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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级化创建实施方案(大全)

2023-08-28 07:5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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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村级星级化创建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积极探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新途径、新办法,因村制宜、发挥优势,完善政策、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多措并举,不断增强村级集体经济自身的“造血”功能和综合实力,为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二、目标任务

虽然我村发展集体经济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和上级领导的要求相比,同周边村相比,在发展块头、可持续发展等方面还有不小的差距。年度计划目标是:一是巩固已有成果,做好集体资产的经营和管理,确保集体经济存量可持续增长;二是努力改善广大农户基本生活条件,切实带动致富,确保在20xx年度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彻底摆脱村级集体经济“空壳村”,增加村级集体经济稳定性可支配收入,不断满足农村基层建设、服务和管理支出需求。

三、发展思路

我村所辖七个村民小组,耕地面积2780亩,水域面积7000余亩,拓荒造林面积1000亩,自然资源有烟煤、石灰石、白云石、石英石等矿产资源,拥有石粉厂、石粉脱硫厂、龙虾基地、湘莲基地等。

但由于受传统农作物的束缚及农民传统观念的影响,导致了农产品单一,农民收入低,村集体经济也无法提升,为了改变这一现状,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充实农民的口袋,留住农民的心,村党委深入调研,切合实际,因地制宜,为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开展了一系列的措施:

1.高度重视,落实责任目标

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承担起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责任。建立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领导小组,村“两委”成员分工负责,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政策,解决实际问题。

2.多措并举,努力开拓致富渠道

(1)利用资源优势,实现农业产业化发展。依托优良的自然资源以及相对集中连片的发展空间,发展水产立体养殖示范和休闲垂钓娱乐为一体的集体经济。成立“龙泉湖龙虾养殖有限责任公司”,基地现有龙虾养殖面积1200亩,精养垂钓面积150亩,鸡、鸭舍面积2000O,苗木花卉面积200亩,总投入达1200万元,带动周边就业120人,并成功打开水、陆养殖、苗木种植、垂钓休闲同步发展的新格局,提高经济效益,增加农村就业,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2)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坚持可持续发展。依托矿产资源优势,在加快发展现有白云石矿等矿产企业的同时,积极引进资金,对矿产企业进行技改、整合,加快发展矿产也业,要加强对个私企业的管理,提供有偿服务,加强对企业的管理,支持企业生产。

(3)盘活村级闲置资产,激活村级集体经济活力。利用现有资产,将闲置的校舍、村办公房的门面等具体资产,以有偿转让、租赁等形式,兴办商贸、餐饮等集体经营项目,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4)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对村里的财务账目每季度公开一次,村里每花一分钱,都要召开村两委会议通过,理财小组对账目进行核对、监督,确保把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认真组织开展了村民“说事”,“一事一议”制度,对重大事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及时召开村两委会、村民大会等,做到村内事务透明化,公开化。

第二篇:五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市委《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目标要求,充分发挥乡村文明户在培育文明乡风家风,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作用,现就开展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提高全市公民素质,促进乡风文明为目标,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契机,以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为统领,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更加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通过开展星级文明户创建,大力倡导文明新风尚,激发群众创业致富热情,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实现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水步镇20条行政村为创建主体,推进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实现乡风文明、村风和谐、民风淳朴的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新发展。从20xx年起每年在全市每条行政村命名“台山市星级文明户”不少于1户、评选镇级“星级文明户”不少于3户的原则,加大社会影响力和参与覆盖面,积极在我镇各村开展“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

三、评选标准

(一)坚定拥护社会主义,爱国爱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担当农村新乡贤,支持村两委工作,发挥村民带头作用,积极参与村民议事会,为乡村发展献言建策。

(二)热心社会公益,自觉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环境卫生,保护集体财产,积极参与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引导带动身边群众共同支持参与人居环境整治和村庄建设,支持文明村镇建设。

(三)履行维护公共秩序和良好社会风尚的社会责任,倡导节能环保,积极参加各类健康向上的文体、科普、技能培训等活动。

(四)有优良家风家训,家庭文化氛围浓厚,践行移风易俗,坚持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反对大操大办和铺张浪费,成为当地群众公认的优秀家庭典范。

