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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的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合集)

2023-08-28 08: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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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总结

今年,我乡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政法部门精神,将“打黑除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继续保持“严打”整治高压态势,不断改进“严打”方式。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明确重点,打出了声势,震慑了犯罪,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从乡干部中抽调精干力量,配合派出所,成立“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亲任组长,确保了领导力度到位,同时明确责任,加大打击力度。

二、加大宣传、大造舆论

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宣传工具,大造“打黑除恶”专项斗争舆论,广泛宣传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的和意义,

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做到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打一场“打黑除恶”的人民战争。全乡利用LED轮流播放“打黑除恶”内容的宣传标语10条,悬挂大型宣传标语2幅,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召开各级各类会议10余次。通过宣传活动,使“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真正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确定重点,打击声威

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乡实际,今年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成效。全乡无重大刑事案件。

四、存在的不足

“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今后需继续保持“打黑除恶”一股劲头,争取社会稳定,确保社会治安稳定。

第二篇:乡村治理扫黑除恶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长垣市20xx年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工作推进方案》,加快推进我镇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按照组织统领、规划引领、改革驱动、示范带动、系统推动的工作思路,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和内容,明确工作责任,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长垣市20xx年乡村振兴达标村和示范村工作标准》完成创建二星示范村6个,一星示范村12个,达标村10个,全面彻底完成三年示范创建任务,高标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二、推进步骤及方法

(一)坚持以党建为统领,凝聚力量推进乡村振兴

落实好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认真贯彻“五星党支部”评选工作和“红分管理”日常工作。利用“五个一批”和“职业经理人外聘一批”选配机制,选优配强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提高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效率,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夯实农村基层治理物质基础。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健全农村“小微权利”规范化运行机制,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深化农村地区“最多跑一次”。健全民事村办制度,积极推动便民服务向村级下放延伸,打通基层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

凝聚政府社会群众三方力量,合力推进乡村振兴。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争取上级各类项目更多支持,开展送政策、送技术、送项目、送服务等活动,把政府主导变成群众意愿,让农民成为实施乡村振兴的主角。深入挖掘社会力量,鼓励和引导各行政村在推进乡村振兴上制章程、建机制,全面调动社会力量、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引导社会资本投资乡村产业,拓展资金来源渠道,形成助推乡村振兴的合力。激活群众共建动力,发挥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依托“一元”约束、积分管理机制、文明户和五美庭院评选,将建设美丽乡村的责任和义务纳入“村规民约”,引导群众自觉参与乡村振兴建设。

(二)加快产业融合发展,筑牢乡村振兴基石

发展乡村共享经济、创意农业、特色文化产业,扶持发展长垣继铭莲藕专业种植合作社、长垣成志种植合作社、长垣平安食用菌专业种植合作社等一批农民合作社,形成以龙头企业为引领,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为支撑的现代农业发展格局;鼓励引导龙头企业和种养大户实施标准化生产,积极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和特色产品商标注册。依托国土绿化行动,大力发展林下种植经济。全面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通过盘活闲置资产,实现“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村民变股民”,达到村集体经济和群众增收的'目的。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的功能作用,确保正常开展经营管理活动。

(三)细化责任分工,逐项落实到人

各行政村要认真研究乡村振兴相关材料,化责任分工,逐项落实到人。一是各行政村要对照目标任务,制定本村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方案中要明确工作标准,把任务逐项分解,落实到具体干部,实现各项工作有人牵头、有成员参与、有目标要求、有完成时限,做到工作量化到位、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位;二是各行政村要定期召开村乡村振兴工作周例会,按照责任分工,逐人汇报所分包工作开展情况和遇到的问题,并一起讨论乡村振兴工作推进方法。同时制定倒排工期表,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开展工作。

