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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政策

2023-08-28 07:5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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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绩效实施方案

xx年将继续实行绩效考核管理方式,即酒店对各部门经理及各部门的考核;

一、酒店对部门的考核

1、经营或工作指标:

营业部门(营销部)经营指标60分:(1)考核全酒店当月利润完成情况,全酒店利润完成得40分,按增长率进行加减分,利润每增加1%加1分,每减少1%减1分,四舍五入,以此类推;完成率85%―90%扣20分,完成率低于85%不得分;(2)客户维度20分:①协议(签单)客户消费额与同期比占10分:每增加1%加1分,每减少1%减1分;②新增协议客户数量:每增加1个加1分;③ktv订台数量占5分,基数30个,每增加1个加1分,每减少1个减1分;④储值卡占5分:基数5万,每增加1万加1分,减少1万减1分;

营业部门(前厅部)经营指标50分:(1)考核部门当月利润完成情况,当月利润完成得45分,按增长率进行加减分:利润每增加1%加1分,每减少1%减1分,四舍五入,以此类推;完成率85%―90%扣20分,完成率低于85%不得分;(2)储值卡占5分,基数3万,每增加1万加1分,减少1万减1分,基数没完成不得分;

营业部门(客房部)经营指标50分,考核部门当月利润完成情况,按增长率进行加减分:利润每增加1%加1分,每减少1%减1分,四舍五入,以此类推;完成率85%―90%扣20分,完成率低于85%不得分;

营业部门(ktv)经营指标50分:(1)考核部门当月利润完成情况,当月利润完成得45分,按增长率进行加减分:利润每增加1%加1分,每减少1%减1分,四舍五入,以此类推;完成率85%―90%扣20分,完成率低于85%不得分;(2)储值卡占5分,基数2万,每增加1万加1分,基数没完成不得分;

营业部门(餐饮部)经营指标50分:(1)考核部门当月利润完成情况,当月利润完成得40分,按增长率进行加减分:利润每增加1%加1分,每减少1%减1分,四舍五入,以此类推;完成率85%―90%扣20分,完成率低于85%不得分;(2)储值卡占5分,基数3万,每增加1万加1分,减少1万减1分,基数没完成不得分;(3)ktv订台数量占5分,基数20台,每增加1台加1分,减少1台减1分;

后厨:(1)成本控制率占25分,控制在49%-51%之间,得25分,超过51%不得分;(2)餐饮部利润占25分,餐饮部完成当月利润,后厨得25分。按完成额相应加减分,每增加1%加1分,每减少1%减1分,四舍五入,以此类推;完成85%―90%扣10分,完成率低于85%不得分;

非营业部门经营指标10分,考核全酒店当月利润完成情况,全酒店经营利润每超过1%加1分,每减少1%减1分,四舍五入,以此类推,最多扣10分;

综合部:经营指标10分,人事招聘10分(正常离职情况下,在规定时间内补齐人员不扣分,超出时间每人扣1分);工资发放正确率10分(有一处失误扣1分);月4次质检报告20分。(均需有计划和文字报告)

财务部:经营指标10分,月2次员工餐成本测算10分;2次总库库存量及部门二级库抽查10分;每月4次收银点现金、发票、有价证券抽查10分;月2次市场价格调查10分。(均需有计划和文字报告)

工程部:经营指标10分,日常维修(24小时内)1项未完成扣5分,最高20分;计划维修10分;保障全店水电锅炉等设备正常运转,非正常原因导致影响营业一次扣5分。(均需有计划和文字报告)水、电、煤用量与同期比占5分,每增加 1%扣1分,每减少1%加1分;

采购部:经营指标10分,日常采购(24小时内到货)1项未完成扣5分,最高20分;异地采购(一周内到货)1项未完成扣5分,最高10分。退换货记录5分;采购合同整理5分。

保安部:经营指标10分,巡更点位1个未巡视扣2分,最高10分;月4次安全检查10分,月4次监控倒查记录10分,发现问题加分;部门安全事故占10分,发生事故未发现减分;(均需有计划和文字报告)

