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企业文档 > 实施方案 > 详情页

科技扶贫项目实施方案(范文6篇)

2023-02-18 19:00:26

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科技扶贫项目实施方案(范文6篇)》,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科技扶贫项目实施方案(范文6篇)》。

第一篇:科研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的意见》(赣发[20xx]12号)、赣州市委、市政府《赣州市造林绿化“十大工程”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和市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会议要求,市矿产资源管理局具体负责全市“矿山恢复绿化工程”的指导工作。为更好地指导全市实施矿山恢复绿化工程,现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我市矿产资源较为丰富,素有“世界钨都”和“稀土王国”之称。全市已发现矿种106种,探明达到工业储量级别的有75种,现有各类矿产地1400多处。目前有勘查项目517个,矿山企业1395个,矿区面积342平方公里。金属、非金属矿产加工经营企业236家。矿产业已成为赣州的主要经济支柱。

我市矿山点多面广,开采造成矿山生态环境恶化、水土流失、水质污染、植被破坏严重。多年来,市县两级人民政府高度关注矿山环境问题,采取多项措施,加大治理资金投入;适时督促矿山企业,改进开采工艺,增加资金投入,改善矿山环境,收到了一定的成效,虽经治理,但矿山环境和水土流失、污染的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矿山相关设施侵占土地,矿产开采造成河道淤塞,废渣(包括废石、尾砂)不规范堆积和排放,诱发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地下开采形成大面积的采空区,造成矿坑冒顶和地面变形塌陷,矿山排放引起水均衡破坏及水土污染等。据不完全统计,目前矿山废渣(含尾砂和废石)累计积存量稀土矿山6229万吨、钨锡等矿山5119万吨。给环境带来严重的影响。矿山开采废水年处理率达50%以上。据68个矿山统计,矿山开采引起的次生地质灾害65处,其中崩塌、滑坡26处,地面塌陷(沉陷)36处,破坏土地面积490公顷,灾害体积54万立方米,经济损失4405万元。

二、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央关于人口、资源、环境的基本国策,实施“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方针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按照全省“生态立省、绿色发展”战略和建设绿色生态赣州的总体要求,以《江西省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xx-20xx年)》和《赣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xx-20xx年)》为指导,围绕20xx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76.2%的目标,正确处理好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最大限度地减少矿山生态环境污染和破坏,逐步治理历史遗留的矿山环境问题,完成市里规定的20xx年造林绿化任务及20xx年巩固完善阶段任务,促进矿业经济的科学和谐发展。

三、实施范围

已停产、关闭矿山及现在生产的矿山,因采矿场(采空区)、排土场、尾砂库破坏土地,因采矿造成水土流失土地,及其他因采矿活动破坏的土地,尤其是老百姓反映强烈、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水质污染严重的矿山纳入矿山恢复绿化规划范围。

四、目标任务

到20xx年,完成矿区植被恢复面积15.29万亩,达到综合治理及造林复绿目标。到20xx年,全市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率、土地复垦率分别达到50%以上和30%以上。20xx~20xx年矿山恢复绿化任务见附表。

五、建设期限

建设期限为5年,即20xx年~20xx年。

造林绿化阶段:20xx年~20xx年,今冬明春造林属20xx年任务,以此类推。各年度造林绿化任务见附表。

巩固完善阶段:20xx年~20xx年。

六、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10月)

大力实施矿山恢复绿化工程,促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是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采矿权人的法定义务,也是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体现,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意义重大。各地和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向采矿权人宣传,增强采矿权人履行矿山环境保护和复垦复绿义务的意识,增强干部群众参与矿山环境保护意识和监督采矿权人履行义务的意识,推进我市矿山恢复绿化工程顺利开展。

(二)编制规划阶段(20xx年11~12月)

各县(市、区)政府要做好矿山地质环境的现状的全面调查工作,查清生产矿山和废弃矿山地质环境的基本情况。在调查评价的基础上,确定造林树种、数量、面积等,编制矿山恢复绿化规划和年度计划安排。规划必须请有资质的单位、专家评审,确定科学的投资概算。

(三)组织实施阶段(20xx~20xx年)

各县(市、区)政府要积极行动,主动负责,认真指导、督促矿山企业按照制定的矿山恢复绿化规划实施。同时,加强矿山环境恢复治理项目实施的日常监管,督促项目承担单位精心设计、规范施工。

