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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卫生整治推进行动实施方案

2023-06-26 23: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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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社区环境卫生整治推进行动实施方案范文通用10

为进一步改善村庄环境卫生,优化居住环境,改善和的村庄环境,提升太平村美好乡村建设水平,根据镇党委、政府有关文件和镇美好办要求,结合我太平村实际,特制订本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努力践行科学发展,紧紧围绕“率先小康、生态文明、人民幸福”主题要求,采取“镇指导、村实施、干部联动、群众参与”的方式,统筹规划,综合治理,以提高广大群众环卫意识为引领,以改善生产生活环境为目标提高农村群众的生活质量,创建整洁、优美、安全、和谐、文明,以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为保障,通过不断加大村环卫人力、物力和相关配套设施的投入,形成人人动手,户户参与的局面,进一步改善山门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为深入推进生态文明的美好乡村建设提升工程奠定坚实基础。

二、整治重点及目标

环境整治主要针对本村的沟、渠、路、道、房前、屋后等处的环境污染及垃圾清理,通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积极培养群众良好卫生生活习惯,努力提高全村群众的文明程度。积极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逐步提升村环境质量,实现“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的要求。主要任务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清理垃圾。全面清理村内、村外、村庄连接处的积存垃圾、死角垃圾,清除河道、河沟、坑塘内多年积聚的垃圾渣土和垃圾漂浮物,彻底清除村庄周边的白色污染;合理配置垃圾池、垃圾桶,进一步细化保洁人员工作职责,及时清运垃圾。

(二)治理乱堆乱放。全面清理村内柴草、杂物、砖瓦,清除道路两侧的私搭乱建。村内做到柴草码放整齐,院内做到物料堆放有序。拆除村内侵街占道的私搭乱建,清理、修整有碍观瞻的坍塌破房、残墙断壁。继续推进农村沼气工程,大力开展植树建绿活动,以绿治脏,以绿挤乱,选择成长快、易管护、适宜山门村环境的植物进行绿化如元竹、红豆杉、江南牡丹等,逐步提高山门村绿化美化水平。

(三)治理村庄道路。重点治理摆摊设点、堆放物品、设置障碍、随意倾倒垃圾、堵塞路边排水沟,影响畅通和排水的行为。督促村民进一步做好门前环境卫生,道路两旁垃圾筒实行集中清运,并由专门车辆运输,确保村组各点的清洁卫生达到卫生清洁全面覆盖,实现日产日清。

(四)加强保洁人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扩大群众参与面。加强环卫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培训和召开保洁工作讲评会,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实施考勤制度,配备专职的环境保洁人员和配备必要的环卫设施,明确卫生清扫、垃圾消纳、绿化管护、街道养护的范围和责任,确保扫得净、看得住、管得好;发动全体村民积极参与村庄整治,确保整治有成效、不反弹。

(五)加强环境卫生治理责任制建设。村级环卫管理工作列入20xx年村“两委”工作日程,成立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完善保洁工作各项工作制度,细化工作任务,确保主要沟渠路道、河塘和其他重点部位由专人负责管理。制定和落实农户房前屋后环境卫生管理办法,村两委监督和农户相互监督相结合管理村民乱倒、乱堆和乱建行为。

四、整治标准

总体要求是村道路沿线及可视范围内和农户庭院及房前屋后及重点部位等达到“三有”、“四分”、“六无”的总要求。

(一)“三有”工作要求

1、有一只专业化的环卫保洁队伍。按每300人配一名保洁员标准确定,按3000人以上村标准配备2名垃圾清运员,更换不合格保洁员。采取村组聘用的形式实施,并上报镇政府。

2、有一整套布局合理的环卫设施设备。及时保养垃圾清运车,大型垃圾清运车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解决,及时为保洁员配备必要的清扫工具。

3、有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整治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户集、村收、镇运、市处理”垃圾处理模式。

(二)“四分”工作方法

1、分区包干。对辖区进行分类分区,明确专职保洁员进行保洁。农户庭院及房前屋后保洁由农户进行“三包”(包秩序、包卫生、包绿化)。

2、分类处理。对可回收垃圾进行垃圾分类分散减量化处理:分为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可降解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

3、分级投入。根据上级要求采取市、镇、村三级配套方式筹措资金,积极发动企业参与环卫基础建设中。

4、分期考核。村与保洁员签订环境保洁工作责任状,每周进行一次环境卫生检查,及时表扬好人好事。

(三)“六无”工作标准

1、无暴露性垃圾。对路边、河边、桥边、公共地段、村庄内,无暴露性生产生活垃圾,沿路沿街无零星垃圾,垃圾房内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无焚烧垃圾现象。

