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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保供给、保民生、稳市场、促增收目标,突出粮油、蔬菜、肉蛋奶、水果等“菜篮子”产品,加强生产能力建设,完善市场流通体系,健全应急调控和保障供应机制,加快产业化经营步伐,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提高“菜篮子”工程建设水平,保障生产供给,稳定市场价格,更好地满足人们生活日益增长的需要,推动全县农业农村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二、主要目标
全县“菜篮子”产品总产量较快增长,自给水平稳步提高,供应保障、应急调控、质量监管能力明显增强,农产品市场体系加速推进,加快形成全国农区绿色畜牧基地、全国优质果品生产及出口创汇基地和陇东绿色蔬菜生产基地。全县粮食总产量达到14.1万吨,牛、猪、鸡饲养量分别达到13万头、70万头和230万只,出栏量分别达到6万头、35万头和150万只;肉、蛋、奶产量分别达到3.57万吨、1.38万吨和3000吨;蔬菜面积达到11.5万亩,其中设施蔬菜面积达到5500亩,蔬菜总产达到16万吨;苹果面积达到50万亩,果品总产量达到30万吨。
三、建设内容
一)加强生产能力建设。>增加“菜篮子”产品有效供给
科学规划,稳定粮食、油料作物面积的基础上。坚持适宜区全覆盖目标,大力推进牛、果、菜产业扩量提质增效,因地制宜发展生猪、蛋鸡和奶牛生产,增加“菜篮子”产品生产总量。
1加强标准化果菜生产基地建设。按照“区域布局、集中连片、规模经营”要求,蔬菜生产以河谷川区和城镇郊区为重点。突出“无公害、季节差、名特优”三个特色,着力抓好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推广应用先进生产技术,增强“菜篮子”产品有效供给能力。”期间,水洛、朱店2镇新建标准化设施蔬菜高新技术示范区2处,使全县冬季蔬菜供应自给率达到70%。果产业以适宜区全覆盖为目标,突出整区域、整片带集中推进,狠抓规模扩张、标准化生产及扩大外销,建设优质果品基地,中西南河谷川区等区域新建苹果园30万亩,”末全县苹果总面积达到50万亩,优果率达到70%。
2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区)建设。以标准化养殖小区、规模化养牛场(户)建设为重点,围绕建设全国农区绿色畜牧基地。扩张基地规模,转变饲喂方式,创新经营机制,着力提升畜牧业良种化程度和质量效益。”期间,全县新建规模化生猪、奶牛、肉牛、肉羊和家禽养殖场(区)27个,累计建成标准化育肥猪小区30处,万只以上蛋鸡养殖小区10处,百头以上肉牛育肥小区25处,畜禽规模养殖比重达到65%以上。
3加强畜禽良种繁育中心建设。全面落实动物疾病防控措施,重视动物防疫体系建设。不断提高畜禽产品安全水平。采取政府投入引导,种养大户、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参与的办法,建成畜禽原良种场和扩繁场1处,引进、示范、推广一批高产优质、适销对路的种畜禽新品种、新技术,全面推广生猪常温人工授精和肉牛冻配改良技术,进一步提高新品种培育、良种良法配套的社会化服务水平。
二)加快市场流通体系建设。保障“菜篮子”产品销售稳定
1、加强农产品市场标准化建设。将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纳入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总体规划,高度重视“菜篮子”批发和零售市场在保障居民消费中的重要作用。通过企业自筹、政府扶持等方式,抓好现有市场的改造升级,合理布局规划新建,提升农产品市场服务功能和辐射带动能力。”期间,加快建立一处服务功能强、设施完善、规模较大的县级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为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或菜农、果农提供批发销售交易场所,不断提高农产品市场流通能力。各乡镇也应根据实际需要,把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纳入城镇规划建设范围,新建或改造一处农产品零售集贸市场,有效解决农民“卖菜难”和“买菜贵”问题。
2、积极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加大对宏达、银海淀粉和娇芸食品等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紧紧围绕主导产业发展。大力推进产业化经营,延伸产业链条,提高农产品精深加工能力,扩大我县马铃薯、庄浪粉条等特色优势农产品的品牌知名度。
3、强化产销衔接功能。着力培育一批产业基础牢、经营规模大、质量安全优、品牌效益高、带动农户多、社会效益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大力扶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有效提高组织化程度。加强产销网络建设,做好果、菜、畜产品等产销形势的预测预报和价格行情分析,扶持引导农产品流通企业直接与产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订单生产和“农超对接”及时向生产、加工、流通各环节提供快速准确的信息服务,实现标准生产、精深加工、快速销售一条龙服务。
三)加强质量监控体系建设。确保“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
