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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合集)

2023-08-28 07:5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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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防溺水安全措施方案

为加强我园安全教育工作,增强幼儿的安全意识,预防和杜绝溺水事故的发生,根据教育局及政府文件精神,结合我园实际,经园务会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和稳定压倒一切的理念,把维护幼儿园安全稳定摆在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以更强烈的责任心、更务实的作风、更有效的举措、切实抓好防溺水工作,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落实到位,问题解决到位,坚决遏制幼儿溺水事故。

二、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学校要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头等重要的位置,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出发,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人人抓、事事抓、时时抓、处处抓。为了防止幼儿溺水事故的发生,学校成立以园长为组长的安全领导小组,层层落实责任。并与各位家长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三、组织领导

幼儿园成立安全教育预防发生溺水事故工作小组,负责幼儿园安全教育、防溺水事故活动的组织。

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

成员:全体教职工

四、预防的重点

1、利用教学活动对幼儿和家长进行预防溺水安全教育。要求家长与学校密切配合,加强幼儿放学后、双休日、节假日的安全管理。如去有水的地方玩耍,必须要有家长的陪同,确保孩子的人身安全。

2、利用宣传栏、发传单等形式广泛宣传溺水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让人人将安全工作记在心上,讲在口头上,抓在手头上,落在行动上。

3、教育幼儿不要在放学、上学时段私自结伴,在没有任何保护措施的情况下去游泳。讲清危害和周围幼儿园学生和幼儿园幼儿私自外出游泳发生溺水事故的教训,防患于未然。

4、各班教师上课前要清点幼儿人数,对未到园的幼儿要查明原因,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学校实行严格的门卫制度,幼儿在校期间决不允许随便出入校园。确保幼儿在校园期间的安全。

五、溺水事故发生时的应急措施

1、如果幼儿因游泳而发生溺水事故,第一个发现者应立即呼救并设法营救,但应当注意保护自己,同时要报告幼儿园。

2、幼儿园接到幼儿溺水的报告后,应立即赶往事故现场,组织救援,并立即向镇中心校报告,必要时拨打110、120求救。

3、动用一切器材对溺水者进行营救,给溺水者做人工呼吸,尽快救醒溺水者,减少伤亡程度。

4、第一时间通知溺水者家长。

5、尽快将溺水者转移到附近的医院去治疗。

6、如果发现溺水者死亡,必须马上如实地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死亡情况,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后的处理工作。

第二篇: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

防城区中小学校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 中小学校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中小学校防溺水工作视频会议及全市中小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建立全区中小学校防溺水工作长效机制,提高我区防溺水防控工作力度,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市政府关于做好预防全区中小学生溺水工作要求,遵循“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司其责”的工作方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部门职责,建立健全预防中小学生溺水教育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广大中小学生生命安全。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全区中小学校防溺水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成员单位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委宣传部、区综治办、区教育局、区水利局、区气象局、区住建局、区国土分局、区旅游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区消防大队、区卫计局、区民政局、团区委、区妇联。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教育局局长兼任,负责全区防溺水工作日常指导、组织协调等工作。

三、成员单位职责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一是建立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联防机制,组织有关部门对辖区水域隐患排查,督促各责任主体单位设立防护措施,设置警示标志牌,落实管理职责;

二是督促各村(社区)对学校周边及学生上下学途中以及村庄周围的河道、水库、池塘、水坑进行全面排查,要在河道、水库、坑塘等危险、重点水域设立防溺水警示牌,并确保不遗漏任何一处水域;

三是督促学校与村(社区)进行沟通,落实安全工作职责,针对学生因毕业或放假脱离学校期间管理、留守儿童远离父母监管等薄弱环节,落实好监管职责;四是督促各村(社区)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开放活动室、图书室,为少年儿童提供活动场地;五是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村(社区、生产队)干部作用,成立村级救护队,加强协调配合,逐项落实防范措施。

(二)区委宣传部:协调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深入开展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宣传报道工作,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微信、微博等媒体及平台刊播(载)学生游泳安全、防溺水公益广告宣传片和宣传资料,营造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宣传氛围。

(三)区综治办:组织协调乡镇(街道)综治办各有关职能部门,做好溺水事故矛盾纠纷排查调查处理,把溺水事故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四)区教育局:一是加强学校摸底排查,对学生上下学途经水域和经常活动区域进行摸底,对存在溺水隐患的水域、地段要登记造册,及时报送当地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二是提高学生预防溺水和游泳安全意识,通过全区中小学校安全教育平台开展预防溺水专题课程,督促指导家长(监护人)加强对学生(监护对象)的监护责任;三是加强假期、双休日、节日前的安全教育。

(五)区水利局:一是加强对水库、河道、砂石采集点和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管理,对重点水域和事故多发地设立醒目警示标志,管理人员加强巡查;二是定期到各乡镇(街道),重点对河道、山塘、水库、水电站等设立警示牌、张贴禁止游泳通告等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全区各采砂场业主在河道采砂范围内增设警示牌,