(五)家庭和睦,孝敬父母,夫妻、妯娌、兄弟、姐妹等关系融洽,邻里之间互帮互助、互谅互让,无吵闹、打斗和是非纠纷。

四、评选程序

“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由台山市文明委在江门市文明委的统一领导下具体指导,各镇、村具体组织实施。

第一步:村民小组评议。村民小组长组织小组评议会,对村组内家庭户进行集中评议,评议出“星级文明户”预选名单,并在村组内张榜公示5天,公示无异,形成书面名单报送村委会。

第二步:村委会初审。本着“统一尺度,保持平衡”的原则,村委会(或“道德评议会”)对各村民小组报送的“星级文明户”预选名单及相关材料进行初级审核、定星,选定3―4户“星级文明户”,并在全村范围内进行为期5天的张榜公示。公示期间,群众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复核申请,各村委会(或“道德评议会”)要及时复查复议,对不符合“星级文明户”评选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评选资格。公示期结束后,将“星级文明户”推荐表及相关材料报送镇政府。

第三步:镇审核。镇政府对各村委会(或“道德评议会”)初审结果进行综合评审后,初审“一票否决”事项,结合实际对评选达标的家庭授予镇级“星级文明户”称号,根据评选结果每条行政村择优推荐1―2户镇级“星级文明户”申报台山市“星级文明户”。

第四步:市、县级评定。台山市文明办牵头,对上报的镇级“星级文明户”进行“一票否决”事项审定,对达到评选标准的命名为“台山市星级文明户”,每年评选“台山市星级文明户”总数不少于277户。每年从“台山市星级文明户”中进行择优上报至江门市文明办,按照“优中选优”原则经江门市文明委审定,命名为“江门市星级文明户”,树立标杆示范。

五、管理办法

“星级文明户”评选工作实行动态管理,按照“一户一档、分级管理”的原则,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每年各行政村按照评选标准和程序对获得“星级文明户”的家庭进行复查,对新达标的要给予通报表扬,有条件的村可结合实际进行奖励,对不达标的要进行警示,对违反“一票否决”事项的将撤销“星级文明户”称号,并在村民大会上予以通报,有关情况报水步镇文明办备案。

“一票否决”事项包括:

1、家庭成员有当年有违法违纪行为;

2、家庭成员有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

3、家庭成员参加“黄、赌、毒”;

4、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和邪教活动;

5、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6、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8、对未成年人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9、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行为;

10、存在房前屋后乱堆乱放、乱搭乱建、污水乱排等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文明行为。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部署。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是引领文明风尚和提升乡风文明的重要载体,各行政村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对照评选标准认真做好星级文明户评选工作。各行政村的“星级文明户”达标评选情况将纳入村级组织星级化考核等重要内容,实行量化管理。

(二)加强思想道德教育。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根本要求贯穿于“星级文明户”评选始终,把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价值准则落实到家庭成员的日常生活和行为规范中。各村要依托各类传统节日活动、村庄节庆活动、文明乡风传承活动等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要求融入节日活动中。发挥镇级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村级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等阵地平台,定时、定点、定内容为广大村民宣传文明礼仪知识、健康生活方式,以乡土故事、家训、童谣等形式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百姓文化生活中。

(三)加强工作融合推进。要把“星级文明户”评选工作融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之中,与法治教育、文化工作、城乡结对帮扶、美丽乡村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与文明村镇评选、文明村镇创建达标“十个一”工作、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成果有机结合起来,与精准脱贫攻坚战结合起来,使“星级文明户”评选成为推动乡村振兴,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

(四)加强群众宣传发动。我镇在宣传平台要继续深入宣传开展“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目的、意义,及时报道基层的评选进展情况和创新做法,重点宣传“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各村(居)在农村、院墙、楼栋宣传栏设置长期固定的“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向村民广泛宣传文明新风,张榜宣传创建活动中“星级文明户”事迹典型。

(五)加强激励机制保障。要坚持创建活动紧扣标准,实事求是,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我镇贯彻台山市文明办精神,结合实际,指导各行政村制定完善“星级文明户”评选激励措施,对“星级文明户”进行分类型、多形式的精神激励,发动公益企业、爱心商家以及有条件的村要对“星级文明户”进行物质奖励,进一步调动群众参与创评的积极性和创评工作的有效性。市文明办将策划举办年度交流活动,为本年度“台山市星级文明户”颁发牌匾。在制定和实施惠民利民政策时,各相关部门可根据实际向“星级文明户”倾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惠农强农富农、就业创业、单位评优评先等优惠政策。

