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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师风建设是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师德师风建设成效直接关系到学院教育质量,影响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形成。为全面贯彻落实好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白城师范学院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师风优良的教师队伍,切实把我院师德师风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认真落实通知精神,紧密结合我院师资队伍建设现状,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为准则,以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核心,以践行师德师风,规范、弘扬高尚师德师风为目标,大力营造立德树人的良好氛围,促进教师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教育理念,以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为重点,强化师德师风教育,弘扬高尚师德师风,力行师德规范,着力解决师德师风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不断开创师德师风建设新局面,努力建设一支德学双馨的高素质教师队伍。
二、总体目标
1、进一步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落实师德规范,营造风清气正、崇德向善的育人环境、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以优良的思想政治素质影响和引领学生。
2、进一步树立正确的教师职业理想。增强教师的职业光荣感、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以培养优秀人才、发展先进文化和推动社会进步为己任,志存高远、爱岗敬业,自觉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
3、进一步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大力弘扬艰苦奋斗、无私奉献、务实求真精神,进一步增强教师主人翁责任感,热爱教育,热爱学校,热爱学生,尽职尽责,教书育人,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廉洁从教,依法执教。
4、进一步规范教师的教书育人行为。要使广大教师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谨治学,为人师表,精心育人,牢固树立“以学生为本”的理念,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5、以制度建设为切入点,建立一套成型、完善有效的师德师风培育机制,为师德师风建设提供制度保障。从学校内涵建设出发,打造一支爱岗敬业、精神尚、教书育人水平高超、为人师表品行高洁的教师队伍。
三、实施步骤
(一)开展活动,贯彻落实阶段
1、开展师德教育学习活动。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引导教师提高认识,规范行为,坚守师德底线。师德教育学习活动以集中学习为主,自学为辅。通过开展师德教育学习活动,使广大教师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树立正确的教师职业理想,进一步增强教师职业的光荣感、使命感和责任感。
2、加强宣传教育力度。结合实际,通过橱窗、宣传栏、网络等载体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充分发挥学生家长及社会舆论的作用,积极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3、完善考核办法,实现师德“一票否决制”。完善师德师风考核办法,采取教师自评与互评和学生参与测评、考核工作小组综合评价等多种方式进行,确保考核工作公平、公正。做到平时考核和年底考核相结合,学年未,将教师在师德师风方面取得的'成绩或违规情况,师德师风考核情况一并纳入教师档案,
(二)自查自纠、考核考评阶段
1、活动内容:组织教职工从思想和行为上回顾自己的从教经历,对照以下标准进行深刻剖析,写出书面材料。
(1)思想方面有没有违背教育方针、政策,散步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言论;有没有只顾个人得失,不顾全大局,或有只教书不育人的思想。
(2)工作方面有没有敷衍塞责、马虎从教:有没有消极怠工。甚至擅自脱岗;有没有讽刺、挖苦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
(3)行为方面是否存在有偿家教,向学生、家长推销教辅资料,接受或索要学生、家长财务等以教谋私的行为。
2、阶段要求:通过开展学生问卷调查,召开学生座谈会等方式了解学院的师德师风情况,在教师中开展无记名问卷互评,聘请师德师风监督员等形式定期收集意见和建议,对反映出来的问题及时告知教职工,并督促其认真整改。坚持边学边纠正的原则,把学习教育、查摆问题有机结合起来,在“学”中“查”,在“查”中“纠”,在此过程中进一步提高认识,巩固“学”的效果。对于存在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突出整改重点、落实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切实予以整改。
