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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学、联校,民办学校和局直各单位:
针对我市夏县校外无业青年殴打在校学生的事件,被媒体网络广泛传播,造成了不良影响。按照王清宪市长:“校园暴力令人恐怖!而此现象并非个别案件,并非个别学校,某种程度上说具有一定的普遍性。教育、管理部门对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在全市以夏县的这一事件为鉴,开展一次普遍的校园暴力整治活动,建设文明、温馨、和谐、向上的校园。”的批示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决定在全县中小学开展校园暴力专项整治行动。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公安部、中央综治办、教育部《关于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护校安园”的行动方案》和山西省有关学校安全工作规定为依据,紧紧围绕维护教育系统稳定大局,推动平安教育、平安校园建设,在全县积极开展校园暴力排查整治行动,强化学校及周边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严防发生重大涉校涉园安全案事件,维护校园持续安全稳定,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环境。
二、工作目标
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要求,通过集中整治各级各类学校安全隐患,杜绝校园暴力案件发生,形成“校内安全管理、校外高危人员排查管控、校园安全督导检查和责任追究”等长效机制,切实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感,确保我县校园安全稳定。
三、主要任务
(一)排查校园内部安全隐患。教育科技局负责对学校排查整治工作的督导和检查。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校园内部安全负总责。学校要建立从校长、副校长到教师的层层负责的安全责任体系,加强校园内部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学校内部保卫力量、守卫防护装备、安全防范设施和应急处置机制落实情况等进行自查。尤其是初中、高中、职中、民办学校要加强安全法制教育,提高学生守法意识;加强家校联系,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和行为取向;对违纪的、思想压力大的、行为偏激的和与校外不良青年联系紧密的学生进行摸底排查,采取一对一教育管理方式,及时化解生生、师生之间的矛盾和纠纷;加强放学时间段对校门口、宿舍楼内的管理,有效减少学生的聚集;严查严管校园的xxxxx、管制刀具、剧毒化学试剂,堵塞安全漏洞。
(二)整治学校周边治安秩序。各校要协同公安部门打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和校园及周边存在的流氓团伙、黑恶势力。全面排查管控校园周边以及与校园活动相关的各类重点危险人员,严防失控漏管造成现实危害;校园高峰勤务和“护学岗”是否落实,校园及周边警务室或包校责任民警的履行职责是否认真。
(三)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学校要加强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特别是寄宿制中小学的门卫值班、值班巡逻、外来人员出入登记查验、宿舍管理、领导带班、学校岗位安全职责等制度是否落实,台账是否完备,信息反馈是否及时。
四、实施步骤
此次校园暴力排查整治行动从文件下发之日起,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整治行动。
(一)排查摸底阶段(5月20日-30日)
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本方案,围绕工作任务和责任分解,确定排查重点,逐个学校进行排查摸底,要结合《学生校园暴力情况调查问卷》,彻底摸清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隐患和问题,广泛接受家长和群众反映的建议,要分类整理、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并且上报教育科技局政教股。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30日-6月15日)
对排查出的问题要逐一分析、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学校负责校园内专项整治工作,做到有机构、有方案、有措施。教育科技局督导学校整治工作落实。校外涉校涉生暴力事件由综治牵头,教育部门和学校积极配合公安部门进行从快、从速、从严、从重打击和整治。
(三)检查验收阶段(6月16日-20日)
整治工作结束后,各学校要及时总结并向教育科技局上报整治情况。市综治、公安、教育将联合对校园暴力整治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和抽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县教育科技局成立校园暴力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督导检查等工作。校园暴力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科技局政教股,联系电话:。各级各类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制定具体方案,落实校园暴力专项整治,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新绛县教育科技局校园暴力专项整治领导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各级各类学校要强化信息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凡不按照规定要求采取各项安全监管安保措施,因工作不重视、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涉校安全事件或校园安全工作长期排名落后的,要对主要责任人进行问责和追责,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因工作不力导致学校发生重大恶性案件和安全事故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 “一票否决”,并在全县通报。