第三篇:村级星级化创建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我县精神文明建设,着力提升我县文明水平,经县文明委研究决定,近期将在全县14个乡镇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引导广大村民提升思想道德修养和精神文明修养。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以实现社会文明为目标,以提高思想道德水平为重点,高标准推动“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吸引广大村民积极参与,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提高,不断提升社会文明程度,从而把我县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到一个新水平。

二、评选标准

1、爱党爱国星。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关心国家大事,自觉维护党和国家、集体的利益,坚决抵制损害党和国家形象、损害集体利益的言行;爱护公共财产。

2、诚实守信星。遵守诺言、诚实守信,以诚待人、童叟无欺;家庭成员无拖欠他人财物等不良行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诚信经营、合法经营、信誉至上;家庭成员无失信被执行人员,无非法集资、民间借贷等问题。

3、遵纪守法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社会公德和《村规民约》;家庭成员中无欺行霸市、偷盗、打架斗殴和其他违法犯罪行为,无受治安处罚、劳教、刑事处罚者;合法经营,照章纳税,不制假售假,不坑、蒙、拐、骗他人。

4、兴业致富星:坚持科技兴农,带头学习推广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掌握部分实用技术,有较稳定的致富项目;懂经营、善管理,致富能力强,引导带动周围群众共同致富,执行乡镇、村的统一规划和各项生产管理措施。

5、孝老爱亲星: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勤俭持家,孝敬老人,关爱子女,邻里相亲,兄弟姐妹亲情浓厚;无歧视妇女、虐待老人儿童现象、无家庭暴力行为;亲朋关系和谐,互助友爱。

6、助人为乐星:助人为乐,关爱他人,扶贫济困,经常为群众办好事,为邻里乡亲义务帮忙;经常参加各种公益活动,有奉献精神。

7、环境卫生星:保持庭院整洁,住房周边无粪土、杂物、杂草乱堆乱倒及污水乱泼等不文明现象,做到牲畜圈养;房前屋后绿化美化,居住环境好;积极参加村集体环境卫生整治;家庭成员讲究卫生,健康状况良好,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

8、勤俭节约星: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热爱劳动;合理消费,量入而出,不盲目攀比,拒绝脱离实际追求高消费;节约用水、用电,节约粮食,精打细算,取用有度;坚持喜事、丧事简办,不大操大办和铺张浪费。

9、移风易俗星:崇尚科学,不参与并自觉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封建宗族活动和非法宗教活动,不搞家族势力,不拉帮结派;喜事新办,丧事简办;不开展对健康不益的家庭文化娱乐活动,不搞低级趣味。

10、文明礼貌星:讲文明、树新风,家庭成员文明有礼,品德端正,诚实守信,尊老爱幼;积极参加文明健康的文体活动,不做伤风败俗之事;爱护环境,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不践踏草坪,不损害公物。

三、评选时间

本次评选活动从20xx年8月下旬开始,10月底结束。

四、评选名额

20xx年度将评选出520户“十星级文明户”示范户,具体名额分配为:14个乡镇中,秀水镇、南娄镇、孙家庄镇、路家村镇和苌池镇各50户,剩余乡镇各30户。

五、评选原则

1、县级主导,镇村主抓,农民主体,社会参与。

2、以创为主,以评为辅,以评促创,创评结合。

3、虚功实做,动态管理,激活基层,常创常新。

六、评选流程

1、第一阶段:宣传发动(8月20日――8月31日)

各乡镇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黑板报、宣传公开栏等媒介,广泛宣传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及评选内容、评比条件等,要组织召开“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动员大会,动员全体村民积极参与“十星级文明户”评比活动,营造争先评优、崇德向善的良好氛围。

2、第二阶段:创建评选(9月1日――9月30日)

一是对标创建。村支两委会对照“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组织召开评星筹备会议,精心组织部署评星前的准备工作。

二是农户自评。各乡镇组织村干部、党员、村民代表采取分片包干的形式,逐户上门发送评星表,指导填写农户自评一栏,并负责收回所发表格。

三是群众互评。组织群众召开评星大会,每户派1名代表参加会议,逐户评星,集中评议,做好记录。

四是审星定级。村民小组互评情况汇总后,由村支两委会综合镇派出所、工商所、信访、综治等相关方面意见,逐户认定审查,并认真填写评星表。

五是张榜公示。村支两委会对评选结果进行综合审核后,对“十星级文明户”评审意见进行为期7天的'张榜公示。张榜采取村委会集中公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也可用广播公示等形式进行,确保评定结果家喻户晓。公示期间,群众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应提出复核申请,村支两委要及时复查复议。

