的环境卫生。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整治活动顺利开展,经街道办事处决定成立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综合办,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具体负责整治工作的日常事务。

三、时间安排

此次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从20xx年3月11日开始至20xx年10月30日结束。

(一)筹备工作:

1、3月16日―3月25日。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制定方案。

2、3月18日召开全街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动员大会,与各社区签订责任状。

3、3月20日协调环卫处、全街对辖区内的迎宾小区开展先行整治工作。

(二)开展宣传发动

3月26日―4月5日。为宣传发动阶段,各社区要层层发动,广泛宣传,唤醒市民的环境卫生意识和环境卫生舒适观念,自觉保护周边环境。使居民群众主动参与到整治活动中来,形成人人爱护环境、人人保护环境的`良好局面。

四、集中整治

4―6月春季集中整治阶段。各社区、台兴村要对越冬垃圾、残雪进行清理、清除,整治乱倒垃圾、乱泼污水、乱堆杂物等违章行为。彻底清理城区结合部及城市出入口的卫生死角垃圾。

7―8月全街道组织开展“洁我家园共创文明”行动。在城区环境卫生整治取得成效基础上,进一步巩固阶段成果,结合创建活动,净化、美化、优化公共场所和居住环境,营造以讲卫生、讲文明、树新风的良好氛围;将环境卫生整治成效作为创建精神文明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核评比,进一步促进城区环境卫生面貌的全面改观,形成整治行动的第二个高潮。

9―10月推动“城区环境卫生整治行动”进一步开展,完善硬件设施,健全队伍,积极探索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以环境优美、秩序优良、服务优质、管理优化的城区新面貌,形成整治行动的第三个高潮。

五、保障措施及工作要求

(一)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是城区环境卫生整治行动责任主体,要把这项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制定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强化督促检查,切实抓好整治行动的组织实施,指标分解和任务落实,确保如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充分发挥媒体宣传引导。围绕环境卫生整治行动主题,加大正面宣传和舆论监督。通过标语、横幅、专栏、宣传单等媒介广泛开展整治行动宣传,既要加强正面宣传,又要曝光问题。对于群众关注、社会影响大的环境卫生问题,要充分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督促有关部门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三)加强督促检查。由街道综合办牵头,组织开展整治行动进展情况督促检查。春季城区环境卫生行动结束时,对各社区、台兴村环境卫生情况进行测评并公布。

(四)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各社区、台兴村要注重城区环境卫生整治行动长效机制的建立,继续完善设施、健全队伍、建章立制,使城区环境卫生整治的成果得到持续、巩固和提升。

(五)认真组织督查。各社区、台兴村要建立定期督查机制,督促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并取得实效。街道将适时组织若干个督查组,分别对各社区、村环境卫生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各社区、村可邀请村、居民代表对本辖区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六、检查考评(10月20日―10月30日)

巩固整治成果,提升管理水平,严格考核评比,总结工作经验,办事处集中整治领导小组适时检查验收各社区、台兴村的整治工作,对完成任务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表彰,对没有完成任务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改进。

第四篇:村环境卫生整治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实施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年活动,全面推进我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切实做好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及卫生保洁工作,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推进生态建设,建设美丽中国”可持续发展战略为指针,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综合治理、长效管理”的原则,以增强农户环境卫生意识、提高健康素质和生活质量为目的,立足现状、着眼长远、突出重点、整体推进,进一步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使农村垃圾走向规范化处理轨道,为“建设秀美上栗、打造幸福家园”作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农户对垃圾实行分类后入桶,保洁员定期收集,村级中转站集中存放,每个乡镇建立焚烧炉对垃圾统一运送焚烧处理,实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四个重点”、“六个没有”。四个重点:以县主干道、河道、集镇和水源地为重点整治范畴,各乡镇全面铺开。六个没有:一是全县农村农民房前屋后没有零星垃圾;二是农户庭院没有随地流淌的污水;三是村间、集镇没有散放的垃圾;四是库(塘)、河道水面没有漂浮的垃圾;五是村间道路没有裸露的人畜粪便;六是公路沿线没有散落的塑料垃圾、土建垃圾和花炮垃圾。达到户户有桶、组组有池、乡乡有炉,终端处理全覆盖,农村垃圾不出县的目标。

