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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在实施规范公务员津补贴的同时,统筹解决中小学教师待遇,提高中小学教师工资津补贴补贴。这次新增的工资性津补贴的部分作为绩效工资,由学校统一管理支配,以体现岗位责任和工作业绩。为了调动我校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公平合理、公开透明、有效激励的内部分配机制,根据融教[20xx]60号《福清市教育系统教师绩效工资分配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文件精神和本校实际,在上级核拨的绩效工资总量内,以实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科学安排,建立符合本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
二、分配原则
1、贯彻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以责任和业绩为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岗位及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
2、统筹兼顾学校内部各类人员绩效工资的分配关系,科学安排,建构符合我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分配工作全过程实行阳光操作,分配方案经学校教代会讨论通过后实施,确保教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小组成员由校领导、中层干部、工会及其他教师代表组成,负责对教师工作量、工作业绩的考核,以及绩效工资的分配、发放、解释等方面的工作,确保绩效工资公平、公正地发放。
四、发放对象
本校在编在岗教师。
五、绩效金额分配额度、构成
1、绩效工资分配度
这次新增工资性津补贴中月人均400元,作为学校绩效工资分配额度,由学校自主分配。
2、构成部分
绩效工资由工作量(任务)补贴、管理岗位(责任)补贴、业绩奖励三个部分构成。其中工作量补贴占绩效工资构成的60%,管理岗位补贴占20%,业绩奖励占20%(其中的2.5%作为学区统筹)。
六、绩效工资实施办法
(一)工作量补贴的分配
1、核定工作量的基本依据。
(1)教职工正常工作量按闽教人[87]104号文件规定计算。
(2)教学计划及小学教师教育教学任务和课堂教学的基本要求。
(3)学校实际工作内容。
2、课时量补贴
a、每学年学校教导处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统筹均衡分配教师课时量,按不同的岗位规定不同的工作量标准。
(1)根据闽教人[87]104号文件规定,小学专任教师标准周授课时数不少与18节。
(2)任实职的中心校正职校级领导任课时数不少于4节,副职校级领导任课时数不少于6节,其它任实职的学校中层干部、中心校财务人员、任课时数不少于8节,中心校生管、图书管理员(计生专干)任课时数不少于10节,为满工作量。
(3)其他科任教师课时量的计算为全校平均课时量,由校务会议研究决定周课时量规定。其中语数包班教师递减4节,数学跨班递减2节,英语跨校递减2节,教研组长递减1节(享有管理岗位补贴的不再递减)。
b、课时量补贴:完成规定周课时量,每人每月补贴110元;低于规定周课时量的少1节月扣10元;高于规定周课时量的每超1节月奖10元。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等部门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XX]84号)、《南京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宁政办[20XX]109号)以及宁栖教字(20XX)209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通过建立适合教育事业特点和我校实际的收入分配制度,进一步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合理拉开绩效工资的档次,激发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红色部分为区教育局最新下发文件精神)
二、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拟修订为:爱岗敬业无私奉献 优绩优酬)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3.坚持“科学、规范、简约”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
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
四、考核项目
依据宁栖教字【20XX】122号文件精神,奖励性绩效工资的70%用于学校教职工教育教学考核,按两块考核发放:月考核和学年度考核(500分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8%用于区教育局统筹,考核发放项目有名优骨干教师津贴、班主任津贴、学校发展综合评估奖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2%用于学校统筹,考核发放项目有中层以上人员管理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教龄津贴等。
