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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实施方案

2023-07-15 16:4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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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一、依据

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关于“6、7”市海陵区金润造船厂爆炸事故的批示,市安监局《关于立即开展船舶修造(拆)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泰安监〔20xx〕160号),市政府分管市长指示。

二、目的

通过联合执法检查,强化对船舶修造(拆)企业监管,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行为,督促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检查对象

主要检查中小船舶修造(拆)企业,包括:

1、安全生产管理混乱的船舶修造(拆)企业;

2、超范围、超能力进行生产的船舶修造(拆)企业;

3、近年来发生过死亡事故的船舶修造(拆)企业。

四、检查时间

7月10日――7月13日。

五、检查重点

(一)安监局

1、企业贯彻落实《关于立即开展船舶修造(拆)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的情况;

2、企业新改扩建设项目以及危化品建设项目相关手续是否完备;

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按规定配备,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专兼职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危化品储存设施(场所)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4、外来施工单位是否具备相应资质,是否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或劳务合同以及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5、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安全生产管理台账情况;

6、危险作业(包括危化品储存、使用作业,焊接切割作业,有限空间作业,涂装作业,高处作业,起重作业,脚手架搭设、拆除作业,交叉作业,船舶下水作业等)管理制度及其审批手续;

7、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所有职工上岗前是否经过三级安全教育;

8、职业卫生工作。是否进行了职业病危害申报,接触职业危害的岗位是否体检,是否按规定设置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和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9、抽查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状况。包括:临边洞口的安全设施,有限空间作业,涂装作业,易燃易爆场所及附近动火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危化品储存使用,大型物件吊运(起重作业),用电情况,焊接与切割作业,交叉作业,脚手架搭设与拆除及管理,现场安全通道,危化品仓库,高处作业,防暑降温措施,以及危险作业涉及的审批手续、劳动防护用品佩戴、特种作业人员持证、安全设施(通风设施、安全警示标志、消防器材等)配备、监护人履职等。

(二)质监局

1、安全管理机构及制度。是否建立安全管理机构或专兼职管理人员,()是否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是否建立事故应急措施、救援预案并有演练记录;

2、设备档案。特种设备是否注册登记及定期检验,设备档案是否齐全,所抽查设备的定期检验报告是否在有效期内,检验报告中所提出的问题是否整改,所抽查的设备是否按规定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并有记录;

3、人员档案。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记录。

(三)消防大队

1、企业新改扩建设项目、使用和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

2、建筑物或者场所的使用情况是否与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时确定的使用性质相符;

3、是否制定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4、是否按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定期对消防设施和器材组织检验、维修,是否完好有效;

5、电器线路、燃气管路敷设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检测;

6、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分区是否改变,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

7、是否组织防火检查、消防演练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8、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9、对电焊、气焊工等明火作业是否有相应的消防安全防护措施;

10、员工集体宿舍是否与施工作业区分开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是否存在易燃可燃材料搭建,是否存在违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

(四)海事处

1、企业是否具有交通部使用港口岸线的批复、局通航水域岸线安全使用的行政许可决定。

2、船舶下水作业、拆解作业是否到我处办理报备、许可手续。

3、船舶拆解围油栏是否铺设到位、防污染物资是否齐备、随时可用。

(五)地方海事处

1、船厂营业执照;

2、船厂基础设施:船台、生产机械设备、检测设备、起重设备;

3、人员配备:操作人员、技术人员、质检人员;

4、内部管理:生产管理、质量管理、岗位职责。

(六)港口局

企业贯彻落实港口安全相关规定情况。

六、执法检查措施

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能采取相应的措施,下达行政执法文书,对企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第二篇: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为主要抓手,以“三坚决两确保”目标为根本导向,以昂扬的斗志和坚定的决心,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和夯实基层基础,全面落实“一线工作法”,强力开展打非治违,从严开展监管执法,着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做到重大风险辨识见底和全面管控、重大隐患排查见底和动态清零、严重非法违法行为从严处罚和彻底整治,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事故,坚决守住安全生产稳定向好形势,为大力实施“一心四区”战略提供安全保障,为全县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元旦和春节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重点内容