(三)要严格信息发布管控,防止产生负面效应。涉校涉园案事件发生后,学校、幼儿园要在第一时间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报告情况。凡未经市级行政主管部门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或泄漏相关涉校涉园和未成年人相关案件信息。
上饶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开展
“夏季反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针对入夏以来,我区盗窃等侵财型案件频发的治安现状,根据市局领导的指示,分局决定从5月10日起至8月10日组织开展一次“夏季反盗”专项行动,从而有效遏制此类多发性侵财案件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增强公众安全感和群众满意度,维护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治安稳定。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保经济技术开发区治安稳定为目标,全警动员、主动出击,通过打团伙、串并案、抓现行,形成全方位的、声势浩大的打击入室盗窃和盗窃电动车、摩托车的氛围,实现辖区刑事案件特别是入室盗窃和盗窃电动车、摩托车发案稳中有降,侵财型犯罪得到有力控制,人民群众安全感明显增强。
二、目标任务
1、通过严厉打击,各单位破获盗窃犯罪案件绝对数同比提高10%;实现盗窃犯罪明显减少,人民群众安全感明显提升。
2、通过大力宣传严打入室盗窃、盗窃保险柜、电缆线以及盗窃摩托车、电动车犯罪,有效威慑各类盗窃犯罪,营造浓厚的全社会打击盗窃犯罪的氛围。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这次反盗窃专项行动的领导,成立由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委员、公安分局局长左小武任组长,副县级干部、政委刘晨为常务副组长,副局长潘峰、毛哲武,纪检委员陈家卫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反盗窃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刑侦大队负责人王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收集、汇总和上报行动进展情况。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打击力度
刑警大队:
1、行动期间要加强对全区今年以来期发生的各类盗窃案进行梳理分析,科学研究,确定重点打击类型、高发时段和区域,并形成指导性的意见供各参战单位参考,同时,要根据盗窃发案特点及规律,加大串并案的力度,坚持打掉在开发区流窜作案的犯罪团伙。在行动中后期要及时收集各方面信息,进行研判通报,有目的性地指导专项行动开展。
2、按照“大侦破”格局的要求,各警种密切配合,合成作战。尤其是刑侦部门要发扬不怕吃苦、善于攻坚的精神,对一些重特大盗窃案件实施专案攻坚,除依托现代信息化手段外,要充分发挥传统侦破手段的作用,认真开展现场勘查、现场调查、追赃堵截、执行检查等工作,力争攻克大要案件。刑侦、治安、巡防等部门要灵活采取蹲点守候、重点盘查等措施,力争打击现行。
3、要充分发挥现代高科技手段的作用,充分运用现场痕迹物证信息、犯罪嫌疑人犯罪行为轨迹信息、手机和互联网等电子信息、涉案物品信息以及审讯深挖过程中反映出的人员和案件信息、“大情报”系统反映出的犯罪嫌疑人活动信息、高危人员信息等各方面的信息资源进行串并案,在“精、细、实”上加大应用力度,破获一批案件,抓获一批犯罪嫌疑人。
治安大队:要结合日常管理工作,强化废旧行业和二手物品市场检查整治,尤其要加强对机动车、自行车市场和废品收购、金银加工等场所和行业的控制,要带着发现破案线索,深挖犯罪的目的,投入到专项行动当中去,坚决取缔、整治销赃窝点和集散地,斩断销赃渠道,从中发现线索,抓获不法分子。
兴园、董团派出所:
1、要加强对外来流动人员等违法犯罪高危人群和出租屋、中小旅馆、网吧、游戏室等犯罪分子易于藏身落脚场所的清理,审查可疑人员,从中发现线索。
2、兴园、董团派出所要对辖区治安状况进行全面分析,做到了然于心,并组织警力对高发案地段、区域开展治安巡逻工作,有效控制发案,力争抓获现行。
巡防大队:针对发案特点和规律,科学安排,采取“警便服相结合、车巡与步巡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力量在发案集中时段,对高发案路段进行高频率、高密度巡逻,结合对重点部位的蹲点守候,力压发案,抓现行。
(二)加强防范力度
1、各部门要结合“开门评警”大走访活动,广泛深入企业、社区、农村,发放夏季防盗温馨提示,提高企业、社区“、农村自我防范的意识,不断增强企业、社区、农村自我防范能力。要加强保安队伍建设,提升保安人员的责任感和安全保卫水平。
2、办公室、法制科要通过新闻媒介,有针对性地进行防范知识的宣传,推广行之有效的防范手段,增强群众的防范意识,提高群众的防范本领;要及时将行动战果编发简报,并向市局办公室、指挥中心上报。
3、各部门要立足基层,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充分发挥群防群治队伍的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治安巡逻,邻里守望活动。
(三)加强机制建设
要深刻分析盗窃违法犯罪蔓延的症结,总结专项行动中好的作法和经验,建立刑事犯罪信息分析、判研、预警工作平台,建立和完善24小时日常出警,巡逻、设卡等工作制度,全面建立防范、控制和打击盗窃犯罪的长效工作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领导重视。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入室盗窃和盗窃摩托车、电动车案件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直接影响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各部门要根据分局的统一部署,合理调配警力,有针对性地安排好本单位的各项工作。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单位要根据分局的统一要求,明确自身的工作职责和任务,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切实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确保行动成果最大化。