3、第三阶段:总结表彰(10月1日――10月31日)

一是授牌表彰。村支两委根据各参评户的实际情况,就“评星”结果上报所属各乡镇,由各乡镇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统一检查复核,将最终名单上报县文明办。县文明办进行统一挂牌和表彰。

二是成果展示。设立“善行义举榜”。评选活动结束后,各乡镇要在所属辖区内选取人民群众集聚的区域设立善行义举榜,集中宣传展示辖区内“十星级文明户”先进事迹,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明是非、晓真假、辨丑恶、知对错,形成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见贤思齐的良好村风民风。

第四篇:五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不断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大力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改善村居环境、提升村民素质,决定在全镇深入开展“五星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创建文明村为主线,以“五星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着力培育新农民、倡导新风尚、塑造新面貌,为建设“生态大镇、智慧双堠”提供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思想保证。

二、对象范围

纳入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的对象主要是指隶属双堠镇管理的人口及其配偶、子女。

三、创建标准

把党委政府关于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党的建设、文明村镇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和谐社会建设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各项任务、要求,分解为“五颗星”内容,细化为每颗星的标准。具体内容和标准如下:

1、家庭和睦星:孝敬父母,自觉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积极参与孝心养老基金工程,精心照顾父母的物质和精神生活;家庭和睦,民主治家,夫妻、妯娌、兄弟、姐妹等关系融洽;邻里团结,邻里之间互帮互助、互谅互让,无吵闹、打斗和是非纠纷。

2、家有书香星:积极执行义务教育法,家庭成员无文盲;有优良的家风家训,有文化底蕴,子女学业有成;坚持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反对大操大办和铺张浪费;支持土葬改革,倡导绿色祭扫;破除封建迷信,不祭车祭路;积极参加村组织的学习活动,掌握1―2门在全村范围内属于领先的科技知识,并用于实践;家庭成员有文艺爱好,经常学文化、学法律、学科技,及时了解并掌握农业信息动态,老教育工作者或离退休老干部优先考虑。

3、创业有成星:在经济发展中起到先锋模范带头作用,解放思想,注重科技创新、懂经营、善管理、会致富,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发展林果、大棚蔬菜、电子商务、乡村旅游等产业;家庭年人均纯收入高于本镇平均水平;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支持村内工作,致富不忘乡邻,带动周围群众共同致富;热爱本职工作,并在工作中不断增长知识,增长才干;家庭成员在其所在工作单位表现突出,获得表彰。

4、卫生环保星:室内外干净整洁,达到没在农家标准,进行了旱厕改造;保持房前屋后环境卫生,将垃圾投放到垃圾箱等指定地点,达到最美庭院标准;门前卫生“三包”到位,带头清理“五堆”、垃圾死角,积极参加美丽乡村建设;带头推广使用沼气等清洁能源。

5、遵纪守法星:自觉履行社会义务,严格遵守村规民约,带头抵制非法组织和邪教活动,不沾染黄赌毒;诚信经营,按章纳税,无欺诈、违约和毁约行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积极参与普法活动,自觉学习法律法规,模范遵纪守法,家庭成员中无违法乱纪问题;遇事讲理,家庭成员无带头上访闹事;不焚烧秸秆、无违法建筑,积极配合畜禽养殖污染治理。

四、组织实施

(一)成立工作机构

镇党委成立由党委书记任主任、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星级文明户创评工作委员会,具体负责这项工作的领导指导。各村(社区)要成立村级星级文明户创评工作委员会,根据村庄规模、人口数量确定5―9名委员,委员会主任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担任,其他委员由党员“两委”成员、党员代表担任,委员会要设定1名专职管理员,一般由村(社区)党组织组织委员担任,主要做好日常记实、档案整理和核对工作。

(二)明确标准程序

各村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采取组织季度初评、年终总评的方法,开展评“星”活动。经村、镇逐级审定后张榜公布评定结果,每达标一项,得一颗星。