2、无水面垃圾漂浮物。对所有河道。水塘、水沟、的垃圾漂浮物彻底清理、确保河流清畅保持河道、库唐沟渠水质干净清澈、无异味。

3、无乱贴乱画。对墙壁、电线杆、门面、树上等乱贴的大小广告、无秩序标语进行清理洗刷、确保环境有序杜绝牛皮癣、非法小广告。

4、无乱堆乱放。各经营户不得占道经营、随意堆放货物,确保有序经营、房前屋后堆放要有序整齐农贸市场村庄车辆停放有序。

5、无污水横流。对所有下水道、阴沟要进行疏通,对厕所和家圈进行改造,确保污水有序排放加快改水改厕工程,确保污染物排放达标,不造成空气、水源、土壤污染。

6、无杂草垃圾。绿化草坪中的杂草要及时拔除,确保环境优美,对有害植物要及时清理。公共场所卫生整洁,做好化肥、农药等农资产品包装物的回收管理,并同意处理。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千家万户,工作难度大。村党支部书记是本村环境卫生整治的第一责任人,成立以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环卫专干具体抓落实,确保工作效果。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积极通过广播、黑板报、张贴标语等形式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充分调动广大村民参与整治的积极性、主动性,大力支持和参与整治活动,积极引导群众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切实做到不乱丢乱倒垃圾、不乱堆杂物、不乱放养禽畜,做好日常保洁

3、多方筹措,加大投入。积极整合资源,多方筹措资金,各商家、住户也要增强责任意识,有钱出钱,有力出力,齐心协力抓整治工作,不断巩固环境卫生整治成果。

4、强化督查,严格考核。继续实行环境卫生检查评比考核制度。月度检查结果与保洁员绩效工资发放,通过检查评比,激发保洁员工作责任心,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第二篇:环境卫生整治实施方案

为持续推进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根据《中共陕西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陕西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2021―202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继续深入学习推广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围绕乡村建设行动,巩固拓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果,扎实稳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提升等重点任务,将重点突破和综合整治、示范带动和整体推进相结合,紧扣我市“绿色循环・汉风古韵”战略定位,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为核心,构建“一户一处景、一村一幅画、一镇一风景、全域大花园”净美汉中格局,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区域中心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分类施策。立足我市不同区域气候条件、地形地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文习俗,实事求是、自下而上、分类确定治理标准和目标任务,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

坚持规划引领,突出地方特点。以县域为单位先规划后建设,突出地方特点、文化特色、时代特征,留住乡愁,不大拆大建,科学编制村庄规划,实现农村景观、文化遗产有保护,村庄发展有蓝图。

坚持农民主体,突出多方参与。尊重农民意愿,充分考虑农村特点和农民需求基础上,建立政府、村集体、村民等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增强群众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提升行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坚持健全机制,突出统筹发展。立足三年行动基础,强化衔接,完善系统化、规范化、长效化的政策制度和工作推进机制,注重质量,统筹推进环境改善、基础设施配套、自然生态保护、乡村社会管理,加快整治工作提档升级。

(三)目标任务

将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与镇域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乡风文明、乡村治理等工作统筹衔接。到2023年,11个农村人居环境市级样板镇,100个市级示范村全部创建达标,其余整治村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显著提升,实现美丽宜居目标。到2025年,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新进展。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左右,厕所粪污有效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显著提升,长效管护机制进一步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0%以上,乱排乱放得到管控,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农村生活垃圾实现收运处理的自然村比例稳定保持在95%以上,城乡结合部及条件较好村庄实现分类处置、源头减量;各项长效管护机制健全,农民群众卫生健康和环境保护意识显著增强;村庄绿化覆盖率稳定在35%以上,村容村貌和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持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与“十三五”末相比,全市干净整洁村占比由95%提高到100%,重点达标村占比由60%提高到80%,示范样板村占比由10%提高到20%,乡村综合承载功能进一步增强。其中:

一类地区(留坝县、佛坪县)。农村卫生厕所基本普及,厕所粪污实现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并推动分类处理试点示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机制实现全覆盖。

二类地区(汉台区、城固县、西乡县)。农村户用厕所实现愿改尽改,厕所粪污基本得到有效处理,资源化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有效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基本实现全覆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立。

三类地区(南郑区、洋县、勉县、宁强县、略阳县、镇巴县)。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稳步提高,厕所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能力得到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不断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水平进一步得到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基本改善;村容村貌水平明显提升,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示范取得积极进展。