(四)集中力量攻克重点项目,强力推进乡村振兴建设

1、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结合环保工作,扎实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及村庄“清洁家园”行动。完善“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落实环境保洁全域覆盖要求,实施市场化保洁模式。重点对辖区内道路进行洒水降尘,清理道路两侧水沟渠道的堆积秸秆和生活、建筑垃圾,清除农户庭院内外、房前屋后的垃圾、杂物,规整院内堆放物品,进一步提升村庄整体环境。制定《方里镇卫生管理办法》建立长效卫生考核管理机制。严抓大气污染秸秆禁烧工作,将全年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各村年底综合考核,制定《方里镇秸秆禁烧村级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明确了处罚标准和措施。全镇划分6个大网格和28个小网格,层层落实禁烧责任。

2、加快推进农村户厕改造。一是各行政村要加大改厕相关政策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氛围,推进改厕进度。要深入农户进行宣传,教育和引导农村居民破除传统的用厕习俗和不良卫生习惯,建立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增强自我保健意识,激发群众参与改厕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二是各行政村要深入推进厕所革命,达标村农户改厕率达到90%以上,一星级示范村改厕率达到95%以上,二星、三星级改厕率达到98%以上,制定本村要制定本村的改厕任务倒排工期表,细化任务,责任到人,务必保证按时高标准完成本村改厕任务。

3、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一是各行政村要明确本村污水治理相关工作目标,达标村支管网接通率达到60%以上,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一星、二星级示范村支管网接通率达到70%以上。落实具体责任人,按照污水管网设计图纸,联系施工队,积极推进污水管网建设;二是严格施工标准,加强日常监督,保证按时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污水管网建设任务。

4、强力推进宅基地改革工作。一是各村要召开好广播会、党员会、群众会,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宅基地制度改革工作,营造好浓厚的工作氛围。尤其每天要按时通过广播等形式向群众宣传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相关内容,让群众了解相关政策,积极参与其中;二是严格实行分包责任制,村干部分包村内所有宅基地超占农户,按照分包名单,落实具体责任。村干部通过入户讲政策等方式督促宅基地超占户按时缴纳超占费或者退出超占部分。

5、全面改善村容村貌。一是整治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完成空闲地建成“四园”、庭院建成“五美”标准、D级危房拆除、有碍观瞻的建筑和临时性建筑拆除等创建任务;二是推进村庄绿化亮化,建设绿色生态村庄,在村庄主要街道两侧,文体广场、学校、村级活动场所等重要场所安装照明设施。完成村内主街道、廊道绿化率达标、居民庭院绿化率达标等创建任务。同时,稳妥推进农村地区清洁供暖,并继续鼓励实施“电代煤”“气代煤”等。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任务落实。实行班子成员包2个村,行政组长包1个村的分包责任制,包村干部入村督促指导并协助村里开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工作,村干部逐项分包乡村振兴具体验收项目,层层抓好乡村振兴工作落实。各村要成立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进一步明确职责,相互配合,各司其职,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我镇乡村振兴工作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明确责任分工,强力推进落实。各行政村要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制定倒排工期表,围绕各自的职责和分包任务,每日按照既定目标计划做好工作。同时,工作中既要相互配合,合力攻坚,又要充分履职,独挡一面。

(三)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督查考核。各村要在9月底前完成目标任务。镇里将组织相关人员不定期督查指导,对工作不力、弄虚作假的村将进行通报批评,并按相关规定严肃查处。各村村干部按照分包项目,认真开展工作,每天必须有进度,镇里将每周对各村乡村振兴工作进度进行一次通报,对完不成日均任务的村干部,第一次扣除绩效工资500元,第二次通报仍完不成任务的进行党政纪处分,第三次通报仍完不成任务的将停职待岗2天如还完不成的予以撤职或辞职,并停发工资。任务完成情况记入考核台账,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同时将按照《方里镇村级干部管理实施办法》中第四条第三项,贻误重点工作或中心工作的,由镇党委对该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进行诫勉谈话,直至按法定程序进行调整或罢免。同时,各包村干部要切实负起责任,每日入村督促指导乡村振兴工作推进,凡是到期完不成任务的村,对其包村干部记工作差错一次,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台账,并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第三篇:扫黑除恶工作总结

一是高度重视,认真安排。组织机关全体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孟州市“扫黑除恶”工作会议精神,并对化工镇“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

二是强化领导,压实责任。成立“扫黑除恶”工作小组,各村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加大力度对本村进行摸排,重拳出击,铲除农村黑恶势力。