2、工作计划

营业部门(营销):酒店活动及培训10分、部门员工培训5分、营销活动10分。计划是否实施和实施效果各占50%。

营业部门(前厅):酒店活动及培训10分、部门员工培训5分、计划卫生10分,资产维保5分。计划是否实施和实施效果各占50%。

营业部门(客房):酒店活动及培训10分、部门员工培训5分、计划卫生10分,资产维保5分。计划是否实施和实施效果各占50%。

营业部门(餐饮):酒店活动及培训10分、部门员工培训5分、计划卫生10分,资产维保5分。计划是否实施和实施效果各占50%。

营业部门(后厨):酒店活动及培训10分、部门员工培训5分、计划卫生10分,资产维保5分。计划是否实施和实施效果各占50%。

非营业部门(综合部、采购部):酒店活动及培训10分、部门员工培训5分、内部管理15分。计划是否实施和实施效果各占50%。

非营业部门(财务部):酒店活动及培训10分,部门员工培训5分,内部管理10分,资产维保5分;

非营业部门(工程部):酒店活动及培训10分,计划卫生5分,部门员工培训5分,资产维保10分;

非营业部门(保安部):酒店活动及培训10分,部门员工培训10分,资产维保10分;

3、部门管理20分(营销部部门管理15分)

部门管理:按综合部每月4次质检和酒店每月大检查评分,每项不合格一次扣1分,违犯劳动纪律1次扣1分,每次早例会交办事项未完成一次扣1分,最高20分,有酒店通报批评和违反酒店规定的不得分。

4、处罚

安全事故及隐患30-100分,经济损失500元以下罚30分,500-1000元50分,1000元以上100分。

客人(部门)有效投诉或督察问题5-30分,视问题情节和影响处罚;

二、酒店对经理的考核

1、部门业绩

部门业绩70分:部门绩效考核总分的70%;

2、个人表现

个人表现30分:出勤情况10分、工作纪律10分、员工流失和赔偿各5分;

出勤情况:因私请假:1次扣减1分,最高10分。

员工流失:每月部门员工正常离职人数:部门人数在15人以下不超过1人,部门人数在15-30人的不超过2人,部门人数在30-50人的不超过3人,每超出1人扣1分,开除员工按人数计算,每人次扣2分,最高5分;

赔偿:部门每月赔款在100元以下的'不扣分,101元-200元扣1分,201元-300元扣2分,301元-400元扣3分,401元-500元扣4分,500元以上扣5分,最高5分;

3、处罚

安全事故责任:参照上述部门考核标准处罚30-100分;

有效投诉或督察责任:参照上述部门考核标准处罚5-30分;

三、酒店考核办法

1、日常考核资料由综合部收集汇总;

2、部门应在每月28日前将上月各项工作完成情况上报综合部,未上报者按未完成计算;

3、每月初由综合部考核评定,经营分析会上公布;

4、如有异议,可提出申述。

四、绩效工资分配与发放

1、经理:绩效工资按部门和个人得分发放,营业部门经理绩效工资标准为500元,当月考核60%即300元,年底考核40%即200元,每月实得绩效工资=300*个人考核得分%;非营业部门经理绩效工资标准为200元,每月实得绩效工资=200*部门考核得分%*个人考核得分%;

2、经理级以下员工:绩效工资按部门和个人得分发放,绩效工资标准为100元/月,每月实得绩效工资=100*部门考核得分%*个人考核得分%;

3、除人事绩效外,营业部门经理和员工还参与财务经营指标的奖惩分配,具体以财务下发的经营目标管理责任书为准;

4、酒店根据考核结果每月发放部门、管理人员和员工的绩效工资;

5、员工受记大过或开除处分取消当月绩效工资。

五、考核要求

各级考核必须以数据说话,坚持公平公正,不搞平均主义,严禁徇私舞弊。

六、本方案由综合部解释,自xx年一月份起实施。

第二篇: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实施方案

为适应医改,加大医院分配制度力度,进一步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医院绩效分配制度是以病人为中心,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为目的,推行成本核算,突出绩效优先、兼顾公平、实行按劳分配、多劳多得原则,体现向第一线和特殊岗位适度倾斜,努力激发全体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建立以质量为核心,以绩效为重点的运行机制,切实促进医院可持续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医院工作绩效考核,特成立如下考核小组和监督小组。

(一)中层干部绩效考核小组(负责考核科主任)

组长:

成员:

(二)科室成员绩效考核小组(负责考核各科室人员)

组长:

成员:

(三)监督小组

组长:

成员:

三、分配原则

(一)实行院科两级分配。

(二)质量考核与基础性绩效工资挂钩,经济考核与奖励性绩效工资

挂钩。

(三)以科室为核算单位,实行成本核算。

四、质量考核方案

(一)考核内容

考核工作在绩效考核小组领导下和监督小组监督下进行。严格考核纪律和工作态度,按评价指标客观进行评分,所有的扣分要有相关性记录依据,否则作为人情打分或帮派拉分,并给予重新考核;