拟修订为:按宁栖教字(20XX)209号文精神,调整奖励性绩效工资切块方法。即奖励性绩效工资的70%用于学校教职工教育教学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5%用于区教育局统筹,考核发放项目有班主任津贴、学校发展综合评估奖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5%用于学校统筹,考核发放项目有中层以上人员管理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目标考核奖,超工作量(加班)津贴补贴等。
(一)月考核
1.月考核津贴标准:人均800元。(拟修订为:1000元,其中800元考核工作量和工作业绩,200元考核出勤)
分为四项:
①考勤奖200元;
②师德奖200元;
③教育教学常规考核奖250元;
④安全卫生奖150元。以上4项根据《金陵小学月考核细则》经考核后每月发放。
2.月考核津贴发放形式:当月考核,次月发放,每学年考核发放十个月。
3.具体考核见《金陵小学月考核评价细则》。
(二)学年度考核(500分考核)
1.按《金陵小学教师500分考核评价细则》(后附)进行。
2.考核办法:学年末综合两学期500分考核均分作为个人500分考核实得分数。(拟修订为:每一学年末进行一次500分考核)
(三)学校自主考核
自主考核主要有:班主任考核、校内职务岗位津贴、超课时超工作量津贴、一线骨干教师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
1.班主任考核
每月人均300元。学校结合考核情况(参见金陵小学班主任考核条例),每月发放。发放十个月。两个月的班主任费用奖励副班主任。(拟修订为:每月人均500元,同时德育部门进一步明确副班主任工作职责)
2.校内职务岗位津贴:
⑴津贴系数设定:(以班主任津贴为单位1,即300元/月)(拟修订为:500元/月)
校级领导:正职1.5,即450元/月;副职1.4,即420元/月
中层:正职1.3,即390元/月;副职1.2,即360元/月。(拟修订系数降为:校级:正职1.4,副职1.2, 中层:正职1.0, 副职0.8 )
年级组长:50元,教研组长:50元。(拟修订为:年级组长:80元/月,学校学科教研组长:80元/月,年级学科教研组长50元/月,部门干事200元/月)
⑵以上管理津贴每学年按十个月考核发放。
⑶说明:
①正、副校长、书记由教育局统一考核,不参加学校考核。津贴由学校发放。
②一人身兼两职,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拿一份津贴,班主任除外。
③行政组成员兼班主任的,班主任津贴全拿,行政津贴拿一半。
④行政组加班原则上不再拿加班费。(拟修订为:校级领导加班不拿加班费,其他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应履行相关报批手续。)
3.教龄津贴:
为鼓励教师终身从事教育事业,特设立教师教育工作奉献奖,根据从教年限,按1年7-9元计算,40年封顶。一次性发放。学校视分配总额的变化,每年适当微调。见习期不享受。(未执行,建议删去)
以上各项津贴因病、因事请假达到1个月,当月各项津贴不享受。
4.超课时、超工作量津贴:
⑴代课按10元/节补助(拟修订为:20元/节)。代班主任,按10元钱一天补助。(拟修订为:20元/节)
⑵节假日、下班时间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加班的,一天加班费50元,半天25元。
(3)体育老师组织课外训练按课时计入工作量(20元/节),带队比赛按加班一天100。
5.一线骨干教师津贴:(以下一线骨干教师津贴拟修订为:只针对区优青、区教坛新秀的,其他区及以上级骨干均由区教育局统一考核、奖励)
对于常年在教学一线的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教师经考核能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学校每学期给予一定奖励(按年发放)。
一线骨干教师津贴分为四类:A、特级教师; B、市学科带头人、市优秀青年教师;C、区学科带头人(注:A、B、C类教师津贴由区教育局发放);D、区优秀青年教师、区教坛新秀(300元一年)。
考核标准:严格遵守《中小学职业道德规范》和“三要八不准”要求。
一线骨干教师达到考核要求方可发放全额津贴,有一项未达标下浮100元,两项未达标不享受津贴。教师如拥有多个骨干称号,按最高称号标准发放津贴,不重复计算。
6.全勤奖:
⑴一学期不迟到、不早退,不请任何病、事假,奖励200元。
⑵每个月教师有两张2个小时的事务卡,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两张连用。在使用时,要把事务卡交给年级组长签字留存。课务自行安排。事务卡一张未用,按10元一张发放,未用完,按一张5元发放。(以上两项未执行,建议删去)
⑶婚假、产假等国家法定的假期,每月考核奖全额发放,但全勤奖不享受。对于法定假未休或未休满即上班,学校给予奖励(全勤奖)。
7.教育教学成果奖:
每学年末按照《金陵小学考绩方案》,经个人申报,学校考核小组核实发放。
8.完成任务奖:
为切实贯彻区教体局《关于加强全系统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落实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质量考核方案,本着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原则,以及对教师的评价体现出公正、公平和公开的特点,达到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实现学校各方面工作再上新台阶,特拟订“济宁市实验小学教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建立科学规范的考核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我校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实施对象
