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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调动我校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构建科学、合理、公平、公正,有激励机制的内部分配制度,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规范学校内部分配办法,建立科学规范的教师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激励教师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调动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健康顺利发展。
二、实施对象
本年度本校在编在岗教职员工。
三、分配原则
1、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以工作态度、责任心和实际业绩为依据,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倾斜。
2、坚持“科学合理”原则,统筹兼顾学校内部各类人员绩效工资的分配关系,科学安排,构建符合我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过程实行阳光操作,确保教师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学校一把手任组长,小组成员由学校领导、处室负责人、教职工代表组成,负责对教职工工作量、工作业绩的考核以及绩效工资的分配、发放、解释等工作。
五、分配办法
(一)绩效工资构成
1、教职工绩效工资按每位教职工绩效考核得分相加,得出全校考核得分,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减去班主任津贴总量及校长绩效工资再除以全校教职工绩效考核总分,得出分值,分值乘以教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即为教职工应得的绩效工资额度。
2、每位教职工考核总分为100分,分为四项即考勤(10分)、工作量(50分)、教育教学(工作)过程(25分)、工作业绩(15分),还有奖励加分(不超过总得分的5%)
(二)考核办法
1、出勤(10分),考核全校教职工出勤情况。
(1)负责部门:办公室
(2)计算方法:当月本人实出勤天数/当月应出勤天数10天。
(3)说明:病假2天扣1分,事假1天扣1分,此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旷工一天扣完当月此项得分;无故旷工1天以上,及当月请病、事假累计达5天及以上,扣除当月所有奖励性工资,婚丧嫁娶产假按有关规定执行,考勤一自然月一总结,按月考核计分,公示考勤机记录及其它记录,计入考勤表内。
2、工作量(50分)
①负责部门:督导室
②计算方法:按照《安平县综合职业技术学校教职工工作量统一衡量办法》(见附件二),计算每个教职工的工作量,每月按标准工作量40课时计算,每个教职工得分为:(50参与考核的教职工人数)/(参与考核教职工月工作标准课时量)本人月总工作量。
③教职工工作量个人积分一自然月一总结,计入考核表。
3、教育教学(工作)过程25分
负责部门:学校分配工作领导小组、教务处、各职能处室。
①教学人员的教育教学过程;
②非教学人员的工作过程考核;非教学人员是指行政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和后勤人员。
4、工作业绩(15分)
(1)、负责部门:分配工作领导小组。
(2)、教学人员考核方法:
①考核测试成绩8分,每学期期中、期末两次测试,及格(合格)率应达80%以上,达不到80%,扣2分,每低10个百分点扣1分。
②评教 4分。学生对教师评教,每学期2次,满意票70%以上4分;满意票50%以上,70%以下3分;满意票50%以下,30%以上2分;满意票30%以下1分.
③学生流失 3分。每流失一名扣1分,扣完为止。以自然月计。
(3)、非教学人员与工作过程一并考核。
5、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
(1)负责部门:政教处。
(2)考核办法:班主任每月津贴按照学校标准确定,并按班主任考核情况进行分配。具体津贴数:班主任本人津贴标准/100*本人考核得分。每自然月公布一次。具体考核办法见附件五。
6、奖励加分
①负责部门:办公室。
②计算方法:
a奖励包括荣誉称号、教育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包括指导学生大赛获奖)、优秀教案、讲课大赛等,获得县级奖励得2分,市级得3分,省级得5分。可累计得分,但每学期不超过5分。
各处室主任每大周任课超过10课时,奖励3分,超过20课时,奖励5分。副主任每大周超过20课时,奖励3分。
③以上奖励须经校级推荐获得,个人私自参加获奖不计考核分。
7其他事项
(1)有以下情况的可扣发或减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a.本学期未承担任何教育教学工作(教育局安排的退居二线人员及学校安排的后勤人员除外)或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①本学期无故旷工累计达5个工作日以上(含)的,病假事假累计超过2个月(含)以上的;
②因违法违纪或其他有关规定停发工资的;
③借调到教育系统之外工作的。
