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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精准扶贫攻坚,和产业开发工作的部署,达到培育和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在精准扶贫中推动产业带建设,增加贫困家庭收入,加快贫困人口脱贫的目标,结合我县扶贫开发和农业生产实际,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充分发挥香杉产业特色优势,积极有效推进精准扶贫工作,更好的提升融安香杉种植规模和品牌效应,为广大贫困群众提供稳定和可持续的经济收入,进一步巩固和深化精准脱贫的成果。
产业精准扶贫香杉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贫困户申请审核、组织验收和发放奖补造册登记审核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
项目计划发展香杉种植5000亩,投入财政扶贫资金400万元。
计划发动2100户贫困户参与项目实施,受益贫困人口达到5500人。
香杉标准化种植,十年可进入采伐期。
投产前后每亩共投入资金(含苗木、肥料、抚育等,不含人工劳务费)1620元,采伐期亩产值达到10000元,实现亩纯收入8380元。
项目实施可巩固1500户4100人脱贫成效。
二、扶持对象
融安县建档立卡户(其中:20xx年贫困户和20xx年脱贫户按自治区文件已明确可以享受;20xx年和20xx年建档立卡退出户尚未明确是否享受,需待自治区出台文件后再按文件执行)。
三、奖补标准和限额
香杉项目国家级苗木每亩奖补800元,区级苗木每亩奖补700元,普通杉苗每亩奖补650元。
香杉项目种植按户计算奖补面积最低为连片新造林2亩,不足2亩的不予验收。
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四、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验收程序
20xx年9月底前,按照标准要求完成香杉种植的农户,向所在村民委员会申报验收;各村登记汇总后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各乡(镇)组织验收完成后,造册核定奖补金额,并在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将请款报告和验收材料一式两份送县扶贫办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县扶贫办将奖补资金拨付到各乡(镇),再由各乡(镇)存入种植户银行账户。
验收档案材料由乡(镇)和县扶贫办各存一份。
(二)验收标准
1.种植时间为20xx年1—4月,连片新造林面积在2亩以上林相整齐,长势良好。
2.香杉种植必须采用挖大穴造林,穴的口径为40cm、深度为30cm,每亩种植145株左右,成活率达到90%以上。
3.当年全林除草两次、施肥一次。
不得兼种其他农作物。
五、资金筹措和使用
项目资金来源于自治区、柳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及我县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
资金由县扶贫办统筹管理,项目计划奖补资金总额为400万元。
六、项目实施与管理
项目由县扶贫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负责实施。
县林业局负责做好种苗供应、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贫困户申请审核、组织验收、发放奖补造册登记审核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县扶贫办负责资金拨付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
为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服务人民群众,争做群众贴心人,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经研究,对今年的“结对帮困”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学习实践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建立健全结对帮困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更新服务观念,争做群众贴心人,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成立结对帮困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袁会廷(社区书记)
副组长:蒋朝坤(社区主任)
成 员:袁会影 贾成合 赵传福 刘忠诚 刘荣萍
三、工作任务和帮困内容
1、帮困任务
(1)每个领导班子成员至少结对帮困二户群众,给帮困家庭每户送慰问品金额不得少于200元。
(2)社区均需进行结对帮困活动,所选对象由社区根据工作中发现的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对所帮困对象每年上门上户联系沟通感情、解决实际问题等不少于6次,给帮困家庭每户送慰问品金额不得少于100元。
2、帮困对象
确定帮困对象重点考虑以下三类人员:
(1)家庭生活困难户;
(2)生活困难党员、老干部;
(3)矛盾较集中的居民。
3、帮困内容
通过结对帮困,为每个帮困对象在“艰苦创业、安居乐业、完成学业”等方面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帮助改善生产生活状况,增强其致富能力和生活信心。帮困内容主要包括:
(1)在生活上给予帮助,帮助联系户解决生活困难问题;
(2)在生活上给予支持,支持联系户发展生产,自主创业;
(3)在科技上提供咨询,给联系户提供有关科技知识的咨询和服务;