三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利用宣传标语、横幅、宣传车、各村喇叭、微信群等深入广泛宣传,全力做好“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氛围。

四是重点人员,突出管理。对辖区内重点人群进行突击检查,坚决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化工镇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第四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

根据交通运输局扫黑办的统一布置,结合运输行业管理的特点,我们着力在道路客运、出租车、驾驶员培训、交通物流等方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现将前一阶段工作作简要汇报。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

1.为确保扫黑除恶的相关工作得到坚决贯彻和落地生根。我处成立了以处主任***为组长,副书记***,副主任***为副组长,涉及领域的股室及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日常工作及部门协调。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随时掌握扫黑除恶工作进展情况。分管领导牵头抓、具体抓,各业务股室做好汇报和联络工作,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结合运管工作特点分析本单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形势,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具体要求。强化压力传导,督查各股室负责人履行好各自的工作职责。我处与各股室签订责任书,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及时传达上级决策部署,根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研究、推进落实本部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工作,组织签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标自查忠诚履职承诺书》,着力提高干部职工的责任担当意识。

二、加强引导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1、积极传达指示精神。我处多次召开党支部会议及班子会议,向全体党员干部传达上级扫黑除恶工作会议精神,确保每个干部职工都高度重视。涉及到与运输市场相关的道路货运行业、道路旅客运输行业、出租车(网约车)行业、驾培行业等领域,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来。

2.充分发挥行业优势。利用好本处、大队办公场所、公交、出租车载LED显示屏、客运站、公交站台、货运场站、驾校等行业服务窗口资源,通过张贴告示、悬挂横幅或滚动标语等方式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走进车站、码头、运输企业等,通过与企业单位负责人、相关管理人员进行座谈交流等形式,提醒防范并注意发现非法经营、垄断经营、强收保护费、碰瓷敲诈或专门侵害乘客的“黄牛档”、欺行霸市等涉嫌黑恶线索,提高行业服务对象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意识。

3.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在高校附近开展了“扫黑除恶”宣传教育活动。稽查大队执法人员向常熟理工学院来往的学生发放“扫黑除恶”宣传册,鼓励同学填写调查问卷,并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了详细解读;前往景区、客运站等旅客密集场所开展“扫黑除恶”宣传教育活动。向来往的游客、旅客发放拒乘“黑车宣传单”,公布举报电话,鼓励大家举报非法营运车辆,保障自身合法权益;拉起“扫黑除恶”横幅,设立拒乘“黑车”与辨别“黑出租”宣传易拉宝,加强景区与车站的长效宣传能力。宣传活动共计发出宣传单、宣传册500余份,接受过往群众咨询100余次。通过宣传活动,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真正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突出重点对象,开展线索摸排

1.强化线索摸排,整治黑恶势力。重点加强对汽车站、公交公司、出租公司、危化企业等运输企业的排查,打击扰乱我区客货运输市场秩序的涉黑涉恶势力。从中摸排搜集非法营运、垄断经营、强收保护费、碰瓷敲诈或专门侵害乘客的“黄牛档”、欺行霸市等涉嫌黑恶线索,并开展“问题”和“苗头”的双重梳理和摸排,对重点人群进行突击检查,坚决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2.广开监督路径,挖掘涉黑线索。通过增设意见线索箱、公布值班举报电话等形式搜集线索。建立健全涉黑涉恶线索管理台账,指定专人负责,严守保密纪律,确保线索件件有登记,不出现泄露、私存、扣压、隐藏或遗失等现象。深入摸排,及时掌握涉及运管行业最新动态,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表,工作月报汇总收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移送部门处理,确保线索“快速移送、快速反馈”确保不发生拖延、推诿、敷衍等行为。

3.摸排出的线索:⑴网约车平台对无证车辆派单,影响出租车行业稳定;⑵外地班线客运车辆随地上下客,私设组客点,车站地区“黄牛”拉客;⑶外地驾培学校以“异地招生设报名点”为幌子,从事异地培训;⑷个别货运企业以“挂靠经营”为由,骗取高额押金和管理费等。

