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市场安全经营秩序,扎实开展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烟花爆竹企业安全隐患,落实主体责任,强化企业管理,整改安全隐患,依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检查范围
全镇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和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点。
三、检查内容
(一)批发企业
1、经营(批发)许可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单位名称、主要负责人与营业执照和实际管理人是否一致;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仓储地址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经营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2、持证上岗:主要负责人是否持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书》;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持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保管员、守护员、搬运员是否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
3、平面布局:仓库周边和内部环境有无发生变化,是否存在安全距离不符合《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等有关标准要求现象。
4、安全设施:消防、视频监控等安全设施是否完好有效、能够启用;防雷、防静电设施检测是否合格,并在有效期之内。
5、安全管理:带值班制度落实情况;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是否按照规定应用,进出库记录是否完整;是否储存非法、超许可范围产品;是否存在超量储存;是否存在将不同种类、不同危险等级产品混放现象;仓库内烟花爆竹堆垛是否符合《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20xx)、《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GB11652-20xx)《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xx)等技术标准要求;库房内是否有温、湿度计,检查记录是否完整;库房温度是否控制在-20℃~45℃范围,相对湿度是否控制在50%~85%范围;进入库区机动车辆是否安装防火罩。
(二)零售网点
1、经营(零售)许可证:经营许可载明的信息是否与营业执照一致;经营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2、持证上岗:负责人和销售人员是否持有培训考核合格证。
3、销售场所:专柜销售时,专柜是否相对独立,与其他柜台是否保持一定距离,安全通道是否畅通;零售场所的`面积是否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是否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店,与居住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质生产、储存设施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店内是否有吸烟、生火现象;是否存在储存、销售非法产品和专业燃放类产品。
4、安全设施:零售场所是否配备了消防器材,是否张贴安全警示标志。
四、检查方式
(一)企业自查:烟花爆竹企业要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并建立自查和整改档案,对查出的普遍和重大问题,要研究制定防范重复发生的措施。
(二)执法检查: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坚持明察暗访相结合,由镇政府安委会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对辖区内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单位和零售网点进行全面排查;检查时,可结合实际编制安全检查表,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目前已进入年关,是烟花爆竹事故多发、易发时期。各村(社区)、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行领导包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负责人包户的责任制。
(二)突出重点,严格检查。要集中力量,突出重点,严格执法,全面检查,确保检查无盲区、无漏洞、全覆盖。
(三)依法依规,严厉打击。执法检查要依法依规,严格程序,严格标准。对构成重大事故隐患的,可依法暂扣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经营许可证,实施停业整顿;属非法经营行为的,要按照达州市达川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的通知》的通知精神,立即责令停止非法经营销售活动,加强现场监管,认真调查取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一、 成立安全检查组
组长:刘毅
副组长:卢兆方、龚伟忠
组员:李亚、王凯明、赵孝光、张明
二、检查范围
阅城国际花园(二期)施工现场。
三、检查的依据、标准
《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等有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
四、检查内容
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安全责任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以及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具体包括:
1.执行国家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执行情况。
2.领导施工现场值班带班执行情况。
3.“打非治违”、“建筑施工扬尘”、“安全生产月”活动、“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用房”等专项行动集中开展情况。
4.施工现场脚手架、起重机械、施工用电、施工机具、模板支撑、安全防护、基坑支护等自检和规范管理情况。
5.施工现场有毒有害扬尘等危害防治与防汛、防暑降温措施的落实情况。
6.现场突发事故或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完善,应急演练情况;
7.对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识别和监控预警制度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8.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施工人员的全员教育培训等情况;
9.所有在建项目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五、检查步骤、方法和时间安排
检查工作分三个步骤进行:
(一)施工企业自查整改阶段(6月9日--6月13日)
通知各施工班组要认真对本单位全部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彻底排查各类事故隐患。
(二)执法检查阶段(6月14日--6月18日)检查小组对施工现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认真进行检查。
(三)总结、处理阶段(6月19日--6月20日)
检查小组对执法检查情况进行汇总、整理,依法严肃处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违法违规行为。
六、具体要求
施工项目部、施工班组要迅速开展自查自纠,根据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组织开展安全自查,特别是要加强重点部位、重点
