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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消防安全实施方案(优秀范文五篇)

2023-08-28 07:5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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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为落实上级消防安全会议和消防安全文件精神,落实开发区部署的消防安全任务,实现年度安全目标管理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和有效减少一般火灾事故的发生,现制定赤港开发区安全工作网格化管理内容如下:

一、网格工作管理

为确保消防安全任务按照网格化落实责任和实施各项工作,成立开发区安全网格化工作管理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安全网格化工作。组长由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李勇担任,负责消防安全工作任务部署;付组长由两委成员程立国、何润生、陈、郑琼姐、何鹏飞担任;机关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按辖区属地进行覆盖管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二、网格工作划分

按照区消防联席会议精神和消防安全文件要求文件精神,把开发区辖区范围分为四个网格,企业基本网格27个、住宅区基本网格33个,配备消防管理人员数量38人,配备消防协管员数量60人,配备消防巡防队员10人,网格涵盖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及其沿街店铺、住宅楼及其出租房、学校、市场,把消防安全任务挂钩包干给机关具体人员。

各组成网格人员及其网格单位具体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

三、网格人员主要职责

1.负责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把消防安全宣传到机关、到企业、到学校、到管区、到家庭。

2.负责消防安全隐患排查、跟踪整治,把安全检查、隐患整治及其有关情况登记报备,每月至少检查、报备一次。

3.督促主体责任单位履行安全工作职责,自查安全各项工作。

4.加强台风季节、节日期间的安全巡查,消除安全隐患。

5.与住宅楼协管员充分沟通,对群众反映的安全问题予以关心重视,落实解决。

6.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及时逐级向安全主要负责领导反馈。

第二篇:消防安全整治方案

按照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求,为切实加强全市高层建筑火灾防控工作,全面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水平,现决定自即日起至xx年在全市部署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物业按规履责、业主积极参与”的原则,通过三年持续整治,进一步摸清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切实解决一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健全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全面优化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加强和提升防范化解全市高层建筑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能力,有效预防和遏制较大以上及有影响的高层建筑火灾事故,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二、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xx年12月30日。

三、整治范围

已建成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以及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非单层厂房、仓库和其他民用建筑)。

四、整治重点

(一)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

1、高层建筑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

2、高层建筑外墙外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

(二)建筑消防设施

1、建筑消防设施故障、损坏或瘫痪,不能保持完好有效;

2、消防控制室设备故障,控制功能及联动运行不正常。

(三)安全疏散

1、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2、防火门损坏或构件缺失影响防火防烟功能;

3、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楼层指示标识等不符合标准;

4、避难间(层)堆放杂物或擅自改变用途。

(四)灭火救援场地

1、消防车通道被封堵或被杂物、汽车、隔离桩、绿化景观等占用,影响消防车通行;

2、架空电力设施、空中的管线、绿化景观、户外广告牌等占用消防登高场地,举高消防车无法停靠作业,影响救援行动。

(五)管道井

1、电缆井、管道井等管井未独立设置,井壁耐火极限达不到1.00h、管井检查门未采用丙级防火门,电缆井、管道井未在每层楼板处进行严密封堵,电缆桥架等未在防火分隔处采用有效措施进行防火封堵;

2、管道井内堆放杂物或占用,管井井壁、检查门破损,日常维护管理不到位。

(六)电气燃气管理

1、电气线路乱拉乱接或敷设不符合规范;

2、燃气管线、燃气用具的敷设、安装等不符合相关安全技术标准;

公共建筑使用燃气部位未设置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和紧急切断装置;

3、对电气、燃气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检测等管理措施不落实;

4、用火、用电、用气不规范。动用明火作业时,未落实现场监护和安全措施。

(七)消防控制室

1、未落实双人值班值守,值班人员未取得初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值班人员不掌握消防控制室应急处置程序、不懂得操作消防控制设备等问题;

