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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满足全市人民群众安全、经济、便捷出行需求,服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央关于“十三五”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和省委、省政府提出的20XX年全省实现建制村“村村通客车”的总体目标,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完善农村交通基础设施、推动交通服务向农村延伸、加快实现城乡交通服务均等化为目标,补齐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短板,深化美丽乡村公路建设,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协调发展,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保障安全。立足保基本、补短板、兜底线,方便出行、安全第一、优质服务,打通农村交通公共服务“最后一公里”。充分尊重和有效满足城乡居民对基本出行的愿望和需求,让农村群众享受城乡均等的公共交通服务。
2.坚持改革、勇于创新。着眼推进城乡客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尊重基层干部群众的首创精神,以改革的思路、创新的精神,探索不同类型、各具特色的“村村通客车”模式和实现途径。
3.因地制宜、分类实施。坚持从实际出发,综合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实际道路状况、客流构成、出行规律等情况,加强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因镇因村施策,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行动计划和实施方案。
4.统筹整合、节约集约。按照统筹协调、资源整合的要求,统筹城乡、区域之间公共交通协调发展,统筹城乡交通基础设施衔接和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整合城乡现有客运场站等交通基础设施资源,提高财政资金和社会资源利用效率,实现城乡公共交通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20XX年底前实现全市建制村“村村通客车”。
(二)建立农村客运发展长效机制,确保农村客车运行安全有序,服务质量稳步提升,实现“开得通、能持续”。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农村基础路网建设。结合本地实际,实施农村公路提升改造工程、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和危桥改造工程等,重点对不符合“村村通客车”要求的建制村道路采取拓宽、路肩硬化、增设错车道、增加安保设施、桥梁维修改造等措施改善通行条件。完善道路安保设施,新建改建的公路安保设施做到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二)加快农村客运场站设施建设。坚持“路站运”一体化,新建、改扩建农村公路项目与农村客运站点、港湾式停靠站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鼓励乡镇(街道)新建改建客运枢纽站、首末站。大力推进农村候车亭建设,加强基础设施养护和管理,提高基础设施使用效率。
(三)完善农村客运服务网络。对乡镇、建制村和道路通行条件良好的自然村,采用城市公交线路延伸、镇村公交线路新辟、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等方式完善公交服务;对农村道路状况较差且实际客流需求较少的建制村,可灵活采用定制、预约以及“互联网+”等模式,提高客运服务覆盖水平。
(四)保障农村客运运输安全。健全农村交通安全防控网络,切实履行好安全监管责任。严格按照《农村道路旅客运输班线通行条件审核规则》(交运发〔20XX〕258号)要求,健全农村客运线路通行条件联合审核机制,对需途经等外公路的客运线路,由交通运输部门会同安全监管、公安交警、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农村客运经营企业对车型、载客人数、通行时间、运行限速等确定限制性要求。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加强对全市建制村“村村通客车”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副秘书长、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金华市建制村“村村通客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建制村“村村通客车”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各县(市、区)政府和金华开发区管委会、金义都市新区管委会、金华山旅游经济区管委会:作为建制村“村村通客车”工作的责任主体,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本辖区内农村公路提档升级,错车平台、旧桥改造和安防设施的建设与管理;监管客运车辆安全、秩序、服务等营运情况;负责落实建制村“村村通客车”相关经费;负责做好建制村“村村通客车”实施过程中的社会稳定和矛盾化解工作。
市委宣传部:负责农村道路客运发展的舆论宣传。
市信访局:负责组织接待农村道路客运发展中出现的各类上访,保持和谐稳定的农村道路客运发展环境。
市发改委(物价局):负责合理制定农村道路客运票价及执行情况监督,并根据运输市场发展态势适时调整票价,确保票价合理稳定。
