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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扶活动实施方案(范文六篇)

2023-01-26 14:2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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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帮扶活动方案

滑皮金桔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精准扶贫攻坚和产业开发工作的部署,既达到培育和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推动我县特色产业带建设,又精准扶贫到户到人,增加贫困家庭收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目标。

结合我县扶贫开发和农业生产实际,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总体目标

充分发挥金桔产业特色优势,积极有效推进精准扶贫工作,重点发展滑皮金桔,努力打造柳州市特色水果产业带,提升融安金桔种植规模和品牌效应,为广大贫困群众提供稳定和可持续的经济收入,进一步巩固和深化精准脱贫的成果。

产业精准扶贫滑皮金桔项目计划发展春植滑皮金桔4000亩,投入财政扶贫资金400万元。

计划发动1350户贫困户参与项目实施,受益贫困人口达到5000人。

滑皮金桔标准化种植,三年可进入投产期。

投产前每亩投入资金(含苗木、肥料、农药等,不含人工劳务费)7500元,投产后每亩投入3000元,亩产值达到15000元,实现亩纯收入120xx元。

项目实施可巩固1200户4800人脱贫成效。

扶持对象

融安县建档立卡户(其中:20xx年贫困户和20xx年脱贫户按自治区文件已明确可以享受;20xx年和20xx年建档立卡退出户尚未明确是否享受,需待自治区出台文件后再按文件执行)。

奖补标准和限额

滑皮金桔项目每亩奖补1000元。

滑皮金桔项目按户计算奖补面积自然连片最低为0.5亩,不足0.5亩的不予验收,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验收程序

20xx年4月底前,按照标准要求完成滑皮金桔种植的农户,向所在村民委员会申报验收;各村登记汇总后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各乡(镇)组织验收完成后造册核定奖补金额,并在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将请款报告和验收材料一式两份送县扶贫办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县扶贫办将奖补资金拨付到各乡(镇),再由各乡(镇)拨付至种植户银行账户。

验收档案材料由乡(镇)和县扶贫办各存一份。

(二)验收标准

1.种植时间为20xx年1—4月,面积在0.5亩以上,园相整洁,长势良好。

2.按标准化栽培技术种植,每亩种植60—65株,成活率达到90%以上。

3.水田种植要犁田开沟起畦,沟宽30厘米以上,畦高30厘米,畦面宽2—2.5米,再建立高出畦面10—15厘米的种植堆。

4.旱地及宜果荒坡地要求全垦整地,坡度大于25度的山地,要沿等高线修筑宽度2米以上的梯地。

确定种植点后开挖60厘米×60厘米种植坑,施入适量有机肥、农家肥后回土,要建高出地面15—20厘米种植堆。

5.果园不得套种影响果树生长的藤蔓和高杆作物,套种的矮杆作物离果树主干不得小于0.5米,无插花式间套种其它树木等情况。

6.按滑皮金桔生产技术规程做好日常管护,清除园内杂草,按要求加强水肥管理和病虫害防治工作。

资金筹措和使用

项目资金来源于自治区、柳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及我县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

资金由县扶贫办统筹管理,项目计划奖补资金总额为400万元。

项目实施与管理

项目由县扶贫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负责实施。

县农业局负责种苗组织、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为参与产业开发的建档立卡户建立台账,组织验收和发放奖补造册登记审核等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县扶贫办负责奖补资金拨付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

第二篇:教师帮扶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掘我校教师队伍的潜能,提高我校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指导培养青年教师迅速成长,使他们尽快成为优秀教师和教学能手,根据我校实际,特制定以下结对帮扶活动方案。

一、任务目标

组织我校骨干教师与年轻教师进行结对帮扶活动,帮扶对子暂定一学年,通过帮扶对子之间听课、评课、备课等教学活动,发挥骨干教师作用,帮助青年教师尽快成长,促进青年教师迅速成长,促进我校教育教学整体水平的提高。

二、基本内容:

