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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根据市政法委《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及《浏阳市迎接全国城市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评估验收责任分解表》《市域社会治理工作任务清单》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部署,健全完善市域社会治理体制机制,优化市域社会治理工作布局中,创新社会治理方式,补齐社会治理短板,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夯实平安稳定根基,为圆满完成三年试点任务、顺利通过试点验收奠定基础。
二、工作目标
按照《浏阳市迎接全国城市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评估验收责任分解表》《市域社会治理工作任务清单》,全面对标对表,健全体制机制,夯实基层基础,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坚决杜绝发生负面清单情形,推动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实质性进展,为试点工作开好头、起好步、打好基础。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防范化解房地产办证信访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强化责任担当,提升化解办证矛盾的智慧和能力,按照湖南省集中化解房地产办证信访突出问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房地产办证信访突出问题化解的.指导意见》《长沙市房地产办证信访突出问题集中化解工作实施细则》(长化解〔20xx〕2号)的规定和相关考核要求,坚持民生优先、实事求是、分类施策,在土地来源合法、房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按“三先三后”的原则(即先证后税、先证后诉、先证后责)实施,优先办理不动产权首次登记(栋证),再依法依规为购房人办理转移登记(分户证)。
(二)防范化解其他突出社会矛盾风险。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涉自然资源矛盾纠纷排查,及时发现化解房屋土地征收、山林场权属的矛盾风险。
(三)加强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开展地质灾害动态巡查,提高实时预警能力。妥善应对地质灾害等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继续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抓好线索摸排工作,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健全日常监督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将其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标本兼治。
(二)落实领导责任。切实加强领导,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增强工作实效,确保工作措施落实到位。成立自然资源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主管领导亲自抓,不动产登记中心、生态修复科、征拆管理科、征地拆迁事务所、山林权纠纷调处中心、信访科及各自然资源所为成员单位,负责抓好落实。
(三)建立工作台账。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要求制定各类文件制度,上报各项数据报表、进展情况,推动试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强化综治维稳责任。
坚持把综治维稳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对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实施强有力的领导。按“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将综治维稳的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一个单位和具体负责人,努力营造综治平安工作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抓好责任书的签订,必须层层签订落实,镇与各村各部门单位签订,村与各村民小组签订,联校与各中小学校签订。
二是落实“属地管理”和“谁分管谁负责”的责任,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对所包片包村和分管单位负责,村主干对所在村负责,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对本部门本单位负责。
三是抓好检查督促,实行“季度跟踪、半年检查”制度,各村、各单位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每一季度向镇综治委汇报本村、本单位综治责任落实情况,镇综治委半年和年终派督查组到各村各单位进行检查,确保综治责任落到实处。
二、抓住矛盾化解和治安防控两个重点。
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和社会治安的预防控制是维护社会安定稳定的两项基础性工作,也是关键性工作,必须认真抓好。
1、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必须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综合发挥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功能,加强疏导教育,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千方百计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不发生群体性的事件和越级上访事件。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要实行五个工作机制:一是“村自为主”机制,发挥村治保会、调委会调解功能,做到一般纠纷不出村。二是“上下联动”机制,对较大的矛盾纠纷由镇、村两级联动调处。三是“例会分析”机制,每月定期召开综治协管员会议,各村各单位及时上报信息,分析问题,检查落实。四是“领导包案”机制,根据矛盾纠纷大小情况,对较大的必须坚持党政领导直接参与调处工作,保证领导能靠前指挥,矛盾能及时在萌芽时化解。五是“部门联动”机制,根据问题性质和类别,由镇社会服务管理中心牵头,综治、公安、司法、信访、安全生产等相关单位一起参与调处。
2、社会治安的预防控制,必须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完善治安防控体系,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首先,立足防,做到防范在先。继续大力推进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着力构建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点、线、面相结合,专群相结合的治安防控体系。要增强自防意识和自防能力,动员群众、业主自行安装铁门、摄像头等。
其次,坚持打,做到有犯必打。镇派出所要加强对刑事犯罪的研究,分析犯罪分子的活动特点,特别针对我镇盗窃机动车、入室盗窃等案件多发的特点,严密布控,加强打击,提高侦破案件的能力和打击效能,增强群众安全感。
三、推进平安创建、综治宣传、中心运转、重点整治和管理创新五项工作。
1、推进"平安大王"、"平安村"创建和巩固提高工作。