(二)评分实行无名制,由院长和副院长当场统计分数并公布。且公布所有的扣分原因和事实依据,接受监督小组的监督。监督小组成员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参与监督,监督小组成员从原则性考虑不应该参与考核,若对考核结果无异议的在公示文档上签名认可;若有异议的则当场由院长和副院长解释并在公示文档上作补充说明,监督成员签名认可;若有异议而院长和副院长无法作出解释的,要重新考核。

(三)绩效考核实行逐级考核,综合评定,即:医院领导考核中层领导,中层领导考核科室人员。

1、对中层领导干部绩效考核:院领导班子(两人以上取平均分值)、其他考核人员(两人以上取平均分值)。

实行百分制,分值计算方法:院领导班子、其他考核人员各占总分50%。

2、科室人员绩效考核方法院领导班子(两人以上取平均分值)、科室负责人(两人以上取平均分值)、其他中层领导(两人以上取平均分值,其中有4名是职工代表)。实行百分制,分值计算方法:院领导班子占总分值40%,科室负责人占总分值40%,其他中层领导占总分值20%;

(四)打分结果在院内公示5个工作日,征求和收集职工意见。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由院长和副院长负责解释。

(五)考核的时间与评分办法

考核评分每月1次。

考核评分实行百分制,年末考核中如有年度考核的专项考核分值可参考折分后计入年末考核中的专项考核得分。

(六)考核结果运用

1)考核结果等次

对工作人员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即:分值85分以上(含85分)为优秀,70-84分为合格,60-69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2)考核结果运用

1、考核结果为岗位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和晋级、奖励以及聘用、续聘和辞退的重要参考依据。一年考核不合格、连续二年基本合格的工作人员实行解聘制度。

2、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者享受基础性绩效工资,以下者扣发部分或全部基础性绩效工资。

五、经济考核方案

(一)科室收入组成:包括直接收入、间接收入和其他收入三部分。

1、直接收入。指一个核算中心(单元),利用本科室人员和设备,不需要与其他科室合作,自己独立完成的收入。包括:挂号费、治疗费、注射费、诊查费、监护费、麻醉费、材料费、抢救费、床位费、护理费、仪器费、陪伴费、氧气费、吸入费等。

2、间接收入。指科室合作收入,是两个或两个以上核算中心(单元)共同完成的收入。包括:医技检查收入、手术收入、体检收入和其他收入,核算时按一定比例分别记到各科室。

3、其他收入,医院给予科室的奖励或补助。

(二)科室支出组成:即科室成本支出,主要包括固定成本支出和变动成本支出。

1、固定成本支出

主要是人员费用和固定资产物资成本:包括在岗人员工资、津贴、夜班费、各种保险、公积金等及仪器设备(包括病床)维修费、新添仪器费;房屋及病床使用费暂不计入成本。

2、变动成本支出

(1)人员的零星支出:包括加班费、误餐费等。

(2)材料消耗:包括氧气费、领用的一次性物品、总务支出、布类用品及消耗、消毒费、器械消耗及药械支出等;以实际发生数进行核算,其中包括:

A、氧气费是指每月消耗的医用氧气支出。

B、一次性物品是指在消毒供应室(药房及药品库房)领取的一次性注射器、纱布、手套、口罩等,按物品的进价计算支出。

C、总务支出是指从总务库房领用的各种办公用品、印刷品、清洁用品、一次性卫生耗材、总务维修材料等。

D、布类用品及消耗是指布类的洗涤、缝制、更换支出。

E、消毒费是指消毒供应室对各科室的大包、中包、小包消毒灭菌产生的费用。

F、器械消耗是指各科室到消毒供应室所领取使用的拆线包、换药包、导尿包、引产包、治疗巾等器械材料的支出。

G、药械支出是指各科室在库房领用的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1500元以下的仪器设备等的支出。

说明:若相关科室一次性领用大批量的耗材,如果统一计入当月的支出额中,会造成科室成本核算信息的失真,经主管领导批准,可分月进行分摊,但时间一般为一年。

(3)因科室本身原因造成的病人欠费。

(4)医疗赔偿费用(根据实际情况由院部研究确定分摊比例,年度内计算核销完毕)。

(5)水、电、气、中央空调费用。

(6)其他能计入科室的所有费用。

(二)科室收入与支出的记入办法

(1)科室直接收入与支出记入方法

科室直接收入100%记入本科室,包括:

1、门诊收入:挂号费、诊查费、检查费、治疗费收入和其他自己独立完成的收入。

2、住院收入:治疗费、注射费、诊查费、监护费、麻醉费、材料费、抢救费、床位费、护理费、仪器费、陪伴费、吸氧费及自己独立完成的其他收入。

3、科室内部自开自做的各种检查。

4、各临床科室在自己科室所做手术。

以上所有材料支出计入本科室。

(二)临床科室合作收入与支出记入方法:

按一定比例分配,包括:

1、临床检验、B超、心电、胎监、放射、婴儿听力筛查收入30%计入开单科室,70计入操作科室,材料成本计入操作科室。

2、手术费、手术抢救费、接生费、婴儿复苏费、手术室发生的换药费、拆线费等60%记入开单科室,40%记入手术室,材料支出计入手术室。

3、社会体检、婚检、集体儿童体检按院内确定的比例若其他计酬方式计入相应科室。

(三)医院院级核算(一级核算)基本原则和办法

科室绩效工资核算公式

科室绩效工资科室收入-科室支出)×科室提成比例×科室综合考核分数百分比

第三篇:绩效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20xx――20xx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探索建立个人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形成奖优罚劣、优胜劣汰的工作机制。根据《中共晋江市委、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晋委〔20xx〕166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探索建立健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指标体系、绩效考评体系、绩效运用体系,努力规范公务行为、优化服务环境、提高工作效能,为我镇跨越发展、科学发展以及打好城建战役,建设美丽安海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分级考核与分类考核相结合的原则。根据职务层次、工作分工情况,把考核对象划分为科级干部、内勤工作人员和下村工作人员三种类别,分级分类进行考核。

2、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在设置考核指标时,要努力减少模糊不清的定性指标,尽量把考核内容具体化、数量化,切实增强考核指标的针对性和可比性。

3、坚持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在采取年度考核时,要以季度考核情况为依据,把绩效考核的时间关口前移,做到平时跟踪管理、定时检查评估、及时兑现结果,切实增强绩效考核的时效性。

4、坚持组织评价与社会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在组织民主测评时,除了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评价”的评价方式,还要注重公众评议,形成完善的评价机制。

5、坚持精神激励与物质激励相结合的原则。在运用绩效结果时,除了使用绩效考核奖金等物质激励外,注重把绩效考核结果与精神激励和政治激励挂钩,不断拓宽绩效结果的运用范围和领域。

三、实施范围和对象

1、纳入考核范围和对象:镇机关在编在岗工作人员;镇国土资源所、劳动保障事务所、司法所、行政执法中队、环保执法中队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人员、事业编制人员、工勤人员参加镇机关考核,考核等次人数单独核算(等次仍须严格按照规定比例控制),不占用所在镇名额。考核等次由各市直主管部门最终确定,考核奖金由市直主管部门兑现。

2、不纳入考核范围和对象:镇机关处级以上干部、离岗待退人员、长期在编不在岗人员、20xx年7月1日前退休人员。

四、绩效考核内容

根据《晋江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施方案》(晋委[20xx]166号)的'有关规定,安海镇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根据职务层次、工作分工情况进行分类考核,即科级干部、内勤工作人员及下村工作人员。

1、科级干部绩效考核内容。主要指“个人执行廉政准则”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重点项目完成情况、分管工作完成情况、组织协调工作情况(详见附件2)。

2、机关内勤、下村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内容。主要考核工作实绩,即工作完成成效。具体考核内容包括履职情况、测评情况及加减分情况(详见附件3、4)。

五、绩效评价方法

(一)科级干部考核内容

科级干部日常工作性质及范围与一般干部有所不同,因此考核内容也有一定的区别,具体内容如下:

1、“个人执行廉政准则”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20分)

2、重点项目完成情况;(40分)

3、分管工作完成情况;(20分)

4、组织协调工作情况。(20分)

(二)机关内勤、下村工作人员考核内容

1、履职情况(80分)

①岗位目标(40分)

内勤人员:按时按质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工作情况,按时按质完成上级业务部门日常工作情况。

下村人员:为民办实事情况、制止“两违”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计生落实情况。

②重点目标(30分)

参与拆迁、征地等重点项目工作完成情况。

③公共目标(10分)

出勤情况。无故缺席、迟到、早退扣1分/次;旷工扣2分/天。

2、测评情况(20分)