第一步:小组评定。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召开户主会,组织无记名投票测评。组织本组村民代表集中评议,评议出每户所得“星数”意见。“五星级文明户”预选名单控制在本组总户数的17%左右(空挂户较多的村可以以实际户数为基数)。评议结果在本组张榜公布3―5天,村民小组要认真对待群众反映的情况,对评错的要予以纠正,再将评比结果报村党支部、村委会。

第二步:村级审核。由村星级文明户创评工作委员会在“五星级文明户”预选名单中民主推荐“五星级文明户”预备名单。“五星级文明户”预备名单不得超过本村总户数的10%。由村“两委”对推荐的“五星级文明户”预备名单进行认真审核、定星。“评星”结果由各村及时张榜公示7天,无异议后报镇星级文明户创评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三步:党委审批。镇星级文明户创评工作委员会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综治、组织、宣传、民政、计生、信访、工商、派出所等部门对各村上报的“五星级文明户”进行审核,审核名单报党委研究同意后给各村下发批复。

第四步:授牌表彰。各村采取召开村民大会等形式,通报“评星”结果,对“五星级文明户”进行授牌表彰。评定出的“五星级文明户”在子女入学、办理低保、社会救助等方面优先照顾;符合入党、提干、参军条件的优先考虑;个人创业、经办企业的,在政策和信贷、资金、项目上优先给予扶持。

五、工作要求

1、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各村要高度重视“五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要成立星级文明户创评工作委员会,安排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完善创建评选活动方案,推动全镇“五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广泛、扎实开展。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运用网络广播、宣传栏、宣传单、微信等多种形式,介绍创建评选活动的目的、意义、内容、方法、程序,及时发布光荣榜、报道进展情况和先进典型,形成以得“星”为荣,创“星”争“星”的浓厚氛围。

3、切合实际,确保实效。要因地制宜,紧密结合各村实际,紧贴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不搞形式主义,不增加农民负担;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把评选工作纳入群众的监督之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评选质量。

4、健全机制,加强管理。要为每个参评家庭建立评选档案和跟踪管理台账,作为审核依据;镇星级文明户创评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建立“五星级文明户”管理档案,记录历届评选情况。各村可结合实际,制定本村“五星级文明户”表彰奖励办法,对“十星级文明户”给予精神奖励和相关优惠待遇,有条件的村组,可以给予一定物质奖励。镇党委政府将及时出台政策,给予村级文明户优先优惠待遇。

第五篇:村级星级化创建方案

为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促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试点示范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试点背景

乡村治理是乡村振兴的根基。中央出台的《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也明确要求“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确保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和谐有序”。我县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有着良好的实践经验和群众基础,全县共有37个村入选省首批善治示范村、27个村入选省级“三治融合”村,“三治融合”被评为全市改革创新典型案例,并承办了全市现场会,沙柳街道曼岙村“船帮里”三治融合机制在全省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现场会上作经验交流。为进一步巩固我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成果,不断提升自治、法治、德治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创建。

二、试点思路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以健全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升为主攻方向,以增进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基本前提,以台州市“三化十二制”为基础,编制地方标准,充分发挥自治基础、法治保障、德治教化的作用,全面实现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进一步推动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积极探索乡村治理的新路子、新模式,努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新时代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为建设鲜甜xx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乡村治理工作的领导,健全党管乡村治理的领导体制机制,发挥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领导作用,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2.坚持农民主体。充分尊重农民、依靠农民、组织农民,切实发挥农民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作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作为乡村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3.坚持三治结合。坚持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创新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有效实现形式,推动自治、法治、德治联动融合、共同发力。

4.坚持多方协同。综合运用传统治理资源和现代治理手段,推动政府治理、社会调节、村民自治良性互动,鼓励引导社会和公众共建共治共享,形成维护乡村社会和谐稳定强大合力。

5.坚持突出重点。从实际出发,聚焦农民关心、社会关注的问题重点突破,从体制机制层面探索解决方案,形成具有普遍意义的经验做法。

三、试点内容

围绕中央、省、市“三治融合”八项主要任务,以人民群众需求为导向,以高质量党建为引领,深化法治建设,突出德润人心,激发自治活力,以“三化十二制”为引领,建立健全“三治融合”共生机制,不断将创新实践推向深入。