树牢安全发展观念。按照监管、属地原则和“三个必须”要求,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任务及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特点,深入组织打非治违、开展监管执法和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一)深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

深刻吸取近年来发生的系列重大典型事故教训,全面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特别要强化行业监管单位“打非”主体责任,健全“打非”体制机制,构筑人民防线,严格兑现奖惩,落实行刑衔接,坚决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始终保持安全生产严管高压态势。

严格按照年初《茶陵县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突出建筑施工、消防、燃气、油气输送管道等重点行业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联合行动,全面清查,以更加严厉、更加有效的措施,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乱象,坚决遏制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对无证、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被暂扣证照或被责令停产整顿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经营;买卖、转让、出租、出借或伪造安全生产或经营许可证;非法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按时按要求落实整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未通过复产复工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经营;未按照“安全责任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应急救援到位”要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等一切“非法违法”行为,要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罚。

(二)深入强力实施安全生产监管执法

以新《安全生产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的宣贯实施为契机,动员住建、交通运输、消防、自然资源、水利、农业农村等负有建筑施工、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精心组织安排,以压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采取交叉执法、联合执法、集中执法等形式,切实强化监管执法,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典型非法违法行为,要重拳出击、依法严惩,狠抓一批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要集中查处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方面的违法行为。对企业未按照《安全生产法》第4条、41条的要求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特别是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未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未向从业人员通报等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要集中查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重点人员不依法履职的违法行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未按照《安全生产法》第21条、25条规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以及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安全生产费用未依法提取和使用等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要集中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违法行为。对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第20条,不具备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要严厉查处生产安全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按照《安全生产法》第93条、94条、95条、96条和114条的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等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要从严查处。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对涉及《刑法修正案(十一)》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及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处罚。同时,对其他影响安全生产的非法违法行为也要依法从严从快查处。

(三)深入推动落实高危企业双重预防机制

要督促引导企业特别是高危企业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着力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努力实现企业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改。

要在三年攻坚行动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的基础上,按照“三个必须”的原则,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深化安全专项整治,切实提高企业的事故防范能力。一要指导推动企业特别是高危企业全面辨识安全风险,科学评定安全风险等级,绘制企业“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根据评估结果,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落实风险管控措施,确保企业安全风险全程可控。二要对监管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整体评估,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企业,实行差异化、精准化动态监管。加强安全风险源头管控,严格高风险项目建设安全审核把关。三要督促企业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于排查发现的重大隐患,要建立台账,落实技术和管理措施,切实做到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并向监管部门及时报告。要严格落实“一单四制”制度,建立健全重大隐患督办制度,推动企业及时消除重大隐患。四要支持、推动建设一批重大安全风险防控工程和隐患治理示范工程,加强远程监测、自动化控制、自动预警和紧急避险等设施设备的使用,逐步实现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信息化管理。五要切实开展双重预防机制落实情况专项执法。对不认真落实双重预防工作机制,企业风险不可控、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的,坚决依法处理。

三、责任分工

(一)建筑施工

全面深入开展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和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施工企业严格落实关键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和各项安全措施,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与现场管理。要全面排查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中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建筑起重机械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地下暗挖工程等危大工程施工中事故易发环节的安全隐患,按“一单四制”要求,建立隐患排查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逐项落实整改措施,确保问题隐患整治消除。要继续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三包一挂”违法行为,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做到问题跟踪整改到位,违法事实查处到位。(责任股室:住建局质安站)

(二)装饰装修

重点对全县大型商业综合体装饰装修消防安全进行专项整治。检查装饰装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和落实、消防设备设施配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消防演练、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安全管理人员到岗履职等情况,整治未取得装饰装修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施工过程中擅自改变原定消防设计;施工现场电焊、气焊等动火作业未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施工人员未持证上岗或不具有施工资质;作业现场未采取防火措施等问题。(责任股室:住建局建工站、消防股)

