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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在全区进一步深化“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着力纠正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切实增强公民的文明交通意识,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工作生活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央文明办、公安部和省文明办、省公安厅关于在全国、全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统一部署以及《张掖市XX-2012年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要求,从XX年起至2012年,在全市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现结合辖区实际,制定《xx区XX-2012年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体现人文关怀,坚持教育引导、严格管理,整合社会资源,实施综合治理,以努力提高公民文明交通素质为目标,以解决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以动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参与为抓手,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大力开展文明交通实践活动,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深入宣传发动,严格规范执法,科学规范管理,实现文明交通,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及和谐社会建设。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力争经过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使公民交通出行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明显增强,交通执法更加规范,交通管理更加科学,交通秩序明显改善,交通事故明显下降,文明交通深入人心,广大交通参与者文明交通习惯逐步形成,文明交通素质明显提高。初步建立文明交通长效机制,实现宣传、管理、执法各方面工作的常态化。
(二)具体目标。
1、XX年,全面启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通过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大力组织专项整治行动,集中解决日常交通行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文明执法和科学管理,促进交通参与者知法、守法,努力实现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明显提高,机动车驾驶人交通陋习及危险驾驶行为进一步减少,道路安全设施和管理设施进一步完善,党政机关公务人员进一步发挥文明交通表率作用,执法规范化水平明显提升,活动首先在城区取得明显实效。
2、XX年,大力解决交通行为中的痼疾。通过组织专项检查,督促工作落实,促进交通参与者身体力行文明礼让,努力实现安全带、头盔使用率明显提高,机动车停放规范有序,路口、路段人行横道交通事故发生率明显降低,酒后、超速、疲劳等危险驾驶行为引发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道路安全设施和管理设施隐患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执法效率和科技应用水平明显提升,并取得明显成效。
3、2012年,巩固前两年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成果。认真总结成功经验,扩大活动实效,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促进全社会文明交通良好风尚的形成,努力实现交通参与者守法出行的文明素质显著提高,机动车交通违法率、事故率显著下降,城市和公路建成一批交通秩序好、事故少的“示范路”,群众交通出行安全感以及对交通环境的满意度大幅度提高,执法能力显著增强,执法形象、执法公信力大大提升。活动向全区城镇全面铺开,取得明显成效。
三、活动内容
围绕“关爱生命,文明出行”这一活动主题,重点组织开展以下四项活动:一是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即大力倡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行人/非机动车过街遵守信号等文明交通行为。二是“摒弃六大交通陋习”。即自觉告别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等交通陋习。三是“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即坚决抵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等危险驾驶行为。四是“完善六类道路安全及管理设施”。即进一步完善城市过街安全设施、路口渠化设施、出行引导与指路设施、道路车速控制设施、农村公路基本安全设施、施工道路交通组织与安全防护设施。
四、主要措施
(一)开展文明交通教育。区文明办和公安交管部门将组织力量深入机关、学校、企业、社区等基层单位,采取专题讲座、征文、演讲、座谈讨论、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文明交通知识教育培训,使广大公民增强“关爱生命、文明出行”意识,明确文明安全出行的基本要求,逐步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交通行为习惯。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大对机动车驾驶人、中小学生和农民群众等重点群体的教育力度,将文明交通常识教育纳入驾校培训及记满12分驾驶人再培训内容。与交通运输部门密切沟通协作,加强营运驾驶人安全行车责任意识教育,落实违法、事故信息抄告和通报制度。要商请教育行政部门,抓好《公共安全教育纲要》的贯彻落实,全面推行中小学生交通安全联系卡制度,推进交通安全“进学校”活动。要商请劳动保障部门,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深入劳务市场、建筑工地等外来务工人员集聚场所,开展交通安全巡讲活动。整合各类资源,大力开展安全常识普及等公益宣传活动。要发挥、驾驶员协会、车友会、汽车俱乐部、汽车安全组织等团体和组织的作用,对私家车驾驶人进行文明交通教育引导。依托全市共享数据库建设,进一步完善“违法系统”的录入、处理、交换、传递和监管功能,充分发挥交通违法记分管理的后续教育功能。要综合运用多种警告教育手段,对交通违法行为通过抄告单位、组织看教育片、参与协勤、公开曝光等多种方法,教育警示当事人,增强执法的社会效果。
