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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成果,引导广大农民提升思想修养和精神文明修养,加快建设“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美丽乡村。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五星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五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以改善农村群众生活环境和提高群众思想道德水平为重点,从治理“脏、乱、差”入手,加大环境整治力度,通过治理实现全镇各村庭院、房前屋后及村庄净化、美化,提升群众生活品质,为促进乡村振兴贡献积极力量。
二、创建评选标准
凡是符合以下“五星”标准的均可参加“五星级文明户”评选。
1、爱国星。家庭成员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关心国家大事,自觉维护党和国家、集体的利益,坚决抵制损害党和国家形象、损害集体利益的言行,积极配合村集体重大行动,爱护公共财产。
2、孝德星。家庭成员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勤俭持家,孝敬老人,关爱子女,兄弟姐妹亲情浓厚;无歧视妇女、虐待老人儿童现象、无家庭暴力行为。
3、和谐星。家庭成员自觉遵守国家法律、社会公德和《村规民约》,家庭成员中无欺行霸市、偷盗、打架斗殴和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夫妻和睦,亲朋关系和谐,互助友爱,坚持邻里互助,与邻为善。
4、卫生星。家庭厕所为无害化卫生厕所或卫生旱厕,保持庭院及室内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整齐,不乱搭乱建;房前屋后无粪土、杂物、杂草乱堆乱倒及污水乱泼等不文明现象,做到牲畜圈养;家庭成员讲究卫生,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和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政策。
5、绿化星。庭院内种树栽花(院内至少有1棵生态树)、利用家庭庭院合理植树种花或开辟小菜园,绿化美化庭院环境,营造庭院深深、绿树荫荫的诗情画意。
三、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实地入户评选。各村“五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采取群众自荐与评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于每月15日前完成群众申报工作,每月20日之前由村评选委员会完成评选及申报工作,每月30日前由评选领导小组实地入户评选并进行挂牌、宣传工作。
2、常态化创建评选。各村“五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根据实际居住户数分配名额,各村要主动发现并鼓励村民按照评选要求积极创建,并进行分类指导,每月按时完成本村的创建评选任务;同时对于已创建的农户,村评选委员会有义务进行复检,以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四、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村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五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各村要成立由村党支部书记任主任、村妇联主席为副主任、其他村“两委”干部和3―5党员或村民代表组成的“五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委员会,具体负责“五星级文明户”的创建、评选及复检工作。在开展创建评选活动中要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对“五星级文明户”户进行严格审核把关,每月定期开会研判并进行调研、走访,做到客观公正,确保挂牌家庭能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镇党委成立“五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办公室,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通过抖音、微博、村百姓群、镇公众号、表彰大会等多种形式“晒晒五星级文明户”、“跟着抖音赏庭院”、“讲讲家庭好故事”进行广泛宣传“五星级文明户”示范户。
3、监督检查、注重实效。镇党委将组织专人对各村开展的“五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开展定期督查,以确保活动能够有效开展、取得实效。
一、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
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社会主义荣辱观为指导,以认领“十星级文明户”为载体,通过开展争创“十星级文明户”活动,在广大村民中积极倡导文明、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激发群众创业致富的热情,促进农村文明程度和农民素质的不断提高,增强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的能力,促进向阳村经济社会和谐有序发展。总体目标:深入开展“十星级文明户”争创活动,旨在把广大农民吸引和凝聚到农村的“三个文明”建设中来,通过“十星级文明户”的争创活动,进一步提高农民素质,发展农地经济、改善农民生产和生活环境,逐步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一体化,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创建标准根据文明村镇创建和新农村建设的具体要求,结合向阳