b.在师德师风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够不上组织处理的,在总得分中酌情扣除绩效考核得分。凡学期内受到学校或教育局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分别扣除绩效考核总得分的20%、30%、50%、60%、70%、80%、100%。
(2)学校安排的教辅和后勤人员,特殊岗位工作业绩考核得分权重由学校考核小组研究决定。
9绩效考核积分汇总办法:
(1)、考评方式:个人积分的获得采取层层考评的方式,即处室主任由主管领导和考核小组考评;处室一般人员由各处室主管领导和考核小组考评;任课教师由教务处、教研处负责人考评。
(2)、核算办法:根据不同岗位工作量拟定核算办法。中层主任的实际得分为其工作过程和工作业绩考核得分的0.9倍。其他非教学人员得分为其工作过程和工作业绩考核得分的0.7倍。
(3)考评办法:个人积分一月一汇总,每月月初公布,由办公室执行。
六、本《方案》解释和修改权归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
七、本《方案》自学校教职工大会通过之日起实施。
一、指导思想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健全奖励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提高办学质量,根据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直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统筹兼顾的原则。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将根据教职工的出勤情况按月随工资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由学校集中统筹使用,依据有关文件精神和分配方案,在绩效考核的基础上组织发放。
2、坚持公正、公平和公开,体现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质优酬、不劳不得的原则。绩效工资的分配与教职工的岗位职责、工作态度、工作数量和工作质量挂钩,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3、正常工作日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依据分配方案逐月核算并进行公示,按学期(或学年)发放。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
(一)确定标准课时值
学校以语、数、外学科的1个课时为标准课时(周满工作量为10课时),1个标准课时值为10元/节。
(二)各岗位课时标准:
1、教学岗位:
根据教育部原有标准,结合我校实际适当调整各学科每周课时数。
2、附加工作量
3、行政教辅岗位:参照其他学校方案,结合我校实际,行管人员周工作量以标准课时数为准逐日计算,并确定如下标准:
校级正职:10标准课时/周;
校级副职:9.5标准课时/周;
中层正职:8.5标准课时/周;
中层副职:8标准课时/周;
一般行政、教辅人员:7.5标准课时/周。
注:1、行政管理人员兼课的工作量标准,校级正职原则上可不兼课,校级副职、中层正职、中层副职和其他管理人员兼课标准分别为2、4、6、8节/周。
2、行政管理人员中在教学一线任课的同志工作岗位分为主副岗。个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每学期初进行选择,确定主副岗位,并填写择岗申请表。若选择教学岗位为主岗,则管理岗位为副岗,课时津贴按本学科课时津贴标准计算,管理岗位津贴折半计算;若选择管理岗位为主岗,则教学岗位为副岗,管理岗位津贴按本岗位津贴标准计算,教学岗位课时津贴按本学科课时津贴标准折半计算,超工作量标准部分按本学科课时津贴标准计算。
(三)津贴或补贴:
1、班主任津贴:以每月350元为基准,由政教处根据《市三高班主任量化考核办法》,对班主任日常管理工作进行综合量化考核评价后,逐月核算。
2、职称津贴:
(1)学校正式聘任并被上级人事部门批准的具有相应专业职称和技能等级的人员:高级职称90元/月,中级职称、高级工60元/月。
(2)高级职称人员承担课堂教学达到规定满课时量的.每月另补贴80元/月。
(3)男满58周岁、女满53周岁的高级职称人员承担课堂教学达到规定满课时量的每月再追加职称津贴50元。
3、实超课时补贴:标准为20元/节,实超课时同时计入本人工作量。
4、代课补贴:由学校业务部门安排的代课享受代课津贴,标准为20元/节。(注:代课教师代课时间在四周内享受代课津贴,超过四周后,从第五周起代课量纳入本人工作量,享受课时津贴。)
(四)工作绩效奖
1、教学质量奖、管理服务质量奖按学校制定方案执行(见附件1)。
2、教育科研奖:按现有办法执行(见附件2)。
3、学科竞赛辅导奖:按现有办法执行(见附件3)。
4、全勤奖:教职工在每月的工作中出满勤者,即可获得当月的全勤奖。高级职称、中级职称、一般人员每月全勤奖标准为80元/月。
5、突出贡献奖(视实际情况而设定)。
四、其它情况
1、每年寒暑假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依据本人市财政拔付标准发放给我校在编在岗教职工(按具体时间计算)。学校安排的考试、军训、运动会等大型活动期间及高三年级高考后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学校统一安排监考、学习或其他工作,不参加者必须请假,按奖励性绩效标准减扣,同时不再享受该月全勤奖。
2、凡在业余时间(正常工作八小时以外)发生的工作补助或补贴均按月统计公布,定期发放。如:早晚自习补贴、双休日及寒暑假上课的课时费、行政安全值班补助、各种加班补助等等。
