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物业实施方案(合集)》,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物业实施方案(合集)》。
根据市委决定,20xx年在全市开展作风大提质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显著实效,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和xx届中央纪委三次、四次、五次全会,省纪委七次全会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开展“三严三实”专项教育,继续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成果,以“适应新常态,深化好作风,服务大发展”为总目标,以扎实开展作风大提质活动为总抓手,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驰而不息正风肃纪,推动干部作风持续转变,发展环境全面优化,在全市形成风清气正、心齐劲足干事创业的生动局面。
二、实施范围
各县市区、市直单位、中省驻郴单位和国有(国有控股)企业及其工作人员,重点是各级党政机关及其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三、活动内容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在大整顿活动取得显著成效、好作风建设日益深入人心的基础上,20xx年作风大提质重点是解决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如何把好作风建设“深化下去、拓展开来”的问题,进一步创响郴州作风建设品牌。
(一)聚焦“三大重点”提质作风。一是聚焦促“四大”提质作风。始终围绕市委、政府开展“新三创”活动、落实“五精”要求、培育“十大新增长点”等重大决策、重要举措、重点项目来推进作风建设,重点解决执行党纪政令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等作风突出问题,以作风大提质来促进产业、交通、城市、民生“四大提质”。二是聚焦纠“四风”提质作风。紧盯“四风”的新形式、新动向,警惕穿上“隐身衣”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采取针对性强的监督检查措施,坚决查处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公款送礼、违规职务消费、公款吃喝等问题。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九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列为纪律审查重点,点名道姓曝光典型案例。三是聚焦防“四小”提质作风。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第一位,坚决执行告诫全体党员干部的“五个必须”,对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热衷于耍小聪明、搞小动作、结小圈子、贪小便宜,严重影响党和政府形象的“四小”行为,坚决整治,严肃查处。
(二)开展“三项活动”提质作风。一是开展“为官不为”整治活动。深入贯彻落实郴发〔20xx〕12号文件精神,针对守摊子、混日子、工作不担当,跑门子、乱班子、谋人不谋事等情形,针对推诿扯皮、敷衍塞责,遇到矛盾绕着走,遇到群众诉求躲着行,遇到急难险重任务往后退的现象,严格实施“五个一律问责”,力促为官有为。二是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重点对具有行政执法权、项目和资金审批权的单位,以及直接面对群众、涉及民生民利、关乎党和政府形象的服务部门和窗口单位开展机关作风和行风评议。推动解决部分单位存在的组织纪律涣散、行政效能低下、服务态度生硬、工作不履职尽责,以及“中梗阻”、“科长现象”等问题。评出压力,议出成效,形成改进作风的倒逼机制,促使机关和部门切实加大解决自身问题的力度。三是开展纠“四风”树新风活动。在重拳纠“四风”的同时,大兴开放创新之风、求真务实之风、亲民为民之风、廉洁从政之风。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与文明城市、诚信政务、“四型”机关、和美乡村等创建有机融合,充分发挥郴州城镇群廉政教育基地的教化作用和作风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坚持正风肃纪与移风易俗同时并举,坚持遵纪守法与崇德重礼相向并行,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民风社风。市内主流媒体开设纠“四风”树新风专题专栏,激浊扬清,建言献策,为纠“四风”树新风活动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完善“三项制度”提质作风。一是完善专项检查制度。针对作风问题突出的领域,针对突出问题纠而不止的单位,针对群众反映强烈、带有共性的作风问题,适时采用“点穴式”检查、杀“回马枪”等措施,扎实开展一系列有声势、有效果的专项监督检查。紧盯不放,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并将检查实践中的主要做法提炼固化为制度。二是完善责任倒查制度。强化问责,对反复出现同类问题或是顶风违纪问题频发的地方、部门和单位,不但追究违纪者本人的直接责任,还要倒查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以及有关领导责任,典型案例通报曝光,以此促进责任的落实。三是完善作风监测制度。要着眼抓早抓小,依托全市领导干部廉政信息系统,通过来信来访、明察暗访等方式多渠道收集对党员干部作风问题的反映,以“制度+科技”形式,建立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作风状况定期分析机制,定期向相关党组织发布作风问题预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四、活动安排