内勤人员:镇领导班子、机关干部职工根据被考核对象平时的工作态度、为人处事等综合表现,酌情评分。

下村人员:镇领导班子、机关干部职工根据被考核对象平时的工作态度、下村频率、为人处事等综合表现,酌情评分。

3、加、减分情况

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10分,通报批评和新闻曝光扣10分;受县处级以上表彰奖励5分,通报批评和新闻曝光扣5分;突(偶)发事件中做出特殊贡献的(含媒体表扬的)奖励5分,失职扣5分;在省以上报刊杂志上发表论文、新闻报道等的,奖励3分;工作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严重后果的扣5分;违法违规行为引发上访或行政诉讼的扣5分;未参加组织活动及规定培训学习者扣5分;本单位领导认为需要增减的其它奖扣5-10分。

(三)等次评定标准

镇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成员根据被考核对象的考核得分,按从高到低原则,对其依次排名,排名在总人数25%之前的评为“优秀”,排名在总人数25%-30%的评为“良好”,其余的除个别情况需评为“不称职”之外,均评为“称职”。考核得分相同的,等次评定由领导组研究、决定。

六、绩效考核程序

(一)科级干部绩效考核程序

1、考核准备。撰写自我鉴定材料(详见附件2)。

2、考核得分。镇党政主要领导根据被考核对象的工作表现及鉴定材料,给予评分(详见附件2)。

3、最终评定。镇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成员根据被考核对象得分排名情况,给予评定。

4、结果反馈。考核结果通知考核对象本人,并在镇政府大厅公示,公示日起7个工作日内被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向镇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申请复核或申诉。

(二)机关内勤、下村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程序

1、考核准备。整理考核相关材料,填写个人绩效工作台账(详见附件3、4)。

2、自我评分。被考核对象根据岗位目标、重点目标工作完成情况,客观进行评分(详见附件3、4)。

3、考核得分。工作点点长及部门负责人要查看被考核对象个人绩效工作台账,客观地根据其当季履职情况、测评情况和综合表现等因素,给予初步评分。下点领导及分管领导再进一步对其进行考核评分,所得分值为被考核对象的考核得分。

4、最终评定。镇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成员根据被考核对象得分排名情况,给予评定。

5、结果反馈。考核结果通知考核对象本人,并在镇政府大厅公示,公示日起7个工作日内被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向镇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申请复核或申诉。

七、绩效结果运用

安海镇将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物质激励、精神激励和政治激励的主要依据,与考核奖金、年度考核、职务调整、奖励惩戒及职业发展等挂钩,

1、考核奖金按当季个人绩效考核“优秀”、“良好”、“称职”三个等级进行发放,即“优秀”等级发放2100元、“良好”等级发放1800元、“称职”等级发放1500元(绩效考核不称职,不给予发放奖金)。

2、当季请假累计超过15个工作日的不能享受“优秀”等次奖金;当季退休人员和调离本镇人员按在职月份享受“称职”等次奖金;当季新录用(聘用)或外县(市、区)新调入人员工作不满20个工作日的、当季请病事假累计超过40个工作日的、当季被效能告诫的、受立案调查在立案期间的不定等次,不享受绩效考核奖金;当季旷工累计超过2个工作日的,确定不称职等次;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处分期间的,当季不称职,以后按年度考核规定确定等次或不定等次;受立案调查的暂缓兑现绩效考核奖金。

3、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从季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中评选、产生,对于季度考核被评“优秀”等级三次及以上的,在本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限额内,可以直接确定为年度考核“优秀”,并作为该年度评先评优的推荐人选。

4、对于季度考评被评为“不称职”等次一次的,年度考核一般确定为“称职”或以下等次;被评为“不称职”等级两次及以上的,直接确定为不称职。

5、对于当年度绩效考核多次获评“优秀”等次的人员,在干部提拔使用上给予优先考虑或推荐;在干部培训时,作为优先安排人选。

6、对于当年度绩效考核获评“不称职”等次的,给予一定期限的待岗处理。

第四篇: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学校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努力推进我镇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实施对象:

全镇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在编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

三、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的原则。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办法:

(一)班主任津贴发放办法。

1、班主任津贴按实结算到学校。各校再根据学校班主任考核津贴发放方案发放。

2、班级生数超过班额基本标准10人(含10人)的班主任每月得110元;低于班额基本标准(含10人)的班主任每月得90元;其他的班主任每月得100元。(班额基本标准为:全镇学生数÷全镇班级数)。

(二)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1、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百分制考核结果发放。考核分四部分:师德考核、工作表现、教师业务考核和学历、资历、职务。