“结对帮扶”活动主要围绕教学工作开展,包括教材内容分析指导、教学方法运用、作业布置及批改技巧等,如果两者是同年级、同课头,被帮扶者应该比帮扶者在进度上慢一节,以便先听课、后讲课。帮扶者应从备课、上课、辅导、作业布置和批改、改错、促优补差、班级管理、做学生思想工作等方面全方位帮扶被帮扶者。

三、结对对象

帮扶指导教师:骨干教师。

被帮扶指导教师:刚走上工作岗位或刚接任高一个年级的教师。

四、指导教师的职责:

1、被学校确定为帮扶者的老师都是学校认定的业务骨干,这对帮扶者自身来说是一种莫大的荣誉。作为老资格的**人,对学校发展负有更大的责任和义务,必须尽职尽责,努力履行好帮扶之责。

2、帮扶指导教师应该做到“三带”:

带师魂――爱岗敬业,无私奉献;

带师能――教育教学的基本技能

带师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3、具体包括:

第一要对被帮扶教师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指导新教师的成长提高计划。

第二要言传身教,指导并培养青年教师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认真刻苦的敬业精神。

第三要让被帮扶者每周至少听自己2节课,每周至少听被指导教师1节课,并给出指导评价,帮助其提高课堂教学能力;以听课记录为准。

第四要心胸坦荡,支持青年教师发扬个性优点。要树立这样一种观念,即:能培养出超过自己的学生的'老师是最好的老师;能超过自己老师的学生是最好的学生。

五、对受指导教师的要求:

1、做到“三学”:

学思想――学习教育教学理论,树立先进的教育理念;

学本领――熟练掌握教育教学的基本功;

学为人――遵纪守法,诚实正直。

2、具体包括:

(1)制定出自己的成长提高计划;

(2)主动与帮扶教师谈心,学习指导教师严谨的治学态度和认真刻苦的敬业精神,不断提高自己的职业道德水准和业务能力。

(3)每周请帮扶教师指导备课方法,提高备课能力。

(4)勤听、勤看、勤问、虚心学习,积极探索、积极参加各种教学活动,博采众家之长,促进个人素质的不断提高。

六、考核评价

(1)学校按照期中、期末、竞赛考试结果评价“帮带”情况,并给予奖励;

(2)同课头:应保证两人成绩都较好的前提下被帮扶者不低于帮扶者3分以上,如果被帮扶者成绩超过帮扶者,则视为帮扶成功,两人都受表扬;若被帮扶者的成绩连续2次超过帮扶者的成绩,可解除帮扶对子。

(3)不同年级、不同课头:横向看差距;纵向看平均分,综合评价“帮扶”成效。

(4)若被帮扶指导教师在考试中成绩特别优异受到奖励,帮扶指导教师获同等奖励。

七、此方案由校委会负责解释,并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三篇:帮扶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我市四级联动“大引领”行动暨“十个一”主题实践活动要求,我局开展“支持一个个体工商户”工作,根据实际,特制定我局帮扶工作计划如下:

一、帮扶目标

引导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帮助生产经营发展壮大,助力个体工商户升级为企业,有效发挥个体工商户在经济社会发展和扩大就业中的重要作用。

二、帮扶对象

xx市xx洗车房、xx汽车美容房、xx改装车房、xx移动业务代理店

三、帮扶内容

(1)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结对帮扶工商户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正确认识当前形势,克服进行商业活动时遇到的困难等思想情绪,坚定战胜困难、摆脱困境的信心和决心。

(2)结合自身实际自行联系开展帮扶工作,做好工作记录,落实帮扶措施,切实为个体工商户解决实际问题。

四、帮扶要求

深入了解个体工商户所盼、所需、所困,在发展、服务、维权方面下功夫,千方百计为个体工商户排忧解难。一是通过考察、调研,积极帮助解决个体工商户实际困难和问题。二是帮扶责任人要在管理上给个体工商户出谋划策。在销售上提供有效市场信息,在经营上出主意,切切实实为他们办实事、办好事。三是定期或不定期对个体工商户进行走访、回访。每个月至少进行一次实地走访。四是做好政策的解释和经营的引导。积极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法律服务,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五是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沟通,助力个体工商户升级为企业。工作中领导干部要为个体工商户发放“服务联系卡”,认真做好帮扶记录。

