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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校县管校聘实施方案(合集)

2023-08-28 07:5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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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区管校聘实施方案

奎文区XXX小学2018-2019学年

教职工岗位竞聘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人事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学校自主用人,人员自主择业,科学分类管理科学化机制,使我校教师结构与教学岗位达到最合理的配置,最大限度的激发人力资源活力,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鲁政办字〔2016〕56号)、《潍坊市教育局、潍坊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潍坊市财政局、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潍教字〔2017〕19号)、《关于印发潍坊市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底线清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创新管理体制,改革用人机制,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学校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全面依法自主办学。

二、竞聘原则

1.责权利一致原则,实现岗位职责与权利对等一致的目标。 2.双向选择原则。聘任遵循学校和教职工“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学校可以聘任或不聘任,教职工可以应聘或拒聘。

3.按需设岗原则。根据区教育局人事部门核定的编制限额,—1—科学合理设置岗位,按岗聘任,按岗定责,按责考核,保证重点,充实教学一线。

4.优化组合原则。坚持合理组合、优势互补,提高整体效益,岗位竞聘要有利于学校整体教学工作的优化。

5.公正公开原则。方案经教代会通过,教师委员会全程监督,公开编制、岗位设置、岗位职责、岗位聘任条件、聘任程序、聘任结果,对申报岗位人员择优聘任。

6.统筹兼顾原则。既任用年富力强的中年教师,又重视培养使用青年教师,同时维护老年教师的权益。对一年内退休的老教师、孕产哺乳女职工、长期病假等特殊情况,落实上级相关政策,对落聘人员支持关怀待岗培训。

7.循序渐进原则。先管理育人、再教书育人、后服务育人。

三、竞聘范围

学校全体在编(未正式提前离岗和退休)教职工和区聘教师(不含组织批准的借调人员)。采取支教交流、校内直聘、校内竞聘、集团(共同体)内跨校交流的形式进行。

四、岗位竞聘条件

1.承认学校章程、熟知规划、信奉学校办学理念及行动纲领,熟知学校课程改革目标思路,服从学校岗位调剂。

2.无安全责任事故,师德合格、无体罚变相体罚现象。 3.能履行岗位职责。对上年度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师德先进个人、教学先进个人、优秀党员优先聘用。

—2—参加交流竞聘人员的基本条件包括:

1.遵守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具有良好师德;

2.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服从安排,完成岗位职责和任务;

3.竞聘教学岗位的须具备与竞聘岗位相应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

(一)支教交流

我校支教对口交流发展提升校是奎文区孙家小学,本年度支教按计划1人。

在具备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7年12月31日后出生)的我校任职教师;

(2)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二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3)具有奎文区区级以上业务荣誉称号,近三年在教学一线工作且各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以上。

(二)直聘

我校直聘人员共7人。符合下列条件的教师,本人可申请直接聘用:

1.2019年07月前退休的教师(3人);

2.处于孕期(1人)、产假(1人)、哺乳期(2人)的教师; 3.因重大疾病(以教育局备案为准)等其他特殊情况不宜交流的教师。

—3—

(三)集团内交流

我校对口跨校交流学校是潍坊市育才学校,本年度跨校竞聘按计划3人。

五、岗位设置及聘期

(一)岗位分配

教育局根据2017-2018学年度在校生情况,按照“总量控制、区域统筹、结构调整、有增有减”的原则,核定学校岗位数额。教育局核定岗位数61个,我校拟设置岗位64个。

1.校级管理人员共1人。

校长1人,学科课时1—2节,加管理育人课时16节。2.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共63人。

语文、数学、英语学科岗位共43人,每人总课时量7-17节。(1)语文21人。每人工作量为一个班语文担任班主任工作兼其他学科、两个班语文兼其他学科、一个班语文兼其他学校管理育人课时。