2、消防设施未处于自动状态,自动灭火系统管道阀门未常开、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柜未处于自动状态等;

3、单位内部应急疏散和灭火预案不完善。

(八)微型消防站

1、每栋高层公共建筑和每个高层住宅小区未依托社区网格员、保安人员、管理使用单位人员、志愿者等力量建立微型消防站;

2、未定期组织微型消防站队员开展针对性消防训练,未熟练掌握消防设施、器材装备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

3、未建立消防工作制度,落实工作时间段和非工作时间段“定岗、定人、定责”的要求,不具备“早发现、早处置”的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4、未按照“行业相近、位置相邻”原则,建立微型消防站联防机制。

(九)电动车火灾防范

1、违规在居民住宅的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地下车库等区域停放电动车及充电行为;

2、集中设置的电动自行车停车棚推广配置火灾报警、灭火器(简易喷淋)等消防设施和器材。

(十)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1、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主体不明确,高层公共建筑产权单位、委托管理单位以及经营主体、使用单位未签订协议,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分担消防设施维修、更新和改造等费用;

2、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未设立或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未建立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重点岗位人、特殊工种人员和员工逐级岗位责任不落实。未落实消防安全“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制度(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隐患、自主消除隐患、在单位场所醒目位置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联系方式,承诺本单位场所不存在消防安全突出风险或已落实整改);

3、未按照规定定期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保,或建筑消防设施日常维保制度不落实;

4、单位消防安全检查巡查不落实,不能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5、建筑外墙门窗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6、单位未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五、职责分工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全面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一)各片区管委会、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1、要加强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部门、科室的具体工作职责,强化工作统筹,分辖区、分行业组织开展排查治理。

2、要对辖区中的老旧高层民用建筑和无业主委员会、无物业管理、无产权单位的高层民用建筑存在的隐患问题,特别是重大火灾隐患,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安排专项经费,强化技防物防措施,整改火灾隐患。

3、要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发动基层网格力量清理疏散楼梯、疏散走道堆放的杂物以及违规停放、充电的电动自行车,确保疏散通道畅通;

清理消防车通道堆放的杂物以及违规停放的私家车,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要督促指导镇办加强对高层建筑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管理,引导其支持消防设施改造和安全基础提升。

4、镇、街道负责组织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对未委托物业管理的高层建筑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制定防火安全公约,督促指导业主或使用人成立消防安全组织,加强日常消防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二)部门责任

1、公安局。公安机关加强对公安派出所履行消防监管职责的指导、督促。公安派出所加强对监管职责范围内的高层建筑的监管,督促、指导高层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逐个小区开展排查,发挥片区民警辖区管理优势,指导督促高层民用住宅物业管理企业提示中小单位、小场所业主做好火灾预防工作,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居民、住户消防安全意识。

2、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严格新建、改建、扩建高层建筑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强化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源头管控。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加强对高层建筑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将物业服务企业消防服务质量(包括微型消防站建设、楼长制度建设)纳入行业管理、信用评价范畴,加强高层建筑中使用外墙保温材料的监管,推动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指导业主依照有关规定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高层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修、更新、改造。督促、指导燃气企业加强对高层建筑燃气管道敷设、燃气用具使用的定期安全检查。加强对向高层建筑供水的市政管网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保持市政管网供水压力符合要求。城市管理部门依法加强对高层建筑户外广告牌、招牌的监督管理,纠正并制止各类广告牌、招牌遮挡建筑门窗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行为;

依法查处高层建筑中的违法建设以及擅自改变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使用功能的问题。

3、消防救援支队。负责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联络沟通、技术指导、业务培训以及情况汇总等工作,将高层公共建筑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监管范围,加大抽查频次。制订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开展针对性技、战术研究,组织实战演练,承担高层建筑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

4、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消防救援机构通报的高层建筑消防产品质量问题,依法处理相关生产、销售企业。

