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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文明办、县妇联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化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陆河文明办〔2022〕9号)部署和陆河县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为培塑基层先进典型,弘扬家庭文明新风,推动全镇基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深入开展,经镇委、镇政府研究,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开展“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倡导现代家庭文明观念,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基层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统筹协调作用,引导基层群众广泛参与创建,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家庭文明新风尚,为陆河全面建设绿色高质量发展示范县提供坚强思想保障和强大精神动力。
二、评比对象
在本镇居住的所有居民,以户为单位。
三、评比内容及标准
星级文明户创建是深化基层精神文明建设、提升乡风文明、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结合本镇实际,按照便于操作、规范标准、示范引领的原则。“十星”基本标准如下:
(一)爱国爱家星。
①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集体,热爱家乡。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②积极拥护党的领导,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执行村两委的集体决定;
③关心国家大事,自觉维护党和国家、集体的利益,爱护公共财产,坚决抵制损害党和国家形象、损害集体利益的言行;
④增强国防观念,符合条件的主动参军或参加民兵训练;
⑤积极参与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和村民大会等各种集体活动;
⑥自觉履行公民应尽的各项义务;
⑦积极支持、带头配合政府由于公共利益组织实施的土地和房屋征收行为。
(二)遵纪守法星。①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积极参与法治学习,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增强法治意识;②家庭成员无违法犯罪、违章建筑、违法经营、偷税漏税,不传播淫秽物品、不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参与赌博、吸毒,不加入传销、封建迷信等非法组织,不搞非法活动;③遇到困难和问题通过正当程序和法律手段解决,不闹事、不闹访、不串联、不越级上访,不采取暴力报复社会;④积极参与群防群治活动,敢于伸张正义,见义勇为;⑤依法依规生产经营、销售。
(三)尊德守礼星。①自觉遵守和传承中华文明礼仪,待人接物讲究礼貌,做事讲究规矩;②注重语言文明,不粗言不粗语,不污言秽语;③注重仪容仪表,讲究个人卫生,着装干净整洁;④尊重本乡本土、民族传统风俗习惯;⑤积极参与“陆河好人”“文明家庭”等推荐评议活动,尊崇褒扬先进人物和英雄模范,自觉维护他们的荣誉和形象;⑥积极参与文明出行、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观赛、文明上网等行动,遵守社会交往、公共场所中的文明规范;自觉抵制违反社会道德、背离公序良俗的言行和现象。
(四)勤俭节约星。①爱岗敬业,争做新型合格农民(居民),不撂荒田地,不好吃懒做;②勤俭持家,艰苦朴素;③婚丧嫁娶简办新办,不铺张浪费。
(五)孝老爱亲星。①尊老爱幼,团结和睦,孝敬父母公婆,精心养儿育女,不虐待老人、妇女、儿童,无发生家庭暴力行为;②家庭成员处事通情达理,公婆儿媳、兄弟姐妹、夫妻妯娌等亲属间关系融洽、亲密;③有矛盾纠纷听劝告、服处理,不重男轻女,保证依法子女入学;④外出务工,要妥善安排好留守父母和孩子的生活,关心关爱其他亲属。
(六)诚实守信星。①有较强的重信守约意识,诚实不欺,重约守信;②不掺杂使假,不坑蒙拐骗,不敲诈勒索,不欺行霸市;③不散布虚假信息,不造谣传谣;④无违约和毁约行为,按时偿还银行贷款和他人财物;⑤诚信经营,及时主动纳税、缴税。
(七)崇文尚学星。①倡导文明新风,新事新办,新事简办,婚丧嫁娶不大操大办;②邻里之间不攀比,贫富之间不妒嫉;③崇尚科学,不搞封建迷信活动,杜绝黄、赌、毒,不讲风水,不看相算卦,不信邪教,不搞任何有悖科学、破坏环境的活动;④提倡孝老敬老,厚养薄葬,遵守殡葬管理规定;⑤积极参加健康向上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
(八)健康生活星。①按照“绿、净、齐、富、厚、和”的要求,积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和文明社区建设;②爱林造林护林,积极参与植树造林活动;③积极发展绿色产业和庭院经济,房前屋后植树栽花种草,营造良好人居环境;④自觉节粮、节电、节水、节地、节材,量入为出,节俭有度,不斗富摆阔,不奢侈浪费,不乱烧乱堆,不在公路上晒粮;⑤不以破坏生态的手段谋取个人利益,不滥垦乱占林地,不乱砍滥伐林木,不滥采乱挖野生植物,不捕杀销售珍稀野生动物;⑥不污染河道等公共水域;⑦不损坏公园、河岸等公共生态林木;⑧不私采滥挖河道沙土、石头;⑨不乱损坏公共绿地。