村实际,“十星级文明户”的认领标准如下:
五爱星:爱党,爱社会主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诚实守信,尊老爱幼。无岐视、虐待、遗弃老人、妇女、儿童行为。模范遵守《村民荣辱准则》。
法纪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参加“普法”学习,家庭成员懂法、守法、用法,无偷盗、欺诈、乱占耕地、乱搭建筑及聚众斗殴等违法行为。恪守社会公德和村规民约。义务星:认真履行公民应尽义务,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积极完成劳动义务工,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适龄青年依法服兵役。
科技星:热爱科学,不断增强科技意识。积极参加科技培训,订阅报刊杂志,努力掌握12门实用技术。积极参与产业结构调整,不断提高运用科技致富的能力。致富星:依靠合法经营勤劳致富,年家庭人均收入不低于本村人均收入,家庭生活水平逐年提高。积极帮助周围群众共同致富,成为左邻右舍致富的'“领头羊”。
计生星: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计划生育、优生优育。无早婚、早育、未婚先孕、超生现象。积极参加卫生保健知识学习。
新风星:树立良好家风,家庭成员文明礼貌。艰苦奋斗、勤俭持家。移风易俗,婚丧嫁娶不搞大操大办,做到喜事新办、丧事从俭,不重男轻女。崇尚科学,反对封建迷信。
文教星:尊重知识,尊师重教,支持教育事业,学龄儿童无辍学。有健康向上的家庭文化活动,积极参与社会文体活动,不参与黄、赌、毒等丑恶活动。
团结星:家庭和睦,邻里团结。助人为乐、见义勇为。
卫生星:家庭成员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室内整洁卫生,房屋周围无杂草、垃圾、污物,力求门前屋后有绿化。饮用水卫生安全,积极参加改水改厕,按规定建卫生厕所。禽畜圈养。环保意识强,不污染环境。
三、认领办法
“十星级文明户”认领活动,按照合法性、民主性、群众性的原则,运用思想教育为主、正面教育为主、自我教育为主的方式,实行公开、公平、公正认领。具体方法:以农户为基本参评单位,由农户申报初评委初评村民大会评议村委会审核公示报乡镇备案挂牌上星。农户获6星以上(含6星)挂牌,十星内容都达标的为“十星级文明户”。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按照统一部署,分步实施的工作思路,分五个阶段进行。以后每年复查一次,并进行相应的“增星”、“减星”使“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规范化。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召开创建“十星级文明户”动员会,村两委要组织党员干部逐户上门宣传发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浓厚的争创氛围。同时,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黑板报、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争创的目的、意义、内容、程序及涌现的先进典型。
为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市委《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目标要求,充分发挥乡村文明户在培育文明乡风家风,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作用,现就开展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提高全市公民素质,促进乡风文明为目标,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契机,以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为统领,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更加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通过开展星级文明户创建,大力倡导文明新风尚,激发群众创业致富热情,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实现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水步镇20条行政村为创建主体,推进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实现乡风文明、村风和谐、民风淳朴的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新发展。从2019年起每年在全市每条行政村命名“台山市星级文明户”不少于1户、评选镇级“星级文明户”不少于3户的原则,加大社会影响力和参与覆盖面,积极在我镇各村开展“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
三、评选标准
(一)坚定拥护社会主义,爱国爱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担当农村新乡贤,支持村两委工作,发挥村民带头作用,积极参与村民议事会,为乡村发展献言建策。
(二)热心社会公益,自觉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环境卫生,保护集体财产,积极参与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引导带动身边群众共同支持参与人居环境整治和村庄建设,支持文明村镇建设。
(三)履行维护公共秩序和良好社会风尚的社会责任,倡导节能环保,积极参加各类健康向上的文体、科普、技能培训等活动。