(四)检查验收

1、验收时间:20xx年至20xx年每年3月下旬至4月上旬;

2、主体:各县(市、区)政府组织会同有资质单位和专家;

3、方式方法:查看恢复绿化规划等档案、实地勘查等。

七、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一)投资估算

矿区植被恢复(含客土回填):3000元/亩

(二)资金筹措

要拓宽渠道,积极筹集矿山环境治理复绿资金。

1、各县(市、区)要加大对责任主体灭失或不明的废弃矿山、因政策原因关闭的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和山体复绿的力度,加大财政投入;

2、生产矿山企业,要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全面规划、分步实施,对于铁路、公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乡村道)两边的矿山,老百姓反映强烈的、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水源污染严重的矿山,应在今冬明春优先安排,资金由矿山企业负责解决;

3、建立“谁受益,谁投资”的多元化、多渠道投资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划分山场林地范围,签订有关协议,鼓励企业、个人投资恢复治理矿山环境;

4、积极争取国家治理项目资金,加快恢复绿化进程。已经列入国家矿山环境治理的项目,凡属恢复植被、造林绿化的资金和恢复面积,都可列入“十大工程”之内。

5、有关部门收取矿山企业的水土保持费、林地占用费等,返还部分用于该矿山恢复绿化工程。

八、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各县(市、区)政府必须切实加强对“矿山恢复绿化工程”建设的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并成立相应领导机构负责此项工作。要迅速开展调查摸底和规划、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市、县两级矿产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的指导,矿山企业是矿山恢复绿化的主体责任单位,应服从当地政府的统一规划安排,协同相关部门,下大力气抓好矿山恢复绿化工作,构建绿色、生态、和谐矿山企业。

(二)政策保障

各县(市、区)要以《江西省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xx~20xx年)》和《赣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xx~20xx年)》为指导,做好矿山恢复绿化规划,科学推动矿山恢复绿化工作。要认真执行《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的意见》(赣市府发[20xx]86号),《赣州市造林绿化“十大工程”实施方案》,明确造林主体、管理主体、受益主体,不造无主林,不栽无主树。

(三)种苗和技术保障

各县(市、区)林业和矿管部门要加强对“矿山恢复绿化工程”的业务指导,因地制宜,引导矿山企业选购适宜的树种,聘请有资质单位、专家提供植被恢复、抚育管理、病虫害防治等方面的服务,做好矿山恢复绿化的具体指导工作。

第二篇:扶贫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蒲城县教育系统20xx年全国扶贫日活动方案》精神,结合我校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关于扶贫开发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县教育局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部署,深入宣传教育扶贫的范围对象、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和典型经验,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关爱贫困群众、关心贫困学生,动员广大教育工作者支持教育扶贫工作,提高我校教育水平。

二、组织机构:

组长:刘兴海

副组长:黄晓东

成员:全体领导 全体党员 全体教师

三、活动主题和目标

(一)活动主题:“教育圆梦,你我同行”

(二)主要目标:通过开展多形式的扶贫活动,引导广大师生以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贫困群众解决一些急需解决的困难、办一批有意义的实事好事,弘扬扶贫济困、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营造“人人皆愿为”的社会氛围,弘扬“人人皆可为”的公众理念,完善“人人皆能为”的参与机制。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扶贫日”集中宣传活动

以“教育圆梦,你我同行”为行动口号,利用家长微信群、校园广播站、宣传栏、升旗仪式等载体,积极宣传教育工作成就、脱贫攻坚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营造浓郁的舆论宣传氛围,做好 扶贫活动的宣传动员工作。

(二)开展专题教育活动

10月17日前后,围绕“教育圆梦,你我同行”主题,利用团少队活动、主题班会等组织贫困生、留守儿童开展励志、感恩、诚信等教育活动,培养贫困学生的优秀品质和社会责任感;组织师生学习身边榜样,宣传凡人善举,引导广大师生“学会感恩,传递爱心”,自觉发扬关爱互助精神,主动关心和帮助别人。

(三)构建“1941”脱贫工作体系,开展形式多样的扶贫活动

1.教师家访活动。组织教师代表走访贫困家庭,探望关心贫困学生、留守儿童,向家长反馈贫困学生在校学习、生活、心理健康等情况,了解贫困家庭子女上学的困难和需求,积极宣传国家关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优先享受的相关扶贫政策,并广泛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增强教师的帮扶意识。