(九)兴业致富星。①积极参加技能培训、就业培训和科普活动;②带头致富并积极帮带邻里共同致富;③在精准扶贫中主动脱贫并带动其他贫困户脱贫。
(十)助人为乐星。①乐善好施、乐于助人;②与乡邻和谐相处,互帮互助;③力所能及关心、帮助周围的老、弱、病、残、孕、幼和困难人群;④积极参加扶贫济困、助弱助残等社会公益活动。
四、评选时间
2022年4月-5月。
五、评选程序
1.农户自评。各村(社区)农户对照“星级文明户”标准,进行自我认定并填写《自评申报表》,向村委提出申请。
2.村(社区)评审推荐。由村(社区)对照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广泛征求意见,确定六星以上的星级文明户候选名单,由各村(社区)张榜公示3个工作日再报镇创文办。
3.镇创文办审批。创文办“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村上报的“星级文明户”进行审核,最终名单确定后下发批复至各村(社区)。
4.授牌表彰。各村(社区)通报“评星”结果,对“星级文明户”进行授牌表彰。
六、工作要求
1.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安排专人负责该项工作,推动“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广泛、扎实开展。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广告栏、宣传橱窗、村组广播等基层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创建内容标准、奖励措施,完整地宣传活动的意义和标准,力求做到家喻户晓、老幼皆知,形成人人关心、户户参与、以“星”为荣、争“星”进位的良好氛围。
3.确保工作实效。各村(社区)要坚持标准、实事求是,切实防止“只挂牌、不评选”等走过场的做法,在创建评选活动中严格把关,不搞平均主义、不优亲厚友,同时要做好创建评选活动各种材料、图片、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镇人居环境整治和精神文明建设,全面提升镇村文明水平,努力塑造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秩序井然的镇村新面貌,经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培育社会主义新型农民为目标,以建立“环境整治美化镇村”长效机制为契机,以“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为载体,在全镇各村广大农户中积极倡导文明、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健康有序发展。
(二)总体目标。开展“十星级文明户”争创活动,旨在把全镇广大农民凝聚到农村的“四个文明”建设中,进一步提高农民素质,发展农村经济,改善农民生产和生活环境,逐步改善城乡差别,促进城乡一体化。
二、创建内容和标准
(一)十星标准。根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具体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十星级文明户”的评选标准如下:
1.爱党爱国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集体,热爱家乡。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被西方组织以慈善、宗教的名义蒙骗收买,不信谣、不传谣,不收听收看西方的广播电视节目。积极拥护和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镇村各种会议、参与村集体建设,保护国家和集体财产,爱护公共设施。
2.遵纪守法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积极参加法治学习教育,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增强法治意识。家庭成员无违法犯罪、违章建筑、违法经营、偷税漏税、传播淫秽物品、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参与赌博、吸毒,不加入传销、封建迷信、非法宗教等非法组织,不搞非法活动。遇到困难和问题通过正当程序和法律手段解决,不闹访、缠访,不串联、不越级上访,不采取暴力报复社会。
3.兴业致富星:家庭年人均收入高出当年本村平均水平。勤劳致富,合法经营,有一个以上好的致富项目或产业,且收入稳定。积极帮助和扶持周围群众共同致富,成为左邻右舍致富的“领头人”。
4.勤俭节约星:保持和传承中华民族勤俭节约传统美德。辛勤劳动和工作,不游手好闲,好逸恶劳,从小培养孩子自己动手能力。自觉节粮、节电、节水、节地、节材。量入为出,节俭有度,不斗富摆阔、不奢侈浪费。
5.环境卫生星:环保意识强,积极参与植树造林活动,不焚烧秸秆和白色垃圾,白色垃圾按要求进行处理。爱护村容村貌,爱护公共设施,积极参与村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不乱泼乱倒、乱堆乱放、乱丢乱扔,不向河流、路边、公共场所倾倒垃圾。积极参加农村“三改一建”(改水、改厕、改厨,建沼气池)活动,厨房、厕所符合新农村建设和卫生标准。保持住房内外清洁卫生,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庭院四周环境优美整洁,有绿化,无杂草、垃圾、污物;畜禽圈养,粪便及时处理。
6.诚实守信星:有较强的重信守约意识,诚实守信,童叟无欺;不参杂使假,不坑蒙拐骗,不敲诈勒索,不欺行霸市,无违约和毁约行为。按时偿还银行贷款和他人财物。不引诱欺骗拐卖人口、引诱欺骗群众加入传销组织。