(二)完善交通管理设施。持续推动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的深入开展,实施“畅通工程”,公安交通与城建、交通运输部门密切合作,认真排查、完善道路交通管理设施,为文明出行创造良好道路通行条件。一是加强交通设施建设。清理影响行人和非机动车通行的障碍物,整修不符合标准的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改造设计、渠化不合理的路口,调整设置不合理的公交站点。对交通流量大、行人过街困难的,建议政府规划增设天桥、地道等过街设施,保障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通行权利。完善道路安全防护设施以及农村公路基本安全设施,对一些交通安全隐患比较突出的公路、城市道路等,实施挂牌督办,限期整改。二是完善交通管理设施。贯彻《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国家标准和《行人过街信号控制设置规范》、《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行业标准,规范道路信号设置和城市道路路内停车管理,解决道路拥堵问题。对涉及行人和非机动车的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隔离护栏等交通管理设施不齐全、不规范的,及时上报上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进行调整完善。对同一路段相邻人行横道信号灯实行联动控制。在双向六车道以上的道路路口施划行人二次过街等待区、非机动车左转等待区,在无信号灯但人流量较大的人行横道设置黄闪警示灯、减速、停车让行等标志标线,规范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行为,保护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安全。要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工作,争取财政和发改部门支持,加大科技投入,科学设置电子监控设备,规范使用非现场执法装备,提高科技应用与管理水平。本着“架构合理,平台先进,功能实用,注重产出”的原则,进一步优化支队智能交通指挥中心。努力实现城市主要路口信号灯管控率达到90%以上,城区主干道行人过街设施的平均距离不超过300米,路口渠化率达95%以上,学校周边安全设施设置率达100%,人行道非交通占用率低于2%。
(三)规范道路交通秩序。公安交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管控力度,以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创造良好通行秩序为目标,对交通秩序混乱、易阻塞路段,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不按序排队通行、随意变更车道、乱停乱放、占用应急车道、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对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及占道经营堆物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对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速50%以上、超员20%以上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实施高限处罚。要优化路口交通渠化、信号管控方式,合理分配通行权,为行人、非机动车提供安全、便捷的出行条件。实现高等级公路行驶驾驶人安全带使用率达到100%,城市达到80%以上。实现非恶劣天气因素、自然灾害条件下,省际交界处公路、高等级公路不发生滞留长度5公里、滞留时间4小时的拥堵,省内公路不发生滞留长度10公里、滞留时间5小时的拥堵。城区行人、非机动车遵守交通信号灯率分别达到80%和85%以上,其中主干道路口分别达到90%和95%以上,机动车遵守交通信号灯率达到100%。
(四)提升规范执法水平。以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为契机,强化交通执法技能、公共关系建设培训,提高交通秩序管理、事故处理执法水平。要细化执法制度,强化执法管理,树立先进典型,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升交警队伍执法形象。深化警营开放、警务公开,创新服务模式,继续推出交通管理便民、利民措施,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健全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完善值日警官制度、法制员审核制度和特邀监督员制度,增强内外监督力度。依据公安部交管局和省厅交警总队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清理、整合、完善现有的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交通协管员的教育、管理、使用和经费保障问题,统一核发《交通管理协勤证》。统一路面固定执勤点和临时执勤点的外在标识设置,统一制作标志标牌、统一设置规范和防护要求,实行路面执勤点编码管理。要按照《甘肃省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岗位规范化建设考核办法》要求,全市事故处理岗位达标率达到100%,路面执勤民警具备事故处理资格的比例达到80%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系统录入率达到100%。要充分运用记分手段,严格执法管理。充分运用摄像、视频等电子监控设备,进行取证查处,提高管理效能。