(三)总结剖析,综合评价阶段
1、活动内容:积极开展评价活动。学生评教师。让干部的工作作风、教师的师德师风、教育教学质量及管理的方方面面自觉接受监督,切实改变教师的工作作风。及时开展自评总结和分析,认真总结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经验,用典型的力量带动人,用先进的力量引导人,用榜样的力量鼓舞人,最大限度地发挥其先锋模范作用,使广大教师学有榜样、赶有目标。
2、阶段要求:建立健全管理问责机制,我们将把师德师风建设与教师的评先推优、绩效考核相挂钩。对违反从教行为和职业道德缺失的,将进行严肃处理。
四、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制定方案
成立以师德师风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各项活动有专人负责,活动过程和成果要形成档案材料。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建立师德师风承诺制度。学院定期组织教师进行师德师风反思,并对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师德师风责任书》的要求进行自查自纠,对重点事、重点人、重点环节,要开展经常性排查整治工作,达到及时纠正不良师德行为、防患于未然的效果。
3、完善师德师风考核评估制度。制订科学有效、切实可行的师德师风考核评估实施办法,健全并进一步完善师德师风考核评估制度。认真开展教师自评、互评、学生评议等多种形式的师德师风考核评估。
4、建立师德师风监督体系。学院设立意见箱受理教师、学生投诉,构建学校监督、学生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等四大监督互相结合的监督体系。
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是学校工作的灵魂,加强教学常规的治理是教学过程中各要素的总和,更是实现教学质量提高的前提与途径,为了强化教学治理,标准教学行为,落实教学常规,建立良好的教学秩序,全面促进新课程教学改革,实出优劳优得,表达奖优罚劣之原则,的确把“教学六仔细”工作落到实处,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考核组织及程序
1、教师的“教学六仔细”考核采纳教育处、教科室与学科教研组长共同协作考核的方式。
2、“教学六仔细”采纳每周抽查一次,实行不提前通知抽查内容的'方式。
3、领导干部的“教学六仔细”材料由教研组长检查。
二、考核工程及权重
“教学六仔细”工作考核采纳百分制,考核工程和分值如下:
仔细备课(包括教学规划)20分
仔细上课(包括听课)20分
仔细布置和批改作业20分
仔细进展学习辅导10分
仔细进展成绩考核和质量分析15分
仔细研修和业务学习15分
三、考核内容及要求
(一)仔细备课(20分)
1、教学规划(5分)
(1)教材分析(包括教材重、难点,教学总目标及要求)(2分)
(2)学生状况分析(1分)
(3)教学进度安排(用列表式,安排到每一周)(1分)
(4)提高教学质量的详细措施(1分)
2、备课(10分)
(1)按要求备好教案并准时上交教育处检查。(2分)
(2)备课标准,符合学科要求(应包括教学目标,重点难点分析,教学步骤,学教具预备板书设计,课后反思等)(4分)
(3)教龄未满3年,每周至少备2个详案,教龄未满10年,每周至少写一个详案,教龄10年及以上每月至少写一个详案,详案用“”标出,字数在1500字以上。(2分)
(4)教案表达创新精神(“”标出)(1分)
(5)有肯定深度,肯定内容的教后感(每月4则以上)字数至少有一则200字以上。(1分)
(二)仔细上课(20分)
1、听课(10分)
(1)听完规定节数(一级3节/月,二级4节/月,三级5节/月)给2分,每少一个扣1分,扣完为止。
(2)听课笔记栏目填写完整并有具体的记录。(5分)
(3)听后有较深刻眉评,总评。(3分)
注:必需实事求是,不相互抄袭,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扣5分
2、上课(10分)
按“农场学校教研活动评定表“并结合学科教学常规中的上课要求进展评价,先打百分数,然后折算。
(三)仔细布置和批改作业(20分)
1、作业布置题量适当,难易适度,内容符合教学要求。(3分)
2、每天的课堂作业全部准时批改(批改形式可面批面改,当堂批改,相互批改教师复查),作文批改每次不少于40%。(5分)
3、批改符号统一标准,批语书写清晰、工整、重在鼓舞。(4分)
4、学生订正准时,教师有讲评记录(3分)
5、批改无错误,正确率100%(3分)
6、主要学科周末必需布置肯定的作业,并做到有检查,有记载。(2分)
(四)仔细进展学习辅导(10分)
1、有学期辅导规划(2分)
2、优生、后进生辅导每周2次及以上,每次时间不少于30分钟(3分)
3、辅导内容有针对性,有辅导状况记载(包括时间、地点、对象、内容、效果等)(3分)
4、每月有辅导阶段性小结(2分)
(五)仔细进展成绩考核和质量分析(15分)
1、仔细使用县、市教研室编制的教学目标检测卷以及期中、期末考试(4分)
2、检测后有质量分析报告(字数100以上)(3分)
3、有学生成绩登记单(2分)
4、不按分数排名次,不张榜公布(2分)
5、严格掌握考核次数,适时批改,讲评(4分)
四、记分方法
1、定量考核工程中,到达要求给总分值,达不到要求按比例给分。
2、定性考核工程,依据详细状况分上、中、下三等,分别按100%,80%,60%计分。
五、考核方法
1、教研组每月考评(备课由教育处统一每周考评)
2、校长室、教育处、教科室每月不定时抽查考评。
3、召开学生座谈会,教师座谈会。
4、抽查有关材料。
5、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职称评审、评优的依据之一。
6、对无故不备课,上课常常迟到早退,常常不按时上交检查,任凭旷课者,一票拒绝,该年度的教学考核,定为不称职。
