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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XXX委宣传部等六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社区实际,特制订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建设“平安XX”、加强安全社区建设,不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限度地降低各类事故与人员伤害,促进安全建设目标。
二、重点工作及实施步骤
20XX年我社区创建工作分四阶段实施。即:启动阶段、实施阶段、总结阶段。
(一)启动阶段(20XX年5月30日)。组成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XXX担任,副组长由XX担任,成员由社区工作者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XX社区。
(二)实施阶段(20XX年5月30日-6月底)。按照实施方案和计划,整合各方面资源,加大工作力度,促进创建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实施计划,逐项完成安全促进项目。
(三)总结阶段(20XX年7月)。对20XX年度安全社区创建工作进行总结。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安排。
安全社区建设作为提升公民安全意识,提高社区安全管理水平,减少事故和伤害的重要途径,是落实建设“平安院校”、实现社会安全稳定和谐发展的重要途径。要把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认真研究,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把此项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二)保障有力,措施到位。
各社区要创造条件、调动力量、克服困难,为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做到“资金、人员、责任、任务”四落实。对创建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深入研究、全面分析、制定措施、及时解决,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实施。
(三)严格标准,务求实效。
街道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按照安全社区创建标准,实实在在地开展每一项安全促进项目,坚决不搞形式,不走过场,使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成为建设“平安XX”的坚实基础。
一、总体目标
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为主要抓手,以“三坚决两确保”目标为根本导向,以昂扬的斗志和坚定的决心,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和夯实基层基础,全面落实“一线工作法”,强力开展打非治违,从严开展监管执法,着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做到重大风险辨识见底和全面管控、重大隐患排查见底和动态清零、严重非法违法行为从严处罚和彻底整治,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事故,坚决守住安全生产稳定向好形势,为大力实施“一心四区”战略提供安全保障,为全县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元旦和春节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重点内容
树牢安全发展观念。按照监管、属地原则和“三个必须”要求,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任务及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特点,深入组织打非治违、开展监管执法和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一)深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
深刻吸取近年来发生的系列重大典型事故教训,全面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特别要强化行业监管单位“打非”主体责任,健全“打非”体制机制,构筑人民防线,严格兑现奖惩,落实行刑衔接,坚决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始终保持安全生产严管高压态势。
严格按照年初《茶陵县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突出建筑施工、消防、燃气、油气输送管道等重点行业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联合行动,全面清查,以更加严厉、更加有效的措施,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乱象,坚决遏制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对无证、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被暂扣证照或被责令停产整顿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经营;买卖、转让、出租、出借或伪造安全生产或经营许可证;非法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按时按要求落实整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未通过复产复工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经营;未按照“安全责任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应急救援到位”要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等一切“非法违法”行为,要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罚。
(二)深入强力实施安全生产监管执法
以新《安全生产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的宣贯实施为契机,动员住建、交通运输、消防、自然资源、水利、农业农村等负有建筑施工、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精心组织安排,以压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采取交叉执法、联合执法、集中执法等形式,切实强化监管执法,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典型非法违法行为,要重拳出击、依法严惩,狠抓一批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要集中查处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方面的违法行为。对企业未按照《安全生产法》第4条、41条的要求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特别是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未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未向从业人员通报等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要集中查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重点人员不依法履职的违法行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未按照《安全生产法》第21条、25条规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以及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安全生产费用未依法提取和使用等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要集中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违法行为。对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第20条,不具备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要严厉查处生产安全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按照《安全生产法》第93条、94条、95条、96条和114条的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等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要从严查处。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对涉及《刑法修正案(十一)》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及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处罚。同时,对其他影响安全生产的非法违法行为也要依法从严从快查处。