(三)加强深挖犯罪,扩大案件线索。对抓获的涉案犯罪嫌疑人要加强审讯深挖工作,争取做到攻克一案破获一串,抓到一人打掉一个犯罪团伙的目的。同时,要着重了解掌握入室盗窃犯罪的地域性特点及犯罪手段的获取途径,及时抓获传播、传授犯罪手段的涉案人员,从犯罪源头上予以重点打击。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护航行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打击暴力恐怖活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城乡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有效遏制我乡乱埋乱葬和丧葬陋习现象,加快我乡生态文明建设步伐,推动以绿色殡葬、惠民殡葬、公益殡葬和人文殡葬为主要内涵的现代殡葬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省城乡规划条例》、《省殡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乡政府研究决定,对全乡乱埋乱葬,建豪华大墓、活人墓(寿坟)之风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为保证专项整治活动扎实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大力推进火葬为基础,生态安葬为方向,以“讲文明、树新风、除陋习”为主线,以转变观念、破除丧葬陋习、建设公益性公墓和整治乱葬乱埋为重点,依法推进殡葬改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殡葬权益,充分发挥殡葬改革在建设生态大坑的主要作用。
二、工作原则
1、属地管理原则。各村为此次整治活动的实施主体,乡民政、国土、林业部门为执法主体,各有关部门、各村要密切配合。各村要本着不推诿、负责任的态度,积极实施本村辖区“二区一线”(“二区”指乡、村建设规划区、饮用水源保护区,“一线”指属地范围内的等主干道沿线两侧可视范围,下同)范围内的丧葬陋习专项整治工作。
2、突出重点原则。重点对“二区一线”范围内的违规墓葬、顶风抢建的活人墓以及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建造的活人墓进行整治。
3、堵疏结合原则。各村要加快推进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暂时未建农村公益性墓地的行政村,年内由所在村划定可葬区。
4、依法行政原则。在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中,必须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做到依法行政。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殡葬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丧葬陋习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四、工作目标
1、拆除“二区一线”范围内的活人墓。
2、“二区一线”范围外建造的但影响恶劣的活人墓予以依法拆除。
3、对“二区一线”范围内已安葬的坟墓,必须采取深埋坟头或植树、种草及其他方式相结合的方法予以遮挡。对于无法遮挡的,必须迁入公益性墓地或可葬区。
4、打击丧葬陋习等封建迷信活动,取缔棺木、土葬墓具生产销售经营点,整治坟墓石料市场。
5、严厉打击非法占用耕地、林地以及私自买卖或变相买卖耕地建造坟墓的违法行为。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及调查摸底阶段(20xx年7月1日―20xx年7月15日)
1、召开全乡开展丧葬陋习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议,全面部署整治工作。
2、发布关于开展丧葬陋习专项整治工作的公告。安排专人利用宣传车在辖区内进行殡葬管理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在醒目位置张贴殡葬管理宣传标语,尤其是村、组两级干部积极做好政策解释工作,营造殡葬整治良好氛围,力争当事人主动自行拆除违法违规坟墓。各有关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要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解释工作。
3、各村组织人员,按照属地管辖的原则对辖区内的违规墓葬及非法棺木、土葬墓具生产加工点进行调查摸底并登记造册,并将调查摸底情况统一汇总报至乡民政所。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7月1日―20xx年9月30日)
1、自行拆除阶段(7月1日―7月15日)
各村在宣传动员及调查摸底结束后,组织人员对当事人送达自行拆除通知书,限期自行拆除并恢复原状。
2、XX阶段(7月16日―8月31日)
各村要在自行拆除阶段结束后,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人员,首先针对辖区“二区一线”范围内的集中连片的活人墓、20xx年11月1日以后顶风抢建的以及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建造的活人墓予以XX。其次对20xx年11月1日以前建造的位于“二区一线”范围内零散的活人墓及“二区一线”范围外但影响恶劣的活人墓进行XX。对拒不配合整治且XX未果的,可报请乡丧葬陋习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XX组配合村进行XX。
3、全面整治阶段(9月1日―9月30日)
各村要组织人员对辖区“二区一线”范围内已安葬的豪华大墓,责令当事人进行深埋坟头或缩小整改,缩小整改后其坟头不得超过2平方米并予以植树遮挡。对拒不配合整改的,坚决予以拆除。同时,各村及有关单位要严厉打击丧葬陋习等封建迷信活动,坚决取缔棺木、土葬墓具生产销售经营点,严禁设立坟墓石料加工厂、经营店厂。
(三)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10月1日―20xx年10月15日)
各村要组织村组干部及当事人对“二区一线”范围内已安葬的坟墓,采取植树、种草或其他方式相结合的方法予以遮挡,对于无法遮挡的,要迁入公益性墓地或可葬区。同时,各村要对照整治工作目标和要求,进行“回头看”,查漏补缺、逐一落实,确保整治的坟墓不留死角,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做好坟墓拆除后的垃圾清理及植树绿化工作。
(四)建章立制阶段(20xx年10月16―20xx年10月31日)
1、强化日常巡查。各村要组织本村干部,对辖区内的乱埋乱葬行为加强日常巡查。一旦发现有违规建造墓地行为要立即予以制止,确保此类现象不反弹。
2、落实责任追究。各村对辖区“二区一线”范围内的乱埋乱葬现象处置不力的,将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同时,对辖区“二区一线”范围内每出现一座新建坟墓,该村要缴交五千元责任金(责任金由乡财政代扣),代扣的责任金用于奖励整治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对违反殡葬管理规定的党员、干部职工及整治工作处置不力的单位、村及有关责任人员要严格按照《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整治违规墓葬等丧葬陋习的实施意见》追究责任。