20xx年作风大提质活动自2月开始,到20xx年1月结束。分为动员部署、集中整治和总结评比三个阶段进行,把学习教育、自查自纠、查究问责、建章立制贯穿始终。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初召开全市作风大提质活动动员大会,对活动进行整体部署。各地各单位要及时传达学习动员大会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认真制订活动实施方案,在春节前报市作风大整顿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作风办)备案。市作风办要在市级主要媒体和重要场所对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并公开监督投诉方式(市作风办投诉电话:,电子邮箱:)。
(二)集中整治阶段。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市委、政府的统一安排和本地本单位制订的实施方案,扭住“三大重点”任务不放,强化监督检查,强化执纪问责。
1.坚持狠抓节点。紧盯春节、端午、中秋、国庆以及周末休息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抓住一个个具体问题,灵活运用单位自查、专项检查、交叉互查和跟踪督查等多种方法,着力提升明查暗访的针对性和震慑力,着力提升投诉办理的实效性和满意度。
2.开展评议活动。突出评议工作的针对性和导向性,综合分析群众投诉、信访举报、作风考核以及服务对象的评价和反映等情况后确定评议对象。评议突出问题导向,坚持全面评与重点评相结合,内部通报与适度公开相结合,推动被评议单位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实现全市政风行风的持续好转。
3.举行电视问政。重点围绕以“一大”促“四大”、政风行风评议、重点项目建设和发展环境优化等事项确定问政主题。强化问政所涉问题的整改监督和跟踪报道。探索构建电视问政与网络问政相互补充、深度融合、良性互动的工作格局。
(三)总结评比阶段。20xx年底至20xx年初,对全市作风大提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总结活动成果,交流活动经验,完善制度机制,宣传推广先进典型,将作风大提质的成果作为综合绩效考核和干部年度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作风问题具有反复性和顽固性,解决作风问题不会一蹴而就,不会一劳永逸。全市上下既要看到大整顿的成效,又要认清大提质的使命,将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对作风建设形势的判断上来,统一到市委对作风建设重点的把握上来,统一到群众对作风建设常态的期盼上来,努力将“真正让好作风内化为信念、外化为习惯、固化为制度”和“三严三实”的要求转化为指引工作的新思维,促使好作风建设落地生根,成为新常态。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湘发〔20xx〕24号文件精神,强化党委(党组)抓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发挥好作风考核的“指挥棒”作用,明确好关联部门独立抓、牵头抓、配合抓的责任和抓落实的目标、措施、时限要求,促使职能部门既认真抓好本单位工作,又发挥职能优势,积极抓好所承担的牵头任务和配合任务的落实。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确定一批作风建设重点整治项目,按照“一季一重点,一月一通报”要求加强工作调度并上报活动情况。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把活动一步步引向深入。
(三)突出宣传引导。各级宣传部门、各类媒体机构要强化策划意识,适应全媒体时代特点,创新大提质活动宣传,突出报道声势,吸引市民眼球。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会议、文件、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广泛宣传活动的内容、意义和要求,形成浓厚的活动氛围。
(四)强化监督检查。开通“林邑清风”作风监督公众微信平台,在郴州纪检监察信息网开设“四风”问题举报区和曝光台,加大线索搜集和问题曝光力度,严格责任追究。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扫除监督检查的“盲区”与“死角”。明查暗访要着力在人员“专兼广”、方法“灵准狠”、节奏“短平快”上狠下功夫,做到“统一组织、指向明确;专项实施、精准发现;迅速曝光、严厉问责”。建立暗访人员数据库和“两代表一委员”、作风监督员有序参与明查暗访的机制。
(五)深化制度建设。要确保作风建设的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建设是根本。制度建设一方面要切实抓好已有制度的执行,令出必行,令行禁止,防止制度成为“稻草人”;另一方面要及时梳理总结作风建设实践中的的好做法、新经验,按照务实管用的原则,将其提炼固化为制度,努力提升作风建设的制度化水平。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写字楼物业管理服务活动中顾客服务、房屋和[1]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服务、写字楼秩序维护和安全服务、环境保洁服务、绿化摆放与养护服务、专项特约服务等内容及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写字楼物业管理服务活动。