二、重点任务

(一)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1.逐步普及农村卫生厕所。对2013年以来利用各级财政支持改造的问题厕所,于2022年底前整改到位;对其他问题厕所,结合后续改厕工作,逐步整改到位。立足各地自然地理条件、风俗习惯,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推进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改造,实现愿改尽改、能改尽改;不具备条件的、列入撤并拆迁计划的村庄可通过建设公厕满足群众需要,合理规划建设公共厕所,加快新改建镇村景区旅游厕所、学校厕所,落实管护主体责任,强化日常运行维护。2021―2025年,新改造农村户用卫生厕所10万座以上。(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配合部门:市卫健委、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旅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教育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2.选好适宜技术模式。鼓励对现有农村改厕技术进行改进完善,探索推行一体式后端设施设备和节水型、少水型前端设施设备,降低前后端改造成本,成熟后再逐步推广。鼓励城乡结合部及有条件的地方新建入户进院,引导新改水冲式厕所入室进屋。对因选用技术模式不当出现问题的厕所,及时研究提出改进补救措施。健全市县镇村四级技术支撑服务体系,探索线上互动、线下指导等多种方式帮助基层解决改厕难题。(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配合部门:市卫健委、市科技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3.狠抓厕所粪污治理。加强农村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有机衔接,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动卫生厕所改造与生活污水治理一体化建设,因地制宜推进厕所粪污分散处理、集中处理与纳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鼓励联户、联村、村镇一体处理,实现厕所粪污就地就农资源化利用。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结合发展绿色农业,开展厕所粪污收集处理利用。鼓励厕所粪污与畜禽粪污统筹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建立健全日常巡检、设备维修和粪污清掏等管护体系,鼓励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导农民或市场主体组建社会化、专业化、职业化服务队伍,建立粪污清掏和资源化利用服务体系。(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配合部门: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文旅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4.突出改厕质量实效。严把产品质量关,规范招标采购程序,加大产品质量市场监管力度。严把施工质量关,由培训合格的施工人员严格按标准要求改厕,或在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组织村民施工。严把竣工验收关,完善落实相关标准和规范,将群众使用效果和满意度等纳入验收指标。(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配合部门:市住建局、市卫健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二)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5.分区分类有序治理。梯次推进,优先治理水源保护区、城乡结合部、镇(街道)所在地、中心村、旅游风景区等区域农村生活污水,推动治理水平提升。开展不同地域类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合理采取纳入城镇污水管网统一处理、联村联户集中处理、单户分散处理等技术模式,探索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与改厕一体化建设工程,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厕所粪污治理,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6.加大黑臭水体治理。摸清全市农村黑臭水体底数,建立治理台账,明确治理优先序。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示范,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为重点,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水体净化等措施进行综合治理,消除较大面积黑臭水体。(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配合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乡村振兴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7.实施农村水系整治。鼓励河(湖)长制向村级延伸,统筹兼顾农村河湖管控与水生态治理保护,深入开展河湖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水质改善长效运行维护机制。实施重点流域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推进重点河流和小流域综合治理。加强南水北调水源涵养地水污染防治、生态湿地修复与保护。(牵头部门:市水利局;配合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科技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三)持续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处理

8.健全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依托城乡环卫一体化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统筹县、镇、村三级设施建设和服务,优化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设施布局,实现单户分类,持续提升覆盖率;立足农村实际,积极采用小型化、分散式无害化处理方式,科学选择收集、运转和处置模式,降低管护和运行成本,建立稳定运行长效机制,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提高处理能力。(牵头部门:市城市管理局;配合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9.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加快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探索符合农村特点和农民习惯、简便易行的分类处理模式,减少垃圾出村处理量。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与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创建,协同推进农村有机生活垃圾、厕所粪污、农业生产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处理利用,建设一批区域农村有机废弃物综合利用设施,探索就地就近就农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路径。(牵头部门:市城市管理局;配合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供销社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10.完善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加快以县域、镇(街道)为主的农村生活垃圾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扩大供销社等农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服务覆盖面,积极推动与环卫清运网络合作融合,创新回收方式和业态。鼓励引导农村建筑垃圾用于村内道路、入户路、景观建设等就地就近消纳利用。(牵头部门:市城市管理局;配合部门:市供销社、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四)不断提升村容村貌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11.推进村庄规划编制。统筹城镇和村庄布局,科学确定村庄分类,加快推进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编制村庄规划。通盘考虑农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等,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推进100个市级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示范村和120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编制村庄规划。(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乡村振兴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12.改善提升村庄公共环境。全面清理私搭乱建、乱堆乱放,整治残垣断壁,通过集约利用村庄内部闲置土地等方式扩大村庄公共空间。整治农村户外广告,规范发布内容和设置行为。深入实施乡村绿化美化行动,引导村民积极开展庭院绿化,围绕农村水旁、路旁、村旁、宅旁植树推进村庄绿化,利用荒地、废弃地、边角地等建设村庄小微公园和公共绿地。保护乡村山体田园、河湖湿地、原生植被、古树名木等,开展荒山荒地荒滩绿化。支持条件适宜地区开展森林乡村建设,实施水系联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市林业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乡村振兴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13.强化乡村风貌引导。按照“格局空间合理、村容田园乡土、村庄特色突出、民居风貌传统、传承历史文化”的总要求,在科学确定村庄发展定位,用地功能布局的同时,进一步突出对村庄风貌和民居特色的引导管控,科学指导美丽乡村建设内容。制定村容村貌提升导则,优化村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促进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传统文化相得益彰。有序推进村庄及庭院整治,突出乡土特点和地域特色,持续开展农房建设试点,强化质量监督管理。加强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推进传统村落挂牌保护。因地制宜推进乡村建设,不搞千村一面,严格规范村庄撤并,已经明确的搬迁撤并类村庄不列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范围,重在保持干净整洁,保障现有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稳定运行。(牵头部门:市住建局;配合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乡村振兴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14.加快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继续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夯实县区政府责任,加大以工代赈等方式,建立健全农村道路养护机制,合理设置农村道路管护公益性岗位。有序实施30户以上自然村(组)通硬化路,推进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更多进村入户,进一步改善村庄交通条件。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突出稳定水源、城乡一体化、小型工程规范化改造等重点,统筹布局农村饮水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村供水工程体系和管理体系。加强农村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三线”维护梳理,推动线路违规搭挂治理。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加快推进清洁取暖,推动天然气供气设施向农村延伸。整治农村户外广告,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农村无障碍环境建设。健全村庄应急管理体系,努力实现农村生产生活用火规范化、科学化,合理布局应急避难场所,积极配备必备的防汛、消防等救灾设施设备,畅通应急救援安全通道。(牵头部门:市发改委;配合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林业局、国网汉中供电公司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五)提高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