六、本方案的解释权在校长室。
一、考核原则
学校年度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公正合理、公开透亮、全面精确的原则,考核的结果与个人的评优、奖惩挂钩。
二、考核对象
在校全体工作人员。
三、考核时间
考核时间跨度为本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
四、考核内容
依据个人年度工作状况,从德、勤、能、绩四个方面对考核对象进展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突出工作实效。
德(20分):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即在工作中能否遵纪守法,严于律己,自觉抵抗不良之风;能否喜爱学校、安心本职、依章执教,严谨治学;能否团结同事、关怀学生、互助协作、敬重谦让;能否听从学校安排,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努力完成工作任务;能否关怀集体、团结协作,开展批判与自我批判。
勤(20分):主要考核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和工作纪律等状况。即在工作中是否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中是否有事业心、责任感,精益求精,踏实勤奋;是否积极参与工作会议和业务学习,无缺勤。
能(30分):主要考核业务技术的运用发挥,业务水平的提高以及学问更新等状况。即在工作中能否胜任所担当的任务并独立完成;是否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决策、指挥、协调力量及较好的'工作方法;是否精通业务,学问更新快,专业技术力量较强或提高较快;工作中是否有改革创新。
绩(30分):主要考核履行职责状况,包括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和社会效益以及经济效益。即在工作中是否很好地履行本职岗位职责,积极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工作效率高,工作效果良好,没有消失责任事故。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根本合格三个等次,其中优秀占20%、合格占75%、根本合格占5%。
五、考核标准
(一)优秀:政治思想表现、职业道德及工作态度好,工作力量强,业务水平高,精彩地履行岗位职责,工作实绩显著,在工作人员中有突出表现,年度考核分数90分以上。
(二)合格:政治思想表现、职业道德及工作态度比拟好,工作力量较强,廉洁自律,业务水平能胜任本岗位工作要求,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年度考核分数75~89分。
(三)根本合格:政治表现与业务素养一般,牵强适应工作要求;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没有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在工作中造成肯定失误,年度考核分数60~74分。
六、考核程序和方法
1、由本人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填写内容要齐全,根据考核内容对自己一年来的实际工作状况填写,交学校年度考核办公室。
2、学校考核小组实行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对每一个人一年来的工作进展综合测评打分,评出优秀、合格、根本合格三个等次。
3、实行优秀人员公示制度,对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进展公示,公示时间为5至7个工作日。有异议的,考核领导小组仔细调查核实,并向反映人通报调查结果。
4、考核等次意见须通知本人,有本人签名,否则不予成认。
七、时间安排
本次年度考核工作,由学校年度考核办公室统一安排。
根据《上海海洋大学学院人员经费拨款改革方案》精神,本着注重绩效,兼顾公平,进一步完善学院收入分配体系,充分调动全院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学院快速可持续发展的目的,结合信息学院实际,特制订本分配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任务主导,业绩激励:建立以“任务与绩效”为导向的分配机制,突出教学科研主体地位,确保院内分配向一线教师倾斜。
(二)强化岗位,优劳优酬:进一步完善与教职工岗位职责和工作业绩紧密联系的“岗位任务+绩效”分配模式,实行按月岗位工作津贴和年度奖励性绩效。对于完成岗位任务的各级各类人员,在确保每月绩效工资不减少的情况下,按照“任务与绩效”为导向的分配机制,鼓励创新,体现优劳优酬。
(三)量入为出,分类指导:遵循学校人员经费拨款的基本原则,在学校核定的人员经费总量内,合理发放绩效工资,保证学院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根据不同岗位性质和工作特点,不同岗位实行不同的管理和绩效考核方法,强化岗位对工作任务的要求,构建和谐的收入分配办法。
二、发放项目
本方案主要是针对除学校直接向个人发放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国家规定的津补贴外的校内绩效工资。
三、经费来源
所有学校按照二级学院分配体制下拨到学院的所有绩效工资、远郊津贴、本科激励计划、高峰高原、各种奖励、各种补贴等所有经费的总分配(不包括科研经费)。
四、学院绩效工资的构成
本方案实施后,学院教职工的校内绩效工资收入由以下三部分构成:
(一)基础性绩效:包括岗位工作津贴和远郊工作津贴,实行按月发放。