2. 党员带头,力促帮扶。各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党组织作用,积极组织党员教师带头入村走户,了解困难群众生活情况,做好包联帮扶工作。

3、多方联系,精准资助。联系社会力量,为每个贫困学生进行物质资助,学校为特困学生35人左右资助每人30元用于购买学习用品。

4、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围绕“教育圆梦,你我同行”这一主题,组织学生代表到贫困家庭进行社会实践,探访贫困家庭,体验困难群众生活,让学生在活动中养成乐于助人和勤俭节约的优秀品质。

五、工作要求

(一)认真学习、加强领导。学校组织教师学习县委办、政府办印发的《蒲城县20xx年全国扶贫日活动方案》(蒲办字〔20xx〕52号)、《蒲城县教育系统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领会文件精神,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教育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性,结合学校实际制定 “扶贫日”活动实施方案。

(二)结合实际,确保实效。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扎扎实实地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着力帮助困难学生解难题、度难关。

(三)树立典型,及时报道。学校要做好“扶贫日”活动的宣传和材料归档工作,及时将学校在活动中的先进事迹以及好经验、好做法报教育局宣教办。

第三篇:扶贫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推进扶贫开发和残疾人事业的安排部署,认真贯彻市委一届七次全会精神,根据市残联《关于印发《毕节市残疾人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毕残联通〔20xx〕18号)文件精神,扎实抓好我县残疾人精准帮扶工作,切实改善残疾人生产生活状况,加快残疾人脱贫致富、同步小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残疾人是一个特殊困难群体,需要格外关心。长期以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残疾人工作,大力推动了我县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残疾人收入水平得到较快提高,生存发展状况得以明显改善。但是,由于受多种因素影响,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与社会平均水平还有较大差距,残疾人仍是我县贫困人口中贫困程度最深、扶贫难度最大、返贫率最高的特困群体,也是推进我县扶贫攻坚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加大残疾人扶贫开发力度,促进残疾人与全县人民同步实现小康目标,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迫切需要,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缩小残疾人生活水平与社会平均水平差距的重要举措,是实现共同富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是促进社会公平、构建和谐纳雍的重要内容。为此,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抓好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加大投入力度,强化政策措施,着力把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一届七次全会部署要求,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履职、社会参与、残联协调”的原则,坚持普惠与特惠相结合、兜底保障与促进增收相结合、政府扶持和社会帮扶与残疾人自强自立相结合,以“决战贫困、提速赶超、同步小康”为统领;以扶贫攻坚“六项行动”为切入点;以“六个到村到户”为抓手;以提高残疾人基本素质和生存发展能力为重点;以增加残疾人家庭收入、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为目标,采取更加有力、更具实效的措施,加大贫困残疾人扶持扶助力度,全面改善残疾人生产生活状况,促进贫困残疾人尽快脱贫致富、实现同步小康。

(二)目标任务。到20xx年,列为精准扶贫对象的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基本摆脱贫困;到20xx年,残疾人家庭收入接近或达到当地平均收入水平,确保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残疾人基本生活、基本医疗、基本养老得到稳定的制度性保障,残疾人全面平等享受教育、住房、康复等服务,参与社会和自身发展状况明显改善,生活水平总体达到小康。

三、工作重点

(一)着力实施素质提升工程,增强贫困残疾人自我发展功能。注重抓好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扶持和鼓励有条件的特殊教育学校开办学前教育班,扶持和鼓励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增设特殊教育幼儿园(班),支持普通幼儿园招收残疾儿童入园,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残疾儿童学前机构,多渠道满足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注重抓好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建立以普通学校残疾学生随班就读为主体、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送教上门为补充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体系,做到全覆盖、零拒绝,着力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和巩固率,到20xx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和残疾人家庭子女受教育状况达到全县平均教育水平。注重抓好残疾人高中教育,普通高中必须正常录取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学生,同时大力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提高残疾人就业和创业能力;注重抓好残疾人高等职业教育、本科教育,努力满足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注重抓好残疾人职业培训,依托有关院校或相关培训机构,充分利用“雨露计划”、“阳光工程”、“圆梦行动”等载体,整合社会各类培训资源,针对残疾人需求与特点,积极开展各种就业技能、岗位技能和创业培训,在3年内对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现技能培训和实用技术分批培训,力争每个残疾人扶贫对象掌握1至2门实用技术,促使贫困残疾人自我发展功能得到切实增强。