15.加大废旧农膜回收利用。落实《农用薄膜管理办法》,加强生产、销售和使用环节农膜监管力度,严格源头管控。开展生态地膜、全生物可降解地膜替代传统地膜试点示范。以玉米、马铃薯为重点作物,以加厚地膜应用、机械化捡拾、专业化回收、资源化利用为主攻方向,开展废旧农膜回收试点示范,健全回收网络,探索回收利用机制。开展农膜适应性覆盖评价,建立常态化、制度化农田地膜残留监测和评价体系。加大农膜回收技术集成和机械研发,全面提升农膜回收利用水平。(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社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16.全面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以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利用为主攻方向,开展重点县秸秆综合利用能力建设,打造典型样板。健全秸秆收储供应体系,提高秸秆商品化收储和供应能力,提升产业化利用水平。因地制宜、农用优先,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不断完善秸秆资源台账制度,推进秸秆利用运行长效机制,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17.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程度。坚持生态绿色发展,优化产业布局,引导养殖业从水源地、水网地向山区农区转移,推广“果蔬茶园牧”种养模式,加快构建农牧结合、种养循环发展方式。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严把涉重金属项目审核关,深入推进农用地分类管控,巩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成效。引导有条件有需求的大型规模场建设完善沼气发电上网、生物天然气生产等设施设备,推动有关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落实。鼓励畜禽粪肥施用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实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多渠道、多形式、多途径发展。(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六)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

18.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围绕“八清一改”要求,坚持“立足清、聚焦保、着力改、促进美”12字方针,把村庄清洁行动与农村爱国卫生运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等有机结合,由“清脏”向“治乱”拓展,由村庄面上清洁向屋内庭院、村庄周边拓展,教育引导农民群众养成健康卫生的良好生活习惯。结合风俗习惯和重要节日,组织动员群众开展攻坚战、特色战、歼灭战等系列活动,集中力量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实现干净、整洁、有序常态化,打造净美宜居文明村庄。(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林业局、市供销社、团市委、市妇联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19.健全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五有”机制。明晰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产权归属,建立健全设施建设管护标准规范等制度,推动农村厕所、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设备和村庄保洁等一体化运维。健全管护队伍,落实管护经费,合理设置公益性岗位,优先聘用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人员。有条件地区可依法探索建立农村厕所粪污清掏、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运行管护社会化服务体系和服务费市场化形成机制,逐步建立农户合理付费、村级组织统筹、政府适当补助的运行管护经费保障制度,推行系统化、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民政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三、工作要求