(三)深入推动落实高危企业双重预防机制
要督促引导企业特别是高危企业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着力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努力实现企业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改。
要在三年攻坚行动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的基础上,按照“三个必须”的原则,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深化安全专项整治,切实提高企业的事故防范能力。一要指导推动企业特别是高危企业全面辨识安全风险,科学评定安全风险等级,绘制企业“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根据评估结果,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落实风险管控措施,确保企业安全风险全程可控。二要对监管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整体评估,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企业,实行差异化、精准化动态监管。加强安全风险源头管控,严格高风险项目建设安全审核把关。三要督促企业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于排查发现的重大隐患,要建立台账,落实技术和管理措施,切实做到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并向监管部门及时报告。要严格落实“一单四制”制度,建立健全重大隐患督办制度,推动企业及时消除重大隐患。四要支持、推动建设一批重大安全风险防控工程和隐患治理示范工程,加强远程监测、自动化控制、自动预警和紧急避险等设施设备的使用,逐步实现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信息化管理。五要切实开展双重预防机制落实情况专项执法。对不认真落实双重预防工作机制,企业风险不可控、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的,坚决依法处理。
三、责任分工
(一)建筑施工
全面深入开展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和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施工企业严格落实关键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和各项安全措施,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与现场管理。要全面排查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中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建筑起重机械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地下暗挖工程等危大工程施工中事故易发环节的安全隐患,按“一单四制”要求,建立隐患排查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逐项落实整改措施,确保问题隐患整治消除。要继续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三包一挂”违法行为,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做到问题跟踪整改到位,违法事实查处到位。(责任股室:住建局质安站)
(二)装饰装修
重点对全县大型商业综合体装饰装修消防安全进行专项整治。检查装饰装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和落实、消防设备设施配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消防演练、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安全管理人员到岗履职等情况,整治未取得装饰装修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施工过程中擅自改变原定消防设计;施工现场电焊、气焊等动火作业未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施工人员未持证上岗或不具有施工资质;作业现场未采取防火措施等问题。(责任股室:住建局建工站、消防股)
(三)城镇燃气
重点检查各燃气门站、储配站、气化站、加气站、充装站、调压站、供应站、储气罐等燃气设施安全生产运行与管理,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消防灭火设施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等情况;各类燃气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特别是老旧小区燃气隐患,市政燃气管道占压、穿越铁路、穿越密闭空间、小区隔潮层、人口密集区(包含菜市场等综合市场类)安全隐患整改情况;严厉查处各燃气企业,特别是瓶装燃气企业非法经营、储存、倒灌和违规充装液化石油气等行为(责任股室:住建局燃气办)
(四)物业行业
对城市物业小区开展电气火灾及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重点整治物业小区内乱拉、私接电线及充电设备、占用消防通道及楼梯间;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堵塞消防通道等问题。(责任股室:住建局局住房股、住保中心物业科)
(五)人防工程
要加强在建人防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要对早期单位人防工程的安全管理、早期公共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单建式平战结合工程的监管责任、人防设备生产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等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突出消防设施设备运行及维修保养情况,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情况,违规堆放杂物、电动车违规充电等情况,消防安全标志标识是否到位等。(责任股室:住建局人防股)
(六)预拌混凝土生产
重点对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是否按规范进行生产作业及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排查,严格查处安全管理混乱以及无资质预拌混凝土生产行为。(责任股室:住建局建工站)
(七)其他行业领域
1、加强农村房屋管理。重点抓好房屋建筑普查、指导乡镇街道加强农房建设管理等问题。(责任股室:住建局危改办)
2、加强城市供水、污水处理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突出水质安全、生产运行、维护施工等环节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行业安全。(责任股室:住建局公事办、县自来水公司)
3、加强市政设施建设监管。对在建的市政设施、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项目安全。(责任股室:住建局城建股)
各企业要结合百日大会战工作要求,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标对表,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做好安全防范与隐患整改工作。
四、进程安排
从20xx年11月1日开始,至20xx年1月3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11月5日)
各监管股室,对之前已发现尚未整改到位的重大隐患进行梳理,列出清单向分管领导、局党组报告。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形成声势;鼓励和引导人民群众拨打“12350”或其他举报电话,监督举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及时兑现举报奖励。
(二)攻坚督导阶段(11月5日至20xx年1月15日)
对监管企业、工地、单位进行全覆盖排查,摸清底数,并对百日大会战情况建立台账;对所有重大风险隐患拉条挂账,明确整改或管控责任人,逐条交办,逐条整改,严格实施闭环管理。切实做好迎接省市县对安全生产百日大会战工作开展情况专项督查准备,全面掌握监管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并能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推动重大隐患与历史遗留问题能得到整改销号。
(三)巩固提高阶段(20xx年1月16日至1月30日)