三、工作任务

(一)规范垃圾处理流程

采取“户分类入桶、保洁员定期收集、村级中转站集中存放、乡镇统一运送焚烧处理”方式。

1.户分类入桶。农户把自家产生的垃圾按沤肥、回收、土建、有害、焚烧五种垃圾分类存放在自家门前分类桶,并自行处理沤肥、回收、土建(含煤炭灰)三种垃圾,有害垃圾密封存放。特别要做好对煤渣的分类。同时,做到“门前三包”(包卫生:不乱扔、乱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包整洁:无建筑材料、煤球等物乱堆乱放,房前屋后周围无杂草,建筑设施整齐、美观;包绿化:保持房前屋后和庭院内绿化、美化)。

2.保洁员定期收集。农户垃圾分类桶内的焚烧垃圾由村聘保洁员定期收集运送到村上垃圾中转站。保洁员还要定期清扫村点内公共道路、公共场所、绿化带等范围内的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3.村级中转站集中存放。每个行政村在县环保部门的指导下建设1-3个垃圾中转站,用于垃圾集中存放。集中存放的垃圾要严格进行封存处理。

4.乡镇统一运送焚烧处理。乡镇(环卫所)派人统一把垃圾从村级中转站运送到乡镇焚烧炉处进行终端处理。有害垃圾由保洁员收集并联系供销部门回收,科学处理。焚烧后的炉渣进行填埋或用作肥料。

(二)加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

1.户用环卫设施。农户配置垃圾分类桶,并标明“有害垃圾桶”、“焚烧垃圾桶”等字样,置于农户屋前避雨处,便于保洁员定期收集。垃圾桶由乡镇统一购置,发放给农户时收取成本价的三分之一的资金,或责成农户配备,没有配置的可以由农户出资,由乡镇统一购置。

2.行政村环卫设施。(1)各行政村要为每位保洁员配置“一衣一车一扫一铲一钳一钩”(即一套环卫工作服、一辆垃圾车、一只扫把、一只铲子、一把铁钳和一只铁钩);(2)在环保部门指导下于交通方便处建设1-3个垃圾中转站。

3.乡镇环卫设施。(1)乡镇环卫所要配备1-2辆垃圾清运车;(2)每个乡镇建造一座垃圾焚烧炉,大乡镇根据实际可建造1-3座。建造垃圾焚烧炉要经环保部门勘察设计,严格选址,乡镇统一组织,按图纸施工建造。学校、企业等单位产生的垃圾也纳入当地垃圾处理系统范畴。各乡镇焚烧炉建设均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

(三)明确流程管理主体

1.户分类入桶工作。由各行政村负责管理。各村要抓好对农户的宣传教育,严格垃圾分类。

2.保洁员定期收集工作。由行政村、乡镇两级负责管理。村、镇两级要规定保洁员定期收集;行政村要配合乡镇抓好保洁员的培训和考核。

3.村级中转站集中存放工作。由行政村、乡镇两级负责管理、使用。

4.乡镇统一运送焚烧处理工作。由各乡镇负责管理。垃圾焚烧炉建成后由乡镇环卫所管理、使用。

四、推进措施

(一)成立组织机构,增强工作合力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农村清洁工程是最大的一项民生工程、德政工程,实施农村清洁工程是建设美丽上栗、打造幸福家园的重要内容,也是创新社会管理、锤炼干部作风的有力抓手。各地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宣传,不断增强推进我县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突出重点、攻坚克难,以更大的力度、更高的目标、更实的成效来推动我县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特别是各级机关干部、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率先示范,从自身做起,禁止使用一次性消费品,依次向村组、家庭推进,减少垃圾的产生,并抓好自己所住村组和居民区的卫生保洁工作,做到带头打扫卫生,带头爱护卫生,带领左邻右舍一起来打扫和维护卫生,实现村、组、居民区的卫生大改观。