重点地段设立警戒线;三是督促在建水利工程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坑、洼等安全隐患及时排查整改。

(六)区气象局:一是通过气象信息服务平台、各乡镇(街道)大喇叭平台发布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的宣传知识,提高公众对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的关注度;二是及时发布高温、暴雨天气预警预报,在气象信息和天气预警信息发布时,开展气象、水文等知识的宣传普及,对青少年儿童溺水进行警示宣传。

(七)区住建局:加强建设工地管理,禁止非施工人员特别是未成年人进入施工现场,在建筑工地有溺水隐患的区域和园林水塘位置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八)区国土分局:加强矿坑管理,督促协助有关乡镇(街道)对现有的矿坑地进行回填,无法回填的设立警示标志及防护设施,确保管辖范围的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的完好性。

(九)区旅游局:一是加强行业安全管理,特别加强旅游景区、星级农家乐等涉旅企业的`管理及隐患排查;二是督促旅游景区在涉水区域设立警示标志、隔离防护和安全宣传栏,配备救援器材,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巡查管理工作。

(十)区交通运输局:加强对道路、桥梁等施工生产过程和水上个体运输船的管理,在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坑、洼等安全隐患要及时排查整改,并要求施工单位设立警示标志牌,定期组织安全检查,落实防溺水措施,提高施工现场人员及水上个体运输户的防溺水意识。

(十一)区安监局:加强对本单位直接监管企业涉水危险场所的隐患排查,督促相关企业在涉水隐患场所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协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区直各有关部门和中小学校落实防溺水安全措施情况

(十二)区公安分局、区消防大队:一是配合水利等有关部门开展水域隐患排查,并对易发溺水事故重点水域设置明显标识的警示标志,配合教育部门做好双休日、节假日、暑假期间的安全监管和教育;二是加强对辖区水域的日常巡防,及时组织对溺水事故的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溺水死亡事故;三是调查溺水事故原因,鉴定事故性质,配合相关部门处置事故善后工作。

(十三)区卫计局:一是建立健全溺水应急救援处置机制、溺水伤亡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及时组织对溺水中小学生的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溺水死亡事故;二是配合学校做好防溺水宣传教育工作,普及智慧救援知识,帮助学校学生学习和掌握正确的救人和自救常识。

(十四)区民政局:一是加强对留守儿童的服务和监管,配合教育、卫计等部门做好留守儿童防溺水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二是做好学生溺水事故困难家庭救助,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十五)区妇联:充分发挥妇女之家、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农村留守儿童活动室作用,对帮扶农村留守儿童及监护教育存在困难家庭开展宣传教育。

(十六)团区委:发挥共青团和少先队作用,组织各类志愿者,开展形式多样的预防溺水教育宣传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由区政府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中小学校防溺水工作会议,对各成员单位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会议议定事项由各成员单位按部门职能分工负责,具体落实。

(二)各成员单位按照责任分工认真落实各项防溺水工作职责,互通信息,相互配合,增强联防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全力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事故。

(三)区政府建立主体责任工作督查机制,不定期对全区各成员单位开展防溺水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对防溺水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责令限期整改,对存在问题漏查、失察、措施不力、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者,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第三篇: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

夏季来临,天气渐热,五一假期将至,近日,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发出《关于切实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深入开展预防溺水主题教育,提醒家长履行监护责任,完善预防溺水工作机制,消除溺水隐患。

为防止此类事故发生,各校要做好中小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切实有效地防范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区中小学生、幼儿的生命安全,根据教育部、省、市、区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省、市、区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精神和区教育局转发的《马尾区学生游泳安全和防溺水管理办法》的具体要求,充分认识防溺水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落实防溺水工作措施,建立联防联动工作机制,切实把全区学校防溺水工作落到实处。

二、工作目标

各学校要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大对学生进行预防溺水安全教育的力度,采取多种途径和方式,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预防溺水专题的安全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提高自我救护能力,杜绝因学校教育不到位而发生的`溺水死亡责任事故。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教育,注重实效。

各校要结合校情开展预防溺水安全教育专题活动。通过上一堂预防溺水安全教育课、国旗下讲话、主题班(队)会、宣传栏、黑板报、校园广播、专题报告、知识问答、承诺书、倡议书、每天五分钟安全教育、给学生及家长发一条预防溺水温馨提示函等多种形式,开展有针对性的防溺水安全知识教育活动,切实提高每一位学生(幼儿)的防溺水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要教育学生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监管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玩耍或游泳,帮助学生掌握正确的自救方法和施救方法,尤其要教育他们,在发现同伴溺水时应立即呼救,不宜盲目下水营救,避免发生更多伤亡。学校要特别关注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子女等特殊群体的防溺水安全教育。

各校要对照附件3:《马尾区教育局防溺水安全工作专项检查情况记录表》和附件4《马尾区学校防溺水工作进社区、乡村联系表》重点做好防溺水相关工作。

(二)开展“三进”活动,增强责任意识

1、广泛开展教育行政部门干部进学校活动,着重督查工作落实情况。区教育局机关干部由局领导带队,到所挂钩的乡镇、社区(乡村)和学校对照《马尾区教育局防溺水安全工作专项检查情况记录表》(附件3)和《马尾区学校防溺水工作进社区、乡村联系表》(附件4)的内容开展防溺水安全工作督查并通报。