(1)师德考核25分。(考核办法具体见附件1)

(2)工作表现10分。其中在校表现6分、考勤4分,上述两方面均实行单位总量控制。各校在考核中,要把教师的在校表现划分成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类(至少要分成三类),优秀人数占比,村小原则上不高于20%,中心小学原则上不高于25%;要把考勤划分为三类。(具体考核办法见附件2)

(3)教师业务考核50分。根据业务考核意见积分后,按总人数2:6:2的比例分为三档,第一、二、三档分别得50分、47分、44分。另外,前20%人数中,村小人数占比不少于20%,英语教师人数占比不少10%。(具体考核办法见附件3)

(4)学历、资历、职务共15分。学历:中师及以下的1分、专科1.5分、本科及以上的2分;职称:初级及以下的1分、中级1.5分、高级2分;教龄:教龄×0.3分;职务:中心小学校级2分、中层正职1.5分、中层副职1.2分,村小校长1.7分、副校级1.3分、主任级1分;镇教研员1分。

2、计算办法:全镇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减去班主任津贴部分及特殊人员实际应得部分后进行测算,即:【(全镇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班主任津贴部分和特殊人员实际应得部分)÷全镇教职工绩效考核得分总和)】×教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教职工个人绩效工资。

五、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xx

六、其它说明:

1.20xx年度退休人员:本年度仍然坚持上岗代主要学科的,在绩效总分中另加3分;20xx年度退休人员:按县批复核定时间确定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

2.年度内,在县教育教学工作考核中,因教学研究方面为全镇累计争得1、2、3、4分及4分以上的教师分别加2、3、4、5和8分。在县学生学业水平测试中名列同类学校学科1-3名、4-6名分别加6、3分。在镇组织的学业水平测试中,村小与中心小学学期累计相比,语数英三科平均名次高于中心小学的,其村小所有任教人员加2分,若单科平均名次高于中心小学的执教者加1分。

3.学校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工勤人员:业务考核先按所在单位人员均分的90%作为基准分,后根据各自承担工作及分管工作的实绩、教科研实绩及所在单位教职工及领导班子(按6:4的比例)对其进行的满意度测评情况,计算最后得分。(满意度达90%的得基准分,满意度每上升3个百分点的另加2分,满意度每下降2个百分点的另减1分,该项得分不得高于所在单位的最高分。)

4.因病等不能上岗,但按有关规定要求,有人承担其课务的人员:其业务考核分根据不同年龄及请假原因,男56、女52周岁以下的,学期累计请假一个月、两个月、三个月及以上的按低于最后一档3、6、12分的分值,计入绩效总分,男56、女52周岁及以上的按低于最后一档2、3、4分计入绩效总分。

5.患有重大疾病仍然坚持到岗的人员:总体予以适当照顾,原则上业务考核分低于上述第四条所述人员(在一定的年龄段内比较)。

6.因病或因事请假,但逾期未到岗人员:逾期每超过一天在其绩效工资中扣除总额的1%,情节严重的报上级主管部门,并按相关的教职工管理规定执行。

7.抽借用人员:有一定的手续被镇或局抽用的,其业务考核分先按所在单位人员均值的90%计算,后根据其服务发展、招商引资及吸税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量分。同时结合上述情况计算其绩效考核最后得分。

8.第十三个月工资按实发放到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学期考核,一年考核两次,根据考核结果,年终一次性发放。

9.实行本办法后,各学校一律不得另立任何名目自行发放津贴、福利等。

第五篇: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政策,进一步规范教职工收入分配秩序,构建科学、公正的校内奖励工资分配制度,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结合我市和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绩效工资构成

教职工绩效工资项目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设立岗位津贴和地方补贴两个项目,教职工工资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则根据本方案执行,每学期发放一次,资金来源为市财政局按全市统一标准拨付。

本方案以下内容主要是关于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办法。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对象

中学在编的正式教职工。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原则

(一)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兼顾公平”的原则,重点向一线教师、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工作人员倾斜。

(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实行阳光操作,确保教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分类:

奖励性绩效工资全部用于工作量考核奖励,称为工作量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曲阜市兴教助学有限公司的运营实际,适当加以贴补。

(二)工作量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参考部分学校关于教师工作量的计算办法,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1、课时量计算办法