(一)自治民主化。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头雁”作用,建强基层党组织班子,夯实基层自治基础,健全全民参与机制,拓宽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渠道,深化村民自治实践,提升村(社区)自治效能,进一步构建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自治体系。

1.村级班子建设强化机制。对标“双整”“两全”要求,以“聚五力创五美”为主抓手,全力推进“争星夺旗・和美共创”专项行动,使村党组织成为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任务的坚强战斗堡垒。严把村干部素质关,扩大选人用人视野,全面落实村干部“四化一提升”工作机制,深入开展村级“和合好班子”“和合好搭档”等联创联评活动。深化“头雁领航”工程,全面实行村主职干部县级备案管理,每年组织村党组织书记进党校轮训,不断提升村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全力实施“雏雁计划”,组织村(后备)干部进电大提升学历,确保下一次村(社)换届后实现全县村“两委”班子“一村一名大学生”目标。

2.“村民代表”履职规范化机制。以“省级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创建为契机,制定“一团三制度”,不断规范村民代表履职能力。创设村民代表会议主席团,作为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明确主席团的产生方式和职责;创新村民代表议事协商小组制度,根据代表职业、专业和特长,成立若干协商小组参与专项事务的决策、管理、监督。明确不合格村民代表的情形和处置方式。设立特约村民代表制度,让户口不在本村的村治精英发挥更大作用。明确村民代表履行职责、开展工作的主要制度,包括提出议案、调研视察、议事协商、联系服务村民等。建立申诉救济制度,为村民代表正常履职做出保障。

3.社会组织协治机制。充分发挥乡贤、志愿者、公益组织、妇女等特殊群众的作用,在乡村治理、乡村建设方面发挥“补位、辅位”作用。推进“三社”联动,不断完善“xx湾公益谷”,培育发展一批类型多样、服务多元的社会组织,建立社会工作人才激励机制,吸引培养一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参与村居治理,提升治理水平。推进志愿服务,以互助志愿、公益慈善为重点,发挥各类“志愿者工作室”的示范作用,培育壮大各具特色的志愿服务队伍,落实各项服务引导措施,建立积分制管理办法,切实提高基层志愿服务团队联系村民、服务村民的能力和水平。深化“名誉村主任”制度,选聘杰出乡贤担任“名誉村主任”,让乡贤成为村庄发展规划者、特色产业引领者、优秀文化传播者。由乡镇(街道)妇联组织,村级妇联主席、村妇联执委组成“千名执委”妇女队伍,以开展“千名执委美家园”活动为载体,带领广大农村妇女积极投身到美丽庭院、垃圾分类、污水治理等乡村建设中。

4.全科网格提升机制。探索网格员队伍“四统一”建设,即统一配置、统一职责、统一管理、统一保障。按照一个网格“一长三员”要求,统一选配好人员,明确村书记侧重抓好统筹协调,不再担任网格长,其他村两委干部担任网格长或专职网格员,村配套组织负责人和党员骨干担任兼职网格员,组团联村人员担任网格指导员。建立职责清单,充分发挥网格在基层党建、平安维稳、农房整治、项目征迁、文明创建、营商环境等工作中的作用。实行村聘乡管,由乡镇(街道)对“一长三员”进行考核,通过“红黄灰”三色考评,奖优罚劣。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体系,根据网格规模、工作任务等,将网格长报酬分为三档,由县财政统筹安排,拨到乡镇(街道)包干使用。

(二)法治规范化。推进法治阵地建设,强化法治宣传,倡树法治理念,提升法治素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营造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环境。

1.“三官一律师”机制。以实施“三官一律师”进村活动为契机,以民主法治村创建为抓手,深入开展“一村一居一警一室”建设。组织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进村居,建立联系点和联系户,面对面化解群众矛盾纠纷,强化对综治专管员、人民调解员、社区矫正员、村民小组长等队伍的业务培训指导,形成治保、调解、巡逻、普法帮教、重点人员管控、群众工作“六位一体”的综治维稳体系。进一步加强普法队伍建设,完善基层法治宣传阵地,建立健全村级法治讲堂,因地制宜设立法治图书角;推动农村基层多媒体普法建设,开设农村广播普法栏目,提升“之江法云”法治微信群法律宣传服务质量,为基层群众提供“指尖学法”;丰富基层法治文化生活,结合农村特点,利用各种传统节日和法律节点开展多形式多渠道法治宣传。