2、广泛开展学校进所在社区(乡村)活动,着重联系、推动四个方面工作。各学校领导要到所服务的社区(乡村)开展走访活动,着重联系和推动社区配合落实以下工作:

(1)社区内公共活动设施,特别是图书馆(室)、体育场所等免费向学生开放,使学生节假日、暑期有安全、健康的活动去处;

(2)社区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暑期夏令营活动,吸引学生参加;

(3)社区内山塘、水库、河浦、江海、公园、游泳池等水域场所树立警示标志,同时加强管理人员值班巡逻等工作,严防学生私自下水游泳、嬉戏;

(4)社区组织加强宣传教育,把青少年暑期安全教育进一步做到家里。

第四篇:防溺水安全应急工作方案

为了杜绝学生私自到江河、湖泊、水库等地方游泳,造成溺水事故的发生,确保我校师生无伤亡事故的出现,创建平安校园,和谐社会,特制定本安全预案。

一、 高度重视,提高认识

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原则,加强防溺水教育的实效性和针对性,广泛宣传和教育,充分认识安全工作的严峻性,切实开张安全防范教育及自救技能的活动,把防溺水工作作为安全教育重中之重来抓,把教育内容宣传到广大学生中去,让每个学生了解安全的重要性。

二、 落实责任,成立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了以庞建平为组长的防溺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防溺水工作预案,把工作细化。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 预防预案

1、利用周一升国旗仪式和课间短会,加强宣传。

2、在教师例会中,强调防溺水工作的重要性,要求班主任在班级中加强宣传。

3、召开主题班会,加强防溺水知识宣传。

4、组织学生学习有关防溺水、自救等知识。在紧急情况下,会进行简单的处理。

5、利用学校广播室、宣传栏、LDE电子显示屏等进行宣传。

6、对学生加强游泳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到河边、塘边玩耍,不得私自下河游泳,如确须到游泳场游泳的,必须有家长带领。

7、于5月4日――5月9日,召开家长会,加强家校联系,宣传防溺水知识。

四、应急预案

1、一旦发生学生溺水事故,应在第一时间内报警、组织施救。

2、如有伤者,应及时送就近医院救治。

3、通知家长,密切配合,共同救护。

4、组织调查、上报,处理相关事宜。

5、班主任等相关知情人,应在第一时间上报到学校,若因延误发生更严重的后果,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五篇:防溺水安全应急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市教育局转发的《瑞安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学生防溺水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天气逐渐转暖,学生意外溺水事故将进入高发期。结合我校安全工作安排,决定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目的是希望通过开展各种“防溺水”专题安全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我校师生、家长的安全意识,真正把“防溺水”教育落到实处,杜绝溺水事件的发生。

二、活动主题及目标

(一)活动主题:加强游泳安全、杜绝溺水事故。

(二)活动目标:普及学生游泳安全知识及自救、互救常识,加强对学生防溺水的安全教育,进一步密切家校联系,杜绝溺水事故的发生。

三、活动时间

20xx年04月15日――20xx年9月31日

四、活动内容及方法

(一)专题教育,加强学生防弱水安全教育和日常安全管理

1、放学前利用校园播放防溺水安全教育音频材料,提高教师与学生的安全意识。

2、各班组织开展一次以“预防溺水”为主题的班会活动课,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时间为:五月中旬。

3、各班出一期“防溺水安全教育”专题黑板报;学校出一期防溺水专题知识板报。(6月前完成)

4、在校园网醒目位置转发《瑞安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学生防溺水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及《瑞安市汀田第三中学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方案》,要求各班任认真学习阅读。同时以校园网为窗口,加强家校沟通,共同做好“防溺水”工作。

5、利用国旗下的讲话集中进行一次防溺水安全教育。

6、加强门卫管理,认真执行学生离校请假手续,防止学生擅自外出游泳。

7、组织一次观看防溺水视频讲座,教育全体学生做到“六严禁”:严禁私自下水游泳,严禁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严禁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严禁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严禁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严禁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

(二)开展排查,消除可能造成学生溺水事故的安全隐患

1、针对我校实际情况,对校园内的池塘、河流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在必要地段设立“安全警示牌”。

2、要求家长上放学接送孩子,对上下学期间可能游玩戏水的学生进行教育,切实保障学生安全。

(三)家校联手、共同防范。

1、发一份“防溺水告家长书”。利用学生回家时把“防溺水知识要点”带回去,要求家长指导孩子认真学习,家长签字,共同提高防范意识。

2、做好一次面对面宣传。利用本周的家长接送孩子的时间,及时提醒家长做好孩子的安全监护,特别是双休日、节假日期间孩子的游泳安全。要让家长也明确:孩子下水游泳必须由家长陪同,平时不到河边玩耍,更不得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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