二、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以下术语和定义:
2.1、写字楼为商务、办公活动提供空间的建筑及附属设施、设备和场地。
2.2、物业管理物业产权人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2.3、物业管理承接验收以保证物业管理服务正常实施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正常使用为目的的检查验收。
2.4、顾客接受物业管理服务的组织或个人。示例: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及其他相关方。
2.5、专项特约服务写字楼物业管理机构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之外,提供为满足顾客个性需求的服务。
2.6、突发性公共事件在写字楼物业管理范围内发生的自然灾害(包括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等)、事故灾难(包括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辐射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公共卫生事件(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包括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等。
三、基本要求
3.1、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要求从事写字楼管理的物业管理企业应具有相应的资质,符合建设部《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试行办法》的要求。
3.2、物业管理承接验收
3.2.1、物业管理企业应依据相关规定,与业主方进行物业管理承接验收;
3.2.2、物业管理承接验收的条件应符合《成都市物业管理承接验收指导意见》的规定;
3.2.3、移交的物业资料记录清楚,签订了《承接验收协议》,对遗留问题的处理进行了约定;
3.2.4、完成了承接验收备案。
3.3、管理机构与人力资源配置要求
3.3.1、物业管理企业应根据写字楼的具体特点、功能定位以及合同的约定,设置相应的管理机构,配备适当的管理服务人员;
3.3.2、管理人员应取得物业管理从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专业技术、操作人员应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证书或职业技能资格证书。
3.3.3、从业人员接受过相关专业技能的培训,掌握物业管理基本法律、法规和政策,熟悉物业的基本情况,能正确使用相关专用设施设备。
3.3.4、管理服务人员着装统一、规范,佩戴标识,文明用语,举止端庄,服务主动、热情。
3.5、管理服务要求
3.5.1、制订有切实可行的物业管理服务方案,有较为完整的管理服务制度和作业标准,并认真执行;
3.5.2、房屋共用部位完好,共用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3.5.3、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秩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
3.5.4、实行了“三公开”(公开收费标准、公开服务内容和标准、公开办事流程);
3.5.5、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
3.5.6、有服务受理、投诉、回访处理程序;
3.5.7、管理服务中的相关作业记录完整,可追溯。
3.6、档案管理
3.6.1、物业管理档案健全,有专人保管,查阅方便。
3.6.2、有较完善的物业管理档案制度,档案内容至少应包括:
3.6.2.1、物业竣工验收及承接验收档案;
3.6.2.2、设备台帐和管理维修档案;
3.6.2.3、顾客资料档案;
3.6.2.4、物业服务日常管理档案。
3.7、财务管理
3.7.1、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对物业管理费和其它费用的收支进行财务管理,运作规范,账目清晰。对于顾客报修、超时空调、特约服务等费用须单独结算的应准确计算;
3.7.2、物业管理费、能耗费、通讯费、杂费、特约服务收费、车库管理费以及其它费用的缴付标准、时间、方式严格按照公开的收费制度进行(合同另有约定除外),收费应操作规范;
3.7.3、实行酬金制的,应向业主大会或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不少于一次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3.8、顾客满意度
3.8.1、写字楼物业管理机构应每年开展顾客意见调查,顾客对物业服务的满意度不低于合同约定标准;
3.8.2、每年调查顾客的人数不低于写字楼内物业使用人总人数的2/3;
3.8.3、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有改进措施。
3.9、专项特约服务写字楼物业管理机构应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努力满足顾客的专项服务需求,开展专项特约服务。
3.10、节能管理写字楼物业管理机构应根据物业的实际情况,制订符合国家法规、政策和适宜、有效的节能管理方案,并认真执行。