(七)发挥农民群众主体作用

20.激发内生动力活力。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健全党组织领导村民自治机制,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运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制度,鼓励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村民等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实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相关项目公示制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有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设。引导农民或农民合作组织依法成立各类农村环保组织或企业,承接本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后续管护工作。坚持农民主体作用,引导调动群众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村民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使人人成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倡导者、参与者和受益者。(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团市委、市妇联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21.提高文明健康意识。举办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活动,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纳入各级农民教育培训和农村学校、幼儿园教育内容,普及卫生健康和疫病防控知识,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引导农民群众进一步养成良好卫生习惯。通过组织开展专业化培训,把村民培养成为村内环境卫生治理和公益性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的主要力量。推进健康村庄建设,完善村庄公共卫生设施,深入开展卫生县城、卫生镇村创建活动,持续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推动乡村振兴青春建功行动,广泛动员农村青少年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志愿服务活动。(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市委文明办)、市卫健委;配合部门: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团市委、市妇联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22.建立健全村规民约。支持立足各地实际,制定完善村庄公共场所卫生保洁、社区噪声控制等文明公约;深入开展美丽庭院评选、环境卫生红黑榜、道德积分兑换等活动;将“门前三包”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要求纳入村规民约,明确村民责任,增强农民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自我服务意识。(牵头部门:市民政局;配合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委宣传部(市委文明办)、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妇联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八)持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23.创新完善相关激励政策。做好与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等政策衔接,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设施建设用地、用水、用电保障和税收减免等政策。设施建设用地要在国土空间规划中予以明确,按照设施农用地管理;设施用水、用电比照农业用水、用电执行。在严守耕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的前提下,优先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用地,积极利用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开展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建设。落实村庄建设项目简易审批有关要求。鼓励村级组织和乡村建设工匠等承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小型工程项目,降低准入门槛,加大以工代赈等方式实施。鼓励支持科研机构、企业等加大科技研发、联合攻关、集成示范、推广应用以及开展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围绕绿色低碳发展,强化农村人居环境领域节能节水降耗、资源循环利用等技术产品研发推广。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域相关人才队伍建设和技能培训,选派规划、建筑、园艺、环境等行业专业技术人员驻村一线实际指导。加强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监测,定期发布监测报告。(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统计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24.加快标准体系建设。着眼关键环节风险防控,突出群众意愿征询、施工质量监督、工程验收、后续管护、第三方评估等重点环节,健全制度体系,规范整治行为。加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域设施设备、建设验收、运行管护、监测评估、管理服务等地方标准,强化标准体系建设,提高基层干部、农民群众、参与企业等标准化意识。增强主动性,依法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守质量安全底线”。(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配合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卫健委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25.构建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完善县区为主、市级适当补助的政府投入机制,加大市县财政投入,将县财政投入情况纳入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考核。继续实施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政策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县区政府要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资金,统筹安排土地出让收入用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可按规定统筹整合农村人居环境相关资金和项目,逐村集中建设。引导和撬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投资收益较好、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项目。鼓励各地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等方式用于符合条件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强化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金融、财税、监管政策的正向激励,给予低成本资金支持。严格执行地方债务管理有关规定,严禁举债推进,严防举债风险。(牵头部门:市财政局、市发改委;配合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乡村振兴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四、保障措施

26.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好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要求,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总体部署一体推进。坚持市负总责,县镇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定期研究解决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中的有关重大问题,有力有序推进。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督促推动重点任务落实。市级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出台配套支持政策。县区党委和政府要做好组织实施工作,上下衔接、域内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主要负责同志当好一线指挥,选优配强基层干部队伍,推动工作任务落实。镇(街道)党委和政府要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将国有和镇(街道)农(林)场居住地点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范围统筹考虑、同步推进。(牵头部门: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市委组织部、市住建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林业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27.分类精准整治。集聚提升类村庄重在完善基础设施,推动农村人居环境与产业发展互促互进,提升建设管护水平;城郊融合类村庄重在加快实现城乡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互联互通;特色保护类村庄重在保护自然历史文化特色资源、尊重原住居民生活形态和生活习惯,加快改善人居环境;“空心村”、已经明确的搬迁撤并类村庄不列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范围,重在保持干净整洁,保障现有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稳定运行。(牵头部门: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配合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委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28.完善整治机制。调整优化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强化各专项推进办公室力量。县区要立足各自实际,进一步调整完善现有工作推进机制。突出质量实效、群众满意导向,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行系统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行管护。在县域范围内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和美丽宜居村庄创建推介活动,示范带动面上整体提升。在工作推进中,避免政府大包大揽和“一刀切”现象,充分考虑基层财力承受能力,合理确定整治提升任务。(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建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29.督查考核激励。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全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和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对市县党政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存在突出问题列入市委生态环境保护督查范围,强化问题整改力度。市级有关部门要制定完善考核、验收的标准和办法,会同县区加强日常工作调度,定期组织开展对各地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结果与相关支持政策相挂钩,检查结果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成效明显的县区按照规定予以适当奖励,表彰奖励一批先进县、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牵头部门: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市乡村振兴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建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30.营造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多种融合传播手段,宣传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积极推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典型经验,讲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百姓身边故事。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监督,畅通群众反映投诉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积极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凝聚各方共识,合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第三篇: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综合治理、长效管理,全面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不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二、目标要求总体目标:

按照“突出重点、连线连片、分期实施、整体推进、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要求,全面动员,全民参与,深入开展群众性镇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洁活动,到20xx年底,使全镇环境卫生整洁覆盖率达到90%以上。总体标准:通过整洁活动达到“三清四化五改”(清洁家园、清洁村庄、清洁道路,美化环境、硬化道路、亮化街路、净化院落,改水、改路、改厨、改厕、改圈)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率分别提高5%;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合格率达到100%;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76%的标准。

三、阶段安排

这次镇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洁活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2月至20xx年3月)

1、各村成立组织机构,根据村情实际,制定整洁方案,议定具体措施。

2、搞好整洁规划,明确主整洁重点村社及主要路段。

3、召开环境卫生综合整洁动员大会,传达贯彻市县镇三级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动员会精神,安排部署本村环境整洁工作。

4、搞好宣传动员工作,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集中实施阶段(20xx年4月至20xx年10月)

1、典型带动。全镇抓好5个环境卫生综合整洁村,加大力度,高起点治理,高标准要求,树立典型,为面上整体工作推进提供样板。

2、面上推进。在抓点示范基础上,推动面上整洁活动深入开展。镇上将在7月份适时召开一次现场会,主要以介绍先进经验,鞭策督促后进。同时计划每月召开一次汇报会和检查评比会,进行查漏补缺。

3、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洁评选适动。在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洁基本结束后,全镇将开展综合整洁先进村、示范户评选活动。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11月至12月)

1、自查自纠,弥补完善。活动结束后,各村要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弥补完善工作,按照新农村建设示范村的具体标准和本次整洁的基本要求逐项对照检查,认真查找工作疏漏,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弥补方案,及时予以完善。

2、建章立制,科学管理。各村要建立健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形成长期有效的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3、组织验收。活动结束后,由镇党委、镇政府对这次整洁活动进行全面检查验收。镇上将把这项工作列入年终综合考核内容之一。

四、重点整治范围

1、村容整洁示范村:

以“五村联创、整体推进”活动为契机,在上亭社区、西华村、裕民村、兴民村、王寨村开展以“一创四改四治”活动为载体,即以卫生村创建,改路、改水、改厕、改厨,治垃圾、治污水、治乱点、治庭院为重点,大力开展村容村貌集中整治活动,彻底改善新农村环境卫生,切实提高全镇环境卫生水平和广大农村群众的生产生活质量。

2、通村主干路沿线村:

省道304沿线上亭社区要抢抓城中村改造的良好机遇,按照城市建设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优化村庄建设规划,村上成立2―3人的环境卫生清洁队,对市场门店、摊点签订三包管理协议,收取适当卫生费,确保环卫队人员日常费用。重点解决公路沿线乱搭乱建、乱贴乱画、出店占道经营现象,配套建设生产生活垃圾堆放和储运设施,彻底改变遇到检查一阵风,平时脏乱长生根现象;龚杨村要从净化入手,首先解决“脏乱差”问题,沿路出口的卫生坚持有专人清扫,垃圾日产日清,村内的主要巷道无“三堆”现象。沿街路面要保持整洁,道路两旁无杂草,无乱摆摊点,无乱堆杂物,尤其西华苑内卫生要有专人管理,确保苑内达到“五无”要求。沿滨河路刘磨村、裕民村要重点解决好村级“三堆”问题(柴堆、草堆、粪堆),达到“五无”要求(无柴草堆、无土堆粪堆、无积水污水、无散放家禽家畜、无乱倒垃圾现象),要做好行道树栽植,村庄绿化美化,河道水网疏通,确保行洪畅通。沿通村主线的草滩村、王寨村、兴民村、麻庵村、新庄村、阳关村、什民村、青林村要搞好村庄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硬化村内道路和小巷,修建排水和卫生设施,实施绿化、美化工程,要引导农民实施秸杆还田,抓好废弃地膜回收利用,消除乱堆现象;教育农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在村边地头,房前屋后乱堆放、乱扔倒、乱张挂、乱涂画;治庭院要按照庭院卫生标准,坚持合理硬化绿化,并以沼气池建设带动改院,达到地面干净、厕所卫生、厨房及室内整洁、物品摆放有序。住户相对集中的中心村社要修建垃圾仓,确定专人管理,每村确定2―3社作为重点治理点和检查点。

第四篇:环境卫生整治方案

为全面改善街道城市环境面貌,创建整洁、优美、安静、有序的生产生活环境,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提高公众对城市环境的满意度,根据《年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街道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坚持“统一领导、分工负责、条块结合、全员参与”的原则,兼顾短期和中长期效果,加大投入,强化措施,完善机制,发挥合力,加强宣传,全面深入开展街道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二、工作目标

围绕城市噪声、建设扬尘、水环境、环境卫生、市容环境秩序、工业企业排污、居住区综合整治、违法建设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集中整治、重点整治,确保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整治短期内取得明显成效,同时注重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实施长效化管理,使街道城市整体的大气、水、声环境及城市面貌不断改善,城市形象持续提升。