3、完善堵疏结合。各村对暂未建公益性墓地的行政村,年内必须要划定可葬区,可葬区要选择在远离“二区一线”的荒山瘠地,统一规划,每穴墓地占地面积不得超过2平方米,禁止建豪华大墓、活人墓。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驻村干部要督促所挂点村认真做好此项工作,并根据本村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村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深入宣传殡葬法规政策,要在圩镇、村委会、公路沿线村组人员集中处张贴醒目的宣传标语、政府公告,要把专项整治活动的要求和殡葬管理法规印成宣传单,发到各家各户,要在“二区一线”等一些重点区域坟墓较集中的地段设立禁止新建坟墓的禁止性标志。
(三)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各村作为责任主体要敢于担当,积极主动开展丧葬陋习专项整治工作。各有关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职责,对丧葬陋习要依法从严查处。
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是我县传统的家常食品,其安全性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从近两年我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日常监管情况看,我县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还存在不少安全隐患,主要表现在:
一是存在监管职责不清、标准缺失、有效监管缺乏、生产经营者持证率低等情况;
二是加工经营主体多、小、散,生产经营条件普遍较差,安全隐患较大;
三是不少从业人员诚信意识和卫生意识较差,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用物质或劣质畜禽产品生产加工食品等现象时有发生。
为进一步提高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质量水平,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促进食品产业的健康发展,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国办发〔XX〕20号)为契机,紧紧围绕“社会管理创新、社会矛盾化解、高效廉明执法”三项要求,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强化整治措施,加大产业扶持;实行市场倒逼,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着力解决目前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建设“平安xx”营造良好的食品消费环境。
二、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实现四大整治目标:
一是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生产加工企业持生产许可证率达100%;前店后场的经营单位持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率达100%;小餐饮店持餐饮服务许可证率达98%以上;经营摊点规范率达98%以上。
二是从事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米、面等原材料和食品添加剂采购索证索票率达85%以上;承诺不使用非食用物质和不滥用添加剂率达100%;过期食品和原料处理登记制度执行率达100%;添加剂专人、专册、专柜“三专”管理制度执行到位率达98%以上。
三是监管部门对从事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生产经营的单位或个人的建档率、添加剂使用的培训率均达100%。
四是全县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食品添加剂抽检合格率达98%以上;非法使用非食用物质率为0。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对象。从事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a生产经营的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经营点、餐饮服务单位、街头摊贩,以及涉及为上述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提供违法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的单位和个人。
(二)重点内容。
1.规范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生产经营主体的资格。生产经营者须按规定取得生产企业许可证、流通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街头摊贩按《xx县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摊点食品安全管理规范》(附件1)要求管理。对达不到生产经营基本条件,又拒不整改或整治不到位的,坚决予以取缔;对达不到准入要求但质量信誉较好,允许其有条件存在的,必须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并报当地乡(镇)和监管部门存档,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要在其生产经营场所明显位置进行公示。
2.建立和执行食品原料、添加剂基本管理制度,包括进货验收制度,索证索票制度,批发销售记录制度,添加剂专人、专册、专柜“三专”管理制度,过期食品和原料处理登记制度,食品安全质量承诺制度,散装馒头、油条、煎饼配料公示制度以及生产经营登记备案制度等。
按照武汉市政府安委会和新城街道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活动的部署要求,20xx年第一季度,在全社区开展以交通运输、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消防和特种设备为重点的第一次集中整治行动,全面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坚决防止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确保全国、全省、全市“两会”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长效监管机制为目标,紧紧抓住安全管理、安全培训和安全投入三项基础工作,围绕降事故、控指标、保安全,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安全责任,夯实基层基础,加强隐患整治,创新监管手段,全面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防较大事故发生。
