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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广告招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创建国家卫生城市”2012年工作要点,进一步加强户外广告和招牌的规范管理,改变我市目前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多、滥、杂”的现状,根据局关于开展户外广告招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支队决定从2012年4月1日开始至9月31日止对中心城区的户外广告招牌进行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综合整治专项行动顺利开展,成立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领导。
组长:安洪波
副组长:肖燕飞、成雄高、谢新欣
组员:喻富东、曾秋君、谭建武、付拥、刘湘平、蒋世雄、李世全、李国新、程健良、梁瑞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执法科,负责整治期间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成雄高同志兼任。
二、整治范围
本次整治行动的主要范围为娄底市中心城区。先整治中心城区乐坪街、长青街、湘阳街、湘中大道、月塘街、娄星路、氐星路、新星路、吉星路“五横四纵”主要干道两侧影响市容市貌的户外广告和招牌,后整治中心城区小街小巷存
在的影响市容市貌的户外广告和招牌。
三、整治重点
(一)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的广告招牌;
(二)未经审批擅自设置的;
(三未按审批要求设置和虽已审批但已超期的;
(四)影响建筑物形象和风格,遮挡建筑物顶部有特色的无际轮廓线的;
(五)空置、陈旧、画面破损、框架裸露、制作低劣,显亮功能不全和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
(六)违反《娄底市城市户外广告、招牌设置标准》有关规定的各类广告、招牌、布幅、一店多匾。
四、整治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2年 月 日—2012年 月日)在2012年 月日前,支队会同广告办对户外广告(招)牌进行调查摸底,并依法认定、分类登记造册,上报领导小组,经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拆除清单。
(二)自行整改阶段(2012年 月 日—2012年 月日)根据领导小组审定的户外广告(招)牌拆除清单,支队下发《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要求各违章业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自行拆除整改。
(三)强制拆除阶段(2012年 月 日—2012年 月 日)凡在规定期限内未自行拆除整改的各类违章户外广告(招)牌,支队组织拆除队伍进行强制拆除。
五、经费保障
此次整治工作所发生的费用由市广告办具体负责。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整体联动。支队要切实加强与市广告办的协调,专业大队与行政大队要相互配合,做到既有分工又有合作,全力推进整治工作。
(二)强化督查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整治工作进度定期开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整改。对认识不到位,行动迟缓,影响专项整治工作整体推进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强化科学整治。支队先抓好一条街道整治,提供示范标准,然后逐步推广;实行责任制,将各街道划分到各中队,实行比、学、赶、帮、超,激发内在动力。
(四)强化长效管理。专项整治结束后,支队要继续保持严管态势,加大查处力度,发现一个、查处一个、拆除一个,确保整治不反弹。
娄底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户外广告的规范管理,提升城市市容市貌,打造整洁优美、和谐文明的城市环境,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按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办法》、《湖南省户外广告管理办法》、《株洲市城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xx县城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xx县城区店招店牌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减量、规范、美观的原则,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以城市门店店招店牌整治为切入点,抓好户外广告整治规划编制,规范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落实户外广告收费政策,提升城市户外广告设置水平。
二、工作目标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主要是对城区范围内未经批准擅自设置、标准不规范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各类户外广告、店招店牌以及路牌、指示牌等进行全面整治。经清理后的立面墙体要整洁美观,广告内容画面清晰,文字规范,内容文明真实,城区店招店牌实行一店一招,材质统一,风格统一,规格统一,安全牢固,同一条街道的店招店牌基调统一,制作精美,白天美化,夜间亮化。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通过整治,使这些路段成为我县城区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规范设置的样板和亮点区域,成为展示城区风貌和特色的城市名片。
三、时间安排
201x年x月xx日至xx月xx日。
四、整治步骤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阶段(201x年x月x日至x月xx日)。城管局负责对道路两侧的各类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进行调查摸底工作并做好登记造册,形成基础资料,制定具体整治方案。第二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1x年x月xx日至xx日)。