(二)着力实施康复救助工程,提高残疾人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出台的残疾人康复保障政策,县财政部门每年应按上年度所辖常住人口人均0.5元的标准预算安排残疾人康复经费。各级残联组织要注重实施好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贫困听力障碍残疾人助听器适配、贫困视力残疾人助视器适配、贫困残疾人矫形器和假肢装配、贫困听力言语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贫困自闭症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贫困智力残疾少年儿童康复训练、贫困脑瘫残疾少年儿童康复训练、贫困肢体残疾少年儿童矫治手术、贫困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等康复项目,同时广泛开展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努力拓展残疾人康复服务覆盖面,逐步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康复服务”目标,切实提高残疾人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确保“康复一人、造福一家、温暖一片”。

(三)着力实施保扶并举工程,加快贫困残疾人脱贫致富进程。做到应保尽保,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及时从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方面给予困难残疾人社会救助,并帮助贫困残疾人解决参加城乡养老保险、城镇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努力提高残疾人参与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的总体水平。同时,逐步建立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等专项保障制度,真正使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抚养人、无生活来源的“三无”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基本生活、基本生存得到有效保障。做到应扶尽扶,按照精准扶贫建档立卡的要求,将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国家农村贫困标准的农村残疾人及其家庭整户纳入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范围,确保不漏掉任何一个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扶贫对象。积极探索“公司+基地+农户”、“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小额信贷到户到人”、“残疾人康复扶贫贷款贴息”等扶贫模式,辐射带动更多残疾人增收致富。同时,根据贫困残疾人及其家庭实际,按照“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商则商、宜游则游”和“一户一法”的要求,切实帮助贫困残疾人及其家庭找准发展路子、制定增收措施。各级各有关部门在安排扶贫项目资金和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时应重点倾斜贫困残疾人家庭,有效改善贫困残疾人家庭住房条件及生产生活设施,着力扶持贫困残疾人发展特色产业、切实增加收入、尽早摆脱贫困。

(四)着力实施创业就业工程,帮助贫困残疾人稳定增加收入。深入开展残疾人自强创业行动,鼓励残疾人自强自立、积极创业,特别要鼓励农村残疾人发展种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业、乡村旅游业等,扶持城镇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加工业、文化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并充分利用工业园区、农业产业园区等,切实为残疾人创业提供场地、设施等服务,努力帮助残疾人实现创业梦。深入开展残疾人巧手创业行动,积极帮助盲人开办盲人按摩机构,解决更多盲人就业;大力支持残疾人发展具有民族特色、有竞争优势的地方产业,积极培养残疾人能工巧匠和民族文化传承人。深入开展残疾人阳光就业行动,大力扶持各类福利企业和集中安置残疾人企业,加强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建设,吸纳更多残疾人就业。深入开展残疾人同步小康创业就业行动,全县每年扶持创建2个以上残疾人创业就业示范点,辐射带动残疾人创业就业。同时,切实推进分散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各类企业和民办非企业等用人单位应按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提供适合的工种和岗位,为残疾人稳定增加收入创造良好条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统筹协调工作。为使残疾人精准扶贫工作有组织、有保障,特成立领导小组如下:

组 长:郑成芳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张 慧 县人大副主任

郭太军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龙 颖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宋帮达 县政协副主席、卫计局局长

成 员:胡云超 县政府办副主任

刘 楼 县残联理事长

朱 江 县扶贫办主任

王光良 县教育局局长

蒙文燕 县财政局局长

潘 登 县民政局局长

张升科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尚金海 共青团纳雍县委副书记

杨晓君 县妇联主席

林炼深 县卫计局副局长

尚金涛 县残联副理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残联,尚金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要求,制定细化工作方案,确保残疾人精准扶贫工作取得实效。

(二)建好精准帮扶对象数据库。扶贫办和残联要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将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国家农村贫困标准的残疾人全部作为扶贫对象进行扶持。同时,将所有符合扶贫条件的农村贫困残疾人基本情况和数据录入电脑,建好残疾人精准帮扶对象数据库,推行农村贫困残疾人帮扶工作精细化管理,加快残疾人扶贫开发进程。

(三)强化定点联系结对帮扶。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要充分发挥各级领导定点联系扶贫、县直单位定点帮扶贫困村和干部驻村帮扶贫困户的优势,开展“遍访贫困残疾人家庭”活动,摸清贫困残疾人家庭基本状况。对列为扶贫对象的残疾人及其家庭采取干部驻村“一帮一、结对子”的方式进行精准帮扶,做到干部到户、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因地制宜、分户施策。积极帮助残疾人扶贫对象理清发展思路、找准发展路径、改善基础设施、落实增收项目,促使贫困残疾人尽快脱贫。

