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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实施对象
在编在岗的教职工
三、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无论什么原因,只要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能参与绩效工资分配发放。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绩效考核工资分配方案要力求科学合理,绩效工资差距不宜过大。
四、绩效工资发放形式
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分上半年(1-7月)、下半年(8-12月)两次考核造册。
五、绩效考核内容及量化计分办法
(一)绩效考核项目及计分标准
考核共计100分,其中师德10分,考勤30分、工作量10分、教育教学过程20分、教育教学业绩30分。
1、师德(10分)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为人师表、廉洁从教、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积极维护学校声誉与形象共十项内容,每项2分.
2、考勤(3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病假3天扣1分、事假1天扣1分(扣50元)、矿工1天扣3分(扣100元),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婚丧嫁娶产假等按有关规定执行。考核依据为学校(单位)考勤记载。
3、工作量(10分)。量化出学校所有岗位周工作量。全体教职工周工作量相加,得出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除以全校教职工总数,得出学校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除以学校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乘以工作量即为教职工工作量得分。计算公式为:
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教职工总数
教职工工作量得分=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20分
学校(单位)要合理搭配教职工的工作量,尽量使教职工周工作量均衡。
3、教育教学过程(2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工作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安全管理职责履行情况、工作态度、责任心。专任教师重在考核备、教、批、辅、考、研等常规教学落实情况和教学研究及教学研究活动参与情况。要引导教师把教学工作落实在平时,积极参与教学研究活动,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实施素质教育
4、教育教学业绩(3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的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和工作的实际效果。
(二)、绩效工资的分配
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每位教职工工作考核得分相加,得到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全校绩效工资总量除以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得到分值,分值乘以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即为教职工个人应得的绩效工资额度。
(三)不享受绩效工资发放要求
1、本学期未承担任何教育教学工作或其他非教学工作的不享受绩效工资。
(1)本学期累计旷工达5个工作日、事假累计超过15天、病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以上的。
(2)脱产学习的;
(3)解除聘用合同的;
(4)停发工资的;
(5)借调在教育系统之外的。
2、在师德师风方面,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有关规定,构不上组织处理的,酌情扣除绩效考核得分。凡学期内受到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分别扣除绩效考核得分的20%、30%、50%、60%、70%、80%、100%。
3、有病或特殊情况不能顶岗用本人绩效工资的部分或全部用于雇佣人员工资。
根据《新密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分配指导实施意见》和《新密市苟堂镇中心校绩效考核实施意见(暂行)》,为落实上级指示精神,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最大限度的调动我校教职工的工作热情,促进我校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职工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职工工作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职工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广大教职工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促进学校全面、协调、和谐、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完善绩效考核内容,把职业道德放在首位,注重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工作能力。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职工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中,引导教职工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坚持“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坚持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工作人员倾斜。
4、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二、绩效考核的范围、时间
(一)绩效考核的范围
本校本年度在编在岗所有教职员工。
(二)绩效考核的时间
每年6-7月间、1-2月间对本校教师进行两次绩效考核。
三、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
绩效考核以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情况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是指教师的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表现。主要指标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个人品德、社会公德、廉洁从教等。
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主要指标包括文化素质、教学能力、科学研究能力、创新能力等。
勤,是指工作态度、工作表现等。主要指标包括出勤情况、工作责任心、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等。
绩,是指完成教育教学工作和管理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
教龄,是指本人任教以来的累计教龄。
加分项,是指为本期内为学校做出突出贡献和本期内教学教研、师德及活动中获奖情况。
各项内容在绩效工资考核中所占的比例如下:
教学质量占40%,考勤占10%,师德占10%,能力占10%,教龄占5%,特色建设占5%,工作量占20%。
四、绩效工资的产生、制订与修改
1、领导与管理
为了保障上级工资制度改革能顺利推进,保障绩效考核能达到预期目的,真正地调动教师工作的积极性,特为此成立学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我校的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组成办法: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教师代表组成。
五、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1、师德10分