二、主要内容
(一)危险化学品安全集中整治。安监、质监等部门要组织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认真排查和整治各类事故隐患及违章行为。要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做好冬季防冻防寒工作,加强对输送有毒有害化学物品设备、管道的检查和维护,严防冻裂泄漏引发爆炸、火灾和中毒事故。加强对中小型化工企业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坚决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化工企业,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凡是不符合安全标准、未获得安全许可的项目,尚未建设的不得开工,在建的要停止,已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加强对液氯、液氨、氰化物等剧毒化学品、成品油库等经营企业的安全监管,加强对发货和装卸环节的安全整治。
(二)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破器材安全集中整治。安监、公安、工商、质监、交通、城管、供销等部门要严格烟花爆竹产、运、储、销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安监部门要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日常监管,做好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工作,确保经营环节不出现重大安全问题。各部门要在辖区认真组织开展拉网式排查,逐户进行排查,收缴爆炸物品,严厉查处打击非法生产、销售行为,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窝点。安全部门年底前要对全区民用爆破器材使用企业使用台帐登记、持证上岗、规范作业、预案演练、防丢失和防盗等情况开展认真细致地检查,认真落实储存、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责任。加强对爆破工程和焰火晚会燃放队伍的审批管理工作,确保安全施工、安全燃放。
(三)强化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和专项整治。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按照“地毯式动态排查、铁腕式追踪整治”的要求,全面深入整治旧隐患,控制新隐患,全力消除隐患风险。组织开展“明职责、守规则、反违章、除隐患、保安全、创建安全单位”活动。重点以文化娱乐场所、大型文体活动和公众骤集场所等作为管理对象。
各行业领域都要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第一次集中行动。冶金、有色、建材等行业要认真开展煤气发生炉和起重机械等设备的专项整治。供电、供水、供气等部门也要针对冬季安全生产特点,切实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的安全监管,认真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确保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由社区领导班子统一领导,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具体工作方案,并明确分工,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2、切实加强督导。社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加强对基层基础建设年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并结合工作实际,突出工作重点,解决突出问题,强化监督检查,扎实有效地推进活动的开展。
3、切实加强执法。综合治理办公室要强化对全瞎区经营单位的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4、切实加强宣传。各单位要广泛宣传“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大力宣传“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先进典型与经验,普及安全生产知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稳定发展。
为落实汉案发[20xx]0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将我镇《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依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落实。
一、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工作内容和分工
1、烟花鞭炮和消防由帅勇和王华负责,做到消防设施齐备,无任何安全隐患,坚决杜绝民间吊灌燃气。
2、交通安全由和负责,具体做到严禁三轮车、货车和无牌报废车辆参与客运。特别是校车必须严格按相关要求不得超载接送学生。民间渡船、旅游船救生设施必须齐备,严禁超载和渡载机动车辆,各村做好管辖路段的交通疏导工作,对道路进行保养,清除路障不留安全隐患。
3、食品卫生安全由负责,做到各商店餐馆诊所无过期变质食品药品,特别是赈酒农户,要求农户和厨师把好采购关。
4建筑施工和砖厂由负责,做到要有施工安全警示牌,安全设施齐全,且符合安全生产标准,不留有任何安全生产隐患。
三、时间安排
1、排查摸底阶段(1月20日至1月24日结束)
各单位和责任人须对所分管的责任范围进行全面排查摸底不留死角、漏洞,并将排查情况报办公室。
2、整改落实阶段(1月25日至2月7日结束)
各单位和责任人须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彻底整改,决不留下任何安全隐患,并将整改结果报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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