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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深化“爱滕州、做贡献、干成事、出亮点”活动,加强学校规范化管理,优化育人环境,努力培育学生“三观四有”,提高我校整体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按照市教育局的要求,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与真知为伴,与蒙德为友”的办学方针,以构建文明校园为主题,以不断提升师生的综合素质为主要任务,营造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为创建文明城打下扎实的基础。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工作措施,充分调动广大师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努力构建文明、和谐、可持续的育人环境。
二、活动重点与创建目标
学校文明创建要重点做好三项工作,一是净化美化校容,建设文明环境;二是规范语言行为,培养文明学生;三是突出整治重点,加强学校环境治理。在全校师生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在“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教育的引导下,以“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讲道德”为主要内容,教育引导全校师生认真传承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做一个文明的现代人,使学校的精神文明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校园文化氛围健康向上。
三、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1、组织机构:成立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狄昌海
副组长:陈伟
成员:孙庆德、张廷坤、石靖华、王坤增、各班班主任
由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各有关各部门要确定负责人员和工作人员,重点和要害部门还要将责任落实到每个工作人员,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2、工作职责:安全文明校园建设办公室下设学生工作组、校园环境组、作风建设组、校园治安组、班级宣传落实组。学生工作组:负责学生工作干部队伍建设和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安排落实学生课外活动,组织学生开展各项活动。
校园环境组:负责校园的绿化、美化工作及学生和教职工生活园区的环境建设和环境卫生,督查教室、实验室、办公室、等室内环境建设和卫生工作;
作风建设组:负责干部、教师、工人的职业道德教育;检查、监督文明公约的践行情况等;
校园治安组:负责校园秩序整顿和安全保卫工作。
班主任宣传落实组:负责该班级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宣传工作,营造舆论氛围;负责督查班级学生活动的落实情况等。
四、工作要求
1、思想重视,注重实效。树立育人为本的观点和注重实效的观念,将文明校园创建工作作为学校及周边环境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任务,并与提高师生思想道德素质等工作结合起来,注重活动实效,进一步优化学校育人环境。
2、条块整合,形成合力。认真做好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检查、指导和考核、评比工作;定期沟通,加强配合,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推动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
3、规划引领,建全机制。根据学校的特点,制订规划;建立安全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校园安全文明建设工作责任追究机制;认真调查、排摸可能影响师生安全和校园文明方面存在的问题,列出工作日程和工作职责,做到工作层面上抓落实。
4、增加投入,构建体系。要以增强物质装备为抓手加大投入,除保证各项原有投资渠道的经费投入以外,对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中其他必要的经费给予满足。
5、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实现校内、外有机结合。要以内容健康、格调高雅、丰富多彩为基本要求的校园文化生活为载体,切实提高师生公民道德、职业道德、文明修养和民主法制为主要内容的思想道德素质,进一步改善学校育人环境,实现以“良好的校园秩序”和“优美的校园环境”为主要标志的校园文明程度的显著提高。
6、加大督促力度,定期检查评比。我校对各部门的安全和文明指标定期进行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与责任人见面并与学期评优、评先等挂钩,以调动全校教职员工做好安全和文明工作的积极性,使我校的校园文明创建工作呈现出“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五、主要内容
(一)师生道德建设: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健全学校相关的规章制度;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干部、教师及学生的法纪教育,积极组织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二)校园文化建设
1、通过各种有形和无形载体树立学校总体形象,在师生中宣传倡导“严谨、和谐、创新、奋进”的校风、“敬业、善导、务实、奉献”的教风、“勤思、多问、明礼、守纪”的学风,自觉践行“做一个正直勇敢的人,做一个诚实勤奋的人”的校训,规范学校性质、特色、总体情况的表述。在学校大门及其他重要场所设置醒目、美观的校训、校风,使之深入人心,培育师生“爱校、建校、兴校”的思想,努力使全校形成“树一流意识、做一流工作”的共识。
2、加强学校宣传力度和管理,通过学校广播、板报等进行宣传,并对作出成绩的师生给予表彰和奖励;规范校园内宣传横幅和展板、宣传橱窗的管理。
3、坚持开展文明礼仪和法制教育等系列讲座;坚持正确引导、健康向上、文明高雅、寓教于乐的原则,有计划地开展文体娱乐活动,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
(三)、校园环境建设
1、加强学校校容校貌及周边环境建设,不断绿化美化校园及周边环境。
社会教育内容:爱护市容卫生、不破坏花草树木、不在公共场所乱扔垃圾、不往车外扔垃圾、不往屋外扔垃圾、不随地吐痰、不乱吐口香糖等。