(4)在政策和法律法规上进行解读,解读党和政府在农村实行的方针政策,消除群众心中的疑虑,增强群众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5)在情感上加强联络,通过感情的联络进一步融洽党群、干群关系;
(6)在就业上给予指导,指导群众多途径、多渠道就业。
四、方法步骤
1、确定对象。结对帮困在社区支部、居委会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帮困对象的确定由社区提出初步意见,在4月20日前确定帮困对象。
2、搞好调查。采取上门走访、征求意见等形式,了解各村特困家庭、困难党员等家庭的现状,摸准其最需要解决的问题,并加以认真分析归类。
3、组织实施。根据调查摸底出来的实际情况和社区分布结对帮困工作人员的数量,各自按照要求,进行分对象结对帮困。
4、考核验收。结对帮困工作要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坚持不懈地抓下去,机关干部帮困纳入机关目标管理考核体系,企事业单位帮困情况对单位负责人进行考核。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结对帮困工作是进一步深化群众贴心人活动的重要举措,它有助于社会矛盾的缓和,改善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同时也是改进干部作风,掌握社情民意,提升机关工作人员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的需要。
2、大力营造氛围。
通过帮困活动的开展,实现社会矛盾明显减少,群众致富能力明显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明显加强,党和政府在群众当中的威信明显提升。相关工作人员必须积极主动参与,用实际行动赢得群众的信任和赞誉。
3、注重实际效果。开展帮困活动时,要主动与社区协调,听取社区支部、居委会的意见和建议,做到有的放矢,帮助一些真正有困难的群众;在做好结对帮困工作的过程中,要注意抓好典型,及时总结好的做法,并加以推广;对帮困成效突出的,要进行宣传表彰。
(一)总体思路
20xx年,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党的精神,继续坚持精准扶贫方针,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抓住济源市列入太行山片区的大好机遇,提高扶贫标准,加大扶贫投入,扎实开展整村推进、搬迁扶贫、科技扶贫、“雨露计划”培训和产业化扶贫等专项扶贫工作,认真开展定点帮扶工作,加大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力度,全面做好我市扶贫开发各项工作。
(二)目标任务
加大农村扶贫开发力度,创新扶贫开发模式,对4个贫困村实施整村推进工程;完成“雨露计划”培训600人,提高贫困农民劳务技能;完成160人独居、散居贫困群众的搬迁扶贫任务,改善贫困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选择4个村开展到户增收项目,切实增加群众收入;开展产业扶贫贴息贷款工作,带动贫困户就业脱贫;认真开展老区村建设,改善革命老区村发展条件;扎实搞好定点扶贫,深入持久开展社会帮扶。
(三)主要工作
1.全面开展搬迁扶贫
坚持群众自愿原则,对生存条件恶劣地区的扶贫对象实行迁户并村,充分考虑资源及就业条件,因地制宜,科学规划,有序搬迁,把迁户并村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小城镇建设、产业聚集区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引导搬迁对象向中小城镇、产业集聚区、新型农村社区集中。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20xx年计划完成搬迁40户160人,同时做好市级搬迁工作。
2.分类实施整村推进
以改善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发展特色支柱产业,增加贫困农户收入为着力点,促进贫困村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实现贫困村整体脱贫。20xx年计划实施4个村整村推进任务,按照《河南省财政扶贫整村推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重点用于村级道路建设、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和小型农村饮水安全配套设备建设。
3.搞好雨露计划培训
加大“雨露计划”培训力度,促进贫困农民就业增收。以促进扶贫对象稳定就业为重心,以提高贫困农民职业技能素质为目标,积极创造条件,促进培训就业农民向城镇转移。结合贫困村产业实际和需求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20xx年计划培训600人。
4.稳步推进到户增收项目
选择贫困人口比较集中和具有产业发展基础的村,在改善生产生活基本条件的同时,以村为单位,实施到户产业发展项目,实现增收目标。20xx年计划开展4个村,实施到户产业发展项目。
为进一步加大脱贫攻坚推进力度,对照市委对金寨县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反馈意见归总的六个方面21项75个问题,青山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全镇各村各单位自我对照、举一反三,在村自查的基础上,镇党委政府再予组织专门力量逐村核查、逐条整改、问责问效、完善机制,保证扶贫资金干净、有效发挥作用。现就青山镇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对照市委对金寨县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反馈意见,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整改工作,通过自查自摆和专项巡察相结合的方式,逐一摸排出在我镇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违反扶贫政策、违规使用扶贫资金、项目监管缺位、工作责任缺失、工作作风不正、以权谋私违规违纪等方面问题,开展专项整治,集中力量和时间加以解决。做到立行立改,突出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果,确保整改到位。