7.孝老爱亲星:尊老爱幼,团结和睦,孝敬父母公婆,精心养儿育女,不虐待老人、妇女、儿童,不发生家庭暴力。家庭成员处事通情达理,公婆儿媳、兄弟姐妹、夫妻妯娌等亲属间关系融洽、亲密。有矛盾纠纷听劝告、服处理。不重男轻女,保证依法送子女入学。外出务工,要妥善安排好留守父母和孩子的生活。要加强与学校老师的联系,经常了解留守孩子在校学习生活情况,每年回乡探望两次以上。关心关爱其他亲属。
8.助人为乐星:乐善好施、扶贫济困,乐于助人。与乡邻友善和谐相处,有求必应,有难必帮。见义勇为,敢于伸张正义、与坏人坏事作斗争。积极参加扶贫济困、助弱助残等社会公益活动和各种村民互助组织。
9.文明礼貌星:自觉遵守和传承中华文明礼仪,对老人、对长辈、对他人待人接物讲究礼貌,待人接物做事讲究规矩。注重语言文明,不粗言粗语、不污言秽语。注重仪容仪表,讲究个人卫生,着装干净整洁。尊重本乡本土、民族、宗教传统风俗习惯。
10.移风易俗星:倡导文明新风,新事新办,新事简办,婚丧嫁娶不大操大办,减轻“人情负担”。邻里之间不攀比,贫富之间不妒嫉。讲究科学,破除迷信,不信鬼神,不讲风水,不看相算卦,有病就医不信邪教,殡葬、祭祀讲究科学文明,不从事任何有悖科学、破坏环境的活动。
(二)否决条件。凡有以下情况者,不得参与“十星级文明户”评选。若已参与或授牌的,撤销荣誉称号,由村委会收回奖牌,两年内不得参加“十星级文明户”评选:
1.家庭存在封建迷信、黄、赌、毒以及传播、参与非法邪教组织的等丑恶现象的;
2.家庭成员发生刑事治安案件的;
3.发生家庭暴力,不赡养老人的;
4.家庭成员存在越级上访的、有违法建设行为的、焚烧秸秆等污染环境的;
三、评选流程
“十星级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由镇党委统一领导、统筹规划,村(社区)“两委”班子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共同参与,整个工作分以下几个阶段:
(一)建立组织,宣传发动阶段。各村(社区)成立创建“十星级文明家庭”活动领导小组,组织村组负责人及创建“十星级文明家庭”成员单位工作人员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同时,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广泛开展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申报初评,开展活动阶段。农户自荐与自评。农户可向村委会自我推荐并填写《镇xx村十星级文明户农户自评表》、《镇xx村十星级文明户农户推荐表》,由各户向活动领导小组申报获星数目。
(三)民主评议,票决公示阶段。村(社区)“两委”组织“十星级文明户”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村委会成员和村民代表组成)召开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参加),根据群众自评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做好评审会议记录)。参会成员填写《镇xx村十星级文明户评审定星表决表》,对每个家庭的申报情况进行考评,农户相应星级项目表决赞同过半数的即可定星。采取符合几星标准就批准几星家庭的`办法,确定获星家庭,并张榜公示三天。
(四)审批验收,总结表彰阶段。张榜公布群众无异议后,经过村(社区)“两委”审批,村(社区)再向得星农户(不论星多星少)颁发“十星级文明户”铭牌,根据审定星情况安上黄色五角星,铭牌悬挂在农户大门右上角,上齐门框(对联上方)的位置;每年11月30日前,各村(社区)向镇推荐“十星级文明户”(填写《镇十星级文明户评审表彰推荐表》,由镇党委政府结合“三八节表彰大会”对“十星级文明户进行表彰奖励。
(五)资料存档。村“两委”要建立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档案,将所有创建资料按年份归入档案,资料包括:每户十星级文明户创评表、每次会议记录、开展创评或帮建等活动的各种文件、方案和其他原始痕迹资料、图片等。同时将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名单报镇宣传办。
四、工作要求
(一)成立组织,强化领导。为切实抓好“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镇成立“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担任组长,镇长担任第一副组长,党委副书记担任副组长,成员为其他党政负责人、镇团委、镇妇联、镇组工办、镇纪委、镇党政办、镇经发办、镇社会事务办、镇规划分局、镇宣传办、镇信访办、镇司法所、各村(社区)书记,领导小组设在镇宣传办,镇党委宣传委员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各村(社区)要重视,各联系村镇干要认真指导分工村(社区)开展活动。
(二)严格标准,确保实效。各村(社区)要因地制宜,规范操作,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切实防止“只挂牌、不评选”等走过场的做法,坚决杜绝形式主义,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要加大评选活动的宣传力度,树立一批先进典型。
(三)加强指导,规范管理。要紧贴群众生产生活需求,不搞形式主义,不增加农民负担,把评选工作纳入群众的监督之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评选质量。评选工作以村(社区)为单位每年评选一次“十星级文明户”,“十星级文明户”评选不搞“终身制”,要按照“能上能下,动态管理”的要求,按时组织复评,对创建活动滑坡,出现违法违纪问题的农户要及时摘牌,并给予教育、指导、帮扶,确保“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一、总体目标