(四)有优良家风家训,家庭文化氛围浓厚,践行移风易俗,坚持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反对大操大办和铺张浪费,成为当地群众公认的优秀家庭典范。
(五)家庭和睦,孝敬父母,夫妻、妯娌、兄弟、姐妹等关系融洽,邻里之间互帮互助、互谅互让,无吵闹、打斗和是非纠纷。
四、评选程序
“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由台山市文明委在江门市文明委的统一领导下具体指导,各镇、村具体组织实施。
第一步:村民小组评议。村民小组长组织小组评议会,对村组内家庭户进行集中评议,评议出“星级文明户”预选名单,并在村组内张榜公示5天,公示无异,形成书面名单报送村委会。
第二步:村委会初审。本着“统一尺度,保持平衡”的原则,村委会(或“道德评议会”)对各村民小组报送的“星级文明户”预选名单及相关材料进行初级审核、定星,选定3-4户“星级文明户”,并在全村范围内进行为期5天的张榜公示。公示期间,群众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复核申请,各村委会(或“道德评议会”)要及时复查复议,对不符合“星级文明户”评选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评选资格。公示期结束后,将“星级文明户”推荐表及相关材料报送镇政府。
第三步:镇审核。镇政府对各村委会(或“道德评议会”)初审结果进行综合评审后,初审“一票否决”事项,结合实际对评选达标的家庭授予镇级“星级文明户”称号,根据评选结果每条行政村择优推荐1-2户镇级“星级文明户”申报台山市“星级文明户”。
第四步:市、县级评定。台山市文明办牵头,对上报的镇级“星级文明户”进行“一票否决”事项审定,对达到评选标准的命名为 “台山市星级文明户”,每年评选 “台山市星级文明户”总数不少于277户。每年从 “台山市星级文明户”中进行择优上报至江门市文明办,按照“优中选优”原则经江门市文明委审定,命名为“江门市星级文明户”,树立标杆示范。
五、管理办法
“星级文明户”评选工作实行动态管理,按照“一户一档、分级管理”的原则,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每年各行政村按照评选标准和程序对获得“星级文明户”的家庭进行复查,对新达标的要给予通报表扬,有条件的村可结合实际进行奖励,对不达标的要进行警示,对违反“一票否决”事项的将撤销“星级文明户”称号,并在村民大会上予以通报,有关情况报水步镇文明办备案。
“一票否决”事项包括:
1.家庭成员有当年有违法违纪行为;
2.家庭成员有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
3.家庭成员参加“黄、赌、毒”;
4.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和邪教活动;
5.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6.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8.对未成年人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9.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行为;
10.存在房前屋后乱堆乱放、乱搭乱建、污水乱排等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文明行为。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部署。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是引领文明风尚和提升乡风文明的重要载体,各行政村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对照评选标准认真做好星级文明户评选工作。各行政村的“星级文明户”达标评选情况将纳入村级组织星级化考核等重要内容,实行量化管理。
(二)加强思想道德教育。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根本要求贯穿于“星级文明户”评选始终,把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价值准则落实到家庭成员的日常生活和行为规范中。各村要依托各类传统节日活动、村庄节庆活动、文明乡风传承活动等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要求融入节日活动中。发挥镇级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村级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等阵地平台,定时、定点、定内容为广大村民宣传文明礼仪知识、健康生活方式,以乡土故事、家训、童谣等形式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百姓文化生活中。
(三)加强工作融合推进。要把“星级文明户”评选工作融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之中,与法治教育、文化工作、城乡结对帮扶、美丽乡村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与文明村镇评选、文明村镇创建达标“十个一”工作、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成果有机结合起来,与精准脱贫攻坚战结合起来,使“星级文明户”评选成为推动乡村振兴,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
(四)加强群众宣传发动。我镇在宣传平台要继续深入宣传开展“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目的、意义,及时报道基层的评选进展情况和创新做法,重点宣传“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各村(居)在农村、院墙、楼栋宣传栏设置长期固定的“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向村民广泛宣传文明新风,张榜宣传创建活动中“星级文明户”事迹典型。