3、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及年级主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每月的职务津贴,参照我市同级同类学校的标准发放,不占奖励性绩效工资份额。
(1)校级领导津贴标准分别为:校级正职津贴是班主任月平均津贴的1倍,校级副职津贴是班主任月平均津贴的0.8倍。
(2)中层管理人员津贴:中层正职津贴是班主任月平均津贴的0.6倍,中层副职津贴是班主任月平均津贴的0.4倍;教研组长津贴是班主任月平均津贴的0.3倍;备课组长津贴是班主任月平均津贴的0.15倍。
4、凡各处室根据工作需要,报校长办公会批准配备的兼职人员每月补助100元。
5、根据《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直事业单位提高绩效工资水平有关问题的通知》(市政办【2014】53号文),学校将绩效工资的提高部分中奖励性绩效工资(即30%部分)按本人岗位足额发给在编在岗教职工。
五、附则: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参加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1)工作失误给造成严重大事故的;
(2)不服从学校工作分配的;
(3)言行不当造成不良影响的;
(4)违纪违法受到行政处分法律制裁的;
(5)每月旷工达2日(或旷课四节)及以上者,取消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2、教职工在享受国家法定假(如婚假、产假、丧假)时,若因学校工作需要提前上班,则在提前上班期间,教学人员上课的课时补贴按所任学科课时津贴的2倍计算;管理人员的岗位补贴按其岗位津贴的2倍计算。
3、因工作需要,上级主管部门借调的我校教职工,其岗位津贴、职称津贴等与在校工作的同级同类人员同等对待。
4、本方案自20xx年1月1日起实行。
5、本方案解释权归学校校务委员会。
根据南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南丹县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丹人社通字〔20xx〕16号)和《中共南丹县委员会办公室南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丹县事业单位履职考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丹办〔20xx〕119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局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工作,进一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完善分配激励机制,理顺收入分配关系,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调动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事业单位工资分配改革的方针和原则,在不断完善事业单位工资总额调控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围绕搞活内部分配,以工作业绩考核为依据,建立体现人才价值的分配激励机制,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全县农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实施范围
(一)实施范围。
1.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事业单位中的正式工作人员。
2.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列入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范围。
3.借调的事业单位人员应在借调单位进行考核,绩效工资的核算也按照借调单位执行。
(二)实施时间: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三、分配比例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占70%,奖励性绩效工资占30%。基础性绩效工资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定的标准按月发给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四、绩效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及构成比例。
绩效考核每年进行一次,结合年终考核进行。主要是考核每个职工全年的工作纪律、工作实绩、总体表现、突出成效等情况,分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内容(见附件)。基础分实行百分制,局直事业二层站和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水产畜牧兽医站个人考核综合得分由局班子、二层站按3:7的比例组成。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二)加分项目。