围绕乡村振兴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总目标,在全村范围内开展““文明家庭”和“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宣传引导广大群众从自己做起、从家庭做起,以个人面貌、家庭面貌、社会面貌的焕然一新促进村容村貌的大改变、大提升,凝心聚力共建平安和谐、美丽宜居、文明有序秀美后席。
二、评选范围
全村范围内的家庭户。
三、评选名额
(一)评选“文明家庭”10户;
(二)根据申报等情况评选“星级文明户”若干名。
四、评选类型及标准
(一)“文明家庭”评选标准
1、爱国守法。家庭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爱国爱党爱社会主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自觉遵循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村规民约,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
2、遵德守礼。家庭成员注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养成。待人宽容,关心他人、助人为乐。维护公共卫生,爱护公共环境,遵守公共秩序,在工作生活中崇德尚礼、知行合一。奉行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生活态度、生活方式,养成良好行为习惯。
3、平等和谐。家庭成员之间相互尊重、理解信任、感情深厚、亲情深厚。父母与子女之间长幼有序、孝老爱亲、传承孝道。夫妻之间忠诚恩爱、包容接纳、责任共担。亲属之间、邻里之间友善和睦、共同分享、守望相助。家庭成员日常生活温馨乐观、彼此扶助、相濡以沫,特殊困难不离不弃、舍己为家、尽心尽责。
4、敬业诚信。家庭成员爱岗敬业、诚实劳动、合法经营。重信用、守承诺,真诚做人、守信做事。树立尚德守法、传承以信笃行、以诚兴业的优良品德,立足岗位践行诚信规范。
5、家教良好。父母尊师重教、言传身教,用正确行动、正确思想、正确方法教育引导子女。注重子女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和良好个性的培养,引导子女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家庭成员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养成良好阅读习惯,学习氛围浓厚。
6、家风淳朴。弘扬家和万事兴、忠厚传家久、百善孝为先等中华优秀传统美德。传承好家训,提醒引导、感染熏陶家庭成员。有体现传统美德、符合生活实际的新时代家规,以好家规规范家庭成员的言行。家庭成员积极参与读家书、谈家教、倡家健、秀家宝等各类家庭文化体育活动,自觉树立良好家风。
7、绿色节俭。家庭环境干净整洁。家庭成员生态环保意识强,不乱扔乱丢垃圾,自觉进行垃圾分类,注重资源再利用。勤劳节俭、厉行节约,杜绝浪费。积极宣传和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反对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生活量入为出,婚丧嫁娶操办从俭、不铺张奢华。
8、热心公益。家庭成员积极参加慈善捐助、义务劳动、无偿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社区服务等公益活动。积极参加邻里守望、扶贫济困、生态环保、养老助残、法律援助、文化体育等各类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热情关心特殊困难人员,参加结对帮扶等社会公益活动。
(二)“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
星级文明户分为10种类型:
1、爱国爱乡星。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家乡,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令、法规。积极接受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和共同理想教育,履行公民基本道德义务。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顾全大局,服从整体,积极投身村居各项事业建设。
2、遵纪守法星。自觉学习法律法规,遵纪守法,依法办事,自觉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时刻用《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村规民约规范自己的行为,语言文明、行为规范。爱护集体财产和公益设施,不做有悖于法律和道德的事,家庭成员中无刑事治安案件和民事纠纷,无黄、赌、毒现象。
3、诚实守信星。自觉履行社会义务,有较强的社会公德意识。以诚待人,说话公道,办事公正。诚信经营,按章纳税,无欺诈、违约和毁约行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家庭成员无拖欠贷款及他人财物等不良信用记录。
4、文化教育星。尊师重教,配合学校教育好子女,重视子女教育。鼓励带动其他村民参与群众性文化活动,家庭成员掌握一定的文艺特长。家庭文化氛围浓厚,积极培养健康向上志趣。