(五)加强激励机制保障。要坚持创建活动紧扣标准,实事求是,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我镇贯彻台山市文明办精神,结合实际,指导各行政村制定完善“星级文明户”评选激励措施,对“星级文明户”进行分类型、多形式的精神激励,发动公益企业、爱心商家以及有条件的村要对“星级文明户”进行物质奖励,进一步调动群众参与创评的积极性和创评工作的有效性。市文明办将策划举办年度交流活动,为本年度“台山市星级文明户”颁发牌匾。在制定和实施惠民利民政策时,各相关部门可根据实际向“星级文明户”倾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惠农强农富农、就业创业、单位评优评先等优惠政策。
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助力乡村振兴提升人居环境整治水平,营造户户清洁、村村整洁的人居环境,培育人人讲文明、处处树新风的社会风气;激励引导全乡居民积极参与到人居环境整治中去,激发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提高的热情,突出家庭在人居环境整治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加积极参与到争创省级卫生县城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中来。为此,经研究决定在我乡开展“美丽庭院”、“美丽村庄”和“五星级文明户”的评选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决策部署,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重点,以建设“生态陈汉、创新陈汉、美丽陈汉、幸福陈汉”为总目标,从培养居民“爱、敬、诚、善”和人居环境整治入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以“.遵纪守法星、和谐友善星、移风易俗星、生态卫生星、勤劳致富星”为主题的“五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开展以“庭院卫生环境美、物品摆放整齐美、厨厕干净清爽美”为主题的“美丽庭院”评选活动;开展以“生活美、环境美、人文美”为主题的“美丽村庄”评选活动。全力打造优美的人居环境,培育和谐的乡风文明。
二、组织领导
“美丽庭院”、“美丽村庄”和“五星级文明户”的评选活动,按照精神文明建设和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求,乡成立评审验收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宣传委员张迎风任组长,乡农业农村办、文明办、妇联、文化站、林业站、水利站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宣传工作组负责评选活动的宣传和资料的收集、统计工作。各村委会要成立相应的评选活动组织机构,扎实开展评选活动。
三、评选标准
(一)“五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
1.遵纪守法星:遵纪守法,邻里互助。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热心集体公益活动,无越级上访行为、无违建设为;家庭成员无赌博现象,不参与邪教活动,无治安、劳教、刑事处罚。邻里关系和谐,互敬互助。
2.和谐友善星:家庭和睦,尊老爱亲。做到尊老爱幼;夫妻和睦,科学教子,婆媳妯娌关系融洽,无家庭暴力;积极参与好婆婆、好媳妇、和谐家庭等创评活动。
3、移风易俗星:勤俭持家,文明理家。提倡社会主义新风尚,注重节俭尚廉,以廉养德,倡导文明、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带头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无封建迷信和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现象。
4、生态卫生星:环境卫生,庭院美丽。室内门窗净、地面净、床铺净、灶台净、厕所净;门前无乱堆乱放、无粪土、无垃圾、无污水、无散养禽畜;能积极参加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
5、勤劳致富星:勤劳致富,理财能手。带头学习推广新技术,掌握1-2项实用技术,家庭有较稳定的致富项目,收入稳定;懂经营、善管理,致富能力强,引导带动周边群众共同致富。
(二)“美丽庭院”评选标准
1.庭院卫生环境美:农户庭院和屋内居舍,及时清扫和维护房前房后、屋里屋外等环境卫生。规范庭院种植,无杂草丛生;地面卫生保洁良好,无明显垃圾、树枝、树叶、动物粪便等;庭院门前周边无成堆垃圾,无乱排乱扔现象,无卫生死角;庭院内外墙面无乱张贴、乱涂乱画;并积极主动配合乡人居环境整治的各项工作。
2.物品摆放整齐美: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和农用物资摆放整齐;庭院布局合理、美观舒适;杂物柴草堆放整齐,庭院内外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现象,无影响周边道路通行的建筑物。
3.厨厕干净清爽美:规范庭院养殖,做到人畜分离,庭院内无敞开式养家禽牲畜现象,每天清洁厨房、厕所,庭院内无污水、污渍,无露天排污沟,做到厨厕干净清爽。
(三)“美丽村庄”评选标准
1.生活美:村庄居民庭院整洁;材物堆放整齐,村民讲究卫生,无乱倒垃圾污水、乱堆乱放、乱搭乱建、随地吐痰等现象。
2.环境美:村庄周边环境卫生好,无污水横流,无陈年垃圾、白色垃圾;道路畅通,路面、沟渠干净,无障碍物;村庄整体干净、美观、整洁。
3.人文美:村庄干群关系融洽,无群访、越级上访等事件;村民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待人热情,无封建迷信、聚众赌博、不赡养老人等不文明现象。
四、评选原则和方法
(一)评选原则:评选推荐要坚持好中选优、公平公正,充分体现广泛性、示范性、先进性。
(二)评选方法:
1.组织推荐:由村委会严格按照评选标准,择优向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办公室报送“美丽庭院”、“美丽村庄”和“五星级文明户”推荐表一式三份,并附不少于4张创建图片。
2.资格审查:乡党委组织公安、卫生、综治等部门对各村上报的拟评定“美丽庭院”和“五星级文明户”名单进行审核,确定无违规违法行为,再进行评审验收。
3.评审验收:陈汉乡按照各村推荐名单,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和评选原则,将组织乡农业农村办、文明办、妇联、文化站、林业站、水利站等部门实地进行评审和验收,再确定陈汉乡“美丽庭院”、“美丽村庄”和“五星级文明户”表彰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再分批进行表彰,并颁发奖牌。
五、评选批次和时间
(一)评选批次:评选“美丽庭院”、“美丽村庄”和“五星级文明户”活动贯穿陈汉乡人居环境“六乱”整治工作全程,本着创建引领、示范带动的原则,拟开展三批次评选活动。
(二)评选时间
1.第一次申报评选时间为8月20日―8月31日,评审验收时间为9月1日―9月10日。
2.第二次申报评选时间为10月20日―10月31日,评审验收时间为11月1日―11月10日。
3.第三次申报评选时间为11月20日―11月30日,评审验收时间为12月1日―12月10日。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村委会、各相关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重视每批次创建评选活动,要把这项工作贯穿乡农村人居环境“六乱”整治的全过程,切实加强对创建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本次各村的创建评选活动将纳入乡农村人居环境“六乱”整治工作的考核。每批次“美丽庭院”、“五星级文明户”每村申报每类不得少于2户,“美丽村庄”申报评选对象不得少于1个。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动群众,提高群众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要充分利用公示栏、倡议书、宣传橱窗、应急广播等农村宣传阵地,使活动的.内容、标准和具体做法家喻户晓,切实提高广大农户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形成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切合实际,确保实效。在评选活动中,各村委会、各相关单位要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操作性,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进行公开公示,把创评工作纳入群众的监督之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评选质量,每批次获评对象将优先向上级申报进行评先评优。对每批次以评定的“美丽庭院”、“美丽村庄”和“五星级文明户”实行动态管理,乡评审验收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进行检查、督导、复评,对出现问题整改又不到位达不到标准的将撤销其荣誉称号,确保评创建工作形成制度化、规范化,取得实效。
(四)树立先进典型,建立长效机制。各村委会、各相关单位要大力宣传在创建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美丽庭院”、“美丽村庄”和“五星级文明户”评选创建工作的示范带动作用,辐射带动全乡广大干群积极参与人居环境“六乱”整治工作,为打造山清水秀、天蓝地绿、村美人和、宜居宜业宜游的新时代“徽风皖韵”美丽乡村而持续发力。
一、指导思想
以促进我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为目标,以提高广大居民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为重点,通过更新管理理念,制定科学合理的星级标准,实施严格的考核和管理,吸引广大居民积极参加与创建星级“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活动,从而把我镇各村村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认领标准
安乐镇村“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参照县级村“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认领标准,以“十好”为具体标准,具体为:政治思想好、遵纪守法好、团结和睦好、环境卫生好、科技兴农好、完成任务好、计划生育好、艰苦奋斗好、生产生活好、移风易俗好。
三、认领方案和审批程序
村“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认领领导小组必须掌握创建标准和评定方案,按照客观公正、合情合理的原则认真工作。
初评情况进行逐户审核后,填写“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审批表,审批通过的逐户建立档案。最后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四、基本要求
1、高度重视,扎实开展。我们要把“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认领工作作为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来抓。认真组织认领小组成员学习创建的要求和标准,采取各种有效的.方式加大宣传力度,使认领工作深入人心、健康发展。