5、应急管理局。加强对高层建筑中违规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行为的监管。

6、气象局。负责高层建筑防雷装置的安全检查,防止因雷击引起的火灾。

7、发展改革和统计局。督促、指导电网企业加强对高层建筑输配电设施和线路安全的检查,加强高层建筑安全用电知识教育宣传。

8、教体、民政、卫健、交通、工信、财政、文广旅、农业农村等职能部门履行对本行业、本系统所属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监管职责。

(三)社会单位主体责任

高层建筑使用单位或管理单位要按照《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要委托具备从业条件的消防设施维保检测机构对建筑消防设施、电气、燃气进行全面检测,定期组织防火巡查,定期开展消防培训和疏散演练等工作。要按要求配备专业电工,严格落实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测维护电气线路、燃气管线,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逐栋明确消防安全经理人(楼长),落实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教育职责。要逐一划定高层建筑消防救援场地区域,设立明显标志,禁止停放车辆、堆放杂物。要按规定建立集防火、灭火、宣传于一体的微型消防站,配齐人员和必要的装备器材。

六、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改阶段(xx年1月1日至3月31日)。各单位广泛动员部署,明确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细化工作职责,组织本辖区、本系统、本行业的高层建筑对照自查、检查要点和整治重点内容,深入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工作,自查自改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并填写《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消防安全自查承诺书》(见附件2)。

(二)集中排查阶段(xx年4月1日至xx年12月31日)。各单位按照职责任务分工,分行业、分领域对高层建筑逐栋开展排查“回头看”,逐栋填写《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清单》(见附件3),全面掌握消防安全基本情况,为后期精准整治提供依据和基础。排查期间,各单位要同步开展高层建筑的隐患整治,做到边排查边整治,逐项消除隐患,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和亡人火灾事故。

(三)持续整治阶段(xx年1月1日至11月30日)。各单位对照“两个清单”,逐个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逐个落实整改方案、责任和资金,紧盯隐患不放,跟踪督促整改,确保隐患清零。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和典型违法行为的高层建筑,要集中组织挂牌一批、公布一批、曝光一批、处理一批。xx年12月底前,完成50%上账隐患整改任务;

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高层建筑全部完成整改,确实不能整改的,属地政府要书面说明情况并报防火委办公室备案,同时,纳入属地政府督察督办重要事项,持续跟踪督改。xx年6月底前,完成80%上账隐患整改任务;

xx年11月底前,完成全部上账隐患整改任务。期间,各单位要同步开展隐患排查,将新增隐患问题纳入“两个清单”,持续实施整治。

(四)总结验收阶段(xx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由防火委组织进行专项验收,对各单位的整治验收情况纳入xx年度消防工作重要考核内容。同时,要认真总结、固化经验,健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上提升火灾防范水平。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将高层建筑专项整治作为重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高层建筑火灾隐患治理力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有关部门、科室的整改责任和整改期限,落实整改措施,坚决整改突出风险隐患。要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普及防、灭火和自救知识,加强消防安全从业人员培训,严格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专项整治期间,要集中曝光一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和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的单位,形成整治高压态势。

(二)强化协作,形成合力。各单位要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建立健全定期会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全面提升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水平。消防救援机构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和专业优势,加强业务指导,提升工作质效。

(三)跟踪问效,落实责任。市防火委、各单位要将高层建筑整治情况纳入督查检查内容,对未按要求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将进行通报。专项整治期间,凡在高层建筑领域发生亡人和有影响火灾事故的,将逐起实施“火灾事故延伸调查”,严肃追责问责。

八、材料收集和报送

1、各单位请于xxx年1月10日前报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和动员部暑情况;

2、xx年12月1日前报送阶段工作小结,xx年12月1日前报送工作总结,重要情况随时报送;

3、各有关部门工作经验做法(信息、简报)可随时报送。

第三篇:村委会消防安全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我镇农村公共消防安全水平,增强农村抗御火灾的能力,按照《市建设消防安全乡镇(街道)促进新农村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和《市消防安全村(社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总体目标