校内教育内容:干净有序、整洁有序、亮丽有序、安全有序、维护有序和内务有序等六方面内容,对学生在个人卫生、课室摆放、教室卫生、饮食卫生、清洁与维护工作,宿舍内务等方面提出有序的要求:每位同学要做到不乱丢一张纸屑,不乱扔一块果皮;课室桌椅要整齐,教室地面和窗户要干净亮丽,做到“八面净”即地面、墙面、天花板面、玻璃窗面、黑板面、讲台面、走廊面和公布栏面整洁干净等。
2、扎实细致地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和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强化安全责任制;强化信息报送制度和重大活动责任制;进一步修订完善处置突发事件的预案。对于大型文体活动,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坚持值日巡视制度;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的治理工作,净化校园周边的社会治安环境;加强校园内车辆管理;健全门卫制度、登记制度等。
3、加强教室、多媒体教室、实验室、电脑室、办公室等校园重点部位建设,完善有关的管理、使用制度。
4、建立健全学生管理制度,做好学生建设与管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文明单位的建设和管理,促进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切实提高文明单位创建的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文明单位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中的示范带头作用,根据《湖北省文明单位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文明单位是以开展群众性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为基本特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有机结合,协调发展,成绩突出,经社会认可和有关部门严格评选,由县级以上党委和政府批准、命名的两个文明建设中的荣誉称号。
第三条文明单位建设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提高人们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为目标,充分发挥群众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政治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第四条创建文明单位是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一项基本任务和工作目标。凡本市境内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均属创建文明单位的范围。
第五条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在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各级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按照齐抓共管的原则,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要为文明单位建设提供必要的条件,把开展创建活动纳入本地本单位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
第六条文明单位分为市、县(市、区)二级,分别设文明单位和最佳文明单位两个档次,由县(市、区)以上党委和政府审批、命名。
第七条“文明单位”实行届期制,一般每两年命名一次,没有获得连续命名的单位,不再是文明单位。
第二章文明单位标准及创建要求
第八条文明单位标准
(一)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的战略方针,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二)领导班子团结,勇于改革,廉洁勤政,作风民主,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三)有计划地开展经常性的创建活动,目标明确,措施具体,富有实效。
(四)经常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艰苦创业精神、民主法制以及形势政策教育,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
(五)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扎实有效,群众道德素质不断提高,行业风气端正。
(六)重视教育科学文化建设,积极进行基础知识教育和专业技能培训,经常组织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群众科学文化素质逐步提高。
(七)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无计划外生育,无重大责任事故,无重大刑事案件,治安秩序良好。
(八)重视环境的综合治理,卫生面貌良好,积极发展公益事业,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
(九)坚持科学管理,实行文明生产(工作)、优质服务,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良好。
(十)积极参与当地的文明城市、文明社区、文明小区、文明村镇等创建活动,并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在考核文明单位时,实行领导班子建设、计划生育、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经济效益五个“一票否决”。
第九条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申报市级文明单位,部门申报文明系统,除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标准外,其所属的独立核算单位70%以上必须是县级文明单位。
第十条创建文明单位要做到有班子、有计划、有措施、有活动,硬件和软件建设并重,两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
第十一条创建文明单位要从细胞建设入手,本单位内部积极开展争创文明户、文明庭院、文明科室、文明车间(班组)等活动,为创建文明单位奠定良好基础。
第三章文明单位的评比、命名
第十二条评比文明单位,按“条块结合,逐级上报,专班验收,审批命名”的程序进行。条块双方应互相尊重,互相协调,各部门、各行业推荐市级文明单位时,应征求所在地精神文明建设职能机构或分管部门的意见;各县(市、区)在推荐市级文明单位时,也应征求其主管部门的意见。