2、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在认领中,坚持在标准上“求高不求低”,程序上“求严不求松”,数量上“求精不求滥”。真正做到不降低标准,不照顾人情,不凭感觉印象,不搞形式主义,使认领活动真正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3、注重表现,动态管理。对““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实施动态管理的原则,不搞终身制。实行每户一卡,建档立案,记载各户平时的表现和群众的反映,半年进行一次复核,实际表现和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取消““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标志。
4、绩效挂钩,明确奖惩。
对评出的“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在精神鼓励的同时,适当进行物质奖励,把创建成果与切身利益挂钩,调动村民的积极性。对未达到“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的家庭,要帮助其查明原因,确定专人帮扶,对症下药,限期整改;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有刑事犯罪行为的家庭实施一票否决。
一、总体目标
围绕乡村振兴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总目标,在全村范围内开展““文明家庭”和“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宣传引导广大群众从自己做起、从家庭做起,以个人面貌、家庭面貌、社会面貌的焕然一新促进村容村貌的大改变、大提升,凝心聚力共建平安和谐、美丽宜居、文明有序秀美后席。
二、评选范围
全村范围内的家庭户。
三、评选名额
(一)评选“文明家庭”10户;
(二)根据申报等情况评选“星级文明户”若干名。
四、评选类型及标准
(一)“文明家庭”评选标准
1、爱国守法。家庭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爱国爱党爱社会主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自觉遵循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村规民约,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
2、遵德守礼。家庭成员注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养成。待人宽容,关心他人、助人为乐。维护公共卫生,爱护公共环境,遵守公共秩序,在工作生活中崇德尚礼、知行合一。奉行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生活态度、生活方式,养成良好行为习惯。
3、平等和谐。家庭成员之间相互尊重、理解信任、感情深厚、亲情深厚。父母与子女之间长幼有序、孝老爱亲、传承孝道。夫妻之间忠诚恩爱、包容接纳、责任共担。亲属之间、邻里之间友善和睦、共同分享、守望相助。家庭成员日常生活温馨乐观、彼此扶助、相濡以沫,特殊困难不离不弃、舍己为家、尽心尽责。
4、敬业诚信。家庭成员爱岗敬业、诚实劳动、合法经营。重信用、守承诺,真诚做人、守信做事。树立尚德守法、传承以信笃行、以诚兴业的优良品德,立足岗位践行诚信规范。
5、家教良好。父母尊师重教、言传身教,用正确行动、正确思想、正确方法教育引导子女。注重子女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和良好个性的培养,引导子女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家庭成员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养成良好阅读习惯,学习氛围浓厚。
6、家风淳朴。弘扬家和万事兴、忠厚传家久、百善孝为先等中华优秀传统美德。传承好家训,提醒引导、感染熏陶家庭成员。有体现传统美德、符合生活实际的'新时代家规,以好家规规范家庭成员的言行。家庭成员积极参与读家书、谈家教、倡家健、秀家宝等各类家庭文化体育活动,自觉树立良好家风。
7、绿色节俭。家庭环境干净整洁。家庭成员生态环保意识强,不乱扔乱丢垃圾,自觉进行垃圾分类,注重资源再利用。勤劳节俭、厉行节约,杜绝浪费。积极宣传和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反对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生活量入为出,婚丧嫁娶操办从俭、不铺张奢华。
8、热心公益。家庭成员积极参加慈善捐助、义务劳动、无偿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社区服务等公益活动。积极参加邻里守望、扶贫济困、生态环保、养老助残、法律援助、文化体育等各类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热情关心特殊困难人员,参加结对帮扶等社会公益活动。
(二)“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
星级文明户分为10种类型:
1、爱国爱乡星。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家乡,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令、法规。积极接受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和共同理想教育,履行公民基本道德义务。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顾全大局,服从整体,积极投身村居各项事业建设。
2、遵纪守法星。自觉学习法律法规,遵纪守法,依法办事,自觉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时刻用《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村规民约规范自己的行为,语言文明、行为规范。爱护集体财产和公益设施,不做有悖于法律和道德的事,家庭成员中无刑事治安案件和民事纠纷,无黄、赌、毒现象。
3、诚实守信星。自觉履行社会义务,有较强的社会公德意识。以诚待人,说话公道,办事公正。诚信经营,按章纳税,无欺诈、违约和毁约行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家庭成员无拖欠贷款及他人财物等不良信用记录。
