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xx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合集)》,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xx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合集)》。
为贯彻落实、省、州、县各级扫除专项斗争会议精神,深入推进我扫除专项斗争工作,经组研究决定,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重点
根据关于扫除专项斗争“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总体要求和明确的十个方面的打击对象,我们市场管理部门参与扫除专项斗争的职责任务是,立足市场管理职能,严厉打击各类经济违法行为,及时发现隐藏在市场违法行为背后的涉黑涉恶线索并通报给公安,最大限度地斩断黑恶势力的经济链条,不断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着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和消费环境。围绕这一职责任务,下一步要迅速行动起来,进一步抓好以下三个方面:
(一)进一步深化线索摸排。打击“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是这次扫除专项斗争明确的十个方面重点打击对象之一。全面排查以上重点市场、重点领域存在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线索并及时移交县扫黑办,是我们市场管理部门参与扫除专项斗争最主要的任务。下一步,各部门要把线索摸排作为扫除专项斗争的重中之重,采取有力措施,迅速行动起来,力争尽快排查出并移送一批
涉黑涉恶线索。
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夯实基层特别是市场管理所的工作责任,组织对重点市场、重点领域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摸底,准确掌握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市场主体的登记信息和经营动态,自下而上地做好线索摸排工作,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从数据、信访投诉、网络舆情、妨碍公务、暴力抗法等方面排查,集中梳理,分类筛选,从中挖掘涉黑涉恶犯罪线索。要持续在日常管理中发现线索,持续发动群众举报线索,从“主动”滚动摸排和“被动”接受举报两方面建立畅通高效的线索来源渠道,充分发挥行业主管优势,利用好举报奖励机制,不断拓宽线索收集渠道。要做好线索收集移交的保密工作,确保线索不泄露、不遗失,确保提供线索人员及家人相关信息安全、人身安全。要在深入摸排辖区存在的涉黑涉恶线索的同时,认真摸排干部职工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查、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的线索,深挖隐藏在干部队伍中的黑恶势力“保护伞”。要强化线索摸排的工作纪律,应当发现但却没有摸排出来的,一律追究相关责任。
(二)进一步加大治乱力度。要找准发挥管理职能与开展扫除专项斗争的结合点和着力点,把扫除寓于日常管理工
作之中,利用扫除专项斗争形成的高压态势,加大市场管理力度,重拳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经营、垄断、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商标侵权、违法广告、无照经营、欺诈消费等违法行为,查办一批危害市场经济秩序,危害群众切身经济利益的,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大要案件,要重点关注并解决一些职业举报人以投诉举报为名、行敲诈勒索之实的不法行为。
(三)进一步深化宣传发动。扫除是一场战争,必须充分调动和发挥群众的力量和作用。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宣传发动工作,充分借助各种宣传平台、宣传渠道和宣传媒介,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管理和宣讲,利用宣传栏、海报、横幅、公益广告等方式多渠道、全方位开展扫除专项斗争宣传,形成强大的宣传攻势,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到扫除斗争中来,形成“涉黑涉恶,人人喊打”的良好面。文件下发后,各部门要迅速采取实际行动,不断深化扫除专项斗争宣传的方式、方法。通过宣传发动,既要调动起广大群众参与扫除专项斗争的积极性,又要让群众切实看到市场管理部门扎扎实实的行动。
二、完善组织机构
(一)根据县要求,扫黑办与打私办合署办公,我将相应调整补充领导小组,另行发文通知;
(二)抽调专人成立扫黑办,与打私办合并办公。人员组成如下:主任由 XX 担任,组成人员为 XX、XX、XX。扫黑
办工作人员专职负责我扫除、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原则上不再另行安排其他工作。确需调整的,由陈成报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三、细化职责分工
(一)班子成员分工
XX:全盘负责全扫除工作。具体负责向上级部门的请示汇报和其他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工作,积极争取上级和相关部门对我扫除工作的支持;负责定期组织召开组专题会议和扫除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扫除工作;负责对工作推进不力的部门和个人进行督导督促;负责督促指导磨憨管理所的线索摸排工作;负责对重点线索摸排、重大案件办理的督导督促。
XX:负责扫除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总体负责全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工作;负责对全各部门线索摸排、案件办理、线索移送等环节的督促指导工作;负责对扫除工作推进过程中的法律指导;负责组织开展打击传销、不正当竞争等行动;具体负责督促指导大队、勐捧管理所、勐满管理所、关累管理所的线索摸排工作。
XX:总体负责扫除专项斗争宣传工作。负责旅游市场涉黑涉恶线索的排查工作;负责组织开展产品质量、计量、广告等领域“治乱”工作;具体负责督促指导易武管理所、勐伴管理所的线索摸排工作。
XX:总体负责非公建领域的扫除工作。负责对全干部职工扫除知识的学习宣传工作;负责对全各部门推进扫除工作的监督、执纪、追责工作;负责组织摸排干部职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问题。