1.科研成果加分: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奖的一等奖加6分、二等奖加5分、三等奖加4分;地厅级一等奖加4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分;县处级科技成果奖的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获得国家发明专利的`加3分。同一成果同时获得县处级、地厅级、省部级成果奖的按最高级别计分,不重复加分。成果奖不论排名先后,均获得同等加分。
2.荣誉加分:在考核年度期内获得省部级先进工作者荣誉加3.5分、地厅级加2.5分、县处级加1.5分、局系统先进加1分。同一年内年度同时被评为和县处级、地厅级、省部级先进工作者的,按最高级别加分,不重复加分。
3.参加稻田画加分:年内参加稻田画制作人员每人加1分。
4.在考核年度期内年度考核评为优秀的,加1分。
5.岗位加分:在考核年度期内担任单位正职领导或主持全面工作的副职领导加2分、副职领导加1分,身兼多职者,就高不就低,不重复加分。
6.信息加分:年内个人向报刊、电台、新媒体投稿,反映我县“三农”方面取得的成绩、经验及做法等,被《河池日报》《河池清风网》《河池先锋网》、河池电视台等市级媒体采用的给予个人加1分/篇;被《广西日报》、广西广播电视台等自治区级媒体采用给予个人加3分/篇;被《人民日报》等中央级新闻媒体采用的给予个人加5分/篇;被河池日报、新河池、河池手机TV、奇美南丹等新媒体采用的给予个人加1分/篇;被广西农业等自治区级以上新媒体采用的给予个人加3分/篇。如同一篇信息被多家新闻媒体采用的以最高媒体采用进行加分,不得重复加分。信息最高加分不超过5分。
(三)扣减分数项目。
1.本单位被上级单位通报批评的,单位人员每人每次给予扣减5分。本单位被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单位人员每人每次给予扣减2分。
2.个人年内受党纪、政纪处分的,扣个人10分。
3.个人被上级单位通报批评的,每次扣个人10分。个人被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每次扣个人2分。
4.无故旷工1―4天的,每人每天扣2分,无故不请假的每人每次扣1分。
5.上班期间在办公场所有争吵现象的,争吵当事人双方每人扣2分。
6.因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被投诉,经核实情况属实的,涉及人员每人扣3分。
7.不服从局班子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管理和工作安排,不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每次扣个人2分。
8.年内每位干部职工至少完成信息并被录用2篇,每少一篇扣5分。局驻政务中心窗口人员、屠宰厂检疫人员、因工作需要抽调到外单位人员及到我单位工作不满3个月人员无信息任务要求。
同一事项按最高扣分值扣分,不重复扣分。
(四)考核分值。
个人绩效考核分值=基础分+加分值-扣减分值。
(五)考核程序
1.考核由局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在当年底或次年初进行考核测评。
2.考核结果公示:局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将考核结果在所在单位张贴公示5天,接受民主监督。在公示期间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者,可以署真实姓名以书面形式向局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反映。局绩效考评领导小组要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复议处理,形成最终考核结果。
(六)其它事宜。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国家及我县相关规定休假、产假、婚假、丧假、探亲假期间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正常发放。
2.工作人员岗位发生变动的,从岗位变动的次月起按变动后的岗位执行基础性绩效工资。因调动、聘用、安置等原因,新进入本系统的正式工作人员,按相关文件执行。
3.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工作人员职务职称晋升、续聘与解聘的重要依据。
4.当年到龄退休、正常流动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考核结果按实际工作月发放。
5.事假累计超过3天、5天、10天、15天、20天、25天、30天以上40天以内的或病假累计超过5天、10天、15天、20天、30天、60天、90天、132天以内的(政策规定的法定休假,婚假、丧假、产假时限和工伤治疗期间除外),个人绩效考核分值按考评分的95%、90%、85%、80%、75%、70%、65%、60%计。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享受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1)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国家机关处理或其他有关规定停发工资的;
(2)在工作中不负责任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严重后果;
(3)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4)一年内无故旷工累计5个(含5个)工作日以上、全年病假累计达到或超过6个月的、事假累计达到或超过40天的、事假连续超15天或累计达到或超过40天以上的;