(五)营造浓厚舆论氛围。要继续发挥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成员单位的职能,持续推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的深入开展。一是加强媒体宣传。要积极主动地向文明委、宣传部汇报,做好与各新闻媒体的协调工作,区文明办、公安交管部门要积极协调区电视台、广播电台、《张掖日报》、《张掖广播电视报》和网络等媒体,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栏目,要继续发挥张掖交警网的优势,及时准确的向群众提供各类交通管理信息,提供服务咨询,接受群众投诉,并对一些典型的交通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要不断拓展交通安全宣传领域,组织媒体开展深度报道,介绍不文明交通行为引起的典型事故案例,追根溯源,深入剖析,开展警示宣传。利用媒体专栏,集中宣传“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措施,曝光不文明交通行为,公布举报电话,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二是加强正面宣传,注重舆论引导。要强化正面宣传、新闻宣传意识,积极主动地宣传公安交管部门理性、文明、平和、规范执法的工作理念和具体管理措施,通过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公众舆论,遏制负面舆情报道。三是开展特色宣传。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积极组织开展各种雅俗共赏、丰富多彩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把文明交通行为寓于群众喜爱的文艺节目和文化作品中,丰富交通安全宣传内涵,提升交通安全宣传效果。四是开展集中宣传活动。要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结合xx交通状况实际,围绕道路交通突出问题,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宣传,推广开展文明交通一日活动,引导人们从规范自身交通行为做起,自觉遵章守纪,文明礼让。五是开展窗口单位和户外宣传。公安交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车辆驾驶人管理以及交通事故处理、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等窗口单位和户外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建设,在窗口单位和户外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广泛宣传“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利用楼宇、公交车、公交车和客运车站点、长途客运车辆安置的媒体电视、道路电子显示屏播放交通安全宣传提示语、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张贴交通安全宣传画。进一步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主题公园、广场和基地建设,支持开展各种交通安全体验活动,引导人们从规范自身交通行为做起,自觉遵章守纪,文明礼让。六是继续深化“五进”宣传,开展“交通安全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要制作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明交通宣传作品,在学校、单位、社区设置交通法规宣传栏,使“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家喻户晓,在全社会营造践行交通文明,告别交通陋习的浓厚氛围。要通过开展“交通安全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推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不断发展。七是广泛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要动员党员干部、企事业单位员工、学生、社区居民等组成志愿者队伍,开展经常性交通违法劝导活动。力争经过三年在全市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社区居民知晓率达90%以上,公务员、驾驶人和中小学生知晓率达100%,全体公民普及率达到95%以上。
(六)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建立健全单位内部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监管,制定公务车辆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日常管理、考核、抄告制度。完善群众举报制度,选聘文明交通监督员,并赋予其相应权限,通过照相、摄像等方式记录交通违法行为和不文明现象,利用新闻媒体进行批评曝光。探索将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不良记录纳入保险系统,建立机动车保险浮动费率机制。严格落实执法公开制度,组织定期信息发布,增强执法透明度,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建立并完善涉警舆情工作系统,落实舆情民意定期分析研判制度,梳理群众反映的管理问题,改善执法管理,赢得群众理解和社会支持。
五、工作要求
“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愿望,直接面向公众开展的精神文明建设实践活动。区文明办、公安交管部门要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综合治理、全民参与”的原则,积极和相关部门协作配合,结合本地实际,推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健康顺利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重要意义,把这项活动作为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生动实践,作为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举措,作为改善道路通行秩序、缓解交通拥堵、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创建文明和谐道路交通环境的重要措施,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制定实施计划,做出周密部署。