采取通告形式,通过各种宣传媒体,宣传整治方案。同时,城管局户外广告管理处负责上门发放整改通知,宣传资料,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阶段(201x年xx月x日至xx月xx日)。在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下,组织专业施工单位进行建筑立面清洗、户外广告规范化整治和店招店牌的底板制作,同步由店面业主制作店名字体。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201x年xx月xx日至xx日)。由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对整治效果进行检查验收。
五、整治内容和要求
(一)户外广告整治和店招店牌规范重点区域:交通街、公园路、炎帝路、云阳路等。
(二)原经户外广告管理部门依法批准设置且有效期仍未届满的户外广告,符合户外广告设置规范要求的,占用公共用地的,依法缴纳费用;占用非公共用地的,有效期届满后可依法申请延期设置。不符合户外广告设置规范要求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在原审批有效期届满后拆除,拒不拆除的,依法强制拆除。
(三)户外广告亮化要求。户外广告设置原则上都要具备城市亮化功能。原经户外广告管理部门依法批准设置且有效期仍未届满的,督促其设置亮化功能;对申请延期设置和新设置的户外广告必须达到城市亮化功能要求。新建、改建、在建建筑物必须符合城区广告设置和亮化设置规划要求。
(四)未经批准擅自设置的户外广告。占用公共用地的,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一律依法进行拆除并处罚。占用非公共用地的,符合户外广告设置规范要求的,责令限期接受处罚并补办手续后,予以保留;不符合户外广告设置规范要求的,依法处罚并责令限期拆除,拒不拆除的,依法强制拆除。对原经户外广告管理部门依法批准设置但有效期已届满的户外广告,按照以上原则处理。(五)店招店牌改造整治。按照统一规划,重点突出,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原则,拆除现有不符合要求的店招店牌,经核定符合要求的现有店招店牌可不予拆除;由县规划部门提供广告底板设计图样以及广告牌的三维效果图,经领导小组核准后,交由专业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底板选材以烤漆铝格栅和铝塑板为主。
(六)公共广场周围建筑物的立面清理。清理范围包括犀城广场、云峰广场、三角坪广场、车站转盘周边建筑物。清理内容包括清除外墙锈斑、污迹,保证墙面洁净;清除建筑物(构筑物)墙面凹凸物、悬挂物;拆除沿街建筑物立面上设置的不规范广告及店招店牌;清洗污染的墙面;对杂乱无章的各种线路(电话线、网线、信号线等)按照捆扎、贴墙、入管的原则进行整治和改造;对横跨街道的线路实行减量规范;拆除路灯上的广告牌及各门店的不规范的竖式店招店牌。
六、整治的标准、办法与经费
(一)整治的标准。严格按照《xx县城区店招店牌设置管理规定》执行。(二)整治办法。对上述列入整治范围内的店招店牌,按管理规定标准由城管局负责组织招标,指定生产企业统一规范制作安装店招店牌框架;隶属单位的,超过店招店牌设置标准的,由单位申报制作安装,并与立面相结合。
(三)整治经费。对上述路段列入专项整治路段发生的专项改造整治经费,是单位出租的,原则上由出租单位承担;属个人的,其店招店牌底板框架统一制作费由县财政出资;广告面牌字体的制作经费由业主承担。
七、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各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户外广告和店招店牌的规划和管理工作,加强巡查,严格审批手续。对未经许可设置、超期设置,由行政执法机关责令其限期拆除,逾期不改正的,予以从严查处,并强制拆除;对未按许可要求设置的,由行政执法机关责令其整改,并从严查处;整改不到位的,暂缓办理审批手续和其它广告的审批,直到整改到位。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户外广告、店招店牌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胡松田任组长,副调研员谭迪平任副组长,成员由县政府办、公安局、监察局、财政局、城管局、住建局、规划局、招标局、工商局、电力局、文广新局、电视台、城建投公司、国资局、电信公司、城关镇、下东乡、思聪乡、米江乡等单位相关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管局,由县政府办常务副主任刘泽文任办公室主任,刘峥、周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提高思想认识,科学制定工作计划。对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进行专项整治是提升城区整体形象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单位要做好打攻坚战的充分准备。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周密部署,分步推进,全面、扎实、深入地开展整治工作,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三)明确职责,形成合力。
城管局负责户外广告、店招店牌整治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整治工作,收集相关信息,督促整改规范设置和依法拆除等工作;负责户外广告的审批、整治工作,抓好店招店牌的整治;建立户外广告发布者诚信档案,对守法经营,支持、配合整治工作的,将其良好的诚信记录诚信档案;反之,则将其列入诚信黑名单。
县工商局要做好户外广告内容的检查与执法工作,配合做好宣传和整治工作。县公安局要坚决制止阻挠执法、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维护专项整治行动现场的治安秩序,保障执法人员人身安全。县财政局要确保专项整治经费的落实到位。县住建局负责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管。县规划局负责店招店牌底板美化的总体设计。县电力局负责施工现场的电力安全管理工作。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县文广新局和电信、移动、联通等通信公司负责施工现场的通讯、电视传输网线管理。县电视台负责开展宣传发动,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有关乡镇负责组织社区、居委会对项目范围内的业主进行宣传,参与配合整治,处理施工现场发生的矛盾,确保整治环境宽松有序。
(四)加强调度,强化督查。整治期间,有关责任部门和单位要充分掌握信息和资料,善于解决困难、化解矛盾,并及时反馈工作推进过程中的新情况、好经验。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督导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各类困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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