全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分为一线教师、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和工勤人员。一线教师是以教学为主并代满上级规定课时量的教职工。管理人员以管理工作为主,按照上级要求兼任教学工作课时量达到本学科的1/3。教辅人员指以教辅管理工作为主,兼任本学科学科课时量的1/3;工勤人员指有基本固定的工勤岗位并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绩效考核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全校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要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具有可操作性和激励性。
四、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卫华
副组长:梁婕杨新忠刘令勤朱瑞礼毛凤安
成员:王永峰卢小涣赵丽陈国景曹清华
盛梅张红梅张丽莎柳军宁王宠刘菲
贾勇宋学峰李娜张国栋朱瑞环
五、绩效工资发放形式
全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分上半年(1-6月)、下半年(7-12月)两次考核造册,由区教体局审核后进行发放。
六、绩效考核内容及量化计分办法
(一)教职工的工作量
1、各类人员的工作量。
教学岗位的工作量=规定课时量+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管理岗位工作量=规定课时量的1/3+分管管理工作+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教辅岗位工作量=规定课时量的1/3+分管教辅工作+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工勤岗位工作量=工勤岗位工作+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2、课时量。
规定课时量的依据:按《省编制管理暂行规定》标准和国家《课程计划》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综合计算工作量。(语文、数学12-14节,综合学科14-16节)
规定课时量:
语文:
(1)任教一个班的语文,担任班主任。
(2)任教一个班的语文,兼任其他学科4――6节。
数学:
(1)任教两个班的数学。
(2)任教一个班的数学,担任班主任。
(3)任教一个班的数学,兼任其他学科6-8节。
综合学科:14-16节。
说明:
跨课头每周加两课时;
双班数学每周加两课时;
(3)社团辅导每次加一课时;
(4)体训队每周加三-四课时;
(5)组、部长每周加两课时;
(6)体育教师管理广播室每周加两课时;
(7)一线教师兼任功能室、器材室管理员,每周加一课时;
(8)跨校区代课每周加两课时;
(9)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男53、女50周岁及以上教师课时量为本学科课时量的2/3的视为满课时量;
(10)每超过或少于规定课时量一节,每节加或减10元;教导处临时安排的代课费为每节10元;
(11)没有按时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视情况扣除20-100元。
(二)出勤考勤
继续完善《济宁市实验小学考勤制度》,对违反考勤管理规定的,仍按原标准:一线教师病事假扣除40元/天,另扣课时费15元(5元/节,一天按3节计,如自行调课的不扣除课时费);后勤教师病事假扣除60元/天,期末一次性扣除相应绩效工资。连续住院15天的不扣钱(需提交住院证明及病历)。本学期累计请假超过一个月(按30天算)、累计旷工2个工作日者,不再参与绩效考核。
(三)各类奖励
1、区级教学质量抽测中,所抽班级学科成绩列全区前五名者,奖所抽到班级相对应学科教师第一名100元,第二名90元,第三名80元,第四名70元,第五名60元。综合学科各个名次相应依次降10元。
2、年级部长、教研组长能立足本职岗位,尽职尽责、吃苦耐劳、无私奉献,带领本组教师加强教育教学的研究与创新,形成了团结协作、积极进取的工作氛围,圆满完成各项工作者,每人每学期奖100元。
3、经过长期组织学生训练,代表学校参加区级及以上体育、艺术、科技等大型活动中获奖教师,给予奖励。学校组队参加区田径、篮球运动会获团体前六名,从第一名到第六名依次分别奖每名辅导教师100元、90元、80元、70元、60元、50元,每一块金牌奖励教练组30元。艺术、科技等组队参加区级及以上团体(50人以上)比赛,区级一等奖奖每位辅导教师100元,二、三等奖依次减少10元,每提高一个级别增加20元。50人以下的团体获奖降低一个等级。不计等次的奖项按二等奖计算。
4、经上级部门批准,由学校组织教师参加全国、省、市、区、局级非业务比赛,获一等奖者,依次分别奖获奖教师100元、90元、70元、50元、30元,每下降一个奖次,减少10元。
5、学校在区级及以上检查、验收等工作(教学月例会、品牌教研组验收、课堂教学展示、提高活动现场、各类研讨会、现场会等)中表现优秀的教研组和教师给予适当奖励。对于玩忽职守,对待验收工作不认真,对整体工作造成影响的教师扣罚100元。
6、教师执勤按时到岗,认真管理,无责任事故。每人每月10元。
7、撰写学校新闻稿件在国家、省、市、区级主流媒体(党报、党刊、电视台、教育类报纸、杂志等)采用者,每篇分别奖50元、40元、10元、5元。市区教育网站分别奖8元、5元。