(2)数学15人。两个班数学担任班主任兼其他学科、三个班数学、两个班数学兼其他管理育人课时、一个班数学兼其他学科及管理育人课时、一个班数学兼学校管理育人课时。

(3)英语7人。四个班英语担任班主任、三个班英语担任班主任、四个班英语、三个班英语兼管理育人课时。

3.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科学等学科岗位共12人。

—4—音乐3人、体育5人、美术3人、信息技术1人,每人学科及育人课时8--18节。

4.其他学科(品社、安全、环境、综合实践、校本课程等)教学及育人岗位共6人,每人总课时量(课时量+管理育人课时/服务育人课时)约16-18节。

5.学科教师兼职中层管理岗位的,每人总课时量14-18节(具体工作岗位及工作量以《职工岗位及课时工作量设置实施方案》为准)。

6.工勤、教辅岗共2人。

维修1人,无教师资格证,主要负责学校水电暖、桌椅板凳、门窗维修、执勤及其他临时性、应急性任务。核定工作量12节。

文书、档案及学籍管理员1人,主要负责学籍管理及文书、档案管理。核定工作量16节。

(二)岗位聘期 聘期1年。

六、岗位职责

岗位职责根据学校公示职责为准。

七、岗位考核

根据奎文区XXX小学教师评价制度,由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出勤、工作量、教学工作、师德的单项考核和教师、中层的综合考核。

—5—

八、竞聘程序

(一)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人员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填写《奎文区教职工交流竞聘登记表》。申请支教交流、集团(共同体)内跨校竞聘的需经学校审核盖章。

1.自愿申报班主任工作的优先聘任;

2.退休前两年,在满工作量的情况下优先聘任;

3.不服从学校安排不担任班主任工作的,视为本人主动放弃本年度内一切评优树先及职称评聘等资格。

4.不服从学校安排不担任中层管理工作的,视为本人主动放弃本年度内一切评优树先及职称评聘等资格。

5.实施过程中,已经确定聘用岗位的人员不能再参加此后的岗位直聘或竞聘。在规定时间内无特殊原因不提交个人申请的,学校有权按拒聘或落聘情况处理。

(二)组织支教交流竞聘

根据教育局分配的支教指标,组织教职工参加对口提升校的支教岗位竞聘。提升校向其对口支教非提升校派出对等数额的教师进行交流。

(三)组织校内直聘

符合直聘条件的教职工,根据个人申请,经学校和教育局批准并公示后,签定聘用合同,合同聘用期限为1年。不愿应聘校内直聘岗位的,可申请参加校内竞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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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组织校内竞聘

校内竞聘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逐级进行双向选择,自由竞聘。其中,中层干部由校长按规定程序聘任;教职工的竞聘以部门为主,由中层干部与教师实行双向选择。

教学岗位首先聘用现任课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连续担任班主任工作、获得综合荣誉称号或教学能手层次较高、数量较多的教师以及在教学、班级管理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

在符合岗位任职条件、能够胜任岗位工作的情况下,优先聘用原任教学段较高或相同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年龄较大的教职工。

(五)组织集团(共同体)内跨校竞聘

集团(共同体)内跨校竞聘由各教育集团(共同体)聘用工作领导小组按各自制定的竞聘方案组织实施。参加竞聘人员,根据集团(共同体)内其他学校跨校竞聘岗位设置及方案要求,向意向学校递交申请,参加跨校竞聘。

集团(共同体)内跨校竞聘分两轮进行。首轮竞聘在集团(共同体)内同学段学校间进行;第二轮在集团(共同体)内不同学段学校间进行。

集团(共同体)内跨校交流结束后,区教育局汇总、公布全区所有学校的空岗指标,未竞聘到岗位人员可根据空岗情况自愿报名,空岗学校根据岗位需求确定录用人员。

(六)签订合同

—7—学校根据岗位工作实际,制定岗位聘用合同,明确聘用岗位的职责任务、工作标准、任职条件、岗位工作量等事项。各类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公示栏公示5日,无异议后办理聘任手续。