施工环节的检查,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工程项目要责令其限期整改,跟踪落实,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消除。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安委会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全面排查、消除农业安全生产隐患,确保岁末年初和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农业生产平稳有序发展,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并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全面、深入、细致开展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严格落实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彻底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农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措施,提高农业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二、检查内容
(一)深入开展农机安全检查。深入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家庭农场、秋收现场等重点地区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排查、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秋收冬种农机作业安全。依托公安驻农机警务联络室,加强联合执法力度,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行动,严厉打击拖拉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违法载人以及报废车上路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不发生较大社会影响农机安全事故。
(二)深入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检查。加强对全市渔业船舶的检查,重点检查渔船适航性能、救生设备、消防设备等,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渔船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严禁存在安全隐患的船舶投入使用。严厉打击“三无”渔船及电力捕捞等非法捕捞行为,加强全市水域内日常巡查工作,在一些重点区域开展蹲守执法,并加强夜间检查力度。
(三)深入开展农家乐安全检查。检查主要对象为经各级农业部门认定的'市级以上农家乐特色村、农家乐经营点(户)、休闲农业基地,以及以农民为主体经营的乡村民宿。重点排查消防、食品卫生、游乐设施、房屋等安全隐患,完善电器安全和警示标识;进一步加强从业人员和游客的安全教育,民宿经营户对住宿游客要做到一客一登记,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确保农家乐安全经营无事故。
(四)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结合省农产品安全放心县创建,持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工作。对农业生产主体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使用禁(限)用农药、农药间隔期不到位和乱用滥用投入品等情况;是否存在生产记录档案未建或记录不完整,未公开张贴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和标准化生产模式图等情况;是否存在已列入的追溯主体安装设备后擅自拆除、系统未用、相关信息和数据未上传等情况。对农资经营单位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未建经销台帐或台帐记录不全、是否建立高风险农药专柜销售、实名购买制度等情况;是否存在经销禁用农药、违禁兽药和假劣农资等情况。
(五)深入开展森林消防安全防控工作。严格落实护林员包片巡查制度,加强对林区的巡查检查,全力做好林区及周边火的管控工作。在进路口等周边容易引发森林火灾的区域,树立森林防火标志,对林下可燃物堆积等情况进行重点督促整改。要加强日常检查,严控火进。对森林防火器材、森防物资等进行检查,及时维护保养或更新,保证其使用正常、性能良好。要强化消防演练和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制度,进一步提高突发林火应对处置能力。
(六)强化沼气安全管理工作。未完成废弃沼气池拆除工作的镇(街道),要切实落实措施,加快推进工作,确保在20xx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安全处置工作。加强沼气使用管理,对保留的沼气池开展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农户《农村沼气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情况、沼气池设施以及防护设施完好情况、沼气池日常维护情况等,杜绝沼气安全隐患。严禁在沼气池周边用火、燃放烟花爆竹等。
三、时间安排
此次大检查时间从即日起至20xx年2月28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自查整改阶段(20xx年12月1日-1日)。各镇(街道)进行全面彻底自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和问题,能立即整改的当场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向主体发出整改通知书(见附1),明确整改限期,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促,确保按要求整改到位。
(二)抽查督查阶段(20xx年1月1日-2月20日)。各镇(街道)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继续对重点对象、重点领域开展强化检查。市农经局分条线组成若干检查组,对各镇(街道)检查整改情况进行督查,进一步落实隐患排查整改措施,并视情况对督查情况进行全市通报,确保检查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2月下旬)。各镇(街道)汇总梳理大检查工作情况,分析工作薄弱点,总结工作经验,研究完善对策,形成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提升全市农业安全生产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为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市农经局成立岁末年初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强化对大检查工作的协调和部署。各镇(街道)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第一责任人职责、属地监管职责和“一岗双责”责任制,根据本方案检查内容和要求,加强领导,精心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好本次大检查工作。
(二)加强隐患排查,落实整改措施。各镇(街道)要落实好人员力量,抓紧时间,立即开展全面检查整改工作。检查要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坚决予以整改,被检查主体敷衍对待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要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从严处理。检查中发现被检查主体有相关违法行为的,要第一时间通知市相关主管部门予以查处。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各镇(街道)要以大检查为契机,对被检查主体开展面对面的农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各类农业主体的安全生产意识,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自觉做好安全生产各项措施。
(四)加强统计总结,及时报送信息。各镇(街道)要积极总结工作中的亮点,及时在农经在线报送工作动态信息,形成良好工作氛围。同时,要加强检查台账资料的保管和数据统计,在大检查开展期间,每月27日前将《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月度汇总表》(见附)通过公交换平台报送至市农经局办公室(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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