要建立健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机制,为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区上成立“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宣传部副部长、区文明办主任 任组长,区公安局副局长 任副组长,区广电局、交通局、教育局、司法局、安监局、建设局、xx交警大队为领导小组成员,“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交警支队。具体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明确部门职责。区文明办、公安交管部门要对“文明交通行动计划”进行任务分解,明确职责分工,在加强宣传教育、完善安全设施、开展交通秩序整治、强化社会监督等方面,各司其职,多管齐下,综合施策。xx大队要发挥牵头作用,做好联络协调、方案制定、组织实施、检查考核等工作。文明办要组织新闻、出版等单位积极主动参与,精心组织策划系列交通安全宣传。要与当地宣传、教育、司法、建设、交通运输、安监、保险、军队等部门和新闻单位密切配合,共同推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实施。要明确驾驶人所在单位、运输企业、公交公司、出租车公司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中的职责,充分调动他们参与文明交通行动的积极性。要充分发挥基层单位、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形成全民参与、上下衔接、群策群力、全面推进的工作局面。
(三)务求抓出实效。要紧密结合本地群众文明交通素质、交通出行需求、交通方式、交通行为表现、导致或诱发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特征等,确定工作重点,细化工作要求,分类分步逐年推进。要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要求,从具体事情抓起,从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抓起,确保“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坚持以社会反响和群众评价检验活动成效,不搞形式主义。要紧紧抓住中央文明办把“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纳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内容这一契机,紧密结合开展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实施“畅通工程”和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工作,充分发挥考核评比的杠杆作用,进一步推动各部门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职责任务的落实,力争从根本上解决一批长期制约道路交通安全发展的重大实际问题。
(四)发挥示范作用。要充分发挥文明城市的示范带动作用,在全国、省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率先开展活动,要健全完善激励机制,通过树立一批“文明交通行动示范单位”,发挥示范作用。通过推出一批城市道路的“文明交通示范路”、“文明执法示范岗”和 “人民满意交警”、“执法示范单位”、“执法标兵”等先进典型,发挥带动作用。通过评选一批“文明驾驶人”、“文明行车标兵”、“优秀文明交通志愿者”,鼓励发动全社会积极参与。要建立健全科学的考评机制,通过社会调查、民意测评等方式,形成科学的评价体系,对“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效果进行阶段性、动态性的评估。区文明办、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不断完善相应的政策措施,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实现文明交通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实现“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长期目标。
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大气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共20篇)
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
XX管理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可行性与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聚焦“减量控大”“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要求,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共治的原则,重点整治西门街、东门街、胜利街、水浒路、金河路、临城路、育才路,着力防范各类道路交通安全风险,抓紧抓实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核心工作,为全县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职责
(一)县公安局
1、严查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闯红灯、逆向行驶、违法停车,非机动车闯红灯、占用机动车道,行人闯红灯等重点交通违法,深入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县城。科学破解医院、学校、车站、商圈等道路堵点乱点,同时强化公交车辆运行管理水平,加大违法占用公交车站点整治力度,持续巩固“三小车辆”治理成果,积极倡导绿色出行。
2、争取政府支持,配合职能部门,推进水浒路、金河路、西溪路“绿波带”建设,探索“绿波城”畅通工程,推进城区电子警察、信号灯全覆盖,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有效提升信号灯配时优化工作,全面强化智慧交通建设。
3、全面谋划城区交通秩序管理工作,优化勤务模式,加大早中晚高峰期时段警力投入,全力加强重点路口、节点交通指挥疏导,着力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因警力限制,先期以城区主要道路为重点,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查处,落实专人实行定点、定人、定时管理,再掀城区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高潮。