(七)待岗人员安置

经过多轮竞聘仍未上岗教职工,由教育局统一安置,跟岗培训,时间不少于3个月,不多于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根据学校岗位空缺情况予以安排,参照设岗要求和教师意愿,可以签订转岗或低聘合同;考核不合格的继续安排培训。待岗人员不参与本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班级管理团队激励机制资金的分配,年度考核、师德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不能享受评优树先、评聘高一级职称等待遇。未聘时间累计超过考核年度6个月以上的,不参加年度考核,不享受正常增加薪级待遇。培训期满12个月,经考核仍不合格的,按相关规定和程序予以解聘。

九、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区管校聘交流轮岗工作的领导与管理。成立由校级领导、优秀教职工代表组成的“教职工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为校长、分管副校长、各科室主任。

(二)加强宣传,周密部署

开好全体教职工大会,深入细致地做好政策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政策知晓率达100%;引导教师消除思想顾虑,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和良好的工作氛围。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教

—8—职工的意见建议,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竞聘工作方案。

(三)坚持原则,加强考核

严格工作程序和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实事求是,公正公开,以人为本,坚决杜绝私下承诺、暗箱操作等违规行为,切实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维护好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竞聘工作公示制度,学校岗位设置方案、竞聘方案、竞聘结果等在单位醒目位置进行公示。

(四)科学核定岗位工作量标准。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本人未选择在55周岁退休的,必须按要求完成规定的岗位职责和满工作量,并签署承诺、进行公示。

奎文区XXX小学

2018年7月

—9—

第二篇:县管校用教职工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县管校用教职工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化教师管理制度改革,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具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有力的激发学校内部活力,充分调动教职工工作积极性,进一步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根据潍坊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中小学管理体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潍办发【2014】33号)、峡山区教育管理中心《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经学校决定,全面实施教职工竞聘上岗,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学校教职工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学校教职工竞聘上岗方案的拟定、实施等工作。

组长:

王安建(校长)副组长:

李溪(支部书记)

段明坤(工会主席、副校长)陈善坤(副校长)成员:

田林

黄跃泉

赵莉

张素屏

董琼秀

(二)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和争议调解小组。

1、工作小组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定学校具体实施方案,公布岗位设置,经学校教代会通过后并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实施;上报该项工作的各种材料。

组长:陈善坤

成员:冯地伟

田林

卫东云

衡造

万蕾

何利琼

乐萌

冯涛

杜成波

2、争议调解小组

负责组织召开学校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处理在岗位竞聘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化解矛盾;对不服从学校调解的教职工可向上级申请调解或申请仲裁。

组长:段明坤

成员:田林

卫东云

冯地伟

衡造

黄跃泉

张素屏

二、校内教职工竞聘 (一)竞聘原则

坚持“按需设岗、严格考核、择优竞聘、公平公正”原则。

(二)竞聘范围

1、本校现有在职教职工。

2、自2014年7月1日起距退休不足三年的教职工,可由学校根据实际确定岗位,直接应聘上岗,也可以选择申请竞聘上岗。

3、财务人员在征求学校校长意见后,由市教育局选派上岗(岗位工作量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竞聘程序

1、宣传动员(6月10日--6月17日)

2、组建机构(6月17日)

3、制定方案(6月10日--6月18日)

4、组织竞聘

(1)学校公布竞聘岗位、岗位职责、岗位工作量(6月27日);

(2)教职工向学校提出书面岗位竞聘申请(6月27日--28日,6月28日下午5:00截止,未向学校书面提出岗位竞聘申请的,视作自动放弃在都江堰市锦堰学校应聘资格);

(3)“学校教职工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应聘资格(6月30日前);

(4)学校根据《竞聘方案》由工作小组组织开展岗位竞聘工作,确定拟聘人员,报“学校教职工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并公示。竞聘成功的教职工由学校

统筹协调安排工作(7月7日--7月8日)。

(5)职员职工系列直接竞聘到岗位,岗位工作量以学校《竞聘方案》公布为准(不一定为满工作量)。

从事职员职工岗位工作未担任教学任务的教师,其工资待遇按《都江堰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2013年5月30日下发)文件相关精神执行。

(6)若多人参与同一岗位竞聘,学校按照双向选择和岗位职责要求择优聘用(择优顺序如下):