第四篇:关于帮扶实施方案范文

为全面推进各项民生工程,切实做好社会保障工作,让沈阳振兴发展成果更多地惠及城乡困难群众,现就20xx年全市开展扶贫帮困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城乡困难群众的生产能力和生活保障水平为目标,以解决困难群众的生活困难为重点,坚持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原则,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扶贫帮困工作机制,全面提高扶贫帮困工作水平,为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沈阳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贡献。

一、主要任务

(一)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五保供养标准。20xx年,城市低保标准在原有基础上提高%,或月标准增加额不低于50元;农村低保标准在原有基础上提高25%,或年标准增加额不低于480元;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农村五保对象供养金年人均增加额不低于600元。此项工作由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和各区、县(市)政府负责。

(二)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出台《沈阳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细则》,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管理模式。提高城市贫困群体非集中供暖补贴标准,城市低保卢每户每个取暖期补贴标准由500元提高到700元,城市低保边缘户每户每个取暖期补贴标准由300元提高到420元。同时,参照城市集中供暖补贴标准,完善农村供暖政策,实现城乡供暖救助一体化。此项工作由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房产局和各区、县(市)政府负责。

(三)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体系。整合和规范医疗救助政策,加大支持城乡贫困居民参保参合力度,加强医疗救助与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的衔接,大力推进医疗慈善事业发展,不断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已经设立惠民医院(病床)的地区,要继续完善相关政策,以收治贫困患者为重点,通过降低医疗收费、综合推进基本药物制度、设立药事服务费、双向转诊等配套改革措施,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负担。此项工作由市发改委、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和各区、县(市)政府负责。

(四)进一步破解居民家庭收入核对难题。运用信息手段,通过资源共享,建立完善沈阳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组织筹建沈阳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制定出台并落实《沈阳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此项工作由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编委办和各区、县(市)政府负责。

(五)加强完善五保供养工作。全面清查全市农村五保情况,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动态管理。根据全市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物价上涨情况,逐步探索建立科学的五保供养标准确定机制,不断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水平。全面实施各中心敬老院由所在区、县(市)民政部门直接管理的新体制,将中心敬老院纳入本地区事业单位管理。中心敬老院管理服务人员实行聘用制,并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此项工作由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和各区、县(市)政府负责。

(六)抓好减灾示范社区建设工作。在完善市、区县(市)两级‘防灾减灾组织机构的基础上,着力推进街道(乡镇)和社区(村)两级防灾减灾组织机构建设。继续开展“市级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每个区、县(市)要有一个社区达到“市级减灾示范社区”标准。此项工作由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和各区、县(市)政府负责。

(七)妥善安排灾民生活。根据自然灾害发生情况,制定灾民救助方案,确定救助对象,及时下拨自然灾害救助资金,保障灾民住房、饮食、衣被、就医、取暖和子女就学等基本需求。对符合条件的灾民要及时纳入低保和低保边缘户保障范围。此项工作由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和各区、县(市)政府负责。

(八)继续推进军地对口帮扶活动。

以整体推进“百团帮百村”活动深入开展为着眼点,以科技、文化扶贫为引领,协调驻沈部队开展“四送”(送项目、送科技、送器材、送健康)活动,对口援建农业设施和农业项目,着力培养农业专业技术人才。此项工作由市民政局和各区、县(市)政府负责。

(九)加大城乡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力度。完善相关住房保障制度,继续做好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工作。进一步扩大廉租住房保障范围,根据市场租金情况适时调整廉租住房补贴标准;对经济适用住房继续采取实物建设和货币补贴结合的方式,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通过新建、回购、企事业单位自建、长期租赁社会房源等多种方式做好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工作。此项工作由市房产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和各区、县(市)政府负责。