加大品牌培育和“三品”认证力度,围绕全县马铃薯、果品等特色优势农产品。鼓励各标准化生产基地进行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认证。全面推行“菜篮子”产品质量检测、例行抽查制度,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和应急处置机制。”期间,县、乡两级基本建立起布局合理、职能明确、运转高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积极引导各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产品批发市场、重点农产品生产基地、农贸市场、大型超市等逐步建立自律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点)负责内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畅通“12315和“12316申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农产品消费者申诉举报,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农产品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推进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确保“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实现安全生产和放心消费。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为加强对全县“菜篮子”工程建设的组织领导,县上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农牧、发改、财政、工信、商务、工商、质监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并在县农牧局设立办公室,负责研究制定全县“菜篮子”产业发展规划,协调抓好工作落实。各乡镇和有关单位也要把“菜篮子”工程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完善“菜篮子”工作机构,认真落实菜篮子”工程建设扶持、优惠政策,推动“菜篮子”工程建设快速发展。
2、创新投资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建立以政府投资为引导、农民和企业投资为主体的多元投入机制,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县内外资金参与“菜篮子”产品生产、流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争取项目,多方筹措资金,科学统筹安排农业综合开发、农业产业化、扶贫开发、现代生产发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等项目资金,加大“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支持力度。农行、信用联社等金融部门要扩大信贷资金投放量,支持农民发展牛、果、菜等特色产业,有效增加农民收入。
3、健全风险应对机制,增强应急调控能力。农牧部门要认真做好全县“菜篮子”工程产品信息的收集和传递工作,以县农业信息网站为平台,及时发布农产品供销信息,强化对蔬菜、肉禽奶蛋生产、供需及价格走势的预警分析。要加快建立“菜篮子”产品生产和供应平衡调节机制,综合运用市场调节和政府调控相结合的方法,保障市场供应,稳定产品价格,不断增强市场应急调控能力,推动全县“菜篮子”工程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为切实做好20xx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县级验收工作,根据《XX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文件的精神,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验收组织,组建验收队伍
成立验收工作组组建项目验收组:由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担任组长,项目镇(街)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需邀请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项目所在村干部及群众代表参加,其他人员在镇(街)政府相关单位和农业农村局财务审计科和农田建设管理内部抽调(条件允许可聘请3名专家参与验收)。各验收组应在标段验收前由组长、副组长负责建立。
二、验收流程
(一)自验:以标段为单位,单项工程工程完工后,项目施工单位组织自验;
(二)单项工程验收项目,单项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四方共同开展单项工程验收;
(三)农业农村局聘请的第三方开展项目工程决算审计和工程质量检测;
(四)县级项目初验:1。单项工程验收合格后,监理单位向县农开局提出书面验收申请。
2。县农业农村局收到县级验收申请后,确定验收时间,组建项目初验组开展竣工验收。
三、验收方法
1、对单个建筑物进行普查;
对线性建筑(路、防渗渠)的外观进行普查,长度进行抽查,抽查率30%。
2、验收时,(1)听取承包人,设计、监理、检测单位对项目有关情况的'汇报;(2)现场检查工程完成情况和工程形象质量;(3)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在验收底稿中写明,由验收组成员、验收组长签字; (4)收完成后,验收组向县农业农村局提交验收报告,列出整改清单,县农业农村局确认验收结论;(5)存在问题及时反馈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施工单位整改合格经监理单位确认后,发包方发放验收合格证书。
四、验收内容
项目初验为合同验收应对照《XX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中规定的项目验收必须具备的条件逐项核查,并检查单项工程验收指出问题是否整改到位,具体包括:
1、项目申请竣工验收要完成初步设计文件批复的全部建设内容;
2、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档案资料要收集并分类整理好;
3、各项建设内容达到项目设计的功能目标,且运行良好;
4、各单项工程已通过由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共同参与的四方验收;
五是已完成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并提供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报告。
五、验收资料准备
(一)竣工工程定点定位图及规划图(二)竣工图、单项工程验收的工程验收表和项目下达计划、变更文件(三)施工单位竣工资料及监理单位资料(含施工日记、监理日记)
六、时间安排
每个标段暂定验收时间为一天。
七、后勤保障
车辆、防暑用品、工作餐。