学期末学校组织教师对全体教师师德进行互评,互评占60%,校评40%。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确定为不称职等次,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1)每学期请假期满5天,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或连续旷工超过5个工作日,或累计超过10工作日的,或病事假每学期累计超过1个月以上的;
(2)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或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致使本学校或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运行的;
(3)损害学生利益,歧视侮辱学生,或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影响恶劣的;
(4)品行不良,侮辱他人人格尊严,影响恶劣的;
(5)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
(6)向学生推销、代购教辅资料和其它商品从中牟利或向家长索要财物的;
(7)组织、参与考试作弊的;
(8)出现重大安全事故且负有直接责任的;
(9)违反法律法规被追究责任的;
(10)进行有偿家教或参与有偿辅导的;
(11)有其它严重损害教师形象和声誉的。
2、能力考核30分
按百分制打分,再折合30分计入总分,能力考核包括教学能力,教学研究和工作量。
⑴教学能力6分
按百分制计算,折合6分。
a、备课25分
教案能把握教材,超前备课,有创意,不照搬教材,计15分。课时数量符合教材要求10分。
b、上课25分
以百分制计算折合25分,考核方法以每学期教师公开课,听课教师的打分为准。
c、作业批改25分
作业精心设计,分类要求,批改及时认真计15分。
作业书写质量好计10分。
d、辅导25分
周一到周五一每天检查辅导次数为准,最高25分。
⑵教学研究4分
本学期参加教研活动次数最多的计2分,其余折合计2分。
本学期听课次数最多的计4分,其他以最多为分母折合。
⑶工作量20分
以18节为标准工作量,班主任工作量每周增加5节,中层领导每周增加5节,师训为3节,红领巾广播站管理、通讯报导为2节。门卫、炊工按平均工作量计算。
以该项最高得分为分母,个人得分为分子,再乘以10为个人该项得分。
3、考勤10分
按百分制计算,折合10分计入总分。
考核办法:每位教师一学期的考勤分为100分(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病假一节扣0.5分,学校例会、活动请假一次扣5分事假一节扣1分,扣完为止)
4、教学质量40分
按百分制考核,算出个人得分后按40%比例计算绩效考核总分。凡担任主科的教师在教学质量考评时基数分为50分。
各行政村:
《岚谷乡村两委班子量化绩效考评办法(试行)》已经乡党政班子会研究通过,现予以下发,请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实施。
第一条、为进一步发挥村干部在我乡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充分调动村干部的积极性,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经研究决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村班子,指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本办法所称的村干部,指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村民委员会主任、委员。
第三条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村级班子和村干部的考核由乡党委负责,由市委组织部备案,并负责宏观管理指导和检查督促。
第四条考核村班子及村干部,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公开民主、绩效挂钩的原则,组织考核与民主测评相结合,力求科学、全面、准确。
第五条考核内容,对村班子的考核主要围绕“五个好”标准,对村干部的考核侧重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主要内容包括:
1、当年经济工作目标落实情况;
2、社会事业发展情况;
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情况;
4、基层组织建设、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廉洁自律情况;
5、乡党委交办的其它重要任务
第六条、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对村“两委”班子和村干部的年度工作目标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年初,各村应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提出当年经济工作目标和兴办实事目标后报乡党委、政府,乡党委、政府原则上按基层组织建设目标(占20%)、社会事业发展目标(占20%)、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占20%)、经济工作目标(占40%)四部分分村下达村年度工作目标。各村将乡镇下达的年度目标按百分制分解到人,形成班子年度工作目标,村干部对照年度工作目标,制定个人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内容包括工作项目、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等,并提交村“两委会”审定。班子和个人责任目标报乡党委、政府备案。年底,乡党委、政府组织专班对“两委”班子集体及个人的责任制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打分。
第七条、村干部工作评价。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的工作考核,根据村班子工作实绩、民主测评两个方面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其他村干部的实绩考核,根据村班子工作实绩、履行岗位职责和民主测评三个方面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价。
第八条、村干部工作考核评分标准。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由村班子工作年度目标、民主测评得分两方面组成,各确定为100分,分值权重为7:3;其他村干部由村班子工作实绩、履行岗位职责工作实绩和民主测评得分三方面组成,各确定为100分,分值权重为3:5:2。
第九条考核的步骤:
1、考核准备。制定考核工作方案,组成考核工作组,培训考核工作人员,进行考核预告。考核组主要由乡党委、政府班子成员任组长,成员由一般工作人员组成。
2、召开考核会议。会议由村党组织负责人召集,乡党委考核组长主持并作动员讲话。参会人员包括村“两委”班子成员、党员代表、村民代表和老干部代表等。到会人数必须达到20人以上。
3、述职报告。先由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总结本年度的工作情况和下一年度的工作打算,然后由村干部依次就履职情况进行述职。
4、民主测评。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村班子测评表和村干部测评表同时发放并填写。不识字人员可根据本人意愿委托他人填写。再由乡镇党委按优秀票计1分,称职票计0.8分,基本称职票计0.6分,不称职票计0分的分值,计算“两委”班子集体及个人的民主评议得分。其计算公式为:民主评议得分=(优秀票数×1十称职票数×0.8十基本称职票数×0.6)/总票数×100。
5、个别谈话。谈话范围是村“两委”班子成员、村民小组组长、村民代表以及党员代表,谈话的人员不少于15人。个别谈话时,考核组一般由2名以上人员参加,并做好谈话记录。
6、考核结果运用。乡党委按以上方法计算出村“两委”班子集体和成员的考核得分,再按考核得分确定考核等次。考核得分在90分及以上的为优秀,80分及以上的为称职;60分及以上的为基本称职,60分以下的为不称职。考核得分与村干部当年的绩效奖金挂钩。考核为优秀等次的村干部,绩效奖金全额发放,并以奖金总额的20%给予奖励;称职的绩效奖金100%发放;基本称职的绩效奖金按80%发放;不称职的,绩效奖金发放50%。考核等次作为评先表彰及村干部职务任免的重要依据。
第十条对村级班子的考核,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优资格:
1、计划生育工作未完成责任目标的;
2、社会治安综合管理未完成目标任务的;
3、班子成员有违法违纪的;
4、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以及重大越级上访的。
第十一条乡党委按照年度考核结果,对评为优秀的村班子进行给予表彰奖励。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的村班子,由乡党委进行集中整顿。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