1.岗位工作津贴:指完成学院各类各级岗位工作职责要求规定的任务而取得的津贴。对于按时与学院签订年度岗位任务书,并按质按量完成岗位任务的各级各类人员,按照20xx年标准按月发放岗位工作津贴。学院将根据实际发展情况,适时调整教职工岗位工作津贴标准。
2.远郊工作津贴:按现行标准及学院现行有关签到规定,按月发放远郊工作津贴。
(二)调节性绩效:
根据学校绩效工资总额,学院对照目标责任制,根据各阶段任务完成情况,在每年6月、9月、12月左右发放调节性绩效工资。调节性绩效工资发放对象为未出现教学事故或其他事故的在岗教职工,主要体现出勤情况,完成岗位任务情况及福利因素。发放标准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根据当年工作情况确定。
同时,学院每年预留人员经费拨款总额的5%左右,用于学院年度重点工作推进、公共事务及突发性事务等分配。
(三)年度奖励性绩效:包括年度基础奖励绩效、业绩奖励绩效,经年度绩效考核后在每年年终进行分配。其中,教学任务及绩效奖励所占比重约为60%-63%,学科绩效奖励约占20%-23%,学院运行及管理约占15%-17%。
1.年度基础奖励绩效:根据各类各级岗位人员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结合全年考勤及年度考核情况,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分配。
2.年度业绩奖励绩效:主要用于奖励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实验室建设、精神文明、学生创新培养、行政管理等各个方面。
年度业绩奖励绩效总额根据当年该模块可分配经费总额,分别用于教学任务超任务激励、教学绩效奖励、学科绩效奖励、学院运行与管理激励及公共事务激励。
(1)教学任务超任务激励
主要用于教师超额承担课堂教学、毕业设计、实践教学及学生创新培养任务完成情况的激励。具体办法见附件1《信息学院课程教学工作基本规范及考核办法(试行)》、附件3《信息学院20xx年本科教学管理负面清单及处置措施(试行)》。其他岗位人员参与并超额完成教学任务的可参照执行。
(2)教学绩效激励
主要用于教师取得教学成果的绩效激励。具体办法见附件2《信息学院教学业绩奖励绩效计算办法(试行)》。其他岗位人员获得相应教学成果可参照执行。
(3)学科绩效奖励
主要用于教师取得科研成果的绩效激励。具体办法见附件4《信息学院学科绩效计分办法(试行)》。其他岗位人员获得相应科研成果可参照执行。
(4)学院运行与管理激励
主要用于实验技术人员、专职学生辅导员、行政管理人员确保学院教学、学科建设、党建及精神文明等各项任务顺利完成的激励。具体办法见附件5《信息学院实验室技术人员岗位职责及考核办法(试行)》、附件6《信息学院专职学生辅导员岗位工作职责及绩效考核办法(试行)》、附件7《信息学院学院办公室管理岗位职责及绩效分配方案(试行)》。
(5)公共事务激励
鼓励全院教职工积极参与学院社会公共服务工作,纳入年度业绩奖励绩效。学院社会公共服务工作内容见附件8《信息学院社会公共服务工作目录(试行)》。
五、有关说明
1.教师超任务激励部分按80元/分计算。
2.学院年度绩效工资最高发放额不超过当年学院绩效工资平均数的2倍。科研课题绩效暂不纳入绩效工资计算额度。
3.学院负责人正职的绩效工资由学校根据其工作业绩和本学院人均拨款情况确定额度,总额度最高不超过学院绩效工资平均数的2倍。
4.学院党政管理干部以管理工作为主,兼任教学科研工作的,其中每学期课程教学不超过72学时,超额完成学院教授教学任务的部分,按教师超任务激励减半计算。
5.学院现行教师岗位任务职责和考核办法延续至本聘期结束(20xx年12月31日),新一轮聘期岗位任务及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6.符合校本高峰高原学科录用条件的新进教师,进校工作前两年教学任务适当减免。
六、年度考核
根据学校规定,年度考核实行绩效考核及人事考核相结合,年度绩效考核根据各类岗位工作职责及绩效考核办法执行,年度人事考核在绩效考核的基础上,综合个人年度德、能、勤、绩、廉的综合表现确定。
(一)教学人员年度绩效考核:按现行考核办法执行。
(二)实验技术人员年度绩效考核:具体见信息学院实验室技术人员岗位职责及考核办法(试行)。(附件5)
(三)辅导员及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考核:实行年度综合测评,具体见信息学院辅导员、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及绩效考核分配办法(试行)。(附件6、附件7)
(四)出现下列之一情况者,年度人事考核为不合格:
1.师德考核不合格。
2.发生重大教学事故。
3.教学质量考核连续两年列全校倒数20名内。
4.当年完成岗位总任务不足60%,或连续两年完成岗位任务不足80%的。
5.拒不签订岗位工作协议书。
6.伪造学历、学位、获奖证书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
7.违纪违法受校行政或党内处分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调出、退休、病休、请假人员的绩效工资发放,按照学校、学院有关规定执行;因公出国或培训人员的绩效工资发放按学院现行办法执行。
(六)年度考核教职工须认真填写年度考核表,各基层及相关负责人做好审核认定工作。
为适应高校改革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现高校收入分配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厅字〔20xx〕35号)、《教育部中央编办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教政法〔20xx〕7号)、《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鄂府发〔20xx〕53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厅发〔20xx〕29号),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其他本科院校、专科院校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结合鄂尔多斯高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岗定薪、责薪一致、按劳分配、优绩优酬”的原则,强化岗位职责,逐步完善岗位设置管理,整体优化人员结构。