市直机关申报市级文明单位,应先向市直机关党的工作委员会申请,由该委员会向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推荐。市属企(事)业单位申报市级文明单位,先向其主管部门申请,再由各战线向市文明办推荐;在荆中央、省属企事业单位直接向市文明办申报;各县(市、区)申报市级文明单位,由各县(市、区)文明办推荐。各地、各部门推荐的市级文明单位,由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会同有关职能部门进行考核验收,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后,送市委、市政府审批、命名。
第十三条省、市级文明单位的产生,实行“升级制”。各地的市级文明单位一般从县级文明单位中产生,市直的市级文明单位一般从市直机关工委和各战线表彰的先进单位中产生,省级文明单位一般从市级最佳文明单位中产生。
第四章文明单位的管理
第十四条对文明单位原则上实行分级管理,即哪一级命名由哪一级管理,具体工作由各级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受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委托,对荆门区域内的省级文明单位行使协管。
第十五条各级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要建立健全文明单位管理档案。档案内容一般包括:文明单位的概况、申报审批表、创建活动资料和考核记录等。
第十六条文明单位每半年要进行一次自查自评活动。各级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要加强对这一工作的组织、指导,同时,命名后的第一年要直接对其检查或抽查一次,其检查、自查资料要存入管理档案,促使文明单位巩固和提高。
第十七条文明单位改变名称、变更隶属关系、合并或分解,应及时向管理部门报告备案,对合并和分解后的单位,要由原命名机关重新考核命名。
第五章文明单位的奖惩
第十八条文明单位的奖励:
1、按本办法规定的标准和程序产生的文明单位,由命名机关发给荣誉匾牌和证书,并予以公开表彰。
2、对获得县(市、区)级以上的文明单位的干部职工进行适当奖励。
获得省级文明单位、省级最佳文明单位称号的单位,按《湖北省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鄂发[1999]9号)规定,一次性发给干部职工人均一个月标准工资(有岗位津贴的,包括岗位津贴。下同)的奖金;连续两届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省级最佳文明单位的,可另行一次性发给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一个月标准工资的奖金。
获得市级最佳文明单位称号的单位或市级文明系统的部门,可视本单位的经济状况,按人均一个月标准工资的85%的标准,发给干部职工一次性奖金;连续两届获市级最佳文明单位、市级文明系统的,可另行按一个月标准工资的85%的标准,发给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一次性奖金。
获得市级文明单位称号的单位,可视本单位的经济状况,按人均一个月标准工资70%的标准,发给干部职工一次性奖金。连续两届获市级文明单位的,可另行按一个月标准工资的70%的标准,发给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一次性奖金。
一个单位同时获得几个层次文明单位称号的,按获得高层次文明单位称号的奖励标准发给奖金,不得重复发奖。
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奖励资金,从企业成本(费用)中列支。实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的企业,免缴工资调节税;没有实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的企业,免缴奖金税。党政机关、人民团体、非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奖励奖金,从本单位行政事业预算结余经费中列支。
各县(市、)(区)可以参照以上奖励办法制定本级文明单位的奖励办法,但不得超过市级文明单位的奖励标准。
第十九条组织、人事部门要把创建文明单位的成效,作为考核单位领导干部政绩的一项重要内容和提拔使用干部的一项重要条件。
第二十条被命名的文明单位在届期内发生严重问题,造成重大影响,同级的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可根据情节,给予批评、警告、令其限期整改等处理,直至报告命名机关撤销其荣誉称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撤销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1、领导班子不团结或班子成员有腐败行为的。
2、经营不善,经济亏损或服务水平明显下降的。
3、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或人身伤亡的。
4、发生刑事案件,治安状况混乱的。
5、出现计划外生育的。
6、环境污染,卫生面貌差的。
7、申报时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的。
附则
第二十一条各地可根据《办法》的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建设和谐社区,以满足群众需求、为群众提供服务的宗旨,大力开展社区志愿者活动,发展壮大社区志愿者队伍,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健全志愿者服务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
二、活动内容
1、社区创文志愿者活动
以社区享受居民养老服务的孤寡空巢老人为主要对象,开展保健指导、家政服务、文化娱乐等志愿服务,弘扬敬老助老传统美德,为老年人创造健康优质的生活条件。围绕创建文明社区,组织社区志愿者开展文明礼仪、法律法规、卫生知识、科普知识等内容的宣讲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居民的思想道德修养、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
2、维护交通秩序
在社区居民中宣传交通安全知识,维护交通秩序,集中开展文明交通志愿行动,宣传交通知识,协助民警值勤,劝导和影响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规则,革除出行陋习,提高个人文明素质,营造有序、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3、文明志愿服务
主要针对部分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口吐脏言等不文明行为,对有这些行为的居民进行劝导。
4、环保志愿服务
定期开展环保服务,既改善了环境,又对居民进行了思想教育,围绕当前生态、生存主体,开展环保宣传、环境清扫等志愿服务,引导社区居民提高环境意识、共同参与保护和改善环境,营造整洁、生态、优美的生活居住空间。
活动内容:
加强文明行为教育,净化学生心灵
全体动员,共建文明校园