(四)各类人员的业绩考核
1、一线教师的考核:各校区教导处组织实施
一线教师的考核项目主要为职业道德、教学常规、教学质量三个方面,总分值为200分(语文、数学为210分)。考核办法采取自评、互评、考核小组评相结合的形式,按照20%、40%、40%比例折算出每位任课教师的得分,然后以学科教研组为单位,按照40%、40%、20%分别定为业务考核一、二、三等奖。
(1)职业道德:50分
考核办法:自评占20%、教研组互评占40%、考核小组评占40%
①工作态度(10分):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对学校安排的临时工作不推诿扯皮,工作期间不浏览与教育无关的网页,不办私事,发现一次扣2分。
②集体活动(10分):按时参加学校集体活动及学习,参加学校例会认真做好记录,无故缺席者一次扣2分;按要求完成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低于1000字者扣5分。
③团结协作(10分):与同事团结共处,互相协作,不搬弄是非。不能团结协作,造成不良影响的扣1―10分。
④廉洁从教(10分):严格执行《中小学教师十不准》的相关要求,如被发现并查实有违反规定者,一次扣5分。
⑤热爱学生(10分):关心热爱全体学生,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如有歧视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现象,视情节一次扣1―10分。
(2)教学常规:110分
考核办法:教学常规考核自评占20%、学科组评占40%、考核小组评占40%。
检查内容:计划与总结6分、备课20分、课堂教学20分、听课10分、作业批改及记录10分、质量检测及分析10分、教研活动10分、辅导学生10分、培训研修8分、成长手册与家访记录6分。
考核标准及依据:依照教研室下发及学校制定的《小学教学常规实施细则》要求进行赋分,凡缺项不得分。
说明:
①计划与总结:6分
每学期能制定所教学科(或相应岗位)的计划和总结,并按计划执行。不按时上交计划、总结者或计划、总结质量较差者扣1―6分。
②备课:20分
各科教师应认真备课,每课时教案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还应达到全学期量的要求。全学期规定:语文、数学总节数按语文教参总时数,其他所有学科总节数=国家教育部规定每周节数×18,每缺一节扣1分;抄袭教案者或过于简单者酌情扣分,期末教案不能评优。每学期至少写8节高质量的教后反思(上级最新要求),缺一节或应付检查者扣1分。并不能定为优秀等级。优秀18-20分,良好15-17分,合格12-14分。
③课堂教学:20分
严格按照课程表上课,不经教导处批准私自调课和不执行课表者每人每次扣5分;不能按时上下课,经常迟到或拖堂,学生家长反映强烈者,扣5分。对无教案上课者第一次扣5分,第二次扣10分,第三次扣20分;信息技术、科学等学科按要求到功能教室上课,缺一次扣1分;对内外堂不按教学内容和课堂教学常规上课或上成放羊式课,每人每次扣1分。以上情况出现一种者课堂教学不能定为优秀等级。优秀18-20分,良好15-17分,合格12-14分。
④听课:10分
认真听课,做好听课记录和评课。每学期听课节数,教师不少与20节,教研组长不少于25节,少一节扣1分。
⑤作业批改及记录:10分
作业按要求设置齐全,不得任意删减,及时进行单元检测。批改要及时规范,并有作业批改纪录及修改措施。凡漏批、错批、或次数不足者,不能定为优秀等级;凡作业批改缺少激励性评语或无反馈者,作业批改与设置不能定为优秀等级。优秀9-10分,良好7-8分,合格5-6分。
⑥质量检测及分析:10分
认真做好学生学习情况的阶段性检测和期中、期末检测,及时分析检测情况,期末认真做好学生综合等级评定工作。优秀9-10分,良好7-8分,合格5-6分。
⑦教研活动:10分
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教研活动,不迟到、不早退。校级教研活动累计无故缺席三次以上者,区级教研活动累计无故缺席一次者,此项不得分。
⑧辅导学生:10分
有课外辅导计划和活动记录,并经常进行辅导,效果明显。经查辅导不及时、不认真,效果不明显,该项不能定为优秀等级。优秀9-10分,良好7-8分,合格5-6分。
⑨培训研修:8分
积极参加学校安排的各级各类培训和研修,按要求完成学习任务,学习笔记、学习反思等质量高,外出学习及时上交学习汇报并上汇报课或教研组内交流。参加各类研修不合格者此项不得分。
⑩成长手册和家访记录:6分
能够结合实际制定个人成长规划,详实记录成长档案。按照要求经常进行有针对性的走访,家校联系效果明显。如发现记录不详实、次数不够,不能被评为优秀等次。优秀5-6分,良好3-4分,合格2-3分。
凡教学常规缺项者,本学期考核评定为最低等次。下学期根据缺项分值扣除个人绩效。
男教师53周岁、女教师50周岁及以上一线教师代课需达到本学科平均课节数的三分之二,按时完成学校临时安排的工作视为满工作量。该部分教师教案可以写简案,但节数不得少于教参规定课时节数。作业、批改记录、试卷、质量分析按学校常规要求认真完成,听课不少于10节。其他常规资料不做硬性要求。
(3)教学质量(5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的教学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和工作的`实际效果。
A语文、数学:
教学成绩“三率(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超过年级平均线,三率与上学期相比提高幅度较大、附加题得分率较高”五项中有三项及以上突出者,评为教学质量一等奖,计50分。两项或提高幅度较大一项者评为教学质量二等奖,计48分;其他46分。
(期中成绩占40%,期末成绩占60%,数学双班取平均值。)