3.11、突发性公共事件处理写字楼物业管理机构应对管理服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设施设备故障、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性公共事件建立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培训、演习、评价和改进,事发时按规定途径及时报告顾客和有关部门,并采取相应措施。
四、顾客服务
4.1、接待服务有条件的写字楼应设置总服务台。为物业使用人提供咨询、服务受理、投诉接待等服务;同时为外来的办事人员提供咨询、引导等服务;不具备设置总服务台条件的写字楼,物业管理机构应设置服务窗口,受理物业使用人的咨询、报修、特约服务申请和投诉。
4.1.1、入驻、退租服务顾客需入驻和退租时,应按规定的程序及时受理,在承诺的时间内办理完成相关手续,及时建档、归档。
4.1.2、报修接待服务顾客报修时,应及时受理,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场,小修项目当天完成(预约除外)。维修完成后应进行回访。
4.2、邮件、报刊杂志收发服务
4.2.1、正确分理信件,报刊杂志和挂号信、特快专递、包裹、汇款单、特殊邮件等应进行登记;
4.2.2、挂号信、特快专递、包裹、汇款单、特殊邮件等应请收件人签收;
4.2.3、每日10:00前(节假日除外)应将当天的报、信送达收件人;特快专递、电报等须及时传递的邮件,应在收到邮件后的2小时内送达(或通知)收件人(收件人因故不能按时接收的应做好相关记录);
4.2.4、顾客迁离本物业后,应为顾客提供一个月的邮件保管服务,并尽力通知顾客领取,对无法联系收件人的邮件,要退回邮局。
4.3、装修管理服务
4.3.1、制订装修管理制度,告知顾客装修管理的流程、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
4.3.2、签订《装修管理服务协议》,明确业主、施工单位、物业公司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4.3.3、建立顾客装修档案,内容应包括装修申报登记、审核、验收(装修过程中所涉及的公共设施设备)资料。
4.4、投诉处理
4.4.1、物业管理机构直接受理的投诉,应核实情况,及时处理并回复投诉者。属于物业管理责任的,应向顾客道歉并及时纠正;属于无理投诉的应做好解释工作。物业管理机构与投诉者无法协商解决的,应上报物业管理企业或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4.4.2、物业管理机构直接受理的投诉,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回复处理结果,最长不得超过三个工作日;
4.4.3、顾客直接向上级主管部门的投诉或者上级部门转来的投诉,应查明事实,确认证据,分清责任后如实反映情况或上报书面材料,协助上级部门做好相应工作;
4.4.4、向公安机关报案的投诉,应协助公安部门处理;
4.4.5、涉及依法裁决的投诉,按法律程序处理;
4.4.6、受理、处置顾客投诉应做好记录。
4.5、专项特约服务受理对顾客提出的专项特约服务要求,应在24小时内回复;在物业管理机构力所能及范围内的,原则上应当受理,不能受理的要告诉原因。
五、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服务
5.1、房屋共用部位维护管理
5.1.1、建立房屋使用、维修档案,检查房屋使用情况,告知顾客正确使用房屋,遵守房屋安全使用的规范、政策、法规;
5.1.2、墙表面粉刷无明显剥落开裂,墙面砖、地坪、地砖平整不起壳、无遗缺;修补墙面的粉刷层及面砖应保持与原墙面色差、材质一致;天花板无明显污渍和破损;外墙面无明显剥落、墙面饰材无明显遗缺、玻璃幕墙无开裂;屋面防水层发现有气鼓、碎裂或隔热板有断裂、缺损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项修理;
5.1.3、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维修养护记录完整;
5.1.4、根据房屋实际使用情况和使用年限,定期检查房屋的安全状况,做好检查记录;
5.1.5、发现问题及时向房屋产权人报告,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的,及时提出方案或建议,经房屋产权人同意后组织实施。遇紧急情况时,应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5.2、装修管理
5.2.1、执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成都市城市房屋装修结构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
5.2.2、按照《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约定的时限,及时审核、回复装修人的《装修申报》;
5.2.3、每日巡查装修施工现场,发现违反装修管理制度的行为、现象应及时劝阻、制止。如制止无效,应向业主和有关部门报告。
5.3、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服务