对发现的重大隐患整改情况按照时限要求进行检查验收,对完成整改的及时销号;对检查验收情况形成台账备查并严格落实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对百日大会战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梳理,形成总结报告,提出持续改进措施,进一步落实到三年攻坚行动中去,建立健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贺新强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总工程师尹光荣任办公室主任,质安站长周敏、建工站长尹新华、燃气办主任孔彪、消防股长谭华平、法规股长刘富义、质安站刘疆等同志为成员,负责具体组织、指导、协调、督导全县住建领域百日大会战活动。其他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做到态度坚决、作风扎实、措施到位。
(二)实行挂图作战。对百日大会战情况(突出问题、重大隐患、开展督导检查、执法处罚、约谈警示、联合惩戒、制度措施、双重预防机制情况、举报查处数量、行刑衔接案件数量、事故数量)进行逐月调度并上报县安委办。
(三)形成激励约束。县安委办将对百日大会战工作扎实、成效明显的单位,要给予鼓励表扬,好的经验做法要认真总结推广。对百日大会战工作不认真不负责的,将予以通报约谈,因工作不实导致事故的,将从严问责。要坚决做到“三个一律”:凡是存在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凡是存在重大隐患拒不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依法提请县政府依法予以关闭查封,凡是在关停整改期间违法组织生产的企业负责人一律依法从严追责。
(四)强化社会监督。县安委办将在电视、电台、报刊、新媒体等媒体开设专栏,对百日大会战进行跟踪报道;要畅通各类举报投诉渠道,鼓励广大群众举报非法违法行为,形成全社会参与监督、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要集中在媒体公布先进典型、举报处理、重大风险辨识、重大隐患挂牌、停产停业、关闭退出、追究责任、“行刑衔接”等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全市应急管理委员会20xx年度第二次会议暨市安委会第三次(扩大)会议和县应急管理委员会(安委会)20xx年度第三次(扩大)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全县秋冬季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提升思想认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乡镇、局属各单位要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不断强化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坚决克服盲目乐观、麻痹松懈情绪,精准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统筹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要认真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各司其职,加强监管,严格执法,保持严抓严管高压态势。要深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推动农业经营主体主动排查风险、消除隐患、防范事故,确保万无一失。
二、细化安全防范措施,持续强化安全生产监管
各乡镇、局属各单位要针对秋冬季农业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规律和特点,紧盯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严格落实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强化问题隐患整改,加大对各种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持续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确保全县农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农业机械方面:要严把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人培训考试关,全方位提高农机驾驶人安全意识;要加强农机合作社储油设施及用油用电方面的安全管理;要加强牌证管理,重点查处无牌无证、准驾车型不符、私自改装等违法行为;要加大农机安全执法力度,强化上道路运输拖拉机等重点车辆的安全监管,配合相关部门依法严厉打击拖拉机违法载人上道路行驶行为。
经营主体方面:督促各农业经营主体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确保严格按规操作;加强设施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护,做好检查记录;加强特种设备和有限空间安全管理,严禁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按照规范进行有限空间作业;重点加强涉氨制冷、涉爆粉尘场所的安全管理;加强节假日,休息日和恶劣天气值班值守,确保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各农业经营主体要制定完善日常检查计划,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要按照要求定期进行应急演练,严格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农村能源方面:要加强冬季沼气安全使用知识宣传,着力提高人民群众沼气安全使用意识;加强冬季沼气安全使用技术指导,做好农村户用沼气的覆盖保温、输气管道保护、池口安全防护工作,做好养殖场沼气工程各个池口的安全防护和保温防冻工作;组织开展农村户用沼气安全生产拉网式排查,发现隐患问题及时处置整改;重点落实出料和清池环节的针对性措施,严禁在未落实有限空间安全作业措施的情况下进入沼气池出料、清池,严禁盲目施救;不得在沼气池附近使用明火、燃放烟花爆竹,防止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种植(种)业方面:要加强农药经营企业的监督指导,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照相关部门检查要求及时整改闭环销号。加强农药经营门店基层监督管理。做好灾害性天气防范工作,落实粮油、蔬菜等在田作物的防冻保苗各项措施,加强种植业设施大棚管理,做好防寒保温工作,同时应用加温设施的,注意防止火灾。要督促种子生产经营单位加强生产流水线机械设备、种子储存仓库、特种作业、消防设施安全管理,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应急值班值守。
农田建设方面:要加强高标准梯田建设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认真落实秋冬季施工安全措施,严禁在雨雪、大风等极端气候情况下强行组织施工,积极落实好劳动保护措施。同时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高标准梯田建设任务的乡镇村社要充分发挥好属地安全监管责任,切实提高农田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畜牧养殖方面:指导畜禽养殖场(户)抓好水、电和圈舍等基础设施的全面检修,及时加固破损畜禽圈舍,并提前做好饲料、原粮的储备,落实极端天气引起突发情况的应对防范措施;加强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生产和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督查,重点检查消防设施设备是否齐全、生产区电源开关插座及照明设备是否具有防爆功能、传动装置是否有防护罩、警示标志是否张贴(或悬挂)、空中操作平台安全设施是否到位、危险化学品是否双人双锁管理;加强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开展畜禽屠宰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督促企业进行安全生产自查自改。
机关管理方面:做好单位内部水、电、气的.安全使用与防范工作,对有存放危险化学药品、精密仪器设备和重要票证的实验室、库房要重点防护,加强对单位现有房屋,特别是危旧房屋的日常管理,严防倒塌、火灾、中毒、爆炸、触电、盗窃等事故的发生。加强人员办公安全管理,加强安全检查,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三、全面加强应急管理,有效提升风险处置能力
各乡镇、局属各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风险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灾害性天气的预报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广泛进行安全提示,督促、指导生产经营主体、从业人员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要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做好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准备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和突发信息报告制度,遇有突发情况,要根据相关要求,适时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并按规定的时间要求和程序上报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