四、深化综合治理,打击行业乱象。加大全市道路客运市场秩序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巡游出租车、网络预约出租车、旅游包车、客运包车、客运班车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道路客运经营秩序,提高道路客运市场供给质量,提升监管水平。突出行业整治的效果,坚持边打边治边建,从打击为主向打击、整治并重转变。各部门要充分履职,依法强化交通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日常监管,建立行业性防范黑恶问题工作机制,特别是“黑车、黑班线”、“黑驾培”、网约车等领域的日常监管。对12345投诉及信访举报及时登记并分析研判,认真调查核实,全力维护交通行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生活安居乐业。

五、反思阶段问题,落实工作计划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展到目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宣传形式和内容比较单一,宣传力度不够大、宣传面不够广;二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有待于继续深入,摸排力度还有待于加强;三是台账资料不够完备;四是专业执法人员力量薄弱,与管理体量极不相配,扫黑除恶的专业能力不强。

下阶段,我处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

1.加强宣传,正确引导。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宣传力度,以依法行政工作为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电子信息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微信群、QQ群,结合本单位及下属部门有关场所,进行大力宣传发动,营造扫黑除除恶的高压态势,让扫黑除恶深入人心,在全市范围内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喊打的氛围。

2.加强摸查,一线深挖。特别是对重点人员,重点组织、重点领域。在排查中发现的涉及相关部门、行业、领域监管问题和漏洞,重点掌握其思想动态和活动范围,切实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一旦发现特殊情况及时通报本地相关部门,协调推动加强日常监管,堵塞管理漏洞,铲除扫黑除恶势力在行业、领域的滋生土壤。查找缺漏,加强措施,突出重点,全力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工作。

3.协调部门,加强联动。实现资源共享,打好扫黑除恶这场攻坚战。

为有效维护交通运输行业扫黑除恶阶段性成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运管处除将在下一阶段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力度,建立长效机制,完善监管制度措施,落实工作定期汇报、督导通报、约谈问责等制度,做到利剑高悬、警钟长鸣,确保上下联动、步调一致。通过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实现扫黑除恶的法治化、规范化、长效化。

**市交通运输管理处

2019年12月23日

第五篇:乡村治理扫黑除恶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建立健全现代乡村治理体制机制,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为深入推进全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二)总体目标。到2020年,现代乡村治理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农村基层党组织更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以党组织为领导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明显加强,村民自治实践进一步深化,村级议事协商制度进一步健全,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到2035年,乡村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保障水平显著提高,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乡村社会治理有效、充满活力、和谐有序,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