责任人:赵向阳 完成时限:常态化
(二)县交通运输局
严厉查处非营运车辆违法载客行为,加强出租车、公交车和网约车的监管力度,持续巩固“三小车辆”治理成果。加强公交车驾驶员交通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公交车驾驶员安全驾驶、文明驾车意识。
责任人:李祥 完成时限:常态化
(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合各职能部门,排查打通整改断头路、竹节路,确保道路安全畅通。负责推进城区“绿波城”畅通工程的试点工作,逐步推进城市道路电子警察、信号灯全覆盖,右转专用道渠化工作的总体目标。全面完善标志、标线、标牌和中央隔离护栏等交通安全设施,确保行人过街、机非分离、人车分离等安全设施配置完整,完成左转待行区标线渠化工作。
责任人:刘甲一 完成时限:常态化
(四)县教育和体育局
严禁16周岁以下学生使用、骑行电动车,助推非机动车校内规范停放,严禁电动车骑乘人不佩戴头盔进入校内。推广英才小学管理模式,采用错时上放学的措施,增强教师、家长志愿者协助力度,共同维护学校周边的交通秩序,在主要路口护导接送学生,劝阻家长依法、文明停车,骑乘电动车佩戴头盔,全面促进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整体提升。
责任人:冯兴平 完成时限:常态化
(五)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1、推进路外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及路内停车泊位的施划工作,从根本上缓解停车难问题。规范共享单车管理,全部配齐安全头盔,合理施划路内停车位,督促单车企业加强内部管理,确保车辆摆放整齐有序。严厉查处私自违法占用公共停车位行为,开展对非机动车的.停车位施划工作,持续巩固“三小车辆”治理成果。
2、严格落实包乱停乱放等“门前五包”责任制,取缔、清理流动商贩、占道经营。
责任人:候仰超 完成时限:常态化
(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场外溢和占道经营清理。
责任人:房殿臣 完成时限:常态化
(七)县广播电视台
做好交通安全的宣传工作;交通法规和交通常识的普及工作,提高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交通文明意识和交通法治意识。
责任人:黄贵鑫 完成时限:常态化
(八)县文明办
组织广大文明交通志愿者参与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举报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安全隐患。
责任人:李晓龙 完成时限:常态化
(九)郓州街道、唐塔街道、县经济开发区
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配合做好辖区交通秩序治理工作,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文明交通宣讲、劝导活动;指导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将道路交通文明列入乡规民约,宣传普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基本知识;做好城中村“三小车辆”整治,配合做好辖区其他交通秩序治理工作。
责任人:王淅、李天华、张h完成时限:常态化
三、重点攻坚内容
(一)优化推进网格化交通执法管理。
1、公安交警全力抓住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机遇,主动参与优化城市路网,促进城市规划建设与道路交通协调发展工作,切实提升道路通行能力。紧盯学校、商场、医院等重点区域,扎实开展停车领域集中整治工作,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停车资源限时免费向市民开放,最大限度破解停车难问题。
2、公安交警持续推进“全时全域”警务,实施精细网格管理,强化交通流量研判,发挥铁骑勤务作用;坚持“一点一策”治乱疏堵,做精高峰岗、助学岗管控模式,实施优化信号灯配时、建设可变车道等措施。持续深化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行人闯红灯、不走人行横道、翻越护栏,非机动车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等不文明行为的专项整治。认真落实《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以集中整治和常态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模式,扎实开展电动车交通违法整治,确保实现城市安全头盔佩戴率达75%的目标。
3、公安交警进一步强化路面管控,同时充分利用视频监控、电子卡口等科技手段,依托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和货车通行证管理系统等信息系统(货车可线上和线下办理通行证),加大对通行禁区货车的现场和非现场执法力度,对发现未办理通行证通行禁区,不按规定时间和路线行驶等情形的,将严格依法处罚。
4、公安交警协调新闻媒体关注报道重点车辆和驾驶人隐患“清零”、“一盔一带”安全守护、酒醉驾整治等专项行动,持续普及“路口礼让斑马线”、防范“二次事故”等知识常识。每月定期加大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事故多发路段、高危风险企业和终生禁驾人员曝光力度;每月至少5次开展进入运输企业、学校、社区、农村等大型宣传活动。
5、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联合在主城区划分4个交通巡控网格,以服务群众安全出行为根本目标,以堵点、乱点为管理工作重点,覆盖7个重点路段以及6处重点区域(包括4所学校、1个大型医院、1个大型商场),确保道路安全有序畅通。
7个重点路段:西门街、东门街、胜利街、水浒路、金河路、临城路、育才路。
6处重点区域:第一初级中学、乐园小学、实验小学、公明路小学、县人民医院、金河路东大福源。
6、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联合执法常态化以“三小车辆”、出租车及非法营运车为重点管理车辆,严格查处电动车超员、不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乱停乱放、逆向行驶、违法掉头、街道随意上下客、违反装载规定及限制通行规定等交通违法行为。
(二)完善城区路网基础建设提升。
7、住建部门年内完成清泽路(义和路-郓邑路)、郓邑路
(育才路-清泽路)、工业一路(水浒东路-开拓路)、忠义路(义和路-公明路)、好汉路(水浒路-郓州大道)5条道路的续建工作。