5.3.1、变配电系统高压电气设备至少每二年进行一次安全测试,油浸式变压器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测试,留存高压电气测试合格报告;低压配电设备每年至少一次全面停电检修;按照规定周期对变配电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清洁,并做好记录;高低压配电柜运行正常、操作灵活,仪表显示准确;变压器运行正常,通风降温设备可靠,温度显示准确;直流操作系统运行正常,蓄电池组充、放电量符合工作要求,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充、放电试验;功率因数自动补偿运行正常,功率因数不低于0.9,电容器容量符合工作要求,无鼓包、漏液现象;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程序和临时用电管理措施,明确停、送审批权限,停、送电按规定提前通知顾客;制定配电室人员出入管理制度,配电室实行封闭管理,无鼠洞,配备符合要求的灭火器材;高压防护用具、验电器按规定每半年检定一次,计量器具、检测仪表按规定周期送计检局检定。
5.3.2、应急供电系统每周检查发电机组的机油位、冷却液位、蓄电池液位、空滤指示器是否符合要求,水路、油路有无渗漏
一、指导思想:
充分发挥“家长学校”的作用,普及家庭教育知识与方法,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人才观,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努力提高家长的素质和家庭教育水平,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积极参与学校的管理和评教活动,共创与幸福有约的学习型家庭,真正形成家庭、学校、社会三结合的教育氛围。
二、开展形式:
各个班级分班开展与学校统一开展相结合
三、家校活动工作安排:
月份主题内容二月制定家校共建工作计划三月家长学校家校共育孩子成长的有力推手四月全校家长会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努力提高学习成绩百姓学堂走出家庭教育的误区,树立正确的人才观五月家长学校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教育六月百姓学堂关注孩子的行为习惯
四、家长义工工作:
1、重新整理各个班级家长义工名册并登记归档;
2、发放家长义工工作职责;
3、出台学校十佳家长义工评比细则,完善工作激励机制;
五、家长开放日活动:
1、时间:4月中下旬;
2、主题:家校携手,共育奇葩
3、内容:家长进班听课,协助班级管理,与科任教师座谈,个别见面等。
一、总体规划
为了搞好xx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提升本企业物业管理水平,为业主营造一种舒适的居住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二、服务准则
(一)标准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日上午8:00~下午18:00。
(二)服务中心电话
物业管理部客户服务中心设有24小时值班服务专员,以便于为广大业主服务。服务电话如下。
1.标准服务时间电话:xxxxxxx。
2.非标准服务时间电话:xxxxxxx。
三、服务内容
(一)迁入手续办理
1.业主持小区业主的《入住通知单》、《购房合同》到服务中心办理迁入手续。
(1)按规定要求填写《入住登记表》。
(2)按规定缴纳有关款项。
(3)与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共同办理入住前的楼宇、设备、设施查验手续。
(4)办理物业移交手续,领取钥匙。
2.业主应保证在搬家过程中服从辖区物业管理人员的指挥,按指定路径进出迁入地域,并注意遵守小区的公共秩序。
(二)房屋维修管理
1.每年一次对房屋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普查,根据普查情况制订维修和管理计划,上报委托方并组织实施。
2.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保证房屋的使用功能和安全,杜绝事故的发生,有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
3.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适时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向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按有关规定办理。
4.每日巡查一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维修养护。
5.保持公共区域玻璃、门窗配件完好,开闭正常,需要维修的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照明设施一般的故障(损坏的灯座、灯泡、开关等),在两天内安排修复完成,其他故障五个工作日内完成,保持90%的楼道照明灯具能正常使用;墙面、顶面粉刷层发现剥落或污损,应每一个月集中安排一次修补、除污;步行梯、楼房散水等设施,保持基本完好和使用功能,需要维修的,每一个月集中一次进行修补维修。
6.按照政府有关规定,每年进行一次房屋避雷检测,符合避雷规范要求。
7.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要及时告知与劝阻,并及时报告政府有关主管部门。
8.小区主出入口设有小区平面示意图,主要路口设有路标。保持小区各组团、栋及单元(门)、户标志清晰。
(三)公共设施维护管理
1.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依法应由专业部门负责的除外),共用设施设备能正常运行和使用,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2.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清册档案(或设备台账),有设施设备的运行、检查、维修、保养记录。
3.有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按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执行。