市公安局:负责推动建立农村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体系和安全防控体系;指导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依法查处农村客运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处理交通事故;协助交通运输部门加强对建制村“村村通客车”运营车辆和驾驶员的监管并做好通村公路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参与全市建制村“村村通客车”线路通行条件的会审。
市财政局:负责建制村“村村通客车”农村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增客车购置的市级财政奖补资金落实。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各县(市、区)和金华开发区、金义都市新区、金华山旅游经济区建制村“村村通客车”的线网规划布局与运营,农村公路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与改造。参与全市建制村“村村通客车”线路通行条件的会审。负责金华市建制村“村村通客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农村道路客运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的办理。
市安全监管局:负责指导、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参与全市建制村“村村通客车”线路通行条件的会审。
市地税局、市国税局:负责争取农村客运税费鼓励支持政策。
(二)细化计划,完善政策。各县(市、区)政府和金华开发区管委会、金义都市新区管委会、金华山旅游经济区管委会要把建制村“村村通客车”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领导小组,按照本实施方案明确的任务要求,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制定本辖区建制村“村村通客车”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层层落实责任,形成“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要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加大对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将农村道路改造、公交站场、停靠站等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纳入年度预算,拓宽资金渠道,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和捐助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要把建制村“村村通客车”工作与美丽乡村公路建设、美丽乡村景观带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积极主动抓好农村道路与客运基础设施的建设完善,全面完成辖区内建制村“村村通客车”工作任务。
(三)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坚持从实际出发,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采取一镇一策、一村一策,通过“线路优化实现一批、路网改造解决一批、线路新增完成一批、定制预约满足一批”等多种方式,分类分批实施。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创新道路改造方式、车型配置和运营模式,利用现代互联网技术,借助“互联网+”手段,切实满足群众基本出行需求。
(四)强化督查,严格考核。由金华市建制村“村村通客车”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检查验收和总结,并将检查验收的结果进行通报。组织不定期工作督查和专项检查,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年底进行年度工作考核。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交通运输脱贫专项方案》及省市“村村通客车”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完成20XX年全县“村村通客车”目标任务,更好地满足广大农民群众安全、经济、便捷的出行需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行业主管、便民利民、政策保障的基本原则,加快农村客运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村客运网络,推进农村客运市场健康有序运行,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二、工作目标
20XX年12月,实现全县通村公路全部达标、295个行政村(社区)通村客车全覆盖、配套设施齐全有效、运营保障机制健全、安全监管到位、“村村通客车”的工作目标。
三、主要任务
(一)通村线路和班次规划
通村线路设计坚持统筹规划,村村覆盖;坚持以路设线,沿村选点;坚持延伸老线,补足新线。拟采用四种模式。
1.改善条件,巩固一批。对已开通村线路进行重新审核,调整不合理的线路,淘汰和更新不能满足要求的车辆;规范现有城乡班线17条线路(113台车辆),统一线路名称和标识,规范客车票价。
2.创造条件,开辟一批。9月底前,在栏杆、张庄、马集、防胡等乡镇各开辟一条精品通村示范线路。
3.利用条件,延伸一批。将现有部分通村线路向未通车行政村延伸。
4.以人为本,科学计划。根据投入运力、公路状况、地理实际条件和农村群众出行要求。实行以班线客运为基础,其他方式为补充的通村客运经营模式,采取开行定线班、赶集班、隔日班、周末班、预约包车班、干支接驳等运输方式,方便群众出行需求。
(二)通车运营规划
1.通车运行目标。通村客车单车日运行不低于4个班次,日单车运营里程不少于80公里,月运营不少于2500公里,年运营不得少于30000公里。