8、住建部门持续打通利民街(郓州大道-西溪路)、兴盛街(郓州大道-西溪路)、文苑路(东门街-西溪路)、东溪路(临城路-金河路)等4条断头路;新建风情街(崇文路-西门街)、民立街、工业七路、唐塔路中段4条市政道路;提升改造西门街西段、工业三路、水浒东路、光明路、东溪路等5条城市主干道。
以利民街(郓州大道-西溪路)、兴盛街(郓州大道-西溪路)两条断头路为试点,9月底前完成改造。
9、住建部门打造西溪路、水浒路、金河路3条城市主干道的绿波建设工作,逐步推进城区“绿波城”畅通工程的试点工作。计划开展城市出入口提升改造工程,改造清泽路与西门街交口、清泽路与胜利街交口、育才路与义和路交口、东溪路郓州大道与开拓路五岔口、工业七路与金河路交口、清泽路与郓州大道交口路口6处,缓解交通压力。
以郓州大道与开拓路交口为试点完成右转专用道渠化建设、清泽路与西门街交口为试点完成绿化、右转专用道渠化等整体建设,9月底前完成改造。
10、住建部门逐步推进城市道路电子警察、信号灯全覆盖,
对开发区、老城区缺失、损坏的交通安全设施按计划逐步补齐。全面完善标志、标线、标牌和中央隔离护栏等交通安全设施,确保行人过街、机非分离、人车分离等安全设施配置完整。年内完成临城路、义和路、魁文路等具备施划左转待行区的标线渠化工作。
1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路外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及路内停车泊位的施划工作,计划本年度6月搭建完成指挥中心平台建设。4月底前一期项目建设完成3条路段共803个泊位,积极协调职能部门审批停车场资质项目,顺利上线运营后,在充分总结一期项目的规划、建设经验的基础上,二期项目建设待一期项目停车经营备案(停车场资质)审批下发后进行,施工时间暂定为7月-11月二期项目计划建设13条市政道路约1600个泊位,加快我县新型智慧城市化进程,大幅度改善城区居民停车环境。
施工进度:7月-8月 唐塔广场北路、唐塔路、魁文路、南湖广场南路、东门街。
9月-10月 西门街、公明路、尚武路、五道街、水浒商贸城北路。
11月份 忠义路、胜利街、利民街--项目验收上线运营。
12、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规范共享单车管理,压实企业责任,督促共享电单车运营企业加大力度对电单车进行清洁摆放,责令企业对全部在运行的电单车配齐安全头盔,引导市民使用电单车时佩戴头盔,遵守交规。合理布局开展非机动车停车位施划工作,于4月底前完成城区内约20xx个非机动车停车位的施划工作,确保非机动车辆有序停放。
13、综合执法部门成立城区11个市容中队对影响交通和市民出行的占道经营、店外经营,以及联合公安交警对路沿石上违法停车严格查处。通过日常巡查治理,重点难点集中治理的方式,规范管理早夜市经营,加大对学校、医院、广场周边的治理力度,实行错时执勤,根据具体情况部署人员提前到岗或蹲守执勤,治理各类影响交通秩序的违规行为。
(三)强化公交路网安全运行提升。
14、公安交警加强违法占用公交专用站点治理,充分运用流动巡查和违章抓拍监控设备,加大对违法占用公交专用站点行为非现场抓拍力度,确保6月底初见成效,持续巩固整治成果,进一步规范主城区公交专用站点通行秩序。
15、自城乡公交一体化推行以来,交通运输部门通过广播电视、双微等媒体对公交路线、站点进行了公示,对市民安全出行注意事项进行广泛宣传,定期对公交驾驶人进行培训,提升优化服务质量;现已开通公交线路53条,其中城区公交10条,城乡公交43条。住建部门逐步完善中转换乘站、港湾式停靠站,联合交通运输等部门结合城乡公交站点和农村公路建设进度,适当设置村居站点,年内计划新建400个站点站牌。
(四)开展校园周边综合治理。以第一初级中学、公明路小学、乐园小学、实验小学为试点,学校要详细摸清学生家长接送情况,建立接送学生车辆台账,实行“一校一方案”工作机制,对各学校周边交通情况逐一调研。学校实行错时错峰上下学,排队放学,值班老师负责带学生到指定接送地点,让家长有序认领学生。教体部门要定期对辖区内幼儿园、中小学周边进行隐患排查,协调相关部门增设完善交通安全设施,优化完善防冲撞、隔离护栏等安全设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出发,深刻认识开展道路秩序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的重要性,紧密结合“作风建设年”活动,强化组织领导,层层抓好组织实施。
(二)强化群众宣传。通过开展多角度、深层次、大范围的宣传教育活动,集中力量在全县迅速掀起整治行动的宣传高潮,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交通整治的良好氛围,创建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
(三)健全长效机制。各责任单位要聚焦制约性、基础性、根源性问题,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研究制定治本之策。牢固树立“品牌意识”,结合实际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亮点工作,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带动道路交通安全治理综合水平全面提升。
(四)严格工作责任。各责任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将交通秩序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进一步严格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加强督导检查,形成领导带头,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工作不折不扣完成到位。
为进一步巩固“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成果,着力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秩序,不断提升城市交通文明程度。根据《关于印发嵩明县2013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决定开展交通志愿服务活动。为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着力提高公民文明交通素质为主线,以解决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以动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参与为抓手,进一步掀起文明交通行动的新高潮,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公民生产生活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局长李兆逵任组长,副局长毕汝云、书记黄瑞安、广电局局长吕亚平任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吴绍珍、副主任陈明娅及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三、活动时间