①教学效果好的优先,②年龄大的优先,③原从事岗位的优先。剩余人员参加第二轮(或第三轮)剩余岗位的竞聘,一学年内学校原则上最多提供三次竞聘机会(7月5日--9日)。

(7)7月25日前,完成校内教职工岗位竞聘工作,学校与应聘成功的教职工签定岗位合同并公示,向教育局上报学校相关情况(竞聘成功的教职工、竞聘未成功的教职工、剩余岗位)。

(8)校内竞聘未成功的教职工,由学校上报到市教师管理中心,参加系统内竞聘上岗(具体要求按都教发[2014]106号文件相关精神执行)。

三、校内岗位设置情况

1、学校现有小学24个班、初中16个班。

2、学校现在编144人,其中经教育局批准的离岗待退人员5人,长病2人,系统内调出3人,现在岗人员134人,市教育局教师管理中心现新派到我校人,所以设置总岗位134个。

3、根据成都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按分科设置)课程计划表和我校班级构成情况设岗位如下:

(1)行政管理岗位7.5人;

(2)实验室、图书室、学籍管理、教务管理、文秘信息档案员、校产公物管理、校园广播电视网络管理、学校录播室多功能厅数字化实验室、保健教师、心理健康辅导员、文印员、音体美器材管理员、驾驶采购员、厨师、勤杂工等12.5人;

(3)设置教学岗位共114人,其中:小学班主任12人,语文12人,数学8人,英语5人,科学2.5人;初中班主任8人,语文6人,思品2人,数学6人,英

语6人,历史2.5人,地理2人,生物2人,物理3人,化学1.5人;全校体育10人,音乐4.5人,美术4.5人,信息技术2.5人,地方课程9人,学校课程5人。

四、竞聘要求

(一)学校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加强过程性考核,教职工学年度考核结果要与岗位竞聘直接挂钩。

(二)学校在岗位竞聘的过程中,将以教育教学质量和师德考评结果作为重要依据,凡是师德方面存在“有偿家教”等较大问题的,严重违纪人员,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的,学校可以不聘。

(三)获得都江堰市学科带头人及以上学术称号的名优骨干教师,在取得称号后,在学校服务期至少3年,服务期内不得提出到其他学校应聘。

(四)如因本人原因,希望到其他学校应聘的,应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市教育局研究同意后,可由教师管理中心派遣到指定学校参加该校内竞聘上岗,同时视为放弃在原校竞聘上岗权利。

如在派遣学校未竞聘上岗的,可参加下一步系统内竞聘。

五、未聘、待聘和托管人员的管理

(一)未聘人员

校内参加竞聘上岗未上岗人员,可参加系统内竞聘上岗。由教师岗转到职员、工勤岗的,按照职员、工勤岗位确定工资标准。

(二)待聘人员

凡竞聘未上岗的教职工纳入待聘人员管理。

1.待聘期。待聘人员的待聘期为12 个月。待聘期间,为其提供2次竞聘机会(含系统内竞聘)。

2.待聘待遇。领取基本工资和50%的基础性绩效工资,不再领取奖励性绩效工资。

3.培训学习。待聘期间,由教育局安排参加各类岗位培训或在原学校跟岗学习,培训和跟岗学习期间应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服从学校临时性工作安排。

4.待聘考核。

待聘期间,由原学校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能正常晋级,符合解聘条件的予以解聘。

(三)托管人员

1、托管期。待聘期满,仍未能应聘上岗,第二年转为托管期,托管期为12个月。托管期间,教育局为其提供1-2次竞聘机会。

2、培训学习及考核。托管期间,由教育人才交流中心统一管理和考核,安排参加各类岗位培训或在学校跟岗学习,培训和跟岗学习期间应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服从临时性工作安排。考核不合格的,直接解聘。

3、托管待遇。托管期间,只领取基本工资。

4、退出机制。托管期满后仍未上岗的人员,本人应当提出辞聘。本人不愿辞聘的,将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第34和35条规定予以解聘。

六、本方案于2014年6月20日经学校教代会表决通过报教育局批准后予以实施。

201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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