为进一步加快我县安居富民工程建设步伐,按照区、州《关于下达20xx年安居富民工程建设任务的通知》要求,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统领,以促进城乡一体化为目标,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线,以推进新型城镇化为重点,实施“一村一策、一村一品”,以当地农民最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工作,形成各具特色的建筑格局。在全县大力开展安居富民工程建设,创造宜居环境,促进镇村繁荣。
二、基本原则
坚持四个基本原则。即危旧房改造与城镇扩容升级紧密结合原则;建设“中心村、城郊村、园中村”新型农村住宅社区原则;山区乡村规划区内原址重建原则;“五保户、低保户、解困户”实行差异化补助原则。
三、建设内容
(一)建房任务
20xx年我县农村安居富民工程计划建设任务900户,总建筑面积9万平方米,总投资1.08亿元。
(二)任务分解
结合实际,任务分配如下:三台镇100户,泉子街镇110户,镇45户,北庭镇120户,二工镇110户,庆阳湖乡120户,老台乡100户,大有乡120户,新地乡75户。
(三)建设要求
各乡镇、村委会把安居富民工程与危房拆除工作同时部署,同时检查,同步落实。
一是各乡镇、村委会要结合安居富民工程建设的具体要求做好地质勘察、整体规划设计、房屋施工图纸设计,尤其是对建设二层以上的安居房要经县质监站、安监站,对施工的全过程进行跟踪服务,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并做好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二是在抓好安居富民工程建设工作的同时,具备条件的村庄要与村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村容村貌。
三是对木质结构危房的改造,各乡镇、村委会要与设计单位及时对接,减小房屋火灾易发率,提高房屋抗震等级。
四是要注意保护好景观旅游村庄等传统民居的修复和保护工作,避免大拆大建。
五是位于山区和丘陵地带乡镇砖混结构四坡彩钢修饰屋顶,彩钢夹芯板必须采用防火岩棉型的,根据抗震设防区的标准和要求进行建设。六是对于五保户相对集中的地方,可在乡(镇)或行政村集中修建五保户供养点。七是对于本乡镇建设的安居富民工程进行跟踪服务,对房屋建设每个环节进行造册登记,确保工程质量。八是做好危房拆除工作。对不能达到抗震标准的,经抗震鉴定为危房的要坚决拆除,异地新建的其原有住房必须及时拆除,原址重建的其原有住房一律不得用作居住。九是使用功能、单体面积不达标的历年新建房屋,增加面积和完善房屋功能后,也可统计在当年建房任务中。
(四)建设方式
1.“中心村、城郊村、园中村”改造坚持统一规化设计评审、统一核定价格、统一建设标准、统一优惠政策、统一入住对象。鼓励以引入产业投资或以合作开发等多种方式建设集中居住小区。按基本建设审批程序办理规划、土地、施工图审查、招投标、质量安全监督、施工许可手续,严格工程款拨付程序和审批手续,遵守财经纪律,依法纳税。由项目实施乡镇具体负责实施完成“中心村、城郊村、园中村”改造新型农村住宅社区建设工作。新型社区遵循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原则,提倡多村整合,打破地域界限,统一规划、整体布局,集中建设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环境优美的大型宜居社区。
2.平房建设承建方式:采取“乡村组织实施、农民自建为主”的方式。主要依靠现有农村建筑工匠和农民自建来完成。项目实施由乡镇组织当地工匠(本乡镇专业劳务服务合作社)与户主签订建设承包合同(在项目乡镇司法所审核备案),合同要明确承包方式(包工或包工包料)、建设内容,并在限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五)建设项目
1.新型农村住宅社区2个
(1)继续做好哈族清真寺(康丽家园)、红畦花园农民住宅小区剩余房屋的出售及基础配套设施完善工作;
2.其他
(1)做好20xx年特色乡镇、中心村的房屋建设工作;
(2)其它历年已建成小区,继续做好剩余房屋的出售及基础配套设施完善工作;
(3)三台镇辖区农户,原则上向三台片区农民住宅小区集中。
3.农牧民平房建设点。由项目实施乡镇按照“科学规划,统筹推进、相对集中,就近改造,各民族嵌入式修建居住,达到标准”的原则。合理优化布局,有效整合资源,推进“小村向中心村集中,分散户向规划居民点集中”,连片建设。
4.按照规划,依规原址重建及改扩建的零星散户。
四、补助政策
(一)新建平房补助
1.平原乡镇:住房每户补助1.85万元、拆旧每户补助1万元;二工镇头工街村集中连片建设二层楼100户年底完工入住,每户奖励3万元;集中连片建设10户以上的每户基础设施补助5000元(村镇统筹使用)。
2.山区乡村、民族贫困村(含县级)补助。住房每户补助2.35万元、拆旧每户补助1万元,集中连片建设10户以上的每户基础设施补助5000元(村镇统筹使用)。包括庆阳湖大泉村,老台乡芦草嘴子村、二工河村、乏马塘村,二工镇十八户村、红山子村,三台镇潘家台村。
3.经民政局和残联认定的解困户、五保户、低保户、农村残疾人。其中五保户采取集中供养方式,争取农村福利院项目,产权归政府或集体所有;农村残疾人贫困户、解困户住房每户补助2.35万元、拆旧每户补助1万元;低保户住房每户补助3.35万元、拆旧每户补助1万元。
(二)新型农村住宅社区补助
住房每户补助1.85万元、拆旧每户补助1万元,基础设施不予补助。
(三)其他
1.在县城购买商品房以及20xx年因商业拆迁、公益性拆迁安置的农户,不享受补助政策。
2.入住“中心村、城郊村、园中村”建设新型农村住宅社区的本村农户,必须拆除旧宅,并持有与农户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签订拆旧协议,及乡(镇)政府同意购买新居的审批证明,方可办理小区入住手续。具体按《县20xx年新农村建设旧宅基地拆除补助办法》(吉县政办〔20xx〕78号)执行。
3.其他,修建安居富民房屋必须先办理国土、规划部门的手续,达到安居富民建房标准的予以补助。拆除旧宅必须报县安居办,经确认后方可补助。
(四)补助对象:
1.持有本县农村户口的在册农牧民;
2.建设按照县安居办加盖审图公章的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并经县、乡、村三级验收合格,资料齐全,张榜公示的新建或改扩建农牧民建房户。
(五)补助资金筹措。
20xx年安居富民工程总投入1.08亿元。其中农户自筹8235万元,补助资金2565万元(其中中央补助945万元、自治区补助720万元、县财政补助900万元)统一安排。