(三)城镇燃气

重点检查各燃气门站、储配站、气化站、加气站、充装站、调压站、供应站、储气罐等燃气设施安全生产运行与管理,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消防灭火设施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等情况;各类燃气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特别是老旧小区燃气隐患,市政燃气管道占压、穿越铁路、穿越密闭空间、小区隔潮层、人口密集区(包含菜市场等综合市场类)安全隐患整改情况;严厉查处各燃气企业,特别是瓶装燃气企业非法经营、储存、倒灌和违规充装液化石油气等行为(责任股室:住建局燃气办)

(四)物业行业

对城市物业小区开展电气火灾及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重点整治物业小区内乱拉、私接电线及充电设备、占用消防通道及楼梯间;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堵塞消防通道等问题。(责任股室:住建局局住房股、住保中心物业科)

(五)人防工程

要加强在建人防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要对早期单位人防工程的安全管理、早期公共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单建式平战结合工程的监管责任、人防设备生产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等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突出消防设施设备运行及维修保养情况,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情况,违规堆放杂物、电动车违规充电等情况,消防安全标志标识是否到位等。(责任股室:住建局人防股)

(六)预拌混凝土生产

重点对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是否按规范进行生产作业及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排查,严格查处安全管理混乱以及无资质预拌混凝土生产行为。(责任股室:住建局建工站)

(七)其他行业领域

1、加强农村房屋管理。重点抓好房屋建筑普查、指导乡镇街道加强农房建设管理等问题。(责任股室:住建局危改办)

2、加强城市供水、污水处理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突出水质安全、生产运行、维护施工等环节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行业安全。(责任股室:住建局公事办、县自来水公司)

3、加强市政设施建设监管。对在建的市政设施、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项目安全。(责任股室:住建局城建股)

各企业要结合百日大会战工作要求,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标对表,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做好安全防范与隐患整改工作。

四、进程安排

从20xx年11月1日开始,至20xx年1月3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11月5日)

各监管股室,对之前已发现尚未整改到位的重大隐患进行梳理,列出清单向分管领导、局党组报告。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形成声势;鼓励和引导人民群众拨打“12350”或其他举报电话,监督举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及时兑现举报奖励。

(二)攻坚督导阶段(11月5日至20xx年1月15日)

对监管企业、工地、单位进行全覆盖排查,摸清底数,并对百日大会战情况建立台账;对所有重大风险隐患拉条挂账,明确整改或管控责任人,逐条交办,逐条整改,严格实施闭环管理。切实做好迎接省市县对安全生产百日大会战工作开展情况专项督查准备,全面掌握监管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并能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推动重大隐患与历史遗留问题能得到整改销号。

(三)巩固提高阶段(20xx年1月16日至1月30日)

对发现的重大隐患整改情况按照时限要求进行检查验收,对完成整改的及时销号;对检查验收情况形成台账备查并严格落实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对百日大会战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梳理,形成总结报告,提出持续改进措施,进一步落实到三年攻坚行动中去,建立健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贺新强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总工程师尹光荣任办公室主任,质安站长周敏、建工站长尹新华、燃气办主任孔彪、消防股长谭华平、法规股长刘富义、质安站刘疆等同志为成员,负责具体组织、指导、协调、督导全县住建领域百日大会战活动。其他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做到态度坚决、作风扎实、措施到位。

(二)实行挂图作战。对百日大会战情况(突出问题、重大隐患、开展督导检查、执法处罚、约谈警示、联合惩戒、制度措施、双重预防机制情况、举报查处数量、行刑衔接案件数量、事故数量)进行逐月调度并上报县安委办。

(三)形成激励约束。县安委办将对百日大会战工作扎实、成效明显的单位,要给予鼓励表扬,好的经验做法要认真总结推广。对百日大会战工作不认真不负责的,将予以通报约谈,因工作不实导致事故的,将从严问责。要坚决做到“三个一律”:凡是存在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凡是存在重大隐患拒不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依法提请县政府依法予以关闭查封,凡是在关停整改期间违法组织生产的企业负责人一律依法从严追责。