深入推进新一轮平安创建。积极组织开展平安镇、平安村、平安单位、平安校园、平安医院、平安企业等多种形式的基层创安活动。通过深化平安创建,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平安建设的积极性。
2、推进综治平安宣传,进一步提高平安"三率"。各村各单位要利用广播、墙报、宣传栏、标语等舆论阵地和各种会议,大张旗鼓地宣传平安创建和维护稳定的重要意义、工作重点,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调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平安建设。
主要做好以下几件事:一是抓好三月份的综治宣传月活动;二是出动宣传车到各村所有自然村进行巡回播放平安知识;三是充分发挥农廉网的作用,及时更新我镇综治信息,为广大网民提供信息量更多,涵盖面更广的网络信息平台;四是镇村召开有关综治平安建设会议;五是印发综治平安宣传单,要求各村分片入户发放;六是开展干部平安知识和法律知识学习活动,并进行测试;七是开展青少年学法活动,组织有关人员到学校上法制课;
3、推进综治服务中心的运行管理,发挥中心的维稳功能。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按照"有纠纷、有困难,综治服务中心帮你忙"的承诺和目标,从加强值班、沟通、协调等方面着手,接待好群众来信来访,沟通好社情民意,协调好各方力量,处理好矛盾纠纷,解决好突出问题,切实发挥中心的平台功能。
――建强基层综治组织。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意见》文件精神,突出加强派出所、司法所和村级警务室、村治保调解组织建设,增设村综治室专职主任,巩固综治工作基层基础。
――落实各项综治制度。严格实行综治领导责任制、责任追究制、一票否决制和工作例会、通报讲评、形势分析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完善综治工作实绩档案,加大督查督办力度,推动综治工作齐抓共管。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综治维稳领导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夯实维护稳定第一道防线,确保"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
4、加大治安突出问题的排查和整治。
――完善排查整治长效机制。加强治安形势分析研判,抓住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工矿区和流动人口聚居区,坚持“治乱”与“治瘫、治软”结合,“排查、整治”与“教育、管理、建设、服务”结合,落实整治责任,强化督查督办,提高整治效果。
――坚决落实“严打整治”措施。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重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两抢一盗”犯罪,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社会治安问题,杜绝重大恶性案件发生。维护良好的治安秩序。
――突出抓好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强化路面管控和交通安全教育,将交通安全管理向村级有效延伸,提高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加大重点场所、重要物品的公共安全监管。加大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整治,防范恶性案件发生;加强烟花爆竹及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的经营管理,消除安全隐患;加强消防安全、食品药品质量及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管,严防安全事故。
5、推进社会管理的创新和服务。
――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的组织领导。以特殊人群、重点领域的服务管理为切入点,积极实施社会管理创新试点,运用典型推动工作进展,着力构建党委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新格局,为促进全镇社会和谐平安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加强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成立镇、村服务管理机构,建立协管员队伍,完善实有人口动态管理、房屋出租管理、流入地与流出地双向协作管理办法。
――加强重点人群的帮扶管理。研究制定长效机制,积极服务管理中的难点问题。一是建立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一体化工作机制,二是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双向”防脱、防漏管理,防止重新违法犯罪。三是关注留守儿童群体,及时解决他们在学习、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为留守儿童健康成长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四是加强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收治管控,完善排查、收治、监管责任机制,确保不出事。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
安全社区建设是一项民生工程,是构建社会和谐的重要抓手,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全力参与,投入安全社区建设工作。为抓好安全社区建设,我局成立以农业局局长任组长的安全社区建设领导组,全面指导安全社区建设工作。
二、责任到位,岗位到人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结合县安委会划分的安全社区分解任务,县农业局将安全社区责任分解,落实到各责任单位,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全面参与安全社区建设,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明确其工作职责。
(一)共同部分。按照县安委会的统一安排,各部门、单位要做好自身办公场所和管辖领域的安全工作,协助当地乡镇做好安全社区宣传动员工作;加大资金投入,排除安全隐患,将安全宣传活动要融入安全社区建设概念和内容,组织单位本身及家属区、生活区等区域积极配合当地乡镇开展安全社区宣传和项目促进。
(二)县农业局。加强对农业安全、农机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对种植业可能造成的农药污染、病虫害等造成的次生灾害制定预案、制定措施进行干预;督促本级单位、下属单位及相关企业积极参与配合安全社区建设工作。
(三)县畜牧局。指导督促对养殖业可能造成的环境污染、流行疾病等造成的次生灾害制定预案、制定措施进行干预;指导督促对畜牧业可能造成的环境污染、流行疾病等造成的次生灾害制定预案、制定措施进行干预;督促本级单位、下属单位及相关企业积极参与配合安全社区建设工作。
(四)县农能办。对农村沼气使用进行安全使用宣传活动,开展安全检查;督促本级单位、下属单位及相关企业积极参与配合安全社区建设工作。
三、强化管理,注重实效
各单位要加大安全社区建设宣传,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主要领导要深入基层,检查安全,排除隐患,指导本级单位和下级单位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每季度开展一次以上的安全宣传进社区活动,并将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纳入对下级单位的目标考核,责任到岗位、人头。每季度月底前将上季度本单位安全社区工作开展情况以报送至县农业局安全生产领导组办公室,县农业局安全生产领导组办公室汇总后于3日前统一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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