XX:总体负责扫除工作经费的统筹保障工作。负责组织发动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开展扫除宣传活动,积极鼓励支持协会会员举报涉黑涉恶线索;负责督促指导全各窗口开展扫除宣传活动;负责组织开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具体负责督促指导 XX 管理所、城关分的线索摸排工作。
XX:总体负责食品药品领域涉黑涉恶线索的摸排工作,负责组织开展食品药品领域“治乱”工作。具体负责督促指导勐仑管理所的线索摸排工作。
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建设幸福洪广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根据工作需要,现就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使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
二、重点工作
(一)继续开展摸排深挖。各村居要继续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对辖区、重点领域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再排查分析,特别要加强对近年来长期缠访闹访信访案件、治安案件的排查梳理、串并分析,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坚持做好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核查报告制,组织发动群众摸排、发现黑恶势力的职责,努力做到发现线索立即报告。
(二)组织实施精准打击。高平司法所联合派出所及乡镇其他站所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行业和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三)加强社区矫正监管和安置帮教管理。加强社区矫正人员的日常监管,全面落实手机定位、信息化核查、微信监管等措施。加大社区矫正人员的集中教育和公益劳动力度,强化社区服刑人员在刑意识。加强与公安等部门协作,利用部门合作资源,积极开展“社区矫正人员走进看守所”法治警示教育活动,让社区服刑人员零距离感受到高墙之下、法网之内“不一样”的生活。同时,对全县社区矫正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进行排查,了解掌握社区服刑人员及重点刑释人员思想动态、家庭状况、工作情况等,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有情绪波动或反常举动的人员,重点掌握其社会关系及相关活动,出现有重新犯罪苗头的,协调公安机关列入重点监控范围。
(四)加大调解力度。发挥调解资源,排查矛盾纠纷。组织全镇36个人民调解委员会深入各村(居)排查走访,开展拉网式扫黑除恶“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加大对社会面涉黑涉恶高危人群、事项的摸排力度,及时发现并报告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进一步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挤压黑恶组织滋生空间。活动开展以来,共组织排查纠纷50余次,预防纠纷60人次。 (五)扩大宣传力度。发动宣传攻势,营造浓厚氛围。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农村、社区、企业,积极宣传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和刑法、刑事诉讼法等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密切相关法律法规,通过讲解法律、说明危害,努力提高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认识。同时,实施“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隆回司法”微信公众号平台,努力营造良好法治氛围。截至目前,共开展“扫黑除恶”相关活动5次,发放相关宣传资料800余份。
(六)优化法律服务,畅通维权渠道。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对全县1个公共法律服务站,35个村(居)公共法律服务点的管理,让法律服务更加便民、利民,让更多的群众的诉求及时得到帮助和解决。开展“法律援助入户”行动,逐互发放法律援助指南、法律援助便民卡,解答群众法援问题的咨询,切实将法律援助送到老百姓家门口,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人心。加强律师执业监督,进一步增强法律服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及道德素质,引导顾问律师积极服务扫黑除恶专项斗阵工作,要求法律工作者依法履行代理、辩护职能,为各类当事人提供公平、合法的诉求机会。
三、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要进一步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地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切实履行“扫黑除恶”的重大政治责任。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专项斗争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村居、站所结合自身工作职责,责任到人抓好工作,确保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坚持综合治理,加强协调配合。镇“扫黑办”要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协调,有效整合各成员单位齐抓共管,共同推进专项斗争。要切实提高工作水平,加强协作配合,镇纪委、监察部门要加大对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查处力度。
三是坚持依法严惩,强化督导检查。要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法治轨道运行,发动群众依法举报,利用法律武器铲除黑恶势力。同时,严格依法配合县政法委、扫黑办、公安局、司法局等部门线索核查、立案惩治工作。镇“扫黑办”要切实加大对各项工作任务的督导检查力度,积极开展调研走访、案件指导、线索核查和审核把关,有效推动专项斗争的顺利开展。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重视、落实不力、发现不及时的,或因为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程序严格进行通报、约谈和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是强化信息报送制度。严格报送时效,及时掌握和汇总上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展情况。