4、文化教育星。尊师重教,配合学校教育好子女,重视子女教育。鼓励带动其他村民参与群众性文化活动,家庭成员掌握一定的文艺特长。家庭文化氛围浓厚,积极培养健康向上志趣。
5、移风易俗星。相信科学,自觉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封建宗族活动和非法宗教活动。倡导文明新风,反对大操大办和铺张浪费。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积极弘扬家庭美德,敢于抵制不正之风。
6、孝老爱亲星。践行家庭美德,孝敬长辈,实现老有所依、老有所养。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重视家庭美德建设,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建立平等、友爱、和谐的家庭关系氛围和邻里关系。
7、环境卫生星。热爱家园,美化环境,能积极主动为全村居的环境卫生整治做出贡献。认真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有良好的卫生意识和卫生习惯,无乱丢乱扔、乱贴乱画、乱堆乱放、乱搭乱建,随地吐痰等不良现象;家禽、家畜实行圈养。能保持住宅周围道路的整洁,争当主人翁,做清洁家园、美丽乡村的宣传者和监督者。
8、勤劳致富星。勤俭节约,遵纪守法,文明从业,具有较高思想觉悟,致富思源,富而思进,先富带动后富,走共同富裕道路。有致富项目,在本村居范围内有一定规模的经济实体,在带头示范、带动推广农业新品种、新科技、新模式,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和管理经营创新等方面具有贡献。
9、志愿服务星。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公益活动,如修路、植树绿化、兴办教育、环境整治、扶贫建设、慈善捐助等。爱好国家和集体财产,爱护公共设施,自觉维护公共秩序,积极参与村居经济、文化、社会综治等各方面工作。
10、生态环保星。爱护花草树木,保护生态环境,自觉节能、节水、节地、节材,无污染公共环境行为。积极参与改水、改厕、改圈等工作。积极参与公众聚集场所环境整治、公用设施整治、村庄绿化活动,维护公共环境卫生。
(三)一票否决条款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推荐参评:
1、家庭成员违法违纪;
2、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
3、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4、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5、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6、对未成年人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7、家庭成员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8、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五、实施步骤
本次评选活动按照发布公告、自主申报、资格审核、集中公示、确认颁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9月8日至9月13日)。在村广场、道路等显著位置及“秀美后席”微信公众号集中发布活动方案,动员全村群众积极参与。
(二)自主申报(9月14至9月27日)。对照评选标准在逐项整改完善的基础上,以户为单位向村委提出申请,分别填报《后席村文明家庭申请表》《后席村星级文明户申请表》。
(三)资格审核(9月28日至10月3日)。由驻村第一书记和村两委成员按照评选条件,在对各申报家庭资格进行审核把关的基础上,认真对各申报家庭的环境卫生、遵纪守法、个人品德等方面进行深入的实地考察和调查核实,最终择优评选出“文明家庭”10户、“星级文明户”若干。
(四)集中公示(10月4日至10月10日)。将村两委择优评选出的“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在村广场公示栏公示7天,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
(五)确认颁牌表彰。结合资格审核和公示情况,驻村第一书记和两委干部集中研究商议后提出后席村“文明家庭”和“星级文明户”名单,颁发荣誉证书,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并在获评户门口安装“文明家庭”和“星级文明户”荣誉牌。对于特别优秀者将会向上级相关单位和新闻媒体推介宣传其先进事迹。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村两委及各村小组要充分认清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多举措扩大活动知晓度、参与度,确保把事迹最突出、最生动、最感人的家庭发掘推荐出来。
(二)面向基层,依靠群众。评选表彰工作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立足各村小组,使评出的“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获得群众认可、站的住脚。
(三)大力宣传,浓厚氛围。深入宣传“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的先进事迹,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和学习宣传“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的浓厚氛围。在全村展示宣传先进、学习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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