1.建立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乡村治理体系。建立以基层党组织为领导、村民自治组织和村务监督组织为基础、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为纽带、其他经济社会组织为补充的村级组织体系。村党组织全面领导村民委员会及村务监督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组织和其他经济社会组织。村民委员会履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功能,增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能力。村务监督委员会发挥在村务决策和公开、财产管理、工程项目建设、惠农政策措施落实等事项上的监督作用。集体经济组织发挥在管理集体资产、合理开发集体资源、服务集体成员等方面的作用,农民合作组织和其他经济社会组织依照国家法律和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区民政局、各镇和道北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2.充分发挥村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坚持区四大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包抓基层党建重点任务制度,落实好镇党委班子成员包村联户和村“两委”成员入户走访制度,及时发现并解决乡村治理和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健全村级重要事项、重大问题由村党组织研究讨论决策机制。深化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培树一批先进支部;每年按不低于10%的比例倒排确定一批软弱涣散党组织,持续抓好整顿转化提升,不断增强全区农村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有效利用各类资源资产资金,因地制宜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力争2020年底集体经济积累5万元以上的村达60%以上。全面足额落实村级组织办公经费和村干部报酬,严格按照省市要求,逐步提高村干部报酬待遇。(区委组织部牵头,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各镇和道北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3.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实施村党组织带头人整体优化提升行动,进一步优化村级班子整体结构,持续深化村党组织书记专职化建设,继续从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复退军人中培养选拔村党组织书记。严格落实村党组织书记选拔任用区级报备制度,保持村党组织书记队伍相对稳定。乡镇干部转任的村党组织书记,必须专岗专责,一般不再承担乡镇其他工作,除不胜任工作外,任期内一般不做调整,确需调整的,由区委组织部审核批准。加快推进村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工作,原则上所有符合条件的村党支部书记都要按程序兼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逐年提高村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的比例。扩大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一般由党员担任,也可以由非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兼任。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中党员应当占一定比例。全面落实村“两委”班子成员资格联审制度,严防有劣迹的人员进入村级班子,严厉打击干扰破坏村“两委”换届选举的黑恶势力、宗族势力。抓好村干部后备队伍建设,原则上按照村“两委”班子职级1:1的比例建立后备队伍,村党组织书记按照1:2的比例建立党组织书记后备队伍。大力推进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中选聘村文书工作,着力培养一支文化素质高、愿意扎根农村、带领群众致富的村级后备干部队伍。深化对村干部的教育培训、日常管理和监督考核,每年对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其他村“两委”成员分别由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镇党委进行培训。考核结果与村干部个人报酬待遇、选拔任用和奖惩相挂钩,采取差异化报酬发放机制,对目标任务完成好、考核优秀的增发绩效报酬,对目标任务完成差、排名靠后的减发绩效报酬。不断拓宽乡村组织人才来源,充分发挥各类人才在乡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区委组织部牵头,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各镇和道北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4.发挥党员在乡村治理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着力优化农村党员队伍,注重从选聘大学生村文书、农村优秀青年和外出农民工中培养发展党员,确保每个行政村每2年至少发展1名青年党员。组织开展党员联系农户、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党员户挂牌、设立党员责任区、结对帮扶、党员承诺践诺和志愿服务等活动,注重对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残疾人、军烈属、特困人员等人群提供多种形式的关爱服务,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引导农民群众自觉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推动党员在乡村治理中带头示范,带动群众全面参与。(区委组织部牵头,区文明办、区民政局、区妇联、区残联、各镇和道北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5.着力规范村级事务。清理整顿村级组织承担的行政事务多、各种检查评比事项多的问题,切实减轻村级组织负担。区直部门原则上不在村级建立分支机构,不得以行政命令方式要求村级承担有关行政性事务。交由村级组织承接或协助政府完成的工作事项,要充分考虑村级组织承接能力,实行严格管理和总量控制。从源头上清理规范上级对村级组织的考核评比项目,探索实行目录清单、审核备案等管理方式。规范村级各种工作台账和各类盖章证明事项。逐步推行村级综合管理服务信息化。(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各镇和道北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6.提升镇、村为农服务水平。强化镇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推进“放管服”改革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基层延伸,建立集综合治理、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公共服务为一体的统一平台。大力推进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为农民提供“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全面推行村级为民代理制,做到全程帮办、少跑快办,逐步形成完善的镇村便民服务体系。将农村民生和社会治理领域中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推动各级投放的公共服务资源以镇、村党组织为主渠道落实。(区委编办、区民政局牵头,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各镇和道北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开展乡村自治实践

1.提升村民自治组织能力。坚持和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健全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强化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功能。尊重和维护村民委员会法律地位,支持和保障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和村民自治章程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农村“八大员”作用,持续推进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拓展村民参与村级公共事务平台,发展壮大治保会等群防群治力量。引导流动人口有效参与乡村治理,切实保障外出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区民政局牵头,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各镇和道北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2.健全完善村民议事协商制度。全面推行“四议三双”议事程序,创新协商议事形式和活动载体,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村民监事会、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理事会等,鼓励农村开展村民说事、民情恳谈、百姓议事、妇女议事等各类协商活动,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真正做到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积极探索推行民选、民议、民建、民管的村级公益项目建设新路径。(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各镇和道北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动员多方参与乡村治理。积极发挥农村妇联、群团组织和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以及志愿者队伍作用,培育农村社会工作者队伍,做好老年人、青少年、残疾人、特殊困难群体等重点对象服务工作。培育有区域特色和时代精神的新乡贤文化,吸引各类乡贤回馈故里、参与协商,充分发挥新乡贤在议事协商中的积极作用。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培育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农村社会组织开展志愿服务。(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区残联、团区委、区妇联、各镇和道北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全面提升乡村德治水平