2.强化领导,精心组织

县委县政府成立由县委副书记曾宪清任组长,副县长文健,县人大副主任易冬梅、县政协副主席易旺桔任副组长,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宣传部、县委农工部、县环保局、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教育局、县水务局、县供销联社、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局、县花炮安监局、各乡镇等单位为成员的上栗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委农工部部长陈日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同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对全县农村清洁工作进行统筹协调、综合调度和指导督查。各乡镇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班子要明确分工负责,要有清洁工程办公室和工作力量,要有环卫所。县职能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和安排工作人员,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专人抓。县清洁办要充实力量,配备一名专职副主任和两名专职工作人员,联合职能单位,认真开展好检查评比。

3.强化责任,部门联动

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工作机制,各乡镇、行政村、县直各部门等责任主体,要进一步明晰职能,认真履职,切实完成各自的工作任务,密切配合,有序有力全面推进各项工作。各乡镇、职能部门要制订出具体的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上报县委办、县政府办,并要求每月检查一次,将检查存在的问题、取得的经验等情况及时通报到县清洁办。

县委办、县政府办:负责农村清洁工程建设工作的总体协调;

县委宣传部:宣传农村清洁工程对建设和谐秀美新农村的意义,策划推介先进事迹,激发社会各界支持参与农村清洁工程的积极性,并将农村清洁工程建设纳入文明城市创建考评体系;

县清洁办:负责农村清洁工程建设工作牵头、业务指导和日常管理,每个月定期检查一次,检查结果发至各乡镇、部门,并将检查结果进行全县通报;

县环保局:抓好垃圾焚烧炉及中转站的选址,指导焚烧炉与村级中转站封存垃圾的标准化操作控制,负责环境违法行为执法与重点区域污水治理等;

县水务局:抓好栗水河源头水保护,督促做好县域内各中小河道、水库、山塘的水质保护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

县教育局:协调组织农村中小学校的清洁整治工作,做好中小学生爱护卫生的教育,并组织中小学生开展文明劝导活动;

县监察局:对清洁工程中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县交通运输局:牵头整治主要交通干道乱搭乱建现象;

县财政局:落实清洁工程的.各项补助资金;

县供销联社:做好可利用垃圾的回收和指导封存垃圾的处理;

县妇联:组织广大妇女干部群众积极投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科学指导村民自觉树立健康文明的行为方式和良好的公共环境卫生意识;

县住建(规划)局:督促抓好乡镇集镇卫生和垃圾处理;

县卫计委:负责农村医疗机构的医疗垃圾处理;

县花炮安监局:牵头抓好花炮垃圾的有效处理,严禁将花炮垃圾倾倒在公路两旁和河道里面;

各乡镇:牵头组织实施辖区范围内的农村清洁工程工作,特别是终端处理设施和链条的保障延伸,负责对各村及保洁员的培训和考核;要制订好具体操作工作方案,突出垃圾终端处理办法,报县委农工部审核后再下发。

各行政村:要制定工作方案并报县委农工部和乡镇政府审核后执行。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辖区范围内的农村清洁工程工作,规范垃圾收集方式,引导农户对煤渣分类,沤肥垃圾尽量分组自理。每户农户发放一本《上栗县农村清洁工程家庭手册》,村两委每月组织对全村所有农户的卫生检查一次,并将检查情况登记到《上栗县农村清洁工程家庭手册》,同时,将检查情况与当地学校通报,促进“小手拉大手”活动,形成全民关心清洁卫生的浓厚氛围。

4.抓好示范,示范带动

每年定期进行一次全县大环境整治活动,对路边、河边、圳边、屋边等地进行大清理。在清洁工程覆盖每个村的基础上,各个乡镇抓好2个示范村建设。将当前卫生基础好、农户积极性高的村列为示范村,实行示范打造,积累经验,规范作法,发挥对其它村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保障资金投入,确保工作运转

按照“政府主导、农民参与、市场运作、社会支持”的思路,积极拓宽筹资渠道,力求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