(十)做好残疾人保障工作。进一步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制度体系建设,继续开展低收入一级残疾人专项救助工作,救助标准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要同步提高。制定出台《沈阳市残疾人保障条例》,开展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实施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继续加强残疾入托养服务体系建设,新建2个“阳光之家”,完成8个区域性残疾人托养康复中心改造任务。全面开展规范化社区康复工作,完善康复服务网络,培训社区康复员和康复协调员,实现康复进社区、服务到家庭。深入持续开展特殊教育工作,与有关部门合作,建设沈阳市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托幼中心。开展贫困残疾人及残疾人子女大学生资助和残疾入学院学生学费补助工作。加强社区残疾人科普学校建设和管理。开展“慈爱儿康行动”,为贫困家庭残疾儿童实施康复救助,打造“市儿童医院康复基地”品牌。完成辅助器具服务中心建设,开展辅助器具展示及验配工作,为贫困残疾人提供辅助器具援助。开展沈阳市20xx年残疾人千人就业创业工程,扶持残疾人创业带头人和残疾人个体灵活就业者,加强残疾人就业基地、残疾人就业培训示范基地建设,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加大农村残疾人群体帮扶力度,积极争取和利用康复扶贫贷款帮助农村贫困残疾人脱贫致富。此项工作由市残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协、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民政局和各区、县(市)政府负责。

(十一)广泛开展慈善救助活动。以慈善助学为重点,继续开展“帮寒门学子圆大学梦”等助学活动。为在沈地震灾区学子提供生活补助。在慈善日期间开展专项助学活动。开展“关爱夕阳”系列活动,援助沈阳市养老服务中心和农村长年病人托养中心、农村敬老院配套设施建设。在节日期间开展系列慰问活动,为城乡敬老院捐赠食品和衣物。与中华慈善总会合作开展“阳光助医——慈善医疗济困行动”,为基层医疗单位提供医疗设备设施援助。继续开展贫困家庭重特大疾病临时救助及扶残项目。此项工作由市慈善总会等社会公益组织负责。

(十二)进一步加大困难群众就业援助力度。落实困难群体援助就业工作目标,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实名制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为零”三项工作指标。认真组织开展20xx年就业援助月活动,开展“送政策、送岗位、送技能、送补贴、送服务”等专项援助工作,帮助援助对象尽快实现就业。确保“4050”人员社保补贴资金按月足额发放。做好全市现有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服务与管理工作。此项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残联和各区、县(市)政府负责。

(十三)深入开展扶贫助学活动。继续做好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工作。做好面向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的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推进信息化管理,合理调配城乡学校受助指标。继续免除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涉农专业学生学费,并对符合政策的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完善资助当年考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政策。做好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此项工作由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和各区、县(市)政府负责。

(十四)继续推进医疗扶贫工作。深入开展广覆盖的城乡对口支援工作,实现设备、人才、技术、管理等全方位的扶持和支援。继续深入开展卫生“三下乡”活动,定期组织医疗队到贫困村送医送药开展义诊活动,使患病农民得到更好的医疗服务。继续增加在全市二级以上各类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贫困群体开设济困病床数量,坚持医疗诊治费用减免优惠政策。此项工作由市卫生局和各区、县(市)政府负责。

(十五)继续实施农村扶贫开发计划。认真落实农村扶贫开发纲要。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以整村推进专项扶贫为主体,加强产业化扶贫,落实扶贫开发小额贷款贴息政策,发展脱贫致富主导产业,提高贫困地区和贫困家庭的自我发展能力,增加贫困农民收入。强化社会扶贫和行业扶贫,把党政机关定点扶贫作为项制度长期坚持下去,建立扶贫开发长效机制。此项工作由市农经委和各区、县(市)政府负责。