(1)系数设置

语文、数学、英语:1.2物理、化学:1.1

思品、历史、地理、生物、体育、音乐、美术、写、信息技术:1.0

班会:1.3俱乐部活动、社团活动辅导:1.5

晨读辅导:0.5迟到则不再计工作量,空堂一次,扣1、2课时自习:0.6

由教务处或级部安排的代上课,代上课教师达到平均工作量者,代别人上课每节为本学科系数的2倍,达不到平均工作量者则按原系数计。

平时由教务处或级部安排代别人看自习1.2。

因公、私事个人调上,学校不作统计。因上级安排其它事务性工作(非外出学习)级部安排别人上课,本人按原节次计量。

被代上课的教师,因法定休假或病假所缺课时不计本人课时量;因事假所缺课时不计本人课时量的同时,再扣除0.5倍课时量。

跨学科、跨级部教学,所跨的学科系数为原系数的1.5倍。

学校有接待任务安排的或教师自行申请的接待课每节以0.5分计入考核总分。

学校统一组织的期中、期末考试按实际节次计算,考试期间非因公原因或法定假期请假则从本月总课时量中扣除实际节次,考务人员同监考教师,参与阅卷一科次按4课时计(包括计分统计人员)。

(2)相关说明

a、以上所列系数包涵了本学科教学的整个过程和全部内容,体育老师带课间操等同于文化学科的作业,不再单独计工作量;晚自习不计工作量;班主任带课间操不单独计工作量。

b、我校在外校交流的老师绩效工资按上级拨付数量每学期发放一次或与其任教学校协商后可参与该校的统一考核,参与绩效工资分配;外校在我校交流教师同我校教师的计算方法,但结果乘以三分之一。(因人上级拨付部分由原单位发放)

c、班主任工作、学校安排的值班、晚自习看班和学校安排的其它临时性或阶段性工作不适用本规定。

2、管理工作工作量折算标准(单位:标准课时/周)

中层正职:11

中层副职(含级部副主任):8

级部委员:5

学科委员:4

党政办公室、教务处、德育处职员6

其他处室职员3

学校报刊主、副总编每期计10课时,计入当月

团委委员:3

兼职功能室管理员:1

以上各岗位如再有非本职能范围内兼职,在以上相应量的基础上加1。专职教辅工勤人员临时安排的其他非本职工作,计入附加工作量。

3、具体核算方法

(1)女教师年满45周岁所代课节按实有课节数乘以1.4计,年满50周岁所代课节按实有课节数乘以2计;男教师年满50周岁所代课节按实有课节数乘以1、4计,年满55周岁所代课节按实有课节数乘以2计。

(2)根据所代课情况和兼职管理情况,各级部记录、核实,每四周公示一次。

(3)学期末,教务处根据级部统计情况,按月(四周)计算。

为调和学科之间的差距,课时分主课和辅课两种性质计算。主课为课程表中安排的正课课时。其余均为辅课,如早读、活动课、俱乐部活动时看自习、监考、阅卷、管理量、乘系数后的班会等。

以级部为单位计算各月的主课平均课时量(级部主课时数总和除以标准科任教师数)。个人主课量根据超出或低于主课平均课时的百分比安段加倍或减少,辅课直接以实际课时加入工作总量。个人主课课时计算具体办法:

情况一:超出月平均课时的30%以上的部分,乘以3。

情况二:超出月平均课时的0%-30%的部分,乘以2。

情况三:平均课时及下调2课时以内的(如平均为15课时,则14、13以平均计),按实际课时计。

情况四:低于月平均课时的30%以内(含)的,乘以85%。

情况五:低于月平均课时的30%以上的,乘以75%。

个人绩效=人均每月绩效工资x标准人数/(赋值后的级部月主课课时总量+级部月辅课课时总量)x(个人赋值后的月主课工作量+个人月辅课工作量)。

(4)校级领导、副校级领导、不上课及不到平均值的中层正职、不上课及不到平均值的中层副职、教辅人员,分别按课任教师总平均的110%、105%、100%、90%、75%发放。

(5)在执行学校考勤制度的同时,执行以下规定:学期内因事因病申请弹性考勤的教职工,每天1小时内,每天扣5元,1小时以上视为请假,长期弹性每月扣300元;因私事请假(法定假期除外)5天以内不做扣发处理,5天以上每天扣20元,需请代课教师代课的每天扣30元;因病请假7天以内不做扣发处理,7天以上每天扣20元,需请代课教师代课的每天扣30元,特殊情况特殊处理;无故旷工1天或旷教1节扣50元,无故旷工7天或无故旷教7节以上不再享受工作量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学校上班考勤迟到10次以内不做扣发工作量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处理,10次以上每次扣10元。以上所扣款额计入教职工学期工作量考核绩效工资总额,不足部分推延到下学期。