从2013年5月10日起,将每周五定为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日,具体活动时间为7:30-8:30。
四、活动内容
(一)带头实践文明交通行动,告别交通陋习,身体力行倡导文明交通行为
(二)开展文明交通宣传,向公民宣传普及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引导市民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三)劝导公民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抵制“中国式过马路”,摒弃交通陋习,增强自律意识和安全意识,倡导市民共同参与到文明交通行动
五、相关保障
(一)活动保障
参与文明交通志愿服务的人员,由单位提供必要的早餐、饮用水等补助。
(二)服务保障
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指导志愿者的勤务安排,实行签到制度,指导志愿者开展宣传、劝导等服务活动。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要按照活动的要求和部署,安排参与活动人员,并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细化任务,严密组织,确保任务落实,时间落实,安全责任落实。
(三)服从安排,主动对接
要安排专人负责组织、联络、协调等有关事宜,主动与交警支队相关部门对接,确保本单位活动顺利开展。志愿者要严格按时上下岗,服从各执勤点交警的安排和指挥,认真履行文明劝导义务。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为目标,提升城市品味,优化发展环境,努力解决制约和影响道路交通问题,提高我县管理水平和广大市民的现代交通文明意识,为全县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有序、安全、畅通、文明的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大力开展城市文明交通文化建设,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组织专项整治行动,规范运营公交车、出租车,提升车内车身环境形象,提高公交车、出租车服务质量和司机文明驾车素质,将公交车、出租车建设成我县文明形象的良好窗口,为分宜打造“分外宜人地,天工开物城”作出贡献。
三、主要工作
1.开展文明交通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现代传播新媒介,广泛传播自律、包容、文明、礼让的现代文明交通理念,推动建立与汽车社会和现代社会相适应的交通文明。制作刊播文明交通公益广告,增强文明交通意识。鼓励开展“交通违法随手拍”、“典型案例大曝光”等媒体行动,发挥媒体力量、社会力量、道德力量,传播交通安全知识、文明理念、行为准则。深入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公交出行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提升文明交通的群众参与度和知晓率。充分发挥公益组织、企业、社团、车友会等单位作用,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文明体验等公益活动,广泛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引导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2.提升服务质量。着力强根本、补短板,提高服务质量水平,提升乘客乘车体验和出行满意度。一是大力提升出租汽车硬件品质,着力改善车容车貌、车内外卫生状况,车身广告及各类标识的`张贴,丰富出租汽车服务品类,积极引导企业投放个性化高端出租汽车,满足群众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出行需求。二是强化公交车、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软实力,倡导驾驶员注重个人仪容仪表、服务礼仪,提升从业人员整体形象。三是重点围绕回应乘客需求、费用交付等方面的技巧和艺术,着力提高驾驶员沟通交流能力,提升乘客的愉悦出行体验。四是积极开展助老、助残、帮教等社会公益活动,弘扬社会正能量,塑造行业新形象。
3.倡导文明礼让行车活动。大力倡导出租汽车、公交车文明行车、文明服务,提升出租汽车、公交车行业“窗口”文明形象。一是倡导驾驶员遵守交通规则,做到文明行车,礼让斑马线,行车过程不加塞抢道、不使用移动电话、不吸烟饮食、不吐痰抛物等。二是积极参与不文明行为“随手拍”活动,对不文明驾驶行为及时劝导教育,情节严重的交由公安交警部门和运管部门分别依法处罚。三是倡导乘客文明乘车,遵守乘车规则,主动助老爱幼,不影响行驶安全,不在禁停区域招手揽车,自觉维护文明城市形象。
4.加强行业监管。一是加强行业管理。充分发挥党员志愿者作用,引导从业人员自觉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切实发挥城市流动窗口作用,提升行业服务水平,当好宣传员、导游员和服务员。二是规范行业形象。规范公交车、出租汽车车容车貌,要求驾驶员统一服务用语,保持车厢内外整洁卫生,营运标志标识清晰,安全锤、灭火器等设施齐全有效。
5.推进文明交通征信体系建设。加快交通出行领域信用记录建设,推动信用信息共享和应用,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立个人信用基础数据库,整合机动车驾驶人、所有人基本信息、交通失信信息,生成文明交通信用记录档案,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纳入个人征信记录。将文明交通信用与职业准入、个人信贷、车辆保险、评优评先等挂钩,对交通失信行为人实施相应惩戒。
四、实施步骤
此次活动时间自20xx年4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1.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4月1日起至20xx年6月30日)
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具体任务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具体行动方案。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同时督促出租汽车公司、公交公司、驾驶员进行自查整改,加快合规化进程。