三、主要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噪声污染整治专项(总牵头部门:经贸办)

落实《市市区环境噪声污染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对六类噪声源进行集中整治,减少噪声扰民现象。

1、集中整治夜间施工噪声扰民问题,包括建筑施工、道路施工以及市政建设等夜间施工噪声的整治。

责任部门:经贸办(牵头)、城管中队、建管办

2、集中整治歌厅、酒吧等娱乐行业音响噪声扰民问题。

责任部门:派出所(牵头)、科教文卫、工商所

3、集中整治企事业单位使用固定设备产生的噪声污染,包括使用风机、水泵、金属切割、空调、冷却塔、排风机、油烟机等固定设备,导致噪声超标排放,干扰周围居民正常生活的违法行为。

责任部门:经贸办

4、集中整治公共广场娱乐、集会等活动噪声扰民污染。

责任部门:派出所(牵头)、城管中队

5、集中整治室外商业经营活动产生的'噪声扰民污染。重点整治在居民区和公共场所的商家促销、流动商贩使用音响设备、路边摊以及早、夜市市场经营叫卖等噪声扰民的违法行为。

责任部门:城管中队(牵头)、经贸办、工商所

6、集中整治机动车交通噪声扰民污染。重点整治城区机动车、旅游景区车辆违反禁鸣规定、车辆不正确使用警报器和音响装置噪声扰民的违法行为。

责任部门:交警中队

(二)施工扬尘污染整治专项(总牵头部门:城管中队)

1、进一步规范各类建设施工行为,对城市规划区内建筑施工、拆迁施工、路面及管线施工进行专项整治,坚决查处控制扬尘不力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

责任部门:城管中队(牵头)、建管办

2、全面加大现场督查力度,要求裸露土地、施工工地渣土堆放场所全覆盖;拆迁工地全部采取围挡、覆盖和洒水降尘措施,所有渣土运输车辆出工地前必须将轮胎和车身冲洗干净。

责任部门:城管中队

3、所有渣土运输车辆加盖封闭运输,严肃查处渣土运输车辆超载、洒漏现象。

责任部门:城管中队(牵头)、交警中队、交管所

(三)水环境综合整治专项(总牵头部门:经贸办)

1、.加强河流沿岸排污口排查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严肃查处超标排污行为。

责任部门:经贸办(牵头)、农业服务中心

2、加快截污管网建设,采取临时截污和完善雨污分流相结合的措施,尽快减少直排入河、入海污染物量,有效改善水环境质量。

责任部门:经贸办(牵头)、市政公路

3、增加沿河园林绿化和生态景观建设,改善城市绿化环境。

责任部门:农业办公室

4、完成年河道治理工作计划,加大投入,推动城市河流下游及支流的河道清淤、垃圾清理工作。

责任部门:农业服务中心

5、根除河岸违法乱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行为。

责任部门:园林环卫

(四)城市环境卫生整治专项(总牵头部门:园林环卫)

1、.按照区域划分,加强各责任区日常环境卫生保洁,实施精细化管理;清查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查漏补缺,维修完善,保障生活垃圾及时清运。

责任部门:园林环卫

2、加强垃圾运输车管理,生活垃圾全部实行密闭化运输;垃圾压缩运输车在行驶中确保无渗滤液洒漏。

责任部门:园林环卫

3、加大投入,增加道路保洁机械清扫车辆。

责任部门:园林环卫

4、组织清除主要道路两侧白色垃圾。

责任部门:园林环卫

5、严肃查处焚烧工业垃圾、乱倒工业垃圾行为。

责任部门:经贸办

6、严肃查处焚烧生活垃圾、乱倒生活垃圾行为。

责任部门:园林环卫

(五)市容环境秩序整治专项(总牵头部门:城管中队)

1、加强饭店室外烧烤及露天烧烤摊的管理,严肃查处违法经营、油烟扰民等行为。

责任部门:城管中队(牵头)、经贸办、工商所

2、加大乱贴乱画、非法小广告、占路经营等不文明行为查处力度。

责任部门:城管中队

3、进一步规范户外广告的设置行为,对全街道范围内不符合设置规划、设置技术规范,未经批准擅自设置、超出批准期限的,不符合户外广告亮化要求的,不按规定公益广告的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各类户外广告进行全面整治。

责任部门:城管中队

(六)工业企业排污整治专项(总牵头部门:经贸办)

1、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加密对重点企业、环境敏感区域(环湾、城市河流沿岸、居民区、饮用水源地上游等)内企业的环保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规建设、超标排污等违法行为。并制定方案,落实计划,治理毗邻居民区工业企业污染。

责任部门:经贸办

2、制定方案,落实计划,加快推进老工业企业搬迁。

责任部门:经贸办

(七)居住区综合整治专项(总牵头部门:城市化办公室)