(十六)积极开展科技、文化扶贫活动。实施农村科技人才研修工程,选送300名青年农民到高校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实施科技特派员示范工程,选派100名科技特派员深入农业生产一线,开展农村科技服务。深入开展“科普之冬”与“科技下乡,专家进村”活动,邀请农业专家对农民进行科技培训,有力促进农民增收。扎实推进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建设,力争扶持30个优秀农村专业技术协会。新建10家科普惠农服务站,10家农村科普示范基地。积极开发农村科普资源,编发农业科技图书,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强力推进“双百万”工程、“文化四进”、农村公益电影放映(一村一月一场电影)等文化惠民工程,全年要组织各种惠民演出1000场,放映电影20xx0场,使直接受益群众超过**00万人次。此项工作由市科技局、市科协、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和各区、县(市)政府负责。

(十七)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帮扶困难群众作用。各级工会组织要继续做好以帮助困难职工家庭大学生就学为重点的“工会圆你大学梦”项目。继续开展解决困难职工家庭采暖问题的“冬季援助行动”。继续推进破产企业工伤人员医保帮扶工作。大力推进“技能培训促就业行动”,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帮助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开展春节期间走访慰问困难职工和困难劳模以及关爱农民工等送温暖活动。各级共青团组织要积极探索更多有益于青少年成长的公益项目,积极拓展市大学生服务中心职能,继续做好贫困学生救助工作,不断完善青年就业、创业工作模式,扎实推进“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加强希望工程建设,完善希望工程网络,拓展公益服务功能。各级妇联组织要继续深入开展“大手牵小手,爱心1+1扶贫助学活动,面向单亲、留守、流动、孤残等特困家庭的女童开展结对帮扶。落实省妇联“扶助单亲贫困母亲”项目,发挥群团组织优势,以项目化运作方式帮助贫困妇女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帮助贫困妇女脱贫致富。此项工作由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负责。

(十八)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春节期间,为城乡低保户、孤儿、生活困难的优抚对象和农村五保户,每户发放临时救助金600元,为城乡低保边缘户每户发放临时救助金360元。组织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城镇居民、驻沈部队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确保城乡贫困群众春节期间的基本生活。继续开展沈阳支援阜新和城区与县(市)的对口支援活动,由和平区支援康平县、沈河区支援法库县、铁西区支援新民市、大东区和皇姑区支援辽中县。此项工作由市直机关工委、市慈善总会、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和各区、县(市)政府负责。

三、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级党政组织要把扶贫帮困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列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有关部门要全力支持,密切配合,不断提高工作标准和工作质量,确保扶贫帮困工作有效开展。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明确责任,落实任务。要深入实际,具体研究制定扶贫帮困的具体计划和措施,确保贫困群众能够共享振兴发展成果。

(三)宣传发动,弘扬典型。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对贫困群众的亲切关怀,宣传扶贫帮困的优秀典型,弘扬奉献精神,激发社会各界扶贫帮困的热情与爱心,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规范管理,加强监督。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阳光操作,在扶贫帮困款物的发放过程中认真履行相关手续,严格按程序办事,确保扶贫帮困款物及时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扶贫帮困款物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截留、挪用扶贫帮困款物的要给予严肃查处。

第五篇:帮扶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时期全区〉的通知》(桂办发〔20xx〕56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定点扶贫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从20xx年起,用5年时间,通过实施“领导挂点、单位包村、干部包户”的扶贫开发工作责任制,采取“一村一策、一户一法”等综合扶贫措施,使全市列入“”时期整村推进扶贫开发规划的119个贫困村,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年人均纯收入达到5000元以上;100%贫困村通沥青(水泥)路和通班车,有条件的20户以上的自然村、50%以上的10户以上20户以下自然村通村屯道路;全面解决贫困村群众安全饮水问题;所有贫困村和有条件的自然村屯全部通电;已通电的村屯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培育形成1-2项特色优势产业并覆盖所有贫困农户;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贫困家庭子女上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全免学杂费,贫困村公共卫生、文化、计生服务体系健全发展,每个贫困村有符合规定标准的卫生室、文化活动室和计生服务室;贫困村农户都能住上符合抗震要求的稳固住房;贫困村中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人口全部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具备劳动能力的扶贫对象做到应扶尽扶;生育贫困家庭享受更多的帮扶和优惠;贫困村落后面貌明显改善。尽快实现中央提出的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的目标。

