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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施方案

2023-08-28 07:5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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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领导

为做好公开招聘工作,成立花东镇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花东镇组织人事办,工作人员从党政办、组织人事办、纪检监察室及文体中心等部门抽调,负责招聘的各项具体工作。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人数为23人,具体职位情况详见《花东镇20xx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到20xx年3月31日为止。

(三)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四)学历及专业符合应聘岗位要求。

(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以及有犯罪记录、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公示和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xx年3月21日至25日,共5天。

2.报名地点:广州市花都区花都大道北33号花东镇政府四楼组织人事办公室,咨询电话:86XX9520。

3.报名要求: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报考者须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本、计划生育证明或未婚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原件审核后退回,并交复印件存档备查。

(2)本次招聘接受20xx年应届毕业生报名。应届毕业生报名需提交加盖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如果被录用,必须于试用期后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及学历(学位)证书的鉴定证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

(3)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填写《花东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一份,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表可在花都区花东镇政府门户网下载或报名点领取。

(4)本次考试开考比例为1:3,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不足1:3的,可视报考人数情况调整招聘人数(具体调整情况以公告为准)。

(二)资格审核

(1)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报考资格人员名单于20xx年3月28日在花都区花东镇政府门户网公布。

(2)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应聘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报名表》中所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取消聘用资格。

(3)领取准考证时间:20xx年3月31日至4月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共2天。报考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到花都区花东镇政府组织人事办领取,代领准考证者须提供委托书,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作自动放弃考试。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两部分,考试总成绩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

1.笔试(满分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

(1)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行政能力测试(言语理解、常识判断及判断推理)、公共理论知识、公文写作和时事政治。

按拟招聘职位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如达不到设定的比例的,可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4)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具体时间安排于20xx年4月11日在花都区花东镇政府门户网公布。(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2.面试(满分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

(1)面试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

(2)面试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3)面试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是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面试由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安排于4月15日在花都区花东镇政府门户网公布。(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四)体检

1.按拟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2.由花都区花东镇组织人事办统一组织体检。

3.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4.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五)考核

由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表现等。

(六)确定聘用人选和办理聘用手续

1.在体检和考核合格的考生中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2.拟聘用的人员将在花都区花东镇政府门户网公示5个工作日。

3.确定聘用的人员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鉴定证明后,办理聘用手续,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放弃入职或签订劳动合同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等)。

五、获聘人员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花都区花东镇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管理,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间根据《花都区街镇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级别岗位的工资福利待遇,并实行年薪包干制。年薪包含基本工资、年度考核奖金、社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各类津贴补贴等。社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由编外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分别缴纳。同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有关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各相关部门和人员要以对人才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按规定办事,工作中要接受群众监督,严防弄虚作假、现象发生。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本方案由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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