按照中央、省、市和市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的要求,努力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村民(居民)委员会组织管理、村民(居民)群众共同防范”的农村消防工作机制,结合“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把农村消防安全工作列入新农村建设的范畴,纳入平安镇创建的重要内容。通过解决重点农村(居)电气隐患问题,农村(居)消防工作建立五个基本(基本组织、基本制度、基本设施、基本队伍、基本教育),使得全镇农村(居)消防软硬件都上一个新台阶。

二、组织机构

镇政府成立建设消防安全村(居)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周烈钢任组长,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周松岳,工贸副镇长姚泉高和武装部部长陈山君任副组长,李志芳、唐忠义、汪坚、袁树连、鲍文建、李根飞、郑小敏、袁自勤、李剑波、张一鸣为成员,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由李志芳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各村(居)也要成立以村民委员会主任为组长,分管治保调解工作的同志兼任消防队长,落实相关志愿者及护林员为成员的实干班子。

三、活动时间与试点单位

我镇杜徐村确定为消防安全村(居)建设试点村,今年12月20日前完成试点工作,明年在镇全面推广。

四、工作措施

(一)明确职责,建立健全农村(居)消防工作保障体系。按照属地原则,由各村(居)具体组织实施,抓好本村(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村委会(居)主任是本村(居)消防工作的责任人,成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每村要设一名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制定消防安全村规民约,实行消防安全联防制度,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和消防安全检查、巡查;组建村(居)志愿消防队伍,参与消防宣传和火灾扑救;村属外口综管员、民防队员等要承担出租房消防安全监管的职责,村级电工要履行对农村住宅户内电气安全监管的职责。各村要加强消防安全建设必要的经费投入,确保消防安全建设工作强势推进。

(二)分门别类,全面消除火灾隐患。各村(居)要对“三合一”场所、人员聚集场所、“五小”(小旅馆、小饭店、小店铺、小休闲娱乐场所、小企业)场所及民房、出租房分别进行隐患排查,针对不同的场所进行相应的隐患整治。抓“大”,主要是对容易引起群死群伤的“三合一”场所、人员聚集场所和“五小”场所进行硬件设施上的规范,对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隐患整改。抓“多发”,主要是以新农村电气安全整治活动为契机,对民房和出租房从整个村庄的安全布置到每个住房的安全布置进行规范,制定相应制度。

(三)抓住重点,全面改善农村电气安全条件。彻底排查整治民房与出租房的电气产品质量、安装和使用,消除线路老化、私拉乱接、超负荷用电现象。在民房和连片出租房推广安装使用漏电保护装置和防火漏电电流动作报警器,民房每户安装漏电保护装置,连片出租房以一个单体建筑为一个单元,每个单元安装一个防火漏电电流动作报警器。供电部门负责确定电气老化标准和使用年限,核定电气容量,并提供技术支持和配合查处。在对室外线路进行整治的基础上,研究规范室内的电气安全,创新出台相应的职责制度。

(四)立足实际,逐步改善农村消防基础设施条件。在镇完成农村消防规划的基础上,各村要完成农村消防专项规划,并严格按照规划内容落实。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内容是:(1)加强农村道路建设。在制定农村整治规划和建设规划时考虑消防车的通行要求,消防车通道宽度一般不小于3.5米,同时确保消防通道通畅。(2)加强农村消防水源建设。在村庄整治建设过程中,有自来水管网的村主要道路上要设置消防栓,配备消防器材;利用天然水源作为消防水源的要设置消防车取水口和消防泵取水埠头;缺水的村要积极修建消防水池,确保消防用水,在主要道路上每个室外消火栓间距不超过300米,水池蓄水量不少于200立方,每个水池的保护半径不超过300米,对于单一形式不能满足整体消防水源要求的,可以多种形式并用。同时,实施“配灭火器”工程,各村对10户以上连片连户的出租房屋集居点配备公共灭火器。