B综合学科:由所教班级的班主任、教研组长根据平时课堂教学与兴趣社团辅导两个方面的观察和考查情况进行量化得分,以教研组为单位根据考核得分前40%定为一等奖50分,其他定为二等奖47分。其中,所教班级班主任、教研组长考核占50%,考核小组考核占50%。
2、其他人员的考核:
(1)学校管理人员考核:校长组织实施。达到区教体局有关兼课课时要求的管理人员考核结果等同于一线教师绩效考核的一等奖;未达到区教体局有关兼课课时要求的管理人员考核结果等同于一线教师绩效考核的二等奖。
(2)教辅及后勤人员考核:各校区后勤处组织实施。按照德能勤绩方面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各功能室管理的情况。自评占20%、教师评占40%、考核小组评占40%,按照40%、40%、20%分别定为考核一、二、三等奖。一等奖的绩效工资等同于一线教师绩效考核的二等奖,二等奖的绩效工资等同于一线教师绩效考核的三等奖,三等奖的绩效工资根据实际情况酌情降低。
(3)班主任绩效考核方案单独制定,由各校区大队部组织实施。
班主任工作考核,从思想教育、班风学风、常规工作、学生活动、能力培养等方面进行评价。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凡班级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取消其班主任绩效工资的分配资格。
七、绩效考核结果的确定与使用
1、考核结果的确定
根据考核方案,计算教职工绩效考核得分情况,考核等次的划分分校区分别按语文、数学、综合三大学科进行评定。各奖次比例分别为一等奖40%,二等奖40%,三等奖20%。其他各类人员依次降低一个档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取消其绩效工资分配资格。
(1)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造成恶劣影响者。
(2)经查实有违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从事有偿家教、组织或参与收费办班,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订购教辅书籍资料等行为者;
(3)履行职责不到位,出现严重教育教学失误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者;
(4)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校声誉者;
(5)违反计划生育等法纪、法规或严重违反校规校纪,损坏教师形象和学校声誉行为者;
(6)本学期累计旷工达2个工作日、病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以上的;
2、绩效考核工资的分配:
教师工作量、考勤、各类处罚直接在有关教师个人绩效工资里扣除;扣除的钱数用于教师各项奖励。
教职工绩效发放结果为:绩效基数-扣除数(教师工作量、考勤、处罚)+个人奖励+业绩奖次
3、考核结果的使用
绩效考核结果是教师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
绩效考核结果是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
绩效考核的结果也是作为教师专业发展、岗位聘任、职务晋升、教师薪级工资调整、表彰奖励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根据《xx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及《关于加强中小学编制管理及岗位设置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为建立全面、科学的教师绩效考核制度,正确评价教职工的政治思想、使得表现和教育教学工作实绩,实现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目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建立全面考核教职工的德、能、勤、绩的绩效考核制度,充分调动广大教育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德为先注重实际的原则,坚持激励先进、促进发展的原则,坚持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
三、考核范围和对象
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中xx年xx月xx日及以后的正式工作人员。
四、考核时间
1、每月末进行月目标考核。
2、结合年度考核第一学期(每年xx月底左右)一并进行。
3、第二学期与每学年末(xx月底前)一并进行。
五、考核内容
1、教师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政治表现与师德修养;学科教育教学工作;教育科研和专业发展;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及出勤等几个方面予以考核。
2、班主任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政治表现与师德修养;班级管理与学生教育;组织开展各项活动;与科任教师的配合等方面予以考核。
3、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政治思想表现、职业道德与能力;履行教育法律法规及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在本职工作中,不断学习创新取得的工作成绩;在工作岗位上发挥的实际作用;及各项工作完成的'质量、效率等方面予以考核。