5、移风易俗星。相信科学,自觉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封建宗族活动和非法宗教活动。倡导文明新风,反对大操大办和铺张浪费。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积极弘扬家庭美德,敢于抵制不正之风。
6、孝老爱亲星。践行家庭美德,孝敬长辈,实现老有所依、老有所养。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重视家庭美德建设,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建立平等、友爱、和谐的家庭关系氛围和邻里关系。
7、环境卫生星。热爱家园,美化环境,能积极主动为全村居的环境卫生整治做出贡献。认真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有良好的卫生意识和卫生习惯,无乱丢乱扔、乱贴乱画、乱堆乱放、乱搭乱建,随地吐痰等不良现象;家禽、家畜实行圈养。能保持住宅周围道路的整洁,争当主人翁,做清洁家园、美丽乡村的宣传者和监督者。
8、勤劳致富星。勤俭节约,遵纪守法,文明从业,具有较高思想觉悟,致富思源,富而思进,先富带动后富,走共同富裕道路。有致富项目,在本村居范围内有一定规模的经济实体,在带头示范、带动推广农业新品种、新科技、新模式,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和管理经营创新等方面具有贡献。
9、志愿服务星。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公益活动,如修路、植树绿化、兴办教育、环境整治、扶贫建设、慈善捐助等。爱好国家和集体财产,爱护公共设施,自觉维护公共秩序,积极参与村居经济、文化、社会综治等各方面工作。
10、生态环保星。爱护花草树木,保护生态环境,自觉节能、节水、节地、节材,无污染公共环境行为。积极参与改水、改厕、改圈等工作。积极参与公众聚集场所环境整治、公用设施整治、村庄绿化活动,维护公共环境卫生。
(三)一票否决条款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推荐参评:
1、家庭成员违法违纪;
2、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
3、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4、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5、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6、对未成年人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7、家庭成员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8、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五、实施步骤
本次评选活动按照发布公告、自主申报、资格审核、集中公示、确认颁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9月8日至9月13日)。在村广场、道路等显著位置及“秀美后席”微信公众号集中发布活动方案,动员全村群众积极参与。
(二)自主申报(9月14至9月27日)。对照评选标准在逐项整改完善的基础上,以户为单位向村委提出申请,分别填报《后席村文明家庭申请表》《后席村星级文明户申请表》。
(三)资格审核(9月28日至10月3日)。由驻村第一书记和村两委成员按照评选条件,在对各申报家庭资格进行审核把关的基础上,认真对各申报家庭的环境卫生、遵纪守法、个人品德等方面进行深入的实地考察和调查核实,最终择优评选出“文明家庭”10户、“星级文明户”若干。
(四)集中公示(10月4日至10月10日)。将村两委择优评选出的“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在村广场公示栏公示7天,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
(五)确认颁牌表彰。结合资格审核和公示情况,驻村第一书记和两委干部集中研究商议后提出后席村“文明家庭”和“星级文明户”名单,颁发荣誉证书,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并在获评户门口安装“文明家庭”和“星级文明户”荣誉牌。对于特别优秀者将会向上级相关单位和新闻媒体推介宣传其先进事迹。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村两委及各村小组要充分认清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多举措扩大活动知晓度、参与度,确保把事迹最突出、最生动、最感人的家庭发掘推荐出来。
(二)面向基层,依靠群众。评选表彰工作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立足各村小组,使评出的“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获得群众认可、站的住脚。
(三)大力宣传,浓厚氛围。深入宣传“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的先进事迹,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和学习宣传“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的浓厚氛围。在全村展示宣传先进、学习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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