(五)注重实战,进一步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镇将配备一辆消防车和相关器材设备,建立由8-12人组成的专职消防队,队长由派出所分管副所长担任,并设专职副队长;各村应配备一台12马力以上的机动泵和相关器材装备,组建5人以上相对固定的志愿消防队,按要求建成志愿消防队的村市财政补助1万元。镇财政根据各村实际补助剩余部分50%;市级消防部门将对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进行经常性的业务培训,并制定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在火灾接警出动、协同作战、组织指挥等方面制度,对其日常执勤战备、火灾现场处置等方面进行指导,逐步将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纳入110指挥中心火灾扑救调度的范围,不断提高其规范化水平和实战效能。

(六)广泛发动,积极开展农村(居)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结合“百日消防安全大宣传活动”,从现在开始至10月底,各村(居)和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在全镇范围内掀起消防宣传的高潮,营造浓厚氛围。要组织深入村、居、学校、“场所”和企业进行广泛的消防知识宣传,并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外来人口群体的宣传,深入实施农村“七个一”(设置一幅消防温馨提示,举行一次灭火演练,讲解一次消防知识,举行一次消防宣传活动,发放一次消防知识宣传单,开展一次消防疏散逃生演练,进行一次调查摸底并建立档案)、居“六个一”(组织一次家庭灭火演练,进行一次消防知识讲座,送上一份消防宣传资料,设立一个消防咨询台,张贴一批消防宣传挂图,到消防站、消防科普教育基地进行一次参观体验)、企业“五个一”(更新一次消防宣传栏和标语,开展一次消防安全知识集中培训教育,进行一次消防知识和消防法律法规考试,观看一部火灾案例教育片,开展一次全面调查摸底)、学校“七个一”(每个学校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疏散演习,开展一次消防征文、演讲、知识竞赛活动,设置一个固定消防宣传牌或宣传栏,开展一次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的学习活动,组织师生参观一次消防站,开展一次消防安全知识讲课辅导和技能培训,发出一份《消防安全》倡议书)、公众聚集场所“五个一”(设立一块消防安全警示牌,开展一次集中培训并组织员工观看一场消防安全教育录像片或参观消防站,每个员工排查一处火灾隐患并为本单位提一条消防安全建议,签订一份安全承诺书,填写一份消防安全自检自查表)等活动,同时要在每个自然村、小区设置1条以上固定醒目宣传标语;学校要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内容,每学期不小于4个课时,增强消防教育趣味性、实效性;使广大居民和外来人口掌握“三懂三会”知识(懂本单位及住处的`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基本灭火方法,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会扑救初起火灾)。同时,村(居)民委员会建立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室,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宣传器材与资料,结合村民(居民)从事生产、经营和生活的实际,通过通俗易懂、简单有效的形式,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村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五、工作要求

(一)立足实际,开拓创新。各村(居)和相关职能部门要深入开展农村消防安全工作调研,认真查找农村消防工作急需解决的突出问题,研究对策。针对农村消防工作量大面广且是项硬任务的实际,迎难而上,着重在创新农村消防工作体制、机制上下功夫、求实效,不断总结完善试点工作,以点带面,有序推进。

(二)加强沟通,部门联动。政府各部门和联村(居)组要各负其责,共同做好农村(居)消防工作。加强对村(居)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完善农村(居)消防工作责任制度,建立防火组织和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并把农村(居)消防工作纳入村级综合治理、安全监管等工作中,确保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三)督促指导、考核检查。镇政府与各村(居)签订消防安全建设责任书,每月对各村(居)建设消防安全村(居)工作督导不少于1次,年终将对此项工作组织考评,并将考评成绩纳入平安、综治、安全考核内容。各村(居)也要与辖区内的公众聚集场所、“五小”(小旅馆、小饭店、小店铺、小休闲娱乐场所、小企业)场所、出租房等极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场所签订消防安全建设责任书,切实改变农村基层消防工作漏管失管的局面。