4、工勤技能人员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根据本人在校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考核。
六、考核方法
1、月考核依据核算后教师工作量,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办法,结合每月的工作检查情况进行等级评价,评价等级分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具体考核指标见附表)
2、学期及学年考核,依据教师月考核等级;教师自评、互评、校评及适当听取学生、家长、社区意见的情况;教育教学成果评定相结合等的的方法进行等级评价。评价等级分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具体考核指标见附表)
3、绩效考核坚持向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倾斜。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考核结果为不合格:从事有偿家教,造成不良后果的;损害学生利益,造成严重后果的;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因工作失误造成人员伤亡或学校财产遭受严重损失的;违反《xx区教师从教行为八不准》,造成恶劣影响和后果的;受行政、xx内处分,以及触犯法律法规的。
七、组织管理
依据上级要求成立:校长为组长,书记为副组长,工会主席,教育教学主任,教师代表组成的领导小组。其中教师代表将从教师中民主推荐产生(每学年一次)。
八、考核结果的使用
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实施绩效工作的主要依据。对考核结果在合格以上的教师,依据考核结果发以相应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同时,考核结果也作为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和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教职工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向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主管部门申述。
xx小学教育教学岗位设置岗位设置说明:我校办学规模为xx个班,每年级平行班为xx个。
因此设置各岗位如下:校级干部:两名中层干部:两名班主任:每班一名年级组长:因平行班不足xx个,不足设置年级组长的标准,年级组长工作由主任承担。教研组长:设置语文、数学教研组长各一名。备课组长:设置语文、数学备课组长各3名,英语备课组长1名,体育组长1名,综合组备课组长1名工会主席、大队辅导员享受备课组长待遇。
注:教师月目标考核见《xx小学教师月目标考核评价表》。班主任考核见区《义务教育学校班主任绩效考核指标标准》。管理人员考核见区《义务教育学校行政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指标标准》。教研组长考核参照《义务教育学校教研组长绩效考核办法》执行。备课组长考核参照《义务教育学校备课组长绩效考核办法》执行。教师学期、学年考核见《xx小学教师学期、学年考核标准》。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遵纪守法、依法执教。
3、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落实素质教育要求。
4、热爱教育事业,认真履行教师职责,严谨治学,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活动。
5、为人师表、情操高尚,敬业、奉献、甘为人梯。
6、团结协作,具有大局意识,善于听取不同意见。
7、关心、关爱每一名学生,关心学生身心健康。保护学生安全、维护学生权益。学生、家长、社会反馈良好。
8、廉洁从教、知荣明耻、自觉抵制功利主义、拜金主义等不良之风的影响。不从事有偿家教。
9、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10、违反校规校纪造成社会影响的,酌情扣除师德奖、月考核奖或学期学年考核,造成严重后果的按上级要求处理。
一、总则
1、学校成立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领导小组,人员由学校党政工领导、部门负责人及教职工代表组成。
2、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占绩效工资的30。
3、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坚持把师德考核放在首位。重视考核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注重激励先进,促进教师素质和教学能力的提高。
4、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主要包括考勤奖励、岗位奖励和业绩奖励三部分,三部分奖励基数分别为教育局下发的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提取班主任津贴、干部管理津贴和早读晚自习等加班加点补助余额后的三分之一。
5、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按月度考核、学期汇总、年度兑现。
二、考核内容及要求
(一)师德考核