(5)年底考核不合格或未参加考核的。
五、兑现办法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兑现、扣除办法。
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兑现以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后的综合考核结果为准。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局财务股设立专账管理,根据考核领导小组审核签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表(见附件2)下拨发放。
1.考核分值在100分以上(含100分),分配相应职称级别所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105%;
2.考核分值在90-99分(含90分),分配相应职称级别所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100%;
3.考核分值在85―89分(含89分),分配相应职称级别所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95%;
4.考核分值在80―84分(含84分),分配相应职称级别考核的奖励性绩效工资90%;
5.考核分值在75―79分(含79分),分配相应职称级别考核的奖励性绩效工资85%;
6.考核分值在70―74分(含74分),分配相应职称级别考核的奖励性绩效工资80%;
7.考核分值在60―69分(含69分),分配相应职称级别考核的奖励性绩效工资75%;
8.考核分值在60分以下不得参与分配奖励性绩效工资。
分值取整数,不是整数按四舍五入计。
(二)所扣、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的管理使用。
以上所扣、停发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全部用于奖励本单位工作成绩突出的职工。
六、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组织保障。
为做好我局绩效考评及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等工作,特成立南丹县农业农村局事业单位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事业单位绩效管理领导小组下设绩效考核办公室,由吴秀高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下设两个工作小组,一是绩效工资核算发放小组(由局财务股罗小梅、朱珍锐负责);二是绩效考评管理小组(由局办公室人员组成)负责组织农业农村局系统事业单位全体干部职工绩效考核工作。考核领导小组要严肃考核工作纪律,严禁编造、篡改考核资料,严禁利用考核谋取个人利益,确保考核客观公正。
(二)健全考核制度,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干部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规范绩效考核程序,合理分配奖励性绩效工资,切实提高单位工作效能与管理水平,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三)透明考核程序,确保监督到位。考核工作在局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督导下,由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加大检查,加强监督,全过程公开透明,阳光操作,随时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及时解决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做到实事求是的评价工作成绩。
七、其他事项
(一)实施绩效工资后,不得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和国家统一的补贴标准外另行发放任何津贴、补贴或奖金,不得突破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不得违反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分配。对违反政策规定的,将坚决予以纠正,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经费应专款专用,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有关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财库〔2006〕48号)规定,加强会计核算管理。绩效工资应以银行卡形式发放,原则上不发放现金。
(三)本实施方案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备案后,在本单位公布实施,局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四)本方案由局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本方案从20xx年1月1日起实施。