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建设幸福洪广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根据工作需要,现就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使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 二、重点工作
(一)继续开展摸排深挖。各村居要继续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对辖区、重点领域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再排查分析,特别要加强对近年来长期缠访闹访信访案件、治安案件的排查梳理、串并分析,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坚持做好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核查报告制,组织发动群众摸排、发现黑恶势力的职责,努力做到发现线索立即报告。
(二)组织实施精准打击。高平司法所联合派出所及乡镇其他站所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行业和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三)加强社区矫正监管和安置帮教管理。加强社区矫正人员的日常监管,全面落实手机定位、信息化核查、微信监管等措施。加大社区矫正人员的集中教育和公益劳动力度,强化社区服刑人员在刑意识。加强与公安等部门协作,利用部门合作资源,积极开展“社区矫正人员走进看守所”法治警示教育活动,让社区服刑人员零距离感受到高墙之下、法网之内“不一样”的生活。同时,对全县社区矫正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进行排查,了解掌握社区服刑人员及重点刑释人员思想动态、家庭状况、工作情况等,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有情绪波动或反常举动的人员,重点掌握其社会关系及相关活动,出现有重新犯罪苗头的,协调公安机关列入重点监控范围。
(四)加大调解力度。发挥调解资源,排查矛盾纠纷。组织全镇36个人民调解委员会深入各村(居)排查走访,开展拉网式扫黑除恶“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加大对社会面涉黑涉恶高危人群、事项的摸排力度,及时发现并报告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进一步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挤压黑恶组织滋生空间。活动开展以来,共组织排查纠纷50余次,预防纠纷60人次。 (五)扩大宣传力度。发动宣传攻势,营造浓厚氛围。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农村、社区、企业,积极宣传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和刑法、刑事诉讼法等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密切相关法律法规,通过讲解法律、说明危害,努力提高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认识。同时,实施“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隆回司法”微信公众号平台,努力营造良好法治氛围。截至目前,共开展“扫黑除恶”相关活动5次,发放相关宣传资料800余份。
(六)优化法律服务,畅通维权渠道。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对全县1个公共法律服务站,35个村(居)公共法律服务点的管理,让法律服务更加便民、利民,让更多的群众的诉求及时得到帮助和解决。开展“法律援助入户”行动,逐互发放法律援助指南、法律援助便民卡,解答群众法援问题的咨询,切实将法律援助送到老百姓家门口,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人心。加强律师执业监督,进一步增强法律服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及道德素质,引导顾问律师积极服务扫黑除恶专项斗阵工作,要求法律工作者依法履行代理、辩护职能,为各类当事人提供公平、合法的诉求机会。。 三、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要进一步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地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切实履行“扫黑除恶”的重大政治责任。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专项斗争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村居、站所结合自身工作职责,责任到人抓好工作,确保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坚持综合治理,加强协调配合。镇“扫黑办”要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协调,有效整合各成员单位齐抓共管,共同推进专项斗争。要切实提高工作水平,加强协作配合,镇纪委、监察部门要加大对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查处力度。
三是坚持依法严惩,强化督导检查。要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法治轨道运行,发动群众依法举报,利用法律武器铲除黑恶势力。同时,严格依法配合县政法委、扫黑办、公安局、司法局等部门线索核查、立案惩治工作。镇“扫黑办”要切实加大对各项工作任务的督导检查力度,积极开展调研走访、案件指导、线索核查和审核把关,有效推动专项斗争的顺利开展。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重视、落实不力、发现不及时的,或因为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程序严格进行通报、约谈和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是强化信息报送制度。严格报送时效,及时掌握和汇总上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