活动安排:
第一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
1、学校利用电视讲话、广播宣传进行文明礼貌活动动员。
电视讲话:九年级学生会主席
内容:先观看《校园文明警示录》然后讲话并倡议
广播宣传:新闻信息处
内容:每天三次滚动播放《做”文明江声人”倡议书》。号召班级投稿,宣传本班文明学生、文明事迹。
2、以班级为单位开好“做文明江声人”为大主题的班会。
3、以班级为单位举行文明礼貌承诺签字仪式。(在班会课后,中队长交团委)
4、各班级在12月份出一期以“做文明江声人”活动为主题的黑板报。
5、在各教学楼前张贴“做文明江声人”倡议书,同时各班、各教师办公室在张贴栏张贴倡议书。做到全员动员,全体参与。
第二阶段:自律与实践阶段
1、开展“我为校园文明献一计”及“我的陋习有多少”讨论活动,由班委会、团支部组织安排,并对合理优秀的建议、针对陋习如何杜绝以及活动总结等材料进行整理后上交团委。团委选择优秀稿件利用广播站进行播放。
2、监督岗实施检查,批评不文明行为,表扬文明行为,由德育处、年级组、团委统一扣分或加分。监督岗值日不到位不认真,扣所在班级1分。
3、每一周各班级推荐2名“讲礼貌好学生”,被推荐的学生至少要得到3位以上科任老师签名同意,否则不予以加分。反之,科任老师也可以提供不讲文明礼貌的学生名单,交由团委统一扣分。
4、鼓励各种文明行为(如拾到贵重物品及时交到团委寻找失主),1人/次可以给本班加团队分1分。并在宣传栏予以表彰。
5、组织各班级开展各种各样的义务劳动,如为学校清理绿化带、抹教学楼外瓷片、清除校园白色垃圾等等。中队长先到少先队申请,再由少先队同意安排。根据劳动次数和强度,予以团队3―5分的加分。
6、推行“十字”礼貌用语,即“您好!”“请!”“谢谢!”“再见!”“对不起!
第三阶段:总结表彰阶段
为深入推进我镇精神文明建设,更好地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及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示范带动作用,现制订XX镇20xx年创建文明单位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党的xx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天桥镇更快更好发展主题,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文明创建活动为载体,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加大文明创建力度,全面推进文明创建进程,与时俱进,扎实工作,不断提升地方海事事业发展层次,努力把天桥镇打造成学习型乡镇、责任型乡镇、服务型乡镇、创新型乡镇。
二、创建目标:
继续创建资阳市雁江区文明单位
三、创建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1、提高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建设一个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处领导班子要以身作则,形成团结好、干劲足、战斗力强的领导核心;加强领导班子对处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划、部署和考核,使领导班子成为精神文明建设坚强有力的领导者和推动者。
2、增强群众参与意识。要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通过全员文明意识渗透,激发干部职工参与创建的热情。以创建文明科室、文明职工、文明家庭等文明细胞为载体,持之以恒地开展各种形式的创建活动。动员全镇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志愿者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开展帮困扶贫、结对共建等活动。通过扎实有效的措施,在全镇干部职工中形成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创建氛围。
(二)突出创建主题,提升创建标准。
1、提高文明素质,大力推进文明礼仪教育。积极开展公民“四德”宣传教育活动,建设好“道德讲堂”,开展“文明从我做起”和“榜样就在身边”活动,积极参与“文明交通周周行”活动,评选出一些“文明职工”和“文明家庭”,树立先进典型;组织开展一次 “我们的节日”、“文明与我同行”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倡导忠于职守、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
2、努力打造海事文化。以提升单位文化为主题,以创建 “文明科室”为重点,在镇机关努力营造出开拓创新、朝气蓬勃、内涵丰富的乡镇文化,增强机关干部团队精神和队伍凝聚力。
3、加强支部党建工作。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做好党务政务公开,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认真开展学习贯彻党的“”活动,进一步强化党员的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和表率意识,提高党员的综合素质。
(三)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1、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作风建设。以建设一支“思想好、作风正、业务精、形象好”的乡镇干部队伍为目标,坚持理论学习,积极开展政治业务培育,积极鼓励干部职工参加再教育,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争取在岗位上建功立业。
2、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建立并运行好“道德讲堂”,全力推进乡镇志愿者服务,加强公民道德和职业道德建设,加强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教育。
3、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规定、禁令,开展警示教育和阳光执法,对党风廉政情况进行全方位公开监督,严格执行“资阳十不准”等规章制度,落实廉政建设若干规定,全面落实预防职务犯罪。
(四)建设环境优美、服务设施完善、治安状况良好的工作环境。
1、积极参加创建全区文明乡镇。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搞好环境绿化、美化工作,做到办公、生活环境整洁。
2、以便民服务中心落成为起点,完善便民服务措施,做好便民服务工作,培养干部职工健康合理的工作、生活方式。
3、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网络,落实安全保卫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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