1.争取上级资金支持

积极向上跑项争资,努力争取中央和省、市对农村垃圾处理项目的资金支持,以及亚洲银行、世界银行的贷款。

2.加大县乡财政投入

近几年来,我县县、乡财政每年安排420多万元专项资金,发放全县351名县级保洁员工资,确保了我县县级保洁员工资能按月打卡发放到位,稳定了保洁员队伍,为县内交通主干道、村干道、村庄公共场所等地的卫生保洁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随着全县农村卫生环境压力的增大,以及要求更高,要求县、乡财政逐步加大对农村清洁工程的投入,确保垃圾焚烧炉的运行费用,增加保洁员人数,改善保洁员待遇等。

3.整合项目资金投入

(1)整合全县涉农项目资金。县委农工部的一事一议项目资金,县农业局和县环保局的环境整治项目资金尽量用于农村清洁工程。县交通运输局要拿出一些建设公路资金用于垃圾焚烧炉修路。

(2)明确资金用途。20我县一事一议项目资金将全部用于农村清洁工程。一是用于建设设施,包括建设垃圾焚烧炉、垃圾中转站、垃圾池的费用以及征地费用。二是用于购置垃圾清运车和保洁工具,包括垃圾清运的四轮车,保洁员用的小板车、工作服、扫把、铲子,户用垃圾桶。

3.鼓励部门单位投入

建立健全农村清洁工程县级领导、部门单位、后备干部包乡镇包村责任机制,规定部门单位在资金、技术、物质、信息、项目等方面,为乡镇、村农村清洁工程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和服务。

4.引导社会各界投入

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制订优惠政策,吸引各类社会资金参与农村清洁工程。鼓励各乡镇采取市场化的运作方式,将农村垃圾清扫保洁和清运工作发包给公司或个人,村委会或村民理事会等负责监督和管理,实现农村多样化保洁。引导当地知名人士、成功人士捐资捐物支持农村清洁工程,发动农民筹资投劳,适当向农户收取保洁费,用于村庄公共区域清扫保洁。

(三)成立考评机构,严格考核考评

建立县考镇、镇考村、村考组、组考户的层层考核制度和实行新农村建设中农村清洁工程“一票否决”制度。将乡村两级的农村清洁工程纳入县政协的评议活动,并作为评议活动的一项主要内容。

1.考评机构

农村清洁工程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协副主席易旺桔任组长,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监察局、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清洁办、县文明办为成员单位。考评组成员还可以抽调相关单位纪委书记、人大代表、乡镇分管领导、职能单位分管领导和业务骨干组成。

2.考评方式

(1)考评原则。坚持民主公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2)考核形式。加强日常检查和综合考核,通过明察暗访检查各责任单位工作完成情况,做到两月一检查一通报,半年一考核一奖惩,一年一总结一表彰。

(3)评分办法。实行百分制考核,每两个月进行基础工作的测评;半年考核由每两个月考核情况(占70%,取三次检查的平均值)、交办工作完成情况(占20%)、群众满意度测评(占10%)三部分组成。

3.考评奖惩及结果运用

(1)奖惩机制。对乡镇实行每半年统一考核、统一排名,根据每半年考核结果予以奖惩,乡镇排名第一名的,奖励5万元;最后一名的处罚5万元(所罚资金由县财政局在乡镇往来资金中代扣,并奖给第一名)。

(2)结果运行机制。每次检查的排名结果以文件进行全县通报,并在媒体上公布,排名最后一名的乡镇,由乡镇主要负责人在每两月点评大会上作表态性发言。连续两次作表态性发言的,由领导小组组长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应书面向领导小组说明情况;连续三次作表态性发言的,对主要负责人启动行政问责,建议县委调整相关责任人岗位。考核结果与单位评先评优挂钩、与党政负责人评先评优挂钩,并作为干部调整的重要依据。

(3)工作成效与涉农项目挂钩。各部门立项时与清洁工程一起考察,要根据各自检查结果与县通报安排涉农项目,卫生差的乡镇、村不安排项目,卫生好的乡镇、村优先安排。县清洁办对行政村实行清洁工程工作与一事一议、新农村建设、农业开发项目立项挂钩,相关职能部门要与农业、水务、教育等资金挂钩。