2.和合大调解机制。大力推进“一中心、四平台”建设,建强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依托县级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加快乡镇(街道)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整合各类站所力量,强化资源共享、联动处置,带动“基层治理四平台”有效运行。开展“基层治理四平台”标准化建设,促进各部门移动端APP“七通八通”合并为“一通”,构建基层治理信息“一个口子进、一个口子出”机制,强化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分流交换、调度指挥、反馈督办功能,实现纵向打通、横向整合、协同共治。实行部门派驻乡镇(街道)的机构属地管理,实现派驻机构与乡镇(街道)职权和人员力量深度融合,有效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3.“清廉村居”建设机制。通过建设四个“全覆盖”,使基层治理体系更完善,基层政治生态更健康,为乡村振兴营造良好的党风、政风、村风、民风。深入推进基层党员干部警示教育。综合运用清风宣讲、庭审教育、全媒体等多种手段,将警示教育覆盖到每一名村干部。推进小微权力运行监督全覆盖。落实“两面清单”强化风险防控机制,制定村干部廉洁履职“底线规则”,厘清小微权力边界。推进村居“清风”巡察全覆盖。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扶贫惠农等重点领域,开展“清风”巡察。推进村居清廉文化阵地全覆盖。依托本地厚实的优秀传统文化资源,深入挖掘山海农耕、海防渔旅、崇学重教文化中的清廉文化资源,构筑富有地域特色的廉政文化风景线,进一步传承清廉家风,打造清廉村居。

4.村级党组织主体责任汇报机制。建立健全村级党组织主体责任汇报制度,形成“县领乡、乡带村”的三级主体责任报告体系,将主体责任压力层层传导到基层“最后一公里”,切实发挥党建统领作为乡村治理的最大政治优势作用。因地制宜开展报告会,对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纪律作风建设、规章制度落实、维护群众利益等例行工作,开展常规报告。对工程项目推进、扶贫资金使用、基层社会治理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报告。对中心工作落实不力、重复访越级访突出、黑恶势力影响恶劣、清廉村居建设滞缓等难点,开展提级报告。

(三)德治风尚化。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大力推进“三乡有礼”主题活动,在全社会形成普遍认同的理想信念、道德标准、价值尺度,形成以善束心、以德润心、以文化心的社会风尚。

1.道德红榜评树机制。进一步深化“红榜颂道德”主题实践活动,建立完善“以礼育人”“以礼赞人”“以礼待人”“以礼化人”四项制度。坚持县镇村三级联动,以层层民主推荐的形式评选各级道德红榜人物。不定期为身边好人送去“动态红榜”;以新闻宣传+文艺创作的形式讴歌礼赞身边的好人;建立完善好人礼遇机制,让好人有好报的思想深入人心;充分发挥好人的示范效应,邀请各级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作为形象代言人,参与乡村振兴、文明创建等活动。

2.文明测评机制。探索实施村级文明指数测评机制,建立科学完善的测评标准,从环境清洁指数、公共场所文明指数、人际和谐指数等各方面进行评价。广泛开展村级道德评议、乡风评议活动,建立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团,重点吸纳道德模范、先进人物、能人乡贤等公众人物担任道德观察员,担任评议活动检查员,对不文明行为进行通报,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引导广大群众由“要我文明”向“我要文明”转变;组织开展“移风易俗”主题活动和志愿者服务活动,引导广大村民破除各类陈规陋习,抵制大操大办、薄养厚葬、人情攀比等不良现象,自觉践行文明新风。

3.文化感召机制。搭建理论宣讲、乡风培育、文化服务、医疗服务、技能培训五大平台,建立文明实践中心+文明实践所+文化礼堂三大体系,大力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建立“线上+线下”双线运行机制。依托现有的文化阵地,在县乡村建立三级文明实践活动阵地,依托掌上xxapp,打造文明实践中心云平台,通过“中心派单-网上亮单-站所点单-团队送单-百姓评单”五步流程,实现线上线下双线运行机制。推行“讲堂+实践”双轮驱动机制。讲堂式以讲为主,让村民通过“听课”来接受教育;实践式以实用为主,让村民在“活动”中受到熏陶,做到富教于实践,富实践于教化。实施“宣教+服务”双层推进机制。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以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为基本形式,依托各种平台开展文明实践活动。