1.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三管齐下,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纳入党课和政策宣讲中,以村党组织书记讲、村民议等方式,推动核心价值观入脑入心。依托新时代农民讲习所、农民夜校和巡回党校,广泛开展中国梦宣传教育,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社会主义思想道德牢牢占领农村思想文化阵地。坚持把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中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十大创建行动”紧密结合起来,积极打造一批有地方特色、群众有看头、社会反响好的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示范村。推进乡村诚信建设,建立健全农村信用体系,增强农民群众诚信意识。(区委宣传部牵头,区教育局、各镇和道北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2.广泛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围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深入实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十个一”示范工程,积极开展“文明村镇”“五星级文明户”创建。“文明村镇”创建突出抓好文明乡风建设、群众创建活动、乡村环境整治等方面,建立文明村镇创建档案,完善文明村镇奖惩机制、责任机制,确保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人做事、激励干事,推动文明村镇创建工作规范化、常态化。“五星级文明户”突出诚信守法星、勤俭致富星、孝老爱亲星、文明新风星、环保卫生星创评,结合产业发展、就业创业等领域探索出台奖励、补贴政策,提升群众对“五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支持率,引导广大农民由“要我文明”向“我要文明”转变。到2020年底,区级以上文明村和文明镇占比达到50%以上。(区委宣传部牵头,区民政局各镇和道北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3.大力加强乡村道德建设。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加强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持续开展道德模范、文明家庭、好媳妇、好儿女、好公婆等评选表彰活动,推进乡村诚信建设,强化农民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集体意识和主人翁意识。积极倡导文明乡风,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和“五老人员”等新乡贤的宣传劝导和教育监督作用,深入开展治理高价彩礼、推进移风易俗行动,坚决反对和抵制高价彩礼、婚丧大操大办、厚葬薄养等不良习俗。建立完善农村党员干部等行使公权力人员婚丧事宜报告制度,加强纪律约束。加强村规民约建设,强化党组织领导和把关,2020年实现行政村村规民约全覆盖。建立健全村规民约监督和奖惩机制,利用农村大喇叭、道德“红黑榜”等多种形式,对违背村规民约的,在符合法律法规前提下运用自治组织的方式进行合情合理规劝、约束。(区委宣传部牵头,区民政局、团区委、区妇联、各镇和道北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基层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深入推进文化惠民行动,结合传统节日、民间特色节庆等,因地制宜广泛开展乡村文化体育活动。积极开展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进乡村等公益性展演活动,以“大讲堂”“大舞台”为载体,实施好“戏曲进乡村”“精品剧目惠民演出”“文化下乡”等文化惠民服务活动。深入挖掘民间艺术、地方戏曲、手工技艺、民俗活动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注重传统工艺振兴,加强传统村落保护,保护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传统民居、文物古迹、古树名木等遗产,留住有形乡村文化。实施公共数字文化智能服务项目,加快乡村文化资源数字化,培育乡村特色文化产业,助推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加强农村演出市场管理,营造健康向上的文化环境。(区文化旅游局牵头,区委宣传部、区建设局、区体育发展中心、各镇和道北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动法治乡村建设