二、主要任务

市、县(区)四家班子领导成员、法院、检察院和公安局主要领导、镇党政领导每人挂点联系一个贫困村,结对帮扶一个贫困户;市、县(区)直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驻钦单位每个单位帮扶一个贫困村,帮扶单位每个干部结对帮扶一个贫困农户。各定点扶贫单位与选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相结合,以县(区)为单位组建驻村扶贫工作队,各扶贫工作队要具体落实包村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定点扶贫单位要明确本单位的联络员,统筹协调、落实本单位的定点帮扶工作。

(一)实施市、县(区)、镇三级领导挂点到村帮扶制度。领导挂点主要工作任务:

1.抓挂点村扶贫开发规划工作。

2.抓典型示范。把所联系村的基础设施扶贫、产业扶贫、科技扶贫、生态扶贫等抓出典型,推进全村扶贫开发工作,把所挂点的贫困村打造成整村推进扶贫开发示范村,把帮扶的贫困户打造成脱贫致富先进典型。

3.抓机制创新。深入调查研究,为扶贫开发提供新理念、新方法,探索新经验、新模式,不断创新扶贫开发机制,推进所联系村扶贫开发工作上新水平。

4.每个领导联系帮扶一户贫困户,实现脱贫致富的目标。

为了确保上述任务的完成,挂点联系领导要认真履行职责、明确任务、创新帮扶方式、充分发挥贫困村和贫困户的主体作用,着力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克服包办代替。协调指导各帮扶单位安排相应的经费,确保定点扶贫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二)实施单位包村帮扶制度。单位包村帮扶主要工作任务:

1.落实规划实施。协同所包村干部群众制定好贫困村整村推进的五年规划和年度,确定承诺事项,并向群众公开。包村单位对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积极推进以产业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和扶贫培训等为主要内容的扶贫开发;多方筹措资金,整合资源,主动协调、跟踪行业部门落实相关扶持措施,联系社会力量参与所帮扶村的扶贫开发工作,改善贫困村落后面貌;开展献爱心送温暖活动,解决困难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

2.落实政策宣传。深入宣传党和国家的各项涉农方针、政策,广泛动员农户参加扶贫开发和建设美好家园,大力宣传扶贫开发中涌现的好人好事。

3.落实增收脱贫。大力发展扶贫产业,做到产业扶贫和劳动力转移就业并重,在做好种养业的同时抓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增加贫困农户工资性收入。

4.落实村貌改造。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关于“村容整洁”的要求,帮助贫困村开展村容村貌改造工作,实施改水、改厕、绿化、美化工程,改变陈规陋习,切实消除“脏、乱、差”现象,实现村容村貌整洁美观。

5.落实组织建设。协助当地党委政府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全面提高贫困村经济社会和各项事业发展。

(三)实施干部包户帮扶制度。干部包户主要工作任务:

1.帮转变观念。教育和引导贫困农户克服“等、靠、要”思想,自觉接受新技术、新理念;动员贫困农户积极参加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帮助他们树立通过自主创业,依靠自身努力逐步摆脱贫困的信心。

2.帮落实项目。协助有关部门帮助贫困农户落实各种到户的项目。

3.帮提供服务。在资金、物资、技术、信息、计生、就业等方面为贫困农户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4.帮政策到户。帮助协调教育、医疗卫生、社保、人口计生、涉农直补等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到贫困农户。

5.帮脱贫致富。帮助贫困农户制定增收脱贫规划,并落实至少一个以上的增收项目。

(四)实施驻村工作队员具体帮扶制度。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的主要工作任务:负责包村单位与所帮扶村的沟通协调,协助贫困村制定好整村推进扶贫开发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干部群众实施好各项扶贫开发项目,协助有关部门和当地政府管好用好各种扶贫资金,统筹协调包村单位干部包户的相关工作,及时反映所帮扶村的扶贫开发工作进程及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等。