教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1、擅离职守、工作失职酿成责任事故的;
2、向学生推销商品、教辅资料,损害学生利益的;
3、从事有偿家教并经查实的;
4、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
5、校内外行为不检,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损害学校声誉的;
6、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的;
7、其他影响教育形象和学校声誉的。
(二)考勤奖励。
考勤奖励主要考核教职工的出勤、到班到岗,参加政治和业务学习以及公益活动等情况。
1、教职工请假按请假制度要求,由本人申请(病假附相关证明),一般应安排好课务和相关工作,填写请假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及校长批准后,予以给假。假期结束后应销假。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就离校的按旷课(职)处理。
2、凡一学期请私假五天以上,每超过一天扣20元。
3、一年中病假累计一个月以上,每超过一天扣10元。
4、婚、产、丧假按相关规定执行,超过规定天数按私假处理。
5、凡旷职一天扣50元,旷课一节扣20元。
6、上班迟到早退或中途抽点不在岗每次扣5元,升旗或政治、业务学习等中心工作无故不参加每次扣10元。
7、因遇特别紧急情况,可先请招呼假或委托他人请假,但事后必须补办手续。
8、早读、晚自习视为加班加点,早读每次6元,晚自习每次8元。
9、凡连续旷职10天或一年内累计旷职20天作自动辞职处理。
10、监考过程中玩手机,发现一次扣10元,情节严重的扣20元。
(三)岗位奖励。
岗位奖励指教职工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或后勤服务工作所发的奖励。
1、按照《教职工管理条例》的规定,对学校党政工团等管理人员、教学人员、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兼职教辅等人员工作量进行折点计算。
2、教学人员岗位工作量按所任教学科课时折点计算。语文、数学、英语标准课时为11节,物理、化学标准课时为13节,政治、历史、地理及生物标准课时为15节,信息技术、体育、音乐、美术、劳技等标准课时为16节。
3、校级、副校级、中层正职、中层副职工作量分别为上课时数加校平均课时量的3/4、2/3、1/2、5/12。
4、教研组长每学期补贴80元,备课组长每学期补贴40元(教研组长兼任不累加计算)。
5、班主任津贴按每月120元的基数标准考核发放,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津贴按市局相关规定提取,按岗位要求考核发放。
5、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管理工作量各折算2课时,计算机房及网络维护工作量折算2课时,课间操播放加器材室保管折算3课时,计算机硬件维护折算1课时。
6、主办会计、出纳、保管、门卫、水电维修、图书管理等人员完成岗位相关工作视为满工作量(校平均岗位工作量)。
7、年满55周岁教师的工作量达标准课时量60为满工作量。55周岁退休的女教师可以提前5年享受。
8、超课时奖励金为每课时6元
(四)业绩奖励
1、教学实绩考核。
以一年内期中、期末考试四次成绩为基数,各年级四次考试的权重各占25%,计算出个人学科实绩得分与学科平均实绩得分(学科实绩得分为优秀率、及格率、均分和1-低分率各占25)的差值。当差值为正时,教学实绩奖励金额为(差值-1)×100元;当差值为负时,教学实绩扣罚金额为(差值-3)×50元。
实绩考核承认起点成绩。以上学期期末成绩为基础,初二物理、初三化学以上学期期末考试数学成绩的60%为基础。七年级各学科以小升初成绩为基础,若组织入学考试,则以入学考试成绩为准。若中途不分班,这个基础将一直跟随科任老师。若有学生中途流失,该学年度内该生成绩以0分纳入考核。
2、学科贡献奖。
在中考中,九年级学科成绩位居全市上游,则给予毕业年级与非毕业年级学科教师相应奖励,具体标准见附表一。
非考试学科教学人员和后勤人员享受非毕业年级学科教师学科贡献平均奖奖金的1/2。
3、教科研奖励。
①教师个人参加教学竞赛(含实验操作、说课等)获奖、教科研竞赛获奖给予奖励,具体标准见附表二。本项可以累计计算。
②教师指导学生由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合主办)比赛获奖的给予相应奖励(不累计计算),具体标准见附表三。
③重大科学管理建议奖。个人对学校管理及服务的建议被采纳,对学校工作有重要贡献,给予建议人100元―300元奖励;对学科教学管理有重大贡献的教研组长或备课组长,由校长根据其贡献大小给予一定奖励。
4、学校加强对教育教学和后勤服务工作的全程管理,有下列情形予以扣罚:
①凡备课不认真、过分简单、缺备,每次扣10元;作业批改不及时或不认真,每次扣10元。
②凡私自调课、跑课、停学生课或课堂上让学生站在门外,发现一次扣10元。
③未按规定上好教研课的每次扣10元。
④教师每月听课不少于4次,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每少一节扣10元。
⑤学科教学影响学校教学质量提高的,学科教师分别给予扣罚,具体标准见附表四。
⑥后勤人员因服务不及时或不到位严重影响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发现一次扣10元。
5、后勤人员满意度测评达90时发放全额平均业绩奖励金,低于90时则按实际满意度打折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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