(四)加大扶持扶助力度。坚持政府主导,将各级各类扶贫项目资金重点倾斜残疾人扶贫对象,充分整合部门项目、资金、人才、技术、信息等资源并聚焦贫困残疾人家庭。县财政局每年按上一年度征收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总额的30%预算资金用于残疾人培训、就业、创业,资助贫困残疾在校大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等。扶持残疾人创业就业和发展生产、资助考取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的困难残疾人及其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团县委应切实发挥青年志愿者组织的作用,以“心手相牵,共享阳光”为主题,深化助残“阳光行动”,切实为残疾人多办好事、实事;妇联在推动妇女小额贷款和“巧手锦绣”计划时,应优先帮助符合条件的残疾妇女获得项目扶持,参与绣娘培训;金融机构应创新金融机制,改善金融服务,努力增加残疾人贫困户信贷的投放;危改部门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时,应重点将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贫困残疾人家庭纳入改造范围,帮助其改善居住条件,实现住有所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实施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网络招聘服务周等活动时,应积极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就业服务。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务必增强扶残助残意识,积极参与残疾人扶贫开发,通过“帮、包、带、扶”等方式,着力改善贫困残疾人生产生活环境,千方百计提高残疾人收入。

(五)注重抓好宣传引导工作。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和互联网,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和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的现代文化理念,广泛宣传残疾人坚韧不拔、自强不息的励志精神,大力宣传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扶残助残的先进典型,传递汇聚正能量,努力营造全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氛围。积极引导和鼓励残疾人做到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不断增强自我发展能力,积极参与和融入社会,与全县人民一道攻坚克难,同步奔向小康社会。

第四篇:22扶贫帮扶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目的

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扶贫帮困工作的要求,紧密结合民政工作的实际,立足民政“以民为本、为民服务、为民解困”的根本宗旨,充分发挥民政“保障民生、发展民主、服务社会”的职能优势,强化扶贫帮困意识,通过卓有成效的扶贫帮困工作,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团结友善、助人为乐、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为建设幸福新作出新的贡献。

二、帮扶对象

xx店镇曹庵村30户低收入家庭(名单附后)。

三、参予帮扶对象

机关全体人员、直属单位班子成员,以及其他自愿参加帮扶的人员。

四、帮扶目标

(一)总体目标

从20xx年开始,用3年时间采取有力措施,通过多种途径,经过全系统帮扶人员的共同努力,帮助帮扶对象,解决在就业、就学、住房等方面的实际困难,确保被帮扶困难家庭稳定脱贫。

(二)阶段目标

1、20xx年底确保60%的帮扶对象脱贫。

2、20xx年底确保80%的帮扶对象脱贫。

3、20xx年底确保被帮扶对象全部脱贫,年人均纯收入达到5000元以上。

五、帮扶措施

(一)政策帮扶

积极宣传党和政府在推进保障和改善民生过程中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充分发挥民政在保障民生中的职能和政策优势,要及时将帮扶对象纳入到各项政策保障范围内,使帮扶对象充分享受到政策惠民的成果,引导帮扶对象正确看待面临的困难,既要帮助他们缓解经济上的压力,更要帮助他们调整心态,增强发展信心。

(二)结对帮扶

大力开展领导干部带头全员参予整体联动立体帮扶活动,局领导挂村负责,机关干部职工帮扶到户,实行计划到户,责任到人的帮扶制度,帮扶责任人要帮助帮扶对象制订家庭发展规划。为其提供致富信息,协助帮扶对象选项目、学技能,帮助向相关部门反映和协调需要解决的问题,为发展家庭经济提供服务。要坚持走访慰问,每季度不少于1次,提供资金和物资的支持。帮扶责任人与帮扶对象结成相对长期稳定的帮扶关系,一帮到底,直至脱贫为止。

(三)就业帮扶

要根据帮扶对象家庭成员的劳动能力状况和就业要求,积极扶持家庭自主创业,要联系一批企业单位和民政福利企业,协作帮扶,优先为帮扶对象家庭提供就业岗位,增加其家庭收入。