(五)各定点扶贫单位以县(区)为单位组建工作队。组建工作队与选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相结合,工作队长由处级领导干部担任,实行市、县(区)队员统一管理。各单位要结合干部的培养锻炼,选派优秀的中青年后备干部到贫困村开展扶贫工作。从20xx年起,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在市、县(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中选派119名优秀干部到全市119个贫困村担任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帮助贫困村加强基层组织、发展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增收、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农村全面进步。对选派下去任职的干部,在职级上高配、待遇上从优、政策上倾斜,使更多思想好、作风正、能力强、愿意为群众服务的优秀干部积极投身扶贫开发事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领导挂点,单位包村,干部包户”是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在新一轮扶贫攻坚战中确定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挂点领导坚持每年不少于3次,包村单位主要领导每年不少于3次、分管领导每年不少于4次深入联系点调研指导,帮助协调、解决突出问题。驻村工作队员每年累计不少于6个月到村到户开展帮扶工作。包户干部每年不少于3次到帮扶农户,平时要抽出时间和精力,通过电话联系等方式,加强与帮扶对象联系,真正做到政策宣传入户、致富项目入户、关怀温暖入户,扎实开展帮扶工作。县以上选派的驻村工作队员驻村工作期间,市、县(区)财政部门牵头落实,按照同级差旅费有关规定给予差旅费补助。各级帮扶干部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和群众纪律,自觉维护机关干部的良好形象。

(二)整合资源,加大投入。以县(区)为平台,整合各类涉农资金和机关定点帮扶、社会扶贫等资源,集中投入,确保每个村整合项目投入资金不低于300万元,其中整合的社会资金200万元以上,中央财政扶贫资金不低于100万元,自治区财政扶贫资金占中央财政扶贫资金的比例不低于30%。各级财政要逐步增加扶贫开发投入,切实履行扶贫开发职责。

(三)健全机构,落实经费。各县(区)各部门要明确承担定点扶贫工作机构和人员,明确相应的职责,做好定点扶贫的组织、指导、协调、检查、督查、宣传等各有关工作。定点扶贫工作涉及面广,管理难度大,要按照财力与事权相统一的原则,加大投入,落实工作经费,为确保定点扶贫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四)建立台账,规范管理。市、县(区)两级扶贫部门要牵头建立市领导、市直和驻钦单位定点扶贫档案;帮扶单位要协助受帮扶的县(区)做好贫困村、贫困户真实情况逐村逐户的登记造册,做到户有卡、村有册、镇有簿、县(区)有数据库,建立动态档案。在此基础上,被帮扶的贫困户和帮扶干部要建立统一的《帮扶记录卡》台账,纳入“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管理系统进行管理。帮扶干部个人的帮扶情况及贫困户受帮扶的情况必须如实记录在《帮扶记录卡》上,记录的内容要由被帮扶村负责人、贫困户户主和帮扶单位负责人签名确认,并作为检查考核评价帮扶工作的重要依据。《帮扶记录卡》由自治区扶贫办统一制印。

(五)加强督查,严格考评。市、县(区)扶贫部门会同同级督查、绩效考评部门把定点扶贫工作列入重点督办项目,根据各时期、各阶段的中心任务组织督查组进行督查,将督查结果专题报告市委、市人民政府并通报全市,对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力、工作不落实的进行媒体曝光,限期整改。每年组织对定点扶贫工作进行考评,考评的主要内容包括:落实领导责任、明确帮扶责任人、落实具体帮扶措施以及帮扶工作的效果等,考评结果向全市通报。

(六)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定期对各单位开展定点扶贫工作进行点评,对工作成效显著的给予表扬,对工作开展差的给予通报批评。到20xx年定点扶贫周期结束后,由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向全社会公布。由市、县(区)宣传主管部门牵头,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对定点扶贫中的先进人物和事迹进行宣传报道,让典型事迹深入人心,营造浓厚氛围。

