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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教师聘任制实施方案(优秀范文五篇)

2023-08-28 07:5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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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教师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为遵循教师成长规律,强化新任教师的岗位意识,使农村特设岗位教师上岗前明确教育政策法规,熟悉我县县情、民情和学校教育的现状,以适应我县农村教育的实际需要,努力夯实学科教学的基础,从而强化特岗教师扎根我县农村从事基础教育的理念,为走上教师岗位作好充分的思想准备。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事厅、编办的有关通知精神,特制定本培训方案。

一、成立培训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闭祖昌同志兼任,成员由周学福、杨芳友、罗汉帮(兼任班主任)等同志组成。

二、培训目标及对象

1.培训目标:通过培训,巩固特设岗位教师的专业意识,使他们树立乐教、善教的理念,提升从事义务教育学校教学工作的职业素养和道德修养、基础教育基本理论、学科教学能力和技能。

2.培训对象:20XX年我县招聘且通过自治区教育厅公示合格的义务教育阶段农村特设岗位拟聘人员。

三、培训内容(见附件一)

1、通识课程,包括xxxx概况及教育现状、师德教育、现代教育基本理论和班主任工作等。

2、学科课程,包括所有拟应聘学科教师的学科教学理论和教学技能。四、培训形式

采取“集中培训+分科教学”、“专题讲座+互动交流+案例分析+教学实践+任务驱动”等形式交叉进行。

五、培训教师组成

由县教育局领导、县教研室教研员、县教师进修学校教师和学校一线优秀教师组成(任课教师见附件二)。

六、培训时间、地点

㈠报到时间:20XX年8月19日

㈡报到地点:县教育局人事、师训股

㈢培训时间:20XX年8月20日―30日

㈣培训地点:xxxx县教师进修学校

七、培训经费

学员培训费、资料费、食宿费由自治区教育厅专项经费负责,学员交通费由各签约学校负责报销。

八、食宿安排

拟聘人员培训期间统一安排在县教师进修学校就餐,住宿统一安排在学校附近旅馆。

九、培训考核

考核包括平时考勤和培训考试两大内容。培训结束后,根据考勤情况、考试成绩、个人总结及综合考评合格后,发给合格证,此证作为以后转正、定职、晋职的必备条件之一(考核办法见附件三)。

十、注意事项

1、报到时请持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原件(尚未取得的除外)报到。无故不参加培训者,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2、参训人员不得无故请假,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需由个人提出书面申请,递交县教育局领导准假后方可请假,否则按旷课论处。

3、培训期间对三次及其以上缺勤者,考核结果视为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不安排其上岗工作。

未尽事宜请与教育局人事、师训股联系,联系电话:xxxxxxxxxxxxx

第二篇:轮岗教师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xx〕4号)和《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中小学教师“县(区)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盘政办发〔20xx〕28号)精神,不断优化干部、教师资源配置,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现结合我县义务教育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要以《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通过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科学有序地交流轮岗,优化干部、教师资源配置,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全县义务教育的教育教学水平全面提升。

二、工作任务与交流轮岗范围

1.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由县教育局在每学年开学前统一安排进行。

2.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轮岗的范围为公办学校在编(在册)在岗教师。在同一所学校任教满9年及以上的教师(男50周岁及以下、女45周岁及以下)均应交流轮岗(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交流条件),城镇学校、优质学校每学年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交流轮岗比例应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处于孕期、哺乳期、患病、离退休时间不足3年、学校传统项目和特色课程的领衔教师,可不交流轮岗。

3.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交流轮岗的范围为公办学校校长、副校长。校长、副校长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满两届后,原则上应交流轮岗。

三、工作原则

校长、教师交流轮岗要有利于相对薄弱学校师资队伍的加强与发展;要有利于满足一线教学需求;要有利于区域内整体师资队伍的结构优化;要有利于校际的学科配套;要有利于校长、教师的专业发展;要有利于激活学校用人制度改革。

四、交流轮岗形式和程序

1.校长交流轮岗坚持组织选派的原则,立足学校干部队伍实际,促进均衡发展。教师交流轮岗坚持组织选派和个人自愿相结合的原则,从实际出发,积极稳妥推进。

2.符合交流轮岗条件的校长,交流轮岗期间考核不合格者做降职或免职处理。符合交流轮岗条件的教师,可自愿提出申请,经学校和县教育局批准后实施。即在各校教职工编制核定范围内,统筹考虑师资的实际需求,结合每学年区域内教师调剂补充计划,实施城镇学校与农村学校、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教师交流轮岗。交流轮岗时限为三个学年度。