(四)慈善帮扶

要充分挖掘社会潜力,有效运用各项慈善资助活动资源,进行扶贫帮困,要根据帮扶家庭的实际情况,优先纳入到各级的慈善救助、春节慰问和助医助学活动中去,让他们最大限度地享受到慈善救助活动的成果。

(五)志愿帮扶

要充分利用民政的职能效应,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开展结对帮扶。一是动员行业协会和各类社会组织自愿参与帮困活动。二是发挥双拥共建平台作用,动员军地共建单位积极参与到扶贫帮困活动中来。三是组织开展爱心大使、慈善大使活动,动员民政系统广大职工积极开展为帮扶对象“献爱心、送服务”自愿帮扶活动。四是开展福彩扶贫社区行活动,组织各福彩投注站,利用五一、春节等时机,深入到民政帮扶对象家中奉献爱心、回报社会、宣传福彩、弘扬善心。

六、工作要求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实施低收入家庭帮扶工作是履行民政职能的需要,也是改进机关作风、改善民生促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为确保帮扶活动落到实处,局成立活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扶贫帮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兼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报道、建立帮扶台帐、督查推进等工作。各直属单位也要根据自身实际建立相应的机构,明确责任人,为帮扶工作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二)创新帮扶途径,提升帮扶实效

局将以科室为基础,成立6个帮扶小组,在局帮扶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局结对帮扶实施方案,各组自行安排好每季度一次的帮扶活动(原则上不少于1次),紧紧围绕各自的帮扶目标任务,在落实局帮扶措施的基础上,根据帮扶对象的具体情况,认真学习先进单位帮扶经验,创新帮扶方法,拓展帮扶途径,不断提升帮扶能力,切实做到帮扶手段多样化,帮扶措施具体化,帮扶效益最大化。

(三)制订帮扶计划,完善建档台卡

各帮扶小组要摸清帮扶对象家庭的详细情况,及时登记在册,一户一档,并根据家庭的具体情况,制订出年度帮扶计划,确保规划到户、责任到人。要做好帮扶记录,及时填好帮扶记录卡,同时将帮扶情况报办公室备案,局将形成动态帮扶档案。

(四)强化责任落实,形成长效机制

要把结对帮扶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上,各帮扶小组、各帮扶人员要根据提出的帮扶目标,定期走访慰问。做到年有规划、季有活动,形成结对帮扶的长效机制。要将结对帮扶纳入到年度考评工作,把帮扶的业绩作为评优评奖的条件,凡未能完成帮扶目标任务的,不得参加评优评奖。

第五篇:科研项目实施方案

20xx年,全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以下简称‘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已全面有序铺开。宜章县被省扶贫办定为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县,经争取,我镇香花、高枧两个村纳入试点村。为切实搞好这项工作,根据县扶贫办的安排部署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关于建立和完善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的有关精神,建立健全符合杨梅山镇实际的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运行机制,确保试点工作制度完善、方法科学、管理规范、操作简便、运行有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实现稳定、持久、有效地解决全镇贫困人口温饱,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扶贫开发对象应扶尽扶、应保尽保、应退则退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认真了解不同贫困群体收入情况,制定符合本镇实际的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对象人均收入标准,客观的识别两种对象,努力做到应扶尽扶、应保尽保、并强化动态管理,做到应退则退。

(二)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强化镇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镇民政办组织,驻镇相关单位配合、村落实的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机制。

(三)坚持衔接配套、统筹兼顾原则。坚持与新农合、农村养老保险等社会救助措施相配套;坚持与临时救助、促进就业以及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相衔接。

(四)坚持规范操作、阳光作业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做到对象明确、程序规范、措施得当、效果明显。

三、组织领导

成立杨梅山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衔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陈熙任组长,镇长欧强彬、人大主席黄志军任副组长,刘明发、刘齐标、王利生、谷长勇、廖平方、邓红洲、谢国招、利勇方等同志为成员。为确保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顺利进行,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纳入试点村目标管理。确定试点的两个村要由村民大会推举建立9一15人的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对象评议小组,具体负责受理识别的申请、核查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对两种政策对象进行评议和排序,按照各自的识别标准初定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对象,并张榜公布,确保识别对象公开、公平、公正。

领导小组将定期对两个村的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各试点村应安排适量的工作经费以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试点工作阳光透明

1、加强宣传发动,增加群众的知情权,让广大群众积极支持、配合、参与。

2、加强资金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制度,推行村务公开制度,试点工作进展情况、资金安排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杜绝资金跑、漏现象。