(四)强化社会监督。县安委办将在电视、电台、报刊、新媒体等媒体开设专栏,对百日大会战进行跟踪报道;要畅通各类举报投诉渠道,鼓励广大群众举报非法违法行为,形成全社会参与监督、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要集中在媒体公布先进典型、举报处理、重大风险辨识、重大隐患挂牌、停产停业、关闭退出、追究责任、“行刑衔接”等情况。

第三篇:安全生产的实施方案

20xx年是公司巩固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成果关键年,为积极创建安全文化,提升全员安全意识,有序组织开展第十三次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教育广大干部员工关注健康、关爱生命,切实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到实处,并“要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各项工作的首要位置”贯穿于各项工作的全过程,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更加稳定好转,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xx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xx]7号)和辽宁省安委会《关于开展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辽安委会[20xx]8号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我们的职业底线是安全”为指针,以“防为上、救次之、戒为下”为指导,以“安全培训不到位就是重大安全隐患”为理念,以“强化红线意思、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以“提升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为主线,进一步提升全员安全意识,强化责任担当,打造安全生产稳固防线,形成“全员、全方位、全天候、全过程”的安全管理氛围。通过开展内容新颖、形式多样、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全面促进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更加稳定好转。

二、活动主题

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xx年6月1日至30日

四、组织机构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领导组织,安委会办公室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具体执行部门。成立公司“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安环处,办公室主任由88兼任。办公室负责组织公司“安全生产月”的相关活动,办公室成员由各部门安全员组成。

五、主要活动计划:

(一)宣传启动

1、5月31日悬挂安全生产标语:

(1)8幅安全生产条幅;

(2)100幅安全生产小刀旗,营造安全生产氛围。(综合办公室负责制作,各分厂负责悬挂)

2、建立公司安全生产QQ群(xxx),认真开展揭短亮丑和安全违章大找茬活动,通过QQ移动信息技术,全面鼓励广大干部员工带“放大镜”到现场“找茬”,积极上传分享现场出现的安全隐患、违章行为和安全知识,通过一个点,带动一个面,积极推进“多说一句话”活动有序健康开展。

3、6月1日组织“安全生产月”启动签名活动,全体干部员工郑重在“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的条幅上签上自己的名字。要求六大分厂、质控处、能源计量处各参加20人,其余处室参加3人,6月1日上午9:30分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参加“安全生产月”启动签名活动,参加人员一律穿工作服,戴安全帽,着装整洁,各部门一把手带队。

(二)安全生产月检查评比周(6月3-9日)

1、6月3日-5日,各部门、分厂安全隐患自查阶段,自行组织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优找差"活动,包括“三检查”活动,作业环境检查;安全设备维护、保养、检测;防护用品正确佩戴、使用;清除事故隐患;纠正违章行为;消除麻痹思想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6月7日把查出的各种安全隐患及安全隐患治理情况报“安全生产月”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不报或迟报的单位罚单位第一负责人500元。

2、6月6日-6月9日,公司进行一次彻底的、全方位的安全隐患大检查,严格按照"安全检查→整改落实→跟踪督办→复查闭合"的程序,促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升级。根据《天瑞集团水泥有限公司5S岗位标准》届时将评选“5S先进生产办公室”1个,奖励流动红旗一面,并奖励管理员50元;评选“5S先进生产岗位”6个,奖励流动红旗一面,同时奖励:岗位人数x50元;评选“5S先进集体”1个,奖励流动红旗一面,并奖励5S现场管理专干100元。对于安全违章行为、安全隐患、跑冒滴漏要按照《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办法》(连瑞字[20xx]17号),《现场管理考核办法》(连瑞字[20xx]16号)文件直接考核(生产安环处、设备处、能源计量处联合检查)。