五、保障措施
(一)规划引领。
各乡镇要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水平建设、高效益配备的要求,紧密结合新型城镇化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依据村镇整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科学做好安居富民工程项目选址和规划设计,做到“一村一规划、一户一设计”,力求建一片新房、成一片新村。
(二)资金保障。
由县财政局督促设立县、乡两级安居富民工程建房补助资金专用账户,补助资金专账核算。
(三)加大宣传力度。
各乡镇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和教育群众建安居房,确保政策家喻户晓。广电部门要把农村安居富民工程建设的宣传作为重要宣传内容,开辟专栏、专题,调动和激发农民群众建安居富民房的热情。
(四)金融支持。
县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邮政银行、村镇银行负责解决自筹建房贷款,各乡镇要主动与各金融部门对接,做好协调服务工作。
(五)项目前期。
各乡镇负责做好新型农村住宅社区项目前期工作,严格招投标程序,投标方案于3月底前编制完成,确保4月上旬全面开工建设。
(六)严格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由各乡镇政府负责。县安居办组织相关单位定期、不定期监督抽查验收。村理事会承担所在村安居工程监督管理,对施工中过程中出现的质量安全隐患督促整改,并配合有关部门的检查和督查工作。
(七)规范档案管理。
各乡镇要完善安居富民工程农户档案,做到“一户一档”,并进一步规范农村安居房建设信息管理。
(八)强化考核验收。
各乡镇于11月底全部完成建房任务。县安居办负责制定具体考核验收标准,督查室负责组织县安居办、乡镇安居办验收核实,经济办负责统筹核算制定资金拨付方案,财政局于12月底负责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安居户及所属乡镇。
六、奖励办法
1、建房质量符合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的《村镇(乡)建筑结构〔DBJT27―93―11〕》工程建设设计标准,下达的任务完成100%,且网上录入建房信息准确率达到100%,“一户一档、分部分项”建房施工资料和建房纸质档案齐全,每户奖励乡镇安居富民办公室质量监督检查经费100元。
2、对于完成安居富民工程建设任务较好的乡镇及村委会将授予“先进单位”和“好班子”荣誉称号。
按照XXX市水利局统一部署,对从20XX年8月以来全X各级各类政府水利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水利项目进行全面排查,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着力解决我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规范的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体系,规范市场行为和行政行为,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我*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治理工作重点
二、专项治理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规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决策行为
目标要求:
着重解决未批先建、违规审批以及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等突出问题,促进项目规划和审批公开透明、依法实施,提高投资效率和效益。
主要措施:
1、建立健全水利固定资产投资管理规定,完善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管理办法,明确审批条件和审批程序。项目决策和审批时,权力运行公开透明规范运作,对重大项目采取适当方式征求相关部门或公众意见,实行专家评议制度。坚决杜绝违法违规决策上马项目和审批规划、违法违规行政审批;坚决杜绝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建设,违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原则,乱上项目以及索贿受贿等行为。
2、完善水利行业发展规划体系,把发展建设规划作为项目审核批准的重要依据。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水利行业准入标准,研究出台地方水利投资指导意见,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严格执行国家国内建设标准,完善地方水利建设标准体系和管理办法。
3、加强项目前期工作,建立前期工作经费正常保障机制,提高前期工作各环节的质量和水平。严格执行政府水利投资管理规定,加强项目概算审查和调整管理,合理控制政府投资项目规模。提高服务水平,发挥项目决策的专业参谋作用。
(二)规范招标投标活动
目标要求:
着重解决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等突出问题,促进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
主要措施:
1、规范招标活动。要在政府水利投资项目中推广使用标准文件,规范招标文件的编制,提高招标质量。
2、进一步规范招标公告发布行为,加强在指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的监督管理。加快推动招标投标信用体系建设,落实招标投标行为记录公告制度。加大招投标过程中的监督力度和违法行为记录披露力度。
3、严格招标事项核准工作。依据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对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核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招投标行为的法律、法规,从源头上防止规避招标,确保依法应该公开招标的项目,特别是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公开招标。