根据《xxx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园实际,拟定《xxx幼儿园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促进幼儿教育的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绩效为导向,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激励作用,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广大教师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基本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的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的特点。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逐步完善绩效考核内容,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力求科学合理,绩效工资差距不宜过大。
5.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体现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
三、分配对象
接受学校聘任的在编在岗正式教职工。
四、绩效奖励工资的发放办法
一学期按六个月计算,其中5个月为教职工在岗时间,列入绩效考核,剩余1个半月为寒暑假时间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平均数发放。计算公式为:用于分配的绩效工资总额÷全园教职工绩效考核得分总和×教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教职工个人绩效工资额。
五、考核内容及方法
(一)师德(10分)
1.团结同志,尊重家长,不与领导、同事、家长发生口角。工作服从分配,乐于承担临时任务,按时参加各类学习和集体活动(无故不服从分配,不承担者,师德考核为零分,学习、活动无故缺一次扣0.5分)
2.入园讲普通话,使用文明礼貌用语(违一次扣0.1分)。
3.按时进行教育活动,上课不接打手机,不随意离开课堂(违一次扣0.1分)。
4.尊重幼儿,呵护幼儿的自尊心,采用多鼓励,多表扬的方式教育幼儿,无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现象(违一次扣0.1分)
5.不以职务之便谋取私利(违一次扣0.2分)
6.打扮、衣着大方得体,禁用教师忌语(违一次扣0.1分)
7.热情接待家长、幼儿,主动向幼儿问好,微笑服务,主动与家长沟通幼儿在园内情况,虚心听取家长意见,与家长和睦相处,尊重人格,无投诉(投诉一次扣0.1分)
8.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轻违者扣0.1-0.3分)
9.不醉酒上岗,不在办公室内打牌、下棋、玩电脑游戏或网上聊天(发现一次扣0.1分)
10.积极支持配合园内的各项活动,认真完成学校交办的各项任务(包括排练、艺术体操、文艺节目、体训工作等)(违一次扣0.2分)
11.认真、按时完成园内布置的各项任务,不得拖延(违一次扣0.5分)。
12.工作时间,不准闲谈、随意外出。(有事需外出时要与园内打招呼,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违一次扣0.1分)
(二)考勤(20分)
学期出满勤发给满勤奖(因公出差不计入缺勤),未达到满勤奖按下列情形扣除后发给相应考勤奖,个人因请假超出20%的部分从个人学期绩效奖励工资中扣回。
1.上班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1分
2.各类学习、活动无故缺席一次扣0.5分。
3.旷课一节扣0.5分,旷工一天扣2分。
4.事假一天扣0.5分。
5.病假一天扣0.2分。
6.教育主管部门正式通知的函授、学习、会议、活动等,婚、丧、产等假期按有关规定执行,在规定时间内,不计考勤,超出时间按病或事假处理。
7、其它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酌情执行。
(三)保育工作考核(30分):每月对教师采取不定时的保育工作常规检查。
1.安全工作(8分)
加强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在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中把确保幼儿人身安全作为头等大事抓紧、抓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班内发生安全事故,有明显管理责任的,由校委会研究决定,根据情节轻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此项考核0分。
①.无论任何情况,老师不得早于幼儿离校。按时跟操,送路队,否则发现一次扣0.1分。认真填写班务、安全检查记录。违一次扣0.1分。
②.管理好幼儿,坚守岗位,做好幼儿生活护理工作。善于经常观察幼儿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理。晨检时一摸二看三通过四查看幼儿有无异常情况,及时检查幼儿是否带有安全隐患的物品。认真填写晨检记录、交接班记录。工作过程中因擅离职守、疏忽大意造成工作失误者扣1分。缺记录一项扣0.1分。
③.每班按编班人数,每天早上及放学时都要点名、做好幼儿一日情况统计记录。严格执行园里的接送制度,做好幼儿的接送工作,不按要求履行手续、出现工作失误,发现一次扣0.2分。