(二)遵照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统筹考虑校内各类人员收入分配水平,适度向教学、服务一线倾斜,促进各类人才队伍协调发展,增强学校人才竞争力。
(三)绩效工资制度与现行校内分配制度有机结合,合理调控收入差距,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实现学校转型发展、全面提高办学水平的目标。
(四)加强考核,强化激励,完善考核办法,强化履行岗位职责和工作业绩考核,将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体现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二、实施范围
我市一本(科)三专(科)四所高校,即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鄂尔多斯职业学院、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人员。
三、岗位分类
绩效工资的岗位分为教学科研岗、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和工勤技能岗位四类,其中教学科研岗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为专业技术岗。
(一)教学科研岗指承担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作职责并符合相应资格和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以及专职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岗位。
(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指除教师专业技术岗以外聘用的专业技术岗位,主要包括实验技术、图书资料、档案、编辑、会计、统计、审计、工程技术等专业技术岗位。
(三)管理岗指承担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包括学校党政职能部门、教辅单位、二级学院等单位的管理岗位。
(四)工勤技能岗指教学、科研和日常运行中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
四、绩效工资内部分配
(一)高校绩效工资总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厅发〔20xx〕29号)中要求“在保障基本工资正常增长的基础上,以科研机构、高校所在地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基本标准线为托底线,绩效工资总量可以在基本标准线的3倍内核定”。根据我市绩效工资最高控制线原则上按基本标准线4万元的2.5倍的要求,核定高校绩效工资总量。经费增加部分由市财政和高校按照6:4的比例共同承担。
(二)高校绩效工资的分配。高校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是职工履行基本岗位职责和任务所发放的绩效工资,按照《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鄂府发〔20xx〕53号)实行现行事业单位统一标准,每月由市财政统一发放。剩余部分为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各高校根据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及完成基本工作任务情况按职称、职务及职级等自行制定考核实施细则,坚持“以岗定薪、责薪一致、按劳分配、优绩优酬”的原则,考核后按等次发放各级各类人员的绩效工资。
五、绩效工资的发放与管理
(一)各高校要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进一步完善内部绩效考核制度,根据专业技术、管理、工勤技能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在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原则,重点向关键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成绩突出的人员倾斜。
(二)各高校制定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要充分发扬民主,采取教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集体研究决定,确保方案科学、合理、公开、公正。
(三)绩效工资总量包含班主任津贴、超课时补贴、科研课改资金等项目。
(四)高校绩效工资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市人社、财政部门组织实施。人社、财政会同教育部门制定专项经费年度绩效评估方案,对各高校绩效工资专项经费的使用成效进行科学评价,作为高校教育经费增减的决策依据。
本方案自20xx年9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