2.全面行动阶段(20xx年7月1日起至20xx年11月30日)
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加强检查、督促、监管,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按照《分宜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20xx年度工作项目》文件要求,全力做好工作。
3.总结提炼阶段(20xx年12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
及时总结推广取得的工作经验及成效,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推进我县文明交通社会化进程。
五、保障措施
1.完善组织机构,成立分宜县交通运输局文明交通提升行动领导小组。
(见附件)
2.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文明交通提升行动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有力举措,全系统各单位、各部门把文明交通提升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治理落实到位。
3.强化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宣传文明交通提升行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文明交通提升行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为贯彻落实中共长沙市望城区委办公室、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沙市望城区城市综合治理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望办发[20xx]37号)精神,进一步改善城市容貌,创造良好人居环境,充分发挥百姓城管志愿者协会的能动作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宗旨
长沙市望城区百姓城管志愿者协会是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由市民组成,参与城市管理的群众组织,按照《长沙市望城区百姓城管志愿者协会章程》开展工作,服务于城市管理工作,业务上归口市政管理局。长沙市望城区百姓城管志愿者协会的工作宗旨是:以创建文明卫生城市为目标,发扬雷锋精神,动员社会力量,组织、引导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城管公益活动,在人民管理城市中,让开放、发展的望城变成秀美、宜居的望城,让望城人民生活得更美好!
二、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百姓城管志愿者协会的作用,广泛组织动员和引导人民群众迅速行动起来,积极参与城管活动,协助整顿城市秩序,搞好环境卫生,努力营造干净、整洁、文明、有序的人居环境。
三、工作内容
1、积极宣传教育和培训会员。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实践活动。广泛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文明交通常识和基本要求。利用公交车、社区宣传栏等宣传文明交通常识。组织对百姓城管志愿者协会会员,采取多种形式,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文明交通知识教育培训。加大对重点群体的教育力度,将文明交通常识教育纳入驾校培训内容。全面推行中小学生交通安全联系卡制度,开展交通安全“进学校”活动。
2、加强环卫保洁工作。环卫作业“全覆盖”,清除卫生死角。重点根治环卫业务考评中“扫面子,不扫底子”的“积弊”;“重外环境、轻内部卫生”,对环卫作业工具和环卫设施保洁不到位的“尴尬”;“一手松,一手紧”,重视正常清扫保洁时段的作业效果,轻视工人早、中、晚交接班时的“大意”。从规范一线工人的作业行为、服务态度、到岗到位情况等细节入手,着力培养环卫工人良好的作业习惯,文明的服务态度,使“粗活细做、细活精做”成为常态。
3、积极开展文明劝导活动。交通文劝明导队的主要职责是上街值勤,纠正、制止公共场所不文明行为,宣传、劝导广大市民遵守交通规则,维护社会秩序遵守社会公德,革除陋习,自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具体是:对各种车辆(含汽车、摩托车、电瓶车、人力三轮车、自行车等)逆向行驶、乱停乱放等违反交通规则的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负责对行人翻越隔离栏、乱穿公路、乱丢乱扔垃圾、随地吐痰、乱贴乱画、有意损坏公物等违反社会公德的不文明行为进行有效的劝导和制止;宣传创建文明交通的目的意义和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教育和引导市民养成文明礼貌、健康向上的良好日常行为习惯。
4、积极发挥典型引导、带动和辐射作用。先进典型不仅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引领着文明交通的方向,同时也发挥着教育后进、激励后进的作用。他们用实际行动,教育、感化相对后进,使后进学有标杆、赶有方向,促使后进对照先进找差距、学习先进见行动、奋发向上当先进,进而让大家都来关心城管、支持城管、参与城管、监督城管。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文明交通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明确目标,积极发挥百姓城管志愿者协会的能动作用,为活动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2、丰富载体,深入推进。积极创新活动载体,主动采取丰富多彩的宣传形式,深入推进实践活动,努力形成文明交通的社会风气。
3、加强督导,典型引路。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强督促检查和日常考核,定期和不定期对百姓城管志愿者协会的工作成效进行考核评比。此外,需要注重总结经验,树立典型,以点带面,推进百姓城管志愿者活动顺利开展。
4、加强反馈,及时总结。各单位要加强"百姓城管志愿者活动"的信息报送,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上报,并注意做好经验总结和影像资料收集和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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