1.推进乡村依法治理。加强乡镇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规范农村行政执法事项和执法程序,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和权限执法。按照“村级组织健全有力、民主制度规范完备、法治建设扎实有效、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总体要求,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到2020年底,全区省级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达到18个。深入推进“七五”普法,以“法律八进”为载体,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法律服务工作人员的作用,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普及法律法规,培养村民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意识和习惯。(区司法局牵头,区委政法委、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各镇和道北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农村法律服务供给。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乡村治理中的职能作用,推行巡回法庭审判方式。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依托镇公共法律服务站进一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建设,鼓励镇党委、政府根据需要聘请法律顾问,有条件的村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充分发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提供公共法律服务、促进乡村依法治理中的作用,加强涉农法律援助、公证服务、司法鉴定工作。(区司法局牵头,区委政法委、区人民法院、区农业农村局、各镇和道北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3.持续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加快完善农村治安防控体系,推动社会治安防控力量下沉,加快农村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完善区镇村三级综治中心功能和运行机制,加快推进农村“雪亮”工程建设,建立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的监控网络,着力构建“六位一体”智能化平台。落实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创新动员群众参与平安建设机制,强化农村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食品、药品、交通、消防等领域安全防范控制。加强农村警务队伍建设,大力推行“一村一警(辅警)”和治安户长制。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宗族恶势力和危害农村稳定、破坏农业生产、侵害农民利益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加大对农村非法宗教活动和境外渗透活动、邪教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大力整治农村乱建宗教活动场所、滥塑宗教造像。严格落实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加强农民群众拒毒防毒宣传教育,深入开展“黄赌毒”“盗抢骗”专项治理,净化乡村治安环境。(区委政法委牵头,区委统战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各镇和道北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4.完善乡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机制,深入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全面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群防群治机制,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深入排查各类矛盾纠纷,全面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巩固和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不断健全社会矛盾风险防范化解体系,在所有行政村成立调解委员会,建立“三调联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充分发挥基层调委会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纠纷早化解”。强化乡村信息资源互联互通,完善信息收集、处置、反馈和联动机制,增强对因矛盾纠纷引发重大问题的预测预警预防能力。积极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和心理疏导。加快推动法院跨域立案系统、检察服务平合、公安综合窗口延伸至基层,提高响应群众诉求和为民服务能力水平。(区委政法委牵头,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各镇和道北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大小微权力腐败惩治力度

1.规范农村基层公权力运行。围绕人、财、物管理等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健全村干部“小微权力”清单和廉政档案,明确村“两委”及村务监督委员会权力行使的法规依据、运行范围、执行主体程序步骤,并以流程图等形式全面公开,让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认真落实村财镇管制度,继续推行村级重大事项预报、重大项目预审、廉政风险预警制度。(区纪委监委、区民政局牵头,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审计局、各镇和道北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2.全面推动村级事务公开。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梳理村级事务公开清单,及时公开组织建设、公共服务、脱贫攻坚、工程项目等重大事项。健全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推行实施“阳光村务”工程,打通村级监督的“最后一公里”。规范村务公开档案管理,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加强审计监督,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区纪委监委、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扶贫办、各镇和道北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大对侵害农民利益腐败惩处力度。加强镇监察室规范化建设,推动监察工作向村延伸,重点对村级党组织软弱涣散、执行政策打折扣,村干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盘剥克扣资金财物以及作风不严不实等问题精准监督,从严执纪,形成震慑。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发生在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工程项目建设等领域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严厉打击“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及其“保护伞”。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法纪宣传活动,定期通报曝光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基层干部遵规守纪。(区纪委监委牵头,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审计局、各镇和道北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党委、政府,道北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要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重要意义,把乡村治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局,做到与其他重要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同考核。将乡村治理工作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作为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乡村治理各项任务落实见效。将乡村治理任务落实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对思想重视不够、任务落实不力、工作进度滞后的,要予以追责问责。

(二)明确职责分工。严格落实各级各部门责任,建立乡村治理协同运行机制。区农业农村局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强化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区委组织部在发挥好乡村治理牵头协调作用的同时,负责抓好以党建引领推动乡村治理的具体工作。区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农村精神文明、农村文化和道德建设。区委政法委牵头负责平安乡村建设、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区民政局牵头负责指导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区司法局牵头负责“依法治村”,全面提升乡村法治水平。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组织负责做好各自联系群体的作用发挥。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应的指导、推进工作,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强化保障力度。加强乡村治理人才队伍建设,有计划、分层次开展村干部培训,引导农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积极发挥作用,指导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干部等围绕乡村治理主要任务全面开展工作。健全投入保障机制,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和财政补贴、奖励等多种形式,提高乡村治理能力。加强乡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设施装备保障,落实乡村治理经费。分级分类开展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活动,大力选树先进典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积极探索创新,及时总结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推动乡村治理向纵深发展,全面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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