二、整改内容(详见青山镇脱贫攻坚专项巡察自查问题清单)
三、方法步骤
(一)成立组织
1、镇成立脱贫攻坚专项巡察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郑国珍、镇长曹作义任组长,全体党政班子成员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余忠武任办公室主任,党政办、镇纪检监察室、组织办、扶贫办、财政所抽调工作人员为成员,办公室设在镇脱贫攻坚办公室。
2、成立两个专项巡察、核查小组:
第一小组,负责在姜河村、抱儿山村、汤店村3个村巡察核查工作。组长:郑国珍,副组长:赵兴,成员:金鹏、余忠武、袁自明、张连中、宁巍。
第二巡小组,负责在尧塘村、茅坪村、青山街道3个村巡察核查工作。组长:曹作义,副组长:付晶晶,成员:舒先俊、郑儒翰、许浩、张经奎、凤峰。
(二)整改时限
本次巡察整改分为三个阶段:
1、自查阶段(20xx年9月19日―9月23日)
自查阶段为期5天,在此期间各村应召开村两委扩大会议,对照整改内容,逐项排查。通过自查自摆,及时发现并上报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发生和存在的问题,并列出问题清单。
2、巡察核查阶段(20xx年9月24日―9月26日)
巡察阶段为期3天,镇成立两个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小组,对各村自查清理出来的问题逐一核查;重点通过“十看”方式开展巡察(即一看贫困户建档立卡是否精准;二看20xx年预脱贫户措施是否详实可行;三看20xx年低保动态评议是否到位;四看中心村庄建设情况;五看危房改造资金使用情况;六看土地增减挂档案资料及资金使用情况;七看虚拟光伏电站入股分红股金收缴进度;八看各类民生工程项目实施情况;九看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十看基层组织作用发挥情况。)。
3、整改阶段(20xx年9月27日―10月31日)
自查、巡察核查工作结束后,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突出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集中力量和时间加以解决。要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果。
对各村在自查过程中积极主动上报的问题从轻或免予处理;对于自查过程中未如实上报,但在镇组织的巡察中又被发现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将依法依规依纪给予从严处理。
四、措施及要求
1、深入实地,发现问题。村级自查和镇级巡察开展过程中,要进村入户,实地调查,掌握问题详细情况,便于后期整改工作开展。
2、整改结合,边查边改。村级自查同时,对发现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把矛盾消化在最底层,对于突出问题,全镇开展专项整治,集中力量和时间解决。
3、列出反馈清单,到人到户到单位。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要在3天内列出问题整改清单,清单具体到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及关联单位,以便落实整改。
4、本次巡察整改工作将按30%权重计入年终扶贫工作考评,并根据巡察效果按1:4:1的比例评出“好、中、差”三个等次。整改效果最好的村,将安排村书记在相关大会上介绍先进经验;整改效果最差的村,镇党委将责令联系村班子成员、村书记在相关大会上做表态发言。
根据宣汉县教育局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工作,增进师生间的理解和沟通,帮助学习和生活上有困难的学生走出困境,全面构建起和谐关爱的新型师生关系,学校决定在全体教职工中广泛开展“师生结对帮扶”活动,结合我校教育工作实际情况,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执政为民、和谐发展,关心学生的健康成长,切实帮助解决贫困学生在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困难,努力让所有学生平等接受良好教育,让每个学生健康、快乐成长,推动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和谐发展。 二、帮扶人员: 全体教职工 三、帮扶对象
1、特困家庭和农村特困户的在校学生。
2、因天灾人祸造成家庭重大经济损失的贫困家庭学生。 3、父母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学生。
4、父母离异或丧父、丧母等原因造成经济困难的贫困家庭学生。 5、其他原因造成经济特别困难的在校学生。
6、残儿童以及农村地区的独生子女、孤儿、单亲在校学生优先帮扶。
四、帮扶内容
1、加强思想教育。结对教师要切实关心帮扶对象的思想成长,定期与帮扶对象开展谈心活动,向学生传授成长心得和人生经验,帮助解决学习生活中的困惑,努力用真诚的态度触动学生心灵,用乐观向上的精神激励学生奋发,帮助他们走出精神误区,勇敢面对现实困难。
2、参与生活帮扶。结对教师要深入关心帮扶对象的生活状况,对于能帮助解决的困难,要及时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协调各方力量,想方设法帮助解决,让帮扶学生能够尽早免除后顾之忧,安心学习、快乐成长。
3、进行学习指导。结对教师要经常了解帮扶对象的学习情况,并根据其知识基础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制定帮学计划,加强对他们的学习方法指导及行为习惯训练,做好学业辅导,通过知识结构的有效梳理和学习行为的逐步规范,促使他们重拾学习信心,重建学习目标,推动学习不断进步。