(4)根据《村规民约》要求,村民到村两委、乡镇政府和县职能部门办理低保优抚、入学、迁移、信贷、国土城建、婚姻登记、上户口、农医保、农机补贴、新农村建设补贴等相关手续时,必须携带《上栗县农村清洁工程家庭手册》,对最整洁户、整洁户给予优先办理;对不整洁户限期整改,验收合格后再进行办理。

(四)强化舆论宣传,形成浓厚氛围

1.加强社会宣传

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加强社会宣传工作,动员全社会力量,特别是县、乡机关工作人员和在校的中小学生开展文明劝导活动。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宣传栏等形式开展环境卫生宣传教育,普及科学知识,提高村民环境卫生意识,养成爱清洁、讲卫生的生活习惯,引导社会各界一起关注环境问题、一起参与农村清洁工程,在全社会营造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2.开展创建活动

各地要积极组织开展评选“文明户”、“五好家庭”、“卫生示范户”、“卫生示范村(社区)”等活动,激发广大干群的积极性,变被动为主动,变“要我做”为“我要做”,迅速在全社会形成一种“人人讲卫生、人人爱卫生、讲卫生光荣、破坏卫生可耻”的新风尚。

3.做好教育引导

各地各部门单位要教育好身边的工作人员,爱护卫生,从自我做起。尤其是县教育主管部门要教育全体老师做到讲卫生爱卫生,从而教育广大学生,学生再影响父母,发挥“大手牵小手、小手拉大手、共创清洁家园”的积极作用。

第五篇:村环境卫生整治实施方案

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下发的《县环境卫生和交通秩序大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整治路段――行政东路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为了配合全县开展环境卫生和交通秩序大整治活动,彻底改善县城环境卫生“脏、乱、差”及车辆乱停乱放现象,我局尽全力将分管路段实现净化、亮化、美化、绿化,确保该路段交通秩序畅通。

二、成立工作机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各科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治日常工作。

三、整治时间

整治时间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12月18日―12月22日)。

召开全局干职工大会,进行动员部署,明确各科室职责,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到分管路段实地了解情况。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2月24日―1月15日)。

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集中时间、人员、设备开展环境卫生和交通秩序整治。

(三)巩固验收阶段(20xx年1月17日―1月20日)。对我局分管路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卫生整洁、交通有序。

四、整治内容

(一)环境卫生整治。

1、添置垃圾桶等环卫设施。我局将自筹资金,购置垃圾桶10个,按四十米的间距,将垃圾桶摆放在行政东路两边;做到每天打扫两次,每周五大扫除一次,确保路面卫生达到“五净、六无”;

2、人行道铺设草坪。行政东路从自来水厂门口到状元路有近五百米左右的人行道暂未铺设地砖,根据自来水厂将要搬迁及建设等因素,我局拟将人行道上的杂草清除干净、平整到位,并在其上铺设草坪。

(二)市政设施整治。严禁在该路段进行乱开乱挖,对道路两边的损毁的苗木及时补种到位。

(三)市容秩序整治。严禁该路段摆摊设点,严禁乱倒建筑垃圾。

(四)交通秩序整顿。严禁该路段出现车辆乱停乱放现象。

五、整治存在的问题及经费预算

(一)存在的问题:目前,行政东路人行道上有23棵树需要补种,按每棵树10000元计算,则需23000元,建议由县园林局这23棵树由其补种。

(二)经费预算:

1、购置10个垃圾桶×300元=3000元。

2、靠自来水厂两侧杂草丛生,堆满了乱石,并且附近的老百姓在马路沿线开荒栽满了蔬菜,要请机械设备(推土机)清理、平整人行道路面,工资大概要1.5万元。

3、草坪面积为500米×2米=1000平方米,草坪及人工工资约1.2万元。所有费用共计3万元整。

六、整治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此次环境卫生和交通秩序大整治活动,及时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并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各科室负责人工作职责,形成工作合力,确保这次活动取得明显实效,进一步提升城市品位,为创建文明城市、建设品质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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