五、其它事项

按政策提前离岗的人员、法定产假期间的人员生活补贴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六、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书记

副组长:副校长

成员:科室主任级部主任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在具体工作和考核过程中出现突发性问题或一些特殊情况,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共议裁决。

第六篇:绩效实施方案

为提升全局工作效率,全面完成省、市绩效考评指标和全局重点工作任务,在全市绩效考评工作中取得更好成绩,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省政府绩效考评考评实施细则》、《市政府主要工作任务指标意见》以及全市交通工作重点任务确定绩效指标,以考核工作实绩为重点,以过程管理抓落实,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绩效考评机制。考核评估工作既考显绩,又考潜绩,既考外在成绩,又考主观努力,充分发挥绩效考评的激励和督导作用,全面完成省、市指标和局重点工作任务。

二、考评内容

市局对局直属单位及县交通局、区经贸(信)局年度绩效指标内容设置主要包含:承担的省政府绩效考评指标;承担的市政府绩效考评指标;市政府下达的向上争取资金任务;市局主要工作任务。

考评指标类别分为关键业绩指标和重要工作两类。关键业绩指标包含省政府工作指标和市政府工作指标,重要工作指市局重要工作任务中细化分解的经济发展指标、行政管理指标、党群工作指标。

三、考评方式

市局对参评单位的绩效考评工作突出过程管理与查访核验环节,实现绩效考评的全过程管理模式,保证考评结果的客观性、真实性与严肃性。

日常跟踪。市局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局绩效办)对全局承担的省指标、市指标等重要工作、重大项目及交通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进行经常性跟踪、督促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责成责任单位认真查找原因,及时进行整改。

查访核验。市局绩效办组织责任科室通过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采取实地考察、专项检查和随机抽查等形式,对各单位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查访核实,发现问题及时指导,督促整改。

实行月填报、季调度制度。各单位每月30日前向市局绩效办上报每月绩效考评自评报告,每季末前5日上报季度(半年、全年)绩效考评自检报告。市局绩效办每季度召开一次调度会,了解工作进度,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督导相关单位整改。

综合指标考核。局绩效办组织开展季度、半年和年末综合考评,对各单位指标执行情况进行评估认定和汇总审核,将半年和全年评估报告报局绩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将评估结果在局内通报。

四、评分办法

市局年度考核单位的绩效考评包含指标考评、综合评价和加减分项三个方面。

指标考评中的赋分标准以指标比重和实际情况设定分值,各单位绩效评估指标赋分标准为1000分,未完成指标任务的,按照《市局绩效评估指标及考核赋分标准》及相应的'计分方法进行打分。考评采用完成比例法、数量递减法、否决计分法、基础加减法、综合计分法、累积计分法、直接扣分法等计分方法。

综合评价包含领导评价、承接临时性重要工作评价和群众评议。

对为省、市、局做出突出贡献或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在指标考评与综合评价的总分基础上,进行直接的加分和减分。(后附综合评价及加减分明细表)

县交通局、区经贸(信)局绩效考评中,市公路、运管部门综合评价400分,其进入所在县、区绩效指标排名第一档得600分,第二档得500分,第三档得400分。

五、结果利用

根据系统内各单位年度绩效考评排名,设定综合优胜单位、优胜单位、达标单位和不达标单位。市局对综合优胜单位、优胜单位的局直属单位给予奖励,奖励标准参照市绩效办奖励办法执行。综合优胜奖单位主要领导可直接或优先推荐为市局年度先进个人。全局绩效工作得到市政府年度表彰时,综合优胜奖和优胜奖单位个数将适量增多。

“不达标单位”取消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考核评优资格,分管局领导对其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为“不达标单位”的主要领导调整工作岗位。

六、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升认识。各单位、各部门要树立绩效意识,全面理解和把握绩效考评的内容、方法、程度和要求,层层落实各项指标任务,在完成好市局重点工作任务的同时,把省、市绩效考评指标作为硬性任务,加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有效措施和办法,增加工作力度,抓好抓实,保证我局在全市绩效考评中取得好成绩。

2、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的主要领导对绩效考评要亲自抓,负总责。健全工作机构,加强考评机制,周密实施,保证绩效考评工作顺利实施。

3、严肃纪律,加强问责。各单位要按时报送考核数据及材料,做到不虚报,不瞒报、不漏报。对绩效考评中弄虚作假、滥用职权等行为的,按照关于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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