各县(区)要根据本方案的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县(区)具体的实施方案,细化工作目标,明确具体措施,并报市扶贫办备案。要认真做好每年度定点扶贫工作,并于下年度1月5日前,由县(区)扶贫办以书面和电子文件的形式报市扶贫办,然后综合上报自治区定点扶贫办。

第六篇:帮扶活动方案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扶贫办〈安徽省20xx年全国“扶贫日”活动方案〉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xx]34号)以及市“扶贫日”活动筹备工作会议精神,现就我县开展第一个“扶贫日”活动提出如下方案:

一、开展“扶贫日”活动的目的和要求

国务院确定自20xx年起,将每年10月17日设立为“扶贫日”。扶贫日”活动的主要目的是引导社会各界关注贫困问题,关爱贫困人口,关心扶贫工作,核心内容是学习身边榜样,宣传凡人善举,动员广泛参与,培育良好风尚。

为扩大社会影响,使“扶贫日”活动开好头、起好步,各级各部门要精心组织实施,大力宣传党和政府的扶贫开发方针政策,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传统美德和友善互助核心价值观,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扶贫开发的工作格局,动员全社会力量向贫困宣战,确保我县第一个“扶贫日”活动办好。

二、开展“扶贫日”活动的原则

“扶贫日”活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是依法合规、节俭务实;二是先行启动、逐步完善;三是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四是营造氛围、扩大影响。

三、主要活动安排

(一)召开县“扶贫日”宣传动员会

国务院将召开全国社会扶贫工作暨“扶贫日”启动仪式电视电话会议。我省拟在国务院电视电话会结束后召开全省“扶贫日”宣传动员会,省领导作宣传动员讲话。

我县分会场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和成员单位以及乡镇负责同志参加。在全省“扶贫日”宣传动员会结束后,县领导作宣传动员讲话。

(二)开展专题系列宣传

以“10·17,邀您一起”为主题口号,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积极开展宣传活动,营造氛围,扩大影响。

1、在《池州日报·青阳新闻》开展扶贫项目认领宣传。公布全县18个贫困村扶贫项目、所需金额以及认领方式,号召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和爱心人士认领。

2、利用多种媒体开展公益宣传。分别在县广播电视台、青阳政府网以及县直单位网站各类媒体发布扶贫公益广告。由县委宣传部与县扶贫办共同负责,各主要媒体承办。

3、集中开展“扶贫日”宣传活动。组织县直单位、乡镇集中开展“扶贫日”宣传活动。在“扶贫日”当天,通过悬挂扶贫宣传横幅、举办扶贫图片展、开展政策咨询、知识竞赛、解决实际问题等各具特色的活动,引导全社会关注扶贫开发、关心贫困地区、关爱贫困人口,推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扶贫开发。(宣传标语见附件)

(三)组织开展扶贫项目认领活动。

全县各包村帮扶单位、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函方式到县扶贫办认领扶贫项目,并填写《扶贫项目认领单》(见附件)。认领扶贫项目可由认领者自建,也可以出资形式由贫困村建设。认领资金直接拨付贫困村。项目认领活动至10月24日结束,经县扶贫办汇总后,报省扶贫办。

县扶贫办联系人:沈X敏,电话:

邮 箱:

四、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设立“扶贫日”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高度重视,对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的关心关爱。开展好“扶贫日”活动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政治任务,各乡镇、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抓紧把这项活动布置好、开展好。

(二)要取得实效。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动员好、组织好贫困村扶贫项目认领工作,确保“扶贫日”活动取得实效。县级将组织2-3家企业参加全省“扶贫日”公募现场捐赠和项目认领举牌仪式。

(三)要及时上报总结。各乡镇、各部门要注意收集、整理“扶贫日”活动开展的相关资料,并注重总结经验,形成文字材料,于10月24日前报县扶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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