2.卫生工作(5分)
抓好室内外卫生,室内保持整洁,空气新鲜,室外无杂物,每天消毒一次,上下午离园后清理室内外卫生,教育幼儿养成讲卫生的习惯,幼儿用品有合适的标记,摆放有序、清洁、卫生。认真填写消毒记录。地面有垃圾纸屑扣0.1分,门窗有积灰扣0.1分,床铺凌乱、物品摆放杂乱扣0.1分,用具消毒不及时扣0.1分。记录一项不全扣0.1分。
3.财产管理(5分)
班内的固定财产要随时检查清点爱护,不私拿、不外借。及时关锁门窗,做到人走灯熄(包括饮水机),发现一次扣0.1分,园内共享设施如:VCD、电子琴、录音机、教玩具,要有登记记录,使用后及时清洁、归位财产如有丢失、损坏,照价赔偿,并扣0.5分。
4.日常护理(10分)
①生活技能指导:认真督促指导各环节幼儿生活技能(盥洗、上厕、点心、进餐、午睡、穿脱衣服、整理床位、收拾玩具及生活用具)。进餐条件清洁卫生,营造轻松愉悦的进餐氛围。不催饭,不洒饭,发现一次扣0.1分。
② 指导幼儿洗手,环节落实到位。不到位者每次扣0.1分。
③能为幼儿穿脱衣服提供知适宜的帮助和指导。能根据天气变化、活动等具体情况为幼儿增减衣物。
(四)教育教学常规考核(40分)每学期对教师的各种教学计划、总结,教案、保教工作等方面按照教学常规管理要求进行2――4次全面检查。
1.各种计划、总结的制定(10分)
以下各项要求,每次每缺一项扣0.1分:①学期初制定教学计划,并按时送交学园;②期末写好总结并按时送交学园;③每周认真安排、编写周计划并按时上墙;④每周认真编写教案并按时送交学园:格式符合、条理清楚、目的明确、书写工整、语言简练、能突出重难点。(如发现无教案上课者,每次加扣0.1分)
2.教育教学工作(10分)每月对教师采取不定时的教学常规检查,其教育教学效果按优、良、合格三个等级进行。
①平时课堂教学抽查有下列情形之一次扣0.1分。无故缺课不在岗,未用普通话,将甲课上成乙课者。
②上课接打手机或做其它与教学无关的事,发现一次扣0.1分。
③课堂出现知识性错误,一次扣0.1分。
④按时填写幼儿成长档案及家园联系手册,延误一次扣0.1分。
⑤着装不符合职业要求及特殊学科课上课要求的,一次扣0.1分。
⑥未经学园同意,擅自调课或私自请人代课,双方当事人均扣0.1分。
⑦按时上下课,不得无故扰乱上课秩序,否则一次扣0.1分。
⑧组织活动方式与策略:引导幼儿积极主动的学习,能针对幼儿的能力差异进行个别指导,促进每一个幼儿在原有的水平上发展。
⑨常规遵守:在活动中,幼儿能自觉遵守常规。
⑩重、难点解决:能善于根据目的解决重点、突破难点。
3.环境创设(5分)
教育环境:A、物质环境:提供丰富的材料和教育资源,供幼儿主动自由的探索,满足不同水平幼儿发展的需要(主题墙饰、各区角、活动准备),按要求布置教室,进行环境创设,月月都有主题墙。做好观察记录,每日活动按时上墙。每周更新内容(3分);B、精神环境:在师生交往中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为幼儿创造一种平等、宽松、理解、激励的精神环境(2分)。
4.早间操(3分)
早间操:按时组织早间操,队列整齐,幼儿会做韵律操及自编操,要求教师示范要规范,精神饱满。早间操组织混乱、不规范者每次扣0.1分。
5.幼儿发展情况(5分)
每月对各班幼儿进行随机抽查,检验该阶段幼儿的发展水平,从而检验教师的保教效果。(按原始记录汇总评定,测查合格率达到85%以上、75%以上、65%以上,分别得5分、4分、3分。)
6.教研活动(5分)
①按时参加教研活动(请假扣0.1分,未请假扣0.5分)
②教研活动积极参与并发挥作用获实效奖1分。
③按时上交教研资料。1分。
④评为学校先进教研组,组内每人加2分。
⑤教师互相听课一学期不少于10节;每学期集体备课、听课、说课不少于2次;每月要有一篇高质量教育随笔;每月一个主题活动;每学期写出2份有价值的教案;每学期按课题书写论文;参加培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有活动记录。缺一项扣0.1分。
7.学习笔记(2分)
①学习笔记达到规定次数、字数,未达要求扣0.1-0.5分。
②听课笔记达标,少一节扣0.1分,超标者酌情加0.1-0.5分。
③校本培训笔记根据学校培训情况而定,未达要求扣0.1-0.5分。
8、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依据服务态度、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等方面的情况,分为A、B、C三档,未能及时完成相关工作任务一次扣0.5分。
(五)加分
1.每月出满勤加1分,全学期出满勤加5分。
2.获校、管区、县、市、省、国家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党员者等,分别奖1分、2分、3分、4分、5分、6分
3.教师各类竞赛评比奖、学生竞赛辅导奖(教育部门主办)、教师论文奖(指教育行政部门评比或由教育部门层层推荐的)、文章发表(指教育刊物,教育报纸)、教科研课题奖、艺体卫、科技等学科团体辅导奖
①校级,一等奖1分,二等奖0.8分,三等奖0.6分
②管区级,一等奖2分,二等奖1.6分,三等奖1.2分
③县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4分,三等奖1.8分
④市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2分,三等奖2.4分
⑤省级,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
⑥国家级,一等奖6分,二等奖4.8分,三等奖3.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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