3、开展“排除隐患大行动”活动,六大分厂、能源计量处全员参与,开展我为安全生产月查隐患活动,通过“处处留心,人人细心耐心尽心”的`群众性的密集活动,查找薄弱点,排查隐患。要求每位员工结合日常巡检、检修、检查和生产操作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大胆提出自己的整改设想方案,每人发现问题不能小于1项;安全隐患问题要以安全管理缺陷、现场安全设施、保护装置和现场作业环境存在的安全隐患为主;安全隐患报告内容要注明,存在隐患部位和缺陷,可能会造成的不安全因素,整改方案和说明,整改前的安全隐患图片;6月20日由部门汇总上报安全隐患到“安全生产月”领导小组办公室。本次活动评出“最佳隐患排除能手”6人,奖励300元/人,并红榜通报奖励和颁发荣誉证书。

4、开展“我是最佳手指口述指导员”体验活动,六大分厂、能源计量处按照《安全培训月实施方案》(连瑞字[20xx]32号)“手指口述”安全培训条款要求开展为期不少于20天的“手指口述”安全培训,各分厂每天安排巡检、机修“手指口述”指导员现场作操作示范指导1名巡检工和机修工,能源计量处每天安排电工“手指口述”指导员现场作操作示范指导1名电工,各“手指口述”指导员将各种操作行为、操作规范、注意事项等一一进行“手指口述”,并将记录《“手指口述”记录表》于6月28日报“安全生产月”领导小组办公室。本次活动评出“我是最佳口述指导员”6人,奖励300元/人,并红榜通报奖励和颁发荣誉证书。

第四篇: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生产经营建设任务重,节日节庆社会活动多,人流物流车流量大,同时受低温、雨雪、冰冻、寒潮、雾霾等灾害性天气影响,事故易发多发。为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现就进一步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检查范围和重点

各社区管委会、村委会,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针对岁末年初与节日期间社会活动及气候特点,突出抓好交通运输、消防、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城镇燃气及旅游等领域安全监管。

(一)道路交通领域。由城市建设和管理办公室牵头,石帆派出所、虹桥交警中队配合,要统筹做好春运安全工作,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和客车(船)、危险品运输车(船)及旅游包车等重点车辆船舶和农村山区、临水临崖、危险路段安全监管,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确保铁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二)消防领域。由石帆派出所、街道消防工作站牵头,市场监管、文化等部门配合,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和管理,深入排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出租房等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检查、巡查制度执行情况,灭火和应急救援疏散预案制定与演练情况,消防设施配备、维护保养以及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是否符合要求。

(三)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由街道安监所牵头,公安派出所、交警中队、街道城管中队等有关单位配合,重点打击危险化学品企业违规进行倒罐、动火、受限空间作业,以及无证非法生产或一证多厂、分包转包生产烟花爆竹等行为,整治油气等危险化学品罐区和化工市场安全距离不足、仓储与经营混杂,以及烟花爆竹企业“三库四防”(中转库、药物总库、成品总库,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不达标和下店上宅、前店后宅、集中连片经营等问题,突出抓好对危险化学品仓库、装卸场地、罐区和特殊作业的安全检查。强化对烟花爆竹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和燃放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和旺季安全专项检查,严格执行烟花爆竹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以及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六严禁”。

(四)油气输送(燃气)管理。由天成城管中队与城市建设和管理办公室牵头,公安派出所、交警中队等有关单位配合,重点打击乱挖、乱钻破坏损害油气输送管道,整治油气输送管道违法占压、安全距离不足、违规交叉穿越,日常维护不到位等问题。燃气:重点打击燃气非法运输、非法经营、非法充装、非法倒罐等行为,整治现场混乱、设施设备检修保养不及时、无相应资质人员从事充装工作等问题。

(五)机械制造领域。由天成安监所牵头,供电部门配合,深入开展机械制造行业防触电、物体打击、高处坠落以及气动行业防粉尘爆炸事故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检查企业用电设施、高处作业、涉及可燃爆金属粉尘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安全生产措施是否到位,企业主体责任是否落实,以及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完成情况。