3.申请交流轮岗的教师填写《盘山县交流轮岗教师申请表》,县教育局党委根据全县各学校教学实际需求,决定交流轮岗教师人选及其交流轮岗学校,填写《盘山县交流轮岗教师登记表》并存入个人档案。

4.交流轮岗教师必须在一线任教,由交流轮岗学校负责交流轮岗期间的年度考核,优秀比例大于20%(具体比例与县人社局商定)。交流轮岗期间因为个人原因不再交流轮岗的`,取消交流轮岗教师身份和待遇(县直学校教师不视为农村工作经历),并从交流轮岗终止之日起,2年内不许评优评先(提交申请后反悔的参照执行)。

5.支教是交流轮岗的特殊形式。支教时间须满一年,支教比例不得大于学校在编人数的5%。支教教师需在《盘山县交流轮岗教师申请表》“备注”中标明“支教”字样。受援学校仅限古城子学校、沙岭学校、沙岭北郑学校、棠树学校、东郭学校、石新小学、羊圈子小学。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是实现区域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举措,是《义务教育法》赋予县政府的重要职责。因此,各学校要予以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教师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好本校的教师交流轮岗工作。要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校的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方案,确定交流轮岗工作指导思想、目标、交流轮岗方式等。

2.加大政策宣传。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影响大、触及教师的切身利益。因此,各校在实施过程中要始终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要以对教师高度负责、对教育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搞好宣传,做实做细各项工作,促进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健康发展。

3.加强考核管理。严格执行校长岗位责任目标管理制度和中小学教师考核测评标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教职工考核程序,积极探索学生家长、学生参与评价、考核教职工的办法,严格执行师德一票否决,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在考核等次的确定上不徇私情,准确定位。对那些业务技术水平低、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工作不努力、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未完成学年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出现较大失误,造成较大损失的人员,考核等次应确定为“不合格”。考核不合格或不参加考核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4.强化政策保障。从20xx年起,在职称评聘工作中,将教师到其他学校交流轮岗的工作经历作为申报评审高级教师职务(职称)和特级教师的加分条件。到县直学校交流轮岗按有关政策执行。

5.消除后顾之忧。各校要切实解决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中工作、生活等实际困难,为参与校际交流轮岗的校长、教师创设良好的工作平台和条件。

(1)交流轮岗到异校中、高级岗位的教师,其在原学校聘任的中、高级职务的细分等级予以保留。

(2)交流轮岗校长、教师的差别化待遇、乡镇工作补贴待遇由交流地学校发放。选派学校根据交流地学校所开具的工作量(含教学和教育管理等工作)证明落实工资待遇、职称评聘、岗位聘任和绩效奖金等待遇。

6.各校要做好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政策宣传和思想教育工作,着力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和良好的工作氛围,进一步激发校长、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确保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取得实效。要将实施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作为推进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的关键举措,并与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有机衔接,形成全面发展的整体合力。

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以前交流轮岗文件即行废止。

第三篇:中小学教师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职称竞聘工作,体现公平、公正、重能力业绩,兼顾资历的原则,根据市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竞聘对象

具有小学教师任职资格的我校在职在岗的教师。

二、竞聘原则

根据教育局下达我校实际名额,在注重能力与实绩的原则下进行竞聘,职称竞聘必须由教师个人申报,考核小组由校长室、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组成,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三、量化办法

第一项:职务(不累计积分)校级班子成员6分,处室主任计4分,副主任、年级组长及其他行政财务管理人员计3分,教研、备课组长计2分(以上任职达三年计全分,不足三年的折半计分)。

第二项班主任工作: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满3年(2分),任现职以内1-2年(1分),申报职称当年担任班主任另加0.5分。

第三项教龄、资历:教龄有一年计1分,专业技术职务每年计0.5分,

第四项学历:中师2分,专科3分,本科4分,硕士5分。

第五项年度考核:任职以来年度考核优秀的一年1分,此项最高2分。

第六项:荣誉称号

1.任现职以来,被各级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综合表彰奖励的,如记功、嘉奖、名教师、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师德标兵、优秀辅导员、模范班主任等,省级5分,市级4分,县级3分,镇校级1分;教育和其他部门联合表彰的单项奖积分顺次减1计分。