第四篇:村委会消防安全方案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做好各项扑火准备和制定科学的扑救措施,规范组织指挥程序和紧急事务处理办法,确保扑火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制定本预案。

一、预案的适用范围

森林防火,指森林、林木和林地火灾的预防和扑救,森林防火预案适用于发生在卓筒井镇境内,受害面积在1公顷以下的森林火警和受害面积在1公顷以上的所有森林火灾,其中受灾面积在100公顷以上的为重特大森林火灾。

二、森林防火的基本情况

(一)全镇森林防火面积大,分布有12个行政村。

(二)我镇植被茂密、分布均匀,火险等级升高。

(三)森林防火在山区和丘陵村社,具有山高坡陡,交通不便,通讯较差,林地和农业交错,人火活动多,森林防火存在一定的困难。

(四)每年的春节前后和清明节期间,农村有上坟、烧纸、烧香的习俗,5月份小春作物收获前后,农户有烧地边草烧秸秆的习惯,群众又缺乏一定的森林防火意识,4-5月气温回升,地被物干燥,着火点高,这些时候是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也是森林防火的重点部位。

(五)根据《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我镇每年的1月1日至5月31日为森林防火期,其中,每年的2月1日至5月10日为森林高火险期。

三、森林防火机构

(一)成立卓筒井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镇长胡军任指挥长,为全镇森林防火的指挥长,吕李、李铭为副指挥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武装部、派出所、党政办、社会事务办公室、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办公室、财政工作办公室、宣传文化服务中心、卫生院、镇内各中小学等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领导和指挥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处理,负责收集信息并及时向上级机关报告情况。

(二)卓筒井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农业服务中心由蒋西负责日常事务,为村、社的预防扑救提供法律法规和材料及时向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报告情况,督促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

(三)镇政府建立以镇干部为主体的20人以上的森林防火应急分队,主要负责森林火警和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接受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的.领导调度安排。

(四)各村分别以社建立三级半专业和业余扑火队,负责发现火情第一时间赶到火场,进行先期处置。

(五)森林火警报警电话:119

四、森林火警的监测和发现

依靠以下力量,进行林火监测,及时发现和报警:

(一)各村的两委干部及党员群众;

(二)工程管护人员,基层民兵;

(三)毗邻地区互相监测,互通情况;

(四)宗教寺庙监测和旅游区管理机关监测;

(五)在森林防火期内,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要24小时值班,一旦发生火情,及时报告,并及时传达上级意图和指示精神。

五、灭火力量的准备

(一)镇政府成立一支20人以上的森林防火抢险队伍。

(二)各村建一支以民兵为主的20-30人左右的应急扑火队。

(三)各村灭火队,由镇政府组织培训,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有责任向各村群众宣传森林防火知识,灭火常识,安全注意事项等。

六、森林火灾扑救原则

根据"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按照就近组织扑救,重点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国家重要设施设备、历史文化遗产的原则,科学扑火,及时有效地扑灭森林火灾,将森林火灾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一)扑救的基本要求:打早、打小、打了。森林火警和一般森林火灾要在2小时内彻底扑灭,边远、交通不便的村不能超过4小时。

(二)就近组织力量。发现火情后,村、社要立即组织扑火队扑救,并争取邻近村支援,同时报告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或"119"。

(三)抓住小火初起和早晚温度低、风小、火弱的有利时机,集中力量打歼灭战,迅速控制火势,彻底消灭余火,防止死灰复燃。

(四)从火场的实际情况出发,服从消防专业人员的指挥,合理部署力量,制定安全措施,防止扑救人员自身伤亡。

(五)根据火情,以人为主,重点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重要设施设备、历史文体化遗产的安全。