(六)建筑施工。由街道城市建设和管理办公室牵头,东城住建所配合,重点打击无资质施工、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行为,整治不按专项设计方案施工、无相应资质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等问题。

(七)电(货)梯等特种设备。由街道经济发展办牵头东城市场监督管理所配合,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超市(商场)、宾馆、医院、学校、车站、居民住宅小区使用的扶梯、自动人行道、客梯、货梯等特种设备的维保、检验、安全管理以及应急预案等情况,重点打击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装、改造、维修、保养中违法行为。采用“人防+技防”的手段确保维护保养、定期检验、设备运行安全。

(八)水利工程领域。由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牵头,重点检查水利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大坝、水闸、电站、泵站、堤防等水利设施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严格落实汛期安全防范措施,突出病险水利工程巡查和监管。

(九)学校安全。由社会事务办牵头,城区教育学区配合,加强对各类学校的安全管理,重点检查和解决学生交通、校舍消防和基础设施设备以及学校周边和饮食安全问题,着力改善校园教学安全环境。

(十)食品安全。由社会事务办牵头,东城市场监督管理所配合,重点检查和解决禁限用农药使用、米面制品非法添加剂、重大传统节日餐饮安全、私屠滥宰、屠宰销售注水肉和病害猪肉等问题,严格整治生产经营和餐饮服务等环节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对周边的餐饮店和集市摊位等涉及餐饮服务的单位及个人开展节前大检查,发现违法行为及时查处,确保全街道安全有序。

(十一)宗教场所。由统战办牵头,社会事务办、文化站、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站等配合,对宗教活动场所房屋结构、电力线路、灭火器、应急照明、疏散通道、安全防火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和谐稳定。

(十二)文化市场。由社会事务办牵头,文化站、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站配合,对街道范围内的歌舞场所、棋牌茶室、网吧营业场所、印刷、出版物等经营单位开展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消防、疏散通道、电力线路安全,以及安全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

其他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紧密结合职能特点加强安全检查,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检查方式

本次20xx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由街道办事处统一组织协调,实行各线具体组织实施排查,街道安委办汇总。采取企业自查、各单位、各行业(各线)检查、政府督查、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社区、村(居)、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忧患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措施,精心研究部署本辖区、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切实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的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各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节日期间继续施工和生产的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领导现场带班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岁末年初和春节期间全街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为切实加强对本次活动的统一组织领导,街道成立以党工委书记张海为组长,各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安委会成员、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二)创新工作方式,严格检查执法。采取暗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看”、交叉检查,通过实行联合执法、案件移送、公布“黑名单”、事故提级调查、集中曝光警示等多种方式,深查问题,彻查隐患,督促整改到位。

坚持对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零容忍”,一经发现,坚决采取“四个一律”和停产、停建、停电、停水、扣押、关闭等强制执法措施,做到从严查处、打击到位。

(三)加强宣传引导,坚持综合治理。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加大先进典型经验交流推广和反面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加强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

实行多措并举,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加强协调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四)落实值班制度,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各社区管委会、村委会,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认真制定和完善春节期间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准备充足的救援物资和抢险装备,确保发生事故后能反应迅速、指挥得力、处置及时、救援有效。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确保做到组织领导、技术指导、物资资金、救援人员及时到位,妥善处置,最大限度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调度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切实加强节日值班工作,确保信息通畅,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如实上报。

节后,各社区管委会、村委会,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在2月15日前将天成街道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表(附件)和总结报街道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林xx,电话:xx,传真:xx)。

第五篇:安全生产活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同志近期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经营行为,规范安全秩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安全生产事故,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进一步推动供销系统安全生产、经营工作持续稳定的良好局面。

二、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机构

为保证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实施,区供销联社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区供销联社主任

副组长:区供销联社副主任

成员:基层社各主任、各企业经理。

领导小组负责全系统“专项整治”的全面工作,各基层社、企业负责本单位的工作。

三、重点范围

在系统内全面开展“专项整治”专项行动。突出仓库、厂房、宾馆、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领域,以及各单位针对实际和行业特点明确的有关重点领域,集中进行打击和整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四、专项整治工作重点