2.任现职以来分管工作成绩突出,受国家、省、市、县、镇(校)表彰的校级领导分别计5、4、3、2、1分,中层正职折半计分,中层副职三分之一计分。

3.被评为学科带头人:市级5分,县级3分;教学能手:市级3分,县级2分

第七项:教育科研

1.教育教学论文:

a、在县级组织的论文评比中,一等奖的得1.5分,二等奖的得1分。

b、在市级论文评比中,一等奖的得3分,二等奖的得2分,。

c、在国家和省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论文评比中,一等奖分别加5分、4分;二等奖分别加4分、3分;三等奖分别加2分、1分。

d、在市级、省级、国家级教育类报刊发表论文,分别加4、5、6分。论文必须是教育正规刊物(不包含增刊、专题集、专刊、内刊和论文集),获奖与发表论文必须经学校教科室审核确认,均以18分封顶,同一篇文章只记最高得分,不累计积分。

2.任现职以来,作为立项课题研究工作负责人的省级(3分)、市级(2分)、县级(1分),课题未结题的减半计分,参与课题研究,有一定研究成果的按负责人标准减半计分。

3.任职期内,坚持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的教育理念,主动投身新课程实践,教育教学效果好的加3分。积极参加校本教研,在学校、联盟校组织的活动中开设讲座或专题发言的没参与一次计0.5分。(不超过3分)

第八项:工作业绩

(一)指导的学生在正规报刊发表作品或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批准的各级各类竞赛中获奖(不含优秀奖),有多级获奖或发表的,按该项最高标准计分。

(二)课堂教学

1、任现职以来,课堂教学竞赛在市级以上获等级奖的计5分,市级一二等奖的分别计4、3分,县级一二等奖的分别计3、2分;公开课市级的3分,县级2分。(同一课不重复计分)

2、近二年所任班级所教学科(指语文、数学、英语)在每学期期末调研成绩居本年级上游的得20分,中游的得15分,下游的得10分。其他学科或非检测到的学科的人员,根据任教学科的相关工作目标要求,由考核领导小组按A、B、C三等进行评分纳入计算。

(三)工作量:任职期内周课时量低年级达16节,中年级达14节,高年级达12节,其他学科达14-16节为满负荷计10分。经主管部门任命的学校干部按规定计算课时,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的减4课时计算工作量,课时不足的,每少一课时扣0.5分。任现职以来,任教毕业班主要学科3年(含3年)以上的加3分,不足3年的加1分;任职以前任教毕业班主要学科5年以上的加2分。

第九项:支教得分:到冈小工作以后(任现职以来)必须要有一年到偏远薄弱学校支教或村小任教的经历,支教一年的得5分,校级干部和特殊岗位人员不列入支教对象的可享受支教同等得积分。

第十项:继续教育:任现职以来,参加学校或教育局组织的各类继续教育或业务培训且获得相关合格证书或结业证书的,县级得0.5分,市级得1分,省级得1.5分,国家级得2分。

第十一项:男教师55周岁以上(含55周岁),女教师50周岁以上(含50周岁)或患重大疾病的人员,不受积分限制,在硬件符合的情况下经考核组通过后可照顾直接参加竞聘。

五、其他说明

1、任现职以来,没有在校级以上范围开设过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的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竞聘。

2、任职以来因从事有偿家教、考试作弊并查实的,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造成一定影响的不得参加竞聘。

2、任职以来在市、县局以上部门组织的各类检查视导中被通报批评并未改正的不得参加竞聘。

3、拒不服从领导分工,工作严重失误或造成不良影响的,旷职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的或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工作达一年以上的不得参加竞聘;

4、按积分高低和学科比例确定申报人员职数。在竞聘同分的情况下,依次看教龄,时间长者优先;如竞聘积分、教龄相同,专业技术任职年限长者优先。

第四篇:中小学教师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我校教师队伍的管理,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全面提高学校办学水平,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教育法》、《教师法》、《劳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指导,按照市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全面实施班主任竞争上岗和班主任选择科任教师的用人机制,竞争聘优,优胜劣汰,实现教育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构建和谐校园。

二、竞聘任原则

1、坚持按需设岗,按编设岗,以岗定员,以职定责。

2、坚持择优聘用,优化组合原则。在年度考核的`基础上,以政教处为核心聘任班主任;以班主任为核心聘任科任教师。

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做到方案、职数公开,聘任过程公开,聘任结果公开。

4、坚持双向选择的原则。

5、坚持教学第一线优先的原则。

6、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根据教职工的申请和特长,最大限度地用人所长。

三、竞聘对象

1、主要是本校具备相应资格的教职工;