3、保证公平公正,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的监督。

(二)细化操作标准,确保试点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规范。

1、扶贫对象评选原则。

(1)五优先原则:①无基本生产生活资料的农村人口优先;②因大病或特发事件导致家庭负债巨大且短期内难以恢复正常生活水平的农村人口优先;③见义勇为付出巨大经济和健康的农村人口优先;④长期从事基层工作现已离任且家庭困难的基层干部优先;⑤纯两女困难户优先。

(2)七不评原则:①打牌赌博、违法乱纪的家庭不评;②好逸恶劳、长期打骂闹事的家庭不评;③无理干涉、阻挠公益事业建设和当地经济发展刁歪霸道的家庭不评;④全户多年外出、家庭基本情况不明的家庭不评;⑤家庭成员中有国家在职人员的家庭不评;⑥从20xx年元月1日以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不评;⑦子女条件较好但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家庭不评。

2、扶贫对象的识别和分类标准

(1)扶贫对象的识别标准。扶贫对象中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1196元)、有劳动能力的人口,包括有劳动能力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2)扶贫对象的识别程序。扶贫对象严格按照“扶贫对象申请、村民小组评议、村民委员会审查、镇人民政府审核、县扶贫办审批”的程序进行识别,识别结果张榜公示有效后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加强管理,做到“户有卡、村有册、镇有薄、县有档”。

3、扶贫对象的帮扶措施。根据识别出来的扶贫对象实际情况,按照以户为单位、扶贫资金封顶、一定三年的原则,落实帮扶措施。扶贫资金标准为400元/年/人,不发放现金,打卡到户,重点用于扶持以下项目。

(1)入股产业开发。对本人从事或土地参与(出让或入股)由镇龙头企业或农村专业合作在本镇组织实施具有一定规模特色农业产业开发活动的,扶贫对象可以申请相应扶贫资金额度入股。

(2)贷款贴息。对有能力进行养殖等产业开发的扶贫对象,要以申请年2万元/户以下的贴息贷款。

(3)生产资料补贴。扶贫对象从事种养业,根据其种养规模和实际情况,提供相应扶持额度的扶贫资金。

(4)改善生活条件。扶贫对象进行改灶、改厨、改厕、改房、改水和沼气池建设等,提供相应扶持额度的建设材料。

(5)劳务技能培训。扶贫对象进行劳动力转移培训、实用技术培训、初、高中毕业生学历教育的,按省扶贫办有关规定进行适当补贴。

(6)互助资金贷款。扶贫对象所有村已开展互助资金试点的,根据扶贫对象的实际需要申请,优先发放贷款。

五、工作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4月3日到4月10日。召开镇村专题会议。利用标语、宣传栏等广泛宣传,让试点工作及相关政策家喻户晓。

2、组织培训阶段。20xx年4月11日到4月15日。由镇两项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镇、村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3、贫困人员识别建档阶段。20xx年4月16日到5月16日。按试点工程程序和操作规程,组织力量进行农村扶贫对象识别语言申请,经审批后进行电脑建档管理。

4、落实帮扶措施阶段。20xx年5月16日到7月16日。按照扶贫对象的申请,落实相应的扶持措施。

5、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7月17日到8月16日。由镇两项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深入进行调查验收,整理、总结材料上报县扶贫办。

第六篇:扶贫实施方案

20xx年,全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以下简称‘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已全面有序铺开。宜章县被省扶贫办定为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县,经争取,我镇香花、高枧两个村纳入试点村。为切实搞好这项工作,根据县扶贫办的安排部署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关于建立和完善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的有关精神,建立健全符合杨梅山镇实际的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运行机制,确保试点工作制度完善、方法科学、管理规范、操作简便、运行有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实现稳定、持久、有效地解决全镇贫困人口温饱,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扶贫开发对象应扶尽扶、应保尽保、应退则退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认真了解不同贫困群体收入情况,制定符合本镇实际的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对象人均收入标准,客观的识别两种对象,努力做到应扶尽扶、应保尽保、并强化动态管理,做到应退则退。

(二)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强化镇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镇民政办组织,驻镇相关单位配合、村落实的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机制。

(三)坚持衔接配套、统筹兼顾原则。坚持与新农合、农村养老保险等社会救助措施相配套;坚持与临时救助、促进就业以及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相衔接。

(四)坚持规范操作、阳光作业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做到对象明确、程序规范、措施得当、效果明显。