(一)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卖、出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二)应关未关闭不到位的,关闭取缔后有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

(三)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的;

(四)瞒报谎报事故的,以及重大隐患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五)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六)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七)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八)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九)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到位、整改不到位的;

(十)重大基础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十一)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十二)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十三)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五、重点领域

(一)烟花爆竹:重点整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储存、运输、经营烟花爆竹存在安全隐患的;分包、转包经营和出租、转让经营许可证的;未经批准擅自改建、扩建烟花爆竹仓库或擅自改变储存条件的;超许可范围经营烟花爆竹的。

(二)商场、农资经营点重点整治:

农资:农药经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整改而继续生产、经营的;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的;分包、转包生产经营和出租、转让生产经营许可证的。

仓库、厂房:储存、经营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单位埋压、圈占、遮挡消防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单位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没有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设备设施的。

六、时间安排及要求

(一)部署动员阶段(20xx年4月25日―5月5日),各基层供销社、公司要制定方案,迅速动员部署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5月6日―6月30日),集中开展安全生产经营非法违规行为的检查,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的安全检查和监管,彻底消除经营环节中的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三)巩固提高阶段(20xx年6月30日―7月11日),各单位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梳理总结,强化行之有效的安全措施,建立预防安全生产事故工作长效机制。20xx年7月14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材料交区联社办公室,由联社汇总后上报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第六篇: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依据《关于举办县第十三届中小学生“百灵”艺术节的通知》(便函〔xx〕10号)和《关于调整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便函〔xx〕1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艺术节活动现场的安全保卫、秩序维持工作,消除各种安全隐患,预防并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确保我县镇第十三届中小学生“百灵”艺术节取得圆满成功,特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便于做好安全保卫、秩序维护的组织协调工作,抓好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成立年县第十三届中小学生“百灵”艺术节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安全防范重点

(一)严禁推挤起哄、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破坏现场秩序的行为;

(二)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管制刀具及其他危及安全器物进入活动区域;

(三)严禁商业、饮食摊点进入活动场地,切实维护现场治安秩序,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四)严禁手续不全的车辆接送比赛师生。

三、安全工作应急预案

(一)火情应急预案。发生微小火情,由现场值勤灭火人员采取紧急措施,迅速灭火。如火势较大,现场灭火人员应尽力控制火情,迅速报警,由消防部门出动车辆及时灭火。同时由公安、城管等单位工作人员指挥师生安全、有序地迅速疏散,沿途公安、城管值勤人员指挥疏散师生,确保救护车辆迅速通行。

(二)人群推挤、踩踏、斗殴等紧急情况应急预案。一旦发生人群推挤、踩踏、斗殴等事态,值勤的安保人员应果断处置,迅速制止推挤、斗殴,疏散师生,并及时与公安部门联系,依法对寻衅滋事者采取强制措施。

(三)安全救护应急预案。活动区域内,如一旦发现突发性危重病人或其他原因引起的受伤者,由现场值班医护人员施行紧急救护。有伤、病情严重者,及时与120联系进行救治,严禁推诿、延误事件发生。在医务人员救护伤、病者的同时,安保人员、现场工作人员应疏散师生,防止围观推挤,防止道路阻塞影响救护车辆通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校要充分认识到比赛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到人、责任到人;承办学校要及时联系公安、城管、供电、卫生、消防等单位,做好比赛现场及周边环境的治安管理、秩序维护、医疗救护等各项工作,切实把比赛期间的安全保障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并抓出实效。

(二)细化方案,认真部署。各校要结合具体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对保障比赛期间安全保障工作做出全面细致的工作部署,明确具体措施,做好充分准备。各单位工作方案和《学校组织学生外出审批表》各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于20xx年月27日交中心学校。

(三)团结协作,加强配合。各校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在实际工作中,围绕中心任务,既要做好本职工作,又要密切配合各单位做好相关工作,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完成本届艺术节的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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