4.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定期组织巡查,做好巡查记录,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向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按有关规定办理。
5.特种设施设备和测量仪表、仪器,按照政府有关规定,定期进行检验检测校准,符合相关规范。
6.设备房保持整齐清洁,安全设施符合规范,无鼠害,无跑、冒、滴、漏现象,无堆积杂物;设备设施铭牌、标识规范、统一、完整;操作规程、维护规范、管理制度在明显位置做出标识;各类管线有分类标识和流向标识;各类记录本、登记本(运行、维修、保养、交接班等)齐全,记录完整;监控记录可保存15天,并能正常回放。
7.对小区内变压器、高层屋面、有安全隐患的健身设施、车库限高、区内道路限速、燃气调压站(箱)、水系沿岸等危及人身安全的部位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设备故障有应急方案。
8.公共区域内的雨水、污水管道每年检查、疏通一次;雨水、污水井每半年检查、清掏一次;雨水、污水管道及井发生堵塞时应及时疏通;化粪池每年至少清掏一次,每季度检查一次,防止外溢。
9.建立设备设施巡视制度,有专人巡视,配电室、排污泵等每日巡视至少两次,有巡视记录。锅炉房、热力站、空调机房、高压配电室、中控室等有专人24小时值守,值守人员每班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
10.每日对园区路面、景观、小品、围墙(护栏)、窨井、健身设施、儿童娱乐设施、照明设施、门禁、周界报警监视系统等巡视一次。设施设备能正常使用,无安全隐患。
11.设立日常消耗物料、备件仓库,保证日常维修的及时性。仓库有完善的管理制度,专人管理,物品分类码放。
12.使用中水系统的,确保水质达到国家中水水质标准。
13.保证载人电梯日夜24小时正常运行。
14.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
15.小区主要道路及停车场交通标志齐全。
16.路灯、楼道灯完好率不低于95%。
(四)公共秩序管理
1.小区出入口24小时值勤,进入楼幢门厅刷卡。
2.实行封闭式管理,出入口有专人24小时值守,对访客出入进行登记管理,阻止小商小贩进入小区。在有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处有明显标志。
3.园区和楼内巡视。园区巡视白天三次、夜间四次,楼内巡视每天两次,夜间需两人同时巡视。巡视有计划、巡视路线图、巡视项目内容、要求及记录。
4.门岗及巡视服务人员,形象端正、着装整齐干净、举止规范、语言礼貌、连续上岗时间不超过四小时;门岗服务设施完好、标识醒目;有服务操作细则。
5.监视控制中心设专人24小时值班,负责小区监控的值守,处理各类报警和异常信息,每人每班工作时间不能超过八小时。监视控制中心各类制度在明显位置做到标识。
6.有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的行驶方向、限速标识,交通指示标识应规范、清晰,对进出小区的车辆进行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停放。
7.突发事件发生时及时报告政府有关部门,并设专人保护现场,配合公安等部门进行处理。
8.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事发时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9.对小区内高空抛物坠物、台风、火患等公共安全隐患做到及时公示,警示注意事项,共同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10.对监控中心按责严密监视,发现问题立即发出预警报告,及时处理。日常摄像下载备份规定保留一周。
(五)清洁服务
1.在各楼层和各门厅口设置垃圾桶、果壳箱,每日清理、集送两次。集中的垃圾尽快外送,每日不少于两次,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2.小区道路、广场、停车场等每日清扫两次;门厅、电梯厅、楼道每日清扫一次,每周拖洗一次;电梯门、地板及周身每天清扫抹擦一次;人行楼梯及扶手每周清扫、抹擦两次;共用部位门、窗、不锈钢扶栏、用户信箱等每周抹擦一次;公用部位照明灯罩、消防水带箱、灭火器每月抹擦一次;小区范围内绿化带(及附属物)每天清扫一次;休闲区亭廊、桌凳、木栏杆每半月抹擦一次;路灯每月抹擦一次。
3.区内公共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一次;雨、污水井每月检查一次,并视检查情况及时清掏;化粪池每两个月检查一次,每年清掏一次,发现异常及时清掏。
4.二次供水水箱按规定半年清洗一次,定时巡查,定时化验,水质符合卫生要求。
5.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进行消毒和灭虫除害。
(六)绿化养护管理
1.雇请专业人员实施绿化养护管理。
2.对草坪、花卉、绿篱、树木定期进行修剪、养护。
3.对水池进行定期检查,每星期打捞一次飘浮物及沉淀物,每半年清除池底污泥、换水一次。
4.定期清除绿地杂草、杂物。
5.适时组织浇灌、施肥和松土,做好防涝、防冻。
6.适时喷洒药物,预防病虫害。
四、服务评估
1.定期评估
服务中心客户主管根据业户反映制订定期检查计划,会同维修人员、秩序管理人员及环境卫生人员每月x日定期在小区内进行服务检查,以评估服务效果。
2.临时检查
总经理或其他高层领导认为有必要进行服务检查时,可以由服务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其他部门共同参加对小区物业服务进行临时检查,以评估其服务效果。