(六)森林火灾的扑救,不得动员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年龄在16周岁以下的人员参加。

七、森林火灾的扑救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森林火灾,应当采取必要的扑救措施,并及时向镇人民政府、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或"119"报告。

(二)镇政府森林防火应急分队必须到达火场,组织森林防火抢险分队、村社扑火队,应急民兵等进行扑救,同时按规定上报,接到扑火命令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迅速赶到扑救地点,投入扑救。

(三)扑救森林火灾要本着先人后物,重急轻缓的顺序严密组织实施牢固树立扑火安全意识,首先保证扑火人员的安全,避免造成新的损失。

(四)镇政府森林防火抢险分队人员到达现场后,要立即成立现场处置指挥部,并将到达人员分为扑救组、警戒组、后勤组、协调组等,各司其职,开展工作,保证森林火灾的扑救统一、有序、有效地进行。

(五)村、社负责本辖区内森林火灾扑救的组织指挥,负责本地扑火队的调动、使用,并组织后勤供应,工具调配,在扑救的同时将情况随时报告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指挥部获悉后,要及时派员检查、指导和根据情况作出支援决定。

(六)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负责全镇较大森林火灾的扑救组织指挥,负责调动协调森林抢险分队,预备役部队,公安机关,调配其它半专业或义务扑火队,特殊情况可请xx支援,采取全社会调动人力、物力等特殊增援措施,必要时向上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请示援助,坚决遏制森林火灾面积的扩大,力争在最短时间内扑灭火灾,并将情况随时向上级人民政府或上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报告。

(七)森林火灾扑灭后,对火灾现场必须全面检查,清理余火,并留有足够人员看守火场。

(八)扑救森林火灾所耗物资和扑火人员的生活补助、误工等由失火肇事的单位集体或个人赔偿损失,并依法追究责任。

第五篇: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建设工作,依据南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教安〔2017〕12号),结合本校消防安全工作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开展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提升学校消防管理水平,推动学校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增强火灾防控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顺利开展,特成立溪东小学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石志发

副组长:郑志兴陈建福

成员:各班班主任

三、工作内容

(一)建立并落实五项工作制度

1.定期抽查制度。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进行消防安全随机抽查各室,发现隐患和问题将记录在案,及时各室整改,消除火灾隐患。

2.分析研判制度。结合日常消防检查情况,每季度对学校消防安全状况进行分析研判,查找问题和不足。

3.教育培训制度。开展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消防管理水平和消防安全意识,组织开展现场演练。

4.责任告知制度。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

(二)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

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标准是贯彻落实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教督〔2015〕4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通知(闽教安〔2014〕18号)相关规定。各校要结合工作实际,细化相关规定,制定达标创建举措,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逐级落实岗位责任。要把方案的贯彻落实纳入学校重点工作,确保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三)落实“六加一”措施

落实“六加一”措施,即:每月维护保养一次消防设施、每月全面清洗一次油烟道、每季度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每半年集中培训一次场所管理小组全体人员、每年签订一次消防安全承诺书、每年组织检测一次电气和燃气线路设施,完善消防设施和内部管理,及时排查消除火灾隐患。

(四)切实做好火灾防控工作

牢固树立火灾可防可控思想,把学校火灾防控工作纳入达标创建活动重要内容,早做准备、重点部署、抓住节点,认真排查、严格整改,把学校的火灾事故发生率降到最低。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师要充分认识开展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社会面火灾防控基础、建立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

(二)加强教育,提高能力。以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深化消防安全教育及宣传工作,增强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教职工处置消防安全的“四个能力”,有效预防火灾事故,降低火灾危害。

(三)强力整治,确保成效。达标创建活动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确保验收结果真实可靠。对达标创建活动开展不到位,存在较多火灾隐患且整改不积极的学校,对在工作中弄虚作假、瞒报虚报的情况,将予以通报批评;导致发生重大以上火灾的,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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