三、组织领导

成立杨梅山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衔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陈熙任组长,镇长欧强彬、人大主席黄志军任副组长,刘明发、刘齐标、王利生、谷长勇、廖平方、邓红洲、谢国招、利勇方等同志为成员。为确保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顺利进行,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纳入试点村目标管理。确定试点的两个村要由村民大会推举建立9一15人的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对象评议小组,具体负责受理识别的申请、核查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对两种政策对象进行评议和排序,按照各自的识别标准初定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对象,并张榜公布,确保识别对象公开、公平、公正。

领导小组将定期对两个村的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各试点村应安排适量的工作经费以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试点工作阳光透明

1、加强宣传发动,增加群众的知情权,让广大群众积极支持、配合、参与。

2、加强资金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制度,推行村务公开制度,试点工作进展情况、资金安排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杜绝资金跑、漏现象。

3、保证公平公正,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的监督。

(二)细化操作标准,确保试点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规范。

1、扶贫对象评选原则。

(1)五优先原则:①无基本生产生活资料的农村人口优先;②因大病或特发事件导致家庭负债巨大且短期内难以恢复正常生活水平的农村人口优先;③见义勇为付出巨大经济和健康的农村人口优先;④长期从事基层工作现已离任且家庭困难的基层干部优先;⑤纯两女困难户优先。

(2)七不评原则:①打牌赌博、违法乱纪的家庭不评;②好逸恶劳、长期打骂闹事的家庭不评;③无理干涉、阻挠公益事业建设和当地经济发展刁歪霸道的家庭不评;④全户多年外出、家庭基本情况不明的家庭不评;⑤家庭成员中有国家在职人员的家庭不评;⑥从20xx年元月1日以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不评;⑦子女条件较好但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家庭不评。

2、扶贫对象的识别和分类标准

(1)扶贫对象的识别标准。扶贫对象中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1196元)、有劳动能力的人口,包括有劳动能力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2)扶贫对象的识别程序。扶贫对象严格按照“扶贫对象申请、村民小组评议、村民委员会审查、镇人民政府审核、县扶贫办审批”的程序进行识别,识别结果张榜公示有效后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加强管理,做到“户有卡、村有册、镇有薄、县有档”。

3、扶贫对象的帮扶措施。根据识别出来的扶贫对象实际情况,按照以户为单位、扶贫资金封顶、一定三年的原则,落实帮扶措施。扶贫资金标准为400元/年/人,不发放现金,打卡到户,重点用于扶持以下项目。

(1)入股产业开发。对本人从事或土地参与(出让或入股)由镇龙头企业或农村专业合作在本镇组织实施具有一定规模特色农业产业开发活动的,扶贫对象可以申请相应扶贫资金额度入股。

(2)贷款贴息。对有能力进行养殖等产业开发的扶贫对象,要以申请年2万元/户以下的贴息贷款。

(3)生产资料补贴。扶贫对象从事种养业,根据其种养规模和实际情况,提供相应扶持额度的扶贫资金。

(4)改善生活条件。扶贫对象进行改灶、改厨、改厕、改房、改水和沼气池建设等,提供相应扶持额度的建设材料。

(5)劳务技能培训。扶贫对象进行劳动力转移培训、实用技术培训、初、高中毕业生学历教育的,按省扶贫办有关规定进行适当补贴。

(6)互助资金贷款。扶贫对象所有村已开展互助资金试点的,根据扶贫对象的实际需要申请,优先发放贷款。

五、工作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4月3日到4月10日。召开镇村专题会议。利用标语、宣传栏等广泛宣传,让试点工作及相关政策家喻户晓。

2、组织培训阶段。20xx年4月11日到4月15日。由镇两项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镇、村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3、贫困人员识别建档阶段。20xx年4月16日到5月16日。按试点工程程序和操作规程,组织力量进行农村扶贫对象识别语言申请,经审批后进行电脑建档管理。

4、落实帮扶措施阶段。20xx年5月16日到7月16日。按照扶贫对象的申请,落实相应的扶持措施。

5、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7月17日到8月16日。由镇两项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深入进行调查验收,整理、总结材料上报县扶贫办。

推荐专题: 科技扶贫项目实施方案

相关推荐
本站文档由会员上传,版权归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发送邮件至89702570@qq.com联系本站删除。
Copyright © 2010 - 千文网移动版
冀ICP备20200271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