1、对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居住区,纳入居委会管理,并成立业主委员会,聘请物业管理公司实施物业管理;进一步理顺物业管理体制,建立由街道牵头的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责任部门:城市化办公室、各相关社区

2、整治小区内乱搭乱建、乱摆乱放、毁坏公共服务设施及各类扰民行为。

责任部门:城管中队、相关社区

3、加强小区治安管理

责任部门:派出所、相关社区

(八)违法建设整治专项(总牵头部门:城管中队)

严厉查处各类违法建设。

责任部门:城管中队

四、实施步骤

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年5月中旬)

街道办事处召开会议进行统一部署,各牵头部门、责任部门进一步制定细化工作方案,组织召开专项整治、辖区重点整治动员会,明确目标、重点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和人力、财力投入。宣传部门围绕整治工作重点,制定落实宣传方案,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加强宣传造势,采取正面引导和问题曝光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宣传,及时跟进,充分吸纳广大市民建议,全面推动整治活动不断深入。

(二)集中整治(年5月下旬至6月)

各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全面落实整治方案,用一个多月的时间,开展一次大规模的集中整治活动,重点对上述八方面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发现一处问题整治一处;对短期内不能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制定中长期解决方案,并由负责部门跟踪督查。各专项整治活动的牵头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对活动情况进行集中督查或抽查。宣传部门要加强对集中整治月活动情况的宣传报道。

(三)巩固提升(年7月至12月)

各牵头部门、责任部门认真总结集中整治活动成果及日常监管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建立完善长效管理工作机制和有关管理规定,将整治活动纳入常态化管理,不断提高城市环境管理水平;加大对集中整治活动期间遗留问题的解决力度;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检验整治活动和长效管理成效;宣传部门会同专项整治牵头部门对整治活动成果组织开展全方位宣传报道,让广大市民感受到整治活动带来的变化,了解整治活动的成果。11月至12月,各专项整治的牵头部门再组织一次集中督查或抽查活动。

五、组织领导

1、成立街道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调度部署各项工作的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开展整治工作。

2、建立工作例会制度。集中整治期间,每周召开一次例会;集中整治活动结束后,每月召开一次例会。

3、建立工作督查通报制度,由街道督查室对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每周进行督查,督查情况及时报街道主要和分管领导,督查结果在全街道通报。

第五篇:环境卫生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改善农村发展环境,培养良好生活习惯,树立新农村文明形象,根据市通知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提高农村环境卫生管理的科学性,调动全社会力量治理农村环境卫生的积极性、主动性,保持经常性,提升精细化、无缝隙管理水平,改善农村建设条件,为发展项目打下坚实的环境基础。

二、整治内容

(一)规范垃圾处理

建立健全垃圾收集、清运、处理管理体系,彻底解决农村垃圾围村、围田、围河问题。

1、健全保洁组织。建立健全各村环境卫生管理机构,落实工作人员,负责环境卫生日常管理和村级保洁队伍建设,组织制定相关制度,实行常态化管理。

2、建立保洁队伍。挑选人心环卫工作、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保洁员,明确各自工作责任范围、工作标准、工作时间。保洁员负责本村环境卫生清扫和各类垃圾的'运输处理,做到日产日清。

3、配齐保洁工具。配备垃圾清运车,农户自备垃圾收集器具。

4、健全环卫设施。完善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实行集中收集,建成全面覆盖乡村的垃圾收集处理网络。

(二)整治环境卫生。

1、清运原有垃圾。按照归口管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全面清理村内、村外、村庄交接处和公路两侧积存的垃圾,不留死角。

2、清理村内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定期粉刷道路两侧树木、建筑物,规范标语、广告,使公路、街巷症结通畅、环境美观。

3、清理生活污水。消除污水乱泼、溢流现象。

4、清理村内乱堆乱放的柴草,确定固定放置点,做到码放整齐、堆放有序,及时利用处理。

5、清理村内散落粪堆、肥堆,严格限制畜禽放养,积极引导圈养。

6、开展以绿治脏、以绿治乱活动,选择生长快、易管护的植物进行绿化,逐步提高村庄绿化美化水平。

(三)建立农村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

建立和落实环卫清扫保洁机制,制定《卫生保洁管理制度》,建立农户“包门前卫生、包门前绿化、包门前秩序”的门前“三包”责任制等相关制度。

三、保障措施

1、强化领导。成立了环境卫生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调度。有专职干部负责此项工作,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确保目标不落空,不走样。

2、 广泛宣传。通过广泛宣传,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环境整治的重要意义,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到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中来,创造人人动手、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3、建章立制。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以制度约束言行,促进工作顺利开展,建立长效机制,使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4、强化督导。镇爱卫活动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标准对各科室实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以此激励先进,鞭策后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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