4、加强建设实施过程监管,制定和执行建设程序制度,督促建设各方按规定订立合同和履约。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监等中介服务机构的资质管理和业务工作的监管。
(三)强化水利工程建设实施及工程质量安全管理
目标要求:
着重解决水利工程项目中标以后资质挂靠、转包和违法分包;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和安全生产条件擅自开工;项目管理技术力量配备不足、私招滥雇;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落实;工程监理职责不到位;随意变更建设标准和建设规模,擅自变更工程设计、质量检测弄虚作假,工程质量低劣;资金管理和使用不规范、不公开透明,滞留、挤占、截留、挪用以及虚报冒领、铺张浪费,暗箱操作、个人违规决定大额度资金使用和重大项目安排等问题,保证工程建设质量,确保水利工程质量安全无事故。
主要措施:
1、加强执行法定工程建设程序的监管。
严格执行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工程招投标、施工合同备案、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施工许可、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和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移交等法定工程建设程序。
2、加强对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监管。
严格质量现场查验,重点监督检查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管理技术力量配备、持证、到岗、履职情况。制定作出明确详细的规定,明确挂靠资质、转包和违法分包的具体认定情形及相应处置措施。严格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制度。严肃查处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和威胁人民群众安全的“劣质工程”。
3、加强水利工程监理和质量检测等中介机构的管理。
进一步明确监理、质量检测等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的具体认定情形,制定和完善责任追究制度等规范性文件。坚决杜绝项目业主单位与勘测设计、监理等中介服务机构串通弄虚作假、套取国家资金等行为。
4、强化水利工程建设过程监督执法。
加强工程建设监督执法机构及监督执法力量建设,进一步明确和细化监督执法的职责、程序、履行要求和检查、考核、责任追究办法,改善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全过程加强监督检查。切实消除监管“盲区”。
5、建立健全水利行业自律机制。
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的作用,督促支持水利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自律公约,积极开展对会员单位和从业人员的诚信评价。加入行业自律及行业诚信评价结果作为市场准入、请出、招标投标的依据之一。
(四)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中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安全管理混乱、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等突出问题,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主要措施:
1、完善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的标准和目标,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严格安全许可证准入,细化安全措施,强化项目监理制度。
2、依法检查和治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存在的安全隐患,积极推进联合检查机制,加强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和管理力度。
3、严格查处水利工程建设中存在的生产安全事故,深挖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查清事故发生的原因、性质、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五)加强物资采购和资金安排使用的管理
目标要求:
着重解决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物资采购监管薄弱、资金管理使用混乱以及工程严重超概算等突出问题,规范物资采购活动,促进工程建设资金规范、高效、安全、廉洁使用。
主要措施:
1、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工程建设项目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的监管。
2、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监管,严格执行专款专用原则,确保财政拨款和银行贷款等项目建设资金的安全。加大财政水利投资评审力度,做好财政投资工程的概算、预算、结算、决算评审,严格控制建设成本。
(六)推进建立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
目标要求:
着重解决水利工程建设中存在的信息不公开、不规范、不透明,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不健全以及工程建设领域信用缺失等突出问题,积极推进工程项目建设公开透明,逐步建立互联互通的水利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
主要措施:
1、项目主管部门公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和监管信息。建设单位及时提供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信息、招标过程、施工过程管理、合同履约情况、质量检查和竣工验收结果等情况。
2、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报道,强化对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的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七)加强监督发现水利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要及时上报严肃查处
目标要求:
按市水利局呼水建发〔20xx〕127号文件要求及时纠正问题对突出问题和排查发现的问题,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及时坚决进行纠正,确保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建设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建设项目优质、高效、安全、廉洁实施。
主要措施:
1、严格按照工程基本建设程序的有关规定,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监督。
2、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监管,确保财政拨款和银行贷款等项目建设资金的安全,严防腐败现象出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发现重大违法违纪问题,要及时上报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三、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部门协作形成合力。
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的原则,落实任务分工。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责任科室切实负起责任,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各部门切实密切配合,相互支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二)狠抓责任落实,办事公开。
水利投资建设项目必须落实负责制,建立问题台账,逐个项目清理,逐个问题解决,把监督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做到每一个项目都要落实责任人。同时,建立健全水利建设领域公开制度,主要是推行工程招投标、征地拆迁管理、设计变更、资金使用、项目审批结果、施工过程管理、质量检查结果、项目建设计划、合同履约情况和竣工验收结果的公开。
(三)强化监督检查,注重工作实效。
要紧紧抓住项目决策、规划审批、招标投标、物资采购、计划执行、资金安排使用、质量安全、工程进度等重点环节和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召开督查反馈会议,及时向有关科室或部门通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或建议,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以提高农村供水质量、改善农村饮用水条件为目标;坚持以现有城乡水厂管网延伸供水为主,以区域集中联片供水的小型水厂建设为辅,与自行建设的村级水厂供水相结合的原则;工程技术方案、建后管理模式因地制宜,确保农民长期喝上干净、卫生的自来水。
二、工作目标
计划20xx年度完成50个行政村,共改善50000人口的农村饮用水工程,其中新建联片水厂2座(计20个行政村),村级水厂25座,乡镇水厂管网延伸项目5个。计划总投资2400万元,其中中央、省、县补助资金1500万元,其余资金由项目村自筹解决。
三、分管领导、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
分管领导:xxx
牵头单位:县水利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四、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百村农民饮用水工程是一项民心工程、政德工程,是一项事关大局、利在千秋的系统工程,尤其是当前水资源处于分割管理状态,需要各部门密切配合、支持,各有关单位应通力合作、各司其职。继续开展农村饮用水工作年度考核制度,乡镇政府要加强管理和监督,确保目标任务按期完成。县饮水办做好全县农村饮用水工程技术指导和项目管理工作。
2、项目实施
充分发挥乡镇政府和流域水利站协调、监管和技术指导作用,进一步加强资金使用和管理,完善村级和管网延伸项目设计等前期工作。供水模式将遵顺“大管网优先,其次联片供水,最后考虑独立供水”的原则。由于各农村地理条件不同、水源水质有差异等情况,对于小型独立式供水水厂,将采取不同的水厂设计方案、水处理工艺,在确保出水水质达标的前提下,选用适合于我县实际情况的便于管理操作的新技术、新工艺,还要考虑尽量节省投资。同时,要加强工程质量、进度监督和工程验收工作。
3、建后管理
建后管理应根据工程投资渠道、工程规模、供水模式等实行不同的管理体制。以现有城乡水厂向周边农村延伸的供水工程,应由水厂统一负责管理;由国家和集体投资为主的新扩建的.区域联网集中供水工程,应组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水厂,负责工程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并按核定的水价计收水费,实行“自我管理、自负盈亏”的 企业化管理模式,并自觉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对于独立供水模式的村级水厂,由集体投资和农户自筹为主的,实行集体管理,有偿供水,以量计征,使其走上自我使用、自我管理的良性循环之路,由于村级水厂面广量大,对于净化消毒处理,统一委托服务机构负责,县饮水办每年度组织考核,对于管理运行好的行政村,县财政实行奖励制度,确保供水工程能长期发挥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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