4.“三乡有礼”创建机制。以“文明积分”为手段,围绕“评”“奖”“罚”“帮”四项举措,实施“三乡有礼”道德评议工作,推动农村移风易俗,培育文明乡风。建立评议组织。通过村民代表大会的形式,选举产生道德评议组织,制订出台乡风文明评分规则,按照“一户一档”的形式,不定期对本责任区范围内的村民进行道德评议,评议结果以积分的形式张榜公示。建立奖惩办法。将文明积分与荣誉挂钩,每年评选一次“最美家庭”,“最美家庭”享受宅基地优先安排、优先推荐入党、参军、评选各类好人,享受免抵押低息贷款等各项福利。文明积分排位靠后的家庭,予以全村公开曝光,取消各类评先评优资格;实施帮扶举措。对评议出的反面典型,由道德观察团确定一名帮教责任人,结对开展帮扶,帮扶方式采取谈心、说教、调解的.形式进行。

四、方法步骤

试点工作由县委县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县农业农村局牵头,会同组织、宣传、统战、民政、司法等部门共同推进,具体工作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

(一)组织发动阶段(20xx年xx月――20xx年xx月)

制订xx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方案,各责任单位制订具体工作计划,成立xx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并安排专职人员;召开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会,明确责任,落实分工。

(二)试点开展阶段(20xx年xx月――20xx年xx月)

以基层社会治理“三治融合”为突破口,以深化平安建设为切入点,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集中精力打造一批可以移植和推广的善治示范镇(村),提炼“xx特色”。

(三)全面实施阶段(20xx年xx月――20xx年xx月)

制定出台符合实际并具有xx特色的善治示范镇(村)建设标准体系,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善治示范村建设。各单位按照职能分工积极有序推进建设内容,形成“边建设边督查、建设整改并行”的高效模式,年末进行评比选出一批成效好、有特色的的善治示范镇(村)。

(四)总结完善阶段(20xx年xx月――20xx年xx月)

召开全县总结大会,对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对好的做法和经验进行归纳总结并上升到制度层面,形成长效机制,明确持续深化内容。

五、预期效果

(一)加强党建引领。县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更加完善,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更加浓厚。基层党建的引领作用不断发挥、创新举措,基层治理工作得到提高,广大村民获得感与幸福感全面提升。

(二)完善自治功能。通过引导农村基层组织、社会组织和村民个人有序参与农村发展事务,农村基层民主协商议事制度进一步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制度有效落实,村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进一步提升农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水平。

(三)提升法治水平。农村基层干部普遍运用法治方式和法治手段解决农村改革发展稳定中遇到的问题,广大农民群众自觉守法用法,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乡村普法依法治理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数量稳定增加,公共法律服务点实现“全覆盖”,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有效提高。

(四)发挥德治作用。通过有效推广“红白理事会、家庭联盟会、道德评议会、乡贤参事会”四个联盟会,打造一批“村民说事”德治建设主阵地,持续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文明风尚,依托村规民约等褒扬善行义举,传播乡风文明正能量,在农村社会形成崇文厚德的新风尚。

(五)三年深耕见成效。通过乡村有效治理,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基层党建和乡村治理同频共振、互促双赢。建立健全考核评估机制,完善考核体系,形成村民代表履职规范化机制、村级党组织主体责任汇报机制、“三乡有礼”创建机制等几个可看、可学、可复制的制度。乡村治理内容逐步充实,乡村治理手段不断创新,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显著改善,农村社会保持和谐稳定,广大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形成乡村有效治理与农村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由县委县政府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农业农村局、县司法局、县民政局等部门组成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书记担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农村局,落实4名专职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牵头抓总,统筹规划。各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力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完善配套政策,落实专人负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培训宣传。依托xx乡村振兴学院开展乡村治理知识培训,充分运用报纸、电视、网络和微信等各类媒介大力宣传,总结提炼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中好经验、好做法,大力宣传建设过程中的先进案例和先进人物,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努力形成乡镇之间、部门之间、干部之间比学赶超、力争上游的浓厚氛围。

(三)强化各项保障。统筹安排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经费,整合各级专项资金,各乡镇(街道)要把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大规范经费管理监督、审查审核力度,保证建设经费公开、透明和合理使用。同时,把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列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和平安综治考核,纳入对乡镇(街道)、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定期开展巡查,及时通报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对推进不力的单位进行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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