2.规范市场经营。对通村客车实行企业管理、市场化运营,通过招标,择优选择有运营资质、管理规范,有明确经营方案,有投资管理能力的企业。依法竞标通村道路旅客运输经营,实行公司化管理的客运企业经营,通村客车禁止挂靠经营。中标企业投资购置符合国家营运客车技术标准的9座及14座小型客车40台;日发156个班次,覆盖全县295个行政村(社区)。
(三)运营经费保障
鉴于“村村通客车”乘客较少,经济效益相对较低,由政府相关部门核算。按照公开竞标中标价格、企业运营成本,对通村客车进行补贴,并纳入今后县年度财政预算。县财政实际补贴为中标价格减去国家补助资金。票价执行城市公交车运价标准(1元/人次),包车、预约等个性化需求,票价由企业自行核定,报相关部门备案。
(四)配套设施建设
候车亭原则上建在各乡镇旅客集散点及主干线公路两侧,全县最低建设52座(3M×3M)标准候车亭,候车站牌每个行政村或中途站点建设一座。村村通公交候车点227个,所需工程建设费用从涉农扶贫整合资金中支出。
四、明确职责
(一)道路运输管理部门:一是严格按照《农村道路客运旅客运输班线安全通行条件审核规则》规定,与同级公安、安监等部门建立农村道路客运班线通行条件联合审核机制,充分听取所在乡镇(街道)意见,对途经的客车车型、核载人数、通行时间、运行限速等提出限制意见;根据联合审查意见办理相关许可手续。二是加强对通村客车经营的跟踪管理,每月发放调查反馈单,由当地村委会填写车辆运营和服务质量情况,及时了解和改进工作,确保车辆正常运营。要不定期通过GPS动态监控平台系统对通村客车的运营轨迹和运营里程进行抽查,并加以比对,达不到运行班次和里程要求的车辆取消当年国家燃油补贴资格,同时核减企业的政府补贴金额。三是严格落实行业管理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营运车辆驾驶员安全生产管理等精细化管理考核标准。公示企业运营班线、服务承诺和服务质量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切实把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落到实处,确保交通运营安全。
(二)交通执法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村客运市场专项整治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农村客运,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联合公安机关重点打击阻碍、干扰通村客车正常运营的行为,维护农村客运市场秩序,保护合法经营者正当权益。
(三)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及时处置通村客车工作中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依法查处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确保通村客车工作顺利推进;负责依法查处各类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在通村客车线路、重要路口设置监控摄像头,加强通村客车的安全监管力度。
(四)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积极配合做好线路规划,维护交通设施,保障道路畅通,协助监管准时运营。
(五)中标客运企业:按照道路运输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落实各项管理制度,依法经营、文明服务,正确处理好与城乡客运经营企业的关系,确保运营市场稳定。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1日至8月15日)
各乡镇(街道)、县直各相关部门要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村村通客车”的重要意义,并结合实际制定“村村通客车”工作实施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8月16日至11月20日)
各相关单位要迅速完成通村公路路肩、错车平台、断头路、危桥改造、公路防护栏、标志、标识等安全设施。完成候车亭及站牌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同时督促通村客运经营企业,按照既定计划落实车辆投入,统一标识,客运线路延伸、调整等有关工作。
(三)总结验收阶段(11月21日至12月15日)
“村村通客车”领导小组对全县“村村通客车”工作进行验收总结,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提出具体解决办法,汇总相关资料。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由分管交通工作的县政府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直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村村通客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村村通客车”相关服务和保障工作,各乡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工作小组,明确任务和责任,层层压实责任,稳妥推进我县“村村通客车”工作。
(二)加大投入,保障资金
一是积极向上争取“村村通客车”专项资金,争取运行车辆燃油补贴政策;二是整合涉农项目资金,重点倾斜用于农村客运配套设施建设;三是税务部门积极向上争取政策,对农村客运企业新购车辆应缴购置附加税和运营过程中所涉其他税费实行减免。
(三)强化举措,狠抓落实
“村村通客车”工作纳入20XX年各相关单位责任目标考核内容,将行政村通车率纳入考核指标,强化检查督办,抓好总结评比。各乡镇各单位要制定工作计划,积极推进,对工作不力的单位或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对工作开展好、进展快,成效突出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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