2、下列人员可直接聘任:

(1)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或教龄男满30年、女满25年;

(2)市及以上骨干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

3、学校在编中层以上干部,按干部聘任原则另行聘任。

4、免竞聘人员

(1)经批准长期病休的

(2)经批准内部退养的;

(3)经批准外出交流的;

(4)经批准借调人员。

四、竞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热爱本职工作,履行职责,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遵纪守法。

4、具有相关岗位的文化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教师应具备教师资格证书和合格学历,普通话水平要达到相应学科要求。其它岗位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等级证书;如无证书,要经考核,确有能胜任受聘岗位工作的能力。

5、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并能承担满工作量。

五、岗位设置

(一)编制情况

20xx年市教育局下达我校编制为49人.

(二)具体岗位设置情况

1、学校班子(6岗):校长1岗、书记1岗、工会主席1岗、教学副校长1岗、德育副校长1岗、后勤副校长1岗。

2、教务处(2岗):主任1岗、教务员1岗。

3、教科室、体卫艺处(1岗):主任1岗。

4、政教处:(1岗):主任1岗。

5、总务处:(1岗):主任1岗,会计1岗。

6、分校区(1岗):负责人1岗。

7、班主任(14岗):本部11岗,校区3岗。

8、教学人员(44岗):

9、后勤人员(3岗):采买1岗;维修1岗,车辆1岗。

六、竞聘程序

1、制定《教职工竞聘上岗工作方案》,公布学校编制总数,学校岗位设置情况,岗位职责及岗位待遇。

2、教职工个人递交应聘申请。

3、教职工竞聘工作小组根据应聘对象的意向,层层聘用。第一步:聘用班主任;第二步聘任教学岗人员;第三步,聘任其它岗位人员。

(1)我校实行教师上岗逐级聘任的办法,召开教师竞聘领导小组会议,根据个人申请,结合个人工作能力、实际教育教学水平、师德表现、考勤、工作量、教学成绩及教育科研,并根据班主任工作经历及个人工作能力,聘任各班主任。

(2)班主任结合师德表现、考勤、教学成绩及个人工作能力,聘任任课教师。

(3)设岗分年级、分科目,按照先高年级、后中年级、再低年级的先后次序进行。

(4)评聘结果由聘任领导小组批准并备案。

(5)学校管理岗位由学区和校委员根据上级有关规定进行竞聘。

(6)学校领导必须参加教学岗位的竞聘。

(7)如果同一岗位出现多人应聘,由聘任领导小组根据个人师德表现、工作能力、考勤、教学成绩及教育科研等方面,按照岗位设置数量进行投票决定。

(8)如果出现岗位空缺无人应聘,由领导小组从所有应聘教师中择优聘任。

(9)如果出现某一岗位的所有应聘教师都没有被聘任,该岗位空缺,由聘任领导小组协调调剂或空岗另聘。

(xx)不服从应聘领导小组调剂者,一律不聘。

4、教职工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张榜公布。

5、安置处理落聘教职工。

七、受聘教师的管理和待遇

1、学校制定相关岗位的责任目标,受聘教师要积极履行职责,如期完成工作任务,对教师的工作情况学校要分期考核,直接同评优、评先、晋级、津贴挂勾。

2、受聘教职工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学校的内部管理制度办法,享受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福利等待遇。

八、落聘教师的安置和处理

对落聘教师学校要给予人文关怀,尽力在学校内部安排工勤服务岗位;对不服从安置的教师,按市区相关文件处理。对未能竞聘到任何岗位的待岗教师,第一年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工作时间必须按时到校进行业务学习,准备下学年的竞聘;第二年仍未竞聘到岗位,只发放基本工资,工作时间仍必须按时到校进行业务学习,准备下学年的竞聘;第三年还未竞聘到岗位的,基本工资造册发放,工作时间仍必须按时到学区进行业务学习,准备最后一次的竞聘;第四年都未竞聘到岗位的教师停发基本工资,上报到学区和市教育局处理。

九、聘任实施步骤

1、8月22日―8月23日:宣传发动阶段,学校管理岗位、班主任竞聘;

2、8月24日:教职工填写竞聘意见表;

3、8月25日―8月26日:教学岗位竞聘;