4、密切家校联系。要与暂时学习有困难学生的家长进行经常性的联系,通过短信平台、家长会、学生家访等方式将结对帮扶活动的目的、意义及开展情况及时通报学生家长,沟通交流学生近期的思想状况及学习表现,协调教育方式方法,努力形成在校老师“帮”、在家家长“促”的良好共育局面。
五、方法步骤
1、确定帮扶对象。建立结对帮扶档案,对每一位家庭困难学生的思想和学习状况、性格特点、爱好特长、家庭情况等都作详细记录。
2、制定帮扶计划。要围绕解决学生存在问题提出切合实际的学习目标,制定行之有效的帮扶计划,保证活动取得实效。
3、开展帮扶活动。结对教师应采取多种措施加强与学生及学生家长的交流沟通,掌握帮扶对象的心理特点、行为习惯和知识基础,因人制宜地制定帮扶方法,解决学生的实际困难。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结对帮扶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帮扶活动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检查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工会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
2、营造浓厚氛围。教师要从关心爱护学生入手,深入开展帮扶活动。要通过宣传帮扶活动中涌现的好典型、好事例,积极吸引全体教职工参与贫困生救助,营造关注、关心、帮扶贫困学生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
扶贫帮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坚持以人为本,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司法行政机关以实际行动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引导、扶持帮扶对象脱贫致富奔小康的重要手段。根据《攀枝花市扶贫开发规划20xx—20xx》的相关要求和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部署,结合司法行政职能,现就我局20xx年度定点扶贫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定点扶贫帮村工作的指导思想
定点扶贫帮困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富民惠民、改善民生作风建设为重点,通过发挥本单位、本部门职能优势,采取智力的、科技的、经济的、科学的方法和措施,牢牢把握“奉献爱心,共建和谐新村”这一主题,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帮助定点帮扶对象解决他们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二、定点扶贫帮村工作的原则
在定点扶贫帮村工作中,应坚持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的职能作用,本着“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无钱出个好主意”的原则,以实际行动,努力落实党的富民惠民政策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解决定点扶贫对象的实际困难,把扶贫帮困工作落到实处。
三、定点扶贫工作的对象
定点帮扶对象:按照市委、市政府扶贫帮困规划和指示要求,以市扶贫办下达的具体扶贫点和单位进行扶贫。
四、定点扶贫工作的主要内容
根据攀委办函〔20xx〕14号、攀扶贫办函〔20xx〕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的职能优势和盐边县渔门镇十村的实际情况,拟从以下几方面对帮扶对象进行定点帮扶:
1、由局领导带领局扶贫帮困小组成员,深入扶贫帮困村进行实地调研。主要是摸清基本情况,特别是掌握低保户、孤寡老人、病、残人员和失学儿童等情况,了解群众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使扶贫帮困工作对症下药,有的放矢,取得成效。
2、签订帮扶协议。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与帮扶对象充分研究协商,拟定帮扶协议。帮扶协议一旦形成,并经双方确认签字后,则按协议条款逐条加以落实。
3、帮扶工作的重点。一是提供智力支持。要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自身实际,加大对帮扶对象智力支持的力度,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学文化、学科学、学法律。在五·五普法期间,我们要经常对帮扶对象进行法制宣传教育,采取一定的方式,结合当前农民群众的实际情况,以给他们上法制课、赠送法律书籍和音像制品的方式,教育群众学法、用法、守法;以外出务工农民工中取得成功的人士为典型事例,大力宣传农村劳动力转移是当前贫困群众摆脱贫困的一条重要途径;以宣传学文化、学科学为重点,引导农民群众打破传统的种养殖模式,学会科学种田、科学养殖,千方百计提高农副产品附加值,实现帮扶对象经济收入有较大的增长;以运用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的手段,解决好帮扶对象的各类矛盾纠纷,无偿为他们提供公证、律师及法律援助服务,达到建设和谐、富裕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的。二是提供经济支持。尽管目前司法行政经费有限,但我们要千方百计克服一切困难,为帮扶对象着想,积极筹措扶贫资金,尽最大努力给予他们经济上的支持。本年度我们要在上年度扶贫资金的基础上有所增加。扶贫资金的来源:采取行政挤一点,协会出一点,职工个人捐一点的办法。在春节期间,向特困家庭提供一定的实物支持,鼓励单位职工捐款、捐赠衣物和其他用品。市局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也可根据扶贫对象的实际情况,提供一些他们紧急所需的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