4、8月27日:其它岗位应聘;

5、8月28日―8月29日:落聘教师安置;

6、8月30日:公示和上报竞聘上岗名单。

十、组织领导

组长:王xx

副组长:张xx李xx

组员:李x田x熊xx

十一、特别说明: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校有权随时予以解聘或待聘。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且造成极坏影响的;

(2)出现重大教学和安全责任事故的;

(3)严重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履行职责或履行不到位的。

(4)因计划生育、或信访受到处理的。

第五篇:轮岗教师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建立符合我校特点的教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教师轮岗交流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切实解决我镇偏远地区学校教师缺编、各小学教师资源配置上的结构性矛盾,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实现教育资源共享,促进海口镇小学教育公平和均衡发展,不断提升办学水平和效益,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经研究,制定大观区海口中心学校教师轮岗交流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办好每一所小学和关注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为宗旨,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为根本任务。立足我校实际,建立和完善教师轮岗交流制度,促进教师资源均衡配置,实现教师队伍管理上的创新与突破,积极推动我校教师轮岗交流工作。

二、基本原则

按照“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增强活力、和谐稳定”的.工作要求,实现“资源共享、协调发展”的原则,做到三个结合,即:建立教师轮岗交流机制与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教师年度工作考评和奖惩机制相结合;建立教师轮岗交流机制与教师评优、晋级、职称聘任相结合;建立教师轮岗交流机制与校长、主任队伍管理相结合。

三、组织领导

成立大观区海口中心学校教师轮岗交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江振霞副组长:刘晗昭汪长生马永生成员:朱庆锋马刘杰何传剑黄平江刘纯斌设立大观区海口中心学校教师轮岗交流工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汪长生(兼)

四、实施办法

(一)轮岗对象

海口中心学校在编(除外单位借调的)在岗、在现任教学校服务已满3年的专任教师,均为轮岗对象。其中下列人员不作为轮岗交流对象:

1、年龄男55周岁以上,女50周岁以上的专任教师。

2、身体残疾或长年病假的教师(以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经区教育局批假为准)。

3、中层管理干部、教导主任轮岗交流方案另行制定。

(二)轮岗交流措施

1、竞聘小学高级教师职务的教师,必须有在培文小学、保婴小学、引河小学、义湖小学其中之一学校任教2年的经历。(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不受此项限制)

2、小学高级教师岗位10级晋升9级,9级晋升8级;必须有在培文小学、保婴小学、引河小学、义湖小学其中之一学校任教2年的经历。(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不受此项限制)。

3、从20xx年开始,我镇小学教师评先进、优秀等,必须有在培文小学、保婴小学、引河小学、义湖小学等偏远学校任教经历。

4、从20xx年开始,中心学校将从公用经费和绩效工资中提取相应部分,用于在偏远学校任教而家不在任教学校所在村的教师生活、交通补贴。

5、超编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发放按中心学校绩效工资方案执行。

6、从20xx年开始,新任命的校长、主任必须有在偏远地区任教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7、从20xx年开始,新分配的教师全部到培文小学、保婴小学、引河小学、义湖小学等校任教。服务期为3年。

8、到偏远地区学校轮岗交流任教时间为2年。中心学校与轮岗交流教师签订轮岗协议,轮岗交流结束后由中心学校统一安排。(原则上愿意回原校任教的安排到原校)

五、工作要求:

1、各校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服从全局安排。

2、有关人员要积极参与,争取机会,提高自己,为我镇小学的均衡发展作出贡献。

3、派出学校要加强与接收学校的沟通与协调,了解轮岗交流教师的工作、学习等情况,及时给予关心和帮助,使其能够思想稳定、工作安心。

4、轮岗交流教师的工资关系不变,年度任职考核和教师工作量化评估由接收学校负责进行。

5、所有涉及到的轮岗人员都必须按要求准时到岗尽责,不得自行安排或雇用临时人员顶岗。凡不服从组织调配,超过一周拒不到岗的,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予以批评教育;超过半个月时间拒不到岗的,按自动离职处理,上报教育局予以除名。

6、各校校长是实施教师轮岗交流机制的第一责任人。凡对轮岗制度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学校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7、从20xx年开始,每年的7月海口中心学校受理教师轮岗交流申请。8月编制海口中心学校岗位设置方案。

(对在20xx年